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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國中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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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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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桃園縣 102 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教材設計與教學影片錄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桃園縣102 年度辦理教育部「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編輯學習成就低落學生補救教學教材,發展適切教材,提高兒童學習成就,提昇補救教學成 效。

二、鼓勵教師進行補救教學相關教材研發,落實補救教學教育,提昇教師課程研究之能力。

三、將補救教學活動內容數位化,上傳至縣內補救教學專用交流平台,提供師生下載運用,分享 補救教學資源及成果。

四、透過教學活動編寫設計及教學影片,分享教學技能及經驗,以提昇教師補救教學知能。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桃園縣樂善國小 肆、實施策略:

一、邀請學者專家擔任召集人,遴聘本縣專業國語、數學領域輔導員、領域專長教師組成「補救 教材審修小組」。

二、辦理全縣性國中小補救教材編寫徵稿活動,由補救教材審修小組進行教材審查及修改。

三、辦理全縣性補救教學活動設計(含教學影片)獎勵計畫,遴聘專家學者評審之。

四、補救教材、教學活動設計及教學影片,上傳至縣內補救教學計畫專用交流平台,提供教師下 載

運用。

五、整理出版國中、小語文、數學領域補救教材作品集。

伍、計畫流程及活動進度(活動時間為102 年 1 月至 102 年 12 月)

進度/月

項目 /1 2-3 4-5 6-7 8-9 10-11 12 教材及教學活動設

計徵件 教材審修

教學活動設計評審 整理出版上傳網站 結案報告

陸、辦理方式及內容:

(2)

一、參加對象:

(一)領域相關之專家學者 (二)本縣國教輔導團團員

(三)國民中、小學現職教育人員

(四)參與本計畫之教學人員 二、辦理方式:

(一)辦理全縣性國中小補救教材編寫徵稿活動 1.編寫方式及內容(如範例一、範例二)。

2.編寫教材請燒錄成資料光碟,無須繳交紙本,連同作品授權書寄送參賽。

(二)全縣國民小學「補救教學活動設計與教學影片錄製」徵件活動

教學者可自行編寫教材(語文、數學領域)、採用教育部編寫補救教學教材或本縣補救 教學教材等,進行教學活動設計與教學演示拍攝,並燒錄成資料光碟(無須繳交紙本),連 同作品授權書寄送參賽。詳細說明如下:

1. 補救教學活動選用教材為:

※教學者自行編寫設計之方案。

※桃園縣 99 至 101 年度「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補救教材研發計畫」編寫之「語文領 域」或「數學領域」教材,教材內容請至桃園縣補救教學網站http://hand.tyc.edu.tw/

下載。

※教育部出版之補救教學教材。

2.教學活動設計:請以 A4 直式橫書、格式不限,須包含以下內容:單元名稱、活動名 稱、設計者、學習目標、符合分段能力指標、教材來源、教學活動、時間分配及評量 方式。

3. 補救教學影片錄製:教學影片光碟請錄製完整版及 15 分鐘精華版各乙份,相關教材 文件、圖片或簡報、學習單等書面資料,應遵守著作權法暨相關法令之規定,如有違 反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並得追回相關獎勵。

4.以上 1-3 項內容無須繳交紙本,一併燒錄成資料光碟,連同作品授權書寄送參賽。送 件作品授權予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擁有複製、公佈、發行之權利,以提供各級學校教 師作為授課時使用,作品授權書如附件一及附件二。

5.送件單位:申請 102 年度補救教學學校,得推薦參與補救教學教師參加,惟學校班級數 在24 班(含)以上學校,請至少推薦一件績優作品參賽(全校至多 3 件)。凡各校所送教 學教材設計與教學影片錄製完整者,經評審通過得請領授權費每件400 元整。

6.送件時間:102 年 9 月 16 日至 9 月 30 日止。作品請寄送桃園縣樂善國民小學教導處陳 維士主任收(校址:桃園縣龜山鄉樂善村 11 鄰樂安街 71 號),聯絡電話:3281002 轉 210。

(三)辦理補救教學影片錄製成果發表會。(配合「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推動成果展示」辦 理,績優作品作為縣內補救教學師資研習之用)

柒、獎勵:

一、參與發表會活動之人員,依規定核發研習時數。

(3)

二、補救教材編寫徵稿活動,經專家學者評審合格績優者,支付教材稿費,每篇並核給著作分數 0.1 分。

三、各校參與補救教材活動設計與影片錄製徵件活動情形,列入年度輔導訪視指標項目,表現績 優學校行政人員覈實敘獎。

四、各校所送補救教材教學活動設計(含教學影片拍攝)完整者,給與拍攝授權費每件 400 元。由 教育局聘請專家學者評審成績,評選出特優、優等、佳作等作品給與獎勵(視參賽件數及作品 水準調整部份獎項數量或從缺),獎勵方式如下:

獎項 敘獎額度

參賽者(每人) 授權費(每件) 獎勵名

額(件) 備註 特優

(第一名)

核敘嘉獎二次、作 品給予著作分0.2 分

3000 元 1

優等 (第二名)

頒發嘉獎一次、作 品給予著作分0.2 分

2000 元 2

甲等 (第三名)

頒發獎狀一紙、作 品給予著作分0.1 分

1000 元 5

佳作

頒發獎狀一紙、作 品給予著作分0.1 分

500 元 10

捌、經費來源及預算:

辦理本項活動經費概算詳如附件三,擬由教育部補助款(由桃園縣政府 102 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 案行政費支應)或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玖、預期效益:

一、99 至 101 年已完成國小語文領域一至六年級補救教材,及數學領域一至六年級主題式補救教 材之編寫;另依 101 年教材編寫徵稿活動成果,編輯國中相關領域補救教材作品。

二、透過教學活動設計獎勵計畫,徵選優秀作品,使教師分享教學技能及經驗,以提昇教師補救 教學知能。

三、補救教材、教學活動設計及教學影片內容數位化,並上傳至縣內補救教學專屬網站,提供教 師分享補救教學資源及成果的交流平台,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四、透過補救教學教材編寫及審修,協助教師專業發展,增進教師自編課程知能。

五、編印國小語文、數學領域補救教材作品集,以利知識管理及轉移。

拾、獎勵

承辦本活動之相關業務有功人員,依「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規定辦理獎勵。

拾壹、本計畫經報教育局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4)

附件一:

桃園縣 102 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補救教材研發計畫 編寫者基本資料暨作品授權使用同意書

壹、編寫內容(限國語文、數學領域)

課程名稱

(課程簡稱)

一 二 三 四 貳、編寫者基本資料

姓名 服務學校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電子郵件信箱 聯絡電話

(O):

(H):

手機:

住家地址(含里鄰):

参、教材授權使用同意書 聲明事項:

1.編寫教材作品係作者自創之作品,無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之虞。

2.編寫教材作品經「補救教材審修小組」 審查後,同意授權審修小組人員或承辦學校人員依 其審查意見將內容部分刪除或修改。

3.經專家學者審查修訂後,授權桃園縣政府教育局享有使用權,得以公佈、編製成光碟或發行 刊物,並上載至桃園縣補救教學網站平台提供分享,不再另支其他酬勞。

編寫者簽名: 蓋章:

中華民國 102 年 月 日

附件二:

桃園縣 102 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

補救教學活動設計(含教學影片)獎勵計畫 作品授權使用同意書

(5)

壹、編寫內容

教學領域 選用教材年度 年級 單元名稱(主題)

( )99 年度

( )100 年度

( )101 年度 ( )其他:

( )年級

貳、編寫者基本資料

姓名 服務學校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電子郵件信箱 聯絡電話

(O):

(H):

手機:

住家地址(含里鄰):

参、教學活動設計暨教學影片授權使用同意書 聲明事項:

參加補救教學活動設計(含教學影片)獎勵計劃係作者自創之作品,並無涉 及著作權、專利權侵害之虞,並授權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享有使用權,得以 公佈、編製成光碟或發行刊物,並上載至桃園縣補救教學網站平台提供分 享,不再另支其他酬勞。

編寫者簽名: 蓋章:

中華民國 102 年 月 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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