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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國中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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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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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O 四年度(第三十五屆)全國書法比賽實施辦法

壹【 宗旨】發揚中華文化,推展書法教育,促進學習書法風氣,提升書法創作水準。

貳【指導單位】文化部

參【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

財團法人郭錫瑠先生文教基金會 財團法人景伊文化藝術基金會

肆【協辦單位】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蕙風堂筆墨有限公司 伍【參加對象】

一、 親子組︰(參加親子組者得同時送件參加個人組,以親子組優先錄取為原則)以直系親屬 二代

或三代,各一人送件參加。

二、個人組︰(創意組除外,個人組得擇一組送件參加) (一)學生組︰

1、初小組︰(國小四年級以下)。

2、高小組︰(國小五、六年級)。

3、國中組︰(含公、私立國民中學)。

4、高中組︰(含高職及五專前三年)。

5、大專組︰(含大學、二專、三專及五專後二年)。

(二)社會組︰年滿二十歲以上之社會人士(含研究所)。

(三)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者。

(四)創意組︰大專組以上參加。

陸【書寫內容】

有關發揚中華文化、促進多元文化發展、增進族群融合之佳句、先賢格言,詩詞為範圍。

創意組之內容、體裁不限,但需與一般書法之表現形式、風貌有顯著不同。

柒【作品形式】

一、長青、社會組︰四尺宣紙全開(約長一四○公分,寬七十公分)。

二、大專、高中組︰四尺宣紙對開(約長一四○公分,寬三十五公分)。

三、初小、高小組、國中︰四尺宣紙四開(約長七十公分,寬三十五公分)。

四、創意組︰以平面作品為主,勿裝裱,尺幅形式不拘,但畫心不超過長一四0 公分、寬七十 公分。

五、親子組以同年組之個人作品規格送件。

六、一律直式書寫,字體、大小不拘,作品須親自落款、鈐印。學生落款包括校名、年級(以新學 年度為準)、姓名。

七、不須裱褙,作品概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捌【收件時間】中華民國104 年 9 月 30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玖【收件地點、收件人】

收件人:陳建蒼秘書長 ( 242-48 ) 新北 市 新莊區幸福路 6966F 之 。2 電話: (02) 2276 - 5823 或 0920076843  傳真:(02)2276-5823 email: [email protected]

拾【報名送件方法】

一、報名費:個人組每人三百元、親子組每組四百元。

(2)

二、至郵局劃撥報名費至本會帳戶:戶名「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帳號「19899005」。並 將「收據」以迴紋針別在作品右上角。

三、將參賽作品以掛號郵寄收件地點。為方便作業,請盡量多人(或團體)一起劃撥、寄件。

四、務必請在信封收件欄註明參加組別,(如:長青組、社會組、大專組、高中組、國中組、高小 組、初小組、親子組、創意組)未註明者恕不受理。

五、凡參賽作品均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並有出版或展覽之權利,不得異議。

六、參賽者致贈比賽專輯乙冊。

拾壹【評審】

一、初評

(一)於104 年 10 月 15 日以前,聘請書法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二)評審委員會依送件水準評選出入選獎、佳作獎,以及個人組、各組三十名至六十名,家 庭二代組、家庭三代組各六至十組,參加複評。

(三)得入選獎、佳作獎者,致贈獎狀,以資獎勵。

二、複評

(一)初評入闈作品,於104 年 10 月底以前聘請書法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複評。

(二)複評選出長青、大專組各15 名,社會組 25 名,分為特優、優等,其餘參與複賽者列為 甲等獎。

(三)獲特優、優等獎者,主辦單位將另函邀請參加頒獎典禮活動(頒獎時間:104 年 11 月 8 日上午 10 點、地點:臺北市立中山女中演藝廳)。

拾貳【獎勵】(各組獎額視參加人數、作品水準由主辦單位酌予增減) 一、 特優獎︰凡獲特優獎者頒發獎狀乙幀以及獎品一份。

(一)社會組錄取十名。

(二)長青組、大專組每組錄取五名。

(三)高中組、國中組、高小組、初小組,每組錄取三至五名。

(四)親子組錄取一至三組。

二、優等獎︰凡獲優等獎者頒發獎狀乙幀以及獎品一份。

(一)社會組錄取十五名。

(二)長青組、大專組,每組錄取十名。

(三)高中組、國中組、高小組、初小組,每組錄取八至十名。

(四)親子組錄取一至三組。

三、甲等獎︰凡入圍複選未獲以上獎項者,列為甲等獎,頒發獎狀乙幀。

四、創意作品獎︰視水準擇優錄取,不受上列給獎原則限制。

五、指導老師獎:凡指導學生參賽並統一報名送件,主辦單位依數量遴選若干名,頒贈獎狀、獎 金以示激勵。

六、獎金及獎品必須親自於頒獎典禮中領取,否則視同放棄。

※附註

一、一O 四年(第三十五屆)全國書法比賽活動流程:

1. 收件:104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2. 評審:104 年 10 月 15 日以前

3. 頒獎時間:104 年 11 月 8 日(星期日)上午 10 點,地點: 臺北市立中山女中演藝廳 4. 公布總成績:104 年 10 月 30 日。(公布於學會網站)

5. 寄發獎狀:104 年 12 月中旬以前。

(3)

6. 專輯出版:104 年 12 月底。

二、【本會網址】 http://163.20.160.14/~edu 歡迎上網查詢有關比賽訊息。 有問題請盡量以 email 書面查詢,陳建蒼秘書長 email:[email protected]

三、送件表填寫說明︰

1、填寫送件表一式三聯,請以正楷填寫,勿用鉛筆,地址尤須正確。(如因書寫不清楚或內 容有誤而遭退件者,本會不另外寄送通知)

2、編號欄請勿填寫(由主辦單位統一編號),電話請以阿拉伯數字填寫。

3、請將送件表一式三聯「釘書針」「釘」於作品背面右下(即作品落款處之背面,請勿黏 貼。)

4、送件表格式可自行影印填寫,但勿縮小或放大,亦可上本會網站下載。

5、團體報名者請另外統一造冊寄送。

O 四年(第三十五屆)全國書法比賽團體報名表

指導老師姓名 聯絡電話 (手機) (H) 指導老師地址 □□□□□

Email 信箱 參賽學員資料

序號 組別 姓名 序號 組別 姓名

01 初小組 王小明 02

(4)

O 四年度(第三十五屆)全國書法比賽送件表(請以正楷書寫或電腦打字)

第一聯:此聯請「釘書針」釘於作品背後右下角(落款處背面) 編號:

組別

電話

地址

Ema il

姓名

﹍﹍﹍﹍﹍﹍﹍﹍﹍﹍﹍﹍﹍﹍﹍﹍﹍﹍﹍﹍﹍﹍﹍﹍﹍﹍﹍﹍﹍﹍﹍

第二聯:此聯由承辦單位造冊用 編號:

組別

電話

地址

-

Ema il

姓名

﹍﹍﹍﹍﹍﹍﹍﹍﹍﹍﹍﹍﹍﹍﹍﹍﹍﹍﹍﹍﹍﹍﹍﹍﹍﹍﹍﹍﹍﹍﹍

第三聯:此聯由承辦單位寄送通知用(郵遞區號必填)

組別

電話

地址

-

Ema il

姓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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