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年度金融知識線上競賽活動競賽辦法
壹、活動緣起與目的: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延續四年來推廣金融智慧網及增長學生金融知識的精 神,本年度持續舉辦「金融知識線上競賽活動」,邀請全國國中及高中職一同共 襄盛舉,藉此普及金融知識並培養青少年自主學習動機及建立正確的金融觀念,
不僅對其日後個人生涯規劃有極大助益,更有助提昇台灣未來整體經濟與金融產 業之發展。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參、參加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在學國中及高中職學生。
肆、活動期間
項目 時程
線上初賽 102 年 9 月 10 日至 11 月 10 日 實體決賽暨頒獎典禮 102 年 11 月 29 日
伍、競賽流程與規則 一、競賽分組
分四組進行競賽,各組皆以線上初賽及實體決賽兩階段進行;
A : 國 中 個 人 組
:參賽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在學國中學生。
B : 國 中 團 體 組 C:高中職個人組
:參賽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在學高中職學生。
D:高中職團體組 二、線上初賽流程及規則
(一)、線上初賽流程
(二)、線上初賽規則
1.先至活動網 https://finance2013.tabf.org.tw 完成線上報名註冊程 序,相關報名註冊資料請確實填寫,以免影響參賽資格及獲獎權益。
2.團體組每隊可註冊隊員至少 3 名,至多 5 名,每位隊員需完成至少 1 次,
最多 3 次線上初賽答題並留下成績記錄,系統自動保留最佳成績作為排 名依據。
3.於正式進行線上初賽前,可先至活動網站試玩區進行測試。
4.競賽開始選擇組別,輸入帳號、密碼後進入線上初賽網頁,依序作答。
5.競賽題型將融入金融智慧網「金融城探索之旅」動畫課程、「理財大富 翁」遊戲及擴充後之金融教室、金融試算工具、金融商品介紹、生活指 南及宣導訊息專區等內容為基礎,並納入「金融對國家經濟發展之貢 獻」、「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金融生活與知識」、「金融法規常識」、「金 融消費理財」等議題,並參酌全國國中、高中職課程內容。
6.參賽者每人有 3 次正式線上答題機會,以「答題正確率」(佔總成績 80
%)和「答題時間」(佔總成績 20%)為成績計算依據(計算至小數第 四位),每次共計 20 題,每題滿分 5 分,每題作答時間 40 秒。每日於 網站上公告成績最優前 5 名(隊)。
7.晉級實體決賽名單將以各組線上初賽成績排名前 20 名(隊)為原則,
惟各組同一學校最多錄取前 5 名(隊)晉級該組實體決賽。晉級者若無 法於實體決賽當天準時出席,則視同放棄,並由第 21 名(隊)起依序 遞補。最終晉級實體決賽名單將公告於活動網站。
8.本競賽各組設有區域保障名額:北北基 3 人(隊)、中彰投 3 人(隊)、桃 竹苗 2 人(隊)、高屏 2 人(隊)、雲嘉南 1 人(隊)、宜花東離島 1 人(隊)。
三、實體決賽流程及規則 (一)實體決賽流程
(二)實體決賽規則
1.參加實體決賽者需攜帶身分證或學生證,於現場核對以確認參賽資格。
若經核對不具參賽資格或參賽者基本資料與報名註冊資料不符者,取消 參賽權,不得異議。
2.B、D 組(團體組)決賽每隊限 3 名隊員入場參加,人數超過者請自行協 調決賽參賽隊員並事先告知承辦單位。人數不足 3 名亦不得參賽。
3.A、C 組(個人組)決賽,由現場主持人提問,現場即席答題進行,每題 5 分,共 20 題,每題作答時間 20 秒,未答及逾時者視為該題棄權。答畢 後,依線上初賽及決賽成績之加權平均(線上初賽佔 20%,決賽佔 80
%,計算至小數第四位),取成績最高 5 名頒獎。總成績同分者,則進 行逐題 PK 賽,直到比出最後優勝者。
4.B、D 組(團體組)準決賽,由現場主持人提問,各隊隊員即席答題,
每題作答時間 20 秒,未答及逾時者視為棄權,隊員個人成績之平均即 為團隊成績。準決賽成績之計算,依線上初賽及準決賽成績之加權平均 (線上初賽佔 10%,準決賽佔 90%,計算至小數第四位)。準決賽團隊成 績最高前 5 名隊伍,取得晉升決賽資格。
5.B、D 組(團體組)5 強決賽,B 組(國中)為金融知識簡報,D 組(高 中職)為短劇演出,於實體決賽前兩週事先通知所有隊伍題目,決賽當 日由晉級決賽隊伍依序上台進行 10 分鐘簡報或表演(詳細辦法另行通 知)。決賽成績依評審評分結果排序。決賽總成績之計算,依準決賽及 決賽成績之加權平均(採準決賽佔 70%,決賽佔 30%,計算至小數第四 位),按成績高低依序排名次。
6.所有參加實體決賽人員需配合於當日參加頒獎典禮。
陸、獎勵辦法
組別 獎項名稱 名額 獎額(新台幣)
國中學生組
個人組
第一名 1 名 獎金 10,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 1 名 獎金 8,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 1 名 獎金 7,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四名 1 名 獎金 6,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五名 1 名 獎金 5,000 元及獎狀乙紙
團體組
第一名 1 名 獎金 30,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 1 名 獎金 20,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 1 名 獎金 10,000 元及獎狀乙紙
組別 獎項名稱 名額 獎額(新台幣)
第四名 1 名 獎金 8,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五名 1 名 獎金 7,000 元及獎狀乙紙
學校推動 成效獎
第 一 名
1 名 獎金 30,000 元及獎盃乙座
第 二 名
1 名 獎金 20,000 元及獎盃乙座
第 三 名
1 名 獎金 10,000 元及獎盃乙座
參加獎 (分組抽獎)
每組 10 名
參加線上初賽,惟未進入實體決 賽之學生及隊伍。
高中職學生組
個人組
第一名 1 名 獎金 10,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 1 名 獎金 8,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 1 名 獎金 7,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四名 1 名 獎金 6,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五名 1 名 獎金 5,000 元及獎狀乙紙
團體組
第一名 1 名 獎金 30,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 1 名 獎金 20,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 1 名 獎金 10,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四名 1 名 獎金 8,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五名 1 名 獎金 7,000 元及獎狀乙紙
學校推動 成效獎
第 一 名
1 名 獎金 30,000 元及獎盃乙座
第 二 名
1 名 獎金 20,000 元及獎盃乙座
第 三 名
1 名 獎金 10,000 元及獎盃乙座
參加獎 (分組抽獎)
每組 10 名
參加線上初賽,惟未進入實體決 賽之學生及隊伍。
組別 獎項名稱 名額 獎額(新台幣)
交通補助(詳細辦法另行公告)
實體決賽參賽 人員及帶隊老
師
1.前五名個人及隊伍:檢據報銷 2.第六名以下個人及隊伍:每人
1,500 元
3.團體組帶隊老師:檢據報銷
紀念品
實體決賽參賽 人員及帶隊老
師
每名實體決賽參賽人員及帶隊 老師可獲得紀念品乙份。
一、本活動各獎項或獎品以公告於本活動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 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或獎品之權利,得獎者不得異議。
二、本活動各獎項或獎品之得獎者,除以電子郵件通知各得獎者外,並於活動 網站上公布。
三、學校推動成效之績效,其計算公式為「該校報名並完成線上初賽的人數除 以該校總人數」,取最高前三名為得獎學校(若兼含國、高中(職)之學 校,總人數分別計算)。
四、各組競賽得獎者(含得獎學校代表)、參加獎得獎者應配合出席頒獎典禮,
得獎學校代表請由校長或指派代理人出席領獎。
柒、參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可同時報名參加個人賽及團體賽,惟若同時晉級實體決賽者,須擇一參 加,並事先告知承辦單位,一人不得同時參加兩項實體決賽。團體組若因上述 原因而致隊伍人數不足 3 人時,最遲應於決賽前一週遞補新隊員,並事先告知 承辦單位。遞補隊員以乙名為限。
二、為保護其他參賽者權益,所有資料填寫必須負擔法律責任,如有欺瞞,主辦單 位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三、本競賽為公平起見,禁止投機取巧或破壞競賽秩序等不當之作弊行為,違者取 消競賽資格。若已得獎,將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盃)。
四、依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得獎者之獎金及獎品價值若為 NT$1,000 元(含)
以上者,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屆時中獎人可憑扣繳憑 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
五、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 NT$20,000 元(含)以上,得獎者須先繳交 10%稅金,得獎者須依法將應納稅款繳交承辦單位後始得領取獎金,如得獎者 未依規定繳納稅額,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之得獎資格。
六、本活動之參賽者,除各組得獎者外(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組為前 5 名奬狀),
主辦單位不另提供獎狀、參賽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七、隱私權限聲明:參加本活動填寫之所有資料,只限於本活動相關通知、獎項、
奬品寄送及法務部、教育部相關宣傳活動之用。
八、凡報名參賽及參加活動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辦法如有未 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辦法之權利,主、承辦單位
並得另行補充及隨時公布於活動網頁。
九、本活動如遇有不可抗拒之因素或特殊情事,主辦單位保留更改相關內容及辦法 之權利,並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依據。
捌、活動聯絡人
活 動 網 站 : https://finance2013.tabf.org.tw 承 辦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活 動 專 線 : (02)3365-3565 張 小 姐
服 務 信 箱 : [email protected] 聯 絡 地 址 :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羅 斯 福 路 三 段 62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