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臺中市立霧峰幼兒園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貳、報名資格與條件
一、基本條件: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2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 31 條、第 33 條之情事者。
二、公立幼兒園教保員報名資格: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學 位學程、科畢業。
三、任職前應取得有效期限內基本救命術訓練 8 小時以上之訓練證明或研習時數證明;未 取得者,則應於錄取任職後 3 個月內取得。
參、進用名額:6 名代理教保員;備取若干名。本園視需求增列備取人員,候用期限至 109 年 11 月 30 日止,期限內若有出缺依侯補名次遞補,逾限註銷候用資格。
肆、代理期間:自民國 109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1 月 31 日或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分派之契約 進用人員到任為止,並以 6 個月為限,如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職,不得 異議。
伍、符合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 109 年 7 月 7 日下午 5 時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 413004 臺中市霧峰區峰谷路 69 巷 9 號 2 樓,聯絡電話:04-23334147#111 呂先生(郵戳為 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代理教保員)
(1)履歷表(含自傳並貼妥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倘 102 學年度以後入學之教保相關系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 書者,應併同檢具教保專業知能課程 32 學分證明文件。)
(3)身份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份用)。
(4)相關專長證照影本(如教師證、基本救命術訓練 8 小時以上有效期限內之訓練證明等)。 (5)教案設計(如附件請下載)。
(6)切結書
(7)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陸、薪 資: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之教保員薪資支給基準表按 初任學歷資格之第 1 級薪資計算。專科:33,120 元;學士:35,180 元;碩士:
37,240 元(以上均以新臺幣/月薪計算)
柒、甄選時間:109 年 7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 30 分起。
地點:臺中市霧峰區峰谷路 69 巷 9 號 2 樓。
捌、甄選方式:口試 5 分鐘佔 30%;教案設計佔 30%(報名送件時自編主題之教案);試教 10 分 鐘佔 40%(請以報名送件時自編主題之教案試教)。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須退 還報名文件者,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玖、錄取聘用:
(一)放榜:
1.甄選結果於民國 109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11 時前,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正取人員以電話通知當事人。
2.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亦可親自到園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
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二)報到:正取者應於通知報到日,至本園辦公室辦理報到(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 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經甄選錄取者,於 109 年 8 月 1 日前繳交:
(1)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 3 個月內胸部 X 光透視)。
(2)近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