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成績異議程序公告
一、依據「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第 44 條規定:「選手 對競賽成績有異議時,應於公告後三小時內,由選手本 人,以書面載明職類名稱、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
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及事由等向大會提出異議處 理。逾時提出者,不予受理。」
二、本屆全國技能競賽北區分區技能競賽電子、平面設計技 術等 2 職類補賽於 111 年 6 月 7 日上午 10 時 30 分起公 告,受理異議時間至當日下午 1 時 30 分止,逾期不再受 理。
受理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電話:03-4855368 分機 1562、1565、1569 傳真:03-4884241
檢附異議書(如次頁)
39
第 52 屆全國技能競賽北區分區技能競賽-補賽 選手異議書
填表日期:111 年 6 月 日
組 別 職類名稱
姓 名 性 別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住 居 所
事 由
請求處理方案
此致 第 52 屆全國技能競賽北區分區技能競賽大會
選手: (簽名) 電話:
備註:
一、依據「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第44 條規定:「選手對競賽成績有異議時,
應於公告後三小時內,由選手本人,以書面載明職類名稱、姓名、出生年月 日、性別、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及事由等向大會提出異議處理。逾時提出 者,不予受理。」
二、受理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三、電話:03-4855368 分機 1562、1565、1569, 傳真:03-4884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