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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学 计 划 书 的 格 式
拟 申 请 有 时 限 性 扩 充 现 有 资 助 小 学 ∕ 营 办 个 别 的 有 时 限 性 的 资 助 小 学 的 申 办 团 体 , 可 就 「 抱 负 及 使 命 」、「 管 理 及 组 织 」、「 学 与 教 」 和 「 校 风 及 对 学 生 的 支 持 」 等 范 畴 逐 一 提 供 适 当 数 据 , 以 协 助 校 舍 分 配 委 员 会 审 批 其 申 请 。 申 办 团 体 可 , 特 别 是 在 有 时 限 性 扩 充 现 有 资 助 小 学 ∕ 营 办 个 别 的 有 时 限 性 的 资 助 小 学 的 前 提 下 , 阐 述 其 提 供 小 学 教 育 的 原 则 及 方 法 。
1. 抱 负 及 使 命
(a) ( 针 对 现 时 的 学 生 需 要 及 本 地 教 育 事 宜 ) 申 请 团 体 的 办 学 理 念 、 目 标 和 理 想 成 果
(b) 在 指 定 时 间 内 的 目 标 ∕ 实 践 计 划 , 利 用 新 分 配 的 校 舍 作 有 时 限 性 扩 充 资 助 小 学 ∕ 营 办 个 别 的 有 时 限 性 资 助 小 学 为 有 需 要 的 学 生 提 供 小 学 教 育
( 例 如 : 将 来 班 级 结 构 、 可 提 供 的 学 位 等 )
2. 管 理 及 组 织
(a) 现 时 情 况
• 法 团 校 董 会 及 学 校 领 导 层 的 领 导 能 力
• 组 织 架 构 及 行 政
• 员 工 管 理 及 培 训
• 财 务 策 划 、 管 理 及 监 察
(b) 于 新 分 配 的 校 舍 的 预 计 安 排
• 管 理 新 增 校 舍 ∕ 营 办 个 别 的 有 时 限 性 资 助 小 学 所 需 的 资 源 ,以 及 如 何 取 得 及 调 配 资 源 ,以 确 保 新 增 校 舍 ∕ 个 别 的 有 时 限 性 资 助 小 学 能 于 2015 年 9 月 开 始 投 入 运 作 , 以 舒 缓 元 朗 区 小 一 学 位 需 求 的 压 力
• 负 责 管 理 新 增 校 舍 的 团 队 的 管 理 架 构 及 其 职 责( 适 用 于 有 时 限 性 扩 充 现 有 资 助 小 学 )
• 新 增 校 舍 的 管 理 团 队 如 何 与 现 有 校 舍 的 管 理 团 队 协 作 ∕ 管 理 团 队 之 间 如 何 协 作 ( 适 用 于 有 时 限 性 扩 充 现 有 资 助 小 学 校 舍 )
• 就 (i) 于 新 分 配 的 校 舍 开 班 及 (ii) 当 有 时 限 性 资 助 小 学 ∕ 有 时 限 性 扩 充 现 有 资 助 小 学 结 束 时 的 人 手 安 排 。
(c) 如 何 运 用 新 增 校 舍 及 现 有 校 舍 的 计 划 ( 适 用 于 有 时 限 性 扩 充 现 有 资 助 小 学 校 舍 )
(d) 如 何 运 用 新 分 配 校 舍 ( 适 用 于 营 办 个 别 的 有 时 限 性 的 资 助 小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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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学 与 教
(a) 课 程 与 评 估
学 校 整 体 课 程 的 规 划 与 内 容 。
学 习 时 间 的 安 排 。
评 估 政 策 及 以 评 估 促 进 学 习 的 措 施 。
(b) 学 与 教 策 略
协 助 学 生 建 构 知 识 、 提 升 自 学 能 力 和 培 养 正 面 价 值 观 与 态 度 的 策 略 。
如 何 为 学 生 提 供 多 元 化 的 学 习 经 历 。
照 顾 学 习 差 异 的 策 略 。
(c) 其 他
促 进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之 计 划 ( 包 括 在 课 堂 内 照 顾 学 生 学 习 差 异 的 能 力 )。
如 何 运 用 现 有 资 源 及 小 区 资 源 , 以 提 升 学 与 教 的 成 效 。
其 他 就 一 校 两 舍 的 运 作 而 设 的 课 程 及 教 学 策 略 的 特 别 安 排 ( 适 用 于 有 时 限 性 扩 充 现 有 资 助 小 学 )。
4. 校 风 及 对 学 生 的 支 援
(a) 针 对 学 生 的 需 要 而 给 予 学 生 的 支 持 、 指 导 、 辅 导 , 特 别 针 对 元 朗 区 的 人 口 特 色 。
(b) 给 予 学 生 及 家 长 的 支 持
(c) 就 一 校 两 舍 的 情 况 而 给 予 学 生 及 家 长 的 特 别 支 持( 适 用 于 有 时 限 性 扩 充 现 有 资 助 小 学 )。
(d) 针 对 设 立 一 所 有 时 限 性 资 助 小 学 而 给 予 学 生 的 支 持( 适 用 于 营 办 个 别 的 有 时 限 性 的 资 助 小 学 )。
(e) 促 进 学 生 在 个 人 、社 会 以 及 文 化 方 面 成 长 的 安 排 ,包 括 课 外 活 动 和 小 区 服 务 。
(f) 为 有 特 殊 需 要 学 生 的 支 持 。
(g) 家 校 政 策 如 何 配 合 对 学 生 的 支 持 。 (h) 如 何 利 用 社 会 资 源 。
(i) 如 何 建 构 关 怀 文 化 , 终 身 学 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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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学 生 表 现 目 标
(学 生 表 现 目 标 反 映 学 校 教 育 的 主 要 成 果 ,须 与 学 校 的 抱 负 及 使 命 配 合 ,并 须 就 学 校 的 不 同 情 况 订 定 对 学 生 表 现 的 合 理 期 望 。 )
(a) 态 度 和 行 为
情 意 发 展 和 态 度
群 性 发 展
(b) 参 与 和 成 就
学 业 表 现
学 业 以 外 表 现
6. 自 我 评 估 指 标
(由 于 每 所 学 校 的 发 展 焦 点 不 同 ,背 景 有 异 ,学 校 应 因 应 本 身 特 色 和 发 展 重 点 , 以 增 值 观 念 , 制 定 校 本 自 评 指 标 , 以 配 合 「 校 情 为 本 , 对 焦 评 估 」 的 原 则 , 从 整 体 的 角 度 , 重 点 评 估 学 校 的 工 作 。 自 评 指 标 应 涵 盖 涉 及 的 范 围 , 并 提 供 有 关 的 成 功 准 则 及 评 估 方 法 。 成 功 准 则 应 能 以 量 化 或 质 化 的 方 式 表 达 , 并 应 是 实 际 可 行 、 有 信 度 和 效 度 的 。 学 校 于 制 定 校 本 自 评 指 标 时 , 可 参 考 教 育 局 发 出 的 香 港 学 校 表 现 指 标 2008。 )
(a) 管 理 及 组 织
(b) 学 与 教
(c) 校 风 及 对 学 生 的 支 援
(d) 学 生 表 现
7. 其 他
〔 请 提 供 其 他 有 助 申 请 的 数 据 , 例 如 办 学 团 体 提 供 的 财 政 支 持 、 家 长 及 教 师 对 扩 充 校 舍 的 意 见 ( 如 适 用 )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