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和機構
函
330 桃園市大興西路 2 段 6 號 9 樓之 3 聯絡人:邱若梅
電 話:(03)302-8676#103 傳 真:(03)302-1547
E-Mail:da-ho@umail.hinet.net
受文者:全國大專院校,詳如正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
附件:大和何溪明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主旨:檢送 104 學年度第一學期「大和 何溪明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申請辦 法」乙份,惠請協助公告並鼓勵貴校學生踴躍申請,敬請 查照。
說明:
一、 為鼓勵學生積極向學,對環境困難學生能減少經濟負擔,期能學業 有成,貢獻社稷,特設置本獎學金。
二、 「大和何溪明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詳附件。
三、 凡曾獲本公司之獎學金之學生,如有就業需求者若遇本企業機構有 相關職缺時,則優先錄用及善加培植。
正本: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交通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國立嘉義大學、國立宜蘭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國立高雄第 一科技大學、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中原大學、淡江大學、逢甲大學、中華大學、朝陽科技 大學
、明新科技大學、萬能科技大學、健行科技大學、桃園創新技術學院
副本:大和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榮和建設有限公司、大英營造有限公司
大和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大和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榮和建設有限公司 大英營造有限公司
大和何溪明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一、目的:為嘉勉並協助品學兼優之優秀清寒學生,鼓勵清寒學生努力向學,並培養其 傳承愛心及對社會關懷回饋之觀念,特設立本獎學金。
二、對象及名額:全校一~四年級在學學生(研究所不適用,限本國國籍學生),每學期提 供土木系/營建系 2 名、其他系所(不限) 1 名,共 3 名。
三、獎學金金額:每學期新台幣 壹萬元獎學金/名。
四、申請條件:
(一)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者。
2、 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重病在身影響家庭經濟收入者。
3、 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無工作能力者。
4、 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法撫育者。
5、 家庭遇有重大變故,而生活有困難者。
(二) 前一學期總成績須達 75 分以上,且德育成績甲等以上。
(三)須具推薦書。(導師撰文及系主任簽核) 五、申請時間:
第一學期:每年9 月 20 日至 10 月 20 日止收件辦理;獎學金發放日期定於每年 11 月發 放。
第二學期:每年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止收件辦理;獎學金發放日期定於每年 4 月發放。
六、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自評表
3、推薦書:導師撰文及系主任簽核 4、以下證明擇一檢附:
(A)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B)單親家庭須檢附戶籍謄本影本
(C)弱勢家庭或急難救助者之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例:非自願性失業證明、失蹤證明、在監證明、醫生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等,
視個別家庭狀況而定)。
5、前一學期成績單(與正本相符印)
6、個人自傳乙份(約 800 字),內容含家庭背景、優良事蹟、個人畢業後之工作生涯規劃 與未來抱負等...。(內容須親自書寫)
七、送件方式:凡提出申請者,視為認同上述各項辦法,備齊以上申請文件,送至學校承辦 單位,經由學校彙整初審後,交與本公司複審確認,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 請文件均不退還。
八、獎學金頒發方式:由本公司統一以匯款方式,匯入學校獎學金銀行專戶,本公司亦將統 一以電子郵件寄發獲獎通知予得獎學生。若有需要將邀請得獎學生分
第1 頁,共 2 頁
附件
享其努力向學的歷程。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過本公司修改後交由學校公佈於學校網頁。
第2 頁,共 2 頁
大和 何溪明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申請書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請貼 1 吋大頭照)
就讀學校 學號
科系/班別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必填) 手機號碼
通訊地址
申請人:□與家/親人同住 □住校 □外宿:租金元/月
目前工讀狀況:已工讀:□平日工讀 / □假日工讀 / □寒暑假工讀 □未工讀
備審文件
□申請書 □自評表 □個人自傳
□推薦書 □學期成績證明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戶籍謄本影本 □中低 / 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照片 (1 吋大頭照 1 張)
□其他相關證明影本:
自我期許
我承諾自己認真讀書,繼續升學,保持優異的成績,目標是完成
□學士學位 □碩士學位 □博士學位,我的家長(法定監護人)也全力支持我。
家長/法定監護人: 申請人: 日期:
身分證影本正面 黏貼處
身分證影本背面 黏貼處
大學
大和 何溪明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自評表(學生填寫)
姓名 學號 科系/班別
手機號碼 電子信箱
項目 勾選選項 簡易說明
雙親健在與否?
□ 父母雙亡
□ 父 / 母身亡
□ 父母離異
□ 扶養祖父母
□ 雙親健在
身心障礙、重病需長期治療與否?
(附醫院證明,無則免填)
□ 本人及家人重病需長期治療者
□ 同住家人重病需長期治療者
□ 同住家人有殘障者
□ 本人重病需長期治療
□ 本人身心障礙
家中兄弟姊妹就學人數。
(本人除外)
□ 5 人以上
□ 4 人
□ 3 人
□ 2 人
□ 1 人 家庭收入狀況
(如免稅證明、中低/低收入戶證明...
等)
□ 低收入戶及免稅證明(檢附證明)
□ 中低收入戶證明(檢附證明)
□ 一人有工作(含自營)
□ 二人有工作(含自營)
□ 三人有工作(含自營)
房屋是否為自有?
□ 無房地產
□ 有房地產須付貸款
□ 租屋
□ 借宿 生活狀況
□ 生活費用靠工讀或救助金維持
□ 生活費靠借貸
□ 生活費用靠親友接濟
特殊表現 □現任幹部或優良表現獲敘獎者
(檢附證明)
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 80.1 分以上
□ 75.1 ~ 80 分以上
□ 70.1 ~ 75 分以上
□ 65.1 ~ 70 分以上
註:請據實依上列項目於□ 內打「ˇ」,如有不實填答將取消申請資格。
大學
大和 何溪明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推薦書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姓名 科系 / 班別
學生學號 導師姓名
導師聯絡方式
電話: 分機: 手機:
通訊地址:
電子信箱:
推薦原因:
導師簽章:
系主任意見:
系主任簽章:
大學
大和 何溪明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自傳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人姓名 科系/班別 學號
(請著重於家庭背景、成長歷程、目前生活狀況、個人畢業後工作規劃與未來抱負…等,並應有愛心傳承及回饋關 懷社會之信念,約800 字)
註:(1)本表須由申請人本人親自書寫,填寫後請本人簽名 (2)本表若不足填寫,請自行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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