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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國中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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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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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徵件簡章

一、宗 旨:為宏揚漢字書法藝術,鼓勵書法研習風氣,配合新春節慶,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四、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書學會、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桃園市書法學會、桃園市書法教育 學會、台灣女書法家學會、中華書道學會、中國書法學會、中華弘道書學會、

中國標準草書學會、台灣書法學會、中原大學 五、參賽資格:不限國籍,凡喜愛書法藝術者均可報名參加。

六、比賽分組:

(一)國小中低年級組

(二)國小高年級組

(三)國中組

(四)高中職組(含五專前三年)

(五)大專組(年齡30 歲以下,含研究所、大學、二專、三專及五專後兩年之在學學生)

(六)社會組

(七)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八)新住民組(中國籍請報名其他組別)

七、比賽程序:

(一)初選:各組參賽者,先提供自選作品乙件(請參閱十、參賽須知,作品形式不符者 不予參賽),由評審委員依據參賽件數比例及作品水準,選出入選者參加現場決賽。

(二)決賽:入選決賽者請於106 年 1 月 21 日(週六)於中原大學體育館現場書寫。

(三)決賽評審:由主辦單位召開決賽評審會議,就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進行評審。

八、初選收件辦法:

(一)收件時間:自105 年 10 月 31 日(週一)至 11 月 23 日(週三)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 長青組 :

線上報名:可於收件時間截止前至本比賽報名網站(https://www.tycam.tw),上網 完成線上報名,並以 A4 紙張單面列印報名表並妥善黏貼於初選作品 背面右上角,請掛號郵寄或專人送交至「33053 桃園市縣府路 21 號,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信封註明「第11 屆桃園全國春 聯書法比賽」,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紙本報名:填寫紙本報名表黏貼於初選作品背面右上角,並請掛號郵寄或專人送 交至「33053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21 號,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 術科收」,信封註明「第11 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郵戳為憑,

逾期不受理。

2、 其他組別一律採線上報名,未線上報名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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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聯絡洽詢:(03)3322592 轉 8520,信箱:[email protected],桃園市政府文 化局視覺藝術科陳小姐。

(四)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tyccc.gov.tw/,徵件簡章公告於「下載專區」,

比賽

結果、活動訊息公告於「最新消息、新聞稿」。

九、各項時程:

工作項目 時間 備註

簡章發布 105 年 9 月 公布於本局網站,紙本簡章於各縣市文化 局免費索取

初選收件 105 年 10 月 31 日(週一)至

11 月 23 日(週三) 參賽者以線上報名後郵寄或親送至主辦單位 初選評審 105 年 12 月 23 日(週五) 預定於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舉行

初選成績公佈 105 年 12 月 30 日(週五) 將以專函(含決賽資訊)通知,並公佈於桃 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

決賽日期

106 年 1 月 21 日(週六) 8 時 30 分-9 時 30 分報到 10 時正式比賽

地點:中原大學體育館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 200 號) 決賽評審 決賽完畢隨即評審 地點:中原大學體育館

推廣活動 同決賽日

12 時 30 分至 13 時 30 分 現場舉辦「漢字之美書法推廣活動」

頒獎典禮 同決賽日14 時 地點:中原大學體育館 得獎公佈 同決賽日14 時

頒獎典禮現場公佈

現場公佈得獎名單,並發佈訊息於桃園市 政府文化局網站

十、參賽須知:

(一)初選:

1. 初選作品請以宣紙書寫(尺寸如下),不須裝裱,並不得以對聯形式送件,且不予退 件。

※ 長青組、社會組、大專組、高中職組:四尺宣紙對開(約 135×35 公分)。

※ 國中組、國小中低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新住民組:四尺宣紙四開(約 69×35 公分)。

※ 限直幅書寫,內容、字體不拘,需落款署名。

2. 每人限參加一組,限每人一件作品,不得重複送件(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3. 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含摹寫),已獲決賽資格者,經查獲或評審比對不實者,

取消參賽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賽。

4. 參賽者請線上報名(僅長青組可紙本報名),以 A4 紙張單面列印報名表並妥善黏 貼於初選作品背面右上角,以掛號信件郵寄或專人送交至主辦單位以免遺失。

(二)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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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品經初選後,入選名單將於 105 年 12 月 30 日(週五)公佈於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網站【最新消息】,並以專函通知,參加決賽者請自備筆、墨、書寫工具,比賽 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非比賽用紙一律不予評審。

2. 字體不拘,書寫內容及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當場發給。

3. 作品請落款鈐印,國中小、新住民組如無印章者,僅款文即可;鈐印相關用具請 參賽者自行準備。

4. 社會組除現場書寫春聯外,須加書「條幅」乙件。

5. 參賽作品(含初選、決賽),均不予退件,本局得對所有得獎作品為無償教學、研 究、攝影、宣傳、出版、公開展覽、上網展示、製作成果光碟、文宣推廣品等任 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參賽者不得異議或對本局主張著作財產權。

6. 各組得獎人數得視作品水準及參賽件數由評審委員決議酌量增減。

7. 各組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稅金。

(三)參與本比賽者,視同同意並願意完全遵守本參賽簡章之規定,如有不符簡章規定,視 同放棄。

十一、評審:初選及決賽評審,均由主辦單位遴聘書法名家擔任評審委員。

十二、相關比賽未盡事宜,依籌備委員會決議辦理。

十三、獎勵辦法:

組 別 特 優 優 選 佳 作 國 小

中低年級組

三人

獎金6,000 元

十五人 獎金1,000 元

若干名

國 小 高年級組

三人

獎金6,000 元

十五人 獎金1,000 元

若干名

國 中 組 三人

獎金7,000 元

十五人 獎金2,000 元

若干名

高 中 組 三人

獎金8,000 元

五人

獎金2,000 元

若干名

大 專 組

三人

獎金12,000 元

五人

獎金2,000 元

若干名

新住民組 三人

獎金7,000 元

十五人 獎金2,000 元

若干名

組 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 選 佳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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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會 組

一人

獎金50,000 元

一人

獎金30,000 元

一人 獎金20,000 元

十五人 獎金4,000 元

若干名

長 青 組

一人

獎金20,000 元

一人

獎金10,000 元

一人 獎金6,000 元

五人

獎金2,000 元

若干名 (佳作以上得獎者另頒發獎狀乙紙)

【報名表】---

※請上本比賽報名網站(https://www.tycam.tw)報名後將填寫完成之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如以線上報名,則不須再另填寫本表。(

請用可牢固黏貼之方式,勿以釘書機固定)

第 11 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報名表

( 限長青組紙本報名用,其他組別請線上報名 )

參加組別

□國小中低 □國小高 □國中組 □高中組

□大專組 □社會組 ■長青組 □新住民組

編號:

(由本局填寫)

姓 名 生 日

(民國/月/日) 性 別 男 / 女 身分證字號

(外籍人士請 填護照號碼)

國 籍 法定監護人

(未成年者必填) 就讀學校

(服務單位)

就讀班級 (無者免填)

郵遞區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日) (夜)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得獎經歷 (書法類為主)

※ 本人參加「第 11 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願完全遵守參賽簡章之規定,如有不符簡 章規定,視同放棄。參賽人: (務必簽名)

中華民國 10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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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三) 請學生自行將本人最近 6 個月半身脫帽 2 吋正面照片(一式 2 張)分別黏貼於初選 推薦報名表及初選鑑定入場證(如附件三),另請就讀學校於報名表照片左下角加

報名人數未達招訓名額 1.6 倍時,本分署得再次上網公告繼續受理報名(甄試及開班時間預訂延後兩週)。報名 截止日後若仍未達招訓人數

(四)參賽選手競賽通知信封封面,請填寫選手參賽職類、姓名及地址,並貼妥 印刷品掛號郵資 30 元,黏貼於 A4 以上信封上,做為寄發競賽重要通知予 參賽選手用,每 1 人限用 1 個信封(2 人或

(一)除第二款另有規定,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報名期間至文化部全球資 訊網

錄取名單於 111 年 6 月 9 日(星期四)14:00 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 https://rc.nkut.edu.tw/)

9C.於試務資訊 網站點選報名 繳費單列印功 能勾選資料及 列印繳費單 (https://skil l.tcte.edu.tw )或可至全國統 一超商以ibon

(二)最近 3 個月內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1 式 2 張(請分別黏貼於報名表及甄選

九、 報名截止時間:活動前一週五下午 5:00 前,活動額滿提前結束報名 。 十、 聯絡窗口:蔡瓊儀 專線:06-2089602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