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09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試場分配及注意事項
甄試項目 原作審查、口試
甄試日期 109 年 4 月 18 日(星期六)
報到時間 ●第一梯次考生報到時間
上午08:00~08:30
●第二梯次考生報到時間 上午09:30~10:00
●第三梯次考生報到時間 上午12:30~13:00
甄試時間 ●第一梯次考生甄試時間
上午08:30~10:00
●第二梯次考生甄試時間 上午10:20~11:50
●第三梯次考生甄試時間 下午13 : 00~14 : 20
甄試順序
(學測應試號碼)
10000528 10004809 10008906 10016514 10016530 10018535 10022133 10030613 10030630 10030730 10042215 10043441 10043629 10044736 10045008 10047642
10048118 10049321 10058204 10065739 10066819 10071719 10098815 10117517 10131221 10142026 10146132 10149903 10150116 10150203 10153317 10155419
10156532 10200021 10218519 10220742 10241641 10242131 10243515 10255936 10265519 10282030 10122116 10316018 10316111 10317029
報到地點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系館大門入口處
等候叫號處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四樓第一梯次、第三梯次J4004 教室;第二梯次 J4002 教室
甄試地點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四樓J4003 教室
甄試說明
1. 考試當天考生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可以駕照、健保卡、護照等貼有相片 足資證明身分之有效證件正本代替,以查核身分)、「考生健康聲明書」、「口罩」,
於規定時間辦理報到並應試。
2. 考生請務必於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
3. 考生完成報到後,請於等候叫號處等候甄試。
4. 原作審查每位考生攜帶視覺設計之原創作品或應用作品三件。
5. 原作審查與口試一併進行,口試時須另攜帶書面審查資料一冊(依線上書審上傳 項目,並以 A4 規格裝訂成冊)應試。
6. 口試時間每人 5 分鐘為限。
7. 當日攜帶之原作品及審查資料於口試後即退還。
8. 配合防疫措施考生注意事項:
(1) 本系館於防疫期間僅開放 1 樓面對大觀路大門進出,上午 8:00 開放進入系館,
系館 1 樓將設置體溫測量站,請配合本系測體溫及酒精雙手消毒等防疫措施,
請考生提前進行報到作業。
(2) 請考生全程佩戴口罩,於候考室等待面試時禁止交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