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any Profile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证鹏元”),原名“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创始于 1993年,是中国最早成立并率先走向国际市场的评级机构之一,是国内和香港监管机构认可的全牌照 评级机构。
中证鹏元的业务范围涉及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公司债券评级、企业债券评级、金融机构债券评级、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评级、结构化产品评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评级、境外主体债券评级及公司治 理评级等。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信用评级业务板块累计已完成25,200余家(次)主体和债券信用评级,
为全国500余家企业开展公司治理评级。经中证鹏元评级的债券和结构化产品融资总额约2.1万亿元。
2016年12月,中证鹏元引入大股东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中国资本实力最雄厚的评级机 构,实现战略升级。中证鹏元坚持规范化、专业化、科技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致力成为业内最具 公信力、创新力和影响力的专业化评级机构。
▲ 集团简介
Group Profile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英文:China Securities Credit Investment Co., Ltd.,简称:中证 信用)是中国领先的信用科技综合服务商,成立于2015年5月27日,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等35家国内一流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互 联网公司及政府投资平台等共同出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5.8598亿元。公司旗下拥有中证征信(深 圳)有限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信用云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信用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证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中证信用科技有限公司、中证信用增进(上 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证信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等8家一级控股子公司,并在北京设有1家 分公司。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中证信用作为信用科技综合服务商,致力于通过科技驱动打造服务于信用资产全生命周期(资产生成- 资产交易-资产管理)的基础设施,为客户提供信用风险管理、信用增进、信用资产交易管理服务等全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鹏元资信评估 有限公司”,创始于1993年,是中国最早成立并率先 走向国际市场的评级机构之一,先后经中国人民银 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及香港证监会认可,在 境内外从事信用评级业务,并具备保险业市场评级业 务资格。2019年7月,公司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信 用评级业务资质,实现境内市场全牌照经营。
中证鹏元的业务范围涉及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公司 债券评级、企业债券评级、金融机构债券评级、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评级、结构化产品评级、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评级、境外主体债券评级及公司治 理评级等。
迄今为止,中证鹏元累计已完成40,000余家(次)主体 信用评级,为全国逾4,000家企业开展债券信用评级和 公司治理评级。经中证鹏元评级的债券和结构化产品 融资总额近2万亿元。
全资子公司鹏元资信评估(香港)有限公司(简称
“鹏元国际”),具备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 会(SFC)颁发的“第十类受规管活动——提供信贷评级 服务”的牌照,发布的评级结果可在香港地区和欧盟 得到认可。
2016年12月,中证鹏元引入大股东中证信用增进股份 有限公司,成为中国资本实力最雄厚的评级机构,实 现战略升级。中证鹏元坚持规范化、专业化、科技 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致力成为业内最具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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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件是由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内部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鹏元资信评估 有限公司”,创始于1993年,是中国最早成立并率先 走向国际市场的评级机构之一,先后经中国人民银 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及香港证监会认可,在 境内外从事信用评级业务,并具备保险业市场评级业 务资格。2019年7月,公司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信 用评级业务资质,实现境内市场全牌照经营。
中证鹏元的业务范围涉及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公司 债券评级、企业债券评级、金融机构债券评级、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评级、结构化产品评级、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评级、境外主体债券评级及公司治 理评级等。
迄今为止,中证鹏元累计已完成40,000余家(次)主体 信用评级,为全国逾4,000家企业开展债券信用评级和 公司治理评级。经中证鹏元评级的债券和结构化产品 融资总额近2万亿元。
全资子公司鹏元资信评估(香港)有限公司(简称
“鹏元国际”),具备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 会(SFC)颁发的“第十类受规管活动——提供信贷评级 服务”的牌照,发布的评级结果可在香港地区和欧盟 得到认可。
2016年12月,中证鹏元引入大股东中证信用增进股份 有限公司,成为中国资本实力最雄厚的评级机构,实 现战略升级。中证鹏元坚持规范化、专业化、科技 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致力成为业内最具公信力、
创新力和影响力的专业化评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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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件是由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内部 资料,仅供同业交流,其文件所载内容是中证鹏元提供可靠 资料编撰而成,仅供收件人参考。因文件内容而造成收件人 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中证鹏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未经 中证鹏元同意,不得转载或复制文件中任何内容!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鹏元资信评估 有限公司”,创始于1993年,是中国最早成立并率先 走向国际市场的评级机构之一,先后经中国人民银 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及香港证监会认可,在 境内外从事信用评级业务,并具备保险业市场评级业 务资格。2019年7月,公司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信 用评级业务资质,实现境内市场全牌照经营。
中证鹏元的业务范围涉及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公司 债券评级、企业债券评级、金融机构债券评级、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评级、结构化产品评级、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评级、境外主体债券评级及公司治 理评级等。
迄今为止,中证鹏元累计已完成40,000余家(次)主体 信用评级,为全国逾4,000家企业开展债券信用评级和 公司治理评级。经中证鹏元评级的债券和结构化产品 融资总额近2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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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中证鹏元引入大股东中证信用增进股份 有限公司,成为中国资本实力最雄厚的评级机构,实 现战略升级。中证鹏元坚持规范化、专业化、科技 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致力成为业内最具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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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鹏元资信评估 有限公司”,创始于1993年,是中国最早成立并率先 走向国际市场的评级机构之一,先后经中国人民银 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及香港证监会认可,在 境内外从事信用评级业务,并具备保险业市场评级业 务资格。2019年7月,公司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信 用评级业务资质,实现境内市场全牌照经营。
中证鹏元的业务范围涉及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公司 债券评级、企业债券评级、金融机构债券评级、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评级、结构化产品评级、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评级、境外主体债券评级及公司治 理评级等。
迄今为止,中证鹏元累计已完成40,000余家(次)主体 信用评级,为全国逾4,000家企业开展债券信用评级和 公司治理评级。经中证鹏元评级的债券和结构化产品 融资总额近2万亿元。
全资子公司鹏元资信评估(香港)有限公司(简称
“鹏元国际”),具备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 会(SFC)颁发的“第十类受规管活动——提供信贷评级 服务”的牌照,发布的评级结果可在香港地区和欧盟 得到认可。
2016年12月,中证鹏元引入大股东中证信用增进股份 有限公司,成为中国资本实力最雄厚的评级机构,实 现战略升级。中证鹏元坚持规范化、专业化、科技 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致力成为业内最具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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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鹏元资信评估 有限公司”,创始于1993年,是中国最早成立并率先 走向国际市场的评级机构之一,先后经中国人民银 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及香港证监会认可,在 境内外从事信用评级业务,并具备保险业市场评级业 务资格。2019年7月,公司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信 用评级业务资质,实现境内市场全牌照经营。
中证鹏元的业务范围涉及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公司 债券评级、企业债券评级、金融机构债券评级、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评级、结构化产品评级、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评级、境外主体债券评级及公司治 理评级等。
迄今为止,中证鹏元累计已完成40,000余家(次)主体 信用评级,为全国逾4,000家企业开展债券信用评级和 公司治理评级。经中证鹏元评级的债券和结构化产品 融资总额近2万亿元。
全资子公司鹏元资信评估(香港)有限公司(简称
“鹏元国际”),具备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 会(SFC)颁发的“第十类受规管活动——提供信贷评级 服务”的牌照,发布的评级结果可在香港地区和欧盟 得到认可。
2016年12月,中证鹏元引入大股东中证信用增进股份 有限公司,成为中国资本实力最雄厚的评级机构,实 现战略升级。中证鹏元坚持规范化、专业化、科技 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致力成为业内最具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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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件是由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内部 资料,仅供同业交流,其文件所载内容是中证鹏元提供可靠 资料编撰而成,仅供收件人参考。因文件内容而造成收件人 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中证鹏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未经 中证鹏元同意,不得转载或复制文件中任何内容!
评级资质情况
Rating qualification
第一家获得国家发改委企业债评级业务 书面批文的评级机构
首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全国范围从事 企业债券评级业务的评级机构之一
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信用评级业务资质 首批获得香港证监会“第十类受规管 活动——提供信贷评级服务”牌照国 内评级机构之一
首批获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 资质的评级机构之一
主办单位: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编委会主任:
李勇
主编:
李慧杰
编委会(按笔画排序):
王一峰 王贞姬 王 硕 方 园 毕 柳 朱志铭 刘书芸 刘伟强 刘诗华 李 勇 李 琳 李慧杰 肖上贤 邱志新 宋 歌 张伟亚 林心平 胡长森 秦斯朝 袁坤龙 袁 媛 凌信东 黄 灿 黄忠仁 梁 瓒 董 斌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电话:0755-8287 2897
传真:0755-8287 2090
网址:http://www.cspengyuan.com
注:本文件是由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 内部资料,仅供同业交流。未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 有限公司同意或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对该文件所 载内容进行使用、披露、分发、复制。任何情况下,对
CONTENTS
目录
公司动态 Company News 4
宏观研究 Macroeconomic Research 8
如何理解共同富裕?——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点评 ... 9评级动态 Rating News 15
简评《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16政策分析 Policy Analysis 20
债券市场“大监管”落地:分类趋同、严控风险,加快国际化进程 ...21“15号文”对城投债市场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26 沪深交易所完善新兴债券发行规则,强化约束绿色债券资金用途 ...31
债市分析 Bond Market Analysis 35
2021年三季度我国信用债市场分析与展望 ...36行业研究 Industry Research 48
2021年以来煤炭价格大幅上行,行业偿债压力边际改善 ...49 能耗双控加码,钢铁行业景气周期延长 ...53 严监管背景下,城投债融资分化加剧 ...57专题研究 Special Research 64
如何区分主动降杠杆和被动降杠杆? ...65 从上海电气事件看城投贸易业务风险 ...71 城投平台纾困民营企业风险及对策 ...77COMPANY NEWS
公司动态
未来,公司将坚守为资本市场服务的初心,筑牢合规 风险底线,进一步构建科学合理、客观全面的评级体系,
持续推动科技赋能,强化投资者服务与交流,加快国际化 进程,致力于成为业内最具公信力、创新力和影响力的专 业化评级机构,为促进我国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 力量。
二、中证鹏元召开《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 健康发展的通知》专题学习交流会
2021年8月13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促进债 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 知》”)精神,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召开了专题学习交流会,公司全体管理人员通 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此次学习交流会。
一、中证鹏元荣获国家发改委2020年度企业债券信用 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第二名
2021年8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公布 2020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的通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证 鹏元”)以88.17的高分荣获第二名。
评价结果与中证鹏元近年来锐意改革发展,坚持“规 范化、专业化、科技化、国际化”的战略导向密不可分。
中证鹏元作为国内首批成立且是华南地区唯一的全国性评 级机构,已构建了完善的评级基础数据体系和评级技术研 究及质量管控体系,近三年,公司违约率处于行业较低水 平,公司所评债券发行利差检验良好,各级别利差具有明 显的区分度,没有发生利差与级别倒挂现象,处于行业领 先水平。同时,公司积极服务我国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 的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25,200余家(次)主 体和债券信用评级,为全国500余家企业开展公司治理评 级,经中证鹏元评级的债券和结构化产品融资总额约2.1万 亿元。此外,中证鹏元始终坚持以投资者服务为核心,继 2020年末分别在北京、上海召开信用风险年会为投资者提 供专业的线下服务后,于2021年4月为投资者搭建线上调 研交流平台,多渠道、多形式为投资者服务,得到市场各
公司动态
会上,公司合规总监邹明安和研发总监李慧杰分别 对《通知》的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 阐述与解读,并指出:公司应坚守道德底线,强化合规意 识,未来着力从公司治理、合规建设、科技建设及评级质 量等维度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随后,公司管理人员针对《通知》相关内容发表了意 见,研究讨论公司落实《通知》相关要求的实施方案,也 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最后,公司总裁李勇向全体参会人员再次重申了公司
“坚守正道、行稳致远”的经营理念,并强调《通知》作 为纲领性文件的意义和重要性,提出公司下一步具体工作 要求:
一是围绕《通知》精神,持续加强技术体系、内控制 度等方面的建设,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坚守评级独立 性,并根据《通知》要求,逐条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二是紧抓合规建设,在公司内部持续营造良好的合规 文化氛围,敬畏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通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合规展业。
三是整合公司资源,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服务,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图:总裁李勇发言
公司作为评级行业的重要参与者,始终坚持“规范 化、专业化、科技化、国际化”的战略导向,持续加大对 技术研发、科技建设及投资者服务的投入。目前,公司已 构建了完善的评级基础数据体系和评级技术研究及质量管 控体系,近三年,公司违约率处于行业较低水平,公司所 评债券发行利差检验良好,各级别利差具有明显的区分 度,没有发生利差与级别倒挂现象,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同时,公司坚持以投资者服务为核心,继2020年末分别在 北京、上海召开信用风险年会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线下服 务后,于2021年4月为投资者搭建线上调研交流平台,多 渠道、多形式为投资者服务,得到市场各方的充分认可。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通知》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坚守评级机构的道德底线,强化合规意 识,坚守为资本市场服务的初心,提升评级质量和服务 水平,加强投资者交流与服务,积极布局国际化、科技 化,打造新的竞争优势,成为业内具公信力、创新力和 影响力的专业化评级机构,为促进我国信用评级行业高 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三、中证鹏元在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2021年评价 中荣获佳绩
2021年8月24日,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发布了
《2021年信用评级机构评价结果》,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证鹏元”)继国家发改委评价后,
再获佳绩,以77.76分荣获综合素质第二名,以71.12分的 最终得分在所有参评机构中排名第四。
未来,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服务为核心,通过采取持 续有效的措施,全面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持续 加强公司治理和内控合规管理建设,筑牢风险底线;另一方 面加大分析师队伍、风险跟踪、科技系统的建设投入,提升
风险识别和监测能力,并积极开展评级技术研究与探索,制 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路径,进一步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
四、中证鹏元课题荣获第十一届广东省优秀金融科研 成果三等奖
近日,由广东金融学会举办的第十一届广东省优秀 金融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结束。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中证鹏元”)申报的《绿色企业评定方法研 究》荣获研究报告类三等奖。这是该课题继荣获深圳经济 特区金融学会2019年重点研究课题二等奖之后再次获奖。
图: 获奖证书
本次课题由公司研究发展部负责。课题对当前国内 绿色企业评价实践、国际环境绩效评价体系进行了系统性 的梳理,并进行了比较分析,展现了国内外绿色企业评价 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系统性、可操作的绿色企业评 定方法,包括评定思路、评定要素、等级符号及其定义、
具体的评价指标和指标打分说明等,旨在帮助市场识别出
“绿色企业”,为相关配套扶持政策的落实以及绿色金融 市场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进而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升
通”)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做绿色金融的倡导者和先行 者,聚焦绿色评估认证及绿色金融咨询业务,引导投资者和 发行人在投融资行为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绿色产业的 发展。经过多年发展,已在全国市场开展了一系列业务实 践,在绿色债券认证和ESG评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五、聚焦绿色金融 鹏元绿融新起航
2021年7月2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深 圳诚信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深圳鹏元绿融 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鹏元绿融”)。更名后,鹏元绿 融的业务主体以及法律关系不变。
鹏元绿融成立于2004年,是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20年,鹏元绿融与香港品质保证局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全方位立体合作。今年以来,鹏 元绿融先后加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成为理 事单位,加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为会员。
鹏元绿融一直致力于做绿色金融的倡导者和先行者,
聚焦绿色评估认证、绿色金融咨询和低碳业务咨询,引导 投资者和发行人在投融资行为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 绿色产业的发展。公司团队成员均来自国内外知名院校,
拥有会计、审计、金融、理工科及环境能源等复合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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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绿色债券认证和ESG评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MACROECONOMIC RESEARCH
宏观研究
如何理解共同富裕?——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点评
研究发展部 刘一昊
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共同 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 裕,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核心观点:共同富裕目标将成为今后我国深化改革的 重要方向,可重点关注后续在收入分配,特别是再分配和三 次分配上的配套措施。
一、推进共同富裕,将成为今后我国经济社 会领域改革的重要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 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和政策加速推 进。2020年以来,共同富裕多次在会议和文件中提及,并 在浙江进行试点,预计年底或明年会出台全国版的《促进共 同富裕行动纲要》。
(一)共同富裕的核心要点
综合十九大以来的各项中对于共同富裕的描述,共同
富裕有几大核心要点:
(1)从经济问题上升到重大政治问题:在《关于支持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近期的第十 次财经委员会会议中,均突出强调: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 题,而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夯实党长期 执政基础。
(2)共同富裕≠平均主义:划分共同富裕与历史上平 均主义的区别,为共同富裕界定边界。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 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 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
(3)共同富裕分两阶段实行:制定共同富裕时间表。
2020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2035到 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整体来看,要对 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凸显政策 平稳渐进性。
表1:十九大以来有关共同富裕的重要表述
时间 重要政策/会议文件 相关表述
2021年8月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 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在高质 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2021年7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 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到2035年…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 质性进展。
2021年7月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
年大会上的讲话 新的征程上…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2021年5月 《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 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 重大政治问题。
2021年3月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制定促进共 同富裕行动纲要。
2021年2月 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 上的讲话
我们始终坚定人民立场,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 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
2020年12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扩大消费最根本的是促进就业,完善社保,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扎实推进 共同富裕。
2020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
标纲要》
2035年远景目标: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 质性进展。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全 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2017年10月 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 表大会上的报告
这个新时代…是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 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第一个阶段,从二○二○年到二○三五年,…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 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 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第二个阶段,从二○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 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 领先的国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资料来源:中证鹏元整理
(二)共同富裕的试点探索
浙江以其较好的经济基础和综合实力作为探索共同富 裕的示范区。浙江省共同富裕目标与全国匹配,但实现时间 早于全国10-15年。浙江省目标到2025年,高质量发展建设 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浙江省
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包含经济、收入、公共服务 等五个目标。细化来看,目标包含GDP总量、可支配收入、
中等收入占比、公共文化服务圈、社会保障等量化目标。这 一方案或将成为《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中的绩效参考。
表2: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五大目标拆分
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 收入调节目标 公共服务共享目标 精神富足目标 生态和谐目标
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 济体水平
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
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 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 成为精神普遍富足的省 域范例
成为全域美丽大花园建设 的省域范例
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00万户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7.5万元,劳动报酬占GDP
比重超过50%
基本建成学前教育、公共卫生、养 老照料、体育健身等“15分钟公共
服务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 为践行,人文精神凝聚 力显著增强,人文关怀 体现到城乡每个角落。
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 持续下降,地表水达到或 优于Ⅲ类水质比例提高到 95%以上,城市步行10分
钟可达公园绿地
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三大科创 高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
5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到 80%、20—60万元的群体
比例力争达到45%
养育: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更加完 善,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 托位达到4.5个,二级以上幼儿园、
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 到75%、90%以上
“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 圈”“15分钟文明实践 服务圈”覆盖率100%,
市、县、乡三级文化设 施覆盖达标率100%。
党建统领的整体智治体系 基本建成,法治中国、平 安中国示范区建设一体推
进
高水平交通强省基本建成,乡 村振兴示范省高质量建成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75%,城乡居民收入倍差 缩小到1.9以内,设区市人 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倍
差缩小到1.55以内
教育: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
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先 进水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70%以上,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 限达到15.5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
教育年限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全域文明创建覆盖率达 到100%,11个设区市 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持续提升,50%以上县
(市)创成全国文明城 市
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 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 化全国试点全覆盖、高水
平完成
国内大循环的战略支点、国内 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基本建
成
劳动: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 基本同步,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
例大幅提高到35%
健康: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全面达到 高收入国家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超 过80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 用比例控制在26%以下,县域就诊
率90%以上
社保: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 到23%;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新 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
资料来源:中证鹏元整理
二、推进共同富裕,需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 展和调节分配制度
(一)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结合近期密集出台的调控政策和浙江示范性文件来 看,今后一个阶段政策导向或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入经济高质 量发展和共同富裕。
关,加强基础研究,推动应用研究,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解决“卡脖子”难题。
(2)扩大内需,挖掘国内市场潜力。畅通经济良性循 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增强中小 企业活力。
(3)发展绿色经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促进
(4)降低民生成本,坚持“房主不炒”。近期中共中 央、国务院密集出台了一批教育、住房领域的调控政策,
结合浙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来看,还将继续降 低养老、社保等与民生密切相关支出的成本,进一步稳地 价、稳房价、稳预期。
(二)做好“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
制度保障
此次会议提出“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 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 排”,其中“三次分配”是19年十九届四中全会后首提后 再次进入重要会议讨论范畴。
就具体内涵看:
初次分配是市场按照个人劳动或资本进行的分配,讲 究效率。落实到具体措施上,需要培育市场高质量发展,
释放市场活力,提高人均生产总值。
再分配是政府通过税收、社保、转移支付进行的二次 分配,侧重公平。需要在税收、社保、转移支付上进行调 节,后续可关注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房产税、遗产税等资 本利得税的进展。但税收作为国家财政重点来源,有牵一 发而动全身的特殊性,结合文件提出的“对共同富裕的长 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来看,预计相关的政 策落实还需逐步探索推进。
三次分配是通过民间捐赠、慈善公益进行的财富流 动,偏向道德。后续可关注慈善信托、公益性捐赠在免税 上的支持,以及部分行业龙头企业进行的主动分配。
三、债券市场创新工具助力共同富裕
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落后地区实现共同富
裕,近年来债券市场也加快产品创新,“乡村振兴债”、
“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债”、 “碳中和债”等带有共同富裕精神的新型债券融资 工具陆续推出,发行体量逐步扩容,本小节将就以上各类 债券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
(一)乡村振兴债
2021年2月21日,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 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公布,“乡村振兴”替代
“脱贫攻坚”成为农村改革新向导,其中明确提出强化农 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和 专项债券、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运用支农支 小再贷款再贴现等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提供资 金。政策指引下,债券市场推出乡村振兴债以支持农村基 础设施建设。
乡村振兴债券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相关领域基础设 施、产业发展。根据4月27日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业务问答》,乡村振兴票据募集 资金用于支持“三农”发展,包括农民就业增收、农业现 代化、乡村建设等与乡村振兴有关的项目;募集资金可用 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偿还乡村振兴项目借款、补充乡村 振兴项目营运资金。
从发行情况上来看,截至8月23日,今年乡村振兴债共 发行1,292.36亿元,其中信用债发行596.92亿元,地方政府 债发行695.44亿元。主要发行地区是江苏、江西和四川,分 别发行514.98亿元、170.01亿元和127.96亿元,信用债资金 用途主要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用于相关产业项目,专项 债资金用途主要是辖区内卫生健康、教育、农业、供水等 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债
2020年8月11日,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的通 知》,明确支持企业债在促进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的积 极作用。
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债主要用于支持县城城镇化 补短板强弱项。根据指引,募集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发 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 知》、市场化自主经营、具有稳定持续经营性现金流的单体 项目或综合性项目。主要支持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
县城新型基础设施、县城其他基础设施等领域。
从发行情况上来看,截至8月23日,今年县城新型城镇 化建设专项债共发行99.20亿元,主要发行地区是湖南、江 苏和浙江,分别发行30亿元、23.2亿元和20亿元。
(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债
2021年2月20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 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商业性金融机 构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今年交易商 协会推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债务融资工具。
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债主要用于革命老区区划范围内的 建设发展。根据交易所给出的《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债务融 资工具创新自律问答》,募集资金可投资方向有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对接国家重大 区域战略、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提升 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弘扬传承红色文化、促进绿色转型发 展八大方向。
从发行情况上来看,截至8月23日,共计发行26.46亿 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债,都是地方专项债,集中发行在安徽 省。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六安市六安技师学院综合型产教融合 市级示范实训基地(南山校区)建设项目、六安市淮河支流 裕安段水环境治理工程等7个基础设施项目。
(四)碳中和债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 论上提出“30•60目标”。2021年3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 九次会议指出:要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坚 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今年2月 以来,交易商协会和交易所相继推出首批碳中和债。
碳中和债主要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根据 交易商协会发布的《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
和交易所给出的2021年版的特定品种公司债券上市指引,
碳中和债的募集资金应用于清洁能源类项目、清洁交通类 项目、可持续建筑类项目、工业低碳改造类项目和其他具 有碳减排效应的项目,需满足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项 目评估与遴选、募集资金管理和存续期信息披露四大核心 要素。
从发行情况上来看,截至8月23日,碳中和债共计发行 1,392.76亿元,其中中票662.47亿元、公司债346.72亿元、
资产支持证券284.57亿元。主要发行地区是北京、广东,分 别发行764.87亿元和155.55亿元。北京发行较多与央企较多 有关,如长江三峡、国家能源投资集团等发行地都为北京,
但其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支持西部水电发展,如三峡集团的 募集资金是用于乌东德水电站和金沙江水电站建设。尽管经 济落后地区企业所发的碳中和债较少,但随着碳排放权金融 化的不断推进,水电、风力能源丰富的经济落后地区依然可 以凭借自身丰富的生态碳汇资源,通过参与碳排放交易体 系,将自身优势资源的效益最大化进而加快经济发展的步 伐,而且在绿色金融越来越得到政策支持的背景下,未来从 事低碳减排领域或者是有碳减排效益项目的经济落后地区企
业登陆债券市场进行融资的机会也会越来越多。
除上述债券外,还有2017年推行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专项债,用于产城融合、农业内部融合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项目,截至8月23日,共计发行133亿元。
刘一昊
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中证鹏元研 究发展部研究员,主要从事宏观经济、债券市 场发展与政策跟踪、地方投融资、绿色债等研 究工作。
RATING NEWS
评级动态
简评《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研究发展部 史晓姗
2021年8月6日,人民银行、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 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 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分为五部 分,包括了对评级技术、评级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市场约 束、行业生态、行业监管。具体看,分别为“加强评级方法 体系建设,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完善信用评级机构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坚守评级独立性”、“加强信息 披露,强化市场约束机制”、“优化评级生态,营造公平、
公正的市场环境”、“严格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管理,加大 处罚力度”。相比于2021年3月28日的征求意见稿,正式稿 在诸多细节上进行完善,包括明确政策过渡期,弱化政策对 行业的短期冲击,同时补充明确评级结果合理性标准,加强 信息披露等。
一、正式稿中主要调整内容
(一)评级技术方面,明确政策过渡期,降低 政策对行业的短期冲击
在对评级方法体系的要求中,正式稿做了较大的修改 和补充,主要目的是降低政策对行业的短期冲击。
第一,删除具体评级技术要求,补充政策过渡期。在 正式稿中,将“逐步将高评级主体比例降低至合理范围内,
形成具有明确区分度的评级标准体系”,改为“2022年底 前建立并使用能够实现区分度的评级标准方法体系,有效提
升评级质量。”截止 2020年底,AA+及以上的高评级主体 在信用债存量主体中的占比为41%,大规模进行评级调整容 易导致整个债券市场混乱,增加市场系统性风险,不利于市 场风险防范,同时,也会导致投资者风险偏好降低,增加债 券融资难度,特别是低资质发债主体发债难度,从而引发债 市出现发行规模收缩,不利于债券市场发挥融资功能。正式 稿中删除具体的评级技术要求,而明确政策时间限制,同时 给与过渡期截至2022年底,以及《通知》正式实施日期为 2022年8月6日,可以较好地缓解了行业焦虑,同时给予各 评级公司时间充分调整现有评级模型、并进行模型检验,有 利于行业稳步地过渡到新的发展阶段。
第二,补充评级调整回溯检验机制的例外情况。在正 式稿中,补充“企业并购、分立等正常商业经营的原因引起 的评级结果调整”为回溯检验机制的例外情况,即除上述 情况外,当信用评级机构一次性调整信用评级超过三个子级
(含)的,信用评级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全面的回溯检验。此 变动为细节补充,来降低政策模糊带来的行业冲击。
(二)公司治理方面,补充相关责任人
正式稿中,在“信用评级机构实际控制人、股东、信 用评审委员会成员”之外,补充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也应当维护机构独立性和业务独立性,并明确将“董 事会”列入公司内部控制的议事机制。
(三)市场约束方面,补充信息披露要素和投 资者付费评级适用领域
《通知》中市场约束方面主要包括自信息披露要求、
多评级制度、自律组织评估体系建设三个主要方面,其中,
信息披露是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是声誉机制的有效发 挥的基础。
第一,在信息披露方面,在明确受评主体个体信用状 况为主要风险评估因素的基础上,补充对有外部支持的评级 业务应“提高对外部支持因素的分析和披露质量”,从而更 好地明确外部支持的有效性。现有的评级标准和方法提下,
很多评级最终结果,均考虑了潜在外部支持,这种对潜在外 部支持评估标准较为模糊,定性成分较高,特别是在地方 政府债券、国有企业和部分集团企业的评级过程中,尤为明 显,这不利于建立有区分度的评级结果。此外,既有违约案 例中,不乏有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或专业担保机 构担保的情况,其中存在利益关系的担保方,与发行人的风 险多为同向发展,担保有效性呈现一定波动性。针对当前外 部支持对受评主体最终评级结果的影响的分析不够清晰和透 明的问题,《通知》提高对外部支持因素的分析,旨在提高 主体个体信用状况的分析。
第二,在多评级制度建设方面,鼓励投资者付费模 式,并明确其使用领域。正式稿中,补充“在债券估值定 价、债券指数产品开发及质押回购等机制安排中可以参考投 资者付费评级结果,可以选择投资者付费评级作为内部控制 参考”,从而,在制度层面肯定投资者付费的合理性,以此 来促进该付费机制的建立和推广。
(四)行业生态方面,明确要加强合格机构投
用”、“评级独立性和完整性”、“评级行业对外开放”三 个方面。其中,“推进评级结果合理使用”为评级行业实现 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
第一,在降低外部评级使用依赖方面,正式稿补充了
“加强合格机构投资者培育”,作为实现此目标的重要措 施。从目前债券市场看,当前评级结果过度集中在AA级以 上,区分度不足,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监管出于风险防范 而对评级结果的过度使用。监管对评级结果的过度使用,在 防范债券风险的同时,也造成了机构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 较弱。而当前机构投资者大多数以国有银行、保险等为主,
本身风险偏好极低,投资主要以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等利 率债为主。而市场一些小的投资者本身风险偏好比较低,实 力也不足,无力构建自己的内评体系,只能更多依靠外部评 级结果。合格机构投资者,特别是有一定风险识别和承受能 力的机构投资者的缺乏,也成为制约当前我国构建多层式债 券市场的重要因素。为此,要实现评级结果的合理使用,降 低外部评级依赖度,关键一步是加强合格机构投资者培育。
第二,补充增信机构需要积极参与配合相关评级作 业。在正式稿中,补充“增信机构”需要配合相关评级作 业,和发行人、中介机构一样,不得影响评级作业独立性。
通常来说,增信机构会考虑发行人自身的信用质量,来评估 业务风险,部分机构会要求发行人级别高于AA或AA+,成为 对外部评级施压的重要方面。
(五)行业监管方面,补充制度建设要求和处 罚要求
目前,评级行业监督管理,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 是统一管理,加强监管部门的联动,二是,加大违法违规行
第一,在统一管理方面,正式稿补充“逐步统一债券 市场信用评级机构准入要求”,进而实现从评级行业准入、
日常评级业务操作、日常合规检查三个方面的统一。长期以 来,评级市场多头管理,准入门槛不一致,导致了部分评级 机构评级标准不一致,同一主体在不同市场级别不一致,给 市场带来一个混乱。随着评级准入标准的统一和相关制度的 完善,这种现象将会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在违规处罚方面,补充“评级区分度明显低于 行业平均水平”,和跟踪评级滞后、大跨度调整级别、更换 信用评级机构后上调评级结果等情形一起,将作为重点监管 关注对象。以“违约率”为核心的评级质量验证机制和以
“合理区分度”为核心的评级方法体系,是完善当前评级技 术、提高评级质量的核心。将评级质量和评级业务合规同时 作为监管监察的重点,将进一步推动评级技术的完善。
整体来说,《通知》作为纲领性文件,针对目前行业 存在的评级虚高、评级区分度低、预警能力滞后、评级公司 利益冲突等问题给出操作规范,通过提高评级技术要求、完 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强化市场约束、优化行业生态、加强执 法力度,来实现评级行业的健康发展。
图1:《通知》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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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通知》,中证鹏元整理
二、未来展望
短期看,《通知》的出台将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第一,存量信用级别调整。根据《通知》,2022年底 前,各评级机构会陆续建立新的评级方法体系,并进行检 验,逐步过渡使用到存量客户和新增客户。由于目前相关债 券投资的门槛尚未进行调整,债券级别体系的调整将对投资 者带来显著影响。《通知》明确“择机适时调整监管政策 关于各类资金可投资债券的级别门槛,弱化债券质押式回 购对外部评级的依赖,将评级需求的主导权交还市场。”未 来,随着相关投资政策的调整,信用等级调整的外部压力减 弱,评级调整将逐步增多。截至2021年7月底,2021年主体 级别出现下调的主体有143家1,占本年出现级别调整企业的 74.8%,远高于2020年的29%。下调数量虽然明显增加,但 占信用存量的比重仍很低,不足1%。目前政策影响表现为
“上调趋于谨慎,下调更加敏感”。
第二,在涉及对外部支持进行评估时,将提高对外部 支持的增信效果的实质性分析。未来发行人在选择增信方式 时,将更倾向于专业担保机构,关联方担保的增信效果或出 现下降,而对于外部支持,需要更加审慎地考虑支持意愿和 实际能力。
第三,双/多评级等多元化评级制度,短期内推广难度 较大。(1)双/多评级将加重发行人的发行成本,主动采用 积极性较低,需要配套相关鼓励措施,比如,简化审批流 程,或明确约定需要进行双/多评级的情形,例如,对风险 较高的企业需要进行双/多评级。同时,随着外部评级依赖 度的降低,信用资质较高的发行人主动评级的概率或有所 下降,低评级主体采用双/多评级与否取决于能否获得一致
的评级结果。为此,双/多评级制度更倾向于投资者付费模 式,尤其在主体信用资质更加多元化的趋势下,但需要注意 的是,双/多评级的目的在于交叉验证,而非必然产生不一 致的评级结果,但投资者受成本因素考虑对于双/多评级的 需求似乎相对较弱。相对来说,风险厌恶的机构投资者是投 资者付费、双/多评级需求较高的对象。(2)投资者付费模 式并非完全优于发行人付费模式,同样也存在一定利益冲突 情形,以及发行人配合度较低、投资者“搭便车”等问题,
加大评级机构评级业务的难度。(3)主动评级,由于获得 信息有限,同时并不能为评级机构带来收入,为此,评级机 构开展的比例较低。整体看,短期内,双/多评级、主动评 级,投资者付费模式的推广难度依然较大,有待制度完善,
且从国际经验看,投资者付费即使有所增长,发行人付费仍 是主要模式。
长期看,评级行业将逐步过渡到新的发展阶段。市场 约束不断加强,评级质量差的机构将面临淘汰。随着外部评 级依赖的降低,双/多评级等多元化的评级制度更多的需要 政策推动。
史晓姗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硕士,现任中证鹏元研 究发展部资深研究员,主要从事债券市场发展 与政策跟踪、债券违约与处置、地方投融资等 研究工作。
POLICY
ANALYSIS
政策分析
债券市场“大监管”落地:分类趋同、严控风险,加快国际化进程
研究发展部 史晓姗
2021年8月18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 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 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 见》)。《意见》进一步在前期政策上进行补充和明确,作 为多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其重要意义在于制度“统一”,
包括定价、发行、存续期管理、投资和违约风险处置等方 面,涉及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等各市场参 与方。此外,在强调“统一”的同时明确发展方向,即按照
“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向,为推动双循环经济发 展提供有力支持,打造与对外开放水平、金融监管能力更相 适应的债券市场。
《意见》作为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纲领性的文件,将 推动信用债市场“大监管”时代的正式落地。在完善前期政 策细节的基础上,给出较为明确的操作指引,配合既有的各 部门政策,债券市场将开始全方位的改革。文件涉及的债券 品种包括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
即发改委、人民银行和证监会主管的公司信用债类型。
图1:《意见》指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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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通知》,中证鹏元整理
一、推动制度统一,奠定发展基础
随着债券风险的显露,相关制度缺失带来的投资者 保护缺失问题亟待解决。我国债券市场长期处于分割状
态,多头监管导致市场信息不对称、债券市场流动性受 限等问题,同时,“刚兑”思想使得发行人和投资者未 能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评估和处置制度,市场发行、
交易方式和主体结构相对单一,投资者保护制度未受到 足够重视。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贸易摩擦持 续、新冠疫情突发等负面事件的影响,债券风险暴露频 率提升、覆盖主体范围不断扩大。2019年以来,为促 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相关政策逐步推出,包括统一监 管和执法、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统一信 息披露、完善司法处置等,但各政策存在一定的不足,
《意见》在前期政策基础上,进行统一和补充,形成较 为明确的指导性文件。
(一)推动法治统一,私募监管补位
法律法规是实现市场有序发展的基础,由于我国债券 市场发展时间较短,相关制度有待完善。随着信用风险的逐 步显露和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需求,推动法治统一成为债券 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根据《意见》,债券市场的法律安排 将按照“分类趋同、规则统一”的原则进行,即根据发行方 式,分类监管。第一,统一法律基础。《意见》颁布前,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参照《人民银行法》进行管理,此次 明确《公司法》和《证券法》是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的基 础法律,实现了全市场公司信用类债券法律标准的统一。第 二,统一司法处置标准。《意见》指出,在民商事审判工作 中,对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适用 相同的法律标准,第三,明确统一执法权,由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第四,
将逐步统一债券市场各类制度和执行标准,包括债券发行交 易、信息披露、信用评级、投资者适当性、风险管理等。其 中,明确对非公开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各项制度进行统一 规范,以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投资者利益损失。
随着债券市场各项规章制度的基本统一,将提高信息 的流通速度,降低监管成本和投资者维权成本,从而更好地 实现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功能。
(二)推动发行、交易、结算相关规则、标准 的统一
在发行和存续期管理方面,《意见》指出,将按照
“分类趋同”的原则,分别按照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公司 信用类债券对相关标准进行统一。按照发行方式对债券的 发行、存续期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设定各自的标 准,有利于降低发行人和投资者的选择成本,提高债券融资 效率,同时从源头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合理分配。
在交易方面,《意见》指出,统一规范债券交易行 为,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流动性,实现交易管理与发行管理有 效衔接,防范监管套利。尤其是,明确要防范以规避公开发 行管理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为目的、实质上将低信用高风险 的债券出售给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较弱投资者的违法违规行 为,从而在发行环节控制风险的影响范围。此外,为了与国 际市场接轨,《意见》指出将逐步统一债券发行交易编码规 则,实现同机构同码、同券同码,适时推动企业债券、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名称统一。
结算方面,《意见》指出,随着债券市场金融基础设 施的有序联通,将实现登记结算系统基本规制的逐步统一。
通过依法建设全国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体系,坚持一级 托管为主的基本制度框架,探索建立健全兼容多级托管的包 容性制度安排。
(三)推动评级标准统一,促进信用级别的合 理使用
由于此前我国债券长期处于多头监管模式,不同市场 的监管制度和自律规则存在一定差异,导致部分主体在不同 市场上的级别存在不一致,从而降低了级别可比性,不利于 信用级别的合理使用。《意见》指出,同一个信用评级机构 跨市场评级应当统一评级标准,保持评级结果的一致性和可 比性。随着债券市场统一监管的推进,不同市场之间实现互 联互通,同一评级机构在不同市场将采用统一评级标准,将 更有利于投资者进行风险识别,扩大交易场所选择空间,从 而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也更有利于评级级别的合理使用。
(四)统一宏观管理,促进信息共享
债券市场多头监管带来的信息不对称,将不利于风险 的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意见》指出,要“加强管理部门 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交易报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