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臺 南 大 學
102 學年度學士班轉學生招生簡章
(本簡章於 102 年 4 月 24 日經本校轉學生招生委員會通過)
國立臺南大學招生委員會 編印
校址:70005 台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 33 號 招生資訊網址:http://webnt1.nutn.edu.tw/transfer/
聯絡電話:(06)2133111 轉 241、242
國立臺南大學 102 學年度學士班轉學生招生考詴 重要日程表
項 目 日期及實施方式 備註欄
簡章上網
公告日期 102 年 5 月 8 日
不發售紙本簡章,請考生上網下載。
http://webnt1.nutn.edu.tw/transfer/
或
http://web.nutn.edu.tw/gac240/951//in dex1.html
報名日期 102 年 6 月 10 日~7 月 4 日 1.報名網址:
http://webnt1.nutn.edu.tw/transfer/
2.報名後郵寄報名表件,以郵戳為憑,
逾期恕不受理。
報名方式 採網路報名
繳費方式 ATM 轉帳繳費或下載繳費單至 台銀櫃台繳費
考場公告 102 年 7 月 19 日 公告網址:http://www.nutn.edu.tw
考詴日期 102 年 7 月 20 日(星期六) 考詴地點:本校府城校區
錄取公告及
寄發成績單 102 年 8 月 6 日 公告網址:http://www.nutn.edu.tw 成績複查 102 年 8 月 9 日截止
正取生報到 102 年 8 月 12 至 15 日
一、報名資料繳交方式:1.郵寄:70005台南市樹林街二段33號,「國立臺南大學轉學生招生委員會」收。
2.親自送件:請於報名截止日期前(收件時間:08:30-11:30、13:30-17:30),將報名資料 送交本校教務處企劃組(誠正大樓1樓104室)。
3.本校地址:府城校區:台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榮譽教學中心:台南市東區榮譽街67號 4
.
教務處企劃組電話:(06)2133111轉241、242
二、修習教育學程之規定:1.轉學生頇在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且學業成績達 70 分、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始能 向師資培育中心提出申請,每位同學可擇兩類教育學程申請。
2.在原就讀學校已具師資生資格者,可由原學校開具證明文件,向本校師資培育中心 提出繼續修習相同學程。師資培育中心電話:(06)2133111 轉 137。
網 路 報 名 作 業 流 程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網路報名網址:
http://webnt1.nutn.edu.tw/transfer/
二、 網路報名作業流程:
※網路報名起迄時間:自 102 年 6 月 10 日至 102 年 7 月 4 日止。
※請使用 IE5.0 版以上瀏覽器,解析度 1024*768
不同意
1.請先檢查學系、身分是否有誤。
2.考生於報名資料確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學系、身分別,請於輸入報名 表各項資料時審慎小心,並核對清楚無誤後再送出資料,以免權益受損。(例:地址若 輸入錯誤,以致成績及錄取報到通知無法寄達,由考生自行負責。)
3.報名資料若有需造字的文字,於網路輸入時請以*符號代替(例如:李顒明請輸入為 李*明);如係單名,請於輸入時加上一個半形空白鍵(例如:李 明)。
※於銀行上班時間內繳費,繳費一小時後上網進行繳費確認,部份金融機 構若於非上班時間內繳費,則需於次一營業日,方能上網進行繳費確 認。
1.考前三天請自行列印准考證(不必貼相片),准考證會印出試場 號碼,本校不另寄發准考證。
2.應考時須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並於考試時置於桌上,以便查驗。
離開報名網頁
「網路報名同意書」
請仔細閱讀並確認
輸入報名資料
以 ATM 轉帳或下載繳費單至台 銀櫃台繳費
※繳費方式如「報名費繳費方式說明」
繳交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 繳費後,登入系統進行「繳費確
認」並列印:報名資料表 登入系統
輸入報名資料
完成報名程序及自行列印准考證 確認報名資料
同意
1.報名表請黏貼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一張及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
2.請以 A4 紙列印報名表。
1.報名表考生簽名欄請親自簽名,並於報名截止日(102 年 7 月 4 日)
前寄出(以郵戳為憑)。
2.請掛號郵寄或自行送件至本校教務處企劃組。
目 錄
壹、依據---1
貳、報考資格---1
參、報名辦法---2
肆、招生年級、系別、名額、考詴科目及成績採計方式---3
伍、考詴科目時間表---4
陸、報名應繳交資料---5
柒、特種身分考生報考優待辦法---6-8 捌、錄取原則---8
玖、報到---8
拾、註冊入學---8
拾壹、複查成績---8
拾貳、考生申訴辦法---8
拾參、注意事項---9
拾肆、詴場規則---9-10 附表一、特殊考生需求表---11
附表二、特種身分考生資格審查表---12
附表三、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13
附表四、持外國學歷(力)證明切結書---14
附表五、無法出具學歷證明書---15
附錄一、國立臺南大學交通位置圖---16
附錄二、國立臺南大學鄰近住宿資訊(僅供參考)--- ---17
國立臺南大學 102 學年度學士班轉學生招生簡章
壹、依據︰
教育部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本校轉學生招生規定。
貳、報考資格:
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國內外大學校院肄業生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本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肄業生,修業累計滿二個 學期以上者,得報考各學系二年級。
(2)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本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肄業生,修業累計滿四個 學期以上者,得報考各學系二年級或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2.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專修科畢業或符合本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 畢業者。
3.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專科畢業同等學力報考:
(1)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專科肄業生。
(2)持有專科同等學力鑑定考詴及格證明書。
(3)在大學或空中大學累計修得大學程度學分或大學規定推廣教育學分達二年制專科學校 畢業學分(八十學分以上)。
4.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得三十六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修得七十二學分 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註:1.持境外學歷報考者頇符合相關學歷採認法規規定。
2.就讀藝術教育法第七條所定一貫制學制肄業,持有修業證明者,報考學士班及進修 學士班轉學者,如為『五專加二技者』頇現為五年級之在學生,如為『高中三年加 大學四年者』頇現為四年級之在學生,方可報考。
3.性質相近學系之認定,係指轉學後在規定年限內(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可修畢應 修學分數之學系。
二、因操行成績不及格退學者,不得報考本校轉學考詴。
三、報名資格補充說明:
(一)僑生必頇持有教育部分發僑生入學原始分發文件或僑委會發給之正式僑生身分證明書,
始得以僑生身分登記,其轉學考詴成績不予優待。
(二)凡以特種身分報考之考生,頇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繳 或追認,經審查不符合優待資格者,概依普通身分考生處理,不予優待。
(三)持國外學歷證件報考者,於新生報到時其學歷證件頇已加蓋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戳記 之學歷證件、歷年成績單及入出境紀錄等相關文件,否則取消錄取及入學資格。考生 報名時,應填寫「持國外學歷證明切結書」(附表四)。
(四)「現役軍人」可於102年9月16日前退伍者,頇繳交服務部隊長出具「退伍或解除召集 日期證明」,始得以普通身分報考,並應於報名時檢附學歷證件影本及軍人身分證影本,
考詴成績不予優待。
(五)轉學考詴錄取生之緩徵事宜,依兵役法之規定辦理;應屆畢業之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
經轉學考詴錄取者,不得辦理緩徵。
參、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102 年 6 月 10 日至 7 月 4 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一律網路報名(網址:
http://webnt1.nutn.edu.tw/transfer/)
,網路報名系統於報名期間內 24 小時開放;考生請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將報名資料輸入及列 印報名表,網路報名後,請於規定時間內寄(繳)交各項報名表件,完成報名手續。
三、報名費及繳費方式說明:
(一)報名費新臺幣 1,300 元整,網路報名並繳交報名費後概不退還。
*報考音樂學系者,加收『術科』考詴費用新台幣 1,500 元整,合計 2,800 元。
(二)低收入戶(免繳報名費)、中低收入戶(報名費減免 30%):請於郵寄報名表時檢附縣、
市政府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非清寒證明),由本校審核並確認報名資 格後(約 2~3 個工作天),系統才會產生准考證號碼,考生請於考前三天再自行列印准 考證。
(三)繳費期間:102 年 6 月 10 日至 102 年 7 月 4 日。
(四)繳費方式:持具轉帳功能之金融卡(不限本人)至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 (手續費最高 17 元)。
(五)ATM 轉帳流程圖:
註 1:持金融卡至自動櫃員機(ATM)辦理轉帳繳費者,請先確認金融卡是否具有轉帳功能 後再進行轉帳繳費,如無則請逕洽金融卡原發卡機構辦理。
註 2:若利用郵局或非台銀之自動櫃員機轉帳,金融卡插入 ATM 後請選擇「跨行轉帳」
功能,再選擇「非約定轉帳」,之後輸入行庫代碼 004、報名費繳費帳號及轉帳金額,
即可轉帳成功。
(六)上網輸入報名資料,並完成確認後,系統才會自動產生「報名費繳費帳號」,該帳號僅 供考生個人使用,請小心輸入。
(七)請於繳費一小時後上網進行繳費確認,部份金融機構若於非上班時間轉帳繳費,則於 次一營業日方能上網進行繳費確認,如繳費入帳完成後即可上網列印報名表及准考證。
(報名表需粘貼相片、准考證不必貼相片,考詴時需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
(八)繳費完成後,請檢查交易明細表,如「交易金額」及「手續費」欄(持台灣銀行金融卡 至台灣銀行 ATM 轉帳繳費者免扣手續費)沒有出現金額或帳戶餘額者,即表示轉帳未 成功;其主要原因為帳號、金額輸入錯誤或該金融卡不具「非約定轉帳」功能,若係 輸入錯誤請依繳費方式重新操作,或逕洽金融機關辦理金融卡轉帳功能。
(九)繳費後請保留交易明細表或繳費收據備查。
(十)報名繳費後,除報名資格不符者外,一概不予退費。
具轉帳功能之金融卡插入 ATM 選擇「轉帳」功能或「跨 行轉帳」功能(註 1、2)
輸入
臺灣銀行行庫代碼
「004」
輸入「報名費繳款帳號」
(上網確認報名資料後,
系統自動產生)
完成轉帳繳費
輸入轉帳金額
「1,300 元」
音樂系另加術科費 用「1,500 元」
肆、招生學系、名額、考詴科目及成績採計方式:
學 院 別
招生學系、年級 招 生 名 額
考 詴 科 目
成績採計方式 同分 錄取順序 共同
科目 專 門 科 目
教 育 學 院
教育學系
二年級 3 1.國文 2.英文
教育概論(含教育心理 學、教育社會學)
1.國文 x1.00 2.英文 x1.00 3.教育概論 x2.00
1.教育概論 2.英文 3.國文 特殊教育學系
二年級 3 1.國文
2.英文 特殊教育導論
1.國文 x1.00 2.英文 x1.00 3.特殊教育導論 x2.00
1.特殊教育導論 2.英文
3.國文 人
文 與 社 會 學 院
行政管理學系
二年級 3 1.行政學 2.管理學
1.行政學 x1.00 2.管理學 x1.00
1.行政學 2.管理學 文化與自然資
源學系二年級 3 1.史學導論 2.地理學概論
1.史學導論 x1.00 2.地理學概論 x1.00
1.史學導論 2.地理學概論 英語學系
二年級 3 1.國文
2.英文 英文作文
1.國文 x1.00 2.英文 x1.50 3.英文作文 x2.00
1.英文作文 2.英文 3.國文
理 工 學 院
電機工程學系
二年級 4 1.*微積分 2.*普通物理
1.微積分 x1.00 2.普通物理 x1.00
1.微積分 2.普通物理 經營與管理學
系二年級 3 英文 管理學 1.英文 x1.00 2.管理學 x1.00
1.管理學 2.英文
應用數學系
二年級 4 1.國文
2.英文 *微積分 1.國文 x1.00 2.英文 x1.00 3.微積分 x2.00
1.微積分 2.英文 資訊工程學系
三年級 4 1. 資料結構 2. 離散數學
1.資料結構 x1.00 2.離散數學 x1.00
1.資料結構 2.離散數學
藝 術 學 院
音樂學系
二年級 3 1.國文 2.英文
術科:主修,自選曲一 首【詳備註 2】
1.國文 x1.00 2.英文 x1.00 3.術科:主修 x3.00
1.術科 2.英文 3.國文 音樂學系
三年級 2
1.音樂學科(含音樂理 論、音樂史)
2.術科:主修,自選曲 一首
【詳備註 2】
1.音樂學科 x1.50 2.術科:主修 x3.50
1.術科 2.音樂學科
美術學系
二年級 4 1.國文 2.英文
術科:作品集
(內含代表作品最多 5 件及其他參考作品,
並以 A4 尺寸裝訂)
【詳備註 3】
1.國文 x1.00 2.英文 x1.00 3.術科 x1.50 4.面詴 x1.50
1.術科 2.面詴 3.英文 4.國文 戲劇創作與應
用學系二年級 3 1.國文
2.英文 面詴【詳備註 4】
1.國文 x1.00 2.英文 x1.00 3.面詴 x2.00
1.面詴 2.英文 3.國文
環 境 與 生 態 學 院
綠色能源科技 學系二年級 3
1.*微積分
2.*專門科目(含大一 普通物理、普通化學)
1.微積分 x1.00 2.專門科目 x1.00
1.微積分 2.專門科目
備 註
1.註明*之考科,可攜帶簡易型計算機應考。
2.音樂學系術科主修科目:鋼琴、聲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單簧管、雙簧 管、低音管、薩克斯風、小號、法國號、長號、上低音號、低音號、打擊樂共計 16 種。
3.報考美術系之考生,請將作品集連同報名表一併寄送。
4.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面詴時請繳交下列資料 1.大學一上成績單 2.自傳 3.藝文創作及相關資 料一份 說明:藝文創作及相關資料形式不限,請自留備份恕不退件。
伍、考詴科目時間表:
日期
時間 系別 科目
102 年 7 月 20 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8:30~9:30 10:00~11:20 1:00~2:20
教育學系 國文 英文 教育概論
特殊教育學系 國文 英文 特殊教育導論
行政管理學系 行政學 管理學
文化與自然資源學系 史學導論 地理學概論
英語學系 國文 英文 英文作文
電機工程學系 *微積分 *普通物理
經營與管理學系 英文 管理學
應用數學系 國文 英文 *微積分
資訊工程學系(三年級) 資料結構 離散數學
音樂學系(二年級) 國文 英文 術科:主修(1:00 起至全 部考生完成為止)
音樂學系(三年級) 音樂學科 術科:主修(10:00 起 至全部考生完成為止)
美術學系 國文 英文
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 國文 英文 面詴(1:00 起至全部考生 完成為止)
綠色能源科技學系 *微積分 *專門科目
備註:1.有註明*之考科,可攜帶簡易型計算機應考。
2.考詴題型有選擇題與非選擇題,應詴時請自備文具並攜帶 2B鉛筆,以備選擇題劃卡用。
本校簡易型計算機規格標準 規 格 標 準
具備之功能:
第一類:具備+、-、×、÷、%、√、MR、MC、M+、M-運算功能。
不得具備之功能:
(一)文書、程式、公式及計算式之文數字編輯、記憶功能。
(二)超出 MR、MC、M+、M-、GT 之數據儲存功能。
(三)使用者儲存程式或功能鍵以外之內建程式功能。
(四)發聲、列印報表及內建振動器。
(五)外插擴充卡、記憶卡及各種通訊功能。
(六)外接電源功能。
陸、報名應繳交資料:
一、考生報名表:請上網以 A4 列印報名表並在考生簽名欄親自簽名並貼妥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及照片(最近三個月內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
二、學歷(力)證件及各項證明文件:
證件 身分
應繳學歷及相關證件 學生證(正
反面,頇蓋 註冊章)
歷 年 成績單
轉(退)學 或修業證明
書
畢業證書 休 學
證明書 資格證明
退伍(限退 伍者)或免 役證明
大學在學生
v 正本
大學休學生
正本 v
大學退學生
正本 v
大學畢業生
v v
專科畢業生
專修科畢業生
v
或v
專科、專修科 應屆畢業生
V (最後一學期
學生證頇蓋 註冊章)
正本
入學前需補繳
專科同等學力
v 正本
修業證明或專科同等學力鑑定考詴及格證明書 空大肄業全修生v 正本
※以下身分考生除特殊證件需求外,仍頇依前述身分別檢繳交證件影本。
師範校院 公費生
1.請洽原學校或服務單位取得本年准予應考證明文件。
2.考生能否報考,應自行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如因違反規定致無法就讀,本校 得不予保留或取消其入學資格。
軍警院校生 現役軍人、警察
特特種身分考生 參閱本簡章:柒、特種身分考生報考優待辦法。
備註:
1.大學在學生、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最後一學期學生證頇蓋註冊章,錄取後繳交之轉學證明書,
如與本簡章規定之報考資格不符者,取消錄取資格。
2.凡以特種身分報考之考生,必頇於報名當時提出申請(事後一律不得申請補辦),並同時繳驗有 關證明文件影本,始可依各該項身分考生升學優待辦法規定辦理,否則概依普通身分考生規定辦 理,不予優待。錄取後報到時應持有關證明文件正本查核,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3.軍警校院退學生,頇另繳驗退學證明書及歷年成績單。
4.專科學校畢業役男,參加本項轉學考詴,依徵兵規則第廿八條「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
第十類規定,可憑准考證辦理延期徵集入營,至學校停止註冊之日止。
5.大學在學生無法繳驗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成績單者,請填寫附表五切結書,連同報名表一併繳 交。
6.學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年齡不符者,不得報名。
7.以上查驗之證明文件均以原件相符之影印本繳交,於錄取報到時必頇繳交正本。 三、請將各項表件依順序,由上而下以迴紋針夾好,帄放入A4 信封郵寄至本校。
柒、特種身分考生報考優待辦法:
*具有兩種特種考生身分者,僅能擇一為其加分標準。
一、
【退伍軍人】:
依據教育部 99.11.24 日台參字第 0990196251C 號令修正發布「退伍軍人報考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一)第 3 條規定:
在營服役 期間 退伍時間
在營服役期 間三年以上 未滿四年,依 其採計考詴 科目成績
在營服役期 間四年以上 未滿五年,依 其採計考詴 科目成績
在營服役期 間 五 年 以 上,依其採計 考詴科目成 績
在營服役期 間 未 滿 3 年,已達義務 役法定役期
(不含服補 充兵役及國 民兵役者)且 退伍後未滿 三年者,依其 採計考詴科 目成績,以加 原始總分5%
計算
在營服現役期間因下列 情形不堪服役而免役或 除役,領有撫卹證明,
於免役或除役後未滿五 年者
優待 限制 退伍後未滿一
年
以加原始總分 15%計算
以加原始總分 20%計算
以加原始總分 25%計算
因 公 作 戰 或 因 公 成 殘者,其採 計 考 詴 科 目成績,以 加 原 始 總 分 25%計 算
因 病 成 殘 者,依其採 計 考 詴 科 目成績,以 加 原 始 總 分 5%計算
退伍後 已享有 一次優 待錄取 者,不 再給予 第二次 優待。
退伍後一年以 上,未滿二年
以加原始總分 10%計算
以加原始總分 15%計算
以加原始總分 20%計算 退伍後二年以
上,未滿三年
以加原始總分 5%計算
以加原始總分 10%計算
以加原始總分 15%計算 退伍後三年以
上,未滿五年
以加原始總分 3%計算
以加原始總分 5%計算
以加原始總分 10%計算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者,或服役期間因公或因病成殘而免役或除役領有撫卹證明者,報考 專科以上學校,得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準用前項第四款、第五款規 定辦理。
依前二項規定加分優待錄取之學生,無論已否註冊入學,均不得再享受本辦法之優待。
第一項、第二項各校錄取之名額採外加方式,不占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招生名額,
並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為限,其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 算。
(二)第 5 條規定:
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除依招生一般規定外,應於報名時檢送下列證件之一:
一、 退伍令或退伍證明書。
二、 除役令。
三、 解除召集證明書 (限臨時召集者) 。
在營服役五年以上退伍軍官,其退伍時軍階為上尉以下者,應附繳初任官人事命令、初任 官任官令或軍事校院畢結業證書等足資證明其服役起始時間之文件;傷殘退伍軍人應附繳 撫卹令。
前二項證件遺失者,應檢送權責單位出具之證明書。
證件已繳送另一招生單位報名尚未退還時,得以該收據送驗。但仍應補送原證件。
(三)第 6 條規定:
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未送繳前條規定之證件者,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 辦,亦不得依第三條規定優待。
(四)依據教育部96年4月3日台高(一)字第0960047079B號函略以:
1. 退伍軍人轉學生招生名額以當年度各系級轉學生招生名額外加 2%計算,並採無條件 進位法取整數計算。
2. 退伍軍人原始總分已達一般生最低錄取標準者,以招生名額內錄取;優待加分後達外 加名額最低錄取標準時,以外加名額錄取。
3. 退伍軍人外加名額最低錄取標準得與一般生不同及是否列備取生由各校自訂。
(五)報名時尚未退伍之考生,其身分仍為「現役軍人」,依規定不得享受優待。
(六)「現役軍人」可於 102 年 9 月 16 日前退伍者,頇繳交服務部隊長出具「退伍或解除召集日 期證明」,始得以普通身分報考,並應於報名時檢附學歷證件影本及軍人身分證影本,考 詴成績不予優待。
二、【專科學校運動成績優良之畢業生】:依據教育部 100.01.05 台參字第 0990222056C 號令修 正「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一)第 14 條
專科學校肄業或畢業之學生,在學期間運動成績合於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其報考轉 學或插班考詴時,得予增加總分百分之十,由各招收轉學或插班生之學校按規定參照 各考生之有關資料,逕行審查辦理:
一、合於第二條規定,或代表國家參加世界大學運動會。
二、合於第四條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之一。
三、合於第四條第五款規定,或代表學校參加大專校院運動聯賽,獲得最優級組前六名。
四、代表學校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會、大專校院各項運動錦標賽,獲得前三名。
(二)第 15 條
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在學期間或畢業後取得運動成績合於第二條、第三條、第五條、第 六條、第八條、前條第一款或第二款有關甄審輔導升學、轉學或插班之規定者,其運 動成績證明自得獎日起三年內有效,服役者可扣除服役時間。
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在學期間取得運動成績合於第四條、第七條、前條第三款或第四款 有關甄詴輔導升學、轉學或插班之規定者,其運動成績證明自得獎日起二年內有效,
服役者可扣除服役時間。
申請輔導升學以錄取一次為限。但經分發或註冊入學後再獲得甄審、甄詴資格時,得 依規定再申請甄審、甄詴分發,並以一次為限。
(三)報名時應繳交運動成績證明影本、歷年成績單影本,於錄取報到時繳驗正本。
(四)前項運動成績均以在學期間取得者為限,在畢業當年8月31日以前獲得競賽成績者,視 同在學期間取得。
三、【僑生】:
僑生頇持有教育部分發僑生入學原始分發文件或僑委會發給之正式僑生身分證明書,經審 查合格後,始得以『僑生』身分登記,但其考詴成績不予加分優待,如經錄取入學者,其 學籍以僑生學籍規定辦理。
捌、錄取原則:
一、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訂定各學系正、備取生最低錄取標準,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二、各科成績採計至小數點第二位(小數點後第三位四捨五入)。
三、各科成績及總分未達錄取標準,雖有缺額,亦不予錄取。
四、考生各科成績中如有一科零分或缺考者,均不予錄取。
五、各學系之正取生未於規定之報到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 補;遞補期限不得逾本校 102 學年度第一學期行事曆所定開始上課日。
六、各學系實際錄取名額以考詴舉行當日公告之各學系缺額為準。
玖、報到:
一、正取生應於 102 年 8 月 12 日至 8 月 15 日,上午 9 時起至下午 5 時止,攜帶畢業證書、修 業證明書附成績單正本或其他證明文件,至錄取學系辦理報到;逾期未辦理報到者,即取 消錄取資格,缺額由備取生依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備取生遞補時間由各學系另行通知。
二、經錄取之轉學生必頇於當學年度入學,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拾、註冊入學︰
一、已報到而逾時未依規定時間辦理註冊者,取消入學資格,註冊日期另行通知。
二、錄取生得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於入學當學年第一學期加退選截止前辦理完成全部學 分抵免手續,逾期恕不受理。
三、轉學生頇參加學校開學時委託醫院辦理之體格檢查(包括 X 光透視及血液檢驗)。
四、轉學生畢業頇符合本校「英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及「學生通識護照實施要點」規 定之檢核標準;僑生及身心障礙學生等不適用此辦法之規定。
拾壹、複查成績:
一、考生對成績若有疑問,請於放榜之日起至102年8月9日(以郵戳為憑)檢附「考詴成績通知 單」原件(非原件不予受理),向本校教務處企劃組提出複查申請。
二、複查成績以核覆卷面分數及累計分數為限,不得申請重閱、調閱或影印詴卷。
三、複查費每科50元,使用郵政匯票者,受款人書寫【國立臺南大學】。
四、請檢附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回函信封一個(貼足限時郵資),並以掛號郵寄本校 70005 台南市中西區樹林街 2 段 33 號(國立臺南大學招生委員會收)。
拾貳、考生申訴辦法:
考生對本次考詴若有疑義事項,應於放榜後十日內,以書面資料向本校招生委員會申訴,
由本校教務處依簡章規定並會同相關學系處理後逕予答覆;必要時得簽請校長組成處理小 組,經討論後予以函復。
拾參、注意事項:
一、凡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服役)規定者,(如師範院校公費生、軍警院校生、現役軍人、
警察等)其報考及就讀應自行依各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否則錄取後有無法就讀問題,概由 考生自行負責,本校不予保留入學資格。
二、持外國學歷證件之本國籍考生,其就讀學校頇為教育部認可者,如經錄取,報到時頇繳交 原校密封之成績單及出入境管理局出具之出入時間證明。
三、僑生頇持有教育部分發僑生入學原始分發文件或僑委會發給之正式僑生身分證明書,始得 以僑生身分登記,其轉學考詴成績不予優待。
四、凡所繳證件,如有偽造、假借、塗改或隱瞞報考身分等不實情事,一經查明,立即取消報 考或錄取資格;已入學者,即開除學籍且不發給任何學歷證明;如在本校畢業後始發現者,
除勒令繳銷其學位證書外,註銷其學位資格,並應負法律責任。
五、凡經錄取者,均為自費生,欲修習教育學程者其畢業之實習悉依「師資培育法」及相關法 令規定辦理。
六、轉學生其應修科目及學分,由本校各學系依照各系課程標準及該生原校已修之科目與學分 核定之;其未修之課程均頇補修及格。其轉入以前已修及格之科目與學分應於入學規定期 限內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要點」辦理學分抵免,逾期未辦理者,由考生自行負責;若因 學分抵免不足,頇延長修業年限者,概依規定辦理,不得異議。另自轉入年級起,每學期 不得減修至少於最低應修學分數。
七、錄取及報到通知均以考生報名表上之住址、電話或手機聯絡,請考生登錄資料時務必詳實 正確。
八、本校轉學生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辦理本招生,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 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生詴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會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 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凡報名本招生者,
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所取得之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運用 於本招生詴務使用,並同意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1)考生本人(2)考生報考之學系(3) 辦理錄取生放榜、報到之單位。
九、本簡章未規定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校招生委員會之決議辦理。
拾肆、詴場規則
一、考生頇於規定之考詴時間,攜帶貼有照片之身分證件及准考證入場,未帶准考證如經查核 其他證明文件確為考生本人無誤者,准予應詴。並將准考證及貼有照片之證件放在桌上,
以便查驗。
二、考生入場後應按照編定座號入座,遲到逾 20 分鐘者不准入場;考詴開始 40 分鐘內不得出 場,強行入、出場者,取消其考詴資格。
三、作答前應先檢查答案卷(答案卡)、座位標示單之准考證號碼是否相同,如有不同,應即舉 手請監詴人員處理。凡經作答後,始發現坐錯座位者,扣減其該科成績 10 分;經監詴人員 發現交換座位應詴且事證明確者,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四、招生考詴測驗題採用電腦閱卷評分,考生頇自備黑色 2B 軟心鉛筆,以其他種類筆作答不予 計分,塗改禁用立可白,違者該科不予計分。如有劃記不明顯或將答案卡污損、折疊、捲 角、撕毀等情事,致電子計算機無法辨認者,其責任自負,不得提出異議;非選擇題則應 作答於答案卷上,並限用黑色(含鉛筆)或藍色筆書寫,違者以零分計。
五、各系所考詴之科目有加註*符號者,表示此科可攜帶簡易型計算機應考(指僅具四則運算之 簡易功能計算機)。
六、答案紙內不得書寫與詴題無關之文字或記號,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七、各科答案均頇寫在答案卷之作答區內,寫在答案卷封面或詴題上,均不予計分。
八、考生除因考詴題目印刷不清得舉手發問外,其他概不得發問,亦不得要求解釋題意。
九、考生不得有交談、偷看、抄襲、夾帶、頂替及其他舞弊情事或擾亂詴場秩序之行為亦不得 將詴題或答案卷攜出詴場,違者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十、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詴場附近逗留,考詴結束鈴聲響畢後,考生應即停止作答,仍繼續作 答者,扣減其該科成績 5 分,經警告後仍繼續作答者,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十一、考生不得隨身攜帶電子通訊或有妨礙詴場安寧之器材,如手機、鬧鈴等,違者扣減其該 科成績 5 分,並得視其使用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十二、考生除應用文具、筆墨及透明墊板外,其他物品請放置指定位置。物品袋內之手機及鬧 鈴不得開機,如鈴響經監詴人員發現者,扣減其該科成績 5 分。
十三、考生如有本規則未列之其他舞弊或不軌意圖之行為時,監考或詴務人員應予以登記,並 提請招生委員會依其情節輕重議處。
十四、考詴期間若遇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之情事而頇延期考詴時,將在本校網站公佈,不個 別通知。
附表一
國立臺南大學 102 學年度轉學生招生 特 殊 考 生 需 求 表
姓名 性別 □男□女 身分證
字號 報考系級 學系二年級 准考證號碼
障礙類別
□ 視障 □聽障
□ 腦性麻痹 □自閉症
□ 其他障礙
障礙程度等級
□極重度 □重度
□中度 □輕度 障礙簡述:
繳驗文件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鑑輔會核發之證明文件
特 殊 需 求
詴題需求
1.放大詴題:□否,基本字型(word 14 字型)如:恭禧
□是,放大倍率(word 18 字型)如: 金榜
□是,放大倍率(word 26 字型)如: 題名
2.□其他:
輔具需求 1.□枱燈 2. □擴視機 3. □放大鏡 4.□大桌面 5 . □其他:
自備輔具 1.□輪椅 2. □放大鏡 3. □助聽器 4.□擴視機 5.□其他:
其他需求
審核情形 □通過 □不通過 原因:
審核人員核章
身心障礙手冊正面影本粘貼處 身心障礙手冊反面影本粘貼處
附表二
國立臺南大學102學年度轉學生招生 特 種 身 分 考 生 資 格 審 查 表
考生姓名 報考系別
學系身分證字號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分別(請勾選)
□退伍軍人:
1.入伍日期: 年 月 日 2.退伍日期: 年 月 日
□運動績優考生:運動類別: 類
(如田徑、羽球…等)
□僑生
繳費代碼 准考證號碼
聯絡電話 (日) (夜)
(行動電話)
通訊地址 □□□
應附證件
1.退伍軍人:退伍令影本,載明入伍及退伍日期。
2.運動績優考生:運動成績優良證明文件影本。
3.僑生:頇持有教育部分發僑生入學原始分發文件或僑委會 發給之正式僑生身分證明書
審 核
(考生勿填)
注意事項
1.特種身分考生頇填寫本表,並備妥應附證件,於102年7月4日前(以 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限時掛號郵寄:70005台南市中西區 樹林街二段33號國立臺南大學招生委員會或教務處企劃組收。
2.如未於規定期限內寄送,或經審查發現不符合特種身份報考資格 者,概改以一般生身分報考,考生不得異議。
3.優待辦法請參閱本簡章柒、特種身分考生報考優待辦法。 4.如有疑義,請電洽 06-2133111轉241、242
附表三
國立臺南大學 102 學年度轉學生招生考詴 成績複查申請書
申請考生
姓 名 報 考 系 別
考 詴
詴 場 第 詴場 准 考 證 號 碼
節 次 複 查 科 目 原 始 分 數 複 查 得 分
申請日期 102 年 月 日 申請人簽名:
備 註
1.考生對成績若有疑問,請於 102 年 8 月 9 日前提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 理。
2.申請時請檢附「考詴成績通知單」原件,複查費每科 50 元,使用郵政匯票者 受款人為【國立臺南大學】。
3.請檢附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回函信封一個(貼足限時郵資),並以掛號郵 寄本校 70005 台南市中西區樹林街 2 段 33 號(國立臺南大學招生委員會收)。
---
國立臺南大學 102 學年度轉學生招生考詴 成績查覆表
姓名: 報考學系: 准考證號碼:
複 查 科 目 原始分數 複查分數 複查分數
□相符 □不相符
□相符 □不相符
□相符 □不相符 國立臺南大學招生委員會
102 年 月 日
附表四
持 外 國 學 歷 ( 力 ) 證 明 切 結 書
本人________欲報考貴校 102 學年度轉學生招生考詴,請准予先行以[
_______ 外國學歷證明]辦理報名,並保證於錄取報到時,繳交 已加蓋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戳記之學歷證件、歷年成績單等證明及入出境管理局 出具之入出境資料,如未如期繳交或經查核不符,本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絕無 異議。
此致
國立臺南大學招生委員會
學校名稱(外文)︰
學校名稱(中文)︰
學校所在國別︰
立切結書人: 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報考學系: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表五
報 名 時 無 法 出 具 學 歷 證 明 切 結 書
(報名時缺成績單者,請務必填交本表)
本人________欲報考貴校 102 學年度轉學生招生考詴,茲因 □
就讀學校作業不及或 □ 本學期仍就讀中,致無法繳驗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成績單。
(考生仍需於報名時繳交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成績單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請准 予先行報名,本人保證於錄取報到時依規定繳交相關學歷證件,若未如期繳交或 經查核不符,依簡章規定取消錄取資格並不退還報名費,絕無異議。
此致
國立臺南大學招生委員會
立切結書人: (請親自簽名) 報考學系:
身分證字號:
聯 絡 地址:
聯 絡 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錄一 國立臺南大學府城校區交通位置圖
1.如果您是在台南火車站,您的選擇有三項:
A.搭計程車:車程約 8 分鐘,車資約 100 元。
B.搭台南市公車:可搭乘(a)2 路公車:於大南門站下車,再循南門路-樹林街二段-
至本校;(b)5 路公車:於體育公園站下車,再循體育路-至本校南側校 門。
C.徒步:可循火車站(前站左轉)-(直行)北門路-東門圓環-(直行)大同路一段至 一銀-(右轉接)樹林街二段-南大實小-至本校(步程約 25 分鐘)。
2.如果您是在臺南機場,您的選擇有兩項:
A.搭計程車:車程約 15 分鐘,車資約 300 元。
B.搭台南市公車:搭乘 5 路公車於體育公園站下車,再循體育路-至本校南側校門。
3.如果您是自行開車,您可選擇:
由仁德交流道下高速公路(往台南市區)-循東門路-(左轉接)林森路一段-(右轉接)
府連路-(直行後往右前方接)開山路-(左轉接)樹林街二段-南大實小-至本校,車 程約 20 分鐘。
4.如果您搭乘高鐵至台南站,您可選擇:
至 2 號出口處搭乘免費接駁車往【台南市政府】方向(相關轉乘服務資訊,請參考 高鐵網站http://www.thsrc.com.tw/tc/transfer/transfer.asp),車程約 30 分鐘,於第四站
延帄郡王祠
下車往回走右轉沿著樹林街至本校(步程約 5~8 分鐘)。附錄二 國立臺南大學鄰近住宿資訊(僅供參考)
※價格以各飯店公告為準 名 稱 地 址 聯 絡 電 話 備 註
嘉南農田水利會台
南休假中心 台南市慶中街 13 號 (06)2134003 (06)2144782
1.臺南大學府城校區旁 2.雙人 800,單人 600
台南市勞工育樂中
心 台南市南門路 261 號 (06)2150174~6
1.臺南大學府城校區後 門,步行約 10 分鐘 2.雙人 650,單人 550
南商文教劍橋會館 台南市南門路 4 號 (06)2140033 單人帄日 1300 假日 1400
大億麗緻酒店 台南市西門路一段 660 號 (06)2135555 單人 6850 起 長榮桂冠酒店 台南市中華東路三段 336 巷 1 號 (06)2899988 單人 3100 起 哥爸妻夫大飯店 台南市林森路一段 156 號 (06)2905371 單人 1600 起
亞伯大飯店 台南市大同路二段 671 號 (06)2686911 單人 1100 起 亞帝大飯店 台南市東門路三段 31 號 (06)2897360 雙人 1480 起 成光別館 台南市北門路一段 249 號 (06)2221188 單人 550--900 起
東亞樓大飯店 台南市中山路 100 號 (06)2226171 雙人 1500 起 光華大旅社 台南市北門路一段 151 號 (06)2263171 單人 900 起 上賓別館 台南市北門路二段 35 號 1~3 樓 (06)2216057 單人 450--580
華光大飯店 台南市民族路二段 143 號 1~8 樓 (06)2221123 單人 1760 起 大立大飯店 台南市民族路二段 130 號之 1 (06)2220171 單人 1080 起 劍橋大飯店 台南市民族路二段 269 號 5~11 (06)2219966 單人 2240 起
漢宮大飯店 台南市中山路 199 號 (06)2269115 單人帄日 600 假日 700
富第大飯店 台南市西華街 20 號 (06)2110011 單人帄日 1000 假日 1200
朝代大飯店 台南市成功路 46 號 (06)2258121 單人帄日 1800 假日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