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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哈伯馬斯的當代後形上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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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哈伯馬斯的當代後形上學思想

在上一章的討論中,我針對哈伯馬斯關於形上學思想的一般見解進行闡述,

探討了現今試圖回歸形上學的思想趨勢,以及否定的形上學觀點對主體哲學的省 思。透過上一章的討論,我們可以了解到哈伯馬斯一方面反對哲學再回到主體哲 學的解釋視域,另一方面哈伯馬斯雖然反對主體哲學,但是他認為對理性進行徹 底批判仍然無法脫離主體哲學的框架,哈伯馬斯以傅科為例提到權力理論基本上 仍然是意識哲學架構,因為哈伯馬斯認為傅科只是將意識哲學的前提顛倒過來,

這樣並無法妥善解決意識哲學的問題。上一章的討論說明了形上學之爭的關鍵點 在於對理性概念的理解,不同的理解導致不同立場之間對於現代性發展抱持不同 的見解,哈伯馬斯在形上學之爭的過程中對於回歸理性的主體以及徹底批判理性 的觀點皆表達反對的立場,而本章將探討哈伯馬斯如何重建理性概念,讓現代性 精神得以持續發展。

對理性概念進行徹底批判固然讓我們對啟蒙的古典理性概念有深入的反 省,但同時卻也將獲得新的強制性規範的正當性瓦解了。因此,哈伯馬斯的後形 上學思想一方面不能再重蹈主體哲學的老路;另一方面,哈伯馬斯的後形上學思 想不是要對理性概念進行徹底批判,或是顛覆一切合理性的標準,而是要重建理 性概念以求獲得建立新的強制性規範的正當性。哈伯馬斯在後形上學思想一書 中,提出後形上學思想的四個主題,而本章將從這四個主題出發,特別針對哈伯 馬斯如何在後形上學的解釋視域中提出普遍性與統一性的要求進行討論,並且探 究哈伯馬斯如何重建理性概念為新古典主義的現代性概念鋪設一條可行之路。

第一節 程序的合理性 (Procedural Rationality)

首先,在這一節我將討論哈伯馬斯後形上學思想的第一個主題—程序合理 性。哈伯馬斯認為哲學受到科學實證主義的衝擊,形上學與意識哲學所能提供的 實質 (material) 合理性逐漸被經驗科學形式的程序合理性所取代,程序合理性 之重要性超過實質合理性,而本節我將試圖說明哈伯馬斯對於程序合理性所持的 見解,一方面哈伯馬斯反對形上學式的思維模式,承認後形上學思想的視域所提 供的是一種程序合理性,但是另一方面哈伯馬斯反對經驗科學的程序合理性,因 此本節的任務:首先要說明形上學所提供的整體意義何以受到經驗科學的程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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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所質疑(1);再者經驗科學的程序合理性強調的重點為何(2);最後則要 闡述哈伯馬斯主張的程序合理性之要義(3)。以下將就這三點闡明哈伯馬斯在 程序合理性所帶來的論證轉型要求下所採取的因應對策。

在上一章的第一節我探討了哈伯馬斯關於形上學思想的一般定義,形上學思 想追求整體性與統一性,透過理性建構出一個整體的世界觀,這種觀點認為理性 能夠掌握本質提供一種實質的合理性,對於這樣的一種形上學式的觀點哈伯馬斯 做出以下解釋:

此合理性被視為一種實質性的,它能組織世界的內容從而識別自身。理 性是整體與其組成部分的統一。132

然而,形上學思想的這種觀點之後開始受到質疑,這個質疑主要是因為哲學 認知事物的特權受到了挑戰,以往哲學透過形上學思想保證了認知事物的真實 性,並為整體世界訂立秩序,但是隨著經驗科學逐漸的發展,這種認知的特權開 始受到動搖,經驗科學講究方法與經驗事實,反對形上學的先驗統一性,哈伯馬 斯在研究中指出一種程序合理性正在動搖哲學在認知上的特權,這個趨勢也促進 了哲學邁向後形上學思想的視域,哈伯馬斯關於這一波趨勢提出以下見解,指明 程序合理性為何是後形上學思想的關鍵主題:

追求一與全的整體性思想受到了新型程序合理性的質疑。程序合理性隨 著十七世紀自然科學的經驗方法和十八世紀道德科學、法學理論以及法 治國家機構中形式論的興起而確立。自然哲學與自然法理論面臨一種新 的論證要求的挑戰,因而動搖了哲學的認知特權。133

哈伯馬斯認為程序合理性是受到自然科學方法論而逐漸成型的,一直到十八 世紀連同道德領域與法學領域都受到這種方法論的影響,講究客觀化與形式化的 程序合理性逐漸取代形上學思想所提供的實質合理性,而此一趨勢動搖了傳統上 哲學的認知特權,因為經驗科學的方法論挑戰了哲學在認知問題上的古典見解,

132 Jürgen Habermas, Postmetaphysical Thinking , p.35

133 Ibid. , p.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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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趨勢促成了形上學思想對理論的影響效力正在消退。那麼究竟經驗科學的方 法論所提供的程序合理性強調的重點為何?關於這一點哈伯馬斯提出了以下說 明:

現代經驗科學和自律的道德只相信自身行動與方法的合理性,亦即科學 認識或道德認識之所以可能的抽象前提。於是理性萎縮為一種形式的合 理性,內容合理性變成了結果的有效性。而這種有效性取決於人解決問 題時所遵守的操作程序的合理性。134

根據哈伯馬斯的以上的見解可以進一步對經驗科學所提供的程序合理性做 以下的解釋。首先,現代經驗科學以及受到自律道德觀所影響的法學理論都不再 依據形上學所提供實質合理性作為其判斷的標準,而是根據是否合乎方法上的程 序作為判斷的依據,這種合理性是理性透過抽象化所獲得的一種形式合理性,於 是原先關注整體與組成部分之間統一的觀點被講究結果的有效性觀點所取代,如 上哈伯馬斯所述:「這種有效性取決於人解決問題時所遵守的操作程序的合理 性。」這意指經驗科學式的程序合理性主要關注在何種程序的操作下我們能夠獲 得最大的實效。

再者,如果回顧哈伯馬斯關於策略行動的討論來看,便可以知道以成功為導 向的策略行動是基於認知工具理性作用而行動的,認知工具理性在社會現代化過 程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因為實證科學的進步與認知工具理性息息相關,當認 知工具理性進一步影響到我們在社會中的道德實踐時,就會造成社會成員採取以 成功為導向策略行動,一旦社會成員採取了策略行動那麼可能導致「系統扭曲的 溝通以及操弄。」135

由此看來,講究結果有效性的這種程序合理性由於其所根據的是認知工具理 性的作用而來的,因此並無法妥善解決社會現代化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甚至這 種觀點是造成社會現代化問題叢生的根源。哈伯馬斯其實並不反對認知工具理性 在客觀知識領域提供的有效性,這一點可以在《溝通行動理論》的討論中看到,

但是哈伯馬斯反對認知工具理性所形成的理論對實踐的過度干預,因為這會造成

134 Ibid. , p.35

135 Jürgen Habermas, 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vol.1 , p.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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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究效率的系統對生活世界的扭曲,因此哈伯馬斯關於社會整合過程的見解是主 張社會成員應當採取溝通行動,而不是講求效果的策略行動,經驗科學這種以解 決問題成功與否為導向而遵循的操作程序的合理性,仍不足以妥善解決道德實踐 層面的問題。

如果經驗科學式的程序合理性觀點仍是有問題的,那麼哈伯馬斯在程序合理 性這個主題上的見解究竟為何?首先,哈伯馬斯所謂的溝通行動的程序合理性是 希望透過產生一致同意的程序以求獲得一個合理的表達,社會成員意圖獲得一致 共識而採取溝通行動,其程序的進行是按照〝溝通理性〞以達致理解為導向而行 動,而不是關注於結果的有效性,這一點與經驗科學的程序合理性有相當程度的 不同。哈伯馬斯在《溝通行動理論》一書針對論證 (argumentation) 所做的說明 中,對論證作為程序這一點提出了初步的看法,首先我將先透過哈伯馬斯對於論 證的言說 (argumentative speech) 所做的說明來加以討論。哈伯馬斯將論證的言 說區分為三個層面,以下將這三個層面以條列方式列舉出來:

1. 作為過程 (process) 被考慮時—我們必須處理所謂的未必會發生的

(improbable) 溝通形式,此一形式充分地推估理想的條件。因此,

我曾經試圖指出論證的一般語用學前提是理想言說情境的詳細說 明。

2. 作為程序被考慮時—我們必須處理有關特殊規則的互動形式。達致理 解的論述過程被規範地規制為在正反雙方的合作分工形式,參與者:

z 將成問題的有效性宣稱顯題;

z 脫離行動與經驗的壓力,提出假設;

z 根據理由並且只能根據理由檢驗正方所維護的宣稱是否正確。

3. 論證的目標即生產出令人信服的論據,這些論據根據其內在特性的效 力而令人信服,有效性宣稱可以被兌現也可以被反駁。所謂論據是 指:正方提出假設性的有效性宣稱是可以被主體際所認可的,進而 將意見轉化為知識。136

哈伯馬斯在《溝通行動理論》的討論中經常提醒讀者:溝通行動必須透過產

136 Ibid. , p.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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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一致同意的程序追求合理的共識,如果以溝通行動理論中哈伯馬斯所提出的精 準解釋來看,程序是探討論辯的言說的三個層面之中的一個,若仔細地分析哈伯 馬斯對論證的言說所進行的三項區分可以了解:所謂的論證程序與另外兩個層面 的觀點在溝通行動的論辯理論時必須共同被考慮,若是僅偏向任何一個層面都是 會出問題的。哈伯馬斯認為:

對論辯理論相應的基本概念,如:〝廣大聽眾的贊同〞、〝在合理動機下一 致同意的達成〞以及〝有效性宣稱的論述兌現〞等進行分析的過程中,

三個分析層面是不能被分離的。137

根據哈伯馬斯的見解可以了解,這三個分析層面是無法徹底分離的,僅注重 三個層面中的某一個時,則溝通中論證的效力都會受到影響,以致於無法產生合 理並令人信服的一致共識,因此探討論證程序其實也應當結合三個層面一起討 論。當論證作為過程強調溝通行動的過程是被設想為在一個理想的言說情境下進 行,所以在〈何謂普遍語用學〉這篇文章中哈伯馬斯試圖探討理想言說情境所須 具備的前提,提出與客觀世界、規範世界以及主觀世界相應的有效性宣稱試圖營 造一個講究論據、符合規範以及意願誠懇地表達的理想言說情境,在此理想言說 情境中力求排除權力與經濟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平等。

再者,當論辯作為程序被考慮時,所關注的是進行論述的雙方在過程中進行 互動的特殊規則,一方面參與溝通的雙方受到相互合作分工的形式所規範,另一 方面在溝通過程中參與者本身基於背景差異所形成的差異性視域不能被忽視,這 個差異性的視域會造成雙方對於有效性宣稱產生不同的理解。然而溝通是以達致 相互理解為導向的行動,論證作為程序參與者能夠將有問題的有效性宣稱提出來 討論,提出假設就是雙方合作試圖解決問題,但是這不是基於某種情感或是透過 某些手段來解決問題,哈伯馬斯認為提出有效性宣稱的一方只能基於理由來維護 自己的立場。

最後,結合第三點來看:哈伯馬斯所要強調的是論證的結果層面,因此他指 出論證的目標即生產出令人信服的論據,當假設性的有效性宣稱受到主體際共同

137 Ibid. , p.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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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可時,假設性的有效性宣稱即被參與溝通行動的雙方所兌現,而所生產的論據 也就是對雙方來說是令人信服的,哈伯馬斯認為這樣就能夠將意見轉化為知識。

根據哈伯馬斯對以上三個論證的言說層面所做的解釋,可以清楚地了解哈伯 馬斯關於程序的看法,一旦要說明論證的程序就必須同時考慮作為過程的理想前 提,以及依程序進行一個行動的過程最後所要達成的目標。由此看來,關於程序 合理性這個主題,一方面哈伯馬斯反對經驗科學式的程序合理性,因為經驗科學 的程序合理性僅僅是形式合理性,並不在乎參與行動的雙方是否互動相互合作以 求獲得一個受到主體際認可,且能夠令人信服的結果。另一方面,哈伯馬斯雖然 反對經驗科學式的程序合理性,但是他承認程序合理性對於脫離形上學思想框架 進入後形上學思想視域的正面意義,並且對哲學發展造成了影響,對此哈伯馬斯 說到:

哲學不得不接受經驗科學的可錯論式的自我理解與程序合理性,哲學既 不能擁有特殊的真理觀,也不能擁有自己獨有的方法和對象領域,甚至 連一種屬於自己的直觀方式也不行。...即便哲學在科學系統中發現 自己合適的地位,這也並不是意指哲學要完全地放棄與作為形上學之標 誌的整體性的聯繫。138

從上述有關論證的言說的討論得以看出,哈伯馬斯對程序的看法與經驗科學 的見解不同,引文中哈伯馬斯表達了自己對於哲學走向程序合理性所持的立場,

即:哲學的確需要在方法上進行轉型,但是經驗科學的程序合理性並無法提供整 體性的世界觀,因此在注重程序合理性並不是我們放棄整體性與統一性的理想。

哈伯馬斯在討論社會現代化過程的問題時,就曾經以韋伯對於時代的診斷來進行 說明,當過度地強調經驗科學的工具理性時,我們的經驗領域會被分化而導致面 臨相對主義的困境,所以哈伯馬斯相當注意整體性與統一性概念意義喪失的問 題。為了避免陷入韋伯所言的社會現代化之困境,的確哈伯馬斯認為走向程序合 理性是無法避免的趨勢,但他也不忘提醒我們走向程序合理性並非表示「哲學要 完全地放棄與作為形上學之標誌的整體性的聯繫。」

138 Jürgen Habermas, Postmetaphysical Thinking , p.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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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哈伯馬斯這種觀點如何可能呢?首先結合上文哈伯馬斯探討論證程序 時所持的見解可以做初步的說明,因為哈伯馬斯認為論證的三個層面不能僅被單 獨考慮,三個層面必須同時被考慮,哈伯馬斯認為:

不同層面上的論證表現出來的結構各不相同:首先是一種堅決反對壓制 與不公平,並帶有理想色彩的言說情境結構,再者是一種追求更好的論 據,並具有一定程序的競爭結構,最後是決定不同論據之構成與相互關 係的結構。139

這三個層面皆被充分考慮時則論證不同的結構才能被同時兼顧,而其中理想 色彩的言說情境結構考慮的是語言使用過程中一些不可少的前提,溝通參與者在 這些理想化的前提所營造的言說情境下,透過一定程序將自己的意見提出並相互 競爭,最後的目標是生產出主體際共同認可的論據。再者,從哈伯馬斯關於生活 世界對去先驗化的理性使用的見解可以發現,具體發生溝通行動的場域即是生活 世界,生活世界是大家所共有的背景並且為知識的儲藏庫,不同論據在一定程序 下的競爭所依據的是共享背景下的知識,並且透過溝通行動的實踐還能對生活世 界的結構要素進行再生產,社會中的成員可以一同豐富生活世界背景。作為溝通 行動之補充概念的生活世界,其重要性在於為主體際提供一個前理論的整體性,

對此哈伯馬斯提出以下解釋:

生活世界總是作為不成問題的、非對象化的和前理論的整體性,作為日 常地理所當然的與常識的領域呈現在我們面前。140

這說明了為什麼主體際得以在減低先驗理論的影響下,仍舊能期待獲得一種 根據論據產生的理性共識。因為生活世界被我們所共享,在生活世界背景之下主 體們可以運用許多既有的知識作為論據來進行討論,當然這些既有知識並非如同 形上學世界觀下所保證的那樣是絕對客觀不容出錯的,這些論據在溝通行動中被 提出仍然可以在一定程序下相互競爭,這樣可以產生出更加令人信服的論據,也 就是提出更好的理由令彼此共同接受,這也就表現出程序合理性所蘊含的開放性 與可錯論式的特徵,但是基於在共享的背景之下,這個主體際的共同認可不致於

139 Jürgen Habermas, 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vol.1 , p.26

140 Jürgen Habermas, Postmetaphysical Thinking , p.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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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陷入相對主義的困境之中,因為理想化的言說情境所預設的條件以達致相互 理解為導向,並基於溝通理性的作用而行動,溝通行動要將理想的形式條件與經 驗實踐互相結合,以求獲得合理的一致共識。

若是要進一步解釋哈伯馬斯對於程序合理性所持的觀點,可以透過《真理與 證成》中的討論對程序合理性做詳細的說明。哈伯馬斯在書中特別討論了程序合 理性必須在哪些前提之下成立,在此我將此四個前提條列如下:

z 公共性與包容性 z 參與溝通的平等權利 z 對欺騙與假象的排斥 z 強制的缺乏 141

從前文討論可以看到,哈伯馬斯在《溝通行動理論》提出自己對於論證之程 序的見解,並在《後形上學思想》主張程序合理性的確在方法上對哲學產生影響,

然而在《真理與證成》一書他表明了自己的程序合理性觀點,哈伯馬斯認為論證 必定有一些前提,在《溝通行動理論》時還沒有提出這四個前提,這四個前提試 圖說明在什麼條件之下我們會合理地接受某個論據是令人信服的,而符合這四個 前提才符合一定程序競爭下產生令人信服的論據,在這些前提之下產生的論據即 具備程序合理性。

這四個前提所強調的公共性與包容性,表示溝通行動一方面要在相互認可的 有效性宣稱的預設基礎上進行討論,將有爭議的有效性宣稱加以排除,並且不能 夠忽視參與者之間的背景差異。此外,每個人都具有參與溝通的平等權利意指必 須讓每個人都有表達個人意見的機會。溝通行動與三個世界的關聯,強調溝通行 動的參與者必須誠懇地進行表達,不能試圖欺騙對方以達到預期效果為目標,並 且在真實性宣稱的要求之下排斥假象。強制的缺乏意指溝通是在自由無強制的情 況下進行,必須排除一切強制提出更好的論據,不過要別注意一點:「溝通結構 必須排除一切強制,當然追求更好論據的強制不包括在內。」142 哈伯馬斯認為

141 Jürgen Habermas, Truth and Justification , Cambridge , Mass : MIT Press , 2003 , pp.106-07

142 Jürgen Habermas, 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vol.1 , p.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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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提出的四個前提是溝通的理想化條件,這些前提的確是非事實的,但是這 些前提卻對參與者的行動發揮影響與作用,在這些前提之下我們才能說溝通具備 程序合理性。

由此看來可以了解哈伯馬斯在程序合理性這個主題上所持的立場,一方面溝 通行動發生在具體的情境之中,但是溝通行動要在一些預設的理想前提之下進行 才稱上是具有程序的合理性,因此這個程序合理性並非僅僅是關注解決問題的操 作方法,而是指在這些前提之下所進行的行動,讓我們能夠獲得更好的論據達成 主體際的共識。這四個前提對參與者的行動發揮影響與作用,令溝通行動不至於 陷入相對主義的處境,因為根據這些理想化的條件而行動能獲得令人信服的論 據,這些論據是在生活世界的背景之下所能達成的主體際共同認可,實踐的結果 讓個人意見得以轉化為被共同承認的知識。

據此,哈伯馬斯的程序合理性意指:依據可被共同認可的理想化前提而行 動,在這些前提下參與者的意見彼此相互競爭而產生更好的論據,這樣的結果具 有程序的合理性。在此解釋之下,哈伯馬斯的程序合理性觀點,一方面能夠開放 地容許每個人的意見皆能做充分地表達,並且這些論據不是絕對不可能出錯的,

當更好的論據產生時,有問題的表達會被大家放棄,另一方面這些論據在遵守理 想化前提的預設下產生,在理性作用下產生的論據具有普遍性。而在下一節當 中,我將討論這種在情境中起作用的理性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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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情境化的理性

本節我將探討哈伯馬斯所謂的情境化的理性之要義,哈伯馬斯基本上將溝通 理性指向一種既是超越脈絡又在情境中起作用,這種想法透露出溝通理性不但要 考慮現實的情境,同時也要提供不同於形上學的理性統一性以及整體性世界觀。

首先,我將討論情境化的理性觀點何以在現今哲學討論中佔有重要意義,哈伯馬 斯在《真理與證成》一書中,他對哲學走向導入情境的理性這個概念提出說明,

哈伯馬斯認為:

不管是從狄爾泰到海德格的歷史主義傳統,或是從皮爾斯到杜威的實用 主義傳統(維根斯坦在某種意義上來說也屬於這個傳統)來看,他們其 實都清楚「情境化的理性」的工作是作為對認知主體去先驗化的方式,

有限主體應當被置於「世界當中」並且不因此而失去其世界構成的主動 性。143

無論是從歐陸哲學還是從美國實用主義哲學的發展脈絡來看,哲學在對理性 概念的理解上,越來越重視去先驗化的理性使用觀點,古典哲學認為先驗主體具 有純粹的形式,主體能夠以理性建構世界並操控自然,這種主體總是以觀察者角 度與世界保持著距離,作為先驗的主體所建構的理論具有絕對的客觀性與普遍 性,並指導著我們日常生活的實踐。哈伯馬斯認為歷史主義與實用主義的傳統都 是對認知主體進行去先驗化,主體在世界當中生活因此無法擺脫生活世界前理論 的結構。於是,古典哲學那種具有超越世界之外特殊地位的先驗主體觀點面臨強 烈質疑,主體使用理性而行動,使得理性得以作用於實踐領域,但是當認知主體 被去先驗化時,那麼理性就必然只能在情境中發揮作用。理性必須在情境中發揮 作用即情境化的理性概念所欲強調的重點,當然究竟要如何對認知主體去先驗化 學者們有許多不同的見解,不過情境化的理性在哲學發展中的確越來越重要,哈 伯馬斯對於情境化的理性有其獨特的見解,以下我將探討哈伯馬斯如何對認知主 體進行去先驗化,進一步討論哈伯馬斯對於理性概念的重建具有哪些重要的意 義。

143 Jürgen Habermas, Truth and Justification , p.84

(11)

情境化的理性意指理性在具體情境中起作用,在探討哈伯馬斯所重建的理性 概念之前,首先可以先回顧一下哈伯馬斯對於情境所做的一般性說明。在《溝通 行動理論》一書中,哈伯馬斯探討有關生活世界概念的問題時,對於情境這個概 念提出一段詳細的說明,哈伯馬斯認為:

情境並不在存有的意義下清楚地獲得〝 定義〞,情境總是擁有一個隨話 題(theme) 而變動的視域。情境是一種與生活世界脈絡相關的部分 (segment),其被置於話題以及透過行動的目標與計畫進行清楚地表達之 中 ; 這 些 相 關 的 脈 絡 是 同 軸 地 被 安 排 而 逐 漸 地 變 成 匿 名 的 (anonymous),並發生於時空與社會發展的範圍中。144

根據哈伯馬斯以上對於情境的一般定義可以說明以下幾個重點:情境並不是 某種在存有學中被詳細定義的東西,因此情境不會是固定不變的,而是會隨參與 者的話題而變動的視域。再者,情境不能脫離生活世界的脈絡,如上哈伯馬斯所 述:「這些相關的脈絡是同軸地被安排而逐漸地變成匿名的。」這段說明相當抽 象,就我個人的理解是:情境隨話題而變動,因此生活世界的脈絡在溝通行動正 進行的當下,所有可能的情境皆圍繞著生活世界這個共享的背景被安排著,隨時 準備隨參與者的話題與行動的目標與計畫的實踐而出現,生活世界對於情境來 說,就好像一個同心圓一樣,情境不能脫離生活世界的脈絡。

由於情境是生活世界的脈絡而作為當下所有參與者的背景,情境對參與者來 說是不言而喻的,因此當我們在參與者角度時,這些生活世界相關的脈絡會逐漸 變成匿名的、理所當然的,除非我們轉換視角以觀察者角度來看,則可以對情境 進行分析,但是不能因此將情境抽離生活世界的脈絡,因為情境必然在時空與社 會的範圍內發生。哈伯馬斯解釋情境時提到:情境是一個在一個特定時間與特定 地點進行某個行動的現場,也就是「一個時空上的零點以及社會的參考系統。」

145

由此看來,可以知道情境與生活世界背景之間的密切關係,情境是具體進行 某種行動現場。對哈伯馬斯來說,生活世界作為主體際所共享的背景,生活世界

144 Jürgen Habermas, 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vol.2, pp.122-23

145 Ibid. ,p.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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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結構性要素即:文化、社會與個人。哈伯馬斯一方面要說明生活世界對所有的 人來說具有其整體性意義,然而情境作為生活世界脈絡的部分則是指當某個行動 發生的當下時的背景視域,哈伯馬斯對情境與生活世界的關聯進一步提出以下的 解釋:

當有限的生活世界的部分進入到情境的視域,構成一個可能話題的行動 脈絡而指向相互的理解;則這些有限的生活世界脈絡是顯現在知識的範 疇之下。當從一個面向轉向一個情境,生活世界顯現為一個被認為是理 所當然的儲藏所,在不動搖的確信之下,溝通參與者進行相互合作的解 釋過程。當它們變成與情境相關的可問題化的知識時,特定的、理所當 然的單一要素,在共感的 (consensual) 形式中活動起來。146

哈伯馬斯認為生活世界概念本身由語言與文化所構成,語言與文化所構成的 生活世界本身具有高度的複雜性,作為背景的生活世界包含著過去、現在甚至未 來的可能情況,並且一方面被預設為大家所共享的背景而具有整體性意義,另一 方面作為實際行動發生的現場。生活世界部分地進入到行動發生的當下成為行動 情境,「當相關的脈絡被帶入到情境中就變成情境的部分 (part),它喪失其平凡 與無異義的健全性 (solidity)。」147 因此僅僅單靠生活世界概念無法保證在一 個情境下行動必然能獲得主體際相互認可的共識。雖然如此,但是哈伯馬斯認 為:如果參與者是以達致相互理解為導向而行動時,那麼「有限的生活世界脈絡 是顯現在知識的範疇之下。」

結合上一節討論程序合理性時的論點來看,溝通行動透過合理的論證程序能 夠將意見轉化為有效的知識。首先,當論證作為過程而被考慮時必須對理想的言 說情境做詳細的說明,如果先就此一層面來看,現實的行動情境如果指向相互理 解時,那麼這個情境會受到一些理想化條件所影響,行動的過程必須考慮形式語 用學的前提,在現實中彼此相互認可並且以理想的言說情境作為參照。再者,當 論證作為程序而被考慮時,彼此的意見在行動過程中依據一定的程序相互競爭,

提出理由來維護自己的立場。最後,這些意見如果能被主體際共同認可而令人信 服,則意見就可以被轉化為知識。

146 Ibid. , p.124

147 Ibid. , p.123

(13)

因此,整個論證的言說行動之所以能夠將個人意見轉化為令人信服的知識,

不僅需要預設一個主體際所共享的生活世界背景,同時還必須遵守形式語用學的 理想前提,亦即哈伯馬斯所謂的生活世界概念與溝通行動必須相互補充。哈伯馬 斯的這個觀點表明了以達致相互理解為導向的行動,一方面要考慮其現實的情境 定義之構成,這個言說的情境首先是從個人差異性視域出發,透過互動而構成情 境定義,另一方面是理想化的條件在現實情境中發揮作用,參與行動雙方的情境 定義受理想化條件所影響並以理想的言說情境為目標,行動參與者得以在複雜的 生活世界背景之下達致相互理解。

透過上述的討論可以了解哈伯馬斯將情境視為在特定的時空進行某個行動 的現場,而這個行動如果是以達致相互理解為導向時,則情境定義之構成會受到 形式語用學提出的理想言說情境的條件所影響,在這些理想的前提下互動的雙方 才得以將個人意見轉化為相互認可的知識。考慮現實情境表明了參與行動的雙方 不是處在脈絡之外,而是處在實際的生活世界脈絡之中,主體在此意義下被去先 驗化,去先驗化的主體在溝通行動中體現溝通理性,則溝通理性可以說是被去先 驗化的理性使用。

不過,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哈伯馬斯的溝通理性的確是一種情境化的理性,但 是去先驗化的理性使用並不是說溝通理性完全被去先驗化,去先驗化的理性使用 意指理性只能在行動情境中發揮作用,因為溝通行動的參與者並不是超越脈絡的 存有者,而是在特定時空的現場行動的參與者,行動發生於一個具體生活世界的 脈絡之中,因此理性的使用是在情境之中,所以是去先驗化的理性使用。但是為 了達成相互理解主體際互動合作都是希望以獲得一個令人信服的結果,要完成這 樣的實踐過程則有一些現實所不能或缺的理想條件,這就是為什麼哈伯馬斯必須 主張溝通理性具有先驗色彩。

哈伯馬斯在討論洪堡的語言理論時試圖解釋語言所能達成的相互理解結 構,他在《後形上學思想》曾經說到:「對於在語言建構的生活方式內要求具有 有效性的一切事物而言,語言所能達成理解的結構卻成了一種必然。」148 這個 說法我認為可以透過其對於洪堡先驗語義學觀點的討論來做進一步解釋。關於洪 堡的語言理論觀點,哈伯馬斯提出以下的一段說明來解釋不同脈絡而彼此陌生的

148 Jürgen Habermas, Postmetaphysical Thinking , pp.139-40

(14)

雙方如何能達致相互理解:

洪堡假設一種「較高的觀點」 (superior point of view),透過這個「較 高的觀點」詮釋者「使其他的語言與自己的語言同化,也使自己的語言 和其他的語言同化。」因此,偶然遭遇的陌生人在形式的那種「第三」

觀點149 的期望中,他們學習理解對方來越過彼此語言的隔閡。他們必須 開始以這種觀點來互相交流,關注相同的對象以達致相互理解。150

從哈伯馬斯對洪堡語言觀的解釋可以看出,他認為洪堡解釋在彼此陌生的脈 絡背景之下互動的參與者們,可以透過一種具有形式特徵的觀點來調節彼此相異 的觀點,雙方都意願採取這樣一種「較高的觀點」來進行互動,當雙方能夠以這 種預設的觀點出發時,表示彼此之間對於對方的觀點保持一種開放性的態度,願 意學習理解對方的觀點來越過彼此語言的隔閡。這裡所謂的語言的隔閡並非僅僅 是指語音與文字符號的不同造成的理解困難,而是更深一層語義表達上的理解問 題,洪堡認為「每一種語言所形成的意義視域 (horizon of meanings) 都表現 出先天 (a priori) 特性,語言相當於世界的圓周。」151 因此,越過彼此的語 言隔閡即是學習理解對方的語言所形成的意義視域。

的確,對洪堡來說語言形成共同體的生活形式。但是,既然每一種語言所形 成的意義視域皆表現出先天的特性,那麼使用不同語言的共同體如何能產生互動 呢?關於這一點,哈伯馬斯透過洪堡對於語言所具有的認知功能觀點來進行說 明。洪堡認為語言的先驗概念包含認知與文化,就語言形成共同體的生活形式這 一點來看,所表明的是語言形成共同體的文化脈絡背景;如果討論語言的認知功 能時,則使用語言的雙方為了獲得彼此相互認可的知識,因此必須一個預設的較 高的觀點,彼此可以透過這個較高的觀點針對相同的對象進行論述達致相互理 解。針對這一點,哈伯馬斯提出了以下的說明:

在語言能力 (linguistic competence) 與在世界中對某事達成相互理

149 在此所謂的「第三」觀點指的就是「較高的觀點」,之所以被哈伯馬斯稱之為「第三」觀點是

因為這種觀點不是正方或反方一開始各自持有的觀點,而是比雙方一開始各自持有的觀點更高的 一種觀點,因此被稱為「第三」觀點。

150 Jürgen Habermas, Truth and Justification , p.57

151 Ibid. , p.53

(15)

解的可能性之間的內在關係,解釋了為什麼洪堡要將認知的希望歸屬於 語言的溝通功能。在一個論述中,世界觀是可以證明其自身並以某種方 式來對抗他者的反對意見,其所依據的方式是對個人觀點看法的逐漸去 中心化,如此所有參與者的意義視域會擴大,並且逐漸地走向交集。152

就此來看,哈伯馬斯的基本立場延續洪堡的語言觀的見解,哈伯馬斯透過對 洪堡語言理論的說明,解釋了有關主體際之間達成相互理解的先驗預設。由於洪 堡主張語言的先驗概念包含認知與文化,若從文化的層面來看,說明了語言形成 共同體的生活形式,每一種語言都是形成一個意義的視域,這可視為語言共同體 所共享的文化脈絡;若從認知的層面來看,由於每一種語言皆能形成一個意義的 視域,對語言共同體來說這個意義的視域具有先天的特性,所以語言共同體都因 為其語言特殊的語法結構與內在形式而形成一種世界觀,但是如果不同的語言共 同體成員相遇時,雙方的觀點就會遭遇到衝突,因此必須預設有一個較高的觀點 才能解釋在彼此差異性的背景之下,主體際即使是不同語言共同體的成員也能夠 抱持開放性的態度,將個人的觀點自我去中心化,並且關注相同的對象以達致相 互理解。

哈伯馬斯以此說明洪堡何以將認知的希望歸屬於語言的溝通功能。如同上一 節討論哈伯馬斯對程序合理性的見解一樣,為了獲得合理的知識,參與溝通的行 動者「除了共同尋求真實性動機之外的一切動機都被排除在外。」153 共同追求 真實性的動機可視為洪堡所說的認知的希望,而這個認知的希望不單單是主體單 方面的努力就能達成的,而是要透過溝通行動的實踐,主體際共同尋求達致相互 理解的可能性。由於以達致相互理解為導向的行動具有共同尋求真實性的動機在 其中,因此無可避免地要遵循一些非事實性的理想條件才能達成這個目標。就此 看來,情境化的理性概念不免仍具有一些先驗的色彩,哈伯馬斯對此說到:

溝通理性概念中還留存先驗幻象的陰影,由於溝通行動的理想前提不能 被設定為具體理解行動的未來理想狀態,所以必須對這個概念抱著充分 的懷疑態度。154

152 Ibid. , p.58

153 Jürgen Habermas, 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vol.1 , p.25

154 Jürgen Habermas, Postmetaphysical Thinking , p.144

(16)

在引言段落中哈伯馬斯承認溝通理性不免仍存有先驗幻象的陰影,但是哈伯 馬斯不忘提醒我們溝通行動的理想前提不能被視為具體理解行動的未來理想狀 態,這意指溝通理性概念的先驗性不是建構某種理想的圖像,並以此要求我們按 照這個理論進行實踐以達到某個理想的狀態;而是為了主體際能獲得相互的理 解,有一些非事實的條件必須遵守,沒有這些理想的條件則實踐會產生困難,所 以不得不考慮的理想前提,這些理想前提不是要提供一個不會出錯客觀性標準,

而是要討論能獲得合理共識的可能條件。因此,雖然我們以達致相互理解為導向 而採取行動,為了這個目標而遵循一些理想的前提,但是仍要時時對這些理想前 提持保留態度,因為這些理想前提不是絕對不出錯的,當主體際能生產出更好的 論據時,這些理想的前提也是可以在共同認可之下被修正的。

哈伯馬斯認為:如果主體際共同認可不是基於一種情境化的理性作用而產生 的,那麼所形成的一致同意其普遍性與有效性就會受到質疑。哈伯馬斯因此對脈 絡主義者的論點表達其反對的意見,他認為脈絡主義者強調具體情境的重要性,

但是過度強調彼此的差異性背景的結果是造成文化相對主義,而哈伯馬斯基本上 反對這種相對主義的見解。美國新實用主義者羅蒂被哈伯馬斯視為脈絡主義的代 表人物,羅蒂一向反對理性中心主義的觀點,他認為語言共同體能夠達成彼此的 一致同意,但是這個一致同意是基於彼此相似的文化脈絡而形成的,會形成一致 同意是偶然的結果,而不是理性作用而產生的。他反對哈伯馬斯以主體際具有達 成相互理解的意圖來保證溝通行動中有一種理性在發揮作用,羅蒂在《偶然、反 諷與團結》一書中對哈伯馬斯提出以下反駁:

哈伯馬斯堅持主張無扭曲的溝通乃是意見趨於會合的過程,而且意見的 會合乃是這種溝通之所以〝符合理性〞的保證。我和哈伯馬斯之間的差 異在於:他的普遍主義導致他用意見的會合來取代追求非歷史性的基 礎;相對的,我對於語言偶然性的堅持,令我對於意見會合所確保的〝普 遍有效性〞概念產生懷疑。155

羅蒂將哈伯馬斯所主張的透過一定程序將彼此相異的意見轉化為知識的過 程視為意見的會合,他認為哈伯馬斯將主體際意見的會合視為是溝通理性體現於 溝通行動之中,但是在前文的討論中可以看到哈伯馬斯對於論證的結果所預期的

155 Richard Rorty, Contingency, Irony, and Solidarity , p.67

(17)

是合理的知識形成,不僅僅是各方意見的會合而已,在一定程序下各方意見依據 更好的論據而意願相信一個經過互動過程而來的共識。因此,普遍有效性是就透 過溝通行動獲得合理共識而言的,但是在程序合理性之下的這種普遍有效性不是 形上學所保證的那種絕對客觀性。

對哈伯馬斯來說,為了獲得合理的共識我們必須是基於溝通理性而行動,不 過,羅蒂所反對的就是溝通需要理性在其中發揮作用的見解,並且在羅蒂看來,

他認為語言並非達致理解的必然結構而是偶然性的產物。羅蒂的這種觀點若是對 照前文哈伯馬斯對洪堡語言觀的解釋來看,羅蒂可以認同語言形成我們的生活形 式並構成一個世界觀的這種詮釋學見解,他可以解釋語言共同體如何能獲得一致 同意,因為這個語言形成了一個意義的視域,使用這個語言的共同體可以再這個 意義的視域下達成一致同意。但是問題在於不同的語言共同體相遇時,羅蒂的見 解就難以解釋在差異性的背景之下,彼此如何能夠達致相互理解。

為了避免陷入脈絡主義以及古典先驗哲學的困境,哈伯馬斯必須重建理性概 念,這個理性概念不是以主體為中心的理性概念,而且它必定發生在情境中,但 是其本身不受情境所限制,所以亦能夠滿足普遍性與統一性的要求,對於這種理 性概念哈伯馬斯做出以下解釋:

在語言達致理解的可能性當中,我們可以察覺一種導入情境的理性概 念,它的聲音存在於既依賴脈絡又具有先驗意義的有效性宣稱中:〝在此 意義下,理性既是內在的(在具體的語言遊戲與制度之外是找不到的)〞, 又是先驗的(一種我們用以批判所有活動和制度所依賴的規制性理念)。

156

就以上的說明可以清楚地了解情境化的理性一方面在情境中起作用,在具體 的情境之外找不到它,另一方面這個在情境中起作用的理性概念對我們來說是先 驗的,因為它是一種規制性的理念,這個理念讓我們得以針對情境中所有的活動 與制度進行反省與批判,生活世界中那些長久以來已經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東西都 能夠被問題化而進行討論,並且當彼此背景差異的各方遭遇時,透過這個規制性

156 Jürgen Habermas, Postmetaphysical Thinking , p.139

(18)

的理念我們能夠透過彼此合作的互動過程進一步拓展自己原有的視域。

溝通理性重視實際發生行動的具體情境,參與者在其中不再是在世界之外的 主體,並且溝通理性也不是體現在某個主體的意識之中,而是體現於溝通行動之 中,一個溝通行動就是主體際以達致彼此間相互理解而進行的合作互動過程;重 視具體情境的同時,溝通理性作用不能只是解釋主體際如何在某個情境下獲得共 識,還要能夠進一步讓這些透過行動而獲得的共識具有普遍有效性,因為這樣的 理性概念才不會導致生活世界的分化,以致於所獲得的共識只是局部的有效,為 了避免陷入客觀主義與相對主義的困境,情境化的理性不能忽視複雜的現實情 境,但也仍具有先驗的色彩,因此哈伯馬斯說:

只有利用一些形上學的殘餘物,我們才能抵抗形上學真理對世界的扭 曲。溝通理性的確是一艘搖擺不定的小船,但它不會在偶然性的大海中 被淹沒,雖然在大海中顛簸是它〝克服〞偶然性的唯一方式。157

由此可以了解哈伯馬斯所重建的理性概念的確仍有先驗的色彩,但是不同於 以往的形上學思想,作為第一哲學的意識哲學以理性建構一個整體世界觀,並且 以形上學真理所保證的理論來指導實踐。哈伯馬斯的溝通理性概念則是情境化的 理性,在溝通行動中理論與實踐的關係是相互補充的,除此之外,情境化的理性 就是要將主體去中心化,並且不再主張有超出世界之外的主體。每個參與行動的 主體都是在世界之中共享生活世界的背景,當進行溝通行動時,則普遍有效的知 識之形成就不單單只是主體意識活動過程,而是主體際互動的過程。

為了避免被相對主義的偶然性觀點所淹沒,溝通行動理論的語用學觀點認 為:語言具有達致理解的必然結構,達致相互理解則參與行動的雙方必須根據一 定程序進行論述,溝通理性在行動中發揮作用,參與者意願遵守形式語用學所提 出的理想前提來行動,透過這樣的行動產生的結果對所有參與行動的人來說即具 有普遍有效性。情境化的理性提供一種在多元聲音中的理性統一性,現代社會大 多呈現多元的生活脈絡,導入情境的理性能夠整合在現代化過程中被分化的生活 世界,同時情境化的理性概念不會忽視彼此差異性的背景,透過溝通行動的實踐

157 Ibid. , p.144

(19)

情境化的理性發揮作用形成合理的共識,以此提供主體際所共同認可的新強制性 規範,這些新的強制性規範不再只是基於形上學真理而被設定,而是在具體行動 下透過主體際的合作互動而生產出來的,在此過程中也就提供了社會成員趨向團 結的動力。

(20)

第三節 當代哲學的語言轉向

在本節我將討論哲學的語言轉向何以造就邁入後形上學思想的有利條件。哈 伯馬斯認為:哲學的語言轉向使得哲學的意義理論獲得轉型,並且使得我們可以 更進一步地反省意識哲學所遺留下來的問題,哲學由意識哲學向語言哲學過渡一 方面使得哲學討論的主題能從理性主體的架構解脫出來,並且也使得我們能夠處 理形上學思想架構所無法妥善處裡的問題。在《後形上學思想》一書中,哈伯馬 斯對於哲學由意識哲學向語言哲學過渡提出了以下的見解:

從意識哲學向語言哲學過渡,不僅僅是在方法上立場的轉變,而且還帶 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這個過渡將我們帶出在形上學與反形上學思想、

觀念論與唯物論之間無望地來回的迴圈。並使我們得以處理形上學基本 概念所無法解決的問題:即個體性的問題。158

從以上哈伯馬斯對於哲學的語言轉向所持的見解來看,可以了解哈伯馬斯何 以如此重視語言哲學的發展趨勢,哈伯馬斯認為:從意識哲學向語言哲學過渡不 止帶來了方法上的革新,讓我們能重視主體與主體之間使用語言相互交流的具體 現象,不再停留於主體哲學以意識主體為中心的哲學架構,並且這個向語言哲學 過渡的趨勢對哈伯馬斯來說具有重大的意義,因為哈伯馬斯在語言轉向的研究中 試圖指出:哲學的語言轉向一方面能讓我們脫離回歸形上學與反形上學之間的爭 論,另一方面也能讓我們脫離觀念論與唯物論之間的兩選一的傳統困境。而以下 我將先討論哈伯馬斯對於哲學向語言哲學過渡的個人見解,以及哲學從意識哲學 向語言哲學轉向對意義理論的轉型所帶來的影響。

哈伯馬斯在關於哲學由意識哲學向語言哲學過渡的研究中,他傾向從洪堡

(Humboldt) 語言理論的哲學意義出發,對傳統語言觀提出反省。哈伯馬斯認 為:洪堡的語言理論不但優於傳統的語言觀,並且在方法論上比主體哲學還更具 優勢。關於這一點,哈伯馬斯對洪堡的語言理論提出以下的看法:

在傳統上,語言是按照對象名稱的排列方式所設想出來的,是被視為在

158 Ibid. , p.44

(21)

思想內容之外的溝通工具。而洪堡所立下的新基礎,脫離了對這種傳統 概念化的依賴。新的語言觀,以一種具有先驗特徵的概念,首先透過方 法論的優勢勝過了主體哲學,並且獲得在典範的相關層面上的突破,因 為主體哲學必須訴諸內在途徑進到意識事實的領域。159

在哈伯馬斯看來,主體哲學從意識主體的角度出發,對於對象進行表象的意 識活動,其實不外乎是訴諸於主體的內在經驗、理智直觀與直接的自明性,然而 這種觀點無法脫離純粹主觀的特徵。但是,語言在方法論上將討論的重心轉移到 表達思想的語言結構,由於語言結構具有公共性不是純粹主觀的,所以語言哲學 的觀點在方法論上會比主體哲學更具優勢,不至於陷入純粹主觀的困境。此外,

哈伯馬斯特別提到洪堡的語言觀與傳統的語言觀不盡相同,在《真理與證成》一 書中,哈伯馬斯對此提出進一步解釋:

語言的先驗概念與語言的工具主義觀點是不相容的,由於溝通仰賴於符 號的標示作用,換句話說,前語言地 (prelinguistically) 形成的觀 念、概念與判斷是為了促進認知作用和傳達信念與意圖給他人。160

語言的工具主義將語言視為在思想之外的溝通工具,但是洪堡的語言先驗概 念觀點並不將語言僅視為溝通的工具,他認為語言先驗概念包含了認知與文化,

洪堡一方面從語義的分析指出語言具有表象事實的認知功能,另一方面從語用的 分析指出了語言具有流露情感與感受的表達功能,以及引起反對或達成共識的溝 通功能。161 由此看來,個人經由社會化過程學習語言,透過語言表達信念與意 圖給他人試圖達成相互理解,語言一方面是公共性的不被個人所獨占,另一方面 語言在實際的使用中,個人與他者相互交流的互動過程可以不斷生產出新的語言 使用方式。這個觀點與哈伯馬斯在《溝通行動理論》一書中主張:生活世界結構 要素再生產程序的討論基本上是一致的。

在《溝通行動理論》的研究中,哈伯馬斯將生活世界的組成結構要素區分為 文化、社會與個人,哈伯馬斯認為溝通行動提供了這三個生活世界的組成結構要

159 Ibid. , p.45

160 Jürgen Habermas, Truth and Justification , p.54

161 Ibid. , p.52

(22)

素再生產的合理性基礎,生活世界結構要素再生產表現在文化層面即文化的再生 產,社會層面是社會整合,而個人層面則是個人的社會化。162 洪堡當時沒有這 麼深入地從文化、社會與個人三個面向來討論語言所能提供的再生產功能,但是 洪堡在十八世紀就已經提出了相當具有創見的語言觀點,認為「語言不是固定不 變的東西,而是可以在思想中不斷地被再製造出來的,就好像是活在對話與理解 中。」163 洪堡這樣的語言觀點使得語言對我們來說不再只是傳達訊息的工具,

語言不但構成我們理解的基本概念與方式,而我們也能創造出新的語言的使用方 式。

哈伯馬斯認為:洪堡的語言理論為哲學由意識哲學向語言哲學過渡提供很好 的基礎論點,往後哲學向語言哲學過渡的發展過程主要表現在語義分析的成果 上,語義分析將我們表達觀念與思想的語法結構加以分析,提供很強的客觀論 據,透過對數學以及邏輯的研究將我們用以表達意義的命題結構抽象化與客觀 化,雖然語義分析的成果促進了哲學發展得以脫離意識哲學的架構,但是哈伯馬 斯認為語義分析的語言哲學發展,忽視了我們在現實情境下使用語言的脈絡,哈 伯馬斯對於語義分析哲學提出了以下的見解:

從本質上講,語義分析仍然屬於一種命題形式分析,首先特別是一種斷 言(assertoric) 命題的形式分析。語義分析不考慮言說者的言說情境、

措辭及其脈絡、要求、對話角色和所持的立場。一言蔽之,它忽視了語 言的語用,語用學希望形式語義學進行不同的研究,即經驗的研究。164

由於語義分析不重視言說者的言說情境、措辭及其脈絡、要求、對話角色和 所持的立場,因為語義分析試圖賦予命題的語法結構有如數學、邏輯般的客觀 性,研究語詞意義在指稱 (reference) 對象時,其語義是否基於個人的使用不當 而造成隱晦不明。語義哲學研究促使了意義理論從意識哲學轉向語言哲學,不過 為了提供語法與語義的結構具有像數學和邏輯般的客觀性,語義分析必須付出抽 象化的代價,這個形式化的科學語言將語言從言說者的使用脈絡中抽離出來,顯 然語義分析的語言觀無法從「言說行動」的層面探討主體際溝通的可能性問題。

162 Jürgen Habermas, 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vol.2 , pp.140-42

163 Jürgen Habermas, Truth and Justification , p.55

164 Jürgen Habermas, Postmetaphysical Thinking , p.46

(23)

有關形式化的科學語言所面臨的困境可以藉由阿佩爾的見解做進一步地說明,哈 伯馬斯在這個問題上採用阿佩爾研究的相關成果,阿佩爾在《哲學的轉變》一書 中,針對語言形式化所產生的困難進行深入的討論,阿佩爾在研究中指出:

人們構造形式化的科學語言目的在於,透過確立一個語義系統來取代詮 釋學關於主體意向意義的相互理解之問題,而所要確立的語義系統,僅 只是先天地將主體際意義(即作為命題之內容的可能事實)當作是意向。

因此,形式化的科學語言原則上不能被用來達成世界整體意義的一致同 意。如果我們排除一切元問題,並且將計算語言的成功解釋設為前提,

那麼,形式化科學語言所能表達的,最多也只是關於事實的命題(而不 是對事實的斷言)及其邏輯結果,而不是〝言說行動〞。165

阿佩爾很清楚的指出形式化的科學語言將主體際意義化為意向的問題,一個 使用語言的主體之所以能夠與他人達成相互的理解,端看其命題表達是否合乎形 式的語法結構以及指稱對象的語義是否確實,整個語義系統提供了一套抽象法 則,但是這種形式化的科學語言實際上無法說明主體際如何能在具體情境中達成 相互的理解,反倒先預設一套抽象的語言觀,這種語言觀認為形式化的科學語言 是最為精確的語言,能夠在任何情況下將意義毫無扭曲地進行表達。對此,阿佩 爾特別強調假設我們就把計算語言的成功解釋設為前提,這樣充其量也只能獲得 一個關於事實的命題以及這個命題的邏輯結果,這顯然無法妥善說明在具體情境 中一個採取言說行動的行動者,透過語言表達贊成、反對或是表達情感與疑 問...等,這類在日常語言使用上的言說行動類型。因為,形式化的科學語言 已經將語言從具體脈絡中抽象出來了,於是忽視了主體際互動的層面上語言的使 用脈絡。

此外,阿佩爾還提到了一個重點,他認為語義系統的建立是試圖取代詮釋學 在主體際相互理解的問題上所達成的成果,這表示在語言哲學發展過程中,除了 語義分析的途徑之外還有詮釋學途徑。站在語義分析的立場,詮釋學的語言觀是 不精確的,所以會造成許多語詞在意義上混淆不清的情形發生。基本上,在《後 形上學思想》一書中,哈伯馬斯對於哲學的語言轉向所進行的討論並未詳細交代

165 Karl-Otto Apel, Towards a Transformation of Philosophy , Milwaukee, Wis. : Marquette University Press, 1998, p.150

(24)

分析哲學與詮釋學之間的問題,不過之後在《真理與證成》一書中,哈伯馬斯詳 細地討論了在哲學的語言轉向過程中,語言哲學如何向分析哲學與詮釋學兩種途 徑進行發展,而以下將討論哈伯馬斯對於詮釋學途徑這條發展的脈絡所抱持的觀 點。

哈伯馬斯認為:哲學的語言轉向走向兩個不同的方向,一個是詮釋學途徑、

另一個是分析哲學途徑。哈伯馬斯在探討洪堡的語言理論時,他認為洪堡將語言 範疇的架構區分為三個層次:1.語言的世界構成特徵。2.言說(speech)與溝通 的語用結構。3.對事實的表象。從詮釋學與分析哲學的早期發展來看,哈伯馬 斯認為前者只著重於第一個層次,後者則是著重於第三個層次。而兩者皆是將語 義凌駕於語用。166 關於前者分析哲學語義凌駕於語用的問題,上文已經進行了 討論,現在進一步要來看詮釋學途徑語義凌駕於語用的問題所在。

哈伯馬斯在討論詮釋學途徑的問題時,主要是針對海德格的詮釋學觀點提出 批判,在前段中我提到了哈伯馬斯對於洪堡語言觀所關注的三個面向,而海德格 的哲學詮釋學主要著重的就是語言的世界構成特徵這個面向。首先,哈伯馬斯認 為海德格主張的理解的前結構這種觀點與洪堡的語言先驗概念觀點相似,語言被 視為構成我們理解世界的前結構,就像洪堡所說的語言相當於世界的圓周,將我 們能夠理解世界的方式確定了一個範圍,同樣的海德格也認為語言是揭示世界的 樣式,語義的先天性提供我們理解世界的前結構。對於海德格討論語言對世界的 揭示,哈伯馬斯提出這樣的說明:

對海德格而言,陳述相應於一個對象是衍生出來的現象,即有賴於在先 驗世界揭示作為語言的真理之發生,並在此意義下尋求真理的可能性。

本體論上的真理,因世界揭示的樣式而改變,不再表現為單一、不可分 的真理,而對象其特有形式的未揭蔽則被語言世界揭示的先驗事件 (a transcendental “ event " of linguistic world-disclosure) 所 決 定,即在其自身不是真或假而是發生。167

照哈伯馬斯的說明來看,海德格的詮釋學途徑與分析哲學的語義分析觀點有

166 Jürgen Habermas, Truth and Justification , p.62

167 Ibid. ,p.67

(25)

相當程度的不同,語義分析強調命題對於對象的陳述具有真假值,按照邏輯經驗 主義的觀點來說,不符合經驗事實的陳述為假。但是海德格著重於語言對世界的 構成意義,真理因世界揭示的樣式而改變,這意味著語言是我們揭示世界的樣 式,如果身處於不同的語言共同體之中,則揭示世界的樣式就會不同,真理也就 有被揭示出不同面貌的可能性。對海德格來說,真理發生在語言對世界進行揭示 的過程中,並不是真或假的問題,當我們揭示了真理的某個面向同時也會遮蔽了 其他面向,因此哈伯馬斯如此解釋海德格的見解:「對象其特有形式的未揭蔽則 被語言世界揭示的先驗事件所決定。」 意思就是能夠理解對象的方式基本上受 到語言揭示世界的先驗性所決定。因此,對海德格來說語義的先天性是預先給定 (pregiven),即決定我們理解的前結構,對真理的揭示受到理解的前結構所影響,

但是對於對象的現象陳述我們仍具有各種詮釋的可能性,一方面語言是我們的理 解的前結構,另一方面由於語言構成世界的意義,所以各種詮釋都是試圖揭示真 理的過程。

但是這種觀點哈伯馬斯並不認同,他認為海德格的詮釋學途徑忽視語言的認 知功能,反過來說,語義分析則是過於強調語言的認知功能;再者,海德格的詮 釋學觀點與分析哲學的語義分析觀點都過於強調語言的語義而忽視了語用的層 面。當然,不可否認的是詮釋學途徑與分析哲學途徑皆對於哲學從意識哲學向語 言哲學過渡的發展功不可沒,這個過程促進了哲學的意義理論轉型,不過哈伯馬 斯認為詮釋學途徑與分析哲學途徑其實應該相互補充,以提供形式語用學發展的 有利條件,透過對言說行動的討論來探究主體際達成相互理解的可能性。

哈伯馬斯的普遍語用學觀點重視在具體情境下語言的使用所能達成的互動 與交流,普遍語用學的語言觀點不會忽視洪堡語言範疇架構的第二個層次,即言 說與溝通的語用結構。哈伯馬斯的普遍語用學與形式語用學有密切關聯,形式語 用學必須分析行動者採取言說行動時的意圖,哈伯馬斯認為行動者如果意圖與他 人達成相互的理解,那麼說者與聽者會持一種以言行事的立場,這種以言行事的 立場在社會行動的實踐上就是採取一個溝通行動,語用學從具體脈絡下思考主體 際達成理解獲得共識的可能性。

相較之下,語義分析途徑則著重語言表達的意義同一性,但忽視語言在使用 脈絡中作為特殊用途與創造性使用的可能性;海德格哲學詮釋學則著重語言構成

(26)

世界的意義,欲透過語言創造性的使用揭示真理,但忽視語言的認知功能。普遍 語用學的提出就是要避免陷入分析哲學與詮釋學的窘境,對哈伯馬斯來說分析哲 學與詮釋學兩者的語言觀應當相互補充,進一步還要將語言哲學從語義層面推向 語用層面發展,形式語用學提出四種有效性宣稱─分別為言辭的可理解性、主觀 的真誠性、客觀命題的真實性以及規範的正確性。哈伯馬斯認為我們透過溝通行 動達成理解的有效性就存在於語言當中,因此他提到:「確定有效性宣稱是可能 理解的語用學條件和理解語言本身的語用學條件。」168

形式語用學一方面提出我們能夠獲得共識的有效性宣稱,提供我們在獲得同 一意義 (meaning of identity) 的有效性與合理性,不過哈伯馬斯提醒我們要特 別注意詮釋學途徑所著重的觀點,就是在語言的使用脈絡中,行動參與者之間彼 此的差異性對於語言的創造性使用,哈伯馬斯對此提出以下的說明:

主體際的語言達成理解基本上具有許多開放的小孔,語言共識並沒有徹 底消除言說者角度的差異性,而是將這種差異性當作不可少的前提,所 以,以理解為導向的行動適合作為將社會化與個體化融為一體的形構過 程之媒介。169

對以達成相互理解為導向的溝通行動來說,參與行動的言說者與聽者都因自 己的背景與脈絡而具有差異性,溝通行動不是要消除這些差異性,而是將這些差 異性當作不可或缺的前提,一方面意指行動者的語言特殊使用與創造性使用需要 被充分的考慮,另一方面因為行動者以達成理解為導向,其語言使用必須盡可能 符合形式語用學提出的有效性宣稱,這些有效性宣稱就存在於語言當中,當意圖 達成理解時,行動者的語言使用就必須符合這些可能理解的語用學條件,因此行 動者的語言特殊使用與創造性使用就不會是完全無限制的。

由此可以看出,溝通行動並不是要將個別主體的差異性消除,但是也不是放 任個體差異性無限地發展。對哈伯馬斯來說,個體化與社會化是並行不悖的過 程,而不是兩組互相牽制的概念,以言行事的言說行動是從語言哲學的角度來討 論獲得共識達成相互理解可能性,而這種以達成理解為導向的行動若是放到社會

168 Jürgen Habermas, Postmetaphysical Thinking , p.78

169 Ibid. , p.48

(27)

行動的層面來看就是哈伯馬斯提出的溝通行動,溝通行動在意圖達成相互理解與 尊重個體差異性的前提下運作,因此哈伯馬斯將溝通行動視為「社會化與個體化 融為一體的形構過程之媒介。」

透過以上的討論可以清楚地了解哲學從意識哲學向語言哲學過渡的過程 中,語言哲學在方法論上獲得了優勢,語言轉向讓我們不再停留意識主體建構的 世界觀之中;再者,透過對洪堡語言觀的討論,哈伯馬斯將分析哲學與詮釋學發 展的脈絡回溯到洪堡的語言觀點來看,在《真理與證成》一書中,哈伯馬斯不僅 強調了語言轉向必須由語義分析層面向語用學層面發展,並且進一步主張分析哲 學與詮釋學的語言觀應當相互補充。不過,關於哈伯馬斯將詮釋學與分析哲學的 傳統回溯到洪堡的語言觀的見解,基本上仍需要對此有所保留。但是,若是從這 些討論中試圖找尋哈伯馬斯對於語言轉向所抱持的立場與態度來看,那麼可以清 楚地了解哈伯馬斯認為語言轉向促成了意義理論的轉型,提供哲學進行意識哲學 批判的有利條件,而洪堡將語言範疇的架構區分為三個層次,這三個層次在哈伯 馬斯看來都是普遍語用學所必須著重的關鍵。

後形上學思想在語言轉向的趨勢中,一方面脫離古典的意識哲學框架,另一 方面必須重建合理性與有效性以避免生活世界的整體意義喪失,但是對於個人的 差異性仍然要抱以謹慎的態度面對,不能片面地將其取消掉,必須將行動者角度 的差異性當作不可或缺的前提。哈伯馬斯這樣的見解一方面是要考慮行動者在具 體情境下交流互動時彼此背景的差異性,所以他認為:「雖然非同一性是脆弱的,

並且不斷受到客觀化的扭曲,因此在形上學的基本概念網中滑動,但是,它在日 常溝通的實踐中還是能夠持續維持下去。」170 另一方面,達成共識的語用學前 提不可避免地具有強烈的理想化色彩,如哈伯馬斯所述:「言說者當下所堅持的 在一定情境中有效的東西,超越了所有受到脈絡約束的局部有效性標準。」171 而 這顯示了在後形上學思想中,哈伯馬斯正視不同脈絡背景的差異性問題,在一定 程度上脫離了意識哲學的先驗立場,但是要進一步重建獲得合理共識的可能性,

溝通行動仍然具有相當程度的理想化色彩,只是這個理想化的規定來自於語言,

而不是的先驗主體。

170 Ibid. , p.48

171 Ibid. , p.47

(28)

第四節 「非尋常領域的萎縮」—去先驗化的哲學趨勢

透過前三節的討論,可以看出哈伯馬斯的後形上學思想與現今哲學去先驗化 的理性使用趨勢息息相關,在本節的討論中,有關哈伯馬斯對於非尋常領域的萎 縮這個主題所持的觀點,我將透過去先驗化的哲學趨勢這一點來加以闡述。基本 上,哈伯馬斯所謂的非尋常領域是相對於我們日常生活的一般領域而言的,也就 是先驗的理論領域對於日常生活的實踐領域來說是非尋常 (Extra-Ordinary),

即意指在日常生活領域之外的領域。哈伯馬斯認為現今的哲學發展導致非尋常領 域的萎縮,其中與此相關的就是理論與實踐之間關係的逆轉,以致於理論的非尋 常領域逐漸地萎縮,而具體實踐的地位相形之下越來越重要,對此哈伯馬斯提出 以下見解來說明這股哲學發展的趨勢:

從皮爾斯 (Peirce) 到奎因 (Quine) 的實用主義,從狄爾泰到高達 美的哲學詮釋學、謝勒 (Scheler) 的知識社會學、胡賽爾對生活世界 的分析,從梅洛龐蒂到阿佩爾的知識人類學,以及自庫恩以來的後經驗 主義科學理論等,都揭示了發生 (genesis) 與有效性之間的內在關聯。

內在的認知成就同樣也根植於對待人與物的前科學實踐中。據此,理論 優先於實踐的經典關係被逐漸破解了。172

哈伯馬斯舉出了一連串的哲學發展趨勢說明理論與實踐的關係面臨了轉 變,以往認知的理論成就指導我們日常生活的實踐,然而哈伯馬斯從上述的哲學 發展趨勢中指出認知的理論成就其實根植於前科學的實踐當中,這一波發展在哈 伯馬斯看來扭轉了理論與實踐的經典關係,由於理論與實踐關係的逆轉,進一步 在哲學討論中引發了對理論的全面批判,這種重視在具體脈絡下的實踐以致於全 面地對理論與形成理論的理性概念進行批判的態度,在哈伯馬斯看來,雖然能明 確指出古典哲學所隱含的困境,但是卻也會導致無法達成合理的普遍共識與獲得 知識的有效性問題。

因此,哈伯馬斯雖然同意並主張非尋常領域萎縮是後形上學思想的主題之 一,但是他認為理論與實踐的關係應該是相互補充的,而就我個人的理解認為可

172 Ibid. , p.49

(29)

以透過哈伯馬斯對於去先驗化這個概念的闡述來討論他對於非尋常領域萎縮所 抱持的立場與態度。以下,我將從兩個面向來討論去先驗化的哲學趨勢。首先,

延續對哲學的語言轉向所造成的影響所進行的討論,我將說明語用學如何能夠將 理論理性與實踐理性結合起來,並體現於具體的溝通行動,透過溝通行動的實踐 縮減先驗領域對日常生活領域的影響程度。再者,從生活世界的分析討論哲學何 以日趨重視日常生活的實踐領域。最後,我將討論哈伯馬斯的去先驗化的理性使 用為何,進一步說明哈伯馬斯在去先驗化的哲學趨勢中所持的特定立場。

首先,透過上一節的討論可以了解哈伯馬斯關於哲學從意識哲學像語言哲學 過渡的見解,由於意識哲學建構整體世界觀的模式被哈伯馬斯視為一種形上學思 想,意識哲學的理性概念主要發揮的是認知工具理性的作用,這樣的認知工具理 性促成了講究效率的現代化社會的發展,為我們的生活建立了一套追求效率與成 果的系統,再透過這個系統對我們的日常實踐進行控制與規約。這種認知工具理 性的作用基本上就是一種理論優先於實踐的經典關係之實現,從社會實踐的角度 來看,哈伯馬斯認為這會造成系統對生活世界的扭曲,哈伯馬斯從語言哲學的發 展看到一條進入後形上學思想的途徑,因為語言哲學提供了脫離意識哲學框架的 重要見解。

當然,在上一節中我已經試圖闡述了為什麼哈伯馬斯反對語言哲學停留在語 義學的階段,主要原因在於語義分析雖然能夠提供我們很強的客觀性保證,但是 語義分析必須預設一個理想的語義結構,透過抽象化將所有的語言表達的意義都 確定下來,如此一來語言對於世界的表象功能被確立了,但是語言的使用卻又從 實踐的使用脈絡中被抽離出來。因此,哈伯馬斯進一步要討論語言哲學必須向語 用學層面發展,哈伯馬斯對此提出了普遍語用學的觀點來討論言說者與聽者在具 體的語言使用脈絡時互相交流、互動的問題,然而進入到語言的實際使用脈絡中 討論一方面能夠關注到溝通參與者背景的差異性,但是所獲得的一致共識究竟具 有多大的效力,會不會與脈絡主義者一樣面臨陷入相對主義的狀況。針對這一 點,我們必須回到普遍語用學的解釋中來討論,哈伯馬斯在《普遍語用學》中提 出達致理解的四個有效性宣稱,他認為當參與言說行動的行動者希望獲得一個共 識時,則:

1.言說者必須選擇以可理解的方式進行表達,這樣聽者與言說者可以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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