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10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 古蹟藝術修護學系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試場分配及注意事項
甄試日期 110 年 4 月 17 日(星期六)
甄試項目 口試
(以本系發展宗旨、課程特色、未來展望為內容)
報到地點 古蹟藝術修護學系系館1201 視聽教室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3 巷 3 號)
甄試地點 古蹟藝術修護學系系館1202 視聽教室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3 巷 3 號)
梯次 第一梯次 第二梯次 第三梯次 第四梯次 第五梯次
報到時間 08:30~09:00 10:00~10:30 12:30~13:00 14:00~14:30 15:30~16:00 甄試時間 09:10~10:30 10:40~12:00 13:10~14:30 14:40~16:00 16:10~16:50
甄試順序
10012714 楊凱勛 10045607 李尚芸 10056708 王忻瑞 10064437 楊昀樺 10078423 吳奕暄 10081604 郭致與 10084430 黃梓晏 10084706 楊凱棋
10106712 詹秉儒 10112142 葉俞利 10113804 周彥均 10124913 黃語諍 10129107 莊佩錡 10139615 胡佳韋 10139629 陳竑均 10139818 邱雅琳
10148908 劉珈宜 10152904 陳怡靜 10161415 陳思廷 10161429 廖珮均 10162221 呂芊瑩 10180814 許珮安 10195632 王則涵 10197319 陳品翰
10199936 黃品瑄 10200735 謝佳秀 10204611 楊芮綺 10208424 賴芷怡 10217324 洪韻晴 10222328 翁鈺哲 10224116 陳妍亘 10258105 溫宇翔
10262839 方羿蓁 10262937 王唯禎 10161441 劉映蘭 10304629 顏冠旻
注意事項
1. 考試當天考生須攜帶「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駕照、學生證、健保卡等貼 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有效證件正本)應試,以查核身分。
2.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措施,本系備有額溫槍及酒精,請考生攜帶「口罩」、「考 生健康聲明切結書」及配合量測體溫。如有發燒(≧37.5∘C)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狀,
由試務人員直接引導至隔離試場,並全程配戴口罩。
3. 考生請按報到時間完成報到手續,報到後請於考生休息室等候,待考場人員唱號始 得進入試場參加口試;如有隔離考生將排至最後進行面試,以區隔其他考生,降低 傳染機率。
4. 口試期間,手機及審查資料、個人作品一律不准攜入試場,違者成績扣分處理。
5. 每人口試時間為8 分鐘,請於限定時間內完成作答,計時器響起後請停止作答。
6. 考生寄繳成果作品須同時繳交「成果作品著作切結書」或於參加口試報到時繳交。
7. 入學後,倘經發現其提出作品有不實或非其個人親自製作之情況,經查屬實時,除 報部開除學籍外,並依規定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