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630 教師法修正施行之格式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申 訴 書
申訴人姓名 身分證明文件字號
出生年月日 服務學校及職稱
住居所 □□□□□ 電話:
代理人 姓名 (無代理人或代表人者免填)
代表人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明文件字號
住居所 □□□□□ 電話:
原措施之學校(單位):
收受(或知悉)措施之年月日及收受(或知悉)方式:
壹、申訴之事實及理由(請具體指陳其違法或不當之處):
貳、希望獲得之具體補救:
參、涉及性別平等事件者有無提起「申復」程序:(無涉性平事件者免填)
□ 無;□ 有(請說明: )
1090630 教師法修正施行之格式
肆、本申訴事件有無提起訴願、訴訟或勞資爭議處理:
□ 無;□ 有(有提起者,應載明向何機關或法院及提起之年月日:
) 伍、提起申訴之年月日: 年 月 日
陸、檢附之相關文件及證據(列舉於下,並編號如附件)
一、原措施文書 二、其他…
此致
國立中興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申訴人 (簽名或蓋章)
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
代表人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備註:
1、本申訴書各項,依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第 12 點規定臚列。提起 申訴不合規定者,本校申評會依前述要點第13 點規定,得通知申訴人於 20 日內補 正。屆期未補正者,申評會得逕為評議。
2、依上開要點第 36 點規定,申訴、再申訴說明及應具備之書件應以中文書寫;其書件 引述外文者,應譯成中文,並應附原外文資料。因申訴、再申訴所提出之資料,以 錄音帶、錄影帶、電子郵件提出者,應檢附文字抄本,並應載明其取得之時間、地 點,及其無非法盜錄、截取之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