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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教育部獎助製作特殊教育教材教具設計比賽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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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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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教育部獎助製作特殊教育教材教具設計比賽簡章

一、目的:為鼓勵從事特教工作者、民間團體及研究機構,研發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之特殊教育之教材、教具與輔具及電腦輔助教學軟 體,並提升教師製作教材教具能力,啟發特教學生學習興趣,提升特殊教 育教學品質。

二、 依據:

(一)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

(二)教育部獎助製作特殊教育教材教具實施要點。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四、承辦單位:國立清華大學。

五、主題範圍:作品應符合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教育各類別學生之教育課程教 學。

六、參賽人(單位)資格:學校或教師、民間團體、國內研究機構。

七、報名:

(一)本簡章經國教署核准後公告於承辦單位、「國教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

網站及國教署網站。

(二) 競賽總共分六組:

1、身心障礙類:(1)教材組(2)教具與輔具組(3)電腦輔助 教學軟體組。

2、資賦優異類: (1)教材組(2)教具與輔具組(3)電腦輔助 教學軟體組。

(三)參賽作品應包含:

1、報名表單:採書面方式寄送(附表一至附表四紙本),包括:

(1)申請表(附表一):簽章正本一式1份,申請作品如係數人 合作,請以1人代表申請,並檢附附表二著作權聲明及授權 書及附表三之共同作者同意書。

(2)著作權聲明及授權書(附表二):簽章正本一式1份,如係 數人合作,每1位均需簽立1份授權書。

(3)共同作者同意書(附表三):僅團體報名需加附,簽章正 本一式1份。

(4)創作說明(附表四):一式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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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品說明書:採書面方式寄送一式5份,請以 A4 直式橫書左側膠 裝成冊,內容請在 5000字、30頁以內(頁數統計不含封面、封底 及目錄頁),內容不可出現任何與作品無關如作者姓名及資料,

規格不符者,恕不受理。建議內文以標楷體,英文以Times New Roman為主,字級12級,行距採1.5倍行高。A4版面,上下邊界各 3.17公分,左右邊界各2.54公分。

3、檔案光碟:一式5份,光碟封面只可標明作品名稱,不可出現作者 或其他文字,內容包括:

(1)創作說明 (附表四之Word及PDF檔)。

(2)作品說明書(Word及PDF檔)。

(3)作品(Word及PDF檔)。作品內容請勿出現任何與作品無關之 訊息,例如作者姓名及資料,不符規定之作品不予評審。

電腦輔助教學軟體則應含括獨立執行檔(.EXE)或 VCD、

DVD 格式之多媒體教學單元輔助教材,且不限製作使用之 軟體,如有特殊規格,請註明。

(四)請於108年11月1日(星期五)至109年2月7日(星期五)之間將報名 資料郵寄出(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資料不全或格式不符者不受理亦 不退件)。

寄送地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收件單位:國立清華大學特殊教育中心收(註明「全國教材教具比賽」)

聯絡電話:03-5715131轉77203、77201、73303。

八、審查:分成初審和複審兩階段。

(一)初審:進行書面資料評審。

1、由國教署聘請身心障礙類及資賦優異類學者專家、教育及電腦學 者專家或相關領域傑出人士,組成評審會評審之。

2、初審日期暫訂於109年2月17日(星期一)至109年2月21日(星期 五)。

3、承辦單位依初審評審委員評選結果,選取各組前20名進入複審(主 辦單位得依實際評分結果進行調整)。

4、國教署於109年3月2日(星期一)前將初審結果及複審注意事項公 告在承辦單位、「國教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網站及國教署網站。

(二)複審:實物評審。

1、複審參賽者需於109年4月6日(星期一)至109年4月8日(星期三)

將實物作品以郵寄方式(郵戳為憑)或親自送至複審地點(地點以 屆時公告的場地為準),作品說明部分直式規格固定在一塊硬式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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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板上 B1(707 mm × 1000 mm)。為避免作品移動時損壞,請自 行加裝保護措施。

2、複審日期訂於109年4月10日(星期五)前完成,請各組參賽作品 之作者(限申請人及列名共同作者)依照承辦單位通知到場說明 並回答評審委員對相關創作之提問。

(三)評審標準:

組別 教材組 教具輔具組 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組

評 比 計 分 項 目

1.學習目標的明確性 20%

2.教材設計具發展性 20%

3.教材設計的完整性 20%

4.教材設計的實用性 20%

5.教案設計的正確性 20%

1.學習目標的明確性 20%

2.教具輔具的創造性 20%

3.教具輔具的功能性 20%

4.整體操作的簡易性 20%

5.整體使用的效果 20%

1.學習目標的明確性 20%

2.教案設計的正確性 20%

3.系統操控的簡易性 20%

4.系統設計的完整性 20%

5.系統設計的趣味性 20%

建 議 事 項

1.應包含教學所用之材料 與 教 授 上 所 傳 達 之 內 容。

2. 應 具 備 內 容 : 製 作 過 程、適用對象、教學目 標、教材、教學時間及 內容、教學活動單元、

評量方式、作業單、學 習記錄紙等。

1.應包含實施教學活動及 提昇教學效果之工具,

如掛圖、卡片、模型等。

2. 應 具 備 內 容 : 製 作 過 程、適用對象、製作材 料及材料取得方式、製 作方式、使用時機、使 用手冊(含教學指導)、

作品尺寸及設計圖。

1.應包含藉由科技輔具載 具,如電腦、手機、平 板…等設計、操作之一 套完整的教學材料。

2. 應 具 備 內 容 : 製 作 過 程、適用對象、教材執 行程式及操作手冊(詳 述 使 用 硬 體 、 軟 體 環 境、基本配備需求、安 裝程序、軟體操作方法 及教學指引大綱);網路 版使用者,並提供伺服 器、安裝規格及程序。

九、獎助內容:

(一)獎助組別、等第、名額及獎助項目(獎金名額分配依實際參賽組數之 比例調整):

1、身心障礙類

組別 等第 名額 獎助項目

特優 1 獎金新臺幣五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記功一次 優等 2 獎金新臺幣三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嘉獎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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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 3 獎金新臺幣一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嘉獎一次 入選 5 獎金新臺幣五千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嘉獎一次

輔具 組

特優 1 獎金新臺幣五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記功一次 優等 2 獎金新臺幣三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嘉獎兩次 佳作 3 獎金新臺幣一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嘉獎一次 入選 5 獎金新臺幣五千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嘉獎一次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軟 體組

特優 1 獎金新臺幣五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記功一次 優等 2 獎金新臺幣三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嘉獎兩次 佳作 3 獎金新臺幣一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嘉獎一次 入選 5 獎金新臺幣五千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嘉獎一次

2、資賦優異類

組別 等第 名額 獎助項目

特優 1 獎金新臺幣五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記功一次 優等 2 獎金新臺幣三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嘉獎兩次 佳作 3 獎金新臺幣一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嘉獎一次 入選 5 獎金新臺幣五千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嘉獎一次

輔具 組

特優 1 獎金新臺幣五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記功一次 優等 2 獎金新臺幣三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嘉獎兩次 佳作 3 獎金新臺幣一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嘉獎一次 入選 5 獎金新臺幣五千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嘉獎一次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特優 1 獎金新臺幣五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記功一次 優等 2 獎金新臺幣三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嘉獎兩次 佳作 3 獎金新臺幣一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嘉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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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軟體

組 入選 5 獎金新臺幣五千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幀及嘉獎一次

(二)依中華民國106年12月29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10604722530 號令修正 發布之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 額扣取百分之十。

(三)獎金需扣補充健保保費。

(四)各組獎助名額經複審會議議決者,得予流用;其經複審結果未達水準 者,得予從缺。

(五)得獎通知預計於 109年4月24(星期五)前公告於承辦單位、「國教 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網站及國教署網站。

(六)競賽結果將彙集成光碟,歡迎有興趣之機構向承辦單位索取(送完為 止)。

(七)得獎作品應依評審委員意見修改作品內容,於公布得獎名單後一個月 內修改完畢,並將修改後資料以郵寄或電子郵件傳送至承辦單位信箱

(wychou@mx.nthu.edu.tw)。

(八)得獎者領獎日期、領獎地點及發表會地點另行以書面通知。

(九)領獎日與發表會於同一天舉行,特優及優等得獎者,應於會中進行作 品發表。

十、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以個人製作為原則,若為團體參賽者組員以 4 人為上限。

(二)每人(團體)總參賽作品以 2 套為限,且同一參賽組別限 1 套作品。

同一作品只能選擇一個組別參賽。

(三)參賽作品已獲得其他中央機關(構)主辦之全國性獎助之作品,不得提 出申請,如於申請或審查過程中承辦單位獲知,即註銷參賽資格,申 請人不得有異議。

(四)參賽作品參與本比賽期間,若同時向不同單位提出獎(補)助或比賽 申請,且在本比賽得獎名單公佈前,己獲通知得獎(補)助者,應即 時通知承辦單位。

(五)申請人於申請期間內,已獲地方政府或學校之獎助者,應經地方政府 或學校推薦,始得向承辦單位提出申請。

(六)參賽作品抄襲他人,或有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一經察覺即不予受 理,並得通知其所屬單位予以議處;已獲頒發獎金及獎座者,應予繳 回。

(七)參賽作品應遵守著作權等相關規定,如有違反且經法院判決屬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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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取消參賽資格外,並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八)參賽作品請於承辦單位規定期限內,自行取回。相關檔案資料請自行 備份,恕不退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教育部所有,得以任何形 式與方式重製、推廣公佈與發行。

(九)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編輯成冊,並分送有機關及學校,並置於本部 相關網站,供教師下載使用。

(十)本次競賽不受理臺澎金馬以外地區作品及非屬特殊教育類之作品。

(十一)參與教師在作品送審、複審、頒獎及作品發表會時,請學校核予 公差假出席。

(十二)如有以上未盡事宜,視當時狀況共同商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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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教 育 部 獎 助 製 作 特 殊 教 育 教 材 教 具 設 計 比 賽 申 請 表 作品編號: (由承辦單位編列)

申請類別: □身心障礙類 □資賦優異類

別 □ 教材組 □教具與輔具組 □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組

(教育階段類別)

姓 名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申請獎助 備註說明

一、是否曾獲其他獎助

□否 □是,獎助名稱:

二、是否已另向其他單位申請獎助 □否 □是,獎助名稱:

三、若獲得本項獎助且於頒獎前,同時獲得其他中央機關(構) 全國性獎助時,請勾選下列意願:

□ 願主動聲明放棄其他全國性獎助。

□ 願主動聲明放棄本項獎助。

四、是否為二人以上共同作品:

□ 否

□ 是,請檢具附表二著作權聲明及授權書及附表三之共同 作者同意書。

請黏貼最近一年 內一吋脫帽半身 照片

( 也 可 直 接 彩 色 印刷於此)

本人均已熟知並切結遵行本次申請內容及相關規定。

申請人簽名: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一、本表各欄如不敷填寫,請另加附頁。

二、申請作品如係數人合作,請以一人代表申請,並檢附附表 二著作權聲明及授權書及附表三之共同作者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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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著作權聲明及授權書

一、著作權聲明:

本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參賽作品) 參與第六屆教育部獎助製作特殊教育教材教具申請,本人擔保參賽作 品係本人之原創性著作,本人為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本件參賽 作品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權利。倘本人違反上開聲明內容,本人願自 負所有法律責任,並依教育部獎助製作特殊教育教材教具實施要點之 規定辦理。若因此致教育部受有任何損害,亦願負一切損害賠償責任。

二、授權內容:

本人同意將參賽作品無償、非專屬授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以任何方 式行使參賽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以任何方式、不限期間與 地域,就申請作品進行編輯、改作、公開傳輸、展示、播送、宣傳、

展覽、散布、數位化、重製、收錄於資料庫、提供進行檢索、瀏覽、

下載、傳輸、列印行為,或再授權第三人行使上述著作財產權),且不 主張著作人格權。

此致 教育部

立書人: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通訊地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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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共同作者同意書

茲同意 代表 、 等共同作者,將創作作品 申請補助,除具名同意如下表外,並將本作品各作者主要負責之設計內容列表 如下:

申請類別: □身心障礙類 □資賦優異類

參 賽 組 別 □教材組 □教具與輔具組 □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組 作 品 名 稱

適 用 對 象 (教育階段類別) 代表申請者

姓 名 性別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服務單位 職稱 聯絡電話

申請補助作品之內容要旨 共同作者

姓 名 性別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服務單位 職稱 聯絡電話

申請補助作品之內容要旨 共同作者

姓 名 性別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服務單位 職稱 聯絡電話

申請補助作品之內容要旨 共同作者

姓 名 性別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服務單位 職稱 聯絡電話

申請補助作品之內容要旨

(本表各欄如不敷填寫,請自行影印另加附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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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創作說明

申請類別: □身心障礙類 □資賦優異類

參 賽 組 別 □教材組 □教具與輔具組 □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組

作 品 名 稱 適 用 對 象 ( 教 育 階 段 類 別 )

作品用途

設計動機

內容概述(包括製 作過程)

使用說明及效果 (教學心得感想)

製作費用 經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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