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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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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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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和機構

330 桃園市大興西路 2 段 6 號 9 樓之 3 聯絡人:邱若梅

電 話:(03)302-8676#103 傳 真:(03)302-1547

E-Mail:da-ho@umail.hinet.net

受文者:全國大專院校,詳如正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

附件:大和何溪明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主旨:檢送 104 學年度第一學期「大和 何溪明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申請辦 法」乙份,惠請協助公告並鼓勵貴校學生踴躍申請,敬請 查照。

說明:

一、 為鼓勵學生積極向學,對環境困難學生能減少經濟負擔,期能學業 有成,貢獻社稷,特設置本獎學金。

二、 「大和何溪明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詳附件。

三、 凡曾獲本公司之獎學金之學生,如有就業需求者若遇本企業機構有 相關職缺時,則優先錄用及善加培植。

正本: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交通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國立嘉義大學、國立宜蘭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國立高雄第 一科技大學、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中原大學、淡江大學、逢甲大學、中華大學、朝陽科技 大學

、明新科技大學、萬能科技大學、健行科技大學、桃園創新技術學院

副本:大和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榮和建設有限公司、大英營造有限公司

大和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大和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榮和建設有限公司 大英營造有限公司

(2)

大和何溪明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一、目的:為嘉勉並協助品學兼優之優秀清寒學生,鼓勵清寒學生努力向學,並培養其 傳承愛心及對社會關懷回饋之觀念,特設立本獎學金。

二、對象及名額:全校一~四年級在學學生(研究所不適用,限本國國籍學生),每學期提 供土木系/營建系 2 名、其他系所(不限) 1 名,共 3 名。

三、獎學金金額:每學期新台幣 壹萬元獎學金/名。

四、申請條件:

(一)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者。

2、 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重病在身影響家庭經濟收入者。

3、 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無工作能力者。

4、 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法撫育者。

5、 家庭遇有重大變故,而生活有困難者。

(二) 前一學期總成績須達 75 分以上,且德育成績甲等以上。

(三)須具推薦書。(導師撰文及系主任簽核) 五、申請時間:

第一學期:每年9 月 20 日至 10 月 20 日止收件辦理;獎學金發放日期定於每年 11 月發 放。

第二學期:每年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止收件辦理;獎學金發放日期定於每年 4 月發放。

六、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自評表

3、推薦書:導師撰文及系主任簽核 4、以下證明擇一檢附:

(A)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B)單親家庭須檢附戶籍謄本影本

(C)弱勢家庭或急難救助者之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例:非自願性失業證明、失蹤證明、在監證明、醫生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等,

視個別家庭狀況而定)。

5、前一學期成績單(與正本相符印)

6、個人自傳乙份(約 800 字),內容含家庭背景、優良事蹟、個人畢業後之工作生涯規劃 與未來抱負等...。(內容須親自書寫)

七、送件方式:凡提出申請者,視為認同上述各項辦法,備齊以上申請文件,送至學校承辦 單位,經由學校彙整初審後,交與本公司複審確認,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 請文件均不退還。

八、獎學金頒發方式:由本公司統一以匯款方式,匯入學校獎學金銀行專戶,本公司亦將統 一以電子郵件寄發獲獎通知予得獎學生。若有需要將邀請得獎學生分

1 頁,共 2 頁

附件

(3)

享其努力向學的歷程。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過本公司修改後交由學校公佈於學校網頁。

2 頁,共 2 頁

(4)

大和 何溪明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申請書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請貼 1 吋大頭照)

就讀學校 學號

科系/班別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必填) 手機號碼

通訊地址

申請人:□與家/親人同住 □住校 □外宿:租金元/月

目前工讀狀況:已工讀:□平日工讀 / □假日工讀 / □寒暑假工讀 □未工讀

備審文件

□申請書 □自評表 □個人自傳

□推薦書 □學期成績證明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戶籍謄本影本 □中低 / 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照片 (1 吋大頭照 1 張)

□其他相關證明影本:

自我期許

我承諾自己認真讀書,繼續升學,保持優異的成績,目標是完成

□學士學位 □碩士學位 □博士學位,我的家長(法定監護人)也全力支持我。

家長/法定監護人: 申請人: 日期:

身分證影本正面 黏貼處

身分證影本背面 黏貼處

大學

(5)

大和 何溪明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自評表(學生填寫)

姓名 學號 科系/班別

手機號碼 電子信箱

項目 勾選選項 簡易說明

雙親健在與否?

□ 父母雙亡

□ 父 / 母身亡

□ 父母離異

□ 扶養祖父母

□ 雙親健在

身心障礙、重病需長期治療與否?

(附醫院證明,無則免填)

□ 本人及家人重病需長期治療者

□ 同住家人重病需長期治療者

□ 同住家人有殘障者

□ 本人重病需長期治療

□ 本人身心障礙

家中兄弟姊妹就學人數。

(本人除外)

□ 5 人以上

□ 4 人

□ 3 人

□ 2 人

□ 1 人 家庭收入狀況

(如免稅證明、中低/低收入戶證明...

等)

□ 低收入戶及免稅證明(檢附證明)

□ 中低收入戶證明(檢附證明)

□ 一人有工作(含自營)

□ 二人有工作(含自營)

□ 三人有工作(含自營)

房屋是否為自有?

□ 無房地產

□ 有房地產須付貸款

□ 租屋

□ 借宿 生活狀況

□ 生活費用靠工讀或救助金維持

□ 生活費靠借貸

□ 生活費用靠親友接濟

特殊表現 □現任幹部或優良表現獲敘獎者

(檢附證明)

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 80.1 分以上

□ 75.1 ~ 80 分以上

□ 70.1 ~ 75 分以上

□ 65.1 ~ 70 分以上

註:請據實依上列項目於□ 內打「ˇ」,如有不實填答將取消申請資格。

大學

(6)

大和 何溪明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推薦書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姓名 科系 / 班別

學生學號 導師姓名

導師聯絡方式

電話: 分機: 手機:

通訊地址:

電子信箱:

推薦原因:

導師簽章:

系主任意見:

系主任簽章:

大學

(7)

大和 何溪明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自傳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人姓名 科系/班別 學號

(請著重於家庭背景、成長歷程、目前生活狀況、個人畢業後工作規劃與未來抱負…等,並應有愛心傳承及回饋關 懷社會之信念,約800 字)

註:(1)本表須由申請人本人親自書寫,填寫後請本人簽名 (2)本表若不足填寫,請自行影印。

大學

(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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