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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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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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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本章針對研究目的及研究假設進行研究結果之分析,並加以討論。共分

為五個部分:第一節為樣本基本資料分析,第二節為個人背景、父母資源、

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親子關係之差 異分析,第三節為個人背景、父母資源、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父母安排 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親子關係之相關分析,第四節為影響親子關係之 多元迴歸分析,第五節為研究假設與結果之驗證。

第一節 樣本基本資料分析

本節旨在以次數分配與百分比呈現樣本的基本特性,依樣本基本資料及 樣本於各量表得分分佈情形,敘述如下:

壹、樣本描述

依據樣本的基本資料,分別以描述統計描述樣本分佈情形,如表 4-1-1、

表 4-1-2、表 4-1-3、表 4-1-4。

一、個人背景

1. 子女性別:在 539 位填答者中,女性的比例較高,佔樣本的 68.6%(n=

370),男性的比例為 31.4%(n=169),顯示國小學童學習音樂才藝以女 性佔較多數。

2. 子女年齡:年齡分佈從 6 歲至 13 歲,平均年齡為 10.45 歲(SD=1.55), 其中 11 歲(n=181)所佔比例最高,約佔樣本的 33.6%;其次為 12 歲(n

=122)佔了全體樣本的 22.6%。

3. 父母性別:539 填答者主要為母親(n=443),佔全體樣本 82.2%,父親(n

(2)

4-1-1 個人背景描述

全體樣本(N=539) 次數 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1.子女性別

男生 169 31.4

女生 370 68.6

2.子女年齡 10.45 1.55

7 1.3 24 4.5 6

7

8 41 7.6

9 61 11.3

10 83 15.4

11 181 33.6

12 122 22.6

13 20 3.7

3.父母性別

父親 96 17.8

母親 443 82.2

二、父母資源

1. 父母社經地位:依 Hollingshead 和 Redlich(1958)的分類法,將教育指數 與職業指數加權後兩數合計的社經地位指數為代表,理論最低分為 11 分,

最高為 55 分,理論中點為 33 分。本研究社經地位平均分數為 40.26(SD

=8.04),高於理論中點,且經 t 考驗結果達顯著水準(t=20.98,p<.001)。 表示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兒童的父母其社經地位略高(表 4-1-2)。本研究結 果顯示,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兒童的父母其社經地位略高。此與一般大眾認 為學習音樂才藝所需金錢花費較高,若沒有足夠資源,無法提供孩子學習 機會的現象大致相符。

2. 父母工作時數:父母一週工作時數平均為 32.12 小時(SD=21.94),在有 工作時數下,31∼40 小時(n=142)所佔比例最高,約佔樣本的 26.4%;

其次為 41∼50 小時(n=135)佔了全體樣本的 25.0%。從數據可知平均 分數與樣本分佈相比略低,探究其原因,可能是因為無工作時數之樣本所 佔比例頗高(n=147),達樣本數的 27.3%。

(3)

3. 父母陪伴孩子練習樂器時間:父母一週陪伴孩子練習樂器時間平均為 2.08 小時(SD=2.06)。其中陪伴 2 小時以內(n=266)所佔比例最高,約佔 樣本五成(49.3%);其次為 0 小時(n=100)與超過 2∼4 小時(n=99),

約各佔 18.0%。可知父母在孩子學習音樂過程中雖有所陪伴,但其投入時 間並不長,且有 18.6%的父母沒有花費時間陪伴子女練習音樂才藝。

4-1-2 父母社經地位之平均數與標準差

基本變項 人數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數 標準差 t 社經地位 539 11 55 40.26 8.03 20.98***

***P< .001

父母社經地位理論最低分為11分,最高分為55分,理論中點為33分。

4-1-3 父母時間分配描述

全體樣本(N=539) 次數 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1.父母一週工作時數 32.12 21.94

0 小時 147 27.3

30 小時以內 45 8.3

31∼40 小時 142 26.4

41∼50 小時 135 25.0

51∼60 小時 43 8.0

超過 60 小時 23 4.3

遺漏值 4 0.7

2. 父母一週陪伴孩子練習樂

器時間 2.08 2.06

0 小時 100 18.6

2 小時以內 266 49.3

超過 2∼4 小時 99 18.4

超過 4 小時 65 12.1

遺漏值 9 1.6

▲:為一連續變項,因配合描述統計資料呈現,故將樣本數值分類統計。

(4)

三、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 1. 學習年數

本研究的國小學童學習音樂才藝時間平均約為 3.37 年(SD=1.92)。學 習超過 1 年∼2 年、超過 2 年∼3 年者約佔樣本四成,分別為 21.2%與 20.4

%(n=114、110);超過 6 年的比例只有 7%(n=38)。

2. 學習場域

學習場域分成目前學習場域和學習場域個數與最主要學習場域三部分。

(1)目前學習場域:國小學童目前學習音樂才藝的場域比例最高為學校音樂 性課外社團(n=332),其次為音樂個別教學(n=223),比例最低為音樂才 藝班或音樂教室(n=166)。

(2)學習場域個數:樣本中只有一個學習場域的比例佔多數(n=367),約 為 67.3%;其次為兩個學習場域(n=170),佔 31.5%。在此的兩個學習場域 是指學校課外音樂性社團與音樂教室、學校課外音樂性社團與音樂個別教 學,以及音樂教室與音樂個別教學三種組合。進一步分析,只有一種學習場 域的學童以學校課外音樂性社團佔多數(n=180);而兩個學習場域則以學校 課外音樂性社團與音樂個別教學最多(n=109)。

(3)最主要的學習場域:國小學童最主要的學習音樂才藝場域分佈,以學校 課外音樂性社團所佔比例最高,約佔樣本的 42.6%(n=332), 而音樂個別 教學(n=332)、音樂才藝班或音樂教室(n=166)則各佔有樣本的 32.5% 、 24.9%。

3. 學習花費

(1) 一個月音樂才藝學費:國小學童一個月的音樂才藝花費介於 200 元到 11000 元之間,平均為 3305.81 元(SD=1966.55)。從資料顯示,學 童音樂才藝學費落差滿大的,但多數在 4000 元以內,佔樣本數七成左 右。

(5)

(2) 購買樂器總額:國小學童學習音樂才藝時,購買樂器總額介於 0 元到 5 萬元之間。其中花費在 0∼5 萬元之間所佔比例最高(n=296),約佔 樣本數五成(54.9%);而未購買比例有 18.6%(n=100)。進一步探究 未購買樂器原因,有 10.9%(n=59)是使用學校或音樂教室樂器,2.4

%(n=13)則是租借樂器,家裡本來就有或是親友贈送佔 3.5%(n=

19)。樣本中有花費超過 10 萬元替孩子購買樂器的父母(n=46),分 析其背景,發現其社經地位指數介於 26∼55 之間,平均分數為 43.62

(SD=7.58)。顯示願意花費大量金錢替孩子購買樂器的父母社經地位 偏高,但並非只有社經地位高的父母才願意投入大量金錢在子女學習 音樂才藝上,父母社經地位較低者,也願意花費金錢,支持孩子學習 音樂才藝。

4. 一週練習時間

國小學童一週練習樂器時間約為 5.45 小時(SD=3.5)。

以 5 小時以內所佔比例最高,為樣本的 57.1%(n=308);其次是超過 5∼10 小時,佔 36%(n=194)。

5. 學習樂器種類

國小學童學習音樂才藝時,只學一種樂器的比例最高,佔了樣本的 69.6

%(n=375),學兩種樂器的也不少,佔 30.1%(n=162)。

6. 主要陪伴者

孩子學習音樂才藝過程中,母親是主要陪伴者(n=413)所佔比例最高,

約佔樣本的 76.6%;父親比例最低,只佔了 6.7%(n=36);而選「其他」

選項則多於父親,佔 16.7%(n=90),進一步探究,包含父母共同陪伴(n

=37),老師、同學陪伴(n=22),孩子獨自練習(n=13),及其他家人陪伴

(n=6)。

(6)

4-1-4 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描述

全體樣本(N=539) 次數 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1.學習時間 3.37 1.92

0∼1 年 72 13.4

超過 1 年∼2 年 114 21.2 超過 2 年∼3 年 110 20.4 超過 3 年∼4 年 74 13.7 超過 4 年∼5 年 61 11.3 超過 5 年∼6 年 70 13.0

超過 6 年∼7 年 21 3.9

超過 7 年∼8 年 16 3.0

超過 8 年∼9 年 1 0.1

2. 學習場域

(1)目前學習場域

學校課外音樂性社團 332 61.6

音樂才藝班或音樂教室 166 30.8

音樂個別教學 223 41.4

(2)學習場域個數

a.一個 363 67.3

音樂性社團 180

音樂才藝班或音樂教室 99

音樂個別教學 84

b.兩個 170 31.5

音樂性社團與音樂教室 37

音樂性社團與音樂個別教學 109

音樂教室與音樂個別教學 24

c.三個皆有 6 1.1

(3)主要學習場域

學校課外音樂性社團 230 42.6

音樂才藝班或音樂教室 134 24.9

音樂個別教學 175 32.5

3.學習花費

(1)一個月音樂才藝學費 3305.81 1966.55

200∼2000 元 170 31.5

2001∼4000 元 219 40.6 4001∼6000 元 105 19.5

超過 6000 元 34 6.4

遺漏值 11 2.0

(7)

(續)表4-1-4 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描述

全體樣本(N=539) 次數 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2)購買樂器總額

未購買 100 18.6

1∼50000 元 297 54.9

50001∼100000 元 81 15.0 100001∼150000 元 26 5.0 150001∼200000 元 12 2.2

超過 200000 元 7 1.3

遺漏值 16 3.0

(3)未購買樂器原因

租借樂器 13 2.4

使用學校或音樂教室樂器 59 10.9

其他 29 5.4

不適用 423 78.5

遺漏值 15 2.8

4.一週練習時間 5.45 3.50

5 小時以內 308 57.1

超過 5 ∼10 小時 194 36.0

超過 10∼15 小時 24 4.5

超過 15 小時 9 1.7

遺漏值 4 0.7

5.學習樂器種類

一種 375 69.6

兩種 162 30.1

三種以上 2 0.4

6.主要陪伴者

父親 36 6.7

母親 413 76.6

其他 90 16.7

▲:為一連續變項,因配合描述統計資料呈現,故將樣本數值分類統計。

註:因某些選項為複選題,所以抽樣樣本數會與實際樣本數有所不同。

(8)

貳、樣本於個量表之得分情形

一、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量表

本量表共 18 題,包括「家長期望」、「填補時間」、「能力培養」、「子女興 趣」與「社會潮流」五個面向,其得分分佈情形如表 4-1-5。

本量表之理論最低分為 1 分,最高為 5 分,理論中點為 3 分。若依平均 數高低來看,受試者對各面向的看法呈現兩極化的現象。在「能力培養」與

「子女興趣」的平均分數分別是 3.98、3.80 分,此兩構面的平均分數顯著高 於理論中點,且經 t 考驗結果皆達顯著水準(t=39.86、t=20.46,p< .001),表 示父母在「能力培養」、「子女興趣」的認同程度高;而在「社會潮流」、「填 補時間」的平均分數分別是 2.22、1.99 分,此兩構面的平均分數顯著低於理 論中點,且經 t 考驗結果皆達顯著水準(t=-25.14、t=.30.38,p< .001),表示 父母在「社會潮流」、「填補時間」的認同程度較低。另外在「家長期望」的 平均分數為 3.01,接近理論中點,顯示父母雖不認同「家長期望」是重要考 量,但多少還是會抱持著此認知來安排子女學習才藝。

由此可知,此結果與張春桂(2004)、謝文德(2007)的結果相符。父母 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最主要考量「能力培養」因素,其次為「子女 興趣」;較不考量「社會潮流」、「填補時間」因素。

4-1-5 樣本在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量表的得分分佈情形 面向名稱 題數 人數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數 標準差 t 家長期望 4 539 1.00 5.00 3.01 .90 .21 填補時間 3 539 1.00 5.00 1.99 .77 -30.38***

能力培養 4 539 1.50 5.00 3.98 .57 39.86***

子女興趣 2 538 1.00 5.00 3.80 .90 20.46***

社會潮流 5 539 1.00 4.60 2.22 .72 -25.14***

***P< .001

平均每題得分:理論最低點為 1 分,最高分為 5 分,理論中點為 3 分。

(9)

二、親子關係量表

本量表共 17 題,包括「相互信任」、「情感交流」、「溝通陪伴」三個構面。

其得分分佈情形如表 4-1-6。

本量表之理論最低分為 1 分,最高為 5 分,理論中點為 3 分。研究結果 發現受試者在在「相互信任」、「情感交流」、「溝通陪伴」與親子關係總量表 的平均分數分別為 3.31、3.96、3.95、3.77 分,皆高於理論中點,且經 t 考驗 結果接達顯著水準(t=11.13、t=39.03、t=33.17、t=36.24,p< .001),表示父 母在「相互信任」、「情感交流」、「溝通陪伴」三個面向,以及整體親子關係 皆偏向良好。此結果顯示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國小學童的父母,自身所知覺的 親子關係趨向良好。

4-1-6 樣本在親子關係量表的得分分佈情形

面向名稱 題數 人數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數 標準差 t 相互信任 5 539 1.40 5.00 3.31 .64 11.13***

情感交流 6 539 1.67 5.00 3.96 .57 39.03***

溝通陪伴 6 539 2.00 5.00 3.95 .67 33.17***

總量表 17 539 2.41 4.82 3.77 .49 36.24***

***P< .001

平均每題得分:理論最低點為 1 分,最高分為 5 分,理論中點為 3 分。

(10)

第二節 個人背景、父母資源、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父母安排 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親子關係之差異分析

本節主要在探討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兒童之父母在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 源、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親子關係與不同基本變項,包括個 人背景與父母資源之差異情形;以及親子關係與不同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 之差異情形。

壹、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之差異分析 一、子女性別

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是否因為子女性別不同而有顯著差異?本研究發 現子女性別只與學習年數有顯著差異,達 .05 的顯著水準,但在主要學習場 域、學費花費、練習時間上皆未達顯著差異(表 4-2-1、表 4-2-2)。從平均數 得知,女生在學習音樂才藝年數上比男生略高,表示女性學習音樂年數顯著 高於男生;但在主要學習場域、學習花費、練習時間上男生與女生沒有顯著 差異存在。此研究結果與宋莉萱(2006)相同,父母給予國小學童的才藝補 習費用不會因子女性別不同而有所差異。

4-2-1 不同子女性別其學習音樂才藝資源之 t 考驗(n=539)

面向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男生 169 3.13 1.88

學習年數

女生 370 3.51 1.93 -2.12

男生 167 50.30 30.83

練習時間

女生 368 56.36 36.55 -1.86 男生 164 3285.12 2074.71 學費花費

女生 364 3315.14 1918.70 -.16

P< .05

註:本研究各變項中因缺失值數量及填答人數不一,故人數略有差異。

(11)

4-2-2 子女性別與學習音樂才藝資源-主要學習場域之卡方摘要表(n=539)

音樂性社團

(n=230)

音樂才藝班或音 樂教室(n=134)

音樂個別教學

(n=175)

子女性別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χ²

男(n=169) 78 46.2% 47 27.8% 44 26.0%

女(n=370) 152 41.1% 87 23.5% 131 35.4%

2 4.70

貳、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認知之差異分析 一、子女性別

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的認知是否因為子女性別不同而有顯著差 異?本研究發現子女性別不同在父母認知各面向平均得分皆不高,只在「填 補動機」面向有顯著差異,達 .05 的顯著水準,但在「家長期望」、「能力培 養」、「子女興趣」和「社會潮流」面向上皆未達顯著差異(表 4-2-3)。也就 是說,父母面對子女學習音樂才藝時所抱持的認知,在「家長期望」、「能力 培養」、「子女興趣」和「社會潮流」面向上,孩子是男生或女生並沒有顯著 差異存在;但在「填補時間」面向上,男性學童顯著高於女性學童,顯示父 母考量「填補時間」理由送男性學童學習音樂才藝的可能性高於女性學童。

研究結果與郭靜晃(1995)、張春桂(2004)、盧淑貞(2004)的結果相 同,父母可能因為沒有時間照顧孩子而讓孩子參與補習班或才藝班。且此現 象男孩顯著高於女孩(張春桂,2004)。但與 Xie 和 Hultgren(1994)研究 指出父母會因為期望因素而給予男孩較多的才藝教育結果不相符。可能是隨 著親子教育普及化,父母多能以較平等態度和想法來面對不同性別子女,對 於安排不同性別子女學習音樂才藝時的認知無顯著差異,僅在「填補時間」

因素有顯著差異存在。

(12)

4-2-3 不同子女性別其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認知之 t 考驗(n=539)

面向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男生 169 2.99 .94

家長期望

女生 370 3.01 .88 -.26

男生 169 2.10 .79

填補時間

女生 370 1.94 .76 2.20

男生 169 4.02 .58

能力培養

女生 370 3.96 .57 1.07

男生 168 3.73 .92

子女興趣

女生 370 3.83 .89 -1.17

男生 169 2.20 .75

社會潮流

女生 370 2.24 .70 -.58

P< .05

註:本研究各變項中因缺失值數量及填答人數不一,故人數略有差異。

二、父母性別

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的認知是否因為父母性別不同而有顯著差 異?本研究發現父母性別不同在父母認知各面向平均得分皆不高,且在各動 機構面上皆未達顯著差異(表 4-2-4)。整體來說,父母面對子女學習音樂才 藝的所抱持的認知並不會因為父母性別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本研究結果顯示父母不同性別在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認知上並無顯著 差異,表示父母讓孩子學習音樂才藝的認知頗一致,傾向以「能力培養」、「子 女興趣」為考量。此結果與楊淑雯(2005)指出女性國小教師比男性國小教 師更在乎才藝學習能否補足學校教育不足之研究結果均有所不同。或許是因 為研究主體背景不盡相同,父母讓孩子參與「才藝」與「音樂才藝」所抱持 的動機確實有差異存在。

(13)

表 4-2-4 不同父母性別其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認知之 t 考驗(n=539)

面向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父親 96 3.04 .92

家長期望

母親 443 3.00 .90 .35

父親 96 2.06 .93

填補時間

母親 443 1.97 .74 .85

父親 96 3.99 .56

能力培養

母親 443 3.98 .57 .25

父親 96 3.74 .89

子女興趣

母親 442 3.81 .91 -6.18

父親 96 2.31 .744

社會潮流

母親 443 2.20 .711 1.35 註:本研究各變項中因缺失值數量及填答人數不一,故人數略有差異。

參、親子關係之差異分析 一、子女性別

親子關係是否因為子女性別不同而有顯著差異?本研究發現子女性別不 同,親子關係在「相互信任」、「情感交流」、「溝通陪伴」構面與總量表皆無 顯著差異(表 4-2-5)。表示子女性別的不同對其親子關係沒有顯著差異存在。

此研究結果與翁樹澍(1990)、洪華檜(2006)研究結果相同,不同性別 子女的親子關係並不會有所差異。

4-2-5 不同子女性別其親子關係之 t 考驗(n=539)

面向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男生 169 3.27 .63

相互信任

女生 370 3.33 .65 -1.01

男生 169 3.96 .58

情感交流

女生 370 3.96 .57 .02

男生 169 3.94 .67

溝通陪伴

女生 370 3.96 .67 .25

男生 169 3.75 .47

總量表

女生 370 3.77 .50 .50

(14)

二、父母性別

親子關係是否因為父母性別不同而有顯著差異?本研究發現父母性別不 同在「溝通陪伴」與親子關係整體量表有顯著差異(p<.05,p<.01),但在

「相互信任」、「情感交流」上未達顯著差異(表 4-2-6)。從平均數得知,母 親在「溝通陪伴」構面與親子關係整體比父親略高,表示母親的親子關係顯 著高於父親,且與孩子有較好的溝通形式,也較常陪伴孩子。整體來說,母 親對於子女學習音樂才藝這件事情,比父親有較好的調適。

此研究結果與 Jessica 和 Thomas( 1997)、Shek(2000)、袁婷婷(2002)

等研究結果相似,母親與子女關係比父親與子女關係來的親近,且會有較多 的溝通和陪伴機會。父母與子女相處過程中,屬於內心感受的部分,如信任、

情意層面上,父母沒有什麼差別,但在外在行動,如溝通陪伴上,母親與子 女的相處就比父親好,或許是大部分的母親在家中仍扮演主要照顧者角色,

因此和子女互動機會就比較多。

4-2-6 不同父母性別其親子關係之 t 考驗(n=539)

面向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父親 96 3.26 .62

相互信任

母親 443 3.32 .65 -.79

父親 96 3.89 .61

情感交流

母親 443 3.97 .56 -1.32

父親 96 3.76 .62

溝通陪伴

母親 443 3.99 .67 -3.16**

父親 96 3.66 .47

總量表

母親 443 3.79 .49 -2.35

P< .05;**P< .01

三、學習音樂才藝場域

親子關係是否因為子女學習音樂才藝場域不同而有顯著差異?本研究發

(15)

現親子關係「溝通陪伴」構面在音樂學習場域上有顯著差異,達 .05 的顯著 水準(表 4-2-7)。經過 scheffe 事後比較結果顯示,子女學習音樂才藝場域為 音樂個別教學的父母其親子關係顯著高於學校音樂性社團的父母,而此良好 親子關係表現在溝通形式、父母陪伴情形上。

本研究結果顯示不同音樂才藝學習場域的學童,其親子關係確實有所差 異,音樂個別教學的父母其親子關係在溝通陪伴部分顯著高於學校音樂性社 團的父母。此結果與研究者在教學現場所觀察現象相反,或許是當子女參與 音樂個別教學時,父母對孩子學習情形較為關心,親子間也因為音樂才藝學 習有更多的相處,包括父母花時間瞭解孩子學習音樂才藝情形,或是與孩子 溝通音樂學習事宜,此時父母也藉由這些接觸機會,增進親子間良好關係。

4-2-7 學習音樂才藝場域在親子關係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面向 學習

場域▲

人數 平均數 SD source SS df MS F 值 Scheffe

1 230 3.25 .67 組間 2.38 2 1.19 2.89 2 134 3.29 .60 組內 220.60 536 .41

3 175 3.40 .64 總和 222.98 538 相互

信任

總計 539 3.31 .64

1 230 3.96 .58 組間 .03 2 .02 .05 2 134 3.95 .60 組內 175.33 536 .33

3 175 3.96 .54 總和 175.36 538 情感

交流

總計 539 3.96 .57

1 230 3.86 .66 組間 3.59 2 1.79 4.09 3>1 2 134 3.97 .68 組內 235.45 536 .44

3 175 4.05 .66 總和 239.04 538 溝通

陪伴

總計 539 3.95 .67

1 230 3.72 .47 組間 1.25 2 .62 2.61 2 134 3.76 .50 組內 128.12 536 .24

3 175 3.83 .51 總和 129.36 538 親子

關係 總量

表 總計 539 3.77 .49

P< .05

(16)

四、樂器花費

從研究樣本基本資料顯示,子女音樂才藝學習過程中,在樂器花費上差 異頗大,購買樂器總額在 0∼50 萬元之間,而花費超過 10 萬元的樣本達 45 個。由於樣本有其特殊性,因此研究者欲進一步瞭解花費超過 10 萬元購買樂 器的父母,和樂器花費在 10 萬元以下及未曾購買樂器的父母,其親子關係是 否有顯著差異。

研究結果顯示,父母投入的樂器花費金額不同,其親子關係有顯著差異 存在,達 .05 的顯著水準(表 4-2-8)。經過 scheffe 事後比較結果顯示,樂器 花費超過 10 萬元的父母其親子關係明顯比樂器花費在 10 萬元以內的父母要 好一些。此結果和一般大眾印象有所出入,樂器花費高的父母其親子關係顯 著高於樂器花費較低之父母。

4-2-8 樂器花費在親子關係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面向 樂器

花費▲

人數 平均數 SD source SS df MS F 值 scheffe

1 100 3.35 .58 組間 2.28 2 1.14 2.76 2 378 3.28 .65 組內 215.12 520 .41

3 45 3.51 .74 總和 217.40 522 相互

信任

總計 523 3.31 .65

1 100 3.97 .66 組間 .47 2 .24 .71 2 378 3.95 .55 組內 171.92 520 .33

3 45 4.06 .58 總和 172.39 522 情感

交流

總計 523 3.96 .57

1 100 3.96 .70 組間 2.34 2 1.17 2.67 2 378 3.93 .65 組內 227.58 520 .44

3 45 4.17 .66 總和 229.92 522 溝通

陪伴

總計 523 3.96 .66

1 100 3.78 .48 組間 1.49 2 .74 3.13 3>2 2 378 3.75 .49 組內 123.73 520 .24

3 45 3.94 .52 總和 125.21 522 親子

關係 總量

表 總計 523 3.77 .49

P< .05

▲:代表樂器花費:1.未曾購買;2.在 10 萬元以內;3.超過 10 萬元

(17)

第三節 個人背景、父母資源、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父母安排 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親子關係之相關分析

本節主要在探討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兒童之父母在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 源、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親子關係與個人背景、父母資源之 相關情形;以及親子關係與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 才藝之認知之相關情形。

壹、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之相關分析 一、子女年齡

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與子女年齡是否有顯著相關?本研究以皮爾遜相 關分析後發現,子女年齡和練習時間(r=.17,p<.001)有顯著正相關(表 4-4-1)。表示子女年齡越大,其子女花費在音樂才藝練習時間也越長。

子女年齡與學費花費則無顯著相關。此研究結果與張春桂(2004)研究 不同,但和宋莉萱(2006)研究結果相同,父母給予國小學童的才藝補習費 用不會因子女年齡不同而有所差異。

二、父母社經地位

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與父母社經地位是否有顯著相關?本研究結果發 現父母社經地位與學費花費(r=.24,p<.001)有顯著正相關(表 4-4-1)。

表示父母社經地位越高,子女學習音樂才藝的學費花費也越多。父母社經地 位越高,其家庭經濟資源比較多,父母每個月為子女所投入的音樂才藝學費 也越多。也就是說,當父母資源越多,子女學習音樂才藝學費花費也越多。

此結果與邱定雄(2001)、吳政峰與陳姿伶(2002)、張春桂(2004)、江

(18)

三、父母時間分配

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與父母時間分配是否有顯著相關?本研究結果發 現,父母陪伴時間與學費花費及練習時間(r=.28、r=.31,p<.001、p<.001)

有顯著正相關(表 4-4-1);但在父母工作時間上皆無顯著相關。表示父母陪 伴孩子學習音樂才藝時間越多,其所投入的學費花費也越高,孩子也會花多 一點時間練習音樂才藝。

此結果與研究者之教學現場觀察類似,若父母願意花時間陪伴孩子練習 音樂才藝,表示父母重視孩子學習情形,孩子比較不會找藉口偷懶,也會投 入較多時間在練習音樂才藝上。學習音樂才藝,家庭需要付出高額的時間,

尤其是父母陪伴孩子練習樂器的時間更是不可少(David & Robin,2002)

在孩童學習才藝的過程中,家長需要陪孩子一起學習和成長,適度關心與陪 伴,才能發揮才藝教育最大功能(楊淑雯,2005)

貳、父母支持子女學習音樂才藝動機之相關分析 一、子女年齡

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與子女年齡是否有顯著相關?分析結 果發現,年齡在父母動機各面向皆未達顯著相關(表 4-4-1),表示父母安排 子女學習音樂才藝的認知不會因為孩子年齡大小而有所不同。

二、父母社經地位

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與父母社經地位是否有顯著相關?分 析結果發現,父母社經地位與「家長期望」、「社會潮流」兩構面(r=-.12、r

=-.11,p<.01、p<.05)達顯著負相關(表 4-4-1),表示父母社經地位越高,

考量「家長期望」、「社會潮流」因素安排孩子學習音樂才藝的可能性也越低。

此結果與陳雅玟(2003)研究發現社經地位低的家長選擇才藝班時容易

(19)

受社會流行影響的結果相同;且與張春桂(2004)研究結果相同,父母社經 地位越低,對子女的期許越高,受社會流行趨勢影響越大。

整體而言,父母面對子女學習音樂才藝時,其社經地位與安排子女學習 音樂才藝的認知有相關性存在。雖然家有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父母的社經地 位普遍偏高,不過若父母社經地位相對較低,擁有較少資源時,其對孩子學 習音樂才藝的認知也比較傾向以「父母期望」、「社會潮流」來考量。

三、父母時間分配

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與父母時間分配是否有顯著相關?分 析結果發現:

(一)父母工作時間

父母工作時間與「能力培養」(r=.10,p<.05)達顯著正相關(表 4-4-1)。

表示父母工作時間越長,考量培養孩子能力而安排孩子學習音樂才藝的認知 也越高。

從才藝學習相關研究可發現,父母可能因為工作繁忙,沒有時間陪伴孩 子,所以送孩子到才藝班(郭靜晃 1995;盧淑貞,2004)。既然已經有參加 才藝班需求,此時父母認知反而更顯現在發展孩子潛能、培養孩子能力上,

因此產生本研究結果。此結果似乎也呼應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 最主要考量為「能力培養」因素的現象(表 4-1-5)。

(二)父母陪伴學童練習音樂才藝時間

父母陪伴時間與「社會潮流」(r=.10,p<.05)達顯著正相關(表 4-4-1)。

表示父母陪伴時間越多,因「社會潮流」安排孩子學習音樂才藝考量也越高。

父母在為孩子選擇才藝的同時,是否擁有「時間」陪伴孩子,會影響父

(20)

不斷強調父母陪伴的重要性,但並未深入探討父母陪伴對其安排子女參與才 藝補習認知影響為何。而本研究發現父母的陪伴時間與父母認知確實有關係 存在,父母花越多時間陪伴孩子學習音樂才藝,考量安排子女學習才藝的認 知受到社會趨勢影響也越大,如因應孩子升學需要或跟隨才藝學習風氣。此 結果也顯示,當父母面對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事件時,擁有資源多寡,確實與 父母對事件的認知有所關連。

參、親子關係之相關分析 一、子女年齡

親子關係與子女年齡是否有顯著相關?本研究結果發現子女年齡與親子 關係各個構面及總量表皆無顯著相關(表 4-4-1)。

此結果與過去研究結果認為子女年級低,親子關係較良好有所不同。因 此子女年齡與親子關係是否有相關性,有待後續研究做進一步探討。

二、父母社經地位

親子關係與父母社經地位是否有顯著相關?本研究結果發現父母社經地 位與親子關係各個構面及總量表皆無顯著相關(表 4-4-1)。此結果與侯春如

(2004)、張高賓(2004)研究顯示高社經地位家庭其親子關係也較良好的結 果不同。或許是因為學習音樂才藝學童之父母的社經地位普遍偏高,整體差 異性不大,因此造成此結果。

三、父母時間分配

親子關係與父母時間分配是否有顯著相關?本研究結果發現,父母陪伴 時間與「溝通陪伴」及整體量表(r=.13、r=.10,p<.01、p<.05)有顯著正 相關(表 4-4-1);但在父母工作時間上皆無顯著相關。表示父母陪伴孩子學

(21)

習音樂才藝時間越多,其親子關係也越好。由此可知,當父母陪伴孩子學習 音樂才藝時間越長,也越有可能與孩子一同參與音樂相關活動,如聽音樂會 或是參加音樂發表會等;也比較願意與孩子一同討論有關音樂學習的決定,

這些良好的互動,都是維持親子關係和諧的重要因素,也是父母面對子女學 習音樂才藝這個事件良好調適的展現。

依據此結果也發現,父母面對子女學習音樂才藝時,父母是否願意投入 時間陪伴孩子是才是影響親子關係的關鍵,和其工作時間多寡較無顯著關係。

四、子女音樂學習年數

親子關係與子女音樂學習年數是否有顯著相關?本研究結果發現學習年 數與親子關係各個構面及總量表皆無顯著相關(表 4-4-1)。表示子女學習音 樂才藝的年數長短與親子關係並無顯著相關。

此研究結果和筆者在音樂才藝教學現場所觀察國小學童音樂學習年數越 長,親子關係也比較差之現象有所不同。

五、子女音樂才藝學習花費

親子關係與子女音樂才藝學習花費是否有顯著相關?本研究結果發現,

學費花費與「溝通陪伴」構面(r=.11,p<.05)有顯著正相關(表 4-4-1)。

表示孩子學習音樂才藝學費花費越高,親子之間在溝通方式與相處陪伴情形 也越良好。此結果也顯示孩子學習音樂才藝時,每個月的學習費用高低確實 和親子關係好壞有相關性存在。換句話說,家庭所付出的資源多寡,確實和 家庭面對壓力事件時的調適力有所關連,投入資源較多,其父母所知覺的親 子關係也較好,且表現在溝通互動、相處陪伴上。

(22)

六、子女練習時間

親子關係與子女練習時間是否有顯著相關?本研究結果發現,練習時間 與「相互信任」、「溝通陪伴」及整體量表(r=.14、r=.11、r=.14,p<.01、

p<.05、p<.01)有顯著正相關(表 4-4-1)。表示子女練習時間越長,父母也 越信任孩子,彼此溝通機會、陪伴時間也越多。當孩子在音樂才藝學習過程 中付出較多時間資源時,其親子關係也偏向良好。

七、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

親子關係與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是否有顯著相關?分析結 果發現:

(一)家長期望

家長期望與「情感交流」構面及總量表(r=-.19、r=-.10,p<.001、p

<.05)達顯著負相關。表示家長期望越高,親子之間負面情感也較多,其親 子關係也較差。

一般課業學習可能因為父母期望過高,使親子雙方產生壓力,也讓親子 關係呈現緊張狀態(徐綺穗,1998;楊子萱,1998;羅國英,2000;李惠瑩,

2004)。而本研究結果也顯示,當家長對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事件抱著越高的期 望,家長對此事件之調適力也越差,此調適情形表現在不良親子關係上。

(二)填補時間

填補時間與「相互信任」、「情感交流」、「溝通陪伴」構面及總量表(r=

-.11、r=-.18、r=-.26、r=-.24,p<.05、p<.001、p<.001、p<.001)皆達 顯著負相關。表示父母為了填補孩子無人照顧時間而安排孩子學習音樂才藝 的傾向越高,其親子關係也越差。

(23)

(三)能力培養

能力培養與「相互信任」、「情感交流」、「溝通陪伴」構面及總量表(r=.23、

r=.10、r=.24、r=.24,p<.001、p<.05、p<.001、p<.001)皆達顯著正相 關。表示父母為了開發孩子潛能、培養孩子能力,而安排孩子學習音樂才藝 的傾向越高,其親子關係也越佳。也就是說,當父母為了培養孩子能力而支 持子女學習音樂才藝,父母面對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事件的調適能力也較好,

如親子之間展現相互信任、尊重,情感傳達、分享、適當溝通、陪伴的關係。

(四)子女興趣

子女興趣與「相互信任」、「情感交流」、「溝通陪伴」構面及總量表(r=.26、

r=.28、r=.21、r=.32,p<.001、p<.001、p<.001、p<.001)皆達顯著正 相關。表示父母安排孩子學習音樂才藝時,抱持著子女有興趣學習之認知的 傾向越高,其親子關係也越佳。

本研究結果與林妙娟(1989)、陳春秀(2000)、李秀華(2001)研究雷 同,父母面對孩子學習音樂才藝時,若願意多以孩子興趣為考量,也比較能 以平等、討論的方式,分享喜好、情感、需求,相互瞭解,展現親子間的和 諧度。

(五)社會潮流

社會潮流與親子關係的相關情形,除了「相互信任」構面之外,與「情 感交流」、「溝通陪伴」構面及總量表(r=-.20、r=-.17、r=-.16,p<.001、p

<.001、p<.001)皆達顯著負相關。表示父母為了因應社會趨勢而安排孩子 學習音樂才藝的傾向越高,其親子關係也越差。也就是說,父母越傾向以社 會潮流認知,如因應多元入學需要、跟隨社會流行趨勢等,來安排孩子學習

(24)

第四節 影響親子關係之多元迴歸分析

本節主要探討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國小學童的父母,個人背景、父母資源、

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對親子關係的解 釋力。

在建構迴歸預測模式時,必須避免線性重合或多元共線問題,因此在進 行多元迴歸之前,研究者會先進行多元共線性診斷。多元共線性診斷可從各 變數間膨脹係數(VIF)是否超過 10,以及變項間的相關係數是否超過 .80 來做檢驗(吳明隆、涂金堂,2005)。

在探討各變項對親子關係的解釋力,採用強制進入法(enter)進行多元 階層迴歸分析。分析結果顯示,各變項間的膨脹係數(VIF)在 1.01∼2.00 之間,變項間的相關係數在 -.39∼ .62 之間,符合檢驗標準,因此各變項間 無線性重合問題。

值得一提是,本研究在探討子女學習現況時,發現同時在兩種地點學習 音樂才藝,或是同時學習兩種樂器的學童數量頗多,皆占樣本數約 30%,由 於學習場域增加或是學習樂器種類多樣,可能對家庭造成的更多壓力,導致 親子關係產生變化,因此本研究在此將學習場域個數和學習樂器種類加入背 景變項中討論。然因學習場域達到三種或學習樂器種類達三種以上樣本數過 少,所以予以剔除,只保留學習場域在兩種以內,或是學習樂器種類兩種以 內之樣本做進一步分析。

一、各預測變項與親子關係的相關性

以皮爾遜積差相關分析各個預測變項與親子關係之關係,由表 4-4-1 可得 知,各預測變項與校標變項的關連性,相關係數範圍為 -.39∼ .62。

(25)

二、影響親子關係之多元迴歸分析

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國小學童的父母,個人背景、父母資源、子女學習音 樂才藝資源、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對親子關係是否有顯著的解 釋力?本研究以多元階層迴歸方式依序投入各預測變項後,得到三個迴歸模 式,結果如下(表 4-4-2):。

(一)模式一

在模式一中,投入自變項為個人背景與父母資源,結果發現各變項對親 子關係有顯著解釋力(F=2.46,p<.05)。經迴歸參數檢定後發現個人背景變 項的父母性別(β=.10,t=2.20,p<.05),父母社經地位(β=.09,t=1.93,

p<.05)、父母陪伴練習時間(β=.09,t=2.02,p<.05)達顯著水準,其聯 合解釋變異量為 3%。表示國小學童學習音樂才藝時,母親所知覺的親子關 係比父親好;父母社經地位越高,陪伴子女練習音樂才藝時間越長,其親子 關係越好。此結果也得知,在父母資源中的父母時間分配上,父母是否願意 投入時間陪伴孩子是才是影響親子關係的關鍵,和其工作時間多寡較無顯著 關係。

父母與孩子相處時間多寡,是決定親子關係很重要的因素(鄭碧招,

2004)。在孩子學習音樂才藝過程中,父母陪伴孩子練習樂器的時間不可少,

因為孩子能從父母陪伴中得到支持的感覺,而父母也能透過陪伴瞭解孩子學 習狀況(Sloboda & Howe,1991)。由此可知,當父母擁有時間陪伴孩子,

其親子關係較好,親子間面對學童學習音樂才藝事件,能有較好的調適。

此研究結果也呼應家庭壓力理論論點,當家庭擁有越多資源面對子女學 習音樂才藝事件,如較高的社經地位,或是父母陪伴時間較長,其家庭對事 件的調適力越好。

(26)

(二)模式二

在模式二中,除了投入模式一的個人背景與父母資源變項外,再加入子 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討論,結果發現各變項對親子關係有顯著解釋力(F=

2.77,p<.01)。經迴歸參數檢定後發現個人背景變項的父母性別(β=.11,t

=2.40,p<.05),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的學費花費(β=-.12,t=-2.05,p

<.05)、練習時間(β=.10,t=2.10,p<.05)、學習樂器種類(β=.14,t

=2.30,p<.05)達顯著水準,其聯合解釋變異量為 8%。表示國小學童學習 音樂才藝時,母親所知覺的親子關係比父親好;子女若學習花費少、練習時 間多、學習兩種樂器(相較於學習一種),其父母所知覺的親子關係越好。

有趣的是,每個月的才藝學費和樂器購買都是子女學習音樂才藝所支出 的花費,但只有學費能預測親子關係,或許是因為學費是每個月都要支出的 費用,因此對父母來說,家庭經濟資源減少或不足時,父母所知覺的親子關 係越差。而樂器購買雖然也是學習花費一部份,但在子女學習過程中,可能 只購買一、兩次樂器,且多在學習初期,因而產生此結果。

在模式一與模式二中,父母個人背景變項雖然在父母性別上持續具有解 釋力,且解釋力稍微上升,但父母社經地位、父母陪伴練習時間 β 值降低,

其解釋力也消失,顯示和父母背景、父母資源相比,子女音樂才藝學習現況 更能解釋父母親所知覺的親子關係好壞。當家庭面對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事件 時,子女若投入越多的精力,如較長時間的練習,其父母對此事件的調適力 越好。

(三)模式三

在模式三中,除了模式二的預測變項之外,再加入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 樂才藝之認知,結果發現各個變項對親子關係有顯著解釋力(F=9.68,p

<.001)。經迴歸參數檢定後發現個人背景變項的父母性別(β=.09,t=2.27,

(27)

p<.05),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的練習時間(β=.11,t=2.40,p<.05)、

學習樂器種類(β=.11,t=2.01,p<.05),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的「填 補時間」認知(β=-.19,t=-4.23,p<.001)、「能力培養」認知(β=.24,

t=5.45,p<.001)、「子女興趣」認知(β=.28,t=6.75,p<.001)、「社會 潮流」認知(β=.10,t=-1.99,p<.05)達顯著水準,其聯合解釋變異量為 28%。也就是說, 在國小學童學習音樂才藝時,母親所知覺的親子關係比父 親好;子女音樂才藝練習時間多、學習兩種樂器(相較於學習一種),其父母 所知覺的親子關係越好。父母認知是影響親子關係的重要關鍵,當父母抱持 著「填補時間」、「社會潮流」認知讓孩子學習才藝,親子關係較差,若父母 能以培養孩子能力,以孩子興趣為主要考量,其親子關係較正向。

在模式二和模式三中,父母性別依然持續具有解釋力,表示父母性別不 同對親子關係實有影響,母親所知覺的親子關係比父親好。另子女學習現況 上,練習時間與學習樂器種類依舊具有解釋力,且練習時間的解釋力稍微上 升,但學費花費解釋力消失,顯示在音樂學習過程中,學習花費不是影響親 子關係的主要原因,子女是否願意花時間練習,對父母所知覺的親子關係更 有解釋力。

綜上所述,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對親子關係的解釋力最 強,而從家庭壓力理論觀點來看,面對子女學習音樂才藝時,父母主觀認知 越傾向「填補時間」、「社會潮流」因素,其面對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事件的調 適情形越差;若是父母主觀認知越傾向「能力培養」、「子女興趣」因素,其 面對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事件的調適情形越好。

值得注意的是,當國小學童的音樂才藝練習時間長、學習兩種樂器(相 較於學習一種樂器)時,其親子關係較好,這結果與我們一般猜測孩童學習 壓力增加,親子關係會較低落有所抵觸。研究者推想或許是父母面對孩子學

(28)

學習時的心態有所不同,較不會以強壓方式要求孩子學習,所以不管是練習 時間或是樂器選擇,都會尊重孩子意願,父母所感受的親子關係也較正向;

但亦有可能是父母自評的親子關係過於高估,導致此結果。有待後續作進一 步研究。

整體而言,本研究發現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國小學童的父母,其個人背景

(父母性別)、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練習時間、學習樂器種類)、父母安 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的認知(填補時間、能力培養、子女興趣、社會潮流)

對親子關係有顯著解釋力。以父母認知的「子女興趣」構面解釋力最高(β

=.28)。

(29)

4-4-1 個人背景、父母資源、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認知與親子關係之相關係數矩陣(n=493)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親子關係

1.相互信任平均 1.00

2.情感交流平均 .42*** 1.00

3.溝通陪伴平均 .44*** .39*** 1.00

4.親子關係總量表 .77*** .76*** .81*** 1.00 個人背景

5.子女性別(男=0) .03 .06 .05 .04 1.00

6.子女年齡 .03 .03 -.06 .01 --- 1.00

7.父母性別(父=0) .04 .06 .11** .08* --- --- 1.00 父母資源

8. 父母社經地位 .05 .07 .06 .08* --- -.07 --- 1.00 9. 父母工作時間 .02 .08 -.04 .05 --- .08* -.30*** .06 1.00

10. 父母陪伴時間 .06 .03 .13** .09* -.01 -.09* .06 .02 -.06 1.00 子女學習資源

11. 學習年數 .03 .06 -.06 .03 .07 --- .06 .06 -.04 .02 1.00 主要學習場域(學校音樂性社團=0)

12. 音樂教室 .03 .01 -.06 -.01 -.05 -.20*** -.05 -.02 -.02 .16*** -.11** 1.00

13. 音樂個別教學 .06 .05 .12** .10* .09* .00 .11** .13** -.11** .13** .31*** -.39*** 1.00

14. 學費花費 .07 -.05 .11** .07 -.02 .07 -.00 .23*** -.03 .25*** .34*** .10* .33*** 1.00

15. 樂器花費 .05 .07 .11** .09* .00 .15*** .02 .11** -.06 .08* .40*** -.02 .37*** .43*** 1.00 16. 練習時間 .14** .08 .11** .14** .07 .16*** .02 .05 .08* .29*** .23*** -.11** .15** .20*** .18***

學習場域個數(1個=0)

17. 學習場域兩個 .11** .09* .13** .14** .08* .15*** -.03 .13** -.02 .11** .35*** -.11** .29*** .50*** .26***

學習樂器種類(1種=0)

18. 樂器種類兩個 .13** .11* .14** .17*** .10* .13** -.03 .10* .04 .17*** .37*** -.00 .27*** .53*** .37***

父母認知

19. 家長期望平均 .04 -.19*** -.07 -.11* -.00 .01 -.02 -.09* -.03 .06 -.03 .11** -.06 -.02 -.00 20. 填補時間平均 -.11* -.18*** -.26*** -.24*** -.09* -.03 -.03 -.03 .06 .05 -.12** .12** -.14** -.09* -.08*

21. 能力培養平均 .23*** .10* .24*** .24*** -.04 -.02 -.02 .07 .10 .11* .09* .08* .03 -.01 .07 22. 子女興趣平均 .26*** .28*** .21*** .33*** .06 .06 .00 -.01 .04 -.01 -.10* -.07 -.11* -.05 -.06 23. 社會潮流平均 .000 -.20*** -.17*** -.18*** .04 -.01 -.06 -.07 .04 .12** -.06 .07 -.12** -.03 -.09*

(30)

(續)表 4-4-1 個人背景、父母資源、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認知與親子關係之相關係數矩陣

(n=493)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親子關係 1.相互信任平均 2.情感交流平均 3.溝通陪伴平均 4.親子關係總量表 個人背景

5.子女性別(男=0)

6.子女年齡

7.父母性別(父=0)

父母資源 8. 父母社經地位 9. 父母工作時間 10. 父母陪伴時間 子女學習資源 11. 學習年數

主要學習場域(學校音樂性社團=0)

12. 音樂教室 13. 音樂個別教學 14. 學費花費 15. 樂器花費

16. 練習時間 1.00 學習場域個數(1 個=0)

17. 學習場域兩個 .17*** 1.00 學習樂器種類(1 種=0)

18. 樂器種類兩個 .22*** .62*** 1.00 父母認知

19. 家長期望平均 .08* -.06 -.03 1.00

20. 填補時間平均 .06 -.16*** -.15*** .26*** 1.00

21. 能力培養平均 .11** -.00 .03 .29*** .10* 1.00

22. 子女興趣平均 .08* -.01 -.02 -.07 -.03 .13** 1.00

23. 社會潮流平均 .18*** -.09* -.10* .52*** .45*** .22*** -.07 1.00

(31)

4-4-2 親子關係之階層迴歸分析

依變項 親子關係(n=493)

模式一 模式二 模式三

自變項 B Beta t B Beta t B Beta T

Constant 3.0 7

12.43

2.88 10.89

2.22 7.91

背景變項

子女性別(男生=0) .05 .04 .94 .01 .01 .26 -.01 -.01 -.14 子女年齡 .01 .02 .49 .01 .03 .54 .01 .03 .52 父母性別(父親=0) .13 .10 2.20 .14 .11 2.40 .12 .09 2.27 父母社經地位 .01 .09 1.93 .01 .08 1.62 .00 .04 1.05 父母工作時間 .00 .08 1.69 .00 .07 1.50 .00 .05 1.07 父母陪伴練習時間 .00 .09 2.02 .00 .04 .82 .00 .04 .83

學習音樂才藝資源

學習年數 -.03 -.10 -1.70 -.03 -.10 -1.93 主要學習場域

(學校音樂性社團=0)

音樂才藝班或音樂教室 .05 .05 .86 .09 .08 1.59

音樂個別教學 .07 .07 1.20 .09 .08 1.59

學費花費 .00 -.12 -2.05 .00 -.09 -1.65 樂器花費 .00 .05 .92 .00 .03 .60 練習時間 .00 .10 2.10 .00 .11 2.40 學習場域個數(1個=0)

學習場域2個 .10 .09 1.52 .07 .06 1.18

學習樂器種類(1種=0)

學習樂器2種 .15 .14 2.30 .12 .11 2.01

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 樂才藝認知

父母期望平均 -.03 -.06 -1.19

填補時間平均 -.12 -.19 -4.23***

能力培養平均 .20 .24 5.45***

子女興趣平均 .15 .28 6.75***

社會潮流平均 -.07 -.10 -1.99

R² .03 .08 .28

R² chang .03 .05 .21

Adj R² .02 .05 .25

F for chang (df1,df2) 2.46*(6,486) 2.95** (8,478) 26.94*** (5,473) F 2.46* 2.77** 9.68***

P< .05;**P< .01 ;***P< .001

(32)

第五節 研究假設與結果之驗證

本研究試以 ABC-X 理論為基礎,將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視為一壓力源,

欲了解家庭擁有與投入的資源、父母認知對親子關係影響為何,藉以檢視家 庭成員因應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事件情形。依據研究結果可得知,當家有國小 學童學習音樂才藝時,若家庭擁有較多資源,如父母社經地位較高,或是有 較多陪伴時間,其家庭投入於音樂才藝學習資源也較多,像是花費較高學費、

孩子練習時間較長等,而此時親子關係也偏向良好。此外,父母安排子女學 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若傾向以「能力培養」、「子女興趣」為考量,其親子關係 較佳;若傾向以「填補時間」、「社會潮流」為出發點,其親子關係則較差。

此研究結果也與 ABC-X 理論相呼應,家庭成員的資源與認知不同確實 對家庭面對壓力源時的調適有所影響。當家庭可運用資源越多,父母對事件 的認知越能站在孩子角度思考,其父母所知覺的親子關係越良好。

綜合上述,本研究的假設與結果如表 4-5-1:

4-5-1 研究假設與結果驗證一覽表

研究假設 結果

假設一: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國小學童之父母的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父母安排 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親子關係因父母的個人背景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1-1: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因子女性別不同有顯著差異。

1-2: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因子女性別不同有顯著差異。

1-3: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因父母性別不同有顯著差異。

1-4:親子關係因子女性別不同有顯著差異。

1-5:親子關係因父母性別不同有顯著差異。

部分支持 部分支持 拒絕 拒絕 支持

(33)

(續)表 4-5-1 研究假設與結果驗證一覽表

假設二: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國小學童之父母的親子關係因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 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2-1:親子關係因子女學習音樂才藝場域不同有顯著差異。 部分支持 假設三: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國小學童之父母的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父母安排

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與父母的個人背景、父母資源有顯著相關。

3-1: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與子女年齡有顯著相關。

3-2: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與父母社經地位有顯著相關。

3-3: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與父母時間分配有顯著相關。

3-4: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與子女年齡有顯著相關。

3-5: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與父母社經地位有顯著相關。

3-6: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與父母時間分配有顯著相關。

部分支持 部分支持 部分支持 拒絕 部分支持 部分支持 假設四: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國小學童之父母的親子關係與個人背景、父母資源、

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有顯著相關。

4-1:親子關係與子女年齡有顯著相關。

4-2:親子關係與父母社經地位有顯著相關。

4-3:親子關係與父母時間分配有顯著相關。

4-4:親子關係與子女音樂學習年數有顯著相關。

4-5:親子關係與音樂學習花費有顯著相關。

4-6:親子關係與子女練習時間有顯著相關。

4-7:親子關係與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有顯著相關。

拒絕 拒絕 支持 拒絕 部分支持 支持 支持 假設五: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國小學童之父母的個人背景、父母資源、子女學習音

樂才藝資源、父母支持子女學習音樂才藝動機對親子關係有顯著解釋力 部分支持

數據

表 4-1-1  個人背景描述  全體樣本(N=539)  次數 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1.子女性別  男生  169 31.4 女生  370 68.6 2.子女年齡  10.45 1.55 7 1.3 24 4.56 7  8 41 7.6 9 61 11.3 10 83 15.4 11 181 33.6 12 122 22.6 13 20 3.7 3.父母性別  父親  96 17.8 母親  443 82.2 二、父母資源  1
表 4-1-4  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描述  全體樣本(N=539)  次數 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1.學習時間 ▲ 3.37 1.92 0∼1 年  72 13.4 超過 1 年∼2 年  114 21.2 超過 2 年∼3 年  110 20.4 超過 3 年∼4 年  74 13.7 超過 4 年∼5 年  61 11.3 超過 5 年∼6 年  70 13.0 超過 6 年∼7 年  21 3.9 超過 7 年∼8 年  16 3.0 超過 8 年∼9 年  1 0.1 2
表 4-2-2  子女性別與學習音樂才藝資源-主要學習場域之卡方摘要表(n=539)  音樂性社團  (n=230)  音樂才藝班或音 樂教室(n=134) 音樂個別教學 (n=175) 子女性別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自 由 度  χ²  男(n=169)  78  46.2%  47  27.8% 44  26.0% 女(n=370)  152  41.1%  87  23.5% 131  35.4% 2 4.70  貳、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認知之差異分析  一、子女性
表 4-2-3  不同子女性別其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認知之 t 考驗(n=539)  面向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男生  169 2.99  .94 家長期望  女生  370 3.01  .88  -.26  男生  169 2.10  .79 填補時間  女生  370 1.94  .76  2.20 * 男生  169 4.02  .58 能力培養  女生  370 3.96  .57  1.07  男生  168 3.73  .92 子女興趣  女生  370 3.83
+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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