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年愛學網主題系列活動二
我愛學.影青春─
微電影徵件競賽
主辦單位:國家教育研究院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壹、 活動緣起:
為鼓勵學生善用影音工具,記錄校園生活、戶外學習點滴,並能關注 周遭環境,表達自身感想,盡情揮灑創意!
貳、 活動目標:
一、培養觀察力、創造力與團隊合作能力。
二、鼓勵學生善用影音媒體表達意見,提升媒體素養。
參、 參加辦法:
一、活動日期
(一) 徵件日期:103 年 6 月 30 日至 103 年 9 月 15 日下午 5 時止。
(二) 得獎公布日期:103 年 10 月 31 日前,得獎名單公布於活動 網站,並發送得獎通知給個人與所屬學校。
二、參加資格
全國各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學生,3-10 人組隊報名參加,須有指導老 師,請以原班原校報名。
三、報名方式
(一)請上愛學網活動網頁,填寫線上報名表。
(二)依活動網站指示下載並填寫著作權授權書。
(三)將作品燒錄成光碟,連同著作權授權書正本(紙本)於徵件截止日 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承辦單位,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信 義路3 段 153 號 7 樓之 1,愛學網工作團隊收,並請於信封上註 明「微電影競賽徵件作品」。
四、活動網站網址
http://stv.moe.edu.tw/marketing/2014action_01/index.htm 五、 徵件原則
(一)影片主題
請以「記錄青春校園、戶外學習的點滴及生活啟發」出發創作短片。
並以下列主題進行發揮,自訂影片標題:
1.「青春校園、熱血生活」:以各種不同的創意想法來記錄校園生活。
2.「戶外學習、另類體驗」: 以自己與朋友或家人走出校園、家庭後
等器材均可。
3.作品影片格式請用WMV、AVI、MP4等格式,解析度為
1280x720(720p)以上規格,如達1920x1080(1080p)尤佳。
4.檔案大小請以1GB為原則。
(三) 檔案名稱格式
1.活動作品 :「微電影競賽作品-作品名稱-團隊代表姓名」。
2.著作權授權書:「微電影競賽著作權授權書-作品名稱-團隊代表 姓名」。
六、 審查標準
(一)評分標準與比重
內涵表現 30% 整體劇情敘事架構、劇情流暢度、完整性。
創意構思 30% 作品創意巧思之綜合展現,含劇情、配樂、
台詞、旁白配音等。
專業程度 25% 影像拍攝技巧、視覺效果與編排效果。
正面/教育意義 15% 整體內容之積極正面、對生活之熱忱及對 教育之意義。
(二)初選或決選評分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作品創意構思原始分 數,(2)作品內容表現原始分數,(3)作品專業程度原始分數之高 低決定排序。
七、活動獎項
(一)本活動不分組進行競賽,取前 3 名、佳作 10 名及入圍 20 名。
(二)投稿作品最多之學校及下列得獎作品指導教師,將由國家教育研究 院頒發獎狀 1 紙。
獎別 獎項
第一名(1 名)
12,000元獎金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獎狀 第二名(1 名)
8,000 元獎金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獎狀 第三名(1 名)
3,000 元獎金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獎狀 佳作(10 名)
400元獎金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獎狀 入圍(20 名)
國家教育研究院獎狀
註:活動獎項視需要得以現金或郵政禮卷方式發放。
八、 其他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對參賽徵稿作品有審查權,若內容不符合規定,經查證屬實,
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
(二)參賽作品之內容應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之規定。
(三)參賽者就作品及所使用之素材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
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出版或商品化,及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並 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之情形。
(四)主辦單位如接獲檢舉參加徵稿作品有著作權之爭議,或有侵害智慧財 產權之情形,且事證明確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 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五)參加徵稿之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 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 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 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
(八)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與參加資格不符、或檔案 無法讀取等情形時,主辦單位一概以棄權論。
(九)參賽團隊不論成員人數,一旦獲獎仍只頒發乙份獎金,並以團隊代表 為領受人。
(十)如有任何非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因素,而使主辦單位寄出或登錄之資料 有延遲、遺失、錯誤、毀損等無法辨識之情況,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或求償。
(十一)參賽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均 不負任何責任。
(十二)所有得獎者應填寫著作權授權書,若得獎者無法在主辦單位要求期 限內提供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同時該獎項以從缺處理,不再補選 (十三)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參加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於得獎後即視同 移轉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並同意主辦單位得 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得獎作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主辦 單位並得改作、重製或編輯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得 享有之一切權利於相關行銷媒體。若未來有類似公開播放或活動使用,
主辦單位將不另行支付任何授權費用,並不作為商業活動之教材。
(十四)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 意事項之規範,並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有關之 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十五)凡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 位之規定。主辦單位得自行增訂、修改、刪除或終止活動內容及獎項等 細節之權利,無需進行事先通知或取得參賽者的同意。修改或變更後 的活動內容及獎項等條款若在網頁上公布,即有效替代先前本次活 動網站與參賽者有關之活動內容及獎項等條款或協議。參賽者應隨時 查閱最新版之活動內容條款,若不接受本次活動網站於任何時間對 本活動內容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得放棄其參加資格。
參、聯絡方式
一、主辦單位聯絡人:謝嘉真小姐,聯絡電話:02-3322-5558 轉 221,E-mail:[email protected]。
二、承辦單位聯絡人:楊靜琪小姐,聯絡電話:02-2708-9236 轉 134,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著作權授權書(請團隊代表填寫)
103年愛學網「我愛學.影青春─微電影徵件競賽」
活動著作權授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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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得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 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等權利。
此致
國家教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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