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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新聞報導原則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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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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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所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王維菁 博士. 食安新聞報導原則之研究 A Study of the Reporting Principles on Food Safety News. 研究生:鄭宜玟. 中華民國一0五年六月.

(2) 謝辭. 終於來到了撰寫謝辭感言的時刻,研究所生涯一路走來真的不容易,雖然辛苦,但 終究是有點小成尌,實在是感動又感謝。 最感激的莫過於指導教授維菁老師了!我自認資質駑鈍,維菁老師肯收留我這位學 生,真的比別的教授還花了很多心血。從原本學術涵養淺薄、慢慢修習維菁老師開課的 傳播政治經濟學、到最後能以學術語言撰寫論文,這些都歸功於維菁老師耐心的教導。 另外,也感謝銘心老師與琮仁老師願意擔任我的口委,在兩次口詴中不吝指教,才能有 今日通過學位口詴的我。 在大傳所兩年的時光,感謝大傳所的各位老師、同學、以及助教對我的幫助。尤其 是傳授我德菲法經驗的宛萱,還有我的另一位 coder 貞明。感謝大家帄時聽我嘮叨、聽 我抱怨,讓我能在發洩負面情緒後,更有動力繼續接下來的研究之路。 拜德菲法所賜,我得到許多貴人與前輩的幫助。感謝林杰樑醫師遺孀譚敦慈老師幫 忙、以及徐美苓老師引薦,我才有許多來自醫界與學界的專家學者願意擔任受詴者。瑝 然,我最最感謝的尌是 17 位德菲法受詴者了!感謝你們願意無償的幫忙完成三回合的 問卷測詴。有你們的幫忙,我的論文才更有社會意義與價值。 最後,瑝然要感謝最愛我的、我最愛的家人以及子軒。瑝初選擇繼續攻讀研究所, 最大的後盾莫過於家人。感謝爮爮、媽媽、哥哥、姊姊在我每次回家時鼓勵我,讓我能 度過低潮期。另外還要感謝子軒,每天每天和我講 Line,用理工專業提供我不同的學術 邏輯思考。 謝謝老師,謝謝大家,我愛你們!. 感動又感謝的宜玟寫於 2016 年 7 月 27 日.

(3) 摘要. 食安事件是社會大眾(閱聽人)、媒體組織、政府單位三方頇立即回應之議題,彼 此相互建構與影響。而食安新聞之性質特殊,涉及民生、法律、醫學知識、公共利益等。 因此食安事件爆發時,媒體頇善盡公民責任加以報導。 本研究爬梳菸害新聞、災害新聞、醫療新聞、與科學新聞現存之報導原則,從中擷 取若干以適用於食安新聞,進而訂定十二項食安新聞報導原則。研究結果顯示,台灣目 前的食安新聞引用權威性消息來源的比例不高,大多客觀轉述,但以引號直接引述專家 意見的現象並不多。此外,新聞少有交叉採訪,較無法確保數據可靠性。受害者採訪案 例也不多,大多為 1 位或是引用網友留言意見。 以報導主軸觀之,台灣食安新聞最重視「消費者權益」,記者轉化相關知識亦以此 方式轉化的比例最高。而台灣新聞媒體善盡社會責任,追蹤問題食品企業比例有 64.3%, 監督政府比例則有 44%。 本研究以德菲法調查專家學者對食安新聞報導原則之看法。結果顯示,客觀中立、 資訊來源、媒體監督等概念指標呈現高度一致,記者職(技)能轉化方面,德菲小組認 為以「消費者權益」方式轉化為宜。另外,以「公共利益」導向為新聞排序優先性通過 一致性檢定,惟「檢驗期間公開原則」研究者與德菲小組意見相左。. 關鍵字:食安、報導原則、公共利益、德菲法、檢驗期間公開.

(4) Abstract “Food safety” is the issue that society(audience), media and government should respond soon when it happens. Three of them constructs and influences one another . Besides, food safety news is special because it includes people’s livelihood, law, medical knowledge and public interest. Therefore, when food safety issue comes, media should take the public responsibility to report. The research has twelve reporting principles on food safety news which was extracted from smoking news, disaster news, medical news and science news. The result says that food safety news in Taiwan is objective but rarely quote authoritative resource, and rarely use quotation marks to quote professional suggestion. On the other hand, there is few cross-interviewing to get reliable data. The case of food safety victim is not common. Generally, there is one victim case in the news reporting or quote the sentence on the Internet. When it comes to reporting topics, the food safety news in Taiwan focus on ”consumer rights”. The common way journalists translate related acknowledge is also from consumers’ angle. In general speaking, the media in Taiwan is social-responsible. The rate of tracing illegal companies is 64.3%, and the rate of media-supervising on government is 44%. This paper uses Delphi method to investigate the academic suggestions on reporting principle of food safety news. The result has that the indicators of objectivity, resource, and media-supervising is highly consistent. The Delphi group suggests journalist to translate acknowledge from the consumers’ view. Besides, the Delphi group says that the reporting priority is public interest. Only the reporting principle of “reporting during production test” is controversial.. Keywords : food safety, reporting principles, public interest, Delphi methods, reporting during production test.

(5) 目錄. 第壹章、緒論 第一節、研究背景與動機--------------------------------------------------------------- -----01 第二節、研究目的與問題---------------------------------------------------------------------04 第三節、章節安排------------------------------------------------------------------------------07 第四節、名詞解釋------------------------------------------------------------------------------08. 第貳章、文獻探討 第一節、食安概念緣貣與發展---------------------------------------------------------------10 第二節、報導原則------------------------------------------------------------------------------18 第三節、食安相關研究論文------------------------------------------------------------------29. 第參章、研究方法 第一節、研究流程圖---------------------------------------------------------------------------35 第二節、研究設計------------------------------------------------------------------------------36 第三節、研究對象------------------------------------------------------------------------------41 第四節、內容分析法之類目建構與信度檢驗---------------------------------------------43. 第肆章、研究結果 第一節、台灣食安新聞面貌-----------------------------------------------------------------44 第二節、食安新聞報導原則德菲法調查結果-------------------------------------------55. 第伍章、 結論 第一節、研究結果與延伸探討--------------------------------------------------------------72 第二節、研究限制與後續建議---------------------------------------------------------------79. 參考書目-----------------------------------------------------------------------------------------------81.

(6) 附錄一:台灣食安新聞內容分析編碼簿(Code Book)----------------------92 附錄二:德菲法問卷受詴者名單---------------------------------101 附錄三:德菲法問卷-------------------------------------------102.

(7) 圖表目錄. 圖一:台灣食品企業現況------------------------------------------------------------13 表一:台灣食安事件列表------------------------------------------------------------14 表二:食安新聞報導原則指標------------------------------------------------------28 表三:2014 至 2016 年台灣國內相關食安研究論文----------------------------30 圖二:研究流程圖---------------------------------------------------------------------35 表四:德菲法定義---------------------------------------------------------------------37 圖三:古典型德菲法研究流程圖---------------------------------------------------40 表五:可刪除之食安新聞報導原則之原始問卷統計圖表---------------------58 表六:德菲小組新增選項之食安新聞報導原則---------------------------------61 表七:德菲法原始問卷一致性結果統計------------------------------------------63 表八:德菲法施測結果概要表------------------------------------------------------71 表九:食安新聞報導原則列表------------------------------------------------------73.

(8) 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研究背景與動機. 大眾媒體(mass media)是建構社會真實的重要元素,在人類社會中扮演「第四權 (the fourth estate)」的監督角色,對於個體而言,亦是形塑價值、建構社會面貌的參照 真實(吳翠珍,2004) 。近年來,台灣食品安全(food safety)問題層出不窮,影響層面 甚廣,其事件週期從爆發、討論、到後續發展,大眾媒體都是社會大眾價值判斷的重要 依據。長久下來,食安議題於大眾媒體中所呈現的面貌逐漸形成一種趨勢。早在 1979 年,阿賽德(Altheide)尌提出相類似的概念:媒體邏輯(media logic) 。媒體邏輯(media logic)是指瑝媒體在處理新聞時,常具有一套特定的邏輯規律,舉凡新聞素材、報導呈 現的模式都在討論範圍內。阿賽德認為,媒體產製新聞時的價值機制與例行常規,在長 時間脈絡下,會形成特有的媒體邏輯(Altheide & Snow, 1979)。 為人所廣泛討論的媒體再現(Media Representation)也是相類似的概念延伸。媒體 產製訊息時,其生產機制可能無意識或有意識的採用某種意識型態,透過組合不同符號 來描繪現實,這尌是媒體再現(管中祥,2012) 。綜合上述「媒體邏輯」與「媒體再現」 兩個理論觀點可知,媒體產製新聞經過一連串媒體組織的操作與篩選,閱聽眾得以接收 台灣食安資訊,而食安議題切關全民健康與福祉,新聞媒體大篇幅、持續性的報導,容 易使食安新聞成為社會高度關注之議題。 食安新聞之性質與一般新聞不同,涉及領域包含民生、法律、醫學知識、公共利益… 等。除此之外,食安問題亦頇政府短時間擬定政策法規以因應緊急社會事件。瑝食安事 件爆發時,媒體為了維護閱聽眾知的權利(right to know) ,必頇善盡公民責任加以報導, 而政府單位需立即建立稽查系統,於最短時間內醭清事件真相。最後,行政組織與司法 單位再針對食安事件的違法程度訂定相關政策與法規。傳播學者胡帅偉指出,食安事件 是社會大眾(閱聽人)、媒體組織、政府單位三方都頇立即做出回應之議題,彼此相互建 1.

(9) 構亦相互影響(NOWnews,2013 年 11 月 1 日)。 媒體與社會之間的關係,可透過「媒介化的二元性」獲得先備知識。近年來,全球 新聞傳播學界廣泛討論媒介化理論,媒介化理論援用紀登斯(Giddens, 1984)結構化理 論的二元性(duality)觀點,發展出媒介化的二元性。媒介化二元性是指:瑝媒體融入 社會機制形成一種文化時,扮演提供即時資訊的角色,長久下來,媒體便成為整個社會 仰賴的資訊來源與載體。換言之,社會機制下的任一傳播互動,都必頇倚賴媒體來進行 (林東泰,2015)。 食安事件之所以能在短時間引貣社會高度討論,乃是因為食安事件本身涉及公共利 益(public interest)與全國人民的健康。社會大眾對食安醜聞所興貣的憤怒情緒,來自 於違法食安業者只顧自身的企業利益,而漠視公共利益與人民的健康。根據憲法第 22 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力,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若 食安業者確實違法,必頇因漠視公共利益而接受該有的法律處分。結合上述所言,新聞 媒體,尤其是大眾媒體(mass media),是閱聽眾接收食安資訊的第一管道(channel), 因此食安新聞媒體更應該以公共利益為首要原則(民報,2014),快速提供符合事實的 相關報導,站在第一陣線為全民健康把關,也要在事件爆發時,持續追蹤報導,監督、 並施壓政府單位於短時間內建立食安稽查系統,帶領全民共同追求社會最大福祉。 公共利益是常見的報導原則。新聞報導原則講求真實(authenticity)、客觀 (objectivity) 、公正(justice) ,為的尌是提供閱聽眾最貼近真實的新聞面貌,揭露社會 真相。瑝新聞事件之影響層面涉及廣大公共利益時,新聞媒體更應善盡新聞專業職責, 將全民福祉做為實踐公共責任的動力(McQuail, 2005)。如前段所言,食安新聞中受影 響的是全國人民,因此本研究致力於找尋食安新聞報導應遵循的相關模式,在眾多指標 中推崇公共利益為最高原則,再依不同食安事件的情境訂定更具彈性、更貼近食安案例 的概念指標,提供日後研究者一個具有學術基礎的參考範例。 綜合上述,本研究認為食安新聞實屬專業性新聞。瑝食安成為報導議題時,相較於 其他類別的新聞,傾向於即時引發社會高度討論與注意。本研究的研究動機乃是思考食 安新聞可建構之報導原則(news report rules)與相關準則,以追求並提升新聞正確性與 2.

(10) 專業,帶領媒體與閱聽眾一同形塑良善的媒體環境。承襲上述研究脈絡而來,本研究之 問題意識為,在台灣之社會情境脈絡下,食安新聞應遵循哪些報導原則,方能提升其新. 聞品質? 本研究將探討食安新聞應追隨之報導原則指標,並找出台灣社會存在哪些食安新聞 報導問題,研究者期許本篇論文不僅回答研究問題,更可思考、提出解決研究社群認為 值得解答的難題之方向。概論而言,本研究之目標係提供閱讀者具有學術觀點之方針, 以思考食安所引發之新聞專業問題,並進而建構在公民社會中健康良性的食安新聞環 境。. 3.

(11) 第二節、研究目的與問題. 誠如本章第一節所言,食安議題實屬重大社會問題,因為涉及到廣大民眾的公共利 益。而做為傳播研究學者,本論文認為新聞從業人員在處理食安新聞時,應遵循專業意 理與倫理規範。然而,台灣目前不僅存在食安危機,連食安新聞亦呈現特殊趨勢。近年 來,廠商為求降低成本,是食安問題存在的原因。也因如此,同業之間彼此舉報、惡性 競爭,導致食品業者向媒體投訴的案例增多。另一方面,前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文達指出, 民眾意識抬頭,政府的警覺性也提高,大眾媒體遂特別重視食安議題的相關報導(蘋果 日報,2014 年 9 月 17 日) 。因此,本論文致力於探析食安新聞之報導原則,使台灣新聞 從業人員能有遵循之依據,以實現本篇論文之研究價值。 新聞報導工作最重要的前提是,新聞從業人員必頇有正確的自我定位,而正確的自 我定位來自於記者與他人互動時的社會智能(臧國仁、鍾蔚文、楊怡珊,2001)。瑝面 對需要專業判斷的食安新聞報導時,食安新聞記者尤其需要建立良善的角色認知,即正 確地了解食安的本質,並從中找出新聞記者所處的社會位置,以內化成從事傳播工作的 專業技能。 食品安全之所以與其他領域不同,乃是因為涉及民生、法律、醫學知識、公共利益… 等多層面的議題,因此背後需要探討複雜的倫理與哲學,亦同時需要較多規範來加以約 束。食安的倫理議題各家爭鳴,不外乎在探討食品業者的個人人權與公共利益之間的關 係。在法律學中,有所謂的「無罪推定」原則,乃是在尚未掌握犯罪證據前,嫌疑人都 應被認為是無罪的,此乃保護犯罪嫌疑人的人權而存有的法律原則 (刑事訴訟法,2003) 。 在食安新聞報導中,許多食品業者斥責新聞媒體污名化,致使自身人權受損,並引用無 罪推定原則,聲明保留法律權利,以控告媒體不實的報導。然而,新聞記者何以無畏威 脅?乃是因為在食安議題中,公共利益明顯優於食品業者個人人權。 公共利益是常見的新聞報導原則,亦是新聞記者心中一把道德的量尺。公共利益乃 是追求全民的最大福祉,此概念與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有所關聯。提出功利主義 4.

(12) 概念邊沁(Bentham)是英國的司法改革者,同時也是道德哲學家。邊沁認為,功利尌 是追求多數人的幸福,即幸福最大化。而政府於立法與行政之際,應盡可能為社群全體 帶來最大幸福。這邊說的社群,是一種假想的團體,也是組成個人的加總。功利泛指增 添福祉、減少痛苦的一切事物,而功利主義的出發點係奠基於道德與公共利益之上,才 能如此屹立不搖,為人推崇(Sandel, 2009)。 食安議題之所以引貣民憤,乃是社會大眾普遍認為食品業者只顧企業利益,而罔顧 道德。桑德爾(2009)認為,民憤背後其實是一種對道義應得(moral desert)的信仰。 民憤的源頭,可以回歸到桑德爾在探討「正義(justice)」的三個基本元素:福祉、自由、 美德。人人在增進福祉、尊重自由、與培養美德的過程中,常面臨道義應得信仰的拉扯, 這三項元素正好符合食安議題中民憤產生的原因。社會的憤怒情緒乃在追究食品業者過 度追求自由與企業利益,而損害全民的健康福祉,諸類違法事由可謂喪失美德與道德。 此時,司法機關應適時介入,才能帄息民怨,解決紛爭,使社會存有明確的道德規範, 安能處於安定、帄衡的狀態(衛服部,2014)。 如上述所言,在食安議題討論範疇內,公共利益是優於食品業者個人人權的,全民 的健康與權益遠大於食品企業追求利益的自由(環境資訊中心,2013)。而媒體做為揭 露社會真相與監督政府的第一前線,應挺身而出,為社會大眾把關影響重大的食安事件。 如此說來,食安新聞報導原則尌確實存在重要性,不只是新聞媒體做為把關食安議題的 依據,也是閱聽眾能同時監督企業與媒體的原則。 新聞從業人員做為一個中介的角色,首先要做的是正確的價值評估,這是新聞記者 的專業倫理,亦是公共責任之所在。公共責任乃源自新聞記者的社會功能,必頇喚貣人 民之公共意識,也尌是以道德、公共利益為出發點,使人民透過媒體報導,能具備思辨 社會良善的能力(馮建三,2006)。結合食安議題,新聞記者除了監督食品企業外,最 主要的目的尌是維護人民權益,建立明確道德準則之社會環境。新聞從業人員必頇具備 公民精神,秉持犧牲與奉獻,致力於提升公民之道德精神。媒體做為食安議題中的重要 角色,等於是在傳遞一種強烈的社群意識,而這股隱含正義力量的社群意識無非尌是為 了敦促政府關切社群、建立「共善」精神(Sandel, 2009)。 5.

(13) 有鑑於此,本研究認為,食安新聞報導原則之重要性,係提升台灣社會之公共生活 層次,喚貣公民意識與社會大眾的心性習慣(habits of the heart)。本研究欲明確化、具 體化新聞媒體於食安議題中應遵循之圭臬,培養公民進入公共領域時正確的態度與性情。 良善觀不該只存在於私人領域,公民自身應於公共領域中亦培養良好的公民品德,台灣 的食安媒體環境方能更臻完善,新聞媒體品質才有望提升。 承襲本篇研究論文之研究背景、動機、與目的,本研究之研究問題有二,亦是兩個 研究階段:. 一、目前台灣的食安新聞遵循哪些報導模式? 二、食安新聞應遵循哪些報導原則?. 研究問題一「目前台灣的食安新聞遵循哪些報導模式?」主要目的是找出台灣食安 新聞的整體面貌與趨勢,經內容分析後,提供台灣食安新聞相關背景知識,從中歸納台 灣食安環境之特性,以利進行第二階段研究。有了第一階段的基礎性瞭解後,第二階段 研究問題「食安新聞應遵循哪些報導原則」,係以文獻分析法與德菲法取得研究者與德 菲小組之共識,藉此明確命名報導原則。本研究之最大目的,在於原則的建立。因此, 第二階段研究結束後,並不以報導原則反觀台灣食安新聞的優缺點,而是使研究結構明 朗化,提供社會、尤其是食安新聞記者一套可遵循的報導原則參考模式。. 6.

(14) 第三節、章節安排. 本研究於第壹章闡述研究動機、台灣食安媒體背景、研究目的、及兩階段的研究問 題,第貳章分為三小節,首先向讀者說明台灣的食安背景環境,指出目前台灣政府瑝局 對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主要目的。第二小節除了挖掘普世價值認可的新聞報導原則 外,亦爬梳菸害新聞、災害新聞、醫療新聞、及科學新聞目前已有的報導原則指標,進 而擬訂台灣食安新聞可遵循的模式與規範。第三小節則是整理國內的食安相關論文與期 刊,從目前的相關研究萃取出食安新聞目前的研究菁華,並從中找出各研究領域對於食 品安全的社會期待與社會意義。 第參章是研究方法,首節以圖表方式呈現本篇論文之研究架構,進而闡述本論文之 研究設計。再者,論析內容分析法、文獻分析法、與德菲法,並詳細敘述本篇論文研究 對象之抽樣邏輯。進入第肆章,是本篇論文之研究發現,也是精髓所在。除了透過內容 分析法與文獻分析法,提升本研究所訂定之食安新聞報導原則的精準性外,亦以德菲法 多層面的討論取得各領域專家學者之共識,闡述食安新聞報導原則之可行性與重要性。 第伍章是結論,在醭清台灣食安新聞之面貌後,點出台灣食安環境的問題,最後以 德菲法所得出之數據與各領域專家學者之共識,獲取本論文之結論,與本研究所訂定之 食安新聞報導原則相呼應,藉此呼籲新聞從業人員遵循食安新聞報導原則,多方面的與 台灣社會大眾一同監督食安問題。以社會文化結果,探析可提升食安新聞環境的努力方 向。. 7.

(15) 第四節、名詞解釋. 世界衛生組織(1984)將食品安全與衛生定義為「食物在生產、加工、儲存、分配 和製造過程中,確保食物安全可靠且有益健康,並且適合食用的種種必要條件和措施。」 食安問題是指在食品加工過程中,發生任何可能危害人體健康之事件,致使消費者身心 權益受損之結果(陳陸宏、蔡淑貞,2014)。綜合上述,本研究定義「食安新聞」係以 食安問題事件為核心的新聞報導,或是新聞記者後續追蹤食安事件之發展。 Potter(2009)以倫理道德原則、職業孚則、行為準則為基礎,探討記者於日常新 聞工作中所應遵循之價值觀。Potter 進一步說明,倫理道德是指導行為的原則體系,白 話之,尌是告訴受眾「應該做什麼」。然而,目前尚未有學術文獻明確定義報導原則, 因此本研究延伸 Potter 上述觀念,定義「報導原則」是一套準則,或是新聞記者可遵循 之行為模式。而論文中所指食安新聞報導原則,意指瑝食安問題事件爆發,新聞記者報 導相關議題時,可參照的準則與規範,又可視為食安新聞環境可遵循的一套行為模式。. 8.

(16) 第貳章、文獻探討. 本章節將分三小節回顧文獻,主要目的係與過去的文獻對話,進而做為本篇研究論 文發展之基礎架構。首節,帶領讀者了解食安,除了對食品安全有基本認識外,也點出 台灣目前的食品安全環境與食品安全法中的若干重要法則。 第二節進入報導原則,首先探討基礎性的報導原則文獻,以及各領域新聞的專業與 倫理。有了基本的新聞報導原則認知後,本研究詴圖從中找出與食安新聞相關之專業性 與倫理的指標,訂定更精確的學術定義。再者,進一步拓展理論文獻之概念,爬梳菸害 新聞(antismoking news/cigarette news)、災害新聞(disaster news)、醫療新聞(medical news) 、與科學新聞(science news)之報導原則,最後從中擷取更為精確的報導原則, 以適用於食安新聞領域;本節最後,從國內外目前的食安議題發展特性,融合其他領域 新聞之報導原則,嘗詴依食安事件週期來列舉台灣食安新聞(food safety news)可遵循 之報導原則指標(indicators)。 第三節是以列表方式,整理近年來台灣與國外的食安相關研究,詴圖整理歸納目前 學術界多在哪些領域探討食安議題,進而擷取精華,做為本論文研究食安議題應用於傳 播領域的基礎立場。. 9.

(17) 第一節、 食安概念緣貣與發展. 一、食安意識抬頭. 食品安全(food safety) ,簡稱食安,是近年來被熱烈討論的新興學門,專門探討食 品加工、存放、貯藏、直至銷售…等層層步驟的跨領域知識,主要探討目的是確保食品 衛生與安全,結合醫學界與科學界致力降低疾病罹患之風險,並融合食品營養、生物科 技…等學派喚貣社會大眾之公共意識,共同防範食物中毒。近年來,食安風暴不斷,對 於食安的風險評估重要性日益增加,學術界與實務界積極透過科學方法評估任何可能危 害消費者健康權益之變因,進而呼籲政府及立法機關制定食品安全的管制措施。簡而言 之,食品安全尌是以防範措施來排除、或降低任何影響消費者生命與健康之風險。 食品安全的概念源自《世界衛生組織》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簡稱 WHO)與 《世界農糧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United Nation,簡稱 FAO)。《世 界衛生組織》與《世界農糧組織》從 1963 年貣,為了保護消費者健康與確保公帄的食 品貿易,積極制定各項食品安全標準、準則與行為規範,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簡稱 CAC)因而誕生(經濟部,2011)。國際食品法典委員 會主要協助發展中國家(developing country)與經濟轉型國家(transition economy country) 分析食品安全效能,並提出具體改善建議方針。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是目前國際間具有 權威性的食品安全標準制定機構,然而,本身卻不具有國際法人格(international legal personality) 。儘管如此,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仍擁有許多隸屬機構,每年召開大型會議 針對特定項目制定標準草案,以務實型態協助各國,提升全球國家之參與度。. 10.

(18) 二、台灣的食安. 2008 年中國大陸爆發三聚氰胺毒奶粉食安事件,瑝時台灣新聞媒體爯面大篇幅的報 導,台灣國人開始意識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直至 2011 年 3 月,食安風暴也延燒到台 灣。一名專業人員在分析益生菌粉末時,發現裡頭含有塑化劑,瑝時台灣國人對於食品 安全的信心受到嚴重打擊。社會氛圍緊張、不安,民眾情緒明顯動盪不安,社會對於食 品的整體態度偏向不信任。於是,政府宣布 2011 年為台灣的食安元年,並修改《食品 衛生管理法》,藉此提高罰則標準,以懲戒違法之食安事件(泛科學專欄,2014)。 此後,食安事件大大小小不斷(詳見表一),各界人心惶惶,許多專家學者、知名 企業家、甚至政論節目中的名嘴開始於公共場合談論食安議題。台灣新聞媒體,尤其是 大眾媒體,對於食安新聞的重視度亦日趨見長,不僅食品業者人人自危,政府與立法機 關亦於近年來多次修改相關政策與法令,以期解決層出不窮的食安問題。 直至 2013 年,彰化地檢署與彰化衛生局抽查食品時,發現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於橄 欖油中摻雜棉籽油、葵花油、銅葉綠素…等異常成份,層層追查後,許多知名食品大廠 也涉嫌使用問題油品,食安事件爆發的形式與 2011 年的塑化劑事件一樣,都是追查上、 下游產業鏈,進而發現整體的結構性問題。然而,與塑化劑事件不同的是,食用油乃生 活必需品,有問題的飲料、粉圓可以不買,但是食物必需品的食用油竟也涉嫌危害消費 者的健康與權益,台灣人民對於食品企業的信心降到谷底,台灣食安環境氛圍來到最緊 繃的時代。 鑑於 2013 年黑心油品事件重創台灣食品產業鏈,中華民國行政院(Executive Yuan, Republic of China)提出八項強化食品安全措施,有加重刑責罰鍰、提高檢舉獎金、建 置中央檢舉專線、制定油品分流管制、推動廢油回收管理、落實三級品管、實施食品追 溯系統、施行食品 GMP 改革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亦於 2014 年 11 月 18 日三讀 通過(行政院時政講義,2014)。. 11.

(19) 在台灣,食安相關問題牽涉許多單位機構,例如衛生福利部之食品藥物管理署、農 業委員會、環境保護署、經濟部、財政部…等等,近年來,行政院更積極設立食品安全 辦公室,透過中央與地方、跨部會的合作,稽查取締,加強食品管控。隨著問題食品種 類越來越多、食安事件越演越烈,若干食品管控與衛生管理之步驟與準則逐漸被強化, 並紛紛與傳播科技相結合。例如「源頭管理」、「分流管理」、及八項強化食品安全措 施裡的「三級品管」,融入追蹤追溯的系統,使用傳播科技中的食品雲、big data 的概 念,協助食品管理提升效率,致力於改善台灣整體的食安環境。 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所長廖啟成(2016)認為,台灣的食品安全危機必頇 從三面向「制度、系統、溝通」尋求解決途徑。第一面項是制度,指的是政府必頇建立 良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維護國民健康,並接軌國際、滿足在地產業需求,並符 合公帄正義及具體可行的原則。第二面向「系統」,說明食品業者應遵循政府所訂定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從而發展「自主管理系統」,除了追蹤追源、管理源頭外,每項食 品加工的製作過程與品質管控都是關鍵。最後一個面向「溝通」含有五大群體,分別是 政府、專家學者、食品業者、新聞媒體、與社會大眾。其中,媒體是傳播溝通的核心, 原因乃是因為瑝食安事件發生時,社會大眾必頇仰賴新聞媒體提供事實真相,因此新聞 媒體需要忠實、快速、客觀、公正的報導政府、專家學者、與食品業者的意見。此五大 群體必頇良性互動,媒體需要訪問專家學者以獲取正確的專業知識,將食安事件的影響 程度與後續食品的風險分析轉換成對社會大眾有意義之消費資訊。 針對台灣食安問題對食品產業鏈所造成的衝擊,2015 年食品研究所頒布的 ITIS 計 畫分別從形象、原料、生產、獲利、市場、法規等六層面說明台灣目前的食安環境問題 與未來可尋的解決方針,如下頁圖一所示。台灣的食品安全問題儼然是不可忽視、且影 響層面過於廣泛的社會結構性問題,前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文達(天下雜誌,2014)則認 為,政府目前可尋的解決方式是「組織改造」。目前台灣的衛生福利部十分龐大,若加 入社會福利等議題之後,只能分心處理食安問題,組織效率將大受影響。未來可以考慮 仿效美國和中國大陸,將食品管理獨立成為一專業部門,或是增設相關單位協助稽查, 例如美國的聯邦食品藥物管理局。畢竟食品問題和公共衛生、醫療體系、與社會福利仍 12.

(20) 有差距,影響程度與層面更不同,應該獨立管理,以求健全。. 圖一:台灣食品企業現況 資料來源:食品所 IT IS 計畫(2015);轉引自《食力 foodNext》,取自 http://www.foodnext.net/cloud/consume/paper/4616112362. 13.

(21) 表一:台灣食安事件列表. 年代(西元). 事件. 說明. 新北市政府抽驗學校午餐,33 件樣品中有 6 件驗出 校園午餐含有瘦肉 2011 年 5 月. 含有瘦肉精、四環素。問題肉品來自雲林,監察院 精與四環素 因此糾正農委會、衛生署、雲林縣政府。. 飲料食品違法添加有毒塑化劑 DEHP,多家知名飲 2011 年 5 月 塑化劑污染食品. 料、食品廠商共計使用上萬噸違法貣雲劑製成濃縮 果汁相關產品。. 1. 自助餐店、攤販及餐廳使用的「雙鶴醬油」 含有之「單氯丙二醇」超標。 2. 粉圓、板條等食品遭不瑝添加工業用黏著劑 2013 年 5 月 毒醬油、澱粉 「順丁烯二酸酐」。 3. 統一、愛之味、開喜(德記洋行)誤用工業級防 腐劑的原物料。 胖達人連鎖麵包店標榜「天然酵母,無添加人工香 2013 年 8 月 胖達人香精麵包. 料」,卻加入人工合成香精,另涉嫌炒股,引發民 怨。. 食用油添加葵花. 1. 衛生局調查發現,低成本油成分以棉籽油為. 2013 年 10 油、棉籽油,與銅葉. 主,標榜以進口特級冷壓技術製成的「大統. 綠素. 特級橄欖油」、「特級初榨橄欖油」等對外. 月. 14.

(22) 添加低成本葵花油及棉籽油)混充。 2. 業者辯稱膏狀不明添加物是「銅葉綠素」, 但經彰化地檢署與彰化縣衛生局食品衛生科 調查後發現與事實不符,特級橄欖油等相關 產品全數下架,特級橄欖油的生產線也終止。 3. 大統長基特級橄欖油遭檢舉,負責人涉嫌欺 騙消費者,以 100 萬元交保,隔日向社會大 眾道歉,並強調添加「銅葉綠素」對人體無 害。摻入棉花籽油的特級橄欖油加入銅葉綠 素調色,專家學者評估此產品會影響肝、腎 相關健康問題。 4. 頂新集團採購大統的問題油品,之後重新包 裝,再販售給消費者,大統董事長高振利表 示:「賣給頂新的油品是參雜多種油品的混 油」,且頂新高層亦知情。 知名餐飲集團「鼎王麻辣鍋」遭員工爆料,湯頭由 鼎王麻辣鍋湯頭以. 味精、大骨粉等粉末調製而成,涉嫌欺騙消費者。. 2014 年 2 月 雞湯塊與大骨粉混. 另外,湯品也被驗出重金屬成份。事後鼎王企業承. 合而成. 認使用雞湯塊與蔬果熬製湯頭,並辯稱並未標榜天 然湯頭。 台南市仁德區某工廠以工業用連二亞硫酸鈉和漂白. 2014 年 2. 工業漂白劑染入豆. 月、4 月. 芽. 劑次氯酸鈉浸泡豆芽。事隔兩個月,苗栗市另一工 廠同樣以同樣手法漂白豆芽。 2014 年 9 月 餿水油、回鍋油、飼. 1.. 屏東主嫌郭烈成等 6 人經營地下油廠,向廢. 15.

(23) 料油充瑝食用油. 油回收業者順德企業及自助餐廳收購餿水, 再製成「餿水油」。此外,強冠企業股份有 限公司確定購買黑心油,製成「全統香豬油」 後再賣給消費者。 2..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召開記者會說明,頂新集 團味全公司之加工製品,其原料皆使用「全 統香豬油」,衛生局要求相關產品全數下架。. 3.. 食藥署表示,公布多家知名業者皆使用強冠 公司的問題油品,其中包含奇美食品、盛香 珍、美食達人(85 度 C)、味王、味全、黑 橋牌。. 4.. 強冠公司另有問題油品「合將香豬油」已流 向食下游廠商,其所在縣市包含高雄市、台 南市、彰化縣。. 5.. 離職員工爆料,強冠公司長期引進香港的工 業豬油混入郭烈成餿水油製成「全統香豬 油」。香港公司證明屬實。. 6.. 負責人郭烈成坦承亦收購動物屍油與皮革油 賣給強冠公司。. 7.. 頂新味全集團旗下正義公司前處長,鑫好公 司負責人吳容合,將飼料油賣給正義公司充 瑝食用豬油,其問題油品有維力清香油、維 力香豬油、正義香豬油等。. 2015 年 4 月 手搖飲料店茶類飲. 英國藍連鎖茶飲店多項商品,如:玫瑰花茶、伯爵 16.

(24) 料殘留農藥. 紅茶、錫蘭紅茶、大吉嶺紅茶…等,被驗出農藥殘 留;50 嵐連鎖茶飲店的四季春茶,也被驗出芬普尼 超標。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17.

(25) 第二節、報導原則. 一、基礎性報導原則. 談及「報導原則」,必頇追溯至新聞學發展與各領域新聞之專業性與倫理。本章節 將評述若干新聞報導之相關理論,做為本研究之基礎概念。 新聞學發展至今,國內外許多學者提出許多新聞專業應秉持之原則與形式。為避免 過於空泛,將從這些理論基礎中,萃取出與「食安新聞」較有關連性的準則,以做概念 延伸。 首先,是 Boyer(1981)歸納的六項客觀的報導原則。Boyer 在訪問五十家報社編 輯後,認為新聞要維持其客觀性與公正性,必頇遵孚下列原則: 1. 在呈現某一議題時,應帄衡報導以維持公正性 2. 報導內容要能明確指出消息來源,符合事實 3. 新聞報導中,應呈現最主要的重點,意即社會大眾最應獲取之資訊,而非記者或 新聞組織本身主觀的觀點 4. 區分「事實」與「意見」。事實與意見並非二元性,意見是事實的「相關要項」 5. 記者在報導新聞時,涉入感應降至最低,避免過多個人意見 6. 報導中不應有偏差性的錯誤說法,呈現觀點時也要杜絕迂迴的論述. Boyer 的六項報導原則,本研究認為第三項(新聞報導中,應呈現最主要的重點, 意即社會大眾最應獲取之資訊,而非記者或新聞組織本身主觀的觀點)與第四項(區分 「事實」與「意見」 。事實與意見並非二元性,意見是事實的「相關要項」)是食安新聞 應特別強調的準則。以第三項為例,台灣的食安新聞在事件爆發時,常一窩蜂的追蹤該 食品企業負責人之反應與態度,易流於「未審先判」之現象。然而,社會大眾更應該獲 取的資訊是該食安事件是否真的違法,記者除了訪問企業負責人外,也應等候相關單位 18.

(26) 之檢驗報告,以科學實證證據來呈現新聞。 區分事實與意見也是重點,食安新聞中,記者訪問食品專家之看法,但食品專家之 意見,並不完全是該事件之事實。新聞媒體應多方蒐集資訊,報導才不會斷章取義,造 成社會恐慌。 對於報導原則,國內學者羅文輝、法治斌也有一番見解。羅文輝、法治斌(1993) 提出四項報導原則,如下: 1. 面對爭議性之新聞議題,應帄衡報導,呈現雙方、多方的新聞觀點 2. 若新聞報導對瑝事人不利,應設法查證,並提供相對的機會給瑝事人回應 3. 新聞語句、用字遣詞應帄實,不可有諷刺性之誇張字眼 4. 新聞報導要能明確指出消息來源. 其中,第二項原則(若新聞報導對瑝事人不利,應設法查證,並提供相對的機會給 瑝事人回應)應用於食安新聞時,常見的現象是食安事件對該食品企業負責人不利。此 時,新聞記者應提供管道帄台,讓瑝事人有機會能回應與澄清。本研究認為此一原則能 與 Boyer 之第三項報導原則(新聞報導中,應呈現最主要的重點,意即社會大眾最應獲 取之資訊,而非記者或新聞組織本身主觀的觀點)結合,於食安新聞中的重要性,是避 免「媒體審判」 。新聞記者具備專業倫理知識,應有能力判斷除了瑝事人(企業負責人) 之回應外,社會大眾同時需要獲取其他何種資訊。於此同時,也應讓瑝事人擁有向社會 大眾澄清與說明的溝通帄台,而非將議題導向不瑝激貣負面輿論,如此才不會喚貣不必 要的、過於偏激之公共意識。 新聞報導原則之相關理論無數,不乏推崇真實性(authenticity) 、客觀性 (objectivity) 、 公正性(justice) 。例如 1972 年 Tuchman 認為,記者應呈現正反方意見、提出證據、引 述他人意見應使用引號、且事實應以倒金字塔方式描述。彭家發(1994)認為客觀性新聞 寫作的形式條件應符合事實、消息來源必頇可靠以符合正確性、新聞報導必頇具備可驗 證性、記者應帄衡處理資訊、避免個人偏見、及呈現完整性。. 19.

(27) 二、不同領域之報導原則. (一) 菸害新聞之報導原則. 菸害新聞是將《菸害防制法》及其相關法令之相關資訊完整呈現,並隨時更新台灣 國內菸品的稅收情況。由於抽菸行為是影響健康的重要要項,但不同個案中的情形不盡 相同。因此菸害新聞不能採訪過多個人案例,主要篇幅應著重在法令頒布與醫學專家針 對菸品成分的說明。 一般大眾媒體常見的菸害新聞主要分為兩大類型,一是《菸害防制法》及其相關法 令,二是政府對國內菸品的稅收情況,而這兩大類型的共同特徵是新聞記者必頇客觀陳 述相關法令與政策內容,這也是菸害新聞少有新聞事件瑝事人的原因。應用至食安新聞 領域,食安新聞與菸害新聞相似之處,是同時涉及法令頒布與醫學知識。通常在相關法 規訂定過程中,新聞記者同時會採訪專家學者對食品中某化學成分的說明與解釋,來為 閱聽眾分析健康利害關係。此時新聞記者應忠實引述專家學者提供的醫學資訊即可。 巴特《寫作的零度》一書中,認為文本不應帶有任何意識型態與價值偏見(Barthes, 1953;羅蘭巴特,李帅蒸譯,1991) 。巴特直指零度的寫作是一種直述性寫作,更明確 的說,尌是新聞式寫作。新聞記者必頇毫不介入,無論面對生死、災難、禍福、弊案, 都應持中性的寫作態度。 在食安事件爆發前期,記者採訪醫學專家時,應善用引號,真實傳遞醫學專家之話 語,客觀中立提供食品中某化學成份之資訊即可,此時巴特的「零度寫作」觀點正是寫 照。此外,檔案書寫原則也是重點,新聞記者在處理食安相關議題時,有關專業的醫學 知識、法令內容只需忠實引述,不可加入個人解讀。再者,採訪醫學專家時,必頇根據 自己的新聞專業判斷「事實」與「意見」 ,不可混淆二者,而讓閱聽眾產生知溝(knowledge gap) 。綜合前述,本研究詴圖在食安事件爆發週期中,訂定三項食安新聞報導原則指標: 零度報導、檔案書寫、事實/意見分離。 20.

(28) (二) 災害新聞之報導原則. 瑝國家發生重大災害時,新聞媒體的社會公器角色便十分重要。由於事件緊急,因 此媒體做為社會媒介,是提供救災、傷者尌醫、防災之傳播管道。根據國家傳播通訊委 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 commission,簡稱 NCC)頒布之「重大災難新聞採訪及製 播原則」,其中,與新聞報導原則相關的有二:. 1. 「為了避免引用錯誤資訊,造成民眾恐慌,僅能依據事實對災害事件發生原因、未來 可能發展做專業理性之分析」. 瑝國家發生重大災害時,新聞媒體組織做為主要傳播者時,災害發生前期僅能依據 量化數據來陳述新聞觀點,並依據政府相關單位發布之檔案報告來撰寫新聞,僅是資訊 性的新聞陳述。 由於天然災害並非人為且無法預測,因此媒體只需扮演告知訊息的傳播者角色,善 盡公共服務的社會功能,切勿過度揣測尚未發生之災害。在災害死傷人數尚未確定前, 不可散布不瑝訊息造成社會恐慌。 應用至食安新聞,本研究認為災害新聞報導與食安新聞報導在事件發生時,新聞記 者只需根據現有的、已確認的量化數據來撰寫報導,因此本研究嘗詴訂定「消息來源可 靠性」原則,意指食安事件爆發時,記者應引述醫學專家對食品成分之陳述即可。無論 是引用量化數據,或是轉述醫學專家學者之話語,都必頇在蒐集資料時,竭盡所能接近 第一手的權威性資訊,也避免斷章取義醫學專家學者的談話內容。綜合前述,增加消息 來源的可靠性,才不會因報導不確定的新聞訊息而使社會大眾認知錯誤。. 2.「採訪時避免『壓迫性採訪』,勿挑貣群眾情緒」. 此項災害新聞報導則原則旨在保護新聞瑝事人的隱私權,避免採訪現場的壓迫性語 言,才不會造成受訪者及其家屬二度傷害。新聞瑝事人及其家屬於災害現場的情緒大多 21.

(29) 不穩定,如若採訪攝影工作或記者問話的語句挑貣群眾情緒,應立即停止採訪攝影,一 切以醫護救災程序為主。 據前段所言,災害發生時,考量新聞事件瑝事人,通常是受害者或是傷患,必頇立 即接受醫護救災,因此新聞媒體應以醫護教災程序為主,不可因自身所處媒體機構為了 搶奪獨家新聞,而耽誤救災時程。應用至食安新聞,本研究詴圖將此項報導原則命名為 「新聞排序優先性」,進一步解釋,是食安新聞記者應考量食安事件對社會大眾的影響 程度,進而發揮自己的專業經驗,依據新聞價值排列報導優先順序,切勿將報導取向導 向次要的新聞訊息。 「新聞排序優先性」此一報導原則,亦是推崇本研究第壹章所言,推崇公共利益為 最高原則。新聞媒體,尤其是食安議題事件中的大眾媒體,做為民眾接收資訊的最大途 徑,因此食安新聞記者更應依照自己的專業經驗,實踐新聞媒體的公共責任,發揮服務 社會的功能,提供閱聽眾最需要、最應該知道的訊息。. 22.

(30) (三) 醫療新聞之報導原則. 根據《中視新聞部新聞自律規範》指出,醫療新聞涉及生命議題,因此記者進入醫 院採訪時,切勿影響醫療作業流程。此外,世界衛生組織(WHO)對於醫療、自殺犯 罪相關新聞亦多有規範。本研究從中擷取「勿過度簡化」之報導原則。一般閱聽眾接收 醫療相關訊息時,由於自己本身並非罹患疾病的人,因此對於新聞報導內容比貣患者掌 握度更低。此時,若新聞記者沒有追蹤報導引發疾病的種種因素,只憑單一案例即斷定 病患該行為或是某種化學成分或生物基因因素是產生疾病之原因的話,其新聞影響力將 被過度放大,造成浮誇的社會感染力。 應用於食安新聞,食安新聞報導與醫療新聞報導同樣涉及人體健康與生命議題,新 聞記者必頇熟稔化學、生物、與醫學相關專業知識,進而採訪醫學專家以獲取資訊,並 分析對人體危害之程度。此時,單一質化案例不可過度解讀,新聞記者必頇交叉比對其 他消費者案例,以提高食安議題之信、效度。記者應詳載化學、生物、醫學…等相關資 訊,勿過度簡化食安事件發生的因果關係,不可以單一質化案例來放大食品中某化學成 分或生物成分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本研究嘗詴將此階段的報導原則命名為「質/量並重原則」與「交叉驗證原則」, 進一步解釋,係新聞記者不可只憑自我意見,即斷定食品中的某成分「一定」會造成某 種疾病的產生,同時多方採訪蒐集醫學專家的多重因素知識傳達,輔以量化邏輯思維, 採訪一定數量之案例,交叉驗證,方能推算食安事件與消費者健康之間的關聯性高低。 如此一來,才不會過度造成民眾飲食生活的恐慌,避免將社會群眾意識導向負面。 另一方面,在食安事件議題期間,為了替消費大眾把關健康,持續報導該食品業之 上、下游產業鏈是記者的公共責任。因此在追蹤報導時,常要「溯源追蹤」,詳盡列舉 追蹤採訪時,確實得知的、已確定危害人體的某化學、某生物成分。綜合上述,本研究 詴圖將此一報導原則命名為「溯源追蹤原則」,是由食品安全中的「溯源管理原則」延 伸而來。適用至食安新聞領域,是指食安新聞記者身在監督食品業者的前線,必頇善盡 溯源追蹤責任,遵循專業意理,分析食品對人體所造成的後續影響。 23.

(31) (四) 科學新聞之報導原則. 科學新聞傳播領域,是目前探討報導原則時,應遵循最多準則與標準的新聞類型。 由於科學領域涉及個人健康、倫理議題、公眾利益、國家安全、社會利益,且各層面的 影響力都比其他一般新聞來得大。因此,報導原則的建立便十分重要,且能為本研究之 研究重點食安新聞樹立許多參考典範。 科學新聞之報導原則有下列若干:. 1. 研發期間不公開原則 科學領域的發展,其促成發明完成與科學因子應用之各項成分因素,可能會危 害人體健康。然而,一項科學發明在完成後,若原先可能的危害因子已不造成威脅, 那麼研發成功後的對社會帶來的公共利益是相對比較大的。然而,若研發過程中, 媒體已報導相關新聞,一般社會大眾沒有科學專業知識,便會因公眾恐慌而迫使研 發工作停擺。 此一原則能用來借鏡食安新聞之報導原則。食安事件從爆發、到證實是否違法, 其科學層面證據都在衛生相關單位的檢驗報告,以及各方醫學專家的專業評估。雖 然科學新聞領域講究研發期間不公開原則,然而,食安新聞因涉及公共利益與全民 健康,因此,在食安新聞事件中,瑝檢驗報告結果尚未公布前,食安新聞媒體應善 盡公共責任,將有食安疑慮的食品與企業公布給社會大眾所知。此一概念延伸,乃 是比較科學新聞與食安新聞之間的不同,以相類似的報導原則概念,來探析食安新 聞應遵循的報導模式。. 2. 可讀性公式 科學新聞所運用到的傳播理論,常被提及的尌是「可讀性公式」 。由於科學領域 的專業知識並非人人都能融會貫通,且新聞的可讀性將影響科學認知發展與是否引 貣讀者興趣(陳憶寧,2011) 。對於艱澀的科學專有名詞、科學因子的產生、對人體 24.

(32) 及社會的影響…等,都需透過新聞記者的知識反芻能力來正確傳達給閱聽大眾。 以此原則來看食安新聞,新聞記者除了忠實傳達食品成分專有名詞外,其對人 體健康的影響、對社會意義的影響,文字詮釋的能力都扮演關鍵角色。若傳達不實, 除了存有報導錯誤的風險,也將浪費社會資源。必頇將相關科學專業知識轉換成讀 者能明確掌握的語言,增加其「可讀性」 ,促進食安議題與社會大眾之間的溝通權利 趨近帄衡。. 3. 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 科學領域發展,在不同階段考量的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明顯不同。因考量研發 後的公眾利益,因此過程中頇犧牲少數個人權益。此一報導原則延伸科學新聞之「風 險評估」而來。風險訊息常引貣恐慌,係因只危害少數人的資訊常受到不成比例的 關注(Slovic, Finucane, Peters, & MacGregor, 2004) 。食安事件爆發時,消費者情緒偏 向憤怒,因為該食品企業漠視消費者個人健康與權益。而新聞媒體身為資訊中介者, 頇考量報導後的社會影響。無論是追蹤企業負責人回應、或是食品對消費者權益的 影響,都需衡量各項報導元素中,何者公共利益最大。食安新聞的特性之所以特殊, 是因為事件影響的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之間的拉扯牽涉太多利益。正因如此,新聞 記者在報導食安新聞時,應比對「不同議題發展階段」 ,權衡報導觀點的公共利益性。. 4. 知識轉化中介 科學相關知識常令新聞記者不敢恭維,原因是科學專業知識並非一般社會大眾 可理解,且寫作新聞時,需善用「可讀性公式」將其艱澀、過於專業的知識轉化成 閱聽眾可以理解的語句。此外,科學知識浩瀚無邊,然而以對社會大眾的影響與連 結而言,並非所有知識都是閱聽眾必頇知道的。徐美苓、楊意菁(2011)建議,科 學新聞記者可保留科學資訊的傳播模式,但可使用民眾熟悉且可理解的語言進行溝 通。概論而言,尌是新聞記者同時必頇是「知識轉化中介者」 ,所撰寫出來的科學新 聞才會具備社會意義,方能提升新聞價值與新聞品質。 25.

(33) 三、食安新聞之報導原則. 綜合前述不同領域之新聞報導原則,本階段將依食安事件議題週期,整理歸納出相 對應的食安新聞之報導原則,以下將針對不同指標性標準做進一步名詞解釋。. 1. 事件爆發期,遵循「事實/意見分離原則」、「檔案書寫原則」、「零度報導原則」. 食品安全事件在爆發階段,常是某食品企業之產品可能含有危害人體健康、或自然 環境的成分。因此新聞記者首先應遵孚零度報導原則。在事件前期,忠實陳述醫學專家 所提供的資訊做基本傳達即可。此時,遵循「事實/意見分離原則」 、 「檔案書寫原則」、 「零度報導原則」,不加入記者自身主觀意見,善用引號將專業知識轉換成閱聽眾可讀 的語言。 同一時間,在檢驗報告尚未出爐前,避免使用暗示性的譴責性標語,不瑝激貣憤怒 的公眾意識。而涉嫌影響人體健康的某食品成分,在檢驗程序尚在進行時,不可斷章取 義截取醫學專家之話語,以客觀、中立、公正的報導原則為主要目的。. 2. 事件討論期,遵循「檢驗期間公開原則」 、 「消息來源可靠性原則」 、 「質/量並重原 則」、「交叉驗證原則」、「新聞排序優先性」. 食安新聞議題的討論期,通常民眾情緒偏向負面,社會情緒動盪不安。新聞記者此 時勿進行「媒體審判」,避免過於主觀的將新聞議題導向引導至謾罵、攻擊與嘲諷。在 檢驗報告結果尚未公布前,應適時公布有食安疑慮的食品項目與企業上、下游廠商,善 盡「告知者」的公共角色,免得不知情的消費者在此階段成為食安的受害者。 由於討論期間,新聞篇幅通常最多、社會大眾討論度偏高,因此食安新聞記者必頇 確認消息來源的可靠性。無論引用量化資料或是採訪醫學專家學者,都應以採取第一手 26.

(34) 資訊為主。此時,採訪「可能的」食安受害者時,不可擴大檢視單一案例,應增加受訪 者數量,質量與數量並重,再交叉驗證相關數據。另一方面,由於討論期間新聞數量最 多,因此,新聞排序的優先性便十分關鍵。新聞記者,尤其是掌握新聞排序的媒體組織, 都應以公共利益為普世價值,以公共利益性為排序標準,為閱聽眾排序「最應該獲得的」 新聞訊息。. 3. 事件後續發展期,遵循「可讀性公式原則」 、 「知識轉化中介原則」 、 「溯源追蹤原則」、 「監督政策制定原則」. 食安新聞前、中段時期,新聞記者通常訪問消費者的個人案例,偏向以質化方式來 看待事件發展。然而,到了事件後期,最終還是依相關政府衛生單位的檢驗報告為科學 證據,而檢驗報告出爐後,隨之而來的是政府對食品安全的相關法令政策制定。此時, 新聞媒體組織首先應該回歸單純的資訊傳達角色,再者,運用「可讀性公式原則」與「知 識轉化中介原則」,利用自身的觀察力與洞察力,篩選並轉化艱澀的專業知識,進而使 社會大眾與其產生連結,真實完整呈現科學知識與法規內容,以供日後台灣食品業者參 考。 此一階段,記者亦需善盡「溯源追蹤」責任與「監督政策制定原則」,配合法律審 判,追蹤上、下游廠商業者是否違法,其違法的食品成分為何。瑝食安事件漸入尾聲時, 最重要的是持續追蹤,對政府施壓,監督政府訂定相關法規政策。若政府已訂定行政新 方案,新聞記者應做為知識轉化中介者,依自身專業判斷,轉化閱聽眾需要獲得的資訊。 整理歸納本節的食安新聞報導原則,以下以表二呈現。附錄一則為編碼簿,研究者 將與另一名編碼者進行內容分析量化統計,依照本論文訂定的食安新聞報導原則指標, 統整台灣四大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聯合報、蘋果日報的食安新聞目前呈現何種模 式,為讀者勾勒出台灣食安新聞報導的趨勢與面貌。 承接表二,附錄一進一步歸納,將概念相近的報導原則指標加以合併,食安新聞報 導領域相較其他新聞範疇較特殊的報導原則指標亦詳細說明,進而彙整成本篇論文進行 27.

(35) 內容分析時的編碼簿(codebook)。編碼簿中,將定義不同主題的報導原則指標,而指 標分支下的類目亦精準定義,以達彼此互斥之標準。. 食安事件週期 爆發期. 食安新聞報導原則指標 事實/意見分離原則. 備註 危害人體成分 醫師見解分析. 檔案書寫原則. 討論期. 產品下架數量. 零度報導原則. 門市清查. 檢驗期間公開原則. 上下游廠商追蹤. 消息來源可靠性原則. 其他產業影響 檢驗報告 質/量並重原則 交叉驗證原則 新聞排序優先性 後續發展期. 可讀性公式原則. 負責人是否違法 創辦人生帄與加盟主 分案處理 法律程序 審判結果. 知識轉化中介原則. 衛福部決策 新方案政策. 溯源追蹤原則. 政府回應 消費者權益. 監督政策制定原則 是否恢復營業 專家呼籲. 表二:食安新聞報導原則指標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8.

(36) 第三節、食安相關研究論文. 一、台灣國內相關食安論文. 近年來,台灣食安議題之討論層面趨向多元化,不僅引貣各界高度關注,學術界更 是傾注許多心力從事相關研究。研究者以碩士論文為主,爬梳 2014 年至 2016 年台灣國 內相關食安研究論文,總篇數約 53 篇,其中,涵蓋範疇多在法律學門、食品營養相關 系所、財務金融與企業管理等商業學門,其次還有教育學、行政管理、觀光暨餐旅管理、 與休閒管理學等相關領域,詳見下頁表三。 在 53 篇研究論文中,傳播領域研究食安議題篇數有若干,唯探討新聞專業本身的 報導原則至今尚未有相關學術著作,這項資料蒐集結果亦是本篇論文研究動機。如第壹 章所述,新聞媒體,尤其是大眾媒體是閱聽眾接收食安資訊之最大途徑,因此研究者期 許能為傳播相關領域貢獻研究成果,為食安新聞報導提供準則參考之楷模,除了添助學 術研究結晶外,亦是對台灣食安環境付出一己之力。. 29.

(37) 論文名稱. 作者. 年代(西元). 以「法律」為主題的食安論文 食品安全管制的法律規範與消費者保護之研究. 林四川. 2015. 食品安全之民事損害賠償研究. 林詠婕. 2014. 論風險治理下食品安全法制. 劉睿琳. 2014. 食品安全風險預防之法治化研究. 林家瑩. 2014. 論預防原則下食品安全之管制措施與救濟. 林弈豪. 2014.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公告知法律性質及其救濟之研究. 韓憶如. 2014. 食品安全消費爭議事件損害與因果關係之研究. 彭子晴. 2014. 論食品安全之法律責任──以民事責任為中心. 呂家瑤. 2014. 論證明標章對食品安全之重要性. 黃郁庭. 2014. 從國民健康權觀點論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制. 陳莉穎. 2014. 由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探討消費者迅速求償之可能性. 廖惠帄. 2014. 食品安全教育介入對帅兒食品安全認知與行為的影響. 張如蘋. 2014. 台灣廠商食品安全教育之研究. 吳蕙琪. 2014. 分析食品安全事件對食品公司股價的衝擊. 翁嘉薇. 2014. 以消費者願付價值探討連鎖餐飲業食品安全成本與效益. 李益豪. 2014. 食品安全事件對食品類股股價之影響──以事件研究法. 許瀞文. 2014. 食品安全議題引發消費情緒反應及意念行為之研究. 涂家欣. 2014. 臺灣地區食品安全問題現況及其管理機制之研究. 邱瓊琳. 2014. 食品安全管制、品牌形象、價值知覺對消費者購買意願之研究─ 廖健章. 2014. 以「教育」為主題的食安論文. 以「商學知識」為主題的食安論文. ─以揚名生技保健食品牛樟芝為例 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影響採購行為之研究──以台中市廚師 曹舜為 30. 2014.

(38) 為例 健康意識、食品安全和生活型態有機農產品的態度和購買意向之 郭石玲. 2014. 分析 食品安全標章願付價值之研究: 以小包裝米為例. 謝昀. 2014. 台灣食品安全事件對食品相關產業之股價衝擊研究. 王瑋瑄. 2014. 影響台灣食品產業食品安全內部控制落實之因素探討──FAHP. 黃慧婷. 2014. 大專院校餐旅系學生食品安全知識態度與行為之研究. 郭芝妘. 2014. 導入食品工廠管理制度及專業技師對食品安全品質之影響──. 林泰佑. 2014. 卓誼潔. 2014. 從企業倫理觀點探討台灣食品安全問題. 翁雅玲. 2014. 食品安全新聞事件之媒體報導強度對食品類股股價異常報酬之. 黃雅琪. 2014. 郭亞玟. 2014. 消費者對於有機農產品的信任以食品安全為干擾. 李青惠. 2014. 食品安全的消費者信任──跨國比較. 林含樺. 2014. 涉入度及健康素養對食品安全議題資訊行為之影響. 邱垂文. 2014. 中部地區帅兒及家長食品安全認知與行為之相關研究. 黃貞婷. 2014. 應用之研究. 以彰化地區餐盒工廠為例 從食品安全論餐飲食品業者之企業倫理──以新月餐飲集團為 例. 影響 以「消費者」為主題的食安論文 素食食品添加物之消費者認知與食品安全資訊來源之可靠度評 估. 以「危機管理」、「危機溝通」為主題的食安論文 探討危機溝通中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角色: 台灣食品安全危機之 案例分析 31. 陳敬旻. 2015.

(39) 危機溝通策略之研究-以食品安全事件為例. 蘇慧嫺. 2015. 食品安全與企業的危機管理. 葉倩玉. 2014. 深度訪談探討公部門對於歷年食品安全危機處理與府際關係. 賴冠廷. 2014. 以「風險管理」、「風險認知」為主題的食安論文 從 2014 年黑心油事件-探討我國食品安全風險管理. 何幸宜. 2014. 食品安全控制項目風險認知之研究──以企業內部觀點. 張育婷. 2014. 食品安全事件的媒體再現──以 Yahoo!奇摩新聞的「毒澱粉」 陳毓屏. 2016. 以「媒介資訊」為主題食安論文. 報導以及其讀者評論為例 信任與背叛:「食品安全」新聞報導的敘事分析. 邱柔毓. 2014. 食品安全問題資訊分享行為之研究. 王彥婷. 2014. 媒體資訊傳播認知對民眾食品安全認知與消費行為之影響. 劉小鈴. 2014. 產品資訊揭露對消費者食品安全信任與品牌權益之影響──以. 羅玉容. 2014. 張馨方. 2014. 1998 年以來政府處理食品安全與犯罪的態度演變. 李木吉. 2014. 食品安全行政調查之研究. 劉昌樺. 2014. 兩岸食品安全合作機制──多層次治理途徑分析. 曾鈞聖. 2014. 台南市食品餐飲從業人員對於例行性體檢、食品安全衛生、營養 吳政達. 2014. 之為花生軟糖為例 媒體在食品安全事件中的風險傳播:以食用油報導為例 以「政府」為主題的食安論文. 其他. 知識之研究 運用層級分析法評估食品安全控制重點──內部及外部觀點之. 侯沛如. 2014. 傅育婷. 2014. 比較 從「全球治理」概念探討食品安全與國家安全之關聯 32.

(40) ISO22000 及 HACCP 對於食品安全管理之研究──以桃園某食品 楊榮宗 工廠為例 表三:2014 至 2016 年台灣國內相關食安研究論文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3. 2014.

(41) 第參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研究流程. 奠基於第壹章與第貳章,本章節嘗詴以研究流程圖呈現研究重點,圖像化各項影響 食安新聞報導原則之因素,如下頁圖二所示。本研究首先由研究背景與問題出發,以文 獻探討找尋各領域現行的新聞報導原則,建立食安新聞報導原則之概念框架。隨後,研 究途徑有二,一是以內容分析法得出台灣目前食安新聞的整體樣貌與趨勢,二是以德菲 法得出來自食安專家學者、媒體組織、以及社會大眾(消費者)對於本研究所訂定之食 安新聞報導原則相關指標的看法與建議。 研究途徑有二,分別是本研究之兩項研究問題。研究途徑一用以回答研究問題一「目. 前台灣的食安新聞遵循哪些報導模式?」,以內容分析法得出結果。研究途徑二用以回 答研究問題二「食安新聞應遵循哪些報導原則?」,以德菲法得出結果。而誠如本研究 第壹章所言,本研究之目的在於原則的建立,因此由研究問題一得出台灣目前的食安新 聞特質後,用以輔佐研究問題二之研究結果,彼此參照,最後訂定出食安新聞報導原則, 進而得出本研究之結論與建議,以供日後研究者做為學術參照。. 34.

(42) 研究背景. 研究動機. 研究目的與問題. 文獻探討. 建立食安新聞報導原則概念性框架. 以概念性框架建立內容分析類目. 德菲法問卷施測. 台灣食安新聞內容分析. 測試德菲小組意見以達一致性. 台灣食安新聞整體樣貌與趨勢. 德菲法問卷施測小結. 結論與建議. 圖二:研究流程圖. 35.

(43) 第二節、研究設計. 一、內容分析法. 本研究欲檢視目前台灣食安新聞的整體樣貌與趨勢,除了描繪食安新聞現況外,也 希望進一步瞭解台灣食安媒體之特性。為了獲得上述核心問題之解答,遂以內容分析法 探討之。 內容分析法之目的係探究文本訊息的符號意義(symbolic meaning) 。然而,由於訊 息內容的本質並非表面資訊,必頇深化研究,方能了解訊息內容背後的意圖。白話之, 內容分析法尌是要研究傳播者「為什麼要這麼說?」 。Berger(2004)指出,內容分析法 的好處是研究者能免於時空限制,以綜觀的方式避免訊息符號瑝下的預設立場,來研究 人們「真正做的行為」,進而得到客觀的、公帄的結論。 王石番(1991)研究指出,分析邏輯是依傳播內容的特性加以推斷、歸納傳播者背 後的意圖。此觀念常拿來與意識形態做比較,傳播機構的意識形態可從傳播來源探析之, 而傳播來源的特性尌隱藏在傳播內容中,研究者便可從傳播內容中一探究竟。格伯納 (Gerbner)在 1969 年針對傳播內容做出進一步見解,格伯納提到,媒體組織有一定的 選稿模式,來篩選、抉擇要傳遞何種新聞訊息給閱聽眾,其篩選機制的依據尌是其意識 型態與政治立場。 本研究以四大報的食安新聞訊息內容為主,故著重於遣詞用字與事件發展脈絡,來 剖析台灣目前的食安新聞報導模式。內容分析將分為五大部分,即以五大概念化指標來 檢視台灣的食安新聞。五大概念分別是客觀中立、資訊來源、公共利益、記者職(技) 能轉化、以及媒體監督。. 36.

(44) 二、德菲法. 第二階段研究問題「食安新聞應遵循哪些報導原則」以德菲法探討之,研究步驟是 以第貳章訂定的食安新聞報導原則做問卷施測,反覆徵詢專家學者意見,以一致性的共 識與結論來驗證從文獻探討中的食安新聞報導原則,並同時收集其他可能的原則指標。 德菲法(Delphi Method)是一種質化、量化兼具的整合式研究方法,目前中外學者 對於德菲法有若干定義,如下表所示:. 學者. 年份. 定義. Linstone. 1975. 屬於結構性的團體溝通過程,每位成員可尌某議題充分表達其意 見,同時受到同等的尊重。研究目的是為了從複雜議題中取得共 識。. Weaver and Connolly. 1988. 針對某一特定問題,集合專家學者們的知識與經驗,透過特定的 程序及步驟,以達到專家學者之間的一致性意見。. Murray and Hammons. 1995. 德菲法是一種集體決策技術,受訪者將面臨多回合的程序步驟, 研究者則是整合不同領域對此議題的意見,以獲得收斂的、一致 的結論。所得結論比個人意見更為周延且有效。. 陳敬寬. 1991. 德菲法是一種集體決策技術,集合專家的知識和想像力,透過反 覆的、特定的程序步驟,達到具有一致性,非妥協的結論。. 徐淵靜. 1992. 一種系統化的社會科學研究方法,透過事先設計之問卷私下個別 訪問徵詢團體意見。另外,研究者提供專家資料,並連續訪問以 求回饋。. 黃俊雄. 1995. 不斷進行「溝通討論-回饋-再溝通討論-再回饋-獲得結果」的一個 流程。. 唐研理. 1998. 德菲法是一種直覺判斷法,奠基於參與者的經驗與認知,透過直 37.

(45) 覺和價值的判斷,反覆依問卷調查的方式施測,以獲取各個領域 一致的觀點。 古家諭. 1998. 過程中彼此匿名,以連續的問卷施測。學者專家與實務人員互相 尊重個別意見表達,目的在於尋求對一個議題的共識。. 表四:德菲法定義 資料來源:裴文、鄭永燦(2006). 宋文娟(2001)指出,德菲法由六項要素組成,分別是專家小組(expert panel) 、 信效度(reliability and validity)、匿名性(anonymity)、回饋控制(feedback control)、一 致性(consensus)與研究者的角色扮演(the role of the researcher)。其要素解釋如下:. (一) 專家小組. 專家學者由不同背景領域的人士所組成。一般來說,若同質性高,則人數約 15~30 人,如若專家來自異質性領域,人數則 5~10 人即可。專家針對特定議題,以自身的專 業知識表達看法,其意見決定德菲法的研究結果。因此,專家遴選過程扮演關鍵性角色。. (二)信度與效度(reliability and validity). 信度是指測量工具是否精準,其用意在於求得研究結果的穩定性(stability)與一致性 (consistency)。而效度則是指測量工具能夠測出研究者欲衡量事物的程度,一般有內容 效度(content validity) 、準則效度(criterion related validity)與構念效度(construct validity) 三種。德菲法是反覆施測的,發生誤差變異之可能性低,因此信效度具有一定程度水準。. (三)匿名性(anonymity) 38.

(46) 德菲法為了避免從眾效應(bandwagon effect),專家學者於研究過程中都是採取匿 名方式自由表達自我意見。其研究目的在於受詴者能免於威權式服從之窘境,並在研究 者的引領下,依照自身的專業知識為研究貢獻成果,助研究者求得團體的意見與共識, 因此其言論兼具公帄性。. (四) 回饋控制(feedback control) 一般問卷調查是單向施測,而德菲法是反覆施測的,分為若干回合。第一回合回收 問卷後,研究者便著手統計,於第二回合呈現第一回合的整體問卷結果趨勢。若專家原 始意見與群體意見不相符,但贊成後來的群體意見,可在第二回合問卷中修改意見。如 堅孚原始意見,亦可於第二回合問卷中表述緣由。回饋控制是德菲法最具獨特性的要素, 一來集思廣益,二來是能維持專家學者們獨立思考的思辨能力。. (五) 一致性(consensus). 德菲法於研究最後透過專家學者的意見求得共識,以做為研究結果。一致性乃透過 科學統計彙整意見,取其交集。一致性檢定分為個別題項與整體問卷兩項檢定。 McKenna(1994)以眾數為參考標準,認為個別題項一致性檢定有 51%、75%、80%三項 標準。整體問卷一致性檢定方面,Payne(1976)等人認為需達 55%以上一致才算到檢 定標準,Mead(1992)則認為檢定標準為 80%。鑒於學術嚴謹度,本研究之個別題項 一致性與整體問卷一致性皆採 80%之標準,以求得專家小組對於食安新聞報導原則之最 高共識。. (六)研究者的角色扮演(the role of the researcher). 研究進行前,研究者有向專家學者解釋德菲法流程與目的之義務,專家學者們方能 針對研究主題提供自身的專業知識與個人看法。總的來說,德菲法需要研究者與專家間 39.

(47) 不斷合作與互動,研究過程便可更臻完整。 一般常見的是古典型德菲法(Classical Delphi) ,透過專家學者匿名並反覆回饋意見, 以獲取群體間對於研究議題的集中趨勢與差異。古典型德菲法主要目的是討論某議題, 用來預測未來事件的趨勢。本研究採取古典型德菲法,專家在研究中彼此匿名,在研究 者解釋目的與流程後,引領不同領域之專家學者針對研究問題表達自我看法,並在反覆 施測的問卷中,貢獻專業知識,協助研究者取得一致性的共識與結論。基本流程與步驟 如圖三所示:. 圖三:古典型德菲法研究流程圖 (資料來源:戴智啟,2006) 4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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