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譽管理有限公司
107-108 年推動青年職涯發展工作彙管作業服務計畫 人員招募簡章(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壹、宗旨
近年來受高等教育普及化影響,教育養成年限拉長,年輕勞動力初次進入勞動市場 的年齡普遍延後,然而學用落差情形嚴重,學非所用讓青年人面對工作選擇及未來的規 劃感到茫然。另國人平均餘命持續延長,個人一生中工作階段將拉長,加上科技進展快 速,產業所需人力之職能將不斷提升,工作型態越來越多元化,青年鮮少能終其一生運 用單一專業知能服務於同一企業公司,預期未來職涯規劃及工作轉換將是多數青年須面 對的課題。
檢視現行職涯教育及就業準備服務主要於在學階段實施,且多偏重於個人層面的職 涯探索及就業準備,對於與就業市場需求的連結及產業發展變遷資訊的提供相對上較匱 乏,青年學子對真實工作的條件及要求瞭解有限。
因應「青年職得好評試辦計畫」,提供青年深度就業諮詢,並依諮詢結果產出工作 卡(職涯履歷表),以協助青年釐清職涯方向,幫助青年儘速投入職場。
貳、承辦計畫名稱
107-108 年推動青年職涯發展工作彙管作業服務計畫。
參、招募對象及資格
職類人數 學經歷及資格條件
職涯諮詢師 4 名
一、學經歷(擇 1)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碩士學位以上。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學士學位且具備諮詢實務工 作經驗3年以上。
二、專業證照(擇 1)
需具備心理師、社會工作師、GCDF(全球職涯發展師)或 CDA(國際生 涯發展諮詢師)等職涯相關專業證照。
薪資標準
採單一薪資每月40,132元(含相關專業證照專業加給3,000元)
肆、職務內容說明
一、本計畫執行自決標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與勞工間簽訂契約為不定期契 約,相關規定依勞基法辦理)。
二、本計畫派駐人員由本公司進行招募、進用、訓練、督導、管理、考核及福利事項等工 作,派駐於臺北青年職涯發展中心、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或其他指定地點。派駐人 員工作時間得視業務需求彈性調整,提供行政作業執行、業務推展等服務,工作項目 及服務範圍包括:
(一)提供個別諮詢服務:於派駐地點進行駐點諮詢服務,亦須配合要派單位需求至轄 區內就業服務站(台)進行駐點諮詢。
(二)民眾職涯諮商與管理-啟發民眾職涯覺知,提供職涯發展及職涯規劃服務。
(三)針對民眾個人條件、職場現況進行評估。
(四)協助民眾個人進行職涯的規劃,提供相關的建議。
(五)依民眾需求聯結相關就業或職業訓練資源。
(六)產業趨勢暨職涯發展分析及資訊搜集。
(七)企劃工作坊及帶領相關職涯活動。
(八)各式職能測驗解說。
(九)協助機關辦理其他相關計畫
(十)其他相關行政作業、活動辦理及臨時交辦事項
三、派駐人員需配合派駐單位業務需要延長工時,延長工時之規定將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來 辦理。
四、於 107-108 年度聘僱合約期間,本公司將視個人工作績效及派駐單位業務需要而調整人 員之派駐地點或更改服務轄區範圍,以達到派駐人員激勵之目的及增加本公司派駐人力 之彈性運用。調動時應依下列五項原則辦理:1.基於機關業務上所必須;2.不得違反勞動 契約;3.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4.調動後工作與原有工作性質為 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5.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五、薪資標準(採單一薪資)
採單一薪資給薪,每月 40,132 元。(含相關專業證照專業加給 3,000 元)
六、招募名額:
需求單位 需求職類/人數 服務地點(暫定) 臺北青年
職涯發展中心 職涯諮詢師/ 2 名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 17 號 1,2 樓 新北市政府
就業服務處 職涯諮詢師/ 2 名 新北市中和區景安路 155 號
註 1.派駐於臺北青年職涯發展中心 2 名職涯諮詢師(上班時間及休假按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規定辦理;臺 北青年職涯發展中心上班時間為週二至週日上午 10 點至下午 6 點,休假採輪班制)。
註 2.派駐於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2 名職涯諮詢師(上班時間及休假按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規定辦 理;派駐人員以駐點巡迴方式於板橋、三重、新店、汐止、新莊、淡水等 6 處就業服務站提供諮 詢服務,巡迴期間得支領必要之交通費)。
七、其他說明:
(一)依需求職類正取職涯諮詢師 4 名,備取若干名(得依實際出缺狀況依序電詢有意願 者遞補)。
(二)備取人員通知有效期限為三個月。
伍、報名與招考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8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 12:00止,以本公司顯示時間為憑。
二、報名方式:採電郵、傳真方式報名(請於報名後來電確認公司是否收到報名表格文件)
(一)電子信箱報名
意 者 請 下 載 報 名 表 並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檔 , 繕 打 完 成 後 寄 至 信 箱 : iriswu@thinkyu.com。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107-108 年推動青年職涯發展工作 彙管作業服務計畫-需求單位(ex 臺北青年職涯發展中心)-應徵者姓名」。以電子信 箱報名者,報名表第二頁右下角親簽處及聲明書中聲明人欄位可用電腦繕打姓名。
(二)傳真報名
意者請下載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傳真到(02)2256-0851。
三、報名應繳交表件如下:
(二) 個人自傳1篇(格式依附件二)。
1、請以電腦繕打列印,手寫一概不受理。
2、自傳內容(以500~800字為限):需包含描述個人及家庭背景、工作或實務諮 詢經驗、電腦能力、專長、證照等,並請說明:擔任《職涯諮詢師》應具 備的專業能力?未來擔任本職務自己可提供民眾有哪些職涯協助?請以附 表格式撰寫。
(三) 聲明書(格式依附件三) (四)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 學歷證明
(1) 檢附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 份(以最高學歷為主)。
(2) 持外國學歷證件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及其中文譯本。
(3) 若有遺失畢業證書者,應檢附畢業證書遺失補發證明書影本。
2. 經歷證明
學歷為學士學位應具備諮詢實務工作經驗 3 年以上,請提供工作經驗服務 證明(含工作內容說明)影本 1 份。
3. 證照證明:
(1) 具備心理師、社會工作師或 GCDF(全球職涯發展師)、CDA(國際生 涯發展諮詢師)等職涯相關專業證照者,請提供符合有效期限的專業 證照影本 1 份。
(2) 若有其它證照者,請提供證照影本。
※相關證件缺件者或未依報名表格式繕打列印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
恕不接受補件或另行通知補件,報名資料亦不予退件。
四、甄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審核相關報名文件
資格符合者由本公司於108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以電子郵件與電話或簡訊通知面 試時間及地點,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第二階段將進行公開徵選(請勿來電詢問考試內容、方向及題型)
預計108 年 8 月 27 日(星期二)進行筆試及口試,徵選評選方式如下:
1、電腦測驗佔 20%:採實機電腦打字測驗(中文打字輸入每分鐘 20 字以上、錯誤 率 10%以下)。
2、筆試佔 30%:採問答題。
3、口試佔 50%:採面試方式進行。
五、錄取通知:本公司將暫定於108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五)公布於本公司網站,並以電話個 別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上班時間:
(一)臺北青年職涯發展中心暫定於 108 年 9 月 1 日(星期日)報到。
(二)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暫定於 108 年 9 月 2 日(星期一)報到。
(備註:實際錄取通知及報到時間,將視實際甄選狀況及時程調整而訂。) 七、招募簡章下載網站:
(一)新譽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jumpyu.com。
(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http://tkyhkm.wda.gov.tw/。
(三)招募簡章洽詢專線:新譽管理有限公司(02)2256-0859#108 吳小姐。
八、錄取名單公佈網站: 新譽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jumpyu.com。
附件一:
新譽管理有限公司
辦理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107-108 年推動青年職涯發展工作彙管作業服務計畫
人員招募簡章 報 名 表
報名職類
□臺北青年職涯發展中心-職涯諮詢師(上班時間及休假按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規定辦理;臺北青年職涯發展 中心上班時間為週二至週日上午 10 點至下午 6 點,休假採輪班制)
□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職涯諮詢師(上班時間及休假按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規定辦理;派駐人員以駐 點巡迴方式於板橋、三重、新店、汐止、新莊、淡水等 6 處就業服務站提供諮詢服務,巡迴期間得支領必要之交通費)
中文姓名 最高學歷 □大學 □碩士以上
畢業學校
與科系 在學期間 年 月~ 年 月 聯絡電話 (公):( ) ;(手機):
(宅):( ) ;(夜間):
緊急聯絡人 姓 名
緊急聯絡 人電 話
(公):
(宅):
(手機):
語文能力 1、台語:□流利□普通□略□不會 2、客語:□流利□普通□略□不會
3、英語:□流利□普通□略□不會 4、原住民語: 族
電腦技能
1.打字速度: 字/分鐘(中打) (中文打字輸入法: ) 2、文書處理:□Word □Excel □PowerPoint □Outlook(可複選)
□其他
證照
□就業服務乙級□社會工作師 □心理師 □GCDF(全球職涯發展師)
□CDA(國際生涯發展諮詢師)□其他
*請附證照影本
應試編號:
(由公司填寫)
工作經歷 (請從最近經
歷寫起)
服 務 機 關 職 稱 服 務 起 訖 時 間 轉 職 原 因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其他經驗 社團/專案
社團(專案)名稱 職 務 服 務 起 訖 時 間 工 作 內 容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諮詢實務 工作經驗說明
服務單位 職務 服 務 起 訖 時 間 工 作 內 容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駕照 □機車 □汽車 目前使用
工具 □機車 □汽車 以上所填寫資料及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皆為屬實,
並已詳讀相關簡章規定,絕無異議。
報名者
親簽 年 月 日
附件二:
新譽管理有限公司
辦理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107-108 年推動青年職涯發展工作彙管作業服務計畫
人員招募簡章 自 傳
自傳內容:包含個人及家庭背景、工作經驗、電腦能力、專長、證照等,並請說明對於擔任
《職涯諮詢師》應具備的專業能力?未來擔任本職務自己可提供民眾有哪些職涯協 助?創新服務體驗的模式?
(紙張不夠寫者請自行加頁,自傳至多書寫 2 張)
附件三:
聲 明 書
本人 參與 新譽管理有限公司 承攬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委託辦理「107-108 年推動青年職涯發展工作彙管作 業服務計畫」案之招募活動,在此聲明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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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被判刑、通緝或涉及其他刑事案件
□
無支領退休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