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周易集說》
、《讀易舉要》論俞琰的《易》學觀
及治《易》特色
楊自平
*摘 要
俞琰為宋末元初重要《易》學家。學界多肯定俞琰在道教《易》學的 成就,然就《易》學發展來看,實以《易》經傳的解釋為主流,因此,對 俞琰《易》學的研究當以《周易集說》、《讀易舉要》為主,前賢在這部分 的研究集中在三方面:兼重象數與義理、歸本朱子且融攝眾說,及重要象 數主張。然對於《周易集說》作為纂註體《易》著的體例及特色並未討論, 且未論及俞琰對元代《易》學共同關注議題的看法。俞琰雖承繼朱子部分 主張,但對上、下經分篇、〈河圖〉與〈洛書〉有不同看法。在論象方面, 無論談卦畫之象、卦爻辭取象或互體,皆有其獨特見地。釋經實踐則本於 即象言理的理念,透過對卦義、卦、爻辭字詞、象辭及占辭深入解析,並 結合通例的運用,對義理亦有其特殊見地。足見俞琰《易》學在元代《易》 學發展有其特色,值得正視。 關鍵詞:俞琰、《周易集說》、《讀易舉要》、元代、《易》學2015/04/19 收稿,2015/06/12 審查通過,2015/06/17 修訂稿收件。 * 楊自平現職為國立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系教授。
A Study on Yu Yan’s Yijing Learning
and characteristics in Collection on Yijing
and Abstraction of the Yijing
Yang Zi-ping
*Abstract
Yu Yan wa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Yijing Scholars in the late Song-Dynasty and the early Yuan Dynasty. The academic community affirms Yu’s Daoist Yijing Learning. However, criticism on Yu’s Yijing Learning is mainly based on his Collection on Yijing and Abstraction of the Yijing. Those previous studies mainly focus on three perspectives: Yu’s commentaries on the image-number system and reasons, his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of different schools and celebration of Zhu Xi’s theories, and his significant discussion about the image-number system. However, they do not discuss about the style and characteristic of Yu’s Collection on Yijing, and Yu’s opinion on the commonly interested issues in Yuan-Dynasty. Although Yu partly inherits Zhu Xi’s doctrine, he has his own opinion on the part one and part two of the Yijing, the Hetu, and the Luoshu. Yu’s discussion on the theory of image, such as the image of Gua and Yao, provides an unique insight. His interpretation of Yijing is according to the ideal of interpreting reasons based on image. Yu does analysis through Gua and Yao, and combines general principles. In this way, he develops his own unique insights of reasons. In conclusion, it is important to recognize Yu’ Yijing Learning due to its unique contribution in Yuan Dynasty. Keywords: Yu Yan, Collection on Yijing, Abstraction of the Yijing, Yuan Dynasty,
Yijing Learning
一、前言
俞琰(字玉吾,號全陽子、林屋山人、石澗道人,?-?1),為宋末 元初重要《易》學家。關於俞琰《易》著,據《千頃堂書目》及《經義考》 記載,有《周易集說》40 卷、《易圖纂要》2 卷、《易古占法》1 卷、《讀易 舉要》4 卷、《易外別傳》1 卷,及《讀易須知》、《卦爻象占分類》、《易圖 合璧連珠》。2其中,《大易會要》之卷數,《千頃堂書目》記載有100 卷,《經 義考》記載為130 卷,然據俞琰《周易集說•序》所述,應以 130 卷為是。3 至於其他,《千頃堂書目》又記載《周易象辭》2 卷、《周易參同契發揮》 有3 卷及 9 卷二種說法,《全陽子參同契釋疑》2 卷;《經義考》尚載有《易 經考證》、《易傳考證》、《六十四卦圖》。此外,朱彝尊並指出《周易集說》、 《讀易舉要》、《易圖纂要》、《易古占法》、《易外別傳》尚存,然他自己卻 未得見《讀易舉要》、《易古占法》。4 俞琰諸《易》著以《周易集說》、《讀易舉要》、《易外別傳》影響較大, 其中《周易集說》為解《易》經、傳之作,《讀易舉要》多為通例整理,二 書與《易》經、傳關係較密切。 學界對俞琰《易》學的研究較重視《易外別傳》,對《周易集說》不甚 措意。朱伯崑《易學哲學史》嘗論俞琰《易》學云:「從《易》學史上看, 他所著《周易集說》新意不多。其有影響的論述是對《周易參同契》和道1 俞琰生卒年無法確定,四庫館臣僅言:「生宋寶祐初,入元隱居著書,徵授溫州學錄,不
赴,至延祐初年卒。」﹝清﹞Qing 永瑢 Yong Rong 等:《四庫全書總目》Siku quanshu zongmu
(上)(北京[Beijing]:中華書局[Zhonghua shuju],1995 年),頁 20。然據欽偉剛〈俞琰
生年卒年考〉一文的考訂認為俞琰生卒年約為1257 年(南宋寶祐 5 年)到 1324 年(元
泰定元年)。欽偉剛Qin Weigang:〈俞琰生年卒年考〉“Yu Yan shengnian zunian kao”,《宗
教學研究》Zongjiaoxue yanjiu 第 2 期(2008 年),頁 4。
2 ﹝清﹞Qing 黃虞稷 Huang Yuji:《千頃堂書目》Qianqing tang shumu(上海[Shanghai]:上
海古籍出版社[Shanghai guji chubanshe],1990 年),頁16。﹝清﹞Qing 朱彝尊 Zhu Yizun:
《經義考》Jingyi kao,《四部備要本》Sibu beiyao ben(北京[Beijing]:中華書局[Zhonghua
shuju],1998 年),卷 40,頁 222。
3 俞琰云:「乃歷考諸家《易》說,摭其英華,萃為一書,名曰《大易會要》,凡一百三十
卷。」俞琰Yu Yan:《周易集說•序》Zhouyi jishuo, xu,收入《通志堂經解》Tongzhi tang
jingjie(揚州[Yangzhou]: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Jiangsu guangling guji keyinshe],1996 年)
第3 冊,頁 306。
教煉丹的解釋。」5廖名春等《周易研究史》亦指出:「元代對道教《易》 學給予繼承總結和發展的是俞琰。」6兩書皆強調俞琰在道教《易》學的重 要性,對於《周易集說》,朱伯崑認為新意不多,故完全未予論析,《周易 研究史》尚有簡要介紹。二者之差異,應與朱伯崑基於《易》學哲學的立 場,關注在《易》學哲學上是否有新意;《周易研究史》則站在《易》學發 展的立場,著重對前賢的承繼與開展。這點亦可由二書對元代《易》學的 論述見出,朱伯崑不討論吳澄(字幼清,1249-1333)、胡一桂(字庭芳, 1247-?)、胡炳文(字仲虎,1250-1333)、熊良輔(字任重,1310-1380)、 董真卿(字季真)等人的《易》著,而《周易研究史》卻提及吳、胡諸子, 並較詳細介紹吳澄《易》學。《周易研究史》論俞琰《易》重在指出與朱子 《易》的異同,認為俞琰在肯定《易》為卜筮之書及重視天理這兩點與朱 子相同,然俞琰對朱子以天地之數、大衍數附會〈河圖〉、〈洛書〉,以及主 張義理亦從屬於象數這兩點,則有所批評。7 林忠軍《象數易學發展史》又較《周易研究史》更平衡地看待俞琰《易》 學的正傳與別傳,指出:「俞琰《易》說,在《易》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無論正傳,還是別傳,皆有其獨到之處。」8在正傳的部分,分別就俞琰論 象、論數加以論析。 關於俞琰《易》的專門研究,9詹石窗〈正傳別傳二重化─俞琰《易》 說淺析〉及孫劍秋〈俞琰易學思想探微〉這兩篇文章皆從正傳的義理及象
5 朱伯崑 Zhu Bokun:《易學哲學史》Yixue zhexueshi 修訂本(臺北[Taipei]:藍燈文化[Landeng
wenhua],1991 年)第 3 卷,頁 39。
6 廖名春 Liao Mingchun 等:《周易研究史》Zhouyi yanjiushi(長沙[Changsha]:湖南出版社
[Hunan chubanshe],1991 年),頁 319。
7 同上註,頁 319-320。
8 林忠軍 Lin Zhongjun:《象數易學發展史》Xiangshu yixue fazhanshi(濟南[Jinan]:齊魯書
社[Qilu shushe],1998 年)第 2 卷,頁 424。
9 除此處指出的兩篇論文外,尚有一部博論專門討論俞琰《易》學,林志孟 Lin Zhimeng:
《俞琰易學思想研究》Yu Yan yixue sixiang yanjiu(臺北[Taipei]:中國文化大學中國文學
研究所博士論文[Zhongguo wenhua daxue zhongguo wenxue yanjiusuo boshi lunwen],1994
年)。該論文分別就正傳、別傳進行討論,正傳部分則就象數方面,即易象、易數、卦體、
「卦變」、「卦主」說,與義理論人性及天道方面加以說明。期刊方面,有純論俞琰道教
《易》者,趙亮Zhao Liang:〈俞琰道教思想淺析〉“Yu Yan daojiao sixiang qianxi”,《中
國道教》Zhongguo daojiao 第 1 期(1993 年),頁 21-27。章偉文 Zhang Weiwen:〈試論
數及別傳的道教《易》加以探析,10且皆就正傳指出與朱子《易》學的異同。 詹石窗指出:「雖以朱熹《本義》為宗,但又不限於此。俞琰《易》說所引 前人《易》著甚富,……俞琰採之於眾家,取其菁華,融為一爐,構成了 一個體系。」11孫劍秋則指出: 本文分析俞琰義理易學是以張載「一物兩體」說,程顥「天人一 本」論,程頤「隨時取義」說為主脈絡展開的。象數易方面,則 承襲漢易系統,明確肯定「對體」、「覆體」、「互體」、「伏體」、「積 體」之說,並對「天地之數」、「大衍之數」,提出新觀點,建立 自己在象數易學上的地位。12 綜觀上述,雖然學者多肯定別傳的成就,但就《易》學發展來看,實 《易》經傳解釋為主流,故論俞琰《易》學當以正傳為主。前賢對俞琰正 傳的研究主要強調俞琰兼重象數、義理,與歸本朱子且融攝眾說,以及論 「反對」、天地之數、大衍之數等,尚有對前代象數的反省。美中不足的是, 眾說未能就《周易集說》作為纂註體《易》著的體例及特色加以討論,亦 未論及俞琰對元代《易》學共同關注議題的看法。本文基於前賢研究成果, 進一步對俞琰《易》學作更深入探討,以見出特色及重要性所在。
二、綜評歷代《易》學及治《易》立場之抉擇
俞琰嘗評歷代《易》學,肯定漢儒的象數之學及邵雍重占有其貢獻, 亦肯定程子的義理,然批評王弼以老莊解《易》,及宋代宗邵、宗程兩派截 然二分。唯盛讚朱子補邵、程之未備,兼重象數與義理。俞琰云:教》Zhongguo daojiao 第 4 期(2000 年),頁 21-26。亦有純論俞琰正傳義理者,高新滿
Gao Xinman:〈俞琰易學的義理思想探微〉“Yu Yan yixue de yili sixiang tanwei”,《周易研 究》Zhouyi yanjiu 第 1 期(2012 年),頁 90-95。
10 參見詹石窗 Zhan Shichuang:〈正傳別傳二重化─俞琰《易》說淺析〉“Zhengchuan
biezhuan erchong hua: Yu Yan yi shuo qianxi”,《福建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Fujian shifan daxue xuebao(Zhexue shehui kexueban)第 1 期(1988 年),頁 66-72。孫劍
秋Sun Jianqiu:〈俞琰易學思想探微〉“Yu Yan yixue sixiang tanwei”,《國立臺北師範學院
學報》Guoli Taipei shifan xueyuan xuebao 第 14 期(2001 年 9 月),頁 339-364。
11 詹石窗 Zhan Shichuang:〈正傳別傳二重化─俞琰《易》說淺析〉“Zhengchuan biezhuan
erchong hua: Yu Yan yi shuo qianxi”,頁 68。
漢去古未遠,諸儒訓解,多論象數,蓋亦有所本。至魏王弼以老 莊之虛無倡於前,晉韓康伯又和於後,聖人之本旨遂晦。沿襲至 于唐,諸儒皆宗之。……由是二、三百年間,皆以虛無為高。至 宋,濂、洛諸公,彬彬輩出,一掃虛無之弊,聖人之本旨始明。 奈何世之尚占而宗邵康節者,則以義理為虛文,尚辭而宗程伊川 者,則以象數為末技,而邵、程之學分為兩家,羲畫、周經亦為 兩途,遂使學者莫之適從。逮夫紫陽朱子《本義》之作,發邵、 程之未發,辭必歸於畫,理不外於象,聖人之本旨於是乎大明 焉。13 雖然肯定朱子兼重象數、義理,然仍覺有所未盡,嘗自道:「琰幼承父 師面命,首讀朱子《本義》,次讀程《傳》,長與朋友講明,則又有程、朱 二公所未言者,於心蓋不能無疑。」14故歷經30 年心血完成《周易集說》。 言道:「予矻矻三十年,《周易集說》方脫稿,初十年自以為了,次十年心 目俱亂,後十年黒白始分,思之力也。其初未嘗不思,思之不審耳。」15 該書既名為「集說」,實屬纂集眾說的纂注體著作。俞琰指出該書本於 較早的百三十卷的《大易會要》刪減而成。俞琰云: 乃歷考諸家《易》說,摭其英華,萃為一書,名曰《大易會要》, 凡一百三十卷。不揣固陋,遂自至元甲申,集諸說之善而為之說, 凡四十卷,因名之曰《周易集說》。16 《周易集說》纂集原則大抵本於朱子,並參考合於聖人本旨的《易》 說,以己意融會表現。俞琰言道:「《周易集說》者,集諸說之善而為之說 也。曷為善?能明三聖人之本旨則善也。」17該書所取眾說,多數已融貫於 俞琰的說解中,少數特別標出人名,舉凡漢、魏晉《易》家馬融(季長, 79-166)、鄭玄(康成,127-200)、虞翻(仲翔,164-233)、王肅(字子雍,
13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序》Zhouyi j shuo, xu,頁 306。
14 同上註。
15 俞琰 Yu Yan:《書齋夜話》Shuzhai yehua,收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Yingyin wenyuange
sikuquanshu(臺北[Taipei]:臺灣商務印書館[Taiwan shangwu yinshuguan],1983 年-1986
年)第865 冊,卷 4,頁 1a-1b。
16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序》Zhouyi jishuo, xu,頁 306。
195-256),唐代孔安國(康侯,1074-1138)、陸德明(名元朗,约550-630), 宋代邵雍(堯夫、康節,1010-1077)、張載(子厚,1020-1077)、程頤(正 叔,1033-1107)、晁說之(以道,1059-1129)、王灼(字晦叔,號頤堂,約 1081-約 1162)、郭雍(字子和,號白雲先生,1091-1187)、張浚(字德遠, 號紫巖居士,1097-1164)、李心傳(字微之,1167-1240)、方逢辰(初名夢 魁,號蛟峰,1221-1291)等,徵引甚廣。 此外,俞琰釋經常藉他經作為輔助,故屢引《詩》、《書》、《禮》、《左 傳》,尤以引《詩》為多,亦可見俞琰極重視通經。 至於俞琰如何融攝眾說且抉擇於朱子,將透過對俞琰的《易》學觀及 實際釋經作法的分析加以說明。
三、
《周易集說》篇目、體例及《易》學觀
《集說》在《易》版本上,承自朱子採經、傳區分,先經後傳。依現 存的《通志堂經解》本,在篇序方面出現錯亂的現象。現有篇次為:〈上、 下經說〉、〈繫辭傳說〉、〈繫辭傳上〉、〈繫辭傳下〉、〈象辭說〉(〈大象傳〉)、 〈彖傳說〉、〈象辭〉、〈彖傳上〉、〈彖傳說下〉、〈爻傳上〉(〈小象傳〉)、〈爻 傳下〉、〈說卦傳〉、〈爻傳說〉、〈說卦說〉、〈序卦說〉、〈文言傳說〉、〈文言 傳〉、〈序卦〉、〈雜卦說〉、〈雜卦〉。 正確的排序法,依俞琰〈繫辭傳說•序〉的說法,是將〈繫辭傳〉列 於〈文言傳〉後。18且〈爻傳說•序〉應置於〈爻傳〉前,〈說卦說•序〉 應置於〈說卦傳〉前,〈序卦說•序〉應置於〈序卦傳〉前,但卻出現錯置 情形。 實際篇目編次當如俞琰〈後序〉所言的順序,俞琰云: 粵自元甲申下筆解〈上、下經〉并六十四〈象辭〉與夫〈彖傳〉、 〈爻傳〉、〈文言傳〉,期年而書成,改竄者二十餘年,凡更四 稿,……〈繫辭傳〉及〈說卦〉、〈序卦〉、〈雜卦〉猶未脫藳,其 得為完書乎?1918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繫辭傳說》Zhouyi jishuo, xici chuanshuo,頁 341。
納蘭成德的〈序〉便是承自俞琰〈後序〉所言的順序,依次為:〈上、 下經說〉、〈象辭說〉、〈彖傳說〉、〈爻傳說〉、〈文言傳說〉、〈繫辭傳說〉、〈說 卦說〉、〈序卦說〉、〈雜卦說〉的次序排列。20納蘭成德又指出在經及各傳前 有〈序〉,表達自己對經、傳文的見解。21 《集說》不僅不取朱子依〈彖傳〉、〈象傳〉、〈繫辭傳〉、〈文言傳〉、〈說 卦傳〉、〈序卦傳〉、〈雜卦傳〉排列的作法,對於篇名亦不採傳統〈大象傳〉, 而用〈象辭〉,不取〈小象傳〉,而改用〈爻傳〉。其中,關於〈象辭〉的命 名,依據有二:一是卦象為伏羲所畫,而釋象之辭由孔子所作;二是〈象 辭〉與卦辭、爻辭不同,卦辭、爻辭言象、言占,而〈象辭〉只言象。俞 琰云: 象者伏羲所畫,……其辭則孔子為之也。「彖辭、爻辭亦皆有象, 乃獨以『天行健,君子以自彊不息』之類為象辭,何也?」曰: 「彖辭、爻辭固皆有象,然又有占辭,又有象、占相渾之辭。象 辭則止乎象而已,並無吉凶悔吝之占辭,故特謂之象辭。」22 至於俞琰對各傳先後的安排,可見出彼對《易傳》各篇的特殊見解。 一是將〈象辭〉(〈大象傳〉)置於〈彖傳〉之前,二是將〈繫辭傳〉安排在 〈文言傳〉後。關於第一點,既然俞琰指出〈象辭〉以釋卦畫之象為主, 自然排序在解釋卦辭的〈彖傳〉之前;至於第二點,俞琰是承自宋•晁說 之(1059-1129,字以道)《古周易》的部分觀點,23將〈繫辭傳〉置於〈文 言傳〉之後,並提出理由在於〈繫辭傳〉乃〈文言傳〉之餘緒。俞琰云: 辭乃文王之辭,繫謂繫屬於卦爻之下,傳者孔子傳述文王之意, 故曰〈繫辭傳〉。……竊謂〈繫辭傳〉乃〈文言傳〉之餘耳,是
20 納蘭成德〈石澗俞氏《周易集說》序〉云:「《周易》〈上、下經說〉二卷、〈象辭說〉一 卷、〈彖傳說〉二卷、〈爻傳說〉二卷、〈文言傳說〉一卷、〈繫辭傳說〉二卷、〈說卦說〉 一卷、〈序卦說〉二卷、〈雜卦說〉一卷,合一十三卷,各冠以序,統名曰《周易集說》。」
俞琰Yu Yan:《周易集說•石澗俞氏《周易集說》序》Zhouyi j shuo, Shijian Yushi Zhouyi jishuo
xu,頁 306。
21 同上註。
22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象辭說》Zhouyi jishuo, xiangci shuo,頁 365。
23 晁說之云:「《周易》卦、爻一,〈彖〉二、〈象〉三、〈文言〉四、〈繋辭〉五、〈說卦〉六、
〈序卦〉七、〈雜卦〉八。」﹝宋﹞Song 呂祖謙 Lü Zuqian 等:《古周易•晁氏古周易》
故嵩山晁以道以〈文言傳〉先〈繫辭傳〉,愚今所編,蓋依晁氏 《古周易》置〈繫辭傳〉於〈文言傳〉之後。24 對於這樣經傳區分的方式,雖能表現俞琰對《易傳》各篇作用的看法, 但這樣的區分方式,不免有立異之嫌。較理想的作法,可採取晁說之、朱 子經傳區分的方式,並將〈上、下經說〉、〈彖傳說〉等置於〈雜卦傳〉後。 如此,既不會出現特立的作法,亦能將個人見解於〈上、下經說〉、〈彖傳 說〉等處見出。 在《易》學觀方面有四點與朱子一致,包括1、《易》為卜筮之書,2、 《易》有二義說,即變易、交易;變易為陰陽互變,交易為陰陽相交。253、 區分諸聖作《易》,4、將《易》辭區分為象、占。俞琰論《易》為卜筮之 書云:「朱子極論《易》為卜筮之書,其說詳且明矣。愚謂以卜筮觀《易》 則無所不通,不以卜筮觀《易》則多有不通者焉。」26且俞琰接受朱子所說 《易》非《火株林》之類的著作,而是聖人載道之書。彼云:「《易》者載 道之書也,道不可須臾離也。君子居則觀象玩辭,動則觀變玩占,可一日 遠之哉?」27 在聖人作《易》這個議題上,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將朱子四聖作《易》 說,改為三聖作《易》,認為卦、爻辭皆為文王所作。論據出自〈繫辭傳〉 「《易》之興也」章,俞琰認為卦辭未見危辭,反倒見於爻辭,遂認為爻辭 為文王所作。俞琰云: 彖辭凡六十四,爻辭凡三百八十四,皆文王之辭也。或謂文王止 作彖辭不作爻辭,謬矣。今以彖辭觀之,未見其所謂危辭也,其 危辭則於爻辭見之,謂爻辭非文王之辭,可乎?28 二是特別區分作《易》者有憂患之心,然《易》本身卻是無思無為的。 俞琰云:
24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繫辭傳上》Zhouyi jishuo, xicichuan shang,頁 341。
25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周易上、下經說》Zhouyi jishuo, Zhouyi shang xia jingshuo,頁
306。
26 俞琰 Yu Yan:《讀易舉要》Du Yi juyao,收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Yingyin wenyuange
sikuquanshu,第 3 冊,卷 1,頁 4a-4b。
27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繫辭傳下》Zhouyi jishuo, xicichuan xia,頁 362。
「文王之作易何為有憂患也耶?」曰:「文王身受羑里之難,又 為天下後世計,此所以有憂患也。」「夫《易》無思無為者也, 今曰有憂患何也?」曰:「無思無為者,《易》有憂患者,作《易》 之聖人也。」29 至於俞琰談變易、交易,此與俞琰以「反對」論卦有關。此外,尚有 三點重要主張,值得重視。 一、對於元代《易》家所關注的上、下經分篇議題,俞琰反對朱子以 「簡帙重大」為理由解釋分篇,藉由考察上、下經的關聯,得出兩條重要 規則:其一,上、下經可各歸約成十八卦;其二,上經各卦由三畫乾、坤、 坎、離所構成,下經各卦由三畫震、巽、艮、兌所組成。 關於前者,可由三方面見出:1、「卦有『對體』,有『覆體』。……故 上經卦三十,約之則十八;下經卦三十四,約之亦十八。」2、「卦分內、 外二體,……上經純陽卦六,純陰卦四;下經純陽卦四,純陰卦六。陰陽 相重之卦,上、下經皆八。」3、「上經陽爻八十六,陰爻九十四,約為十 八,則五十二陽、五十六陰共一百八;下經陽爻一百六,陰爻九十八,約 為十八,則五十六陽、五十二陰亦一百八。」30 至於後者,俞琰言道:「乾、坤,陰、陽之純;坎、離,陰、陽之中, 為天地四正,故《易》以乾、坤、坎、離居上;震、巽、艮、兌反是,則 居下,〈咸〉、〈恆〉、〈損〉、〈益〉在下,蓋震、巽、艮、兌之交也。」31 俞琰反對只以「簡帙重大」說明上、下經分篇,這樣的說法造成兩種 可能,同樣因篇幅過大而分篇,但一種可能是任意分篇,另種可能是依據 某種原則分篇。可以確定的是俞琰贊成後者,透過考索上、下經的關聯找 出分篇依據,以說明上、下經分篇是有依據的。雖然俞琰所論有其道理, 但仍然無法說明發生義,即聖人依此而分篇,只是透過理推法得出這樣的 結果。即便如此,俞琰說法的意義在於指出上、下經各卦的結構關聯,這 樣的作法在元、明《易》家實屬常見,得以見出前賢藉由資料找出規則的 功力。
29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繫辭傳下》Zhouyi jishuo, xicichuan xia,頁 361。
30 該段所引文字皆出自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周易上、下經說》Zhouyi jishuo, Zhouyi shang
xia jingshuo,頁 306。
二、關於「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俞琰批評漢、唐《易》家 只談其一不用這部分,而忽略四十九之用。故主張以體用論說明一與四十 九的關係,一是體,指太極之體,四十九數是兩儀、四象、八卦之用數, 應兼論體用,不可偏廢。俞琰云: 「大衍之數五十,而其數四十有九」者,存太極本體之一,而用 兩儀、四象、八卦之四十九也。自漢、唐諸儒論大衍之數者,莫 不知五十去一為太極之本體,但兩儀、四象、八卦之用數,則無 一語及之。徒知其體,不知其用,何哉?蓋索之高遠,而不復近 思之爾。32 俞琰看法的意義主要強調體用兼論,以修訂漢、唐《易》家只重體, 不及用的不足。 三、關於宋、元《易》家所關注的〈河圖〉、〈洛書〉議題,俞琰反對 劉牧、關子明所主張圖九書十、圖十書九之說,認為〈河圖〉是玉,〈洛書〉 是白石。論斷依據有二:一是據《尚書•顧命》記載,二是憑藉地理物產 知識,指出崑崙產玉、洛水出白石。至於聖人如何則之,俞琰以常識判斷 玉石、白石皆有紋理,故認為聖人則玉石、白石之紋理以畫卦,並認定〈河 圖〉、〈洛書〉與五十五數、四十五數無關。俞琰云: 伏羲之時未有文字,如因〈河圖〉、〈洛書〉之文而畫卦,故曰: 「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蓋非圖書有天生之數, 而聖人就取之也。關子明以五十五數為〈河圖〉,四十五數為〈洛 書〉;劉牧兩易之,謂〈河圖〉之數四十五,〈洛書〉之數五十五, 說者以關為是,劉為非,其實皆不然。案《書•顧命》云:「天 球、〈河圖〉在東序」,天球,玉也。〈河圖〉而與天球並列,則 〈河圖〉亦玉也,玉之有文者爾。崑崙產玉,河源出崑崙,故河 亦有玉;洛水至今有白石,〈洛書〉蓋白石而有文者也。聖人則 之,謂則其文以卦畫耳,初無所謂五十五數與四十五數也。33 俞琰認為〈河圖〉、〈洛書〉與五十五數、四十五數無關這點是極為正 確的,然認為〈河圖〉是玉,〈洛書〉是白石的論斷,雖然提出論斷依據,
32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繫辭傳上》Zhouyi jishuo, xicichuan shang,頁 352。
且理由亦相當合理,即便如此,仍是屬於推論,其作法與黃宗羲(1610- 1695,字太冲,號梨洲)《易學象數論》論圖書是相近的。34然仍無法證明 他所說的就是〈河圖〉、〈洛書〉的真實面目,恐需更直接的證據如可信的 文獻或地下出土文物,證明〈河圖〉、〈洛書〉就是玉石。 即此可見,俞琰雖承繼朱子部分主張,但在許多重要議題上,有其獨 到見解,包括上、下經分篇、〈河圖〉與〈洛書〉等看法,在元代《易》有 其重要性。
四、論卦畫之象、卦爻辭取象及互體
俞琰主張即象言意,反對離象求理,嘗云:「孔子謂『聖人立象以盡意』, 古注乃欲忘象以求意,何其謬哉!」35前言業已指出俞琰肯定朱子「辭必歸 於畫,理不外於象」,兼重卦畫與《易》辭,即卦、爻辭象而言理。足見俞 琰治《易》,兼重卦畫符號與《易》辭,且義理便在象與辭中。彼云: 辭本於象,象本於畫,有畫斯有象,有象斯有辭,《易》之理盡 在於畫,拒可捨六畫之象而專論辭之理哉?捨畫而玩辭,舍象而 窮理,辭雖明,理雖通,非《易》也。36 俞琰論象,分別針對卦象、《易》經、傳之取象,談卦畫之象及卦、爻 辭取象,以及〈彖傳〉、〈大象傳〉取象。卦畫之象方面,區分成三類:一 畫之象、三畫之象、六畫之象。俞琰云: 易有一畫之象、三畫之象、六畫之象,皆象也。如,奇畫象陽, 偶畫象陰,此一畫之象也;如天、地、雷、風、水、火、山、澤, 此三畫之象也;如,井、鼎之類,此六畫之象也。3734 黃宗羲亦藉由推論方式,論斷〈河圖〉、〈洛書〉為疆域圖、山川圖之類的作品。參見﹝明﹞
Ming 黃宗羲 Huang Zongxi:《易學象數論》Yixue xiangshu lun,《黃宗羲全集》Huang Zongxi
quanji(杭州[Hangzhou]:浙江古籍出版社[Zhejiang guji chubanshe],1993 年)第 9 冊,
頁3-4。
35 俞琰 Yu Yan:《讀易舉要》Du Yi juyao,卷 1,頁 7a。
36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序》Zhouyi jishuo, xu,頁 306。
37 「此一畫之象也」,原文作「此一卦之象也」,從上下文觀之,當將「卦」改為「畫」。俞
俞琰釋卦辭及爻辭取象之由,皆依據本卦、本爻及與他卦、他爻的關係。 針對卦辭取象之由,提出取前卦為象及取後卦為象這兩條原則。俞琰云: 彖辭取象有取前卦為象者,如,〈中孚〉肖離,有飛鳥之象,而 〈小過〉云「飛鳥遺之音」是也。又如,〈復〉前有〈剝〉,而以 〈剝〉六爻併〈復〉初爻則七,而〈復〉云「七日來復」是也。 有取後卦為象者,〈觀〉屬八月,而〈臨〉云「八月有凶」是 也。38 上述三例,不僅為前、後卦關係,實則亦具有反卦、對卦關係,故此 說法實與「反對」概念相結合,而反卦、對卦之取象有其關聯性。 爻辭取象稍複雜些,先針對爻辭取象與爻的關係,區分為三種:1、兩 爻辭取象相同,兩爻畫分別為取象之由,2、同一爻辭具兩種象義,故該爻 畫兼兩象取象之由。3、同一爻畫在本爻爻辭與他爻爻辭所代表的象不同。 俞琰云: 爻辭取象,有一象而兼兩爻者,〈履〉六三、九四「履虎尾」、〈姤〉 九二、九四「有魚」、「无魚」是也;有一爻而兼兩象者,〈坤〉 初六「履霜堅冰」、〈剝〉上九「君子得輿,小人剝廬」是也。有 本爻自取一象,而他爻又別取一象者,〈頤〉初九自取龜象,而 六四又指之為虎;〈姤〉初六自取豕象,而九二、九四又指之為 魚是也。39 首先,在兩爻辭取象相同,兩爻爻畫分別為取象之由這點,以〈履〉為例, 六三、九四爻辭皆有「履虎尾」,取象之由分別指六三爻與九四爻為虎尾之 象。其次,同一爻辭具兩種象義,故該爻畫兼兩象取象之由這點,〈坤〉初 六「履霜,堅冰至」。 《集說》云:「六陰數,霜,陰氣之始凝也。坤初而言履霜堅冰至,以 象小人惡跡始雖甚微如霜之在地,盛而與君子為敵,則如冰之堅固也。」40 亦即初六既為霜取象之由,亦代表小人初發跡之象。至於,同一爻畫在本 爻爻辭與他爻爻辭所代表的象不同這點,以〈頤〉為例,初九「舍爾靈龜」,
38 俞琰 Yu Yan:《讀易舉要》Du Yi juyao,卷 1,頁 5a。
39 同上註,卷 1,頁 5a-5b。
《集說》云:「龜之靈,能食氣以自養;初九剛明,其才智亦足以自求口 實。」41以初九為「龜」取象之由;而六四「虎視眈眈」,《集說》云:「虎 指初九之剛陽」42,則初九為「虎」取象之由。 俞琰又進一步論爻辭取象的三種原則,即主爻、應爻與近爻。俞琰云: 有取主爻為象者,〈噬嗑〉二、三、五所謂噬,皆指九四而言;〈豫〉 初「鳴豫」、三「盱豫」,皆指九四而言之也。有取應爻為象者, 〈屯〉六二、六四言「婚媾」是也。有取近爻為象者,〈明夷〉 六二「用拯馬壯」指九三,〈渙〉初六「用拯馬壯」指九二,〈遯〉、 〈革〉初爻皆言用「黃牛之革」並指六二。43 上述引文,言及〈渙〉初六「用拯馬壯」及〈革〉初六「黃牛之革」 之取象,皆是採近爻這條原則,俞琰於此進一步探討為何僅憑九二、初六 這一陽爻及一陰爻可分別運用乾、坤所象徵的象,即〈說卦傳〉「乾為馬」 「坤為牛」。俞琰云: 六子之象皆取三畫乾、坤之象,則不拘三畫。如,〈革〉初九指 六二為牛,〈渙〉初六指九二為馬,皆一畫也。乾、坤之象,何 為止取一畫也?曰:「乾九、坤六為《易》中之蘊三百八十四爻, 凡九皆乾,凡六皆坤也。 所依據理由是,一來是六子卦皆出自乾、坤,再者,三百八十四爻陽爻皆 出自乾,陰爻皆本於坤。 至於《易傳》傳文之取象,俞琰指出〈彖傳〉有取他卦為象的作法, 彼云:「若以〈彖傳〉觀之,則又有別取他卦為象者,『頤中有物曰噬嗑』 是也。」44 對於〈大象傳〉之取象,俞琰針對《正義》主張〈大象傳〉論象有實 象、假象之分提出批評。《正義》云:「先儒所云,此等象辭,或有實象, 或有假象。」「實象者,若『地上有水』,比也;『地中生木』,升也,皆非
41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上經》Zhouyi jishuo, shang jing,頁 319。
42 同上註,頁 320。
43 引文中「〈遯〉、〈革〉初爻」原文將「革」誤寫成「萃」,此處予以訂正。俞琰Yu Yan:《讀
易舉要》Du Yi juyao,卷 1,頁 5b。
虛,故言實也。假象者,若『天在山中』、『風自火出』,如此之類,實無此 象,假而為義,故謂之假也。」45俞琰反對《正義》以「天在山中」、「風自 火出」為假借之象,言道: 愚謂「天在山中」、「風自火出」,皆實象也。且如四面是山,而 其間空處乃天也,天實在山中,豈得是假?火熾則風生,風實自 火出,豈得是假?孔子不云乎「見乃謂之象」,蓋其卦畫實有此 象,非虛設也。46 俞琰認為《易》象皆為經驗界的實象,透過合理的解釋將「天在山中」、「風 自火出」作出不同解釋,以反駁《正義》的假象說。 此外,俞琰亦重視互體概念,嘗以互體解釋〈繫辭傳〉「二與四同功而 異位」、「三與五同功而異位」及「中爻」。俞琰釋「同功而異位」云:「以 中爻之互體言,則二、四同是一體,故其功同。……三與五互為一體,故 其功同。」47又釋「中爻」云: 中爻謂初、上之間,四爻,卦之互體是也。……自其中四爻之陰 陽雜而互之,又自撰成兩卦之德於其間也。……初、上為事之始、 終,初則是非未見,上則是非已定。辨其是非則在中間四爻,非 此則不備也。48 俞琰這樣的解釋相當特殊,修正傳統以二、五爻為中爻的看法,將一 卦的中間四爻釋為中爻。所依據的理由是,初、上代表時間的開始與結束, 變化不大,而中間四爻方是變化關鍵。並藉由互體觀念解釋「二與四同功 而異位」、「三與五同功而異位」,如此一來,便為互體取得合理依據。即便 俞琰所論未必是〈繫辭傳〉的唯一確解,但卻有一定的說服力,甚至亦可 認為中爻有兩種不同涵義,同時也為俞琰重互體,找到立論依據。
45 ﹝魏﹞Wei 王弼 Wang Bi、韓康伯 Han Kangbo 注、孔穎達 Kong Yingda 疏:《周易注疏》
Zhouyi zhushu(臺北[Taipei]:藝文印書館[Yiwen yinshuguan],1989 年,收入影印阮元校
刻《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Shisanjing zhushu fu jiaokan ji),卷 1,頁 9a。
46 俞琰 Yu Yan:《讀易舉要》Du Yi juyao,卷 1,頁 7b。
47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繫辭傳下》Zhouyi jishuo, xicichuan xia,頁 363。
關於互體,俞琰指出除〈乾〉、〈坤〉外,六十二卦皆可有兩個三畫互 體,及五個六畫互體,其中三畫互體與傳統說法無異,較特別的是六畫互 體,即一卦與其他五卦成互體。俞琰云: 互體者,上、下兩卦之體交相互也。有三畫之互,又有六畫之互。 三畫之互有兩,六畫之互有五。何謂兩互?如,〈屯〉下震上坎, 中互坤、艮,此兩互也。何謂五互?如,〈屯〉自初至四互〈復〉、 自三至上互〈蹇〉、去初互〈比〉、去六互〈頤〉、去初、上互〈剝〉, 此五互也。它卦皆然。49 俞琰藉由三畫互體與六畫互體釋爻辭取象。以三畫互體釋象云:「愚謂 〈師〉六五曰『長子』,豈非中爻二三四互震之長子乎?〈賁〉九三曰『濡 如』,豈非中爻二三四互坎之水乎?〈晉〉九四曰『鼫鼠』,豈非中爻三四 五互坎之鼠乎?」50又云:「離為龜,〈頤〉無龜,〈損〉、〈益〉亦無龜,而 言龜者,〈頤〉肖離,〈損〉、〈益〉皆互離也。」51 以六畫互體釋象云:「〈泰〉言『帝乙歸妹』,二三四五互〈歸妹〉也; 〈大壯〉言『藩決不羸』,自初至五互夬也;〈睽〉言『厥宗噬膚』,朱漢上 謂『自二至上有噬嗑象,此互體也。』」52此作法的意義在於,俞琰藉由六 畫互體解釋何以爻辭會出現他卦卦名的情形。 此外,俞琰不僅重視〈說卦傳〉論八卦之象,甚至認為可再擴充,但 主張僅用之於占,而非用於釋象。俞琰云: 分八卦為八門,而百物不廢,所以反覆推廣象類,使之明備,以 資占者之決也。雖然亦舉其大概而已,安能盡天地間萬物之象而 說之哉?荀爽《九家集解》所謂「坤為裳」、「坎為狐」之類,不 過因爻中有此而增之耳,非本文也。53
49 俞琰 Yu Yan:《讀易舉要》Du Yi juyao,卷 1,頁 9b-10a。
50 同上註,頁 10a-10b。
51 同上註,頁 6a。
52 同上註,頁 10a。
俞琰雖重視象,但主張取象所涵蘊近似之理,反對為詳解取象之由, 任意牽強附會。俞琰云:「象即像之謂,既謂之像,則不過其理近似而已。 學者深求其義則過,過則必至於鑿也。」54 綜觀俞琰論象,無論談卦畫之象、卦爻辭取象或互體,皆有其獨特見 地,值得留意。
四、論「反對」與「卦主」
俞琰反對前賢以消息卦變解釋〈彖傳〉「剛自外來為主于內」、「剛來下 柔」等文句,認為這些文句是談卦與卦的關係,而非一卦的陰陽升降而成 另一卦。俞琰云:「〈彖傳〉兼論兩卦反對之剛柔」55,又云:「每以兩卦相 並而言,故不就本卦升降取義。」56 俞琰稱以六畫為基礎的消息升降為卦變,因此不使用卦變一詞,而使 用「反對」或「對體」、「覆體」的用語。並認為消息卦變用於占筮,與解 經無涉。 值得注意者,俞琰所謂的「卦變」包括以下數三種:1、一陰一陽卦自 〈復〉、〈姤〉來,二陰二陽卦自〈臨〉、〈遯〉來,三陰三陽卦自〈泰〉、〈否〉 來。2、《左傳》蔡墨所言〈乾〉之〈姤〉、〈乾〉之〈同人〉等,以及孔成 子筮立縶遇〈屯〉之〈比〉,與晉侯筮勤王遇〈大有〉之〈睽〉等例子。573、 《易學啟蒙》附三十二圖說明一卦變六十四卦。58這三類的共通點在於著重 一卦中一爻或數爻的變化,其中後兩種皆與占筮有關。因此,俞琰認為這 三種「卦變」用之占筮則可,不宜用於解經。俞琰云:「『卦變』之說,用 之占法則可,用之解經則不可,蓋忘其本爻之義也。」59並認為朱子主消息 卦變及《易學啟蒙》附圖皆是為保存古占法。6054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繫辭傳下》Zhouyi jishuo, xicichuan xia,頁 358。
55 俞琰 Yu Yan:《讀易舉要》Du Yi juyao,卷 1,頁 24a。
56 同上註,頁 24b。 57 俞琰云:「〈乾〉初九變〈姤〉、九二變〈同人〉、九三變〈履〉、九四變〈小畜〉、九五變 〈大有〉、上九變〈夬〉。春秋時蔡墨所謂〈乾〉之〈姤〉,又謂其〈同人〉、其〈大有〉、 其〈夬〉是也。」又云:「孔成子筮立縶,遇〈屯〉之〈比〉,晉侯筮勤王遇〈大有〉之 〈睽〉,此筮而以卦變言也。」同上註,頁23a-23b。 58 俞琰云:「朱子《易學啟蒙》有圖凡一卦變為六十四卦。」同上註,頁 22b、23a。 59 同上註,頁 23a。 60 俞琰云:「朱子《易學啟蒙》有圖,凡一卦變為六十四卦。……曰:朱子存而不泥,蓋占
深究俞琰批評以「卦變」釋經,乃因以「卦變」釋經,未能關注本卦 爻畫之故。因此主張「反對」理論,一來是留意到上、下經各卦為「對體」 與「反體」的關係,61此為《易》所本有;再者,認為「反對」理論合於自 然現象物極必反之理。俞琰云: 理極則必反,故〈泰〉極則為〈否〉,〈否〉極則又為〈泰〉,此 〈泰〉、〈否〉之相仍也。如,〈損〉極則成〈益〉,〈益〉極則又 成〈損〉,其道一也。不特〈泰〉、〈否〉、〈損〉、〈益〉為然,諸 卦皆然。明乎此,則知〈彖傳〉所謂剛柔上下之義矣。62 《集說》釋《易》經、傳有多處運用「反對」理論,表現方式主要有 二,或使用「倒體」一辭,或使用「倒轉」一詞。如,釋〈井〉卦名及卦 辭「改邑不改井」云:「〈困〉、〈井〉二卦以坎水之上、下取義。坎水在兌 澤之下則為〈困〉,在巽木之上則為〈井〉。……〈井〉乃〈困〉之倒體, 因倒轉為〈井〉,則六三變為六四,改邑之象也。」63如,釋〈需〉上六「入 于穴」云:「倒轉為〈訟〉,則穴在下,故曰『入于穴』。」64在釋《易傳》 方面,以〈彖傳〉運用尤多,顯示俞琰以反對卦變取代消息卦變對「剛來」、 「剛自外來為主于內」等文句之解釋。 此外,關於「反對」理論的運用,俞琰認為「反對」理論是植基於兩 卦相比,而不拘泥先後。言道:「或疑卦序先〈需〉後〈訟〉,先〈无妄〉 後〈大畜〉。謂〈訟〉之剛自〈需〉而來則可,謂〈无妄〉之剛自〈大畜〉 來則不可,殆不深思耳。」65又云:「無非皆就兩卦之相比取義,後卦或取 前卦而言,前卦或取後卦而言,前後旁通,惟變所適,蓋不拘也。」66 至於「卦主」說,俞琰指出:「凡卦皆有主爻」67,並針對六十四卦中 的八純卦及十二消息卦指出「卦主」。就八純卦而言,可分成三組:(1)〈乾〉、
法用之不可廢也。」俞琰Yu Yan:《讀易舉要》Du Yi juyao,卷 1,頁 23a-24b。
61 俞琰云:「上經卦三十、下經卦三十四,多寡不均,殊不知卦有『對體』、有『覆體』。」
俞琰Yu Yan:《周易集說•上、下經說》Zhouyi jishuo, shang xia jingshuo,頁 306。
62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上經》Zhouyi jishuo, shang jing,頁 313。
63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下經》Zhouyi jishuo, xia jing,頁 330。
64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上經》Zhouyi jishuo, shang jing,頁 310。
65 俞琰 Yu Yan:《讀易舉要》Du Yi juyao,卷 1,頁 36b-37a。
66 同上註,頁 37a。
〈坤〉二卦,以君、臣上、下論〈乾〉主九五、〈坤〉主六二;(2)〈坎〉、 〈離〉二卦:以〈坎〉、〈離〉各得〈乾〉、〈坤〉為中爻,故言〈坎〉主九 五、〈離〉主六二;(3)〈震〉、〈巽〉、〈艮〉、〈兌〉四卦,於內、外卦主爻 以當位者為「卦主」,故〈震〉主初九、〈巽〉主六四、〈艮〉主九三、〈兌〉 主上六。68 十二消息卦,不論〈乾〉、〈坤〉,俞琰依三類加以說明:(1)一陽、一 陰之卦,如〈復〉、〈夬〉等以一陽、一陰為主。(2)二陽、二陰之卦,先 判斷以上卦或下卦為主,再以上卦或下卦的主爻為「卦主」,〈臨〉以下卦 兌之六三為「卦主」,〈觀〉以上卦巽之六四為「卦主」。(3)三陽、三陰 的〈泰〉、〈否〉二卦,因各具〈乾〉、〈坤〉二體,故分別以二、五爻主內 外。69 至於其餘四十六卦,大抵亦採一爻為「卦主」,或就內、外卦各舉一爻 為「卦主」。然亦有特例,如,〈損〉卦,俞琰指出上九、六三皆為成卦之 主,言道:「上九乃成卦之主爻也六三亦成卦之主爻彖辭不以屬六三而以屬 上九主陽而言也」 此外,俞琰亦承繼南宋李舜臣(字子思,號隆山)將「卦主」區分「一 時得權之主」及「定位之主」的觀點。70《周易集說》引李氏語云: 李隆山曰:有一卦定位之主,有一時得權之主。何謂一卦定位之 主?凡卦皆以五為君位,五乃一卦定位之主也。何謂一時得權之 主?如〈屯〉之主爻在初九,則初九乃一時得權之主;九五雖為
68 俞琰云:「〈乾〉主九五、〈坤〉主六二,君正位乎上,臣正位乎下也。〈坎〉、〈離〉得〈乾〉、 〈坤〉之中,〈坎〉主九五、〈離〉主六二。〈震〉初九正而四不正,故主初九;〈巽〉初 六不正而六四正,故主六四;〈艮〉九三正而上九不正,故主九三;〈兌〉六三不正而上
六正,故主上六。」俞琰Yu Yan:《讀易舉要》Du Yi juyao,頁 15b-16a。
69 俞琰云:「五陰一陽卦以一陽為主,五陽一陰卦以一陰為主,〈復〉、〈姤〉、〈夬〉、〈剝〉、
是也。〈臨〉主六三者,下體兌,兌以陰爻為主也;〈遯〉主九三者,下體艮,艮以陽爻
為主也;〈大壯〉主九四者,上體震,震以陽爻為主也;〈觀〉主六四者,上體巽,巽以
陰爻為主也。……〈泰〉、〈否〉具〈乾〉、〈坤〉二體,故〈泰〉以九二主內、六五主外,
〈否〉以六二主內、九五主外。」俞琰Yu Yan:《讀易舉要》Du Yi juyao,卷 2,頁 17a。
70 關於更早亦見於南宋沈該 Shen Gai(字守約)《易小傳》Yi xiaozhuan,如釋〈履〉六三云:
「三與五本同陽功,五是一卦定位之主,三是一時持權之主,恃一時之權,因初二之餘,
爭九五之功,是以武人為于大君也。」﹝宋﹞Song 沈該 Shen Gai:《易小傳》Yi xiao zhuan,
一卦定位之主,而其時無權也。71 「一時得權之主」與「定位之主」皆是主爻,五為君位,故為定位之主, 其餘成卦之主若非第五爻,皆為一時得權之主。 俞琰於〈蒙〉卦亦援此例,指出:「五君也,蒙之主也。乃主二而稱我 何也?曰:五在六十四卦中乃定位之主,二在蒙乃成卦之主,蓋一時得權 者也。」72此處俞琰稱六五為定位之主,九二為成卦之主,乃一時得權之主。 相較下,俞琰論「卦主」,更常談的是「成卦之主」,如,〈屯〉成卦之 主在初九,73〈隨〉成卦之主在初九與上六,74〈損〉成卦之主在六三與上 九,75〈歸妹〉成卦之主在六三,76〈中孚〉成卦之主在六三與六四。77 俞琰「卦主」說的特點有二,一是結合卦畫符號與卦、爻辭來談,不 同於吳澄單從符號體系來論斷「卦主」,為釋經而談「卦主」;二是兼重常 與變的概念,兼取「一時得權之主」及「定位之主」的「卦主」觀,此觀 點合於人事之理。 綜觀俞琰的「反對」理論及「卦主」說,皆具有一定的說服力。然值 得商榷者在於,將「一陰一陽卦自〈復〉、〈姤〉來」這套消息卦變體系逕 與《左傳》及焦延壽《易林》一卦具六十四卦的說法視為同類,皆歸於占 筮之用,似有未盡。因消息卦變自虞翻(164-233,字仲翔)發展至朱子, 其變化原則實由〈彖傳〉歸納而成,與《左傳》、《國語》以占筮觀變爻, 以及《易林》明確為占筮而設,明顯不同。將消息卦變體系與《左傳》、《國 語》用占及《易林》視為一類,而認定不適用於解經,此說法著實站不住腳。
五、即象言理的釋經實踐
在釋經實踐上,俞琰將卦畫與《易》辭並觀,主張即象而言理。俞琰云: 當知辭本於象,象本於畫。有畫斯有象,有象斯有辭。易之理盡 在於畫,詎可舍六畫之象而專論辭之理哉!捨畫而玩辭,捨象而71 俞琰 Yu Yan:《讀易舉要》Du Yi juyao,卷 2,頁 19a。
72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上經》Zhouyi jishuo, shang jing,頁 310。
73 同上註,頁 309。
74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彖傳上》Zhouyi jishuo, tuanchuan shang,頁 382。
75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下經》Zhouyi jishuo, xia jing,頁 326-327。
76 同上註,頁 334。
窮理,辭雖明,理雖通,非《易》也。78 在釋卦義方面,俞琰先釋字義,繼而由上、下二體的卦象、卦德,或 六畫卦象釋卦義。俞琰會運用「反對」理論加以解說,且對於卦義相反, 即便不是反對卦,亦就相同的上、下卦象作卦義的比較。釋〈旅〉卦藉〈家 人〉卦作比較,以行旅在外與安居於家,其義相對,故以二卦共同具有的 離卦作說明。俞琰云::「〈家人〉、〈旅〉以離內、離外取義。」79 釋卦辭部分,則扣緊卦辭,以「卦主」、應爻、與上、下二體之卦象、 卦德加以解釋。以〈需〉卦為例,俞琰云: 需,待也。乾健而遇坎險,則未能上進,需之義也。需以五為成 卦之主爻,「有孚,光亨,貞吉」皆指五。孚,信也。九五與九 二同德相信,是為有孚;陽明而光,故亨;固守以正而不妄動, 故吉。坎水之險在前,乾以剛健臨之而又能需,則不至乎陷溺, 故其象占為「利涉大川」。80 俞琰先釋字義,輔以上、下卦的卦德說明卦名。對於卦辭「有孚,光亨, 貞吉」,認為皆本於「卦主」九五而言,以九五之爻性、當位及有應爻之故。 「利涉大川」則就上、下二體之卦象及卦德說明之。 俞琰釋卦、爻辭,會先著墨於關鍵字詞,並就有爭議的斷句加以說明, 繼而解說象辭、占辭。對於象辭、占辭的解釋,多依據爻位、爻性、「卦主」、 中、正、乘、承、比、應等原則。若遇卦、爻辭字、詞重出或相類者,會 特別說明。如,釋〈屯〉初九「磐桓」云。「磐,大石也,與〈漸〉六二之 磐同,桓柱也。」81釋〈臨〉上六「敦臨」言道:「敦,厚也。上去二陽甚 遠,又非其應,何以臨之上也?過於應而敦臨之,故吉而无咎,與『敦復』 之義同。」82又釋〈離〉初九「履錯然,敬之,无咎」:「此爻與〈履〉九四 『履虎尾』之義同,彼愬愬,故終吉;此敬之,故无咎。」83
78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序》Zhouyi jishuo, xu,頁 306。
79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下經》Zhouyi jishuo, xia jing,頁 335。
80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上經》Zhouyi jishuo, shang jing,頁 310。
81 同上註,頁 309。
82 同上註,頁 316。
俞琰釋《易》亦重視通例,如,爻辭中有一爻取兩占或兩象者,當分 開解釋。關於一爻而取兩占者,於〈屯〉初九云:「此爻凡兩言利,當分為 兩說。」84於〈比〉初六、〈益〉九五、〈未濟〉上九皆云「此爻凡兩言有孚, 當分為兩說,不可渾而為一也。」85對於一爻而取兩象者,俞琰云:「《易》 中多有一爻而取兩象者,皆當分為兩說,混而為一則鑿矣。」86又如,卦、 爻辭中出現「三」,是指歷三爻。俞琰云:「〈師〉二至五,〈比〉五至二, 皆歷三爻,故〈師〉言『三錫』,〈比〉言『三驅』。」87又如,《易》經、傳 中出現「君子」、「大人」「小人」,皆是指占者。88 在卦、爻辭解釋上,俞琰對「帝乙」及「箕子」的解釋極為特殊,不 將爻辭中的「帝乙」及「箕子」視為專名。在《集說》中,俞琰對「帝乙」 並未特別解釋,而在〈歸妹〉六五小象傳言及「夫以帝妹下嫁於諸侯」,89實 將「帝乙」視為帝王的泛稱。在《讀易舉要》有了更深入的說明,認為「帝 乙」乃因〈泰〉、〈歸妹〉卦畫中有「君」、「乙」之象。對於「箕子」則認 同蜀才所說當作「其子」解,並藉由通例的方式,從經文中找到「其子」 的直接例證及其他「其人」、「其君」等輔證。俞琰云: 朱子曰:「《易》中言『帝乙歸妹』、『箕子明夷』、『高宗伐鬼方』 之類,疑皆當時帝乙、高宗、箕子曾占得此爻,故後人因而記之, 而聖人以入爻也。」愚謂,震東方之卦也,東方屬乙。〈泰〉六 五互震、〈歸妹〉六五震體,六五君也,故以象皆為帝乙。…… 乃若〈明夷〉六五「箕子」當為「其子」,蓋因〈彖傳〉言箕子, 遂亦為箕子。呉環溪、馮厚齋皆辯之詳矣。愚謂《易》中言「其 子」不特〈明夷〉也,如〈鼎〉言「得妾以其子」、〈中孚〉言「其 子和之」,皆其子也。又如,〈訟〉之「其邑人」、〈復〉之「其國 君」、〈大過〉之「其女妻」、「其士夫」、〈離〉之「其醜」、〈晉〉
84 俞琰:《周易集說•上經》Zhouyi jishuo, shang jing,頁 309。
85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上經》Zhouyi jishuo, shang jing,頁 311,《周易集說•下經》
Zhouyi jishuo, xia jing,頁 327、340。
86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上經》Zhouyi jishuo, shang jing,頁 309。
87 同上註,頁 312。
88 俞琰云:「《易》中凡稱君子皆指占者而言。」「小人、大人皆指占者而言。」同上註,頁
308、313。
之「其王母」、〈睽〉之「其人」、〈困〉之「其妻」、〈歸妹〉之「其 君」、「其娣」、〈小過〉之「其祖」、「其妣」,爻辭稱「其」者, 若此之眾,而〈明夷〉六五之稱「其子」,復何疑哉?90 俞琰順此更進一步指出,「其子」即「箕子」,爻辭言「其子」,正合於 〈繫辭傳〉「故其辭危」;而〈彖傳〉稱「箕子」,乃彰顯文王之意。俞琰云: 「箕子」當依蜀才作「其子」,蓋「其子」即「箕子」也,不敢 顯稱「箕子」之名,遂微其辭而曰「其子」,孔子逆知文王之意, 乃於〈彖傳〉顯言其為箕子,後人因〈彖傳〉稱箕子,遂併爻辭, 其字加竹作箕,文王本文蓋即是「其子」非「箕子」也。其子指 六二之應,六二在內,為〈明夷〉之主之子也。〈繫辭傳〉云:「《易》 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是故其辭危。」文王之辭危,蓋於 此爻見之矣。 既然「其子」即為「箕子」,俞琰這般曲折的解法,目的為何?筆者以 為當與俞琰三聖相繼作《易》的主張有關,既然卦、爻辭為文王所作,自 然不當與孔子的《易傳》混為一談,爻辭通例僅有「其子」,自不當以〈彖 傳〉稱箕子混入。雖然俞琰的看法無論理據或釋經皆能說得通,然爻辭已 用「箕子」,且史事為證,恐亦難以取代專名的解法。即便如此,該例可視 為俞琰的主張與實際作法相互呼應的實例。 在義理解釋方面。俞琰承繼前賢主張《易》為君子謀,91以及具有崇陽 而抑陰的思想。92又於〈節〉卦辭發揮凡事不可過度,當變通以合宜。俞琰 云:「〈節〉之過則為吝嗇,非通行之道也。聖人又恐其以苦節為常,固執 而不知變,故戒之曰『苦節,不可貞』。」93
90 俞琰 Yu Yan:《讀易舉要》Du Yi juyao,卷 1,頁 20a-21a。
91 俞琰釋〈同人〉六二云:「崇陽而抑陰,《易》之教也。」釋〈觀〉六四云:「凡卦以陰爻
為主者,聖人必抑之。」俞琰Yu Yan:《周易集說•上經》Zhouyi jishuo, shang jing,頁
314、317。
92 俞琰釋〈姤〉卦辭:「〈夬〉、〈姤〉二卦皆以一陰為主,彖辭皆主其所應而言。《易》蓋為
君子謀,不為小人謀也。」俞琰Yu Yan:《周易集說•下經》Zhouyi jishuo, xia jing,頁
328。
此外,對於君臣之道亦有所論述,曾藉〈渙〉卦辭發揮君王於天下安定 之時,當立宗廟,行祭祀,以安民心。俞琰云:「〈渙〉之時,憂患既散,天 下無事,王者乃大立宗廟以奉祖考之祭祀,故曰『王假有廟』。人之所信服 者,唯鬼神為甚,王者有定居則有廟,所以收天下之心,係天下之望也。」94 藉〈否〉九四發揮臣子不可專權,需奉君命而行事。俞琰云: 凡為大臣者,戒於專權,專權則無君,君必疑忌之,不但身受禍, 同類亦因之而被害也。〈否〉之九四為近君大臣,雖有剛健之才 可以濟否,然其志柔弱,非奉九五之命,不敢自擅,是以在己无 咎,而同類附麗者亦因之而受祉也。95 對於《易傳》「陰陽」、「易」、「太極」、「道」諸概念,俞琰認為陰、陽 是形下之氣,彼云:「陰、陽,氣也。」96至於「易」、「太極」、「道」皆為 形上義。俞琰論「易」云:「陰生陽,陽生陰,陰陽相生,而其變無窮,故 曰『生生之謂易』。」97論「太極」云:「易無體而有至極之實理,故曰『易 有大極』。唯實故有,唯有故生,是以『大極生兩儀』。」98又云「夫兩儀之 未生也,是為太極,渾渾淪淪,一而已矣。逮夫動而生陽,為陽畫之奇; 靜而生陰,為陰畫之偶。」99論「道」云:「何以謂之道?蓋太極動而生陽, 動極則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是之謂道。」100 透過上述引文,「易」、「太極」、「道」皆指萬物之本源,此本源為形而 上渾淪未分之元氣,具無限創生力,生生不已,並稱此無限的創生力為至 極之實理。此渾淪未分之氣,在動靜間,分化為陰、陽二氣,陰、陽二氣 相生不已。此看法與朱子以理解釋「太極」明顯不同。 綜觀俞琰的釋經實踐,實本於即象言理的理念,透過對卦義、卦、爻 辭字詞、象辭及占辭深入解析,並結合通例的運用,對義理亦有其特殊見 地,既能吸收前賢精彩見解,又能發揮己意,恐非如朱伯崑所言並無新義。
94 俞琰:《周易集說•下經》Zhouyi jishuo, xia jing,頁 337。
95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上經》Zhouyi jishuo, shang jing,頁 313。
96 俞琰 Yu Yan:《周易集說•繫辭傳上》Zhouyi jishuo, xicichuan shang,頁 344。
97 同上註,頁 345。
98 同上註,頁 352。
99 同上註。
六、結論
本文之出發點在於若不能就《周易集說》與《讀易舉要》說明俞琰的 治《易》特色,僅關注其《易外別傳》,恐有捨本逐末之嫌,應予正之。 若深入考察元代《易》學,可發現該時期《易》家關注的議題有五點: 一、對朱子《易》學的反省與開展,二、程、朱《易》的會通,三、對圖 書《易》學的反省與開展,四、上、下經分篇的理由,五、重視卦序及對 〈序卦傳〉的探討。 至於治《易》作法常見者則有兩項:一是採取纂註體注《易》,此作法 整理許多重要宋人《易》說,對許多已亡佚的著作,對文獻保存有重大貢 獻。二是以通例釋《易》,可藉以針對卦、爻辭字辭或取象重出或相似處, 提供有效的解釋。 上述兩方面,俞琰《周易集說》與《讀易舉要》均有涉及,並多有獨 到見地。此外,俞琰不取「卦變」釋卦、爻辭,而採用「反對」概念,此 雖非俞琰首創,但卻表現他重視六十四卦本具的「反對」原則,及對本卦、 本爻的重視,而非援引另一套系統來釋經。另外,俞琰透過〈繫辭傳〉談 「互體」,並區分三畫及六畫互體的說法,雖有新意,但仍不免有為釋象而 釋象之嫌。 綜觀俞琰《易》學,不僅在重要《易》學議題有獨到見地,在釋《易》 實踐上,將卦象與《易》辭緊密連結,主張即象言義。誠如納蘭成德稱「義 理、象數一以貫之,誠有功於《易》學。」101實為公允的評價。 【責任編校:黃璿璋、蔣巧伶】101 參見納蘭成德 Nalan Chengde〈石澗俞氏《周易集說》序〉“Shijian Yushi Zhouyi jishuo 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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