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兒童及少年長期追蹤調查計畫
(家長版問卷)
<填答說明>
注意 事項
※ 請使用藍色原子筆作答,並在適當的答案位置上塗滿,但請勿超出圓圈外。
※ 如需修正,請直接在錯誤處畫 X,勿使用立可白或其他修正液做修正。
※ 畫記範例:正確 → 不正確 → < > ?
A1 您的性別是: ① 男性 ② 女性
A2 請問您是這個孩子的:
① 爸爸或媽媽 ② 繼父或繼母 ③ 養父或養母
④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⑤ 其他(請說明):
B.問卷右上角有被抽到孩子的名字,以下題目請針對被抽到孩子的狀況進行填答:
B1 就您的印象,孩子總共上過幾年托兒所或幼稚園?
① 沒有 ② 一年以下(含一年) ③ 一到二年(含二年)
親愛的家長:
您好!感謝您和孩子參與此次的問卷調查,台灣兒童及少年長期追蹤調查計 畫的主要目的是想了解現在孩子的生活狀況,由於小學生對題目的理解力尚未發 展完全,因此有部份題目需勞煩家長代為填答,懇請 協助填答。
再次感謝協助,敬祝
生活愉快!
家扶基金會研究發展室敬上 2013 年 7 月 抽樣ID:
服務處名稱:
兒童姓名:
第2 頁/共 4 頁
2
註: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的疾病包 含:急性鼻咽炎(感冒)、急性鼻 竇炎、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
急性喉炎及氣管炎等。
B2 就您印象中,過去一年家裡總共搬過幾次家?
① 沒有搬家 ② 一至二次 ③ 三至四次 ④ 五次以上
B3. 過去一年,孩子出國旅遊過幾次?
① 從來沒有 ② 一次 ③ 二次 ④ 三次(含)以上
B4 主要提供孩子生活費來源的人是:
① 孩子的爸爸 ② 孩子的媽媽 ③ 孩子自己賺的
④ 孩子的哥哥或姊姊 ⑤ 孩子的祖父母或其他親戚 ⑥ 其他(請說明):
B5 請問當孩子生病的時候,會因為「錢不夠」而無法去看病嗎?
① 總是如此 ② 經常如此 ③ 偶爾如此 ④ 從來沒有
B6 您期待孩子讀到哪一個教育階段?
① 國中畢業 ② 高中或高職畢業 ③ 專科畢業
④ 大學或技術學院畢業 ⑤ 碩士畢業 ⑥ 博士畢業
不知道或沒想過
B7 請問孩子近三個月是否有發生意外傷害、或經醫師診斷有下列急性疾病?
題號 名稱 有 沒有
B7-1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① ② B7-2 急性支氣管炎 ① ②
B7-3 急性腸胃炎 ① ②
B7-4 燒燙傷 ① ②
B7-5 跌傷 ① ②
B8 請問孩子是否曾經有經醫師診斷過的下列健康問題?
題號 名稱 有 沒有 題號 名稱 有 沒有
B8-1 腦炎 ① ② B8-13 紅斑性狼瘡 ① ②
B8-2 心臟病 ① ② B8-14 地中海型貧血 ① ② B8-3 肝炎 (A.B.C.D.E) ① ② B8-15 關節炎 ① ②
B8-4 腎臟病 ① ② B8-16 蠶豆症 ① ②
B8-5 肺結核 ① ② B8-17 精神疾病 ① ②
B8-6 疝氣 ① ② B8-18 過敏性鼻炎 ① ②
B8-7 癲癇 ① ② B8-19 鼻竇炎 ① ②
B8-8 肺炎 ① ② B8-20 中耳炎 ① ②
B8-9 氣喘 ① ② B8-21 視力問題 ① ②
B8-10 糖尿病 ① ② B8-22 牙齒問題 ① ②
B8-11 過敏 ① ② B8-23 皮膚病 ① ②
B8-12 血友病 ① ②
B9 最近一年(12 個月),孩子的生活中發生過下列事情嗎? 有 沒有 B9-1 父母再婚……… ① ② B9-2 父母分開住……… ① ② B9-3 父母離婚……… ① ② B9-4 家裡的經濟狀況改變……… ① ②
第4 頁/共 4 頁
4
B10 以下敘述是否符合你家中的情形? 非常
不同意 不同意 同意 非常 同意 B10-1 當家中有經濟困難時,親友會給予協助 ① ② ③ ④ B10-2 家人與親友會一起討論而解決問題 ① ② ③ ④ B10-3 我家與鄰居會相互往來 ① ② ③ ④
★活動預告:下一次的調查將在 2015 年進行,我們希望能留下您的 E-mail,未來有相關研究成果 或是聯絡資訊更新等,都會透過這些聯繫管道與您分享及聯繫,對於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絕 對加以保密,請安心填答!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問卷到此結束!謝謝您的協助! ——
民國 102 年「台灣兒童及少年長期追蹤調查計畫」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告知暨同意書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告知 台端下列事項,敬請詳閱確認:
一、組織名稱: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下稱本會) 二、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方式與對象
針對曾經或正在參與本會服務方案的兒童及青少年,以紙本問卷進行民國 102 年「台灣兒 童及少年長期追蹤調查計畫」的統計調查、分析、研究,以及倡議。「台灣兒童及少年長期追 蹤調查計畫」是一份由本會執行的研究計畫,目的在於瞭解台灣當代弱勢兒少的生活樣貌、發 展的動態趨勢、探討政府與本會提供福利服務之影響,以便於進行必要的調整。
三、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一)辨識個人之資料:如姓名、住址、住家電話號碼、行動電話、通訊及戶籍地址、電子郵 遞地址,以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辯識之個人資料。
(二)個人描述:如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三)身體描述:如身高、體重等。
(四)習慣:如抽煙、喝酒等。
(五)個性:如個性等之評述意見。
(六)家庭情形:如結婚有無、子女之人數等。
(七)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如家庭其他成員或親屬、父母等。
(八)其他社會關係:如朋友及其他除家庭以外之關係等。
(九)住家及設施:住所地址、設備之種類、所有或承租、住用之期間、租金或稅率及其他花 費在房屋上之支出
(十)旅行及其他遷徙細節:如過去之遷徙等。
(十一)休閒活動及興趣:如嗜好、運動及其他興趣等。
(十二)生活格調:如使用消費品之種類及服務之細節、個人或家庭之消費模式等。
(十三)資格或技術:如學歷資格等。
(十四)現行之受雇情形:如工作描述、工時等。
(十五)雇用經過:如受雇方式、雇用期間等。
(十六)薪資與預扣款:如薪水等。
(十七)收入、所得、資產與投資:如賺得之收入等。
(十八)津貼、福利、贈款。
(十九)健康紀錄:如身心障礙種類、等級等。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
(一) 期間:本會著手個人資料蒐集時起至本會解散、清算止 (二) 地區:包括但不限於中華民國領土
四、您就本會保有您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本會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但應給付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本會請求補充或更正;但必須為適當之釋明。
(三)得向本會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但本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 台端請求為之。
未成年人 (未滿 20 歲且未婚者)由法定代理人閱讀並填寫本頁
一、經 貴會向本人(未成年者之法定代理人)告知上開事項,本人已清楚瞭解 貴單位蒐集、處 理或利用 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
二、本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7條規定同意 提供個人資料,並主動補充最新正 確資料予貴單位及相關機關,作為特定目的範圍及公務、公益之蒐集、處理與利用。
三、本告知事項本人已詳細閱讀,並同意資料使用,以促進公益。
同意人(未成年者之法定代理人)簽名: (關係: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成年人(年滿 20 歲,或雖未滿 20 歲但已結婚者)由本人閱讀並填寫本頁
一、經 貴單位向本人告知上開事項,本人已清楚瞭解 貴單位蒐集、處理或利用本人個 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
二、本人同意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7條規定提供個人資料均屬正確,並主動補充最新正 確資料予貴單位及相關機關,作為特定目的範圍及公務、公益之蒐集、處理與利用。
三、本告知事項本人已詳細閱讀,並同意資料使用,以促進公益。
同意人簽名: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