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科技大學 教學卓越計畫
「卓越e-Portfolio達人競賽」實施要點
104年04月30日第3次教學卓越計畫執行工作委員會通過
一、活動宗旨:崑山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宣導「e-Portfolio 學生電子歷程」
資訊平台的功能,以競賽方式鼓勵學生建立並呈現完整、豐富的個人履歷與學 習歷程檔案,帶動全體學生主動登錄於學習歷程,規劃自己的學習歷程檔案,
有利於未來升學或就業提供完整的履歷,並經由建置個人資料過程中,進行思 考與了解自己的學習與職涯性向,特訂定「崑山科技大學教學卓越 e-Portfolio 達人競賽選拔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實施對象:凡本校日間部大學部學生皆可參加(不含雙軌旗艦及外籍生班級) 三、活動期程:各年度 10 月份開始受理申請報名,11 月份進行審查,11 月底前公
布得獎作品及公開頒獎。
四、報名方式:
經導師透過各班電子歷程總覽(e-Portfolio)後推薦 1 名學生報名。(推薦 學生需填寫申請表,如附件 1)
五、實施方式:
(一)學習歷程檔案建置:所有的內容都須透過登入e-Portfolio學生電子歷程資 訊平台並使用相關功能完成學習歷程檔案的建置。
(二)學習歷程檔案內容:需包括個人資訊、校內認證之各項學習紀錄之學習心得、
非學校認證之各項學習紀錄之學習心得、其他校內外學習經歷紀錄之心得、
製作之履歷表及個人或團體得獎之作品(亦可附上學習附件)、校內外工 讀紀錄、各項校內外活動紀錄、證照、參與活動或得獎活動佐證資料等,
同學可發揮創意製作屬於自己的學習歷程檔案。(評分基準如附件2) (三)評審方式:由教學發展中心聘請本校教師及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擔任
評審工作,經由審查小組就格式與內容審核評選成績,各年級選出前二名 及優等若干名。
(四)評分標準:個人履歷、內容豐富性、創意與特色、上網審查。
六、獎勵標準:各年級選出前三名、優選共3名及佳作若干名。然作品未達到標準以 上,得以從缺。
各年級名額如下:
(一)第一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張,共1名。
(二)第二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張,共1名。
(三)第三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張,共1名。
(四)優 等,獎金500元,獎狀乙張,共3名。
(五)佳作,獎狀乙張,若干名。
七、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採用校內「學習歷程檔案」資訊平台功能。
(二)參賽檔案需為自己作品,不得抄襲他人,凡是摘要他人文句或是書籍等,
請註名資料出處,若有違反著作權法之規定者,將取消參賽資格。若已領 取獎狀、禮卷,主辦單位得予以追回。
(三)競賽期間為維護競賽公平性,活動截止報名後不可再更動 e-Portfolio 內 容。
(四)參賽者必須遵從評審的評審決定。
(五)本校擁有公開展示優秀參賽檔案之權利,經獲選得獎之優秀參賽檔案,將 擇期於校內作公開展示。
八、 本要點之經費補助項目,應依本校教學卓越計畫編列之相關經費規定辦 理。
九、 本要點經教學卓越計畫執行委員會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崑山科技大學教學卓越計畫
【卓越 e-Portfolio 達人競賽】申請表
填表日期:104 年 月 日
系所名稱 班級
申請人 學號
連絡電話 電子信箱
e-Portfolio 個人網址
(佐證)
備註 1. 老師推薦學生→學生填寫申請表紙張→推薦老師簽章 → 繳交申請表紙張至教學發展中心
2. 繳交已填寫之申請表電子檔至信箱[email protected] 3. 電子檔信件主旨為「系所班級,姓名,卓越 e-portfolio 達人競
賽」
✽請於 10 月 30 日 17:00 前繳交至教發中心 所屬班級
推薦老師 簽章
附件 1
崑山科技大學 教學卓越計畫
【卓越 e-Portfolio 達人競賽】評審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評分基準 配分
個人履歷(30%) 個人資訊:
個人簡介、簡歷、嗜好興趣、工作經驗、個人作品。
(10%)
透過電子歷程製作之履歷表(填寫履歷) (20%)
內容豐富性(45%)
校內認證之各項學習紀錄之學習心得,參加過之校內活 動或社團,無須提供證明系統將顯示相關資料,只須附 上學習心得感想 300 ~600 字(生活札記)至少 5 篇。
(10%)
非學校認證之各項學習紀錄之學習心得:藝文鑑賞、規 律運動、讀書習慣及其他校外之學習經歷須附上學習心 得感想 300 ~600 字(生活札記)至少 5 篇,另須附證 明,照片或相關證明文件(上傳置資源中心必註明活動 名稱證明文件)
(20%)
其他校內外學習經歷紀錄之心得感想 300 ~600 字(主 題如: 服務經歷、證照經歷、工作 (讀)經歷等等) 至 少 5 篇(生活札記)
(15%)
創意與特色(15%) 個人或團體得獎之作品之整體構思、創意與風格展現 (資源中心),另須附得獎之證明,照片或相關證明文件 (上傳置資源中心必註明作品名稱證明文件)
(15%)
上網審查(10%) 在個人資料保護的前提下,公開個人學習經歷,以利評 審上網審查
(10%)
附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