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學年度第二學期獎學金項目(1) 1080215 公告各班
獎學金項目 申請條件或特殊要求 金額(NT) 截止日期 繳交資料
國教署原住民 優秀學生獎學 金-個人才藝優 秀
1.
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 ( 含各司處 ) 或國教署舉 辦之全國性比賽獲獎者
第一名10000 第二名8000 第三名5000 4-6 或佳作 3000
3/22 1.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 2.前一學期獎懲證明 3.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 4.團體賽請檢附競賽手冊 台北行天宮-助
學金
1.家境清寒或有特殊困難者 5000 3/4 1.申請書
2.在學證明
3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4.低收或中低收等特殊證明文件 台北行天宮-急
難救助
1.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 依個案狀況決定 3/4 1.申請書
2.三個月內戶籍謄本(需有記事)
3.當年度低收或中低收或國稅局財產清冊
4.在學證明或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或重大事故證明(依申 請之急難救助項目決定)
中山電機之友 1.本系系友子女
2.前一學期成績須平均 80 分以上且德行無不 良評語者
2000 3/4 1.申請書
2.成績與德行證明 3.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4.500 字以內自傳(學生親寫) 軍公教遺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