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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現代「教育」的觀點,學界則抱持廣狹兩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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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參章 我國古代學校教育與書院教育制度內涵與演化

從文獻探討中發現,過去研究書院的學者先進,在論述方面對於書院有著一 致性的觀點,皆認為書院興盛於宋,而源於唐。嚴格地說,書院一詞起源於唐,

初始為「藏書」之所;之後作為「教育」機構與進行「教學」活動的書院,亦源 於唐代,屬官學之制,並興盛於宋代的私學普及。

就現代「教育」的觀點,學界則抱持廣狹兩種說法。廣義者,凡增進人們的 知識和技能,影響人們思想品德的活動,都是教育;狹義者,指的是學校教育而 言。中國古代的教育活動,應屬當代狹義的定義,且教育的活動隨著古代政治、

社會的發展,將其學制包含三大範疇,即帝王學、官學與私學。其中官學為教育 政策實施之地,應為該朝代、時期教育活動的代表,但實際上卻以私學發展最為 興盛。在此定義下,由於本研究所論「書院」者,乃屬介於既官非官,既私非私 的半官學的教育制度,因此依前述書院的定義,將其視為「私學」而論[3-1]

第一節 中國古代學校教育制度的起源

據考古學所載推測,中國早在一百萬年以前,就出現了原始人群,幾萬年 前,原始人群逐漸過渡到母系氏族的社會。直至五千多年前,東亞的兩河流域,

黃河、長江沿岸的一些氏族社會,才始入父系氏族的社會。中華民族從原始人 群打製合使用粗石器開始,便有了以傳授勞動經驗和原始禮儀為內容的教育。

因此,一般說來,教育是在勞動和生活的實踐過程中進行的,並無專門組織的 形式,其行為表現為自然形態。

論述中國「教育」的起源,最早見於《孟子、盡心上》所說的:「得天下 英才而教育之,三樂也。」;至於中國古代學校的萌芽,學校大概就在家中的

[3-1] 「書院」為程度高於義學(社學)、學塾及民學的私學教育機構,書院承襲古代學術思想的 廟學精神,及依準唐代之後,國子監(太學、國子學)的官學建築形制原則與半官學的私 學學制,並保有官學校舍建築設施的分佈基本形式。為融合生活與宗教的教育,其建築配 置型態與空間分佈形制的構成,亦為本研究終其所探究的研究目的及定義的「書院」者。(參 見本論文第貳章,2-1 書院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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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堂」(正廳)之所,而教師可能就是當時掌握文字的「巫史」[3-2]。就一般歷 史的分野說法,夏乃中國的第一個王朝,夏商兩朝時期的國家大事為「祀」

「戎」,即為「祭祀」與「征戈的軍事活動」。據古籍《孟子》《說文》《漢書、

儒林傳序》《禮記》《王制》《明堂位》等記載,夏、商兩朝已有「校」[3-3]「序」

[3-4]、「庠」[3-5]「學」(分為左學與右學)、「殷學」(亦稱瞽宗、西學)等,供學 習軍事活動、習得一技在身的教學場所,但非專門的教育機構。承襲上述古籍 所載明夏商兩朝由政治、軍事訓練活動,發展出來為培養軍事人才的古代官學 教育制度的雛型,及殷代甲骨文、文物上所考據記載,可知殷商已經有讀、寫、

算數學,文字已達 4500 個左右,對於天文曆法亦頗有研究。殷商時期「瞽宗」

與「右學」是學習禮與樂的學校,階層比較高,是古代的高等學校。根據古籍 記載與考據,殷商崇尚右,以西為右,所以把大學設在西郊,如此,設在西郊 的大學亦被稱為「右學」「瞽宗」原為宗廟,挑選具有道德涵養及精通禮樂的 文官,教授貴族子弟。後人因此將「瞽宗」視為殷商的學校,設在西,故稱為

「西學」。可見「右學」、「西學」、「瞽宗」均指殷商時期的同一種學制,相當 於現在的「大學」高等教育,是社會達官貴族階層享有的官人教育。後人稱殷 商時期的大學為「辟雍」,亦稱「西雍」,是學習禮樂之處。

[3-2] 許壽裳先生於《中國文字學綱要》一書中,論述〈文字之由來〉分為〈造字者誰—巫史〉〈字 從何來—繪畫〉二部。並援引《易繫辭》及《說文解字序》說明文字之始造,並非起於一 代或一人,從社會學角度思考,認為原始社會先有巫術,而後才有人事,所以造字之人為 巫史。

[3-3] 「校」為教學的場所,《孟子》『滕文公』曰:「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薛頌留,《新 編中國辭典》,P.739。古籍《孟子》《說王》及《漢書˙儒林傳序》載明「夏曰校」「校」

原為木柵欄,是養馬的地方,後演變為操演或角力比武的場所,這同樣是為了軍事訓練的 需要所產生的。郭齊家,《中國古代學校》,P.9、P.10。

[3-4]

「序」者為古鄉校名,古文將東西兩側面牆所圍場域稱為序。序於周代稱庠,殷商時期為 序,古代稱學校為庠序。薛頌留,《新編中國辭典》,P.463。《孟子》說「序者射也」「序」

原為練習射箭打靶的場地,只有東西牆,沒有房屋,僅作為軍事訓練活動用途的場地。郭 齊家,《中國古代學校》,P.10。

[3-5] 「庠」者為古鄉校名,古代稱學校為庠序。薛頌留,《新編中國辭典》,P.464。「庠」是從 虞舜時代繼承下來的,一般來說,關於庠的說法來自古籍《孟子》、《說王》及《漢書˙儒 林傳序》的載明,說明中國原始社會軍事部落聯盟時期,軍事教育的訓練場地。郭齊家,《中 國古代學校》,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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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襲前朝夏殷時期對於文化知識教育的重視及具有官學雛型的教育制 度,相形之下周代的官學教育制度便建立了典型的政教合一的官學體系及「六 藝」[3-6]教育的發展,據古籍文獻記載,西周時期的社會階級分明,其教育仍以 達官貴族所享有的官學為主,並區分為國學與鄉學。其中國學設在周天子所在 的王城及各列諸侯國的國都;並分為大學與小學兩級。小學設在城內宮廷之 中,而大學則設在宮廷的南郊。而周天子所在王城的大學即稱為「辟雍」[3-7] 各列諸侯國的大學則稱為「泮宮」。周天子習武學文之所為「辟雍」又稱「太 學」均設在南面郊區者甚,四周有水池環繞(即泮池),中間高地建有廳堂式 的草屋,附近有廣大的園林,園中有鳥獸集居,水中有魚鳥聚棲,供天子諸侯 與貴族子弟習武授業之所。如圖 3-1、3-2 所示。另外,鄉學則按地方行政系統,

依州、黨、閭等地方行政區域劃分,分別設序、庠、孰與校的教育場所,在鄉 學的優秀生可進入國學追求仕途。如圖 3-3 所示。

圖 3-1 漢代長安南郊禮制(明堂或辟癰)中心建築復原圖

(資料來源:王鎮華,《中國建築備忘錄》)

[3-6] 「六藝」為我國古代訓教青年的禮、樂、射、御、書、數等六種才藝。薛頌留,《新編中國 辭典》,P.153。

[3-7]

「辟雍」為古代帝王設立的大學。薛頌留,《新編中國辭典》,P.1476。自古帝王教學為先。

虞為上庠,夏為東序,殷為右學,周為東膠,皆為之太學。周立四代之學,和太學為五學。

太學在東,東膠又在辟雍之東。詩曰:「於樂辟癰。」辟雍之名,始見於此。《王制》:「天 子曰辟癰,諸侯曰頖宮。」頖同泮字,泮宮者,半於天子之宮也。則辟癰為天子之學,朱 註:「辟」通作「璧」,癰澤也。辟癰圜水,天子承師問道,行禮樂,宣教化,多就此行之。

北京古籍社,《欽定國子監志(上)》,p.p.301-302。

辟癰

泮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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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照 3-1 清代辟雍(癰)

圖 3-2 清代辟雍(癰)圖

(資料來源:欽定國子監志(上)卷十九,辟雍志,p.299)

圖 3-3 中國西周時期官學制度發展與教育的形成概念圖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中國自夏商周三朝由古代社會結盟與部落群聚的結構,將教育始於軍事訓 練的活動,並形成發展成以禮樂為中心的文武兼備的六藝教育,這是官學教育 制度雛形的開始,也是後代官學與私學教育制度發展及設置教育設施所依循的 經緯。

西周官學教育

國學 鄉學

小學 大學

設置 在宮 廷內

設 置 在 王 城 者 為 辟雍;設置在諸侯 者為泮宮。

依 地 方 行 政 系 統 設 置 序 、 庠 、 校 等 教 學 場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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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歷年來的研究對所謂「教育史」的概念,不外由學校建制與規模、

職事及師生員額、教材與教學、考試制度及教育思想等。從文獻探討中,承上 述研究內容為議題,發現兩點值得深思及重要的問題,其一為歷史發展的「時 空變遷」不足以顯現教育思想的演化;其一為忽視祭祀儀禮制度及其教學、生 活教育等活動。前者屬於歷史的思考與分析問題的不足;後者為忽略古代學校 反映在校園空間上的行為需求及學校建築設施在佈局中,屬於信仰中心或祭祀 中心(廟、祠),為廟學空間的配置與佈局。因此本研究為求研究論點的審慎,

將中國教育史、歷史學與建築學三者融合為一,並藉由探討中國教育制度及古 代學校教育活動的整體概況,以釐清書院在中國教育制度上的發展、演化,藉 以歸納出書院教育的組織運作與實質的功能性。

一、中國古代私學的興起和學校教育的萌芽

承襲夏商周三朝以來由政治、軍事人才培養的訓練方式,開展了中國古 代官學教育的雛形,至西周末年,由於天下處於太平之時,昔日莊嚴神聖的 辟雍、泮宮,學生無心學習、讀書,就這樣長期由貴族統治的社稷開始動搖,

象徵貴族的官學亦日趨衰廢,取而代之的是士階層的興起與開啟私人講學之 風的春秋戰國時期。

關於我國古代學校教育的私學(民間的私立學校)與官學(中央官學,

相當於現代教育的國立或縣立學校),可以說是體現於兩個時空背景,三個 發展階段及一個教育體制的延續。私學興起於春秋時期,以儒墨兩家的私學 成為當時「顯學」,其中又以孔子所倡導的「有教無類」為各家私學的代表。

孔子所倡私學教育的對象從貴族到平民,適應了當時「士」階層興起的理想,

順應了學術、文化下移的潮流,這在中國古代學校教育發展史上具有重大的 意義。孔子私學的教育目的是培養德才兼備的從政人才,即所謂「學而優則 士」。如圖 3-4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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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4 孔子像及孔子杏壇講學圖

孔子的私學繼承了西周六藝的教育傳統,教育學生廣泛地學習「六藝」

的知識技能,其培養學子的目標為「君子」。春秋戰國時期私學的興起,在 中國古代學校教育發展的歷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私學破除了西周官學階層的 嚴謹舊制傳統,使學校從宮廷、官府移到民間,教育對象從貴族擴大到平民,

教師以私人身分隨處講學,學生可以自由擇師,教學內容與社會現實生活有 了較廣泛的聯繫。由於各家各派相互爭論,又相互補充,出現了百家爭鳴的 盛況。如表 3-1 所示。這既促進了學術思想的發展與繁榮,亦同時培養出一 批各家私學的崇高學者,如孔子、老子、荀子、管子、莊子、墨子及韓非等 等。

照 3-2 清代北京孔廟前孔子立石像 照 3-3 清代私塾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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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時期私學的發展,促進了教育思想與教育理論上的發展,不僅

《論語》《墨子》《孟子》《荀子》《管子》《老子》《莊子》《韓非子》、

《呂氏春秋》等典籍中保存了大量的教育資料,而且還出現了教育專著,如

《大學》、《中庸》、《學記》、《勸學》、《弟子職》等。如圖 3-5 所示。闡述了 教育的作用、學制體系、道德教育體系、教學原則和方法、教師的地位等理 論,成為當時豐富的學校教育經驗與教育思想的統整,並奠定了我國古代學 校教育理論的基礎。

圖 3-5 中國最早的教育專著-學記(西安碑林部分碑刻,約公元前 221-前 206 年)

(資料來源:郭齊家,中國古代學校,p.58。)

表 3-1 春秋、戰國時期私學教育的發展 春秋時期的私學教育學說

各家私學學說 代表人物 哲學觀 主張與目標 論著 儒家 孔子

(孟子、荀子)

學 而 優 則 仕 ,

「優」者,「寬 也」、「饒也」、

「裕也」,即「有 餘力」的意思。

主 張 「 有 教 無 類 」、「 因 材 施 教」,另教育目 標有四,如下:

1.注意個性差異 2.善於啟發誘導 3.學習與行動結

4.學習與思考結

詩經、書經、禮 經、樂經、易經

、春秋經等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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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 老子

(莊子)

提出「道」也。

主 張 「 無 」 與

「空」才有用,

「無為而治」及

「以柔克剛」的 論點。

老 子 認 為 任 何 事 物 均 是 相 依 相 斥 而 生 的 對 立互關係,如是 福亦是禍,是喜 義是憂也。

老子道德經(亦 稱 老 子 五 千 文 或 道 德 經 五 千 言)

墨家 墨子 主 張 「 述 而 且 作」,就是有別 於 儒 家 的 保 守,對於對的事 要 去 陳 述 或 表 達,而且對於事 物 及 教 育 也 要 有 創 新 思 考 的 觀點與想法。

墨 家 私 學 堅 持

「天志」,認為 天有意志,主張

「明鬼」,肯定 鬼神的存在。並 崇 尚 科 技 教 育 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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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期的私學教育 法家 商鞅

(韓非)

主張「去詩書而 明法令」,並排 斥詩書,棄禮樂

韓 非 繼 承 了 荀 子的「性惡論」

主 張 進 步 的 功 利主義。

(略)

稷下學宮 戰 國 時 期 齊 國 的國學,位於都 城臨淄

齊 桓 公 興 辦 稷 下學宮,有別於 周代官學,並主 張「有教無類」

稷 下 學 宮 稷 下 學 宮 融 合 了 各 家 各 派 的 論 述,彼此間相互 論 學 公 平 競 爭,各派位議題 爭論時,力求作 到 「 持 之 有 故 」、「 言 之 成 理」

(略)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在中國教育制度的發展史上,教育是歷代君王實行政策,達成政治目的 的唯一途徑,透過教化民眾的方式,建立所謂有體制及法化的政權,而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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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政教合一的目的所在,這樣悠久的傳統文化至今仍舊承襲。延續前朝與周 代在教育制度的發展,屬官學的體制隨中央集權與皇親貴族的組織變遷而愈 趨完整;另私學的部分則幾經周旋於秦代禁私學、漢代私學開放、魏晉南北 朝的衰敗及隋唐時期的振興,而促使私學在宋代以後,有了貌似官學體制與 規範為基礎的私學教育-「書院」

事實上,私學自秦始皇設置學室「焚書坑儒」到漢代「獨尊儒術」「篤 信佛教」及禪林講學的盛行;再歷經魏晉南北朝的戰爭動亂至隋唐的中興。

這是中國教育制度的第二個階段,在這個階段所體現的教育內涵,除證明落 實教育是穩固中央集權政權的最佳途徑外,亦突顯儒家教育思想及佛教禪林 講學當時所顯現的一種尊孔崇佛的「廟學教育」,這樣的觀念與思維,將顯 現於唐朝以後制度完備的官學教育上,並在教學行為與設施上影響代表私學 的書院教育。上述歷代學校教育的思潮、體制與作為,整理如下表 3-2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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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 秦代→隋唐時期歷代學校教育體制與思潮 秦代學校教育

背景 秦代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王朝,關於秦代在文 化教育方面主要有以下幾點重要作為:

一、整理與統一文字。

二、普設官學。

三、設置博士官。

四、頒「禁私學令」 體制與作為 一、整理與統一文字:

公元前 221 年,秦始皇一統中原,見前朝文字與字音未能統一,

便下令整理即統一文字,並規定以統一前秦國的小篆(即秦篆)為 統一的書體,改變了前朝長久以來「文字異形」的混亂。此為中國 文化教育的一大功績。

二、普設官學-「學室」

秦代的地方官為郡縣,秦朝在郡縣廣設官學的「學室」,在「學 室」學習的學生稱為弟子,成為弟子有一定的身分限制,即需為「史」

[3-8]的兒子。其教育內容主要為學習文化、書寫姓名、認識名物、讀 頌古籍,及明習法令。學成後初級即任命為「史」類之職。

三、設置博士官:

古代的博士非當代的文憑資格,是一種文官之稱,始於戰國時 期的齊魯等國,其職為「議政事(參政),備諮詢(政策諮商)及掌 故籍(掌握歷史文化)」。秦有博士官七十餘人,據史記所記載,秦 有「博士諸生」,由此可臆測當時博士有私學之弟子。

四、頒「禁私學令」

秦朝以法家思想為中心,認為百家之學不利於國家統一,便聽 取忠臣李斯的建議「禁私學」,其具體做法為除秦紀以外的歷史書和 非博士官所掌握的詩書、百家著作,一律送官府焚毀,只有醫藥、

卜莁和農藥用書可倖免餘生地保存。另外,敢公開談論詩書者處死,

並滅族,官吏知而不報者同罪視之。而有興趣學法令者,以政府官 吏為老師。秦朝如此以法治國,採取以法律取代教育,以官吏為師,

對學校教育否定,有違客觀規律,加速了秦皇朝的滅亡。

[3-8] 所謂「史」指的是秦代政府各級機關的行政文書、書記、檔案管理員等階級較低的文職官員 謂之,《中國古代學校》,p.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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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學校教育

背景 漢承秦制,但在教育上則轉而採用儒家的主張,重新肯定教育 在培養人才和教化百姓兩方面的作用,把學校教育作為鞏固統一中 央集權的重要工具,而國家的統一、發展經濟、新的教學方法及教 學文寶的出現(以帛、紙及毛筆作為書寫工具),這是漢代學校教育 發展的三個基本的社會物質條件。

圖 3-6 漢代社會與經濟活動情意描寫圖

圖 3-7 漢代官學講經畫像磚(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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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制與作為 漢朝在實行「獨尊儒術」的政策方針下,以儒學為思想的學校 教育奠定了日後中國教育制度發展的基礎。漢代學校教育的發展初 具規模,亦為官學與私學之分,詳述如下:

一、官學:

漢代的官學分為中央官學及地方官學兩大類,中央官學有著相 當於大學性質的太學(以習得四書五經為主),有特殊性質的鴻都門 學(地位如同當代文藝專科學校)、四姓小侯學(由外戚所設的貴族 學校)等。而地方官學按行政區域劃分,分別設立學、校、庠、序,

其程度與課程安排已有深度上的區別。其中太學設在京都長安的西 北城郊,規模相當可觀,作為中國漢代的最高學府,與歐洲的雅典 大學、亞歷山大尼亞大學等同處於最具悠久歷史的地位。

二、私學:

私學在漢代已頗具規模,可具體分為二種,一為蒙學[3-9],二為 精舍(或精廬)。漢代私學的精舍或精廬相當於官學的太學,由精師 大儒教授。西漢時就已出現,東漢此風更為興盛,是中國歷史上空 前的。當時學生亦分為「及門弟子」(是親身來受教的)「著錄弟子」

(把學生名字登錄在有名望的大師門下,屬掛名求學)兩種,精舍 中的師生關係尤為親密,學生敬愛師長,師長對學生十分關懷。漢 代私學所以興盛,一方面是因為受國家「以經術取士」的影響,另 一方面是因為私人講學思想束縛較少,東漢時,除經師私人講儒經 外,民間還有傳授科學和技術的私學。(如名醫華陀以外科手術和針 灸傳授弟子,及蔡侯造紙術等)

學制

圖 3-8 漢代學制系統圖

[3-9] 蒙學即童蒙學習的地方,也稱為書館,教師稱之為書師,學習內容主要是識字習字。東漢教

育家王充在他的《論衡•自紀》中曾述,在學館學習的學童大約有百多人,初為識字、習 字,每天背誦千字以上。郭齊家,《中國古代學校》,p.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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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南北朝學校教育

背景 自東漢曹操遷縣第於許昌,到隋文帝開皇之時,歷經三百九十 四年,史稱「魏晉南北朝」[3-10],是我國歷史上由統一轉為分裂和長 期戰亂的時期。這個時期動亂影響了學校教育的興廢,特別在官學 方面,無論體制與數量的規模均較前朝為小。

圖 3-9 魏晉玄學--竹林七賢

【註】:魏晉玄學是魏晉時代一股崇尚老莊道家的哲學思潮,是魏晉時代精神的 表現。

體制與作為 一、官學:

關於魏晉南北朝時期觀學發展主要有下述幾項:

(一)西晉設國子學,明確規定五品官以上官員的弟子方能進 入,六品以下則進太學,將國子學與太學分立,影響南 北朝學校教育發展甚鉅。

(二)北魏設郡國學校制度,並設立學官。

(三)魏晉南北朝時期延續前朝私學對科學技術教育的重視,

促使專科學校開始萌芽。(如設太醫博士)

二、私學:

這個時期戰亂不斷,在私學方面則延續前朝在科學及技術上的 發展,較官學重視科技的教育,如教授天文學、醫學、算術、藥物 學,及教學方法的改進,均顯現私學較官學在辦學上的積極與彈性。

[3-10] 「魏晉南北朝」期間歷經魏、晉(東晉、西晉)、南朝(宋齊梁陳)、北朝(北魏、北齊、北 周),是我國歷史上由統一轉為分裂和長期戰亂的時期,期間共經三百九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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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代學校教育

背景 隋代如同秦朝一般,雖然建立了統一的封建皇朝的規模,但王 朝卻僅歷時三十七年(西元 581-618 年)。

體制與作為 隋朝重視統治人才的培養,亦重視學校教育建設的發展,自中 央到地方均設有官學,而科舉制度自隋代到清代為止,在中國大約 實行了一千三百多年。此制度使人人機會均等,不論名門寒族,只 要通過科考,都可以任官職,這可說是一種現代化的制度。至於隋 代的私學因歷時過短且科舉制度興起,以官學制度為教育政策的主 導。

唐代學校教育

背景 唐朝(西元 618-907 年)為我國歷代之盛世,承襲了隋代學校 教育制度,在政治統一、經濟繁榮、文化科學水平發達的基礎上,

經過百餘年的經營與發展,學校教育制度已經相當完備,在我國和 世界學校教育發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唐朝,科舉漸漸完備,唐代取士有三種途徑:其一,由學館 挑選,稱為生徒;其二,由州縣貢舉,稱為鄉貢;其三,由天子詔 徵,稱為制舉。其中,鄉貢必須先經過鄉試,州考合格,才可以貢 舉於中央,所以比較受時人重視。而所有生徒,鄉貢,都要送往禮 物部,一起接受分科考試,考試科目雖然很多,但以"明經"和"進士"

來的較重要,尤其"進士"。因為"進士"必須兼試策論和詩賦,及第很 難,而且比較能測出考生的才能,所以最為社會所注重,一般文人 也以出身進士為榮,故唐代大臣,多是進士出身。唐代之科舉是禮 部所管轄,但科舉出身的進士只獲得了高官得資格,要取得實際官 位,還需再通過充滿濃厚貴族意識的吏部之任用考試。故此辦法不 甚公平。

關於律法,前代的刑律,多為嚴峻,而唐代以仁為本,所以唐 朝的刑律,較為寬平。其後太宗改重就輕,進步更多,高宗又續修 訂,並令就條文逐條注釋,分成三十卷,通稱唐律疏義,為後世歷 代律法的典範,同時也是中國現存最早的律書。唐律的基本觀念,

在以禮教為中心,所以論刑定罰,頗受尊卑貴賤差別的影響,是一 個特色。此外,唐律也充滿仁恕的精神,對死刑犯特別審慎,並且 擴大減刑範圍。這種觀念與精神,大體為以後的朝代所繼承,而成 為中國傳統刑律的另一個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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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西元 618-907 年)為我國歷代之盛世,承襲了隋代學校 教育制度,在政治統一、經濟繁榮、文化科學水平發達的基礎上,

經過百餘年的經營與發展,學校教育制度已經相當完備,在我國和 世界學校教育發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唐朝,科舉漸漸完備,唐代取士有三種途徑:其一,由學館 挑選,稱為生徒;其二,由州縣貢舉,稱為鄉貢;其三,由天子詔 徵,稱為制舉。其中,鄉貢必須先經過鄉試,州考合格,才可以貢 舉於中央,所以比較受時人重視。而所有生徒,鄉貢,都要送往禮 物部,一起接受分科考試,考試科目雖然很多,但以"明經"和"進士"

來的較重要,尤其"進士"。因為"進士"必須兼試策論和詩賦,及第很 難,而且比較能測出考生的才能,所以最為社會所注重,一般文人 也以出身進士為榮,故唐代大臣,多是進士出身。唐代之科舉是禮 部所管轄,但科舉出身的進士只獲得了高官得資格,要取得實際官 位,還需再通過充滿濃厚貴族意識的吏部之任用考試。故此辦法不 甚公平。

關於律法,前代的刑律,多為嚴峻,而唐代以仁為本,所以唐 朝的刑律,較為寬平。其後太宗改重就輕,進步更多,高宗又續修 訂,並令就條文逐條注釋,分成三十卷,通稱唐律疏義,為後世歷 代律法的典範,同時也是中國現存最早的律書。唐律的基本觀念,

在以禮教為中心,所以論刑定罰,頗受尊卑貴賤差別的影響,是一 個特色。此外,唐律也充滿仁恕的精神,對死刑犯特別審慎,並且 擴大減刑範圍。這種觀念與精神,大體為以後的朝代所繼承,而成 為中國傳統刑律的另一個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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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制與作為

圖 3-10(十八學士圖)之部分

(唐太宗即位之前就設文學館,專門招聘天下學者研究學問)

唐朝為我國歷代國家最強盛,教育制度發展方面最為完備的朝 代,其教育與學制系統分述如下:

一、官學:

(一)中央設立「六學」、「二館」[3-11],至於省級與地方所設縣、鄉 學等,如下圖 4-5 所示。唐朝對於各項學校教育制度均由明 定規範,從入學的身分名額、入學年齡及學習年限、入學手 續及儀式、教學計劃、學校行政管理、教師教法及考試升學 和假期等。

(二)唐代即有專門學校的設置,如律學、算學、書學、醫學、受 醫學、天文學、音樂學校、工藝學校等。

二、私學:

唐代私學遍佈城鄉,制度不一,程度懸殊既有名士大儒的傳道 授業,也有村野啟蒙私立的小學。史書上均有記載唐朝時期私學之 昌盛深入到農村。

三、留學生教育:

唐代國力強盛,國都長安不僅是全國政治、經濟、交通、文化 中心,而且也成為東西各國文化教育交流的集中點。日本、新羅、

百濟、高麗(均為今朝鮮半島),尼婆羅(今尼婆爾),天竺(今印 度),林邑(今越南南部),真臘(今柬埔寨),訶陵(今印尼爪哇),

驃國(今緬甸卑謬)和師子國(今錫南)等國向來羨慕唐代高度文 明,不斷派遣大批學生留學長安,學習中國的經、史、法律、禮制、

文學和科技。日本是派留學生來中國學習次數與人次較多的國家,

於隋唐兩朝均曾派遣使節團與留學生來中國學習。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3-11] 唐代中央官學教育中所指「六學」「二館」,分別包括國子學、太學、四門學、書學、算學 及律學等六學,前三學屬太學,後三學為專科性質,六學直隸屬於國子監;另設崇文館及 弘文館二館。至於皇族子孫另設皇族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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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爾後,中國古代學校教育制度在歷史中便具體謹然地區分成官學與 私學,並掀起一股私人講學的風氣,由於中國歷代官學隨王朝盛衰而時興時 廢,或有名無實,而私學卻一直肩負著傳授文化知識與培養人才的重任,它 在中國教育史上為文化教育事業實然盡了最大的貢獻。此股私自講學的私學 風氣,延續到了唐末之後,便由書院教育取而代之,具體地將官學教育的體 制,展現在地方私學的教學課程與教學設施上,並依循歷代承襲下來的中央 官學制度的辦學方式為藍圖,由各地方政府監督書院的設置,並將其教育的 理想,落實在教學設施與建築場所的設置,並透過教學活動加以實踐。

唐朝之後,宋(遼、西夏、金)元明清時期,學校設立更為普遍,學校 種類增多,出現新型的教學組織形式-「書院」。書院出現於唐代,初期為 藏書、修書之所,唐末以後至宋朝以後,書院正式成為講學授業及解惑思辯 的教學機構,亦為長期與官學並行的教育制度,宋朝以後為私學教育體制的 代表及象徵。

二、方志中的書院教育生活與廟學文化的特質

「書」者,著、箸也。「院」者,周垣也[3-12]。顧名思義為圍牆而居,以 作研究,唐代皇室創設「書院」,主要是指用圍牆圍起來的藏書、校書之所。

其組織行為與希臘(Academia)及(Lykeon)相仿(古希臘柏拉圖於雅典設 立的消遙學院相坊),其形式與學制如同當代教育的「學校」。書院在中國教 育制度的發展過程,無論就教育、學術方面均居於重要地位,從唐中葉 末,書院歷經千年的辦學歷史,形成一套非半官化卻又獨樹一格的教育體 制,在辦學形式、管理制度、教學方法均蘊含著教育的意涵與讀特性。使中 國傳統的私學趨於成熟、完善。書院因此成為中國古代的重要教育機構,且

[3-12] 「院」者,指具有圍牆的房屋通稱,與宮、殿、館等涵義相似;唐代宮室以院稱明者較多,

如有著作院、學士院、翰林院、太常院、禮院等等。朱漢明,「中國書院」,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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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宋以後的大儒學者、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的重視。從歷史觀點透視 書院如同現實社會的縮影,知識與生活教育受儒學教化的精神影響深遠,不 僅反映出書院在家庭、社會、文化、政治等層面的意義,更闡明傳統中國社 會「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以「士」為社會階級代表象徵的價值觀。

就家庭層面而言,書院教育是重視人倫關係的教育,強化傳統已有的 孝悌觀念,培養個人對於家族的使命感,舉凡能榮宗耀族的行為,都是出自 孝的表現,如立祠堂、修族譜,創祀業等作為,都是上述觀念的具體行動與 表現。就政治層面而言,由於受儒學與朝廷政治理念的雙重影響,儒家德治、

教化的觀念深植文人與官員的心中,因此提倡文教,興學教民成為其份內的 責任。獲得科舉功名的士紳,在家鄉具有極高的聲望,與官方的關係密切,

他們在家鄉從事團練及社會公共事務,而成為協助朝廷治理地方,安定社會 的領導階層。在觀念上,他們因長期受儒家教育與官方意識的薰陶,忠君報 國的意識濃厚,故亦很自然地將此一觀念傳播至社會各階層。

就社會層面而言,社會的和諧安定,風俗的淳樸良善,不只是統治者 所期望的,也是士子關心與努力的目標。從其對社會動亂的態度與處理方 式,對社會建設、社會賑濟等公益事務的參與,在意義層面,都是懷有人溺 己溺,人飢己飢的精神,以及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 廢疾者,皆有所養的儒家社會救濟觀念。就文化層面而言,所謂儒學的教化,

是用儒學來改造民間的小傳統,它非只是將儒家存有論,由中央的菁英傳給 地方的秀才,再由秀才傳給人民;而是必須從思想系統,落實轉化成人民生 活中的一部份,所以教化不僅是學術的傳播,更必須是一種理想生活的普及 和發揚。

書院始於唐,而書院教育是宋以後直至明清時期最重要的教育型態。起 初以私學出現,其後因接受朝廷賜額、書籍、學田,乃至由朝廷派遣山長、

學官、監院等,使私學的書院教育成為半私、半官的學制。而所謂半官學化,

指的是書院教育一方面具有私學興學之名,另一方面則有官方介入書院運作

(19)

57

之實,其與先秦、漢唐間的私人講學已有很大的差異。關於這點本研究於前 述章節中,對書院興辦的方式已盡詳述。本研究另於方志圖版中發現,書院 的建築式樣與官學雷同,成為「廟學」化,除少數著名的書院建有孔廟外,

一般書院的祭祀空間改稱為祠宇,以奉祀儒門或當地的先賢先儒及對地方奉 獻的士紳,這一點與官學的文廟略有不同。(高明士,《中國教育制度史論》,

p.69)綜合以上論述,本研究自《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天一閣藏明代 方志選刊續編》及《清代各省地方縣志》,彙整各省州、廳、縣志圖版中擇 例說明,如圖 4-7、4-8 所示。

圖 3-11 (福建省)福安縣學圖-地方官學(左學右廟)的代表

(原志云創建於宋理宗淳祐五(1245)年,據《福建省福安縣志》,清光緒十年刊本)

(資料來源:高明士,《中國教育制度史論》,p.339)

圖 3-12 (福建省)福安縣紫陽書院圖-地方私學(前學後廟)的代表

(原志云創建於乾隆四十九(1784)年,據《福建省福安縣志》,清光緒十年刊本)

(資料來源:國家圖書館,《福建省福安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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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述,自福安縣學及紫陽書院的圖版比較,發現兩者雖建築年代相差 甚遠,但卻有著共同「信仰」(廟)與「祭祀」(祠宇)的場所,值得探究的 是兩者信仰與祭祀場所的位置,及其空間佈局的形式與關係,將於後續(第 陸章)另章節深入探討。除此之外,從方志圖版中亦可證明,前者縣學為官 學的代表,其(左學右廟)承襲周代以後,中央官學以禮制為本的教育體制,

建築中充滿著官式建築形制的營造思維,但(左學右廟)的空間配置是否為 官學建築形制的通則,書院受其影響至深,是否空間配置與佈局與官學建築 相仿,將另章評析歸納。而後述者屬私學的書院(前學後廟)則化繁為簡,

為典型具體而微的學校。這種從方志中所歸納得到的「廟」制與「學」制並 存或依存的關係,以清代《欽定國子監志》所稱此乃「廟學」之制而論,本 研究將以此作為探討書院建築空間配置與佈局關係的論證基礎。

綜合上述,書院教育與傳統官學教育思想及建築的呈現,仍有其差異之 處,彙整如下表 3-3 所示:

表 3-3 書院與官學教育制度差異比較 書院與官學教育制度比較 相似之處 (一)實施儒學教育。

(二)為科舉的準備教育。(宋朝以後至明清時期最盛)

(三)學為官人與聖賢。

(四)為存有「廟」制與「學」制的建置形式。

(五)有行政管理制度,及經費收支有學田等設施,以利運行。

相異之處 (一)除唐末至宋代初期幾所官辦書院外,大致書院均為私學,

崇尚自由講學之風。

(二)官學教育的實施,如今日的中等教育,較書院教育程度高。

(三)書院教育較平民化(普教),相對於官學教育的補救教育。

(四)一般書院的供祀以宋代五子獲當地大儒為主,偶有祀奉孔子 及其他大儒,但官學依國家規定,均祀奉孔子為主。

(五)宋以後的書院成為發展理學之所,甚至有反科舉者。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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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以中西方的教育觀點,中國教育廟學所形成的形式特徵,表面看 來有類似於西歐中世紀的修道院教育或大學的特質,尤以教會興辦的學校,

如法國巴黎的法國大學。事實上就其教學與空間的實質內涵,兩者其差異甚 大,後者仍具西方宗教性,甚至隸屬於教會;但中國的廟學,則隸於國家,

皇權為至高無上,孔子雖為廟中的主神,在禮制上不敵皇室的宗廟,只是在 中國孔子象徵的是知識之神,並非宗教之神。所以孔子被尊稱為「百世帝王 之師」,卻非西方的上帝,亦非有求必應的百廟諸神,因此在教育的意義上,

孔子以及配享等諸先賢先聖者,實為藉廟制將知識與教育的權威性提昇至神 格,以超越世俗的王權。中西雙方在這方面雖有差異之處,但卻也有著異曲 同工之妙,其共同相似之處,為兩者均透過一定的儀式而興起學習、效法之 志,就儀式而言實具有一定的宗教性和繁鎖性。但是在西歐國家歷經文藝復 興後,使得「大學」專業性團體或行會性質得以進一步發揮[3-13],並逐漸擺脫 其宗教性與繁瑣性的特色。反觀,中國的教育則是一直依附在皇權之下發 展,所以教育始終擺脫不了與政治活動的關係。

書院教育與建築所代表的是過去中國古代知識產生的信仰中心,亦為大 中華文化世代傳承的象徵,除說明古代學校教學及生活教育的活動內容,書 院更是記載了每個時空背景下的政治、社會、家庭生活的文化活動情形與軌 跡。從文獻中發現,過去研究書院大致以文學、歷史及教育的觀點為探究書 院存在的價值與存在的義涵,卻忽略書院建築所呈現實質的社會行為及文化 符碼意義。本研究以建築觀點出發,藉由文獻史料及大陸、台灣各省書院圖 版的蒐集,釐清中國古代學校教育「學」制類型及發展脈絡,並歸納分析構 成書院建築基本空間配置及空間佈局的型態。除針對書院教育及建築撰述實 質內容外;立足於時間,針對書院教育的內容,探討傳統知識生產與儲存的

[3-13] 有關中世「大學」的專業性團體或行會性質探討,原出自文獻(滕大春。1989。《外國教育 通史》第二卷。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第八章第三節,p.134。參見(高明士。中國教育 制度史論。P.53)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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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程,並藉由教育制度與組織的關係,歸納其書院建築的特性;立足於空間,

則期盼藉由書院建築的研究,由傳統知識生產的信仰中心出發,體驗教學空 間與場所活動的關係。

第二節 書院教育的組織系統與管理教育

書院是中國傳統私學長期發展的結果,是一種高等型態的私學教育。如 同現代高等教育的「私立大專校院」,既為中國古代高等教育的「私學」教 育機構,其職事組織與教學管理的運作,即關乎書院教育活動與教學品質的 優劣,下面將就書院的職事、教學、生活、制度等組織管理系統方面,深究 分述與討論。

一、書院的職事與行政組織

先秦、漢唐時期的私學十分簡單,就歷史學觀點,師者一般居家教學,

其講學的形式受教學對象及規模的限制亦較隨興而為,很少有從事管理工作 的專理職事及設立專人專職的管理機構。唐朝末年書院出現以後,成為一股 與官學並行且相形比較正規的教育機構。初始,書院的組織也很簡單,只是 由主持人(山長或院長、洞主)負則書院的教學和管理工作。隨著書院的進 一步發展、完善,,其組織化程度和管理水平日益提昇,因而逐步增加許多 專門管理機構及其相應的職事。自唐朝有了書院以來,書院的管理便沒有一 種統一的模式,各個朝代均不同。關於書院的組織與職事制度,本研究依文 獻歸納,將其主要職事與組織架構以圖表悉述如下,如表 3-4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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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4 清代書院教育的職事與行政系統組織表

職稱/別稱 產生方式 執掌內容與功能 等同當 代學校 教育組 織職稱 山長(洞主、院長、

教授)

山長一般採聘請的方 式,由於書院初現於唐 為官學化,所以少數書 院的山長為朝廷任命。

如:清康熙(白鹿洞志)

的「職事」條中規定,

書院洞主(山長)應聘

「海內名儒,崇正學,

黜異端,道高德厚,明 體達用者主之。」

為書院教學及行政管理 的總主持人,因為書院 最初都創於山林之中,

主持講學者大多為隱居 山中的長老,故稱「山 長」(受禪林文化影響)

校長

監院 職事的地位僅次於山長 負責書院的行政、財務 及稽察學生品行行為等 工作。

副校長

(一般 由官府 委派獲 學官兼 任)

堂長(學長) 職事地位有與山長並齊 的,也有書院在山長之 下設置堂長。

負責督課考勤,課堂紀 錄,蒐集諸生中的疑難 問 題 ; 主 管 業 務 有 教 書、負責書院院務、行 政工作的總負責人,管 理學生行為舉止及學業

職位如 教務主 任或各 科系的 主任或 總召集 人或教 會長 職事地位如閱卷老師 負責協助山長評閱考課

試卷

考課制 度中的 閱卷老 齋長 由山長在諸生表現優異

者挑選,以協助山長,

其職事權責於堂長相 當,但職事內容,學長 猶如各科的總協調

協助山長從事教學、行 政,及日常生活的管理 工作

身分相 當於學 校的學 藝、總 務、風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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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股長

講書 學官名 負責經書講解 專任教

經長 山長自生徒中經選孰經

籍者擔任

負責爲生徒解析疑議 經籍小 老師 首士 管理書院院務的職事 負責書院啟館(開學)、

放館(放學)、迎送山 長、生徒管理、經費收 支、房舍修繕等事務

總務兼 出納祖

掌祠 書院內掌管祭祀活動的 職事人員

負責祭祀的香火、祭 器、供品等準備事宜

院務總 掌書 書院內管理圖書的職事

人員,由老生徒擔任或 齋長兼任

負責院內圖書的保管與 借閱

圖書館 館長 書辦 掌管書院各種卷宗、檔

案的職事人員

負責填報經費報銷清 冊、學生名冊等事務

資訊室 主任 其他:除上述表列外,協助山長講學的還有講習、副講、教習;主持書院講

會的負責人有主盟或盟主,負責書院總務管理的還有管幹、董事、司 事;另負責保管、借閱圖書的還有管書、司書;負責書院雜役者還有 看守、採樵、門斗、齋夫、堂夫、更夫等等。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二、書院的經營管理

書院的性質如同當代的學校教育。而教學計劃與設施如同學校的教育與 建築設施是一體而兩面,是落實教育政策,實踐教育理想目標的場所。如同 書院建築的空間配置與佈局行為的關係,將攸關中國儒道文化的傳承及實踐 健全為學、為人發展的教育目標。關於書院的興辦,依其興建模式大致可區 分為三類:

一、為官方主導官銀籌建,此興建模式以官式建築講究園林山水佈局為主,

建築規制較一般書院嚴謹完整[1-3],主要供參加國學科考生員之士,作為 研考案牘、準備科考之所。

[1-3]  以中國六大書院為例,為官式官學建築融合園林山水的建築形制。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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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官方主導,由官方支應部分獎勵官銀、學田與地方士紳、人民自籌經 費興建。

三、為官方協助鼓勵、負責監督書院的建設,由地方依百姓的需求與地方大 族、富商、士紳等社會領導階層的支持、贊助等以自籌興建經費、學田、

書籍、膏火,並爭取學額等行動。

前者為官方主導興建,無論建築形制與制度均蘊含著濃厚的官學色彩

(如:唐宋聞名天下的四大書院);接述兩種興建模式雖沒有「官學」制度 中官式建築的講究與華麗樸實的園林書香氛圍,但卻融合了地方的禮俗文 化,發揚「廟學」制的精神、內涵及承襲書院既有藏書、供祀、講學的主要 功能,將「私學」教育的實質內涵發揚至極,摒棄「官學」誇飾不乖的形式 表徵。以古代官學的教育制度及建築形制,作為古代設置學校的基本形式與 準則,並以歷史觀點整合論述「廟」制與「學」制於官學及書院中,彼此存 在的關係。

第三節 小結

一、探討中國古代學校教育制度,最早的「教學」即是為了戰爭與軍事活動所 進行的教育訓練,所培養的人才為確保國家與生命的安全。以當代教育的 觀點,當時的「教育」即是一種生活與技能綜合能力的培養,旨在培養適 合當時文化背景的知識份子,而求知與謀生存的能力則為教育的本質。

二、夏商周的三朝時期,對鬼神敬而遠之,「祭祀」與「軍事活動」為當時的 主要活動,教育訓練原為培養軍事人才為主的作為,自西周周天子統領天 下以後,「六藝」教育興起,官學體制的雛形漸顯。至春秋時期孔子四處 遊走講學,便是私學的開始。因此,研究探討發現我國教育制度的源起,

溯本求源便是以中央官學與地方私學整合的體制。

三、自圖 3-1、3-2 可知,在深入探討書院建築與教育的議題前,須先瞭解官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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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制的源由與發展,瞭解歸準來自周「禮」的系統秩序。並預測應由尺度 較大的城市空間,反求書院建築存在空間的基本配置型態與建築形制。於 本研究中另章討論。

四、經由本研究的歸納,對於我國各朝代官學與書院教育的發展及差異性,有 了具體的瞭解與認知。如表 3-2、3-3 所示。

五、經由本研究的歸納,對於書院的組織與管理運作情形有具體的瞭解。如表 3-4 所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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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Waiting Strategies for the Dynamic Pickup and Delivery Problem with Time Window", Transportation Research Part B, Vol. Odoni (1995),"Stochastic and Dynam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