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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道「修道主題」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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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佛、道「修道主題」之關係

──以李復言《續玄怪錄‧杜子春》與葛洪《神仙傳‧壺公》為中心之探討

邱敏捷

台南師院語文教育系助理教授

一、 前言

成佛、成仙可解脫生死、脫離凡塵,但總要面對重大的考驗。佛經中的本生經

[註 1]

,與 屬於譬喻經典系列

[註 2]

的《賢愚經》有許多寓言故事以「棄子女」、「捨自身」等方式,「試 驗」求道者道心堅定之程度。道教同樣屢見有關「修仙得道」的故事,有的經明師之考驗而 得成仙,有的服食仙丹而成道,「神仙傳」所載仙人故事即是這類作品之一。

名為「神仙傳」或相類者,除東晉‧葛洪(二八四-三六四)之《神仙傳》

[註 3]

外,在 葛洪之前,尚有劉向(西元前七十七-七十六)《列仙傳》

[註 4]

與漢代佚名之《神仙傳》

[註 5]

。這些《神仙傳》載有明師藉用各種方式來「試驗」、「評估」志願入門的弟子的故事。

葛洪《抱朴子內篇‧辨問第十二》云:「夫道家寶秘仙術,弟子之中,尤尚簡擇,至精彌久,

然後告之以要訣。」《抱朴子內篇‧極言第十三》又說:「彼莫不負笈隨師,積其功勤,蒙 霜冒險,櫛風沐雨,而躬親灑掃,契闊勞藝,始見之以信行,終被試以危困,性篤行貞,心 無怨貳,乃得升堂以入于室。」足見求道成仙的路是極為漫長而艱難的

[註 6]

雖然中國道教的產生,與道家學說、神仙巫術有所關聯,甚且早在春秋戰國時代即流行 於東方沿海及南方廣大地區,司馬遷(西元前一四五或一三五-?)《史記‧封禪書》即有 這些記載

[註 7]

。然自從佛教傳入中國以降,「佛、道」之間的相激相盪,一直是中國文化發 展史的重要課題。而佛、道以「修道」為主題的作品,彼此有無交互作用或互為啟示的地方,

亦是其中可檢視的一環。

佛、道交互關係之作品中,向來最被學界討論的是,唐‧李復言(?-八三○)《續玄

怪錄

[註 8]

‧杜子春》與唐‧玄奘(約六○二-六六四)編譯,辯機(?-六四八)綴文之《大

唐西域記

[註 9]

‧烈士池》,以及東晉‧葛洪《神仙傳‧壺公》等是否與吳‧康僧會譯《舊雜

譬喻經‧梵志吐壺》有關等問題。

(2)

學者之研究結果,幾乎都認為李復言《續玄怪錄‧杜子春》取材於《大唐西域記‧烈士 池》。我們知道,〈烈士池〉的故事說明修道不易,「見妻子欲殺子而發聲」,點出修道的 障礙在於「愛染」

[註 10]

。唐‧李復言《續玄怪錄》中杜子春受盡各種酷刑的折磨不哼一聲,

可是見到兩歲幼子被「持兩足,以頭撲於石上」時,不覺失聲而叫,功虧於一簣,同樣反映 修道之不易。

然而,佛教有關修道不易之主題,在早期佛教中即出現了這類原創性故事,《大唐西域 記‧烈士池》並不是源頭,它只能算是繼起的衍化作品。換言之,固然〈杜子春〉與〈烈士 池〉前後同揆,但是這種以「修道」為主題的故事,應該可以往前推到《賢愚經

[註 11]

‧梵天 請法六事品》。而葛洪《神仙傳‧壺公》與《舊雜譬喻經‧梵志吐壺》之聯繫,李劍國疑問:

「不知壺公傳說是否受了梵志故事(〈梵志吐壺〉)的影響?」

[註 12]

張惠琪則說:「仍可看 到〈梵志吐壺

[註 13]

〉故事的影子」

[註 14]

,而張靜二肯定地說:「『跳壺故事』中追求長生 的『欲』念,則顯然呼應了『吐壺故事』的主題。」

[註 15]

意見不一,還待研究。本文即以〈杜 子春〉與〈壺公〉為問題之開展。

二、〈杜子春〉、〈烈士池〉與〈梵天請法六事品〉之比較

霍世休認為

[註 16]

,〈杜子春〉上承〈烈士池〉

[註 17]

,下開韋自東〈傳奇〉

[註 18]

、明‧

馮夢龍編《醒世恆言》中之〈杜子春三入長安〉。而戲曲胡介祉的《廣陵仙》

[註 19]

及清人某 氏的《揚州夢》

[註 20]

,也都是敷衍杜子春而予以增改的故事。

〈杜子春〉,敘周隋間人杜子春,少落魄,窮無所歸,屢受老人與巨款,雖窮奢極侈,

但終於致富濟貧。後並如期赴約,會見老人,始知原是一位黃冠絳帔的道士。老人予子春白 石三丸,酒一扈,令食。並戒子春不管歷經如何之情境,當不動不語。

杜子春修道之過程,經歷了「千乘萬馬」、「呵斥」、「摧斬」、「爭射」之逼,加上

「猛虎毒龍」、「雷電交加」之迫,妻子被「剉」而哀號悲苦之「痛」,然杜子春不動不聲,

通過種種考驗。唯其後投胎轉世為「啞女」,不忍其「子」被傷,乃作聲,遂前功盡棄。以 下簡要摘錄故事之關鍵情節:

(一)

獄卒告受罪畢,王曰:此人陰賊,不合得作男,宜令作女人,配生宋州單父縣丞王 勤家。……俄而長大,容色絕代而口無聲,其家目為啞女,親戚狎者,侮之萬端,

終不能對。同鄉有進士盧珪者,聞其容而慕之。因媒氏求焉。其家以啞辭之。盧曰:

「苟為妻而賢,何用言矣!……。」乃許之。盧生備六禮親迎為妻。數年恩情甚篤,

生一男,僅二歲,聰慧無敵。盧抱兒與之言,不應;多方引之,終無辭。盧大怒曰:

(3)

「……丈夫為妻所鄙,安用其子?」乃持兩足以頭撲於石上,應手而碎,血濺數步。

子春愛生於心,忽忘其約,不覺失聲云,噫!噫聲未息,身坐故處。……道士前曰:

「吾子之心,喜怒哀懼惡欲皆能忘也,所未臻者愛而已。」

《大唐西域記‧烈士池》描述「修道」之考驗重點如後:

(一)[烈士]

託生南印度大婆羅門家。……受業冠婚,喪親生子。……年過六十有五,

我妻謂曰,汝可言矣。若不語者,當殺汝子。我時惟念已隔生世,自顧衰老,唯此 稚子;因止其妻,令無殺害,遂發此聲。

霍世休認為,《大唐西域記‧烈士池》

[註 21]

不過是些很平常的敘述文字。但是我們試回 頭讀《續玄怪錄》,不但將託生的人改為女性,而筆力的刻畫入微,如「盧大怒……乃持兩 足,以頭撲於石上,應手而碎,血濺數步」等語,直是繪影繪聲,令人驚心動魄不止!這豈 是〈烈士池〉望塵所及?李氏之〈杜子春〉自然改作不少。

不過,佛教「修道主題」,並非肇端於《大唐西域記‧烈士池》,早在元魏‧慧覺等譯

《賢愚經

[註 22]

‧梵天請法六事品》即有之。〈梵天請法六事品〉之緣起在說明佛悟道後,「念 諸眾生,迷網邪倒,難可教化」,欲速入「無餘涅槃」,梵天知佛心念,而白佛說:「法海 已滿,法幢已立,潤濟開導,今正是時」,「眾生應可度者,亦甚眾多」,且過去世中曾為

「眾生採集法藥,乃至一偈,以身妻子,而用募求」。故事即在述說「以身妻子,募求法偈」

的這個因緣,今將故事重要部分,摘列如下:

(一)

過去久遠,於閻浮提有大國王,號修樓婆,領此世界八萬四千諸小國邑,六萬山川,

八千億聚落,王有二萬夫人一萬大臣,時妙色王,德力無比,覆育民物,豐樂無極,

王心念曰:如我今者,唯以財寶資給一切,無有道教而安立之,此是我咎,何其苦 哉!今當推求堅實法財,普令得脫。即時宣令閻浮提內,誰能有法與我說者,恣其 所須,不敢違逆。募出周遍,無有應者。時王憂愁,酸切懇惻,毘沙門王,見其如 是,欲往試之,輒自變身化作夜叉,色貌青黑,眼赤如血,狗牙上出,頭髮悉豎,

火從口出,來詣宮門,口自宣言,誰欲聞法,我當為說。王聞是語,喜不自勝,躬

(4)

自出迎,前為作禮,敷施高座,請令就坐,即集群僚,前後圍遶,欲得聽聞。爾時 夜叉復告王曰:學法事難,云何直爾欲得聞知。王叉手曰:一切所須,不敢有逆。

夜叉報曰:若以大王可愛妻子與我食者,乃與汝法。爾時大王以所愛夫人及兒中勝 者供養夜叉。夜叉得已,於高座上眾會之中取而食之。

(二)

爾時諸王百官群臣見王如是,啼哭懊惱,宛轉在地,勸請大王令捨此事。王為法故,

心堅不迴,時夜叉鬼食妻子盡,為說一偈:

一切行無常,生者皆有苦;

五陰空無相,無有我我所。

說是偈已,王大歡喜,心無悔恨大如毛髮,即便書寫,遣使頒示閻浮提內,咸使誦 習。時毘沙門王還復本形,讚言:善哉!甚奇甚特!夫人太子,猶存如故。爾時王 者今佛身是,世尊昔日為法尚爾,云何今欲便捨眾生早入涅槃而不救濟?

[註 23]

故事重點在於說明過去生的佛陀,曾為求法,凡「誰能有法與我說者,恣其所須,不敢 違逆」,不惜割捨親愛妻子,「以所愛夫人及兒中勝者供養夜叉」,經得起夜叉的考驗,而 得聽受「一切行無常,生者皆有苦;五陰空無相,無有我我所」的法偈。

這三篇故事都在彰顯「學法事難」,點明人對「我所愛」(境界愛)的難捨,尤其是對 自身之「妻」與「子」的「愛染」,無疑是障道主因之一。〈烈士池〉與〈杜子春〉基本上 都是延續這個「修道主題」而發展的故事。

三、〈壺公〉與〈梵志吐壺〉的關係

基本上,葛洪《神仙傳》是搜集、彙整漢晉間廣泛流行的神仙傳記作品的集子。葛洪在 自序中說:「予今復抄集古之仙者,見於仙經、服食方及百家之書,先師所說、耆儒所論,

以為十卷,以傳知真識遠之士。」

[註 24]

先師耆儒諸書中,以劉向《列仙傳》與漢代《神仙傳》

對葛洪之影響較大。葛洪在序言中批評劉向《列仙傳》「殊甚簡略,美事不舉」

[註 25]

。但其 實葛洪《神仙傳》重出劉向《列仙傳》者僅「容成公」與「彭祖」二人,其餘皆補劉向所未 載

[註 26]

。不過,葛洪《神仙傳》中之〈壺公〉

[註 27]

、〈薊子訓〉、〈劉根〉、〈左慈〉、

〈甘始〉與〈封君達〉所載諸人,《後漢書‧方術傳》亦有之,且多與此書相符,故〈神仙 傳提要〉:「疑其亦據舊文,不盡偽傳,又流傳既久,遂為故實。」

[註 28]

然葛洪《神仙傳》

雖沿用漢代《神仙傳》之名,但纘承多少其中的人物故事則已不得而知了。

張惠琪所謂〈壺公〉有〈梵志吐壺〉的「影子」,應是指「壺」這個意象的應用。但是,

「壺」這個意象,在〈壺公〉中並非主軸,且〈梵志吐壺〉是有關「吐壺」的故事,而〈壺

(5)

公〉是「跳壺」的故事。如果「壺公」之「跳壺」意象從〈梵志吐壺〉而來,然而「跳」的 意象則是作者所創,非沿用而來。佛經中的譬喻文學到中國文學之創作總有改寫的部分。以

「人生如夢,富貴如雲」為主題的這一系列故事為例,《雜寶藏經‧娑羅那比丘為惡生王所 苦惱緣》

[註 29]

是在「夢中」見到未來,傳到中國,首先干寶《搜神記‧焦湖廟巫》

[註 30]

與 劉義慶《幽明錄‧焦湖廟祝》

[註 31]

都是「由坼而入夢境」,坼是破洞,從「破洞而入」,到 了沈既濟〈枕中記〉則是「竅其兩端」

[註 32]

,舉身而入夢境。「跳」的意象在文中出現了,

不同於原來的經文。因此,所謂〈壺公〉有〈梵志吐壺〉的影子,應該只是「壺」的運用而 已。而張靜二所謂「欲」的主題的延續也不是〈壺公〉的重心,焦點在於「修道」,「欲」

只是修道過程中所要克服的障礙而已。

〈梵志吐壺〉旨在批判人的「欲望」。這個故事傳到中國後,經過吸收、消化,再醞釀 出晉‧荀氏《靈鬼志‧外國道人》與南朝宋‧吳均《續齊諧記‧陽羨書生》二文。雖然其中 之發展,因受本土化的影響,有了一番演進,且主旨略有轉變

[註 33]

,但這是一系列發展而下 的故事已無庸置疑。而〈梵志吐壺〉與〈壺公〉之關係,則除了「壺」這個意象外,看不到 其他相關層面。〈梵志吐壺〉的故事的「引子」是太子母親欲出國中,太子為之御車,母親

「出手開帳」,太子因此「詐腹痛而還」,為解憂悶而遊觀,在林中見「梵志吐壺」。茲摘 錄於下:

(一)

時道邊有樹,下有好泉水,太子上樹,逢見梵志獨行,來入水池,浴出飯食,作術 吐出一壺,壺中有女人,與於屏處作家室,梵志遂得臥。女人則復作術,吐出一壺,

壺中有年少男子,復與共臥,已,便吞壺。須臾,梵志起,復內婦著壺中。吞之已,

作杖而去。太子歸國王白,請道人及諸臣下,持作三人食著一邊。梵志既至,言:

「我獨自耳。」太子曰:「道人當出婦共食。」道人不得止,出婦。太子謂婦曰:

「當出男子共食。」如是至三,不得止,出男子,共食已,便去。

(二)

我念女人能多欲,便詐腹痛還。入山,見是道人藏婦,腹中當有姦。如是,女人姦 不可絕

。[註 34]

很明顯的,全文並非在說明「修道歷程」中所面對之問題,而是指出人的內在有無窮之

「欲望」,而且這無窮之欲望雖潛藏,但在不為人知的情況下,由潛意識浮到表面意識,或

在某種情狀下,遇境而顯。

(6)

〈壺公〉的主角除「壺公」外,另有「費長房」。〈壺公〉在進入「修道主題」之描述 前,故事中有「跳壺」之意象,透過「跳壺」進入另一個世界。為了與〈梵志吐壺〉之討論 相呼應,此處摘錄〈壺公〉之重要段落

[註 35]

(一)

汝南費長房為市椽時,忽見公從遠方來,入市賣藥,人莫識之。其賣藥,口不二價,

治百病皆愈。語賣藥者曰:「服此藥,必吐出某物,某日當愈。」皆如其言。得錢,

日收數萬,而隨施與市道貧乏飢凍者,所留者甚少。常懸一空壺於坐上,日入之後,

公輒轉足跳入壺中,人莫知所在,唯長房於樓上見之。知其非常人也。長房乃日日 自掃除公座前地,及供饌物。公受而不謝。如此積久,長房不懈,亦不敢有所求。

公知長房篤信,語長房曰:「至暮無人時更來。」長房如其言而往。公語長房曰:

「卿見我跳入壺中時,卿便隨我跳,自當得入。」長房承公言為試,展足,不覺已 入。既入之後,不復見壺,但見樓觀五色,重門閣道,見公左右侍者數十人。

這段只是故事的「序言」,壺公認為費長房孺子可教,故相約某日會見。在此並預留一

「青竹杖」

[註 36]

,作為故事發展之伏筆。

(二)

長房隨公去,恍惚不知何所之。公獨留之於群虎中。虎磨牙張口,欲噬長房。長房 不懼。明日又內長房石室中。頭上有大石方數丈,茅繩懸之,諸蛇並往嚙,繩欲斷,

而長房自若。公往撰之,曰:「子可教矣。」乃命噉溷溷臭惡非常,中有蟲長寸許。

長房色難之。公乃嘆謝遣之,曰:「子不得仙也。今以子為地上主者,可壽數百餘 歲。」為傳封符一卷,付之曰:「帶此可至舉諸鬼神。嘗稱使者,可以治病消災。」

筆者以為,這是全文重點之所在,說明修道之不易,「虎磨牙張口,欲噬長房」,「長 房不懼」,「上有大石方數丈,茅繩懸之,諸蛇並往嚙,繩欲斷,而長房自若」,認為這些 都是虛境、幻相,但是面對「溷溷臭惡非常,中有蟲長寸許」,長房則「厭」而不「噉」,

當然也就「成仙無望」。長房求仙不成,藉「竹杖」而回家。由於得到壺公之真傳,能替人

看病,能捉妖捕鬼,而且也有一些神蹟出現。

[註 37]

(7)

依前面所論,除了「壺」的意象外,〈壺公〉與〈梵志吐壺〉的故事既沒有相仿的痕跡,

又缺乏共同的主題,故兩者是不一樣的。因此,很難說這兩者之間有進一步之關係。胡孚琛 認為:「魏晉時期的神仙道教受佛教之影響並不大,還基本保持著中國土生土長的宗教的民 族文化風格。」

[註 38]

又說:「葛洪著《抱朴子內篇》論神仙道教之事,竟無一語涉及佛教,

這說明至少在葛洪在世時,佛教對神仙道教影響還不大,當時的神仙道教還沒有積極吸取佛 教的宗教形式。」

[註 39]

這個見解可以補充〈壺公〉創作之背景,而我們從葛洪的生平,實在 找不出他與佛教的關係。

四、結語

「貪與瞋」都是修道的障礙,喜愛是「貪」,討厭是「瞋」。可以說,〈杜子春〉、〈烈 士池〉與〈梵天請法六事品〉的寓言故事是著重「貪」;而〈壺公〉則側重「瞋」。如何打 破「我所愛」(境界愛),是修道所要面對的問題。當然「我所愛」的根本還在「我愛」,

上面這些有關「修道主題」之故事都集中在如何超越「我所愛」的境界上。我們發現,「學 法事難」都是佛、道修道寓言故事的主要類型之一,如何「修道」成為文人創作這類故事的 重點,這也是探討佛、道兩者如何相激相盪可觀察的一個脈絡。

非常感謝蔡榮凱老師提供劉向、葛洪,《列仙傳與神仙傳》(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九○

年九月)、小南一郎著,孫昌武譯,《中國的神話傳說與古小說》(北京:中華書局,一 九九三年六月)二書。

【註釋】

[註 1] 漢譯現存的本生經有:(一)吳‧康僧會譯《六度集經》;(二)吳‧支謙譯《菩薩本緣經》;(三)西晉‧竺 法護譯《生經》;(四)佚名《菩薩本行經》;(五)佚名《大方便佛報恩經》;(六)宋‧紹德、慧詢等譯《菩 薩本生鬘論》。

[註 2] 譬喻經典有:(一)後漢‧支婁迦讖譯《雜譬喻經》;(二)吳‧支謙譯《撰集百緣經》;(三)失譯《雜譬喻 經》;(四)吳‧康僧會譯《舊雜譬喻經》;(五)道略集《雜譬喻經》;(六)鳩摩羅什譯《眾經撰雜譬喻》;

(七)元魏‧吉迦夜共曇曜譯《雜寶藏經》;(八)元魏‧慧覺與威德等譯《賢愚經》。

[註 3] 專門記載仙人變化飛升及如何修道這類靈異故事的「神仙傳」,多採取史傳文學的筆法鋪敘,屬志怪小 說類。

(8)

[註 4] 根據李劍國的說法,「唐前最先提及《列仙傳》的是東漢末王逸《楚辭‧天問》註及應劭《漢書音義》,

均引《列仙傳》,但不云撰人;最早稱劉向作《列仙》者則是葛洪。」(見氏著,《唐前志怪小說史》,

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一九八四年五月,第一八八頁)。

[註 5] 漢代《神仙傳》不知何人所作,但漢末應劭《風俗通義‧姓氏篇》引《神仙傳》片斷,凡三處。李劍國 認為,《神仙傳》記事下逮漢末,則是書又當出於漢末,作者蓋與應劭同時,而其書又早於《風俗通》

也。(見氏著,《唐前志怪小說史》,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一九八四年五月,第一九七頁)。

[註 6] 葛洪,《神仙傳》中卷三〈李少伯〉、卷五〈陰長生〉、卷七〈東郭廷〉與卷九〈壺公〉即這方面的故 事。

[註 7] 《史記‧封禪書》云:「自齊威、宣之時,騶子之徒論著終始五德之運,及秦帝而齊人奏之,故始皇采 用之。而宋毋忌、正伯僑、充尚、羨門高最後皆燕人,為方僊道,形解銷化,依於鬼神之事。騶衍以陰 陽主運顯於諸侯,而燕齊海上之方士傳其術不能通,然則怪迂阿諛茍合之徒自此興,不可勝數也。」傅 斯年〈周東封與殷遺民〉說:「然則商之宗教,……其自然崇拜在齊獨發展,而為五行方士,各得一體,

派衍有自。」(載胡適,《說儒》,台北:遠流出版事業公司,一九八六年七月,第一○六頁)。

[註 8] 李復言生平不可考,僅知其為牛僧孺(七七八-八四七)的後輩,而《續玄怪錄》頗受牛僧儒的影響。

《太平廣記》所引,卻有頗多內容不見於今本,所以現存的《續玄怪錄》可能僅是原本的一部分。本書 所選的〈杜子春〉見《太平廣記》卷十六。

[註 9] 《大唐西域記》簡稱《西域記》,共十二卷,唐‧玄奘編譯,辯機綴文。成於唐太宗貞觀二十年(六四 六),是一部記述當時唐朝以西各國風土國情及佛教事項的史地書志。唐‧玄奘於貞觀三年(六二九)

秋,離高昌西行求法,經歷西域各地,於貞觀十九年初還國。他到洛陽第一次會見唐太宗時,太宗即要 他敘述西遊經歷,而編寫一部西域傳。於是玄奘根據自己遊歷見聞,口授他的門下辯機,編撰此書,到 次年七月告成。書內所述,很多地方取材於所經各地的古籍,所以經錄家把它列入譯本一類。玄奘在上 進《大唐西域記》的表文裡,提到書內的記述包括他親到的和聽到的地方,共一百三十八國。

[註 10] 樂蘅軍〈唐傳奇的意志世界〉從「意志」角度詮釋〈杜子春〉,並引用叔本華的話:「意志是不能被教 導的。」說明杜子春為何最後還是功敗垂成。(參見樂蘅軍,《意志與命運── 中國古典小說世界觀 綜論》,台北:大安出版社,一九九二年四月,第一-八十三頁)。

[註 11] 《賢愚經》,又名《賢愚因緣經》,共十三卷,北魏太平真君六年(四四五)涼州(今甘肅武威)沙門 慧覺(一作曇覺)等譯,是一部敘述因緣故事的典籍;漢譯外,還有藏文、蒙文譯本。收於《大正藏》

第四冊。根據《出三藏記集》卷九〈賢愚經記〉所言,譯者慧覺、威德等八人,曾西行求經于闐(今新 疆和田)大寺,遇見當地五年一次舉行的般遮于瑟會。會中長老各講經律,他們八人分別聽了記錄下來,

後輾轉傳入建業(今南京市)。本經屬譬喻類佛典,與《撰集百緣經》、《雜寶藏經》稱為漢譯譬喻文 學中的三大部。

[註 12] 李劍國,《唐前志怪小說史》(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一九八四年五月)第三二○頁。

(9)

[註 13] 〈梵志吐壺〉見吳‧康僧會譯《舊雜譬喻經》(《大正藏》第四冊,第五一四頁上),旨在說明人的「欲」

望無窮,晉‧荀氏《靈鬼志‧外國道人》與南朝宋‧吳均《續齊諧記‧陽羨書生》都是從這個故事發展 下來。

[註 14] 張惠琪,《六朝佛教志怪故事綜述》(台北:文津出版社,一九九五年二月)第一五一頁。

[註 15] 張靜二,〈「壺中人」故事的演化──從幻術說起〉(載丁敏等著,《佛學與文學》,台北:法鼓文化,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第三五九頁)。

[註 16] 以下所引見霍世休〈唐代傳奇文與印度故事〉,載《文學》(一九三四年)二卷六期,第一○六四-一

○六五頁。

[註 17] 霍世休,〈唐代傳奇文與印度故事〉說:「段成式在《酉陽雜俎續集》卷四〈貶誤篇〉裡,稱天寶中有 中岳道士顧玄績的傳說。他在講述這故事的梗概之後,接續道:『釋玄奘《西域記》云:中天竺婆羅龐 斯國鹿野東有一個池,名:救命,亦曰:烈士。……蓋傳此之談,遂為中岳道士。(休案,玄奘的記載,

今見《大唐西域記》卷七,〈婆羅尼斯國〉條。又段氏云鹿野東,應作施鹿野東)。』」(同 [註 16] )。

可見〈烈士池〉不只影響到〈杜子春〉而已。

[註 18] 見《太平廣記》卷三五六引〈傳奇〉,又見明‧陸楫,《古今說海》。敘一道士鍊「龍虎丹」將成,為 妖魔所擾,求自東護之,約成當分惠。五更初,自東仗劍立於洞門,有巨虺,美女先後來,自東用劍擊 去,均化氣而滅。俄而一道士至,賀丹將成;自東不疑,遂令入;藥鼎爆烈,更無遺在(同 [註 16] , 第一○六五頁)。

[註 19] 此書今已佚,茲據《曲海總目提要》卷二十三。《廣陵仙》至敘子春歷經種種魔障,不為所迷,終證仙 果。那更變為喜劇意味的收場了(同 [註 18] )。

[註 20] 元人喬夢符別有《揚州夢》係敷演杜牧故事(同 [註 18] )。

[註 21] 霍世休並引段成式《酉陽雜俎》文云:「其人如夢,遂生於大賈家。及長成,……父母為娶,有三子。

忽一日,妻泣,君竟不言,我何用男女為?遂次第殺其子。其人失聲忽然夢覺。」(同 [註 18] )說明

〈杜子春〉之創作遠勝於前人。

[註 22] 同 [註 11] 。

[註 23] 《大正藏》第四冊,第三四九頁上、中。

[註 24]《四庫全書》第一○五九冊,卷九,第二五七頁。

[註 25] 同 [註 24]。

[註 26] 見〈神仙傳提要〉(《四庫全書》第一○五九冊,第二五三頁)。

[註 27] 范曄在《後漢書‧方術列傳》卷七十二下有關「費長房」的記載,作了某部分的改寫,其原文為:費長 房者,汝南人也。曾為市掾。市中有老翁賣藥,懸一壺於肆頭,及市罷,輒跳入壺中。市人莫之見,唯 長房於樓上睹之,異焉,因往再拜奉酒脯。翁知長房之意其神也,謂之曰:「子明日可更來。」長房旦 日復詣翁,翁乃與俱入壺中。唯見玉堂嚴麗,旨酒甘肴盈衍其中,共飲畢而出。翁約不聽與人言之。後 乃就樓上候長房曰:「我神仙之人,以過見責,今事畢當去,子寧能相隨乎?樓下有少酒,與卿為別。」

(10)

長房使人取之,不能勝,又令十人扛之,猶不舉。翁聞,笑而下樓,以一指提之而上。視器如一升許,

而二人飲之終日不盡。長房遂欲求道,而顧家人為憂。翁乃斷一青竹,度與長房身齊,使懸之舍後。家 人見之,即長房形也,以為縊死,大小驚號,遂殯葬之。長房立其傍,而莫之見也。於是遂隨從入深山,

踐荊棘於群虎之中。留使獨處,長房不恐。又臥於空室,以朽索懸萬斤石於心上,眾蛇競來齧索且斷,

長房亦不移。翁還,撫之曰:「子可教也。」復使食糞,糞中有三蟲,臭穢特甚,長房意惡之。翁曰:

「子幾得道,恨於此不成,如何!」長房辭歸,翁與一竹杖,曰:「騎此任所之,則自至矣。既至,可 以杖投葛陂中也。」又為作一符,曰:「以此主地上鬼神。」長房乘杖,須臾來歸,自謂去家適經旬日,

而已十餘年矣。即以杖投陂,顧視則龍也。家人謂其久死,不信之。長房曰:「往日所葬,但竹杖耳。」

乃發冢剖棺,杖猶存焉。遂能醫療眾病,鞭笞百鬼,及驅使社公。或在它坐,獨自恚怒,人問其故,曰:

「吾責鬼魅之犯法者耳。」汝南歲歲常有魅,偽作太守章服,詣府門椎鼓者,郡中患之。時魅適來,而 逢長房謁府君,惶懼不得退,便前解衣冠,叩頭乞活。長房呵之云:「便於中庭正汝故形!」即成老鱉,

大如車輪,頸長一丈。長房復令就太守服罪,付其一札,以敕葛陂君。魅叩頭流涕,持札植於陂邊,以 頸繞之而死。後東海君來見葛陂君,因淫其夫人,於是長房劾繫之三年,而東海大旱。長房至海上,見 其人請雨,乃謂之曰:「東海君有罪,吾前繫於葛陂,今方出之使作雨也。」於是雨立注。長房曾與人 共行,見一書生黃巾被裘,無鞍騎馬,下而叩頭。長房曰:「還它馬,赦汝死罪。」人問其故,長房曰:

「此狸也,盜社公馬耳。」又嘗坐客,而使至宛市鮓,須臾還,乃飯。或一日之閒,人見其在千里之外 者數處焉。後失其符,為眾鬼所殺。

[註 28] 同 [註 26] 。

[註 29] 其文云:「時娑羅那,受教即宿,於其夜半,尊者迦旃延,便為現夢,使娑羅那自見己身,罷道歸家,

父王已崩,即紹王位,大集四兵,伐惡生王。」(《大正藏》第四冊,第四五九頁中)

[註 30] 宋世焦湖廟有一柏枕,或云玉枕,枕有小坼,時單縣人楊林為賈客,至廟祈求,廟巫謂曰:「君欲好婚 否?」林曰:「幸甚!」巫即遣林近枕邊,因入坼中,遂見朱樓瓊室,有趙太尉在其中,即嫁女與林,

生六子,皆為秘書郎。歷數十年,並無思歸之志。忽如夢覺,猶在枕傍,林愴然久之。(魯迅《古小說 鉤沉》,濟南:齊魯書社,一九九七年,第三一四頁)

[註 31] 焦湖廟祝有柏枕,三十餘年,枕後一小坼孔。縣民湯林行賈經廟祈福,祝曰:「君婚姻未?可就枕坼邊。」

令林入坼內。見朱門、瓊宮、瑤臺,勝於世。見趙太尉,為林婚。育子六人,四男二女。選林秘書郎,

俄遷黃門郎。林在枕中,永無思歸之懷,遂遭違忤之事。祝令林出外間,遂見向枕。謂枕內歷年載,而 實俄忽之間矣。(魯迅,《古小說鉤沉》,濟南:齊魯書社,一九九七年,第三一四頁)

[註 32] 〈枕中記〉:「時主人方蒸。翁乃探囊中枕以授之,曰:『子枕吾枕,當令子榮適如志。』 其枕青 瓷,而竅其兩端。生俛首就之,見其竅漸大,明朗。乃舉身而入,遂至其家。」(引自宋‧李昉等編,

《文苑英華》,見《四庫全書》第一三四一冊,台北:商務出版社,一九八三年,第二五八頁)

[註 33] 參見丁敏,〈中國古典小說中佛教意識的敘事方法〉(《普門雜誌》第二五○期(二○○○年七月)第 五十頁)

[註 34] 《大正藏》第四冊,第五一四頁上。

[註 35] 〈壺公〉全文見《四庫全書》第一○五九冊,卷九,第三○二頁下-三○四頁上。

(11)

[註 36] 其文云:公語長房曰:「我仙人也。忝天曹職所統,供事不勤,以此見謫暫還人間耳。卿可教,故得見 我。」長房不坐,頓首自陳:「肉人無知,積劫厚,幸謬見哀愍,猶如剖棺布氣、生枯起朽。但見臭穢 頑弊、不任驅使。若見憐,念百生之厚幸也。」公曰:「審爾大佳,勿語人也。」公後詣長房於樓上,

曰:「我有少酒,汝相共飲之。」酒在樓下,長房遣人取之,不能舉,益至數十人,莫能得上。長房白 公,公乃自下,以一指提上與長房共飲之。酒器不過如捧大;飲之,至旦不盡。公告長房曰:「我某日 當去,卿能去否?」長房曰:「思去之心不可復言,惟欲令親屬不覺不知,當作何計?」公曰:「易耳。」

乃取一青竹杖與長房,戒之曰:「卿以竹歸家,使稱病;後日即以此竹杖置臥處,嘿然便來。」長房如 公所言,而家人見此竹,是長房死了。哭泣,殯之。

[註 37] 其文云:長房憂不能到家。公以竹杖與之,曰:「但騎此到家耳!」長房辭去,騎杖,忽然如睡已,到 家,家人謂之鬼。具述前事,乃發現棺中惟一竹杖,乃信之。長房以所騎竹杖投葛陂中,視之乃青龍耳。

長房自謂去家一日,推之已一年矣!長房乃行符收鬼治病,無不愈者,每與人同坐共語而目瞋訶,遣人 問其故,曰:「怒鬼魅之犯法耳!」汝南郡中常有鬼怪,歲輒數來,來時導從威儀,如太守入府打鼓周 行內外匝乃還去,甚以為患。後長房詣府君,而正值此鬼來,到府門前,府君馳入,獨留長房,鬼知之,

不敢前,欲去。長房厲聲呼,使捉前來鬼,乃下車把版,伏庭中叩頭,乞得自改。長房呵曰:「汝死老 鬼,不念溫涼,無故導從,唐突官府,君知當死否?急復令,還就人形,以一札符付之,令送與葛陂君,

鬼叩頭流涕,持札去,使以追視之,以札立陂邊,以頸繞札而死。東海君來,旱,長房後到東海見其民,

請雨,謂之曰:「東海君有罪,吾前繫於葛陂,今當赦之,令其作雨。」於是即有大雨。長房曾與人共 行,見一書生,黃巾被裘無鞍,騎馬下而叩頭,長房曰:「促還他馬,赦汝罪。」人問之,長房曰:「此 貍耳!盜社公馬也。」又嘗與客坐,使至市市鮓,頃刻而還,或一日之間,人見在千里之外者數處。

[註 38] 見氏著,《魏晉神仙道教》(北京人民 出版社,一九八九年六月)第七十二頁。

[註 39] 同 [註 38] ,第七十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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