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第七屆全國原住民兒童繪畫創作比賽徵件簡章
壹、 目的:
一、激發原住民兒童繪畫藝術創作潛力,營造原住民族兒童繪畫藝術創 作環境。
二、培育原住民兒童繪畫藝術創作人才,促使原住民藝術創作向下紮根。
三、藉由繪畫藝術創作競賽,促使原住民兒童探索族群傳統文化,進而 培養對部落文化的關懷與認同。
四、推動原住民兒童以繪畫創作方式,紀錄原住民族歷史與 文化特色,
並藉繪畫創作比賽,建立原住民族文化藝術永續發展之基礎。
貳、 依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施政計畫。
參、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 協辦單位:花蓮縣新城鄉新城國小 肆、 實施期程:
一、徵件時間:102 年 10 月 20 日止。
二、評審時間:每年11 月 1 日(暫定)。
三、成 績 公 告 : 公 告 於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網 站
(http://www.apc.gov.tw)、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網站
(http://www.kaearoc.org.tw ) 及 協 辦 單 位 新 城 國 小 網 站
(http://www.scps.hlc.edu.tw)。
四、得獎作品展覽暨特優獎學生頒獎、參訪時間:暫定12 月辦理。
伍、 參賽資格:就讀國內幼兒園、國小、國中等在學之原住民籍學生。
陸、 比賽組別:按以下八組分別評審敘獎:
一、幼兒組共一組。
二、國小一至六年級組:各年級一組,共六組。
三、國中組:共一組。
柒、 參賽作品形式及規格:作品規格一律以四開圖畫紙
(39cm×54cm)平面作品送件,繪畫創作媒材限用粉彩筆、水彩、
彩色筆、粉蠟筆或版畫、貼畫等,不可使用電腦合成作畫方式。
捌、 表現主題:原住民美好情事
※說明:以生活周邊的事情和活動為主軸。包括重要的節 慶、祭儀,以及平常生活中有特殊意義的活動、和文化 具有關聯性的兒童成長經驗等,在教學引導和評審的 標準方面,應特別重視具有兒童個人觀點的表現。
玖、 報名方式:
一、一律以郵寄方式,寄送參賽作品。
二、各組參賽作品應於規定日前寄達花蓮縣新城國小(97161 花蓮縣新 城鄉新城村博愛路30 號),聯絡電話:(03)8611006。
三、由學校辦理統一郵寄學生參賽作品,請學校協助於參賽作品標籤簽 章,以證明參賽者具原住民籍學生身份。
四、不符合表現主題及未經學校簽章證明原住民籍學生身份者,不予評 審。
拾、 評選方式及獎項:
一、評選方式:聘請國內具有世界兒童畫展等國際性比賽或全國性美術 比賽評審經歷之兒童美術教育專家進行公開評選(至少5 名以上原 住民籍委員)。
二、獎項:
(一)特優獎:每組10 名(每人獎金 1,000 元,獎狀一張,畫冊 一本)。
(二)優選獎:每組30 名(每人獎品乙份,獎狀一張,畫冊一本)。
(三)佳作獎:若干(每人獎狀一張,畫冊一本)。
(四)邀請特優獎學生出席參加頒獎典禮,特優獎學生親自參加頒 獎典禮者另由原民會贈送獎牌乙面及免費參加二天一夜藝術 參訪活動(未親自參加者不予贈送獎牌及視同放棄參訪活 動)。
(五)為鼓勵及嘉勉指導老師,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函請教育部轉請 地方政府轉知獲獎學校依權責給予敘獎(另由原住民族委員 會頒發特優獎學生指導老師獎狀乙紙)。
(六)優選獎、佳作獎得獎學生委請就讀學校代為頒發獎品、獎狀、
畫冊。
拾壹、 附則:
一、每人限以一件作品參加比賽,重複送件者不予評審。
二、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退件,版權屬主辦單位所有,申請表件應請參
2
賽人同意無償授權本會非營利使用所有權利,並經法定代理人簽署 同意。未經簽署同意者不列入特優獎。
三、凡報名參加比賽即視為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將作品展覽、攝影、
出版及代表參賽、製作教材、相關宣傳品及提供網路瀏覽、下載使用。
四、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勿參加比賽。
五、參賽作品需為學生個人之創作,如屬臨摩、抄襲或經查係他人加筆 之作品、或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 消入選資格。
六、參賽作品如有不符本計畫各項規定之情事者,經查證屬實,雖得獎 亦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學金及獎狀。
七、參賽作品標籤由參加者依本計畫所附作品標籤格式印製,並以正楷 詳實填寫各欄,一式兩份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一聯實貼另一聯 浮貼。
八、本比賽列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參加項目」。
(參賽作品標籤)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第七屆全國原住民兒童繪畫創作比賽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第七屆全國原住民兒童繪畫創作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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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 題
姓 名 性別 男
女 組 別
□ 國中組
□ 國小組_______年級
□ 幼兒組(含幼稚園、托兒所)
族籍
學校簽章 (證明學生身分)
校 名 __________________縣(市)_______________鄉市鎮區 __________________國民中學 國民小學 幼稚園 托兒所
校 址 (園 址)
□ □ □ 電 話:
指導老師 老師(限填一人)
表現內容 說明(50 字
左右)
本作品同意無償授權行政院原住 民族委員會做為非營利使用
作者
法定代理人 (簽章)
畫 題
姓 名 性別 男
女 組 別
□ 國中組
□ 國小組_______年級
□ 幼兒組(含幼稚園、托兒所)
族籍
學校簽章 (證明學生身分)
校 名 __________________縣(市)_______________鄉市鎮區 __________________國民中學 國民小學 幼稚園 托兒所
校 址 (園 址)
□ □ □ 電 話:
指導老師 老師(限填一人)
表現內容 說明(50 字
左右)
本作品同意無償授權行政院原住 民族委員會做為非營利使用
作者
法定代理人 (簽章)
( 甲聯
— 實
貼
)
12 公分
10公
分
( 乙聯
— 浮
貼
)
12 公分
10公
分
( 甲聯
— 實
貼
)
( 乙聯
— 浮
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