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全國高中職日語演講比賽辦法
一、活動宗旨:
1、 鼓勵學習日語的學生參加競賽,提升口語表達能力。
2、 透過演講讓學生充分發揮日語口述能力。
3、 經由老師指導、反覆練習,學習抗壓性及表達儀態等能力。
4、 讓參與學生體驗獨特的台日兩國的文化特色,增進學習日語的動機。
5、 透過比賽,各校可互相觀摩學習,促進校際交流,也達到鼓勵優秀日語人才的目的。
二、主辦單位:南臺學校財團法人南臺科技大學應用日語系 三、決賽日期:2018 年 11 月 2 日(五)
四、參加對象:
1、 我國公私立高中職在學學生。
2、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母語非日語的外籍學位生(報名時請檢附學生證影本)。
3、 逾學齡後未在日本居住滿一年以上或未在日僑學校就讀一年以上。
4、 由目前就讀學校遴選推薦者。
五、參加辦法:採複賽制 1、 初賽:
(1) 題目自選,但內容必須是參賽者本人之作品,且從未在公開場合發表過。
(2) 演講稿請以 A4 紙文書打字方式提供,並以 CD 或 DVD 錄下內容(內容以 3 分鐘左右為 限。未達 2 分 45 秒或超過 3 分 15 秒,將予以扣分),連同報名表於 2018 年 9 月 28 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達「71005 台南市永康區南台街一號-南臺科技大學應用 日語系」參加初賽。超過截止日期寄達者,恕不受理。
(3) CD、DVD 及演講稿,僅註明姓名,請勿書寫校名等,否則予以扣分。
(4) 推薦名額:以學校為單位,各校可推薦 4 名。
(5) 決賽通知及名額:
主辦單位將於 2018 年 10 月 19 日前,以 E-mail 及信函個別通知入選者,並於主辦 單位網頁(http://japan.stust.edu.tw/)公告決賽名單。決賽名額以不超過 15 名為 原則。
2、 決賽:請於決賽當天攜帶身分證及學生證正本,以為驗證。
(1) 決賽當日演講題目及內容皆須與報名初賽時相同,非即席演講,演講時間為 2 分 45 秒至 3 分 15 秒,不得攜帶演講稿上台。另有即席問答,2 分鐘。
(2) 比賽地點:南臺科技大學 圖書館大樓 13 樓
(3) 評分評準:
演講部分 50%(内容 15%、言語 25%、儀態 10%)
即席問答部分 50%(内容 25%、言語 25%)
六、獎勵方式:
1、 第一名:頒發獎狀及獎金八千元 2、 第二名:頒發獎狀及獎金六千元 3、 第三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五千元
4、 佳作獎:3 名,頒發獎狀及獎金各ニ千元 5、 入選獎:若干名,頒發獎狀
七、其他
1、 本比賽相關資訊將即時公告於主辦單位網頁 http://japan.stust.edu.tw/。
2、 講稿著作權歸屬於主辦單位。
3、 演講內容必須尚未發表,且不得抄襲他人作品,若涉及抄襲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權,
一經證實,將取消其參賽或獲獎資格。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抄襲者自行負責。
4、 報名資料需確實填寫,如有虛偽事項,經查屬實,得取消其資格。
5、 參賽者對於比賽相關事宜有疑問,請 email 至stust_japanese@stust.edu.tw,恕不接受電話 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