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卜與醫:神仙社會形象之呈現
見乞兒與美酒,以免破屋之咎。1
在談神仙的社會形象之前必須先釐清仙人與社會的關係,我們可以簡 單地分成兩類來看,有一類仙人的記載是不與人類社會發生關係,記載僅 限於他個人的能力敘述,我們看不到他和其他人有所往來;另一類仙人則 參與某些社會上的活動,其中主要是為人們解決生活上的問題。2乍看之下 我們肯定這兩種神仙與社會的關係應該都存在,然而有趣的是仙人之所以 被記載下來,之所以在民間得到崇信正是因為他們和塵世有所關係,人們 希望他的現實苦難能因為神仙的幫助而得以化解,這種功利性格事實上是 普遍存在於所有各類型的宗教信仰中,特別是在所謂「民間信仰」之中更 顯得清晰,普羅大眾們所關注的不是各種艱澀的教義、儀式,而是自身或 家族的福祉。3因此前者雖然應該是存在著的,但實際在記載上由於人們的 不關心,其數量並不多,人們有興趣的是一個與塵世有關聯的神仙,特別 是一個會幫助受苦人們的神仙。
透過對神仙的社會作為來塑造神仙的社會形象,如同上述所說他們主 要是為人們解決現實困難,例如:起死回生、治病、濟貧、知吉凶、傳丹 書道術4等等,就本論文的整個脈絡來看,事實上這與我們在第二章所論的
1 逯欽立輯校,《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漢詩》(北京:中華書 局,1983 年 1 版),卷 11,
〈琴曲歌辭 ‧仙道‧長 安中謠〉, 頁323。
2 蒲慕州,〈神仙與高僧—魏晉南北朝宗教心態試探〉,《漢學研究》,8:2,1990 年 12 月,頁 163,蒲師在此對於仙人與社會關係的分類主要是根據《神仙傳》中對仙人作為 的敘述,但 實際上這種 分類方式非 常單純,可 以適用於整 個神仙與社 會關係的討 論上。
3 關於民間信仰的問題有相當多學者曾經討論過,例如D. Overmyer、C. K. Yang等人,
其中Overmyer便以為民間宗教的組織相當精簡且功能化,以達到最基本的需要為原則,
並且指出民 間宗教具有 強烈的實際 性、功能性,在社群中 舉行的宗教 儀式是為了 解決生 活上的問題 ,以求生存 ,詳細的討 論可參見D. Overmyer,〈中國民間宗教的秩序和內在 理性〉,《(香 港中文大學 崇基學院) 宗教與中國 社會研究中 心通訊》,3(1998)。
4 傳丹書道術之所以會成為神仙幫助人們解決現實苦難的方式之一,乃是人之所以痛苦 正因他為人,因此透過 神仙的教導 使得人們得 以成仙,究 極地脫離現 世苦難,這 其實也 是人們一種 樂觀的心態 。
「修(積善)」形象並無太大區別,然而就神仙之作為與整個社會關係這一 意義上來看,知吉凶、治病、起死回生實是仙人最主要的社會作為,也是 一般人民所關注的現實利益,因此以卜(知吉凶)、醫(起死回生、治病之 大宗)為切入點,作為神仙社會形象的呈現應是一個恰當的選擇。
第一節 出世到入世:社會形象之建立
神仙之說由來已久,從文字資料上來看至少在戰國時期便已經流傳於 當時,而要形成文字記載,想必更是源遠流長。從早期關於神仙的記載來 看,神仙與人類社會的關係其實相當淡薄,從《山海經》來看,被後世人 們認為是神仙的羽人根本是一個中國以外國家的居民,即便羽民國後來被 認為是「不死之舊鄉」,也就是樂園或是仙界之所在,然文字上這些「飛來 飛去甚是快樂」的神仙根本與人類社會沒有任何聯繫,流傳的只是片段的 紀錄,在《山海經》中如同許多奇特物產、遠方國度被簡單地記上一筆,
寥寥數語,沒有任何談到與中國有關的地方。5《莊子》、《列子》中的姑射 山仙人,文間除了描述他們餐風露宿、不食人間五穀之外,便是著重在其 年輕貌美與飛翔輕身的能力上,當然我們不可否認《莊子》、《列子》的這 種描寫帶有濃厚的文學氣息,或是對於某種境界的闡發,然而針對神仙的 想像而言,這種具有高度文學性的描寫,其背後應存有一定的概念,亦即 出世的神仙形象。
綜觀整個早期神仙思想,大概在戰國晚期至秦始皇時,僊人具有非常 濃厚的「神」的色彩,其實也就是神的一種,與我們後世認知由人修練成 仙的仙人大不相同,而他們居住在海外的僊山,求僊者希望從其中求得不 死之藥,得以不老不死。6隨之而來的問題便是,這些關於神仙的記載,其
5 參見晉‧郭璞注,袁珂點校,《山海經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年),頁 187,
其中關於羽 民的記載非 常簡單。
6 許多談論神仙或道教的文章或專書或多或少都會觸及早期神仙性質的問題,筆者認為 最直接可以 參考的是大 淵忍爾,〈初 期の 僊說について 〉,《 東方宗教》,1:2,1988 年,
特別是在頁26-30,大淵先生在此主要引用的資料來自史書,不過其說法相當有說服力。
實都指向了一個問題:作為神仙之存在,本就不與人間發生關係;他們不 曾涉足人間,也不與人往來。可見的只是人們欣羨他們的不老不死、輕身 飛翔、無憂快樂,而想要主動接觸這些超越的存在,希望透過他們的幫助,
而得以成為其中的一員。至於是否真有所求得者,顯然地徐福不曾再回來 過,而諸多方士也盡被秦始皇所誅。
或許我們可以說作為一個仙人本就該脫離塵世而存在。這固然可能與 早期記載的性質有關7,但或許這才是仙人本來的形象。然而流傳於後世的 神仙姿態卻並非如此,許多神仙除了不老不死、具有特殊的能力之外,不 僅混跡人間,其行徑更與凡人無所差異,娶妻生子有之,行商賣卜有之,
醫療濟貧有之。相較之下,這便凸顯出出世/入世截然不同的兩種形象。
如同我們一開始時說的,確實有不與社會發生關係的神仙,他們的數量也 的確不多,然而從先秦至唐代的相關記載來看,這種不涉入塵世的神仙似 乎大多是那些遠古的仙人,對於當時的人而言,離他們時代越接近的神仙 似乎總與他們有某些關連,甚至就在身旁。而神仙之所以從出世轉而入世,
這之間其形象轉變非常劇烈,之所以造成這種劇烈改變的確切原因我們恐 怕相當難以斷定,不過應該是與整個前道教時期的發展有關,從方士與帝 王貴族合作所進行的求僊活動,到來成立「方僊道」進而開始行「化丹砂,
諸要齊為黃金」之事,顯然地在此人力因素已被導入,而人們之所以願意 相信如此可以成仙顯然與當時的死亡觀、死後世界有關,在人們對此世抱 持著一個可以長久持續下去的樂觀態度時,仙人便來到了人間,或者該說 是那些宣稱自己煉丹或服食頗有效驗之人自然地被人們奉為神仙。而也正 因為這些仙人與社會的互動,才有了我們所要討論的社會形象。
不過從記載來看這些存在於人們周遭的仙人,我們會發現一個很有趣 的現象,也就是這些神仙無論在成仙前或成仙後,他們在整個社會上所處
7 古籍的記載與日後特別用以記載仙人的仙傳性質差異相當大,早期有關神仙的記載多 散落在文獻 中,神仙往 往是記述的 其中一環,而非主體,因此早期神 仙記載往往 呈現出 仙人的高潔 出世,或是 他們特殊的 能力與外貌,由這些文 獻中所呈現 出的神仙形 象是與 世無關的存 在。然而隨 著人們相信 神仙可致、可學,以及 成仙技術的 發展,透過 已成仙 的神仙而得 仙遂成為一 種普遍的概 念,正是這 種緣由,使 得有系統地 記載下來的 仙人往 往都在社會 活動,並且 教導凡人得 仙之道。
的地位往往相當低,甚至是社會底層的人物,以較早的《列仙傳》為例,
除了沒有特別說明的仙人外,在市場中從事買賣與賣卜則有 18 位,賣藥或 從事醫療行為則有 13 位,行乞、為人所雇傭或操持賤業者則有 8 人,數量 上佔了整部仙傳的一半。也許當時的人們是透過這樣的認知而被教育成對 於社會底層人物也該存有一份敬意,也更或許是有點類似種姓制度底下印 度人的心態一般8,即使自己整個社會底層的人物,但是那些人人夢寐以求 的仙人也正是像自己一般的卑微,甚至比自己更微不足道,但是他們都成 仙了,更何況是自己呢?!這種情狀到了葛洪時則進一步解釋為:
夫求長生,修至道,訣在於志,不在於富貴也。苟非其人,則高 位厚貨,乃所以為重累耳。……是以歷覽在昔,得仙道者,多貧 賤之士,非勢位之人。9
因此要修道成仙,世俗的權勢富貴不是必要條件,相反地還可能是個負擔,
或許是透過這樣的論述影響所及,也使得更多非富貴權勢的平民百姓相信 神仙、人可成仙。
在此我們進一步而要注意到有關「市」問題。中國自古以來即視商為 賤業,漢高祖時曾明令商人之子不得為相,雖然這個命令很快地就名存實 亡,但輕賤商業、商人卻根深蒂固地根植於中國文化之中,也因此那些在 記錄上屬於社會低階層的仙人他們活動的範圍往往在市場中。《列仙傳》中 仙人與農業有關的記載並不多,主要集中於漁、畜牧、手工業,特別是商 業活動十分頻繁,而這些都與一般民眾的生活有密切的關係。10而無論是 從事各種買賣(酒、卜、藥等等),甚至是行乞,這些神仙都與都市或市場
8 印度的種姓制度雖然分成四大種姓,但是四大種姓內部又分為許多階層的種姓,其複 雜性非常高,在每一個 種姓之下總 還會有一個 更低的種姓 存在,透過 這種認知,因此印 度的人們不 會因而絕望 到無法生存,反而在這 整個體制下 安身,盡力 做好屬於自 己種姓 的工作,等 待輪迴,期 待自己的盡 力可以在下 一世投生到 更高階的種 姓中,而這 種對種 姓 義 務 的 要 求 , 特 別 在 《 薄 伽 梵 歌 》 中 被 加 以 強 調 , 有 關 印 度 種 姓 制 度 的 論 述 可 參 見 Max Weber,康樂、簡惠美譯,《印度的宗教:印度教與佛教》(台北:遠流出版社,1996 年7 月 1 版)
9 晉‧葛洪,《抱朴子內篇 校釋》,(北 京:中華書局,2002 年 3 月 2 版 5 刷),卷 2,〈論 仙〉,頁 16-18。
10 內山知也,〈仙傳の展開—「列仙傳」より「神仙傳」に至る—〉,《大東文化大學紀 要》,13 期(1975),頁 91-117。
脫離不了關係。學者也曾針對《神仙傳》中仙人加以分析,認為神仙和異 人的事蹟有不少與都市市場相結合而流傳。這不單是作為其原型的人物往 往以在市場賣卜、賣藥為業這一簡單的理由,恐怕其根本原因還在於這個 時 代 的 商 人 階 級 與 神 仙 傳 說 的 流 傳 有 相 當 深 的 關 係 。11古 代 農 人 安 土 重 遷,除非戰亂飢荒否則他們不會輕易離開土地,而行走四方的商人就某種 意義上來說也掌握了許多消息,透過他們四處走動,也帶動許多資訊的傳 播,市場便成為這些資訊傳播的中心;更進一步我們還可以注意到當時人 們的心態問題,事實上人們總是只關心與自身較有關係的訊息,既然資訊 是由商人所帶動流傳,自然他們所關心的也就比較與商業、市場有關,甚 至就是他們在上一個市場中所聽到的消息,因此透過商人流傳出有關神仙 的故事也就往往與市場有關了,這樣流傳的神仙故事主角也多半是在市場 中活動的人或是商人之流。
此外還值得注意的是空間感受上的問題,「市」主要集中於城鎮的特定 區域,隔絕於百姓居住的里坊,也遠離村落,相對於人民日常生活熟悉的 里坊、村落而言,「市」是一個陌生的領域,在市場中與陌生的商販打交道,
產生與平時不盡相同的感受,因此在市場中出現神仙之類的奇異故事,想 來也不出人意料。12而且在諸多神仙故事中,這些出沒於市場的仙人具有 一種共通性,亦即「異人性」;正因為「市」相對於日常生活的里坊、村落 而言,是異質、非日常性的空間、時間,而那些活動於市場中的商人往往 也都是來自於遠方,在這種情況之下自古以來中國對於村落共同體以外的
「外在世界」所抱持著的恐懼感持續地在這些商人身上延續,雖然隨著時 代變遷交通頻繁,這種恐怖、警戒的感覺確實有所鬆弛,然卻非毫無疑慮 地消失,在市場中活動的商人往往被視為與一般人不同的「異人」,其中那 些與常人形貌不同、不知其住處、往來,具有強烈外來者、客人性的商人,
往往特別被記錄下來作為異人之象徵—神仙。13
11 小南一郎,〈「神仙傳」—新しい神仙思想〉,收於氏著《中國の神話と物語り—古小 說史の 展開》(東京:岩 波書店,1984 年),頁 158。
12 侯旭東,〈北朝的“市":制度、行為與觀念—兼論研究中國古史的方法〉,《中國社 會歷史評論 》3(2001),頁 282-306。
13 相田洋,〈市と異人〉,收於氏著,《異人と市—境界の中國古代史》(東京:研文出 版,1997),頁 53-87。
有社會作為之後才會有所謂的社會形象存在。神仙原本脫離塵世、不 與人間往來,是沒有任何社會形象可以提供給我們參考的,他們混跡凡塵、
出沒市場,才建立了所謂仙人的社會形象,不過從出世到入世,這些神仙 所呈現出的社會形象卻與他們原本不染一絲塵埃的高潔大相逕庭,除了如 同上述提及的多是以社會底層人物的姿態出現,更甚至是骯髒落魄的乞丐 之流:
陰生,長安中渭橋下乞兒也。常止於市中乞。市人厭苦,以糞灑 之。復旋在里中,衣不見污如故。故長安中謠曰:「見乞兒與美 酒,以免破屋之咎。」14
李阿,蜀人。傳世見之不老。常乞於成都市,所得復散與貧窮者。
夜去朝還,世人莫知所止。15
而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神仙以乞兒的形象出現並非只是一種少數的現象,甚 至這種以乞兒為神仙的心態普遍地存在時人的心中:
余嘗與郎冷喜出,見一老翁糞上拾食,頭面垢醜,不可忍視。喜 曰:「安知此非神仙?」余曰:「道必形體如此,無以道焉」。16
冷喜看似隨口而出的一句話其實正清楚地反映出當時的社會風氣,動輒以 怪狀為仙,以乞兒為神仙,而從日後整個中國神仙信仰的發展上來看,無 論是道教或是一般較屬於民間的信仰中,似乎都對於乞丐有種奇怪特殊的 敬重。例如近世以來為人們所崇信的八仙,其中鐵柺李、藍采和都是落遢 乞兒,或是融合佛道的濟公,雖以出家僧人的身份出現,但其行徑卻往往 與乞丐沒太大的分別。之所以在從出世轉變到入世的過程中,仙人的形象 上起了這麼大的變化,或許我們可以將之設想為這是神仙用以考驗世人的 一種手段、障眼法。也許可以從普遍的人類心態來想這件事:人對於優越 於自身的存在,總是容易因為自卑而抱持著謙卑的態度;但是一旦面對的
14 《列仙傳》,(《正統道 藏》第8 冊,台北:新文豐出版社,1988 年版),卷 下,頁 7a-b。
15 晉‧葛洪,《神仙傳》(《 道藏精華錄》,杭 州:浙 江 古 籍 出 版 社,1989 年 1 版),卷 2,
頁8b。
16 漢 ‧ 桓 譚 ,《 桓 子 新 論》, (《 全 後漢 文 》, 收 於清 ‧ 嚴 可 均校 輯 ,《 全 上古 三 代 秦 漢三 國六朝文》, 京都:中文 出版社,1981 年),卷 15,〈辨惑第十三〉,頁 550b-551a。
是低下於自己的人,卻容易在不知不覺中顯露驕傲的面目。因此當神仙以 人類社會中最低下的形象—乞丐出現時,面對這些偽裝過出來的貧窮與醜 陋,其實最能看出一個人真正的心志,一個連對待乞丐都可以和顏悅色的 人,想必在其他對人處事方面也不會逾矩、無禮吧!葛洪曾談過「師試」
的問題,仙傳中有許多不同的測試,不過這種貧窮醜陋的外表應該就是最 初始的一種測驗方式吧!17
就文獻本身的預設讀者來看,顯然其讀者群並非一般民眾,因為他們 的識字率恐怕相當低;仙傳主要是提供給較上層的知識份子閱讀18,而從 漢代至魏晉南北朝期間,這些知識份子對於《莊子》想必非常熟悉,或許 乞丐這種最低下的社會形象,就某個層面而言,反映出一種試圖回到莊子
「道在尿溺」的看法。此外,也許還可以由仙人一般反社會的形象的角度 去考量:出世是反社會的一種方式,乞食則是在一般崇尚生產活動的社會 中是反其道而行的行為;同樣地這也顯露出神仙在由出世轉為入世之際,
仍舊透過行為上的特立獨行,來區別出他們與一般人不同。人們之所以乞 食是因為飢餓與窮困,神仙乞食卻是為了呈現其不同於凡人的反社會形象。
東漢道教興起之後,對於神仙長生不死等超人異能特別標榜。19在仙 人各種法術和異能之中大體上又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與外在世界較無關 連的,如騰雲駕霧、變化隱形、坐在立亡、日行百里、尸解昇天、役使鬼 神等等;另一類則與外在世界有關涉的奇才異能,如起死回生、治病、濟 貧、知吉凶、傳丹書道術等等,而這也是構成神仙社會形象很主要的來源,
特別是在知吉凶、治病(包含起死回生)這兩項特殊的能力上。因為這兩 項 與 升 斗 小 民 日 常 生 命 週 期 有 著 密 切 關 係 , 能 知 吉 凶 所 以 能 助 人 趨 吉 避 凶,能治病所以能助人病癒乃至於起死回生,就某種意義上來說,趨吉避 凶與病癒回生實是人們現實生活中最深沈而基本的願望。仙人以知吉凶、
17 老師以各 種形式來 試 驗弟子或 是 自願入門 者 ,這種多 樣 化的內容 被 組織到「 試 」的 框架中,是構成《神仙傳》中所收故事的重要 形式之一,而這種情況 之下的仙人 ,常常 故意顯露出 醜陋貧窮的 外表,其詳 細的論證可 參見小南一 郎,〈「神仙 傳」—新し い 神仙 思想〉,收於 氏著《中國 の 神話と 物語り —古小說史の 展開》,頁198。
18 例如陶弘景便是因為閱讀《神仙傳》才致力於道教神仙之事。
19 李小光,《生死超越與人間關懷—神仙信仰在道教與民間的互動》( 成 都:巴 蜀 書 社 , 2002 年),頁 96。
治病的兩種異能與普遍社會產生聯繫,得到人民的崇信,反之,也透過這 種方式呈現出他們主要的兩種社會形象:卜與醫。
第二節 卜:趨吉避凶的卜者形象
一、做為一種職業的「卜」
神仙的眾多異能在其故事的流傳中主要是為了勾勒出他們和凡人有極 大差別的形象,其社會作為中與凡世俗人生活有相當密切關係的一項即是 能知過去未來之事,或且教人以趨吉避凶,亦即為卜。首先,卜本身便是 一古老的行業,應是古代巫覡傳統的一部份,屈原有所疑乃就太卜鄭詹尹,
司馬遷寫〈 策列傳〉更言自三代以來國家卜筮之事:
自古聖王將建國受命,興動事業,何嘗不寶卜筮以助善!唐虞以 上,不可記已。自三代之興,各據禎祥。塗山之兆從而夏啟世,
飛燕之卜順故殷興,百穀之筮吉故周王。王者決定諸疑,參以卜 筮,斷以蓍 ,不易之道也。20
事實上卜筮本非神仙所固有,而是古來有之,然而作為區別聖凡的仙人能 力將預知吉凶囊括進去之後,其實意義就已經有所改變了,與其說仙人善 知過去未來,不如說善知過去未來者即為仙人之表徵!因而當人們去求得 一個準確的卜辭,往往盛讚其為神仙乎,然而意義上並非真正的仙人;但 若一個能力高強的卜者每言必中之時,這時稱之為神仙便含有某種程度的 敬畏與崇拜了,這裡的神仙可能真的是指稱此人為神仙。在此是否我們可 以考慮古人的心態,他們將當時那些最有效驗的卜者視為是神仙?那些我 們今日所見的善於預示禍福的仙人其實有可能是當時的大卜者?以《列仙 傳》中的呼子先為例來看:「呼子先,漢中關下卜師也。」從可見的資料中 看 來 他 只 是 個 單 純 在 市 場 中 行 卜 的 卜 師 罷 了 , 之 所 以 為 仙 並 沒 有 痕 跡 可
20 《新校本史記》,卷 128,〈 策列傳第六十八〉,頁 3223。
尋,也許可以假設他是一位善於卜筮,也良有效驗的卜者,因而被人們視 為仙人加以崇拜。21
那些人們所關切而藉卜問來解決的事情,就〈 策列傳〉的記載共有 十七條,主要則可分為幾類:外出、捕盜、遷徙、為官、家宅、農作漁獵 收穫、疾疫、兵事、人事、氣候等等,22其中絕大部分可以在出土的秦簡
《日書》中找到相對應的擇日紀錄,至少有七項的關懷是相同的。23與卜 者相比,《日書》應該是屬於日者系統的術數傳統24,從記載上來看,這兩 個傳統共同地反映出人們日常生活中最實際的困擾,其關心的問題也大致 上共通,足見戰國至漢代這段期間,這些就是人們日常生活中共同關心的 問題。而人們之所以汲汲於這些問題,最主要的心態還是在趨吉避凶上,
也就是追求個人或是家庭的利益,這種狀況毫無疑問地一直持續至今。至 魏晉時期人們趨以問卜的幾個原因,我們可以從《搜神記》中來看,大概 有:疾病25、家宅不安26、兵事27、遇怪28、見異29、遇鬼魅30等等,其中
21 呼子先, 漢中關下 卜 師也。其 實 列仙傳中 的 記載太過 簡 單,筆者 雖 然肯定呼 子 先之 為仙乃因其 卜筮有效驗,但若與同 傳中其他的 仙人的記載 做比較,事 實上沒有寫 出成仙 之道的仙人 還是有相當 的數量,
22 《新校本史記》,卷 128,〈列傳‧ 策列傳第 六十八〉,頁3241-3242,其內容均為條 列,茲列舉 如下:「當 行不行」、「 往擊盜,當 見不見」、「 往候盜,見 不見」、「 聞 盜來不 來」、「遷徙 去官不去」、「居官尚吉不 」、「居室家 吉不吉」、「 歲中禾稼孰 不孰」、「歲 中民 疫不疫」、「 歲中有兵無 兵」、「見貴 人吉不吉」、「 請 謁 於 人 得 不 得 」、「 追 亡 人 當 得 不 得 」、
「漁獵得不 得」、「行 遇 盜不遇」、「 天雨不雨」、「天雨霽不霽 」。
23 劉樂賢,《睡虎地秦簡日書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4 年初版),所謂日書乃是 古代供人選 擇時日吉凶 的手冊,亦 即今日的農 民曆,內容 所及主要是 教人趨吉避 凶,不 過日書並非 一人一時所 作,而是各 種擇日方法 的彙編。其 內容反映了 秦、楚兩國 的社會 民情,更顯 示出當時一 般百姓日常 生活中所關 心的事物,關於日書內 容的分類則 可參見 本書頁 419-421。事實上現存日書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粗略地將一年分為十二月,只講 每個月的宜 忌,被稱為 月諱,古代 月令一類的 時令書就是 從這一類東 西派生出的;另一 類則分得較 為細緻,按日旬干支,逐日規定宜 忌、吉凶,則稱為日禁。前一類目前只有 湖南長沙子 彈庫戰國楚 墓出土的一 件帛書,後 一種數量較 多,目前所 見共有七批。上述 詳細的討論 可參見李零 ,《中國方術 考(修訂本)》(北京:東 方出版社,2001 年 8 月 2 版),頁 43-47。
24 史記中有 日者列傳 , 與 策 列 傳 並 立 , 且 其 趨 吉 避 凶 的 方 式 也 大 不 相 同 , 想 來 是 屬 於兩個不同 系統。
25 晉‧干寶,《新校搜神記》,(台北:里仁書局,1999 年 10 月 1 版 3 刷),卷 3,頁 22:「譙人 夏侯藻,母 病困,將詣 智卜。」
26 《新 校搜 神記》,卷 3,頁 22:「 上黨鮑瑗家 多喪病貧苦,淳于智卜之,曰:『君居 宅不利,故 令君困爾。君舍東北有 大桑樹。君 徑至市,入 門數十步,當有 一 人 賣 新 鞭 者 , 便就買還, 以懸此樹。 三年,當暴 得財。』瑗 承言詣市, 果得馬鞭懸 之。三年, 浚井,
得錢數十萬 ,銅鐵器復 二萬餘,於 是業用既展 ,病者亦無 恙。」
27 《新校搜神記》,卷 7,頁 61:「太 安 中 江 夏 功 曹 張 騁 所 乘 牛,忽 言 曰:『 天 下 方 亂 ,
倘若我們不執著於人們問卜,而廣泛地來看有關「預知」的記載,則從中 還可以再發現對於氣候如何31、國家興亡等關懷。那麼神仙展現在「預知」
方面的形象究竟是如何呢?與一般百姓的關係是如何呈現?他們是否也有 能力上的限制呢?
二、能知吉凶、過去未來之事
(一) 帶有濃厚地方守護色彩的仙人
記載神仙事蹟的仙傳雖被視為道教內部文獻,但其實保存了相當多不 同地方的仙人傳說與仙人崇拜的紀錄,Kristofer Schipper認為仙傳反映地 方崇拜,並且表達信眾的想法,仙傳中所記載的仙人生平,使我們知道聖 地如何出現,並且記述了那些在仙人崇拜中所傳說的故事。32此外根據學 者們對於幾位道派祖師的傳記研究, 他們基本上都同意道教在將其創始祖 師神學化、非人格化之前,這些祖師都是在地方上備受尊敬的聖人或仙人,
與地方上的神話傳說有密切的關係。33從這論點來看相關仙傳的記載,雖
吾甚極為,乘我何之? 』騁及從者 數人皆驚怖。因紿之曰:『令汝還,勿復言。』乃中 道還,至家,未釋駕。又言曰:『 歸何早也? 』騁益憂懼,祕 而 不 言。安 陸 縣 有 善 卜 者 , 騁從之卜。 卜者曰:『 大凶。非一 家之禍,天 下將有兵起 。一郡之內 ,皆破亡乎 !』」
28 《新校搜 神記》,卷 4 ,頁 31-32:「郭璞過 江,宣城太 守殷祐,引 為 參軍。時 有 一 物,大如水 牛,灰色,卑腳,腳類 象,胸前尾 上 皆 白,大 力 而 遲 鈍,來 到 城 下,咸怪焉。
祐使人伏而 取之。令璞 作卦,遇遯 之蠱,名曰『 驢 鼠。』卜 適 了,伏 者 以 戟 刺,深 尺 餘 。 郡紀綱上祠 請殺之。巫 云:『廟神 不悅。此是 □亭驢山君 使。至荊山,暫來過我,不須 觸之。』遂 去,不復見 。」
29 《新 校搜 神記》,卷 9,頁 70:「 後漢中興初,汝南有應樞者,生四子,而盡見神 光 照社。樞見 光,以問卜 人。卜人曰:『此天祥 也。子孫其 興乎!』乃 探得黃金。自是子 孫宦學,並 有才名。至 瑒,七世通 顯。」
30 《新校搜神記》,卷 11,頁 86:「 鄱陽西有望 夫 岡。昔 縣 人 陳 明 與 梅 氏 為 婚,未 成 , 而妖魅詐迎 婦去。明卜 者,決云:『行西北五 十里求之。』明如言,見一大穴,深邃無 底。以繩懸人,遂得其婦。乃令婦先出,而明所將鄰人秦 文,遂不取明。其婦乃自誓 執 志登此岡首 而望其夫, 因以名焉。 」
31 古人之所 以關心氣 候 的變化, 乃 因這與農 作 的關係密 切 ,倘若該 旱 實不旱, 該 雨時 不雨,則對 整個農作物 會造成莫大 的損傷,甚 至造成大規 模飢荒的出 現。
32 完 整 的 討 論 請 參 見 Kristofer Schipper, “Taoist Ritual and Local Cults of the T’ang Dynasty” in M. Strickmann ed., Tantric and Taoist Studies (Bruxelles: Institut Belge des Hautes Études Chinoises, 1985), pp.812-13.
33 Kristofer Schipper對淨明道祖師許遜的考察請參見“Taoist Ritual and Local Cults of the T’ang Dynasty”, pp.812-34. Franciscus Verellen對天師道天師張道陵的討論,〈張陵與 陵井
然道派宗師有限,不過相當多仙人透過他們故事的呈現,例如人民設祠祭 祀、仙人所行之異能、活動區域等等,顯然都與地方崇拜有非常密切的關 聯,以下我們可以先從幾部主要的仙傳來看這種地方守護神色彩極為濃厚 的仙人。
《列仙傳》中所記載的仙者似乎原本是不同地域所崇奉的對象,從這 最早的集結仙傳的敘述中,這些仙人能夠預知未來,不過卻似乎被侷限在 於某個地方,而且他們所預知、警告的事見往往與整個地方上的禍福有關,
特別是關於地方天災的預警,主要以水、旱災的警示居冠:
平常生。……數死復生,時人不以為然。後大水出,所害非一,
而平輒在缺門山頭大呼言:平常生在此。復云:水雨五日必止。
34
赤須子,秦穆公時主魚吏也。數道豐界災害水旱,十不失一。35 騎龍鳴。……一旦,騎龍來渾亭下與云:馮伯昌孫也。此閒人不 去,五百里必當死。信者皆去,不信者以為妖。至八月,果水至,
死者萬計。36
鹿皮公。……淄水來三下,呼宗族家室得六十餘人,令上山半,
水盡漂一郡,沒者萬計。37 其次則是飢荒:
酒客。……後百餘歲來為梁丞,使民益種芋菜。曰:三年當大饑。
卒如其言,梁民不死。
而從人民設祠祭祀方面,嘯父「西邑多奉祀之」、彭組「有歷陽仙室」、馬 丹為「北方人尊而祠之」、寇先「宋人家家奉祀焉」、王子喬「立祠於緱氏
傳說〉,《道 家文化研究》,16 輯,頁 217-40。黎志添對靈寶派創始者葛玄的研究,見〈從 葛玄神仙形 象看中古世 紀道教與地 方神仙傳說〉,《中國文化 研究所學報》,40=41,2001 年,頁 491-509。這三位學者的結論基本上是一致的,都認為仙傳中關於仙人的一些記 錄與地方崇 拜有關,不 過Schipper、黎志添則是更進一步想要證成這些仙人在道教化(神 化)的過程 中逐漸脫去 其在地方傳 說的歷史痕 跡,例如在 道教科儀中 地方仙人的 崇拜是 不受注意的 。
34《列仙傳 》,(《正統道 藏 》第8 冊,台北:新文豐出版社,1988 年版),卷上,頁 10b。
35《列仙傳 》,卷下,頁 1a。
36《列仙傳 》,頁5a。
37《列仙傳 》,頁16a-b。
山下」’
等等,38都可以看出這些仙人與各地方的關連,或某地,或某區域。其中 最有趣的當屬王子喬的例子,除了他本身一直都是神仙信仰中的重要仙人 之外,他在地方祠祀信仰上後來還被與自秦代即興盛的陳寶祠崇拜關聯了 起來,截至今日仍在陝西省寶雞市立有祠廟。39此外,史書、地理書中也 不乏關於地方設祠祭祀仙人的紀錄,以《漢書》來看,關於地方設祠祭祀 的記載相當多,特別明白指出為「仙人祠」的便有:左馮翊谷口40、河南 緱氏41、琅邪郡不其42等地。《水經注》中亦保存相當多關於地方設祠的紀 錄,我們仍舊以王子喬為例來看:
又東届零星塢,水流潛通,重源又發,側緱氏原,《開山圖》謂之 緱氏山也,亦云,仙者升焉。言王子晉控鶴斯阜,靈王望而不得 近,舉手謝而去,其家得遺屣。俗亦謂之為撫父堆,堆上有子晉 祠。或言在九山,非此,世代已遠,莫能辨之。劉向《列仙傳》
云:世有簫管之聲焉。43
足見在漢代時祠祀信仰其實具有相當濃厚的地方性,而這些被納入祠祀之 中的神仙實際上也與地區密切相關。
整體來看,這些仙人所呈現出的景象似乎是一個地方性的守護神,或 其 影 響 至 少 及 於 其 宗 室 。 他 們 很 可 能 原 本 是 自 古 以 來 各 地 方 上 所 敬 拜 神 祇,後隨著故事的流傳,而被加以改造成為仙人,更進一步被收在仙傳之 中,然這並無損於他們本身的原貌,反而透過文字的記載使得我們得以窺 見古代地方信仰的一部份面貌。例如《神仙傳》中有關張道陵在蜀地各種
38 姑列舉卷上中數例為證,通觀整部《列仙傳》,地方上立有祠祀的便有 19 人,從文 字上來看都 具有強烈的 地方祠祀性 格。
39 Marianne Bujard,〈陳寶祠—歷史發展與現況〉,收於傅菲嵐、林富士編,《遺跡崇拜 與聖者崇拜》(台北:允 晨文化,2000 年),頁 234-295。
40 《新校本漢 書》,卷二十 八上,〈 地 理 志 〉,頁 1545:「谷口。九嵏山在西。有天齊公、
五牀山、僊 人、五帝祠 四所。莽曰 谷喙。」
41 《新校本漢書》,卷二十八上,〈地理志〉,頁 1555:「緱氏。劉聚,周大夫劉子邑,
有延壽城仙 人祠。莽曰 中亭。」
42 《新校本漢書》,卷二十八上,〈地理志〉,頁 1585:「不其。有太一、僊人祠九所,
及明堂,武 帝所起。」
43 漢‧桑欽撰,後魏‧酈道元注,楊守敬、熊會貞疏,段熙仲點校,陳橋驛復校,《水 經注疏》(南 京:江蘇古 籍出版社,1989 年 1 版),頁 1319-1320。
收服妖魅、展現其法力的故事,法國學者Verellen便認為是改造自古代蜀地 的神話與傳說。44同收錄在《神仙傳》中,後來成為上清經派主要崇拜仙 人的茅盈,與其弟茅固、茅衷並稱三茅君,恰好與茅山的三個山峰相對應,
事實上乃是來自於本來句容一帶的地方性、民眾性信仰;特別是茅盈在道 教神譜中拜「司命東嶽上真卿太元真人」45,此司命一職恐怕就是道教信 仰以前在江南有著民間傳承基礎的司命神,也具有強烈的地方性。46除了 原本就是地方性的守護神,或是吸納了當地的神話傳說,而使得仙傳中的 仙人與各地方關係密切,具有濃厚的地方守護色彩之外,還有道教早期發 展的歷程也是造成仙人具有明顯地方性格的原因之一。學界基本上一致肯 定道教早期的發展是一個零散的狀態,並非如基督教般擁有統一教會,而 是在各地區形成許多各自發展的教團,47而這些創立教團者後來被視為仙 人者,或是為教團所崇信的仙人,也多半在記載中與某些區域有關,例如 李家道的李阿、李八百都是蜀人,48李阿更是常「常乞於成都市」49。
作為仙人既然能夠預知一地禍福,並加以警示,顯然他們對於人間之 事該是瞭若指掌,甚至對於個人禍福也能加以預測:
王遣吏將上龍眉山,見甯先生,毛身廣耳,被髮鼓琴。吏致王命。
先生曰:此主,吾比舍九世孫,且念汝家當有暴死女子三人,勿 預吾事。語竟,大風發。吏走下山。比歸,宮中相殺三人。50
或者有一則更值得我們注意的記載,乃是關於作為一個家族的雇傭,日後 則成為此一家族的守護仙人—幼伯子:
44 Franciscus Verellen,〈張陵與陵井傳說〉,《道家文化研究》,16 輯,頁 217-40。
45 見梁‧陶弘景編,〈洞玄靈寶真靈位業圖〉,(《正統道藏》第 5 冊,台北:新文豐出 版社,1988 年版),頁 3b。
46 小南一郎,〈尋藥から存思へ—神仙思想と道教信仰との閒〉,收於吉川忠夫編,《中 國古道教史 研究》(京都 :同朋舍,1991 年),頁 3-54,有關茅三君與江南地方信仰的 關係特別可 見 36-37 頁。
47 有關道教教團早期發展的狀況與活動區域的相關論著甚多,可參見卿希泰編,《中國 道教史(卷 一)》(台 北 :中華道統 出版社,1997),頁 129-410;或是秋月觀英,〈道教 史〉,收於 福 井康順等監 修,《道教‧ 第一卷‧道 教とは 何か 》(東京:平河出版社,1983 年2 月 1 版),頁 31-72。
48 《神仙傳》,卷 2,頁 8b-9a。
49 《神仙傳》,卷 2,頁 8b。
50 《列仙傳》,卷下,頁 10b。
幼伯子,周蘇氏客。……世世來誡佑蘇氏,子孫德其福力也。51
幼伯子所呈現出的是仙人為人雇傭的情況,為何選擇蘇家是一個謎團,不 過很明顯地整個蘇氏家族世代都受到這位仙人的庇佑。這種對於一家、一 人的吉凶禍福的描述充分顯示出當時人們對於仙人的想像是出自對於自身 功利性的需求,不過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從上述幾段關於仙人示警的記載 來看,我們看不出有任何人們祈求問卜的痕跡,對於這些地方的災難或是 宮中兇殺事件的預警,似乎都與人們無關,而是神仙主動告知,特別是在 天災警訊上,充分顯示其地方保護者之性格,這與後世人們動輒問卜吉凶 的情況大相逕庭。不過這可能也顯示出在戰國到漢代這段期間,人們心中 描繪出的仙人主要是地方上保護者的角色,特別當人們在面臨天災之際,
更是需要他們的幫助;於此,個人或家庭的吉凶似乎與仙人的關係並不那 麼大,也或許這些並不在人們所認為的仙人「責任」中。
(二) 一人、一家之凶吉
戰國至漢代這段期間,神仙沾染著守護地方的色彩,在預知禍福上主 要 做 出 的 警 告 往 往 以 地 方 為 主 , 在 這 種 現 象 下 往 往 是 由 仙 人 主 動 預 警 災 難,而非人們前往詢問吉凶,之所以產生這種現象,或許我們可以從另一 方面來考慮:並非人們不願意就問於仙人諸事吉凶,而是無人可問?卜者 雖自古以來即在政府或宮廷中佔有一席之地,不過在民間卜者作為一個職 業,在都市、市場中為人占卜,以換取金錢的作法,很可能並不是那麼普 遍,而是一種只屬於少數人的行業,而這種在市場上賣卜的情況可能自西 漢後半以後逐漸普遍化,52隨著普遍化的結果也才使得人民有對象可以諮 詢。因此我們可以設想,或許在卜者一職流俗化、職業化,乃至於市場化 的漫長時間中,人們對於自己未來的關心逐漸有了可供詢問的對象,也使 得人們關注的焦點不僅限於地方事務,而越來越傾向於個人或家族利益的 重視,也因此呈現出仙人們在預告禍福吉凶上傾向於一家或一人的趨吉避
51 《列仙傳》,卷上,頁 14b。
52 宮川尚志,〈戰國‧秦代 神仙方術〉,收於氏著《中國宗教史 研究》(京都:同朋舍, 1983) 頁63 中的討論。
凶。
從《神仙傳》來看其實這種傾向就已然相當明顯,神仙與地方保護神 的角色關係似乎不在那麼緊密,轉而與個人或是家庭的禍福吉凶有比較密 切的關係,例如伯山甫:
伯山甫。到人家,即數人先世以來善惡功過,有如目見。又知方 來吉凶,言無不效。53
我們不知他為何到他人家中去,或許是隨性之至,或許有所為而去,然而 他能細數過去之事,預言未來吉凶,可見這段期間這種神仙出面預告日後 吉凶,或許給予某種警告的情況應該是相當普遍。另外也可以注意到,這 樣故事的流傳使得人們不但越發相信神仙的力量與存在,更進一步會使人 們在遇事時主動去尋求「神仙」來預示吉凶,因為「神仙就人」畢竟是故 事的流傳,能夠得到神仙到家中預知日後禍福的人似乎不多,那就由人主 動去「就仙」。是以在自漢代以降,向神仙請教個人或家庭的未來、事情的 好壞,似乎便成為一種十分普遍的現象:
李阿,蜀人。……或往問事,阿無所言,但占阿顏色。若顏色欣 然,則事皆吉。若容貌慘戚,則事皆兇。若阿含笑者,則有大慶。
微嘆者,則有深憂。如此候之,未曾不審也。54
孫登。時楊駿為太傅,使傳迎之,問訊,不答。駿遺以一布袍,
亦受之。出門,就人借刀斷袍,上下異處,置於駿門下,又復斫 碎之。時人謂為狂,後乃知駿當誅斬,故為其象也。55
乃至於魏晉南北朝時期,有事就問於卜者更是普遍,《搜神記》中關於問卜 便有豐富的記載56,六朝《洞仙傳》中對於仙人的社會活動也不脫於他們 在市場中卜筮的描述,最明顯的例子便是王仲高、扈謙:
王仲高,常在淮南市行卜。57
53 《神仙傳》,卷 2,頁 8a。
54 《神仙傳》,卷 2,頁 8b。
55 《神仙傳》,卷 6,頁 25a。
56 參見本節 一開始之 處 ,便曾針 對 《搜神記 》 中有關問 卜 的部分做 了 一些分類 , 在整 部《搜神記 》中不乏此 類記載。
57 見素子,《洞仙傳》收於嚴一萍編,《道教研究資料(第一輯)》(台北:藝文印書館,
1974 年 2 月初版),卷 1,頁 6。
扈謙。……精於易占,常在健康後巷許新婦店前。筮一卦一百錢,
日限錢五百止,次卦千錢不為也。58
而這些神仙所預告的內容也都是與百姓一家或一人的吉凶有關,特別是那 些原本為各道派的主要人物的神仙們,透過這種說明過去未來禍福的方式 來擴充、吸收信徒,杜昺便是一個清楚的例子:
昺每入靜燒香,能見百姓三五世禍福,說之了然。章書符水,應 手即驗。遠近道俗,歸化如雲。59
從《神仙傳》、《洞仙傳》來看,神仙能夠明白過去、預知未來,禍福 吉凶都瞭若指掌,不過整體來看他們預示的範圍主要的還是僅限於個人本 身,至多含括其家庭宗族,也可以說在神仙脫離地方守護色彩之後,他們 所呈現出的主要是市場中賣卜或行卜的姿態,而且帶有濃厚的個人色彩,
除了前往問事的對象是個人身份之外,所問事情的內容主要也都集中在一 人、一家的吉凶之上,呈現出魏晉南北朝這段期間人們對於仙人的認知,
在社會形象方面是集中在於他們對一般人們的幫助上,特別是使人知道如 何趨吉避凶之上。
(三) 天下興衰、九州吉凶
然神仙既有異能可知個人禍福,那麼更進一步是否可以預知整個國家 的未來呢?乃至於王朝的興衰呢?理論上來說,應該每個仙人都具備這樣 的能力,因為這是他們用以區別與凡人的最大不同,然而有趣的是,不知 是刻意採擷文字的結果,或流傳千年以來文字的散佚,更或許與當時道教 的發展有關,從《神仙傳》傳文中明文寫下能夠做到預言國家吉凶、王朝 興替的只有王遠、衛淑卿、尹軌三人。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產生,恐怕我 們無法很明確做出判斷,不過從道教內部對於神譜的建構來談,或許可以 看出一些端倪。
58 《洞仙傳》,卷 2,頁 49。
59 《洞仙傳》,卷 2,頁 47。
衛淑卿其人在整個道教神譜中的地位我們並不清楚,但是從他言語中 看來,他自言是「太上所遣」,顯然看來是道門中人,不過此外我們對於他 所屬的道派並不清楚:
衛淑卿。淑卿曰:「前為太上所遣,欲誡(武)帝以大災之期,及 救厄之法,國祚可延。……」60
而從王遠、尹軌的記載來看,其實大同小異,值得我們注意的應當是兩者 早年都具有儒生的身份,學通五經,對於天文星象與讖緯之學十分精通,
似乎在這樣的脈絡之下,才使得他們二人能夠對國家、天下做出預知:
王遠。學通五經,尤明天文圖讖河洛之要。逆知天下興衰之期,
九州吉凶如觀之掌握。61
尹軌。博學五經,由明天文星氣、河洛讖緯,無不精微。……其 言天下興衰安危吉凶,未嘗不效。62
除卻他們的儒家背景,另一個值得我們注意的便是他們都在道教神仙譜系 中佔有重要的一席之地,特別是與上清經派的關係密切。當時南方六朝各 個道派間互有往來,甚至透過婚姻的締結來加強彼此的聯繫,葛洪便與上 清 經 派 的 關 係 相 當 密 切 ,63或 許 正 是 在 這 種 受 到 上 清 經 派 的 故 事 影 響 所 及,葛洪筆下的王遠、尹軌便十分具有上清經派的神仙色彩64,法力看來 似乎便遠高於其他的神仙,地位似乎也更加崇高,特別是王遠,其為上清 經派創始者魏華存之師,敘述至他時更是「所到則山海之神,皆來奉迎拜 謁」,在整部仙傳中他不僅所佔篇幅極大,出場的場面更是極其豪華壯大,
威風無比,我們可以從王遠降臨蔡經家中的描述來看:
是日,王君果來。未至,先聞金鼓簫管人馬之聲,比近皆驚,莫 知所在。及至經舍,舉家皆見遠冠遠遊冠,朱衣、虎頭、鞶囊、
60 《神仙傳》,卷 8,頁 31b。
61 《神仙傳》,卷 2,頁 6b。
62 《神仙傳》,卷 9,頁 35b。
63 關於六朝 時期各個 道 派之間的 往 來,乃至 於 婚姻的締 結 ,除了在 道 經中有諸 多 記載 可循以外, 已有諸多學 者曾經著論 過,尤其是 葛氏道、早 期上清派這 種傾向特別 明顯,
詳細討論可 參見小林正 美,李慶譯,〈葛氏道和 上清派〉,收 於氏著,《六 朝道教史研 究》
(成都:四 川人民出版 社,2001 年 3 月 1 版),頁 13-41。
64 謝聰輝,《 修真與降真 —六朝道教 上清經派仙 傳研究》,臺 灣師範大學 國文研 究 所 , 1999 年 4 月。
五色綬、帶劍、黃色、少髭,長短中形人也。乘羽車,駕五龍,
龍各異色,前後麾節,幡旗導從,威儀奕奕,如大將軍也。有十 二伍伯,皆以蠟封其口,鼓吹,皆乘龍從天而下,懸集於庭。從 官皆長丈餘,不從道衢。既至,從官皆隱不知所在。唯獨見遠坐 耳。65
此外,《洞仙傳》中談到王敦要反叛之際就問於郭璞,足見郭璞對於天 下更迭之事也了然於心:
王敦欲反,使之占夢。曰:「吾昨夢在石頭外江中扶犁耕,卿占之。」
璞曰:「大江扶犁耕,耕亦自不成,反亦無所成」。敦怒謂璞曰:「卿 自占命盡何時?」璞曰:「下官命盡今日」。敦今誅璞。璞謂伍伯 曰:「吾年十三時,於柵塘脫袍於汝,言吾命應在吾手中,汝可用 吾刀,」伍伯感昔深惠,銜涕行法。殯後三日,南州市人見璞貨 其平生服飾與相識共語,敦聞之不信,使開棺,無尸,璞得尸解 之道,今為水仙伯。66
而郭璞在陶弘景《真靈位業圖》官居水仙伯,顯然也已被納入道教神譜之 中,陶弘景本身也是上清經派宗師,綜合這些論述來看,雖然神仙們能知 過去未來一切吉凶,不過大部分的描述都是與一般民眾的現世利益有關,
也就是人們一人或一家的福祉,想來他們應當也可以對大的環境(國家、
社會)做出預示,不過實際的情況顯示出那些在文獻上特別被強調與國家 興衰、朝代更迭聯繫起來的仙人,他們多半與道教內部神譜的建立有密切 的關係,更甚而是與上清經派的神譜建立有關。
最後我們要關注的焦點則在於這些神仙在時人心目中雖然都可以預知 吉凶禍福,無論是如列仙傳中大部分止於地方上的守護,或是在神仙傳中 可以為個人、家庭預知吉凶,乃至於為國家安危、王朝更迭做出警告,只 是 在 此 都 有 一 個 共 通 點 : 這 些 神 仙 都 未 曾 能 夠 真 正 地 幫 助 別 人 來 度 過 困 厄,在文脈中來看他們往往只是主動或被動地做出宣告,而人們則在日後
65 《神仙傳》,卷 2,頁 7a。
66 《洞仙傳》,卷 1,頁 25-26。
發生的事件上逐一做出比對,並且宣稱「頗有效驗」。
第二節 醫:起死回生的醫者形象
一、作為一種職業的「醫」
疾病是人們一生中無法避免的問題之一,因此作為治療疾病的醫生事 實上也很早便存在,從考古出土的資料和傳統文獻記載來看,中國大概從 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時代起,便已經開始使用各種藥物和針具治病。67 而先秦時期醫學知識的保存主要都在官府中,《漢書》〈藝文志〉中便將醫 學擺入〈方技略〉,並認為方技之事乃是「生生之具,王官之一守」。68而 同時被放入〈方技略〉的還有神仙家,這些方技之事實際上多半操之於方 士之手,也因為方士們對不死之藥的追求,中國傳統的醫學實際上在此時 已然與道教產生密不可分的關係了,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道、醫不分的 情況極為明顯,不過醫者仍舊是社會上的職業之一,事實上他們有自己的 一套傳承體系69,甚至於形成源遠流長的一家之學70。
但在自古以來的醫療體系中,事實上直至南北朝時代為止,雖然道士、
67 高春媛、陶廣正,《文物考古與中醫學》(福州:福建科學技術出版社,1993 年);戴 應新,〈解放 後考古發現 的醫藥資料 考述〉,《 考 古》,1983:2,頁 180-6;李建民,《死 生之域—周 秦漢脈學之 源流》(台北 :中研院史 語所,2000 年),頁 7-12。
68 李建民,〈中國醫學史研究的新視野〉,《新史學》,15:3,頁 203-222。
69 李建民,〈中國醫學史研究的新視野〉,頁 203-222,其中主要的討論便是針對古代醫 學的知識傳 承,特別是 醫書正典的 傳承之上,並認為透過 魏晉醫家重 新整理舊有 醫經重 新劃分「醫 學」的邊界、並塑造出 醫學知識的 正統,也就 是在這段期 間醫學文本 經歷公 開化、世俗 化。從這種 對對待典籍 的態度來看,李文認為 醫家的確漸 向儒家靠攏,而與 道家(或道 教)日遠。
70 關於醫學傳統也可成為一家之學,可參見范家偉,〈東晉南北朝醫術世家東海徐氏之 研究〉,《 大 陸雜誌》,91:4,頁 37-48,不過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這種門閥醫學的傳承,
以東海徐氏 的例子來看 ,他們應該 也與道教有 密切的關係 ,在頁 41-2 的部分,范家偉 甚至認為徐 氏家族之所 以精於醫術,可能便是與其信奉道 教有關。不過根據范行 準,《中 國醫學史略》(北京:中 醫古籍出版 社,1986 年),頁 59-63,我們似乎也無法排除其他 與道教無關 的世醫家族 之存在,只 能更進一步 肯定中國傳 統醫學與道 教醫學間的 密不可 分,即使是那些世代以 醫療為職業 的家族,應是「俗醫」者,在魏晉期間仍然可 能與道 教有關。
僧尼、俗師(包含巫者、術士)都和醫者共同佔有當時的醫療市場,而且 他們的醫術各有特色,但最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醫療一直都是各個宗教的主 要社會活動,這顯現了從東漢晚期開始,由於疾疫的流行,以及一連串的 政治、社會動亂與自然災害,因而提供了宗教蓬勃發展的大好機會,71其 中醫療活動的進行事實上對一般民眾而言非常具有吸引力。而對於治療的 方式,道教大體上可分為四種:醫者之術(藥物、針灸)、養生之術(神仙 與房中之術)、巫者之術(禁咒、符印與厭勝)、道教儀式(首過、上章、
齋醮、誦經與功德),72這些都是我們要開始討論神仙醫者形象之前所必須 注意的一些事情,因為如何界定「醫療」一事的確是個困難的問題,不過 對於仙人而言,或該說對於一般民眾而言,以何種方式治癒疾病都不是問 題,重點是在有無療效上。
而仙人所呈現出的醫者形象,重要的固然是在他們是否能夠有效地治 癒疾病,乃至於連造成疾病的「疫氣」73都可以驅走,不過我們既然要看 的是一個歷史時間中社會形象的轉變,我們就必須先考慮變化的問題。以 道教、醫學兩方面的發展歷程來看,對照至仙傳、道傳的記載,我們確實 可以直接觀察到仙人們在社會上的實際行為的轉變,逐漸由在市場中賣藥 的行為,或是單純地將藥物分給有需要的人們,轉而更複雜地以各種不同 的醫療方式來為人們治療疾病。
二、賣藥都市與醫療治病
(一) 作為賣藥翁的仙人
由於《列仙傳》中許多仙人都是與民眾的生活中有關,更或許就是因
71 林富士,〈中國早期道士的醫療活動及其醫術考釋:以漢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傳記」
資料為主的 初步探討〉,《中央研究院 歷史語言所 集刊》,73:1,頁 43-117。
72 林富士,〈中國早期道士的醫療活動及其醫術考釋:以漢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傳記」
資料為主的 初步探討〉, 其分類方式 的討論,詳 細可見頁 96-100。
73 道教對於造成疾病產生的病因,主要承繼自《太平經》,因此當我們要談到道教對疾 病 產 生 的 原 因 時 , 可 從 從 《 太 平 經 》 對 疾 病 的 觀 念 來 思 考 , 可 參 見 林 富 士 ,〈 試 論 《 太 平經》中的 疾病觀念〉,《中央研究院 歷史語言研 究所集刊》62:2(1993),頁 225-263。
應人們的需求,而塑造出與生活密切相關的神仙形象,其中特別以醫藥關 係最多也最重要。74不過這種與醫藥的密切關係並不非列仙傳中所獨有的 色彩,從仙傳或道傳來看,這種治療疾病的行為實是構成仙人社會活動的 主要內容,唯隨著時間的改變而特色各有不同。不過我們仔細地來看《列 仙傳》中的記載,仙人們的醫療活動其實相當單純,主要的敘述都與賣藥 有關,例如:
崔文子。賣藥都市,自言三百歲,後有疫氣,民死者萬計。長吏 之文所請救。文擁朱幡繫黃散,以徇人門,飲散者即愈。所活者 萬計。後在蜀賣黃散。75
玄俗。餌巴豆,賣藥都市。七丸一錢,治百病。河閒王病瘕,買 藥服之,下蛇十餘頭。問藥意。俗曰:「王瘕乃六世餘殃,下墮,
即非王所招也。王常放乳鹿麟母也。仁心感天,故當遭俗耳。76
或者是與人藥物治病,卻分文不取:
負局先生,語似燕代閒人。常負磨鏡局,徇吳市中衒,磨鏡,一 錢,因磨之。輒問主人得無有疾苦者,輒出紫丸藥與之。得者莫 不愈。如此數十年。後大疫病,家至戶到與藥,活者萬計,不取 一錢。吳人乃知其真人也。77
這些都紀錄著在戰國至漢代其間人們對於神仙形象的建構,而有趣的是為 什麼仙人被這樣想像?或者可以問為何神仙、藥總是被連結在一起?仙、
藥之間的關係,應該可以追溯至戰國時代的求仙活動,帝王們相信居住在 海外仙山的仙人掌握著使人不死的仙藥,因而致力於不死之藥的求取,這 種想法一直是根深蒂固地存在於人們對於仙人的想像中,《列仙傳》、《神仙 傳》中的仙人多有服食而得仙,而他們之所以懂得如何服食,往往也都是 透過仙人的教導或給予。所以可以考慮人們的想法是,既然仙人們掌握不
74 內山知也,〈仙傳の展開—「列仙傳」より「神仙傳」に至る—〉,《大東文化大學紀 要》,1975 年,13 期,頁 91-117,特別是 99 頁之處分別針對兩卷《列仙傳》中仙人的 職能做出綜 合的討論。
75 《列仙傳》,收於《正統道藏》第 8 冊,卷上,19b。
76 《列仙傳》,卷下,16b。
77 《列仙傳》,卷下,20a-b。
死之藥,那麼他們一定也擁有治癒疾病的藥物。
那麼我們便不得不疑惑,為何仙人總是在賣藥?他們為何在仙傳中被 簡單地勾勒出一個形象之後,便往往被描述為在某地賣藥呢?78是否賣藥 形象的產生與人們對於仙人的期望有關呢?我們不得不考慮,那些賣藥的 仙人其實原本就是以醫療為職業的醫者,因其所賣之藥具有高度的療效,
在醫藥普遍不發達的古代世界,這顯然是一種相當特殊的技能,如同將預 言具有效驗的卜者視為仙人的狀況一般,只要提供人們的藥物具有療效,
這種以賣藥或採藥為神仙的情況也是可能存在的,而且他們很可能原本是 在某各地方具有聲望的醫藥家,上面所談的崔文子等人,就是反映了這種 現象。不過造成仙人普遍賣藥的社會形象,可能就某種程度而言還包含了 人們的一些期待:透過對於神仙賣藥故事的流傳,使得人們相信有一天可 以與仙人相遇,從而治癒疾病,特別是那些難以被治療的疾病,更甚而人 們希望透過仙人在俗世間的活動,可以追隨仙人得以長生不死,例如山圖 便是在山中偶遇採藥的道士(仙人),仙人除了治好他的傷之外,也教導他 長生不死的方法:
山圖,隴西人也。少好乘馬,馬踢之折腳,山中道人,教令服地 黃當歸羌活獨活苦參散,服之一歲而不嗜食,病愈身輕。追道士 問之,自言:「五嶽使,之名山採藥,能隨客,使汝不死。」山圖 追隨之,六十餘年,一旦歸來,行母服於家閒,期年復去,莫知 所之。79
這種心態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神仙傳》、《洞仙傳》中也仍然存在,在 討論疾病與修道的類型時,在「因病遇仙」可以作為一類便很真實地反映 出人們的心理需求。80而這種在都市中賣藥的作為,塑造著仙人最初的醫 者形象,隨著醫療方式逐漸的發展、趨於複雜化,以及東漢末年開始道教
78 關於這種描述仙人的方式,在列仙傳中有數個非常明顯的例子:安期先生、瑕邱仲、
任光、崔文子、東方朔、鹿皮公、黃阮邱、元俗等,幾乎可以說只要 是呈現出仙 人在醫 療方面的角 色時,幾乎 都是賣藥的 情形。
79 《列仙傳》,卷下,頁 6a-6b。
80 林富士,〈疾病與修道:中國早期道士「修道」因緣考釋之一〉,《漢學研究》19:1,
2001 年 6 月,頁 137-65。
教團的成立,也使得神仙的醫者形象發生改變,他們不再只是單純的賣藥、
採藥者,不過這種賣藥的社會形象也並未從文獻上消失,《神仙傳》中的壺 公也仍然以這種姿態出現:
忽見(壺)公從遠方來,入市賣藥,人莫識之。藥口不二價,治 病皆愈。語買人曰:「服此藥必吐某物,某日當愈,事無不效。」
其錢日收數萬,便施與市中貧乏饑凍者。唯留三五十。81
(二)行使宗教療法的仙人
魏晉南北朝正是道教蓬勃發展的時期,此時神仙的醫者形象也帶有非 常濃厚的宗教性色彩,他們會行使各種帶有巫術色彩、道教儀式的治療方 式,不過我們之所以這樣描述這段期間的神仙,乃是因為比起其他時代來 看,這時期的仙人們顯然在描述上被特別地勾勒出他們的宗教色彩,往往 使用許多的法術或是儀式來治療疾病。82我們上述提及壺公也以賣藥翁的 姿態出現在市場中,不過還要進一步提到的是他不僅僅賣藥,事實上壺公 還精於以符咒治病,根據《神仙傳》的記載,他甚至是許多符咒的創作者:
壺公者,不知其姓名也。今世所有召軍符,召鬼神治病玉府符,
凡二十餘卷,接出自公,故總名壺公符。83
《洞仙傳》的蔡瓊甚至還可以用符使人起死回生:
常以陽生符活已死之人。但骸骨存者,以符受之即起。84
除了用符咒之外,仙人在治療疾病上還有使用厭勝禳除之術,王遙在治療
81 《神仙傳》,卷 5,頁 20b。
82 林富士,〈中國早期道士的醫療活動及其醫術考釋:以漢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傳記」
資料為主的 初步探討〉,《中央研究院 歷史語言所 集刊》,73:1,202 年 3 月,頁 43-117,
文 中 將 道 士 們 所 行 的 醫 療 方 式 分 為 四 大 類 之 後 ( 當 然 這 些 醫 療 方 式 是 可 以 同 時 被 使 用 的),確實統 計出在漢到 魏晉時期( 時代含括上 似乎著重於 魏晉),道士 們主要行使 的醫 療方式為巫 者之術、道 教儀式,在 林文探討的 二十九事例 中,行使巫 者之術的有 二十人,
行使道教儀 式則有十八 人,比重上 絕對高於以 醫藥或養生 治病。從傳 記資料所保 存的結 果來看,這 些行使神仙 之道的道士 們實際上日 後也多半被 視為神仙,神仙/道士 之間的 區別不過在 於程序上的 問題,因此 道士的治療 方式以宗教 療法為主,也顯示出神 仙的醫 療方式亦復 如是。
83 《神仙傳》,卷 5,頁 20b。
84 《洞仙傳》,卷 1,頁 4。
疾病時不用符水、針灸與藥物,而完全地以法術性的厭勝、禳除來加以治 療疾病:
王遙者,字伯遼,鄱陽人也。有妻無子,頗能治病,並無不愈者。
亦不祭祀,不用符水針藥。其行治病,但以八天布帊敷坐於地,
不飲不食,須臾病愈,使起去。其有邪魅作禍者,遙畫地作獄,
因召呼之,皆見其形,入在獄中。或狐狸鼉蛇之類,乃斬而燔燒 之,病者即愈。85
這些都充分顯現出神仙的醫者形象充滿巫術色彩,與先秦以來的巫者傳統 脫離不了關係,也同時顯示出道教對於巫者之術的吸收與容納。
此外關於道教的治療方式,基本上各個道派都共同接受某些宗教性療 法,例如符、咒等巫術性色彩濃厚的方式,不過若看到儀式的部分,當然 還是會看到許多兼容並蓄的現象,不過基本上各道派所看重的醫療方式還 是會有所不同,我們可以分別舉出幾位作為各個領袖人物的仙人來凸顯道 派本身的堅持,首先以天師道的天師張道陵為例:
乃與弟子入蜀,住鵠鳴山,著作道書二十四篇。乃精思鍊志。忽 有天人下,千乘萬騎,金車羽蓋,驂龍駕虎,不可勝數。或自稱 柱下史,或稱東海小童,乃授陵以新出正一明威之道。陵受之,
能治病。於是百姓翕然,奉事之以為師。…領人修復道路,不修 復者,皆使疾病。…陵又欲以廉恥治人,不喜施刑罰,乃立條制,
使有疾病者皆疏記生身已來所犯之辠,乃手書投水中,與神明共 盟約,不得復犯法,當以身死為約。於是百姓計愈。…其治病事,
皆採取玄素,但改易其大較,轉其首尾,而大途猶同歸也。86
可見張道陵治病的方式主要是所謂的「玄素」之法,這也就是相傳為玄女、
素女所傳的房中術,87不過張道陵所採用的「玄素」之法與傳統房中術似
85 《神仙傳》,卷 3,頁 12b。
86 《神仙傳》,卷 4,頁 16a-b。
87 《玄女經》、《素女經》是魏晉南北朝時期頗為流行的房中著作,「玄素」也常成為房 中的代名詞 。關於早期 房中書的考 證可參見林 富士,〈略論 早期道教與 房中術的關 係〉,
《中央研究 院歷史語言 所集刊》,72:2,2001 年 6 月,頁 233-300。
乎有所不同,從記載來看張道陵對原本的房中之法做了一些改變,至於是 具體上有哪些不同,上述寥寥數語我們實在無法斷定,不過可以肯定的是 其改變應該是在實際操作的層面上,或許是在進行的次序做了些更動。除 了以房中術為人治病之外,張道陵還創造了一種獨特的療法,這種療法基 本上是一種宗教儀式,透過懺悔罪過、與神明盟約,不得再犯,使病者獲 得寬恕而得以病癒。
上清經派對於醫療的態度來看,他們的治療方式完全是兼容並蓄,楊 羲在治療疾病時不僅僅採用藥物、針灸,還有一些以「養生」、「存思」為 主的道法,甚至於也有符水、以及天師道所創用的「首過」、「章奏」療法,
不過要特別強調的是,雖然上清經派對於治療疾病的方式具有很高的接受 性,他們還是有特別看重的醫療方式。由於上清經派認為人們家中不安,
或是有疾病、喪亡、光怪陸離之事,或是錢財上的損失,都很有可能是鬼 所引起的,在死後世界中有鬼與之有官司訴訟,也就是所謂的「冢訟」或
「墓注」使然:
人家有疾病、死喪、衰厄、光怪夢悟、錢財滅耗,可以禳厭,唯 應分解訟墓注為急,不能解釋禍方未巳(已)。88
這種由鬼所引起的疾病,上清經派最急迫的治療方式不是禳除,也不是符 咒,而是「分解冢訟、墓注」為要。至於如何解決冢訟、墓注所引起的疾 病,主要則是以章奏的儀式來解決,例如許謐晚年困於疾病,楊羲在與其 書信中認為其病乃是「注炁」使然,贊同以「上章」的方式斷絕「注鬼」
之害:
羲近連亦夢小掾,有所道小云云,大都無他耳!亦欲不復信夢悟,
故不止白耳!尊疢患未和,多當是注炁小動,所以爾耳!上章根 具,亦當足滅之,謹白。89
另外,六朝靈寶經派的領袖人物陸修靜,雖也能用符、用藥治病,但是他 所看重的醫療方式似乎還是齋醮科儀,根據《道學傳》的記載,他為宋明
88 《真誥》,卷七,〈甄命授第三〉,頁 16 下-17 上。
89 《真誥》,卷十七,〈握真輔第一〉,頁 18 下-19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