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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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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近 代 注 重 有 關 品 質 因 素 的 研 究 議 題 , 均 加 入 質 化 研 究 的 方 法 , 藉 以 取 得 更 真 切 的 現 場 情 境 因 素 進 分 析 研 究 ; 尤 其 是 在 組 織 與 創 新 的 研 究 中 , 學 者 認 為 組 織 結 構 所 提 供 的 情 境 條 件 , 是 創 新 領 導 者 成 功 與 否 的 關 鍵,需 要 觀 察 領 導 過 程 中,雙 方 互 動 時 的 支 持 或 抵 制 所 產 生 影 響 的 幅 度 , 以 作 為 檢 核 與 改 善 的 依 據 ( Mohr,1987; Rogers,1983; Wolfe,1994)。 本 研 究 歸 納 有 關 上 述 歷 程 理 論 後 , 瞭 解 高 中 學 校 的 創 新 歷 程 , 亟 需 校 長 具 有 創 新 領 導 者 的 創 新 特 質 , 運 用 此 特 質 引 導 成 員 因 應 創 新 歷 程 所 出 現 的 困 難 或 情 緒 等 情 境 因 素 。 故 , 本 研 究 決 定 在 文 獻 探 討 之 外 , 親 自 到 高 中 學 校 現 場 邀 約 已 具 有 創 新 領 導 成 功 經 驗 的 校 長 專 家 們 進 行 訪 談 , 蒐 集 創 新 領 導 技 術 及 策 略 。 為 了 豐 富 本 研 究 有 關 創 新 領 導 之 技 術 與 策 略 , 又 從 經 濟 企 業 體 成 功 的 經 驗 法 則 進 行 研 究 , 欲 蒐 集 具 競 爭 力 特 質 的 組 織 , 瞭 解 領 導 者 推 動 創 新 時 的 領 導 過 程 , 對 成 員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在 本 章 第 五 節 中 進 行 分 析 。 總 之 , 本 研 究 希 望 研 究 的 方 式 盡 量 避 免 運 用 過 度 量 化 的 統 計 數 字 , 模 糊 了 本 研 究 創 新 領 導 的 概 念 本 質 。

本 章 主 要 探 討 有 關 高 中 學 校 領 導 者 的 創 新 特 質 、 創 新 的 領 導 技 術 及 創 新 的 領 導 策 略 等 理 論 , 依 序 在 本 章 各 節 進 行 討 論 。

本 章 分 六 節 進 行 , 第 一 節 創 新 領 導 與 創 意 、 創 新 的 關 係 ; 第 二 節 創 新 領 導 者 的 創 新 特 質 ; 第 三 節 創 新 領 導 的 領 導 技 術 ; 第 四 節 創 新 領 導 的 領 導 策 略 ; 第 五 節 其 他 有 關 創 新 領 導 的 研 究 ; 第 六 節 表 現 指 標 的 概 念 與 應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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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高 中 學 校 組 織 特 質

壹 、 高 中 學 校 的 行 政 性 質

吳 清 山 ( 1999) 指 出 學 校 是 一 個 正 式 組 織 , 具 有 社 會 組 織 的 意 涵 , 行 政 架 構 有 權 力 與 義 務 的 規 範,提 供 成 員 進 行 校 務 之 規 劃、執 行、檢 討 , 學 校 人 員 的 生 產 運 作 。 社 會 民 眾 對 學 校 教 育 的 功 能 持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社 會 角 色 期 望 ( 陳 奎 熹 , 1997)。 謝 文 全 ( 2003) 認 為 社 會 的 多 元 價 值 已 快 速 的 影 響 原 屬 封 閉 、 保 守 的 學 校 系 統 , 許 多 新 觀 念 由 外 而 內 自 然 的 滲 入 學 校 組 織 , 學 校 是 一 個 開 放 型 的 組 織 , 存 在 著 社 區 、 學 生 及 家 長 的 評 鑑 壓 力 。 學 校 組 織 已 是 開 放 系 統 , 接 受 社 會 大 眾 的 評 論 與 關 注 , 但 出 於 學 校 的 學 習 產 出 過 程 緩 慢 、 學 生 的 學 習 缺 乏 急 迫 性 需 求 , 教 師 的 專 業 能 力 及 熱 誠 恐 不 易 被 現 有 的 學 校 傳 統 機 制 所 激 發 出 來 。 如 圖 2-1 所 示 。

學 校 系 統 環 境

投 入 (包括次級系統) 產 出

環 境

界 線

圖 2-1 學 校 系 統 與 外 部 環 境 的 開 放 性 質

資 料 來 源 : 謝 文 全 ( 2003: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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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 昆 輝( 1988)認 為 學 校 組 織 具 有 開 放 系 統( open system)的 性 質 , 為 鼓 勵 學 校 的 創 新 , 提 昇 更 為 精 良 優 質 的 教 育 品 質 , 有 必 要 擴 大 輸 入 的 界 限 , 接 受 更 多 元 外 界 因 素 的 影 響 , 一 旦 增 多 「 輸 入 」 因 素 的 種 類 , 即 能 擁 有 較 多 的 新 資 訊 、 新 技 術 及 新 概 念 , 相 對 的 , 會 增 加 提 高 較 多 種 類

「 輸 出 」 產 品 的 機 會 。 賴 聲 川 ( 2006) 也 認 為 擴 大 自 己 心 靈 限 制 , 有 助 於 人 員 交 互 作 用 時 運 用 融 會 貫 通 、 轉 化 資 源 、 重 新 組 合 及 產 出 新 產 品 的 創 新 方 法 。 如 圖 2-2 所 示 。

資 料 來 源 : 黃 昆 輝 ( 1988: 215)

開 放 環 境

交互作用因素

輸出成品 輸入元素

圖 2-2 系 統 的 基 本 模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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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 世 仁 ( 2001) 認 為 學 校 組 織 除 了 具 有 上 述 的 行 政 組 織 特 性 外 , 也 屬 於 多 層 級 權 威 的 寡 頭 機 構 , 極 少 有 其 他 社 會 立 案 的 訓 練 機 構 可 以 取 代 學 校 教 育 方 面 的 教 導 功 能 。 張 德 銳 ( 1998) 指 出 國 內 高 中 學 校 組 織 行 政 模 式,應 避 免 多 層 級 權 威,若 採 取 以「 由 下 而 上 」學 校 本 位 的 改 革 方 式 , 較 能 提 供 教 師 普 遍 參 與 , 提 升 高 中 教 育 品 質 。 吳 清 山 ( 1999) 也 認 為 學 校 與 企 業 界 不 同 , 求 創 新 、 求 生 存 的 壓 力 較 企 業 界 弱 , 成 員 傳 統 舊 思 維 及 例 行 事 務 , 尚 未 呈 現 質 疑 及 批 判 的 習 慣 , 學 校 辦 學 的 效 能 亦 因 校 務 動 態 過 程 的 非 線 性 現 象 , 尚 難 有 明 確 的 績 效 標 準 。

綜 合 上 述 , 本 研 究 歸 納 高 中 學 校 的 行 政 組 織 影 下 列 特 徵 : 一 、 學 校 行 政 運 作 具 有 「 由 上 而 下 」 的 傳 統 行 政 模 式 。

二 、 學 校 為 正 式 組 織 , 校 務 之 規 劃 、 執 行 、 檢 討 , 具 有 權 力 與 義 務 的 規 範 。

三 、 學 校 組 織 具 有 開 放 系 統 性 質 , 廣 受 社 會 大 眾 的 關 注 與 評 論 。 四 、 學 校 組 織 的 開 放 性 質 愈 多 , 愈 能 轉 化 創 新 的 觀 念 。

五 、 學 校 組 織 有 必 要 授 權 採 取 「 由 下 而 上 」 學 校 本 位 發 展 。 六 、 學 校 組 織 具 有 多 層 級 權 威 結 構 的 寡 頭 機 構 性 質 。

七 、 學 校 組 織 具 有 模 糊 、 非 線 性 的 動 態 歷 程 性 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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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 高 中 學 校 組 織 的 結 構

早 期 的 教 育 行 政 及 學 校 組 織 系 統 , 均 採 用 科 學 管 理 學 派 理 論 , 學 校 組 織 氣 氛 呈 現 嚴 謹 的、刻 板 的 科 層 體 制,Morgan( 1986)認 為 權 責 分 明 、 層 級 節 制 、 一 人 一 主 等 章 則 屬 於 機 械 式 的 組 織 。 組 織 成 員 具 有 獨 立 的 自 尊 與 價 值 , 學 校 組 織 若 缺 乏 人 性 化 , 長 期 處 於 機 械 式 的 組 織 中 , 自 主 意 識 及 新 穎 創 意 極 易 被 吞 沒 。 組 織 應 實 施 民 主 制 度 的 權 力 關 係 , 重 視 成 員 社 會 的 心 理 需 求 。

Houston( 1990)也 認 為 組 織 領 導 者 去 集 權 式 的 形 象 , 有 利 於 組 織 成 為 人 性 化 的 氣 氛 。 蔡 進 雄 ( 2001) 認 為 權 變 的 、 轉 型 的 、 授 權 的 新 型 領 導 模 式 , 屬 於 有 機 式 的 組 織 架 構 , 適 合 於 學 校 行 政 的 溝 通 及 協 調 。 吳 清 山 ( 1999) 認 為 學 校 人 員 基 於 彼 此 分 工 合 作 達 成 共 同 的 目 標 , 所 形 成 的 結 構 具 「 有 機 式 」 的 性 質 。 指 出 一 個 健 全 的 學 校 組 織 , 必 須 有 效 倡 導 成 長 與 創 新 , 提 供 成 員 不 斷 成 長 的 機 會 , 發 揮 每 個 成 員 的 潛 , 增 進 組 織 的 績 效 及 經 營 能 力 。

張 明 輝 ( 1999a) 認 為 學 校 組 織 除 具 有 一 般 行 政 性 質 外 , 更 特 殊 的 是 具 有 公 務 員 行 政 專 業 與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的 雙 重 系 統 特 質 , 而 教 師 的 教 學 趨 向 專 業 化 , 學 校 行 政 應 賦 予 教 師 教 學 自 主 判 斷 的 權 力 。

 

綜 合 上 述 , 本 研 究 歸 納 學 校 的 結 構 具 有 下 列 特 質 :

一 、 學 校 是 有 機 式 的 結 構 , 成 員 彼 此 分 工 合 作 達 成 共 同 的 目 標 。 二、學 校 的 有 機 式 結 構 必 須 倡 導 成 長 與 創 新,以 增 進 永 續 經 營 的 能 力。

三、學 校 的 有 機 式 結 構 具 有 權 變 的、轉 型 的、授 權 的 創 新 領 導 模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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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 學 校 的 組 織 氣 氛

學 校 的 組 織 在 有 機 式 的 組 織 架 構 下 , 減 緩 了 層 級 節 制 的 嚴 謹 、 呆 板 氣 氛 , 增 進 人 員 的 和 諧 及 穩 定 , 但 同 時 卻 因 教 師 的 教 學 績 效 指 標 不 易 被 評 定 , 而 呈 現 鬆 散 的 特 性 。

Horne( 1992) 針 對 鬆 散 連 結 指 出 其 特 徵 為 : 1.領 導 者 對 責 任 與 決 策 是 分 權 化 、 予 以 授 權 的 。 2.行 政 協 調 過 程 存 在 多 種 製 程 、 節 奏 緩 慢 的 。 3.較 少 出 現 正 式 的 程 序 或 規 章 。

4.甚 少 針 對 既 有 制 度 進 行 反 省 及 變 革 。

5.基 層 的 需 要 及 習 俗 的 影 響 常 優 先 於 中 央 層 級 的 需 要 。 6.基 層 對 於 不 想 要 的 新 方 案 出 現 有 計 畫 的 不 回 應 。

7.不 願 意 接 受 立 即 性 的 影 響 , 但 漸 漸 受 到 外 部 環 境 的 影 響 。

8.成 員 重 視 個 人 不 同 的 需 求 及 專 業 目 標,對 組 織 實 體 有 不 同 的 知 覺 。

王 如 哲 ( 1998) 認 為 學 校 組 織 的 確 具 有 上 述 的 鬆 散 特 徵 , 不 過 學 校 仍 具 有 正 式 的、嚴 謹 的 科 層 體 制 模 式,即 使 是 在 鬆 散 連 結( loose-coupling)

的 機 制 中 , 當 學 校 處 在 創 新 情 境 時 , 仍 具 有 彈 性 回 應 的 機 會 。

Weick( 1982)認 為 學 校 組 織 的 鬆 散 特 徵,一 旦 需 因 應 社 會 變 遷,不 宜 進 行 大 型 的 變 革 , 對 外 在 環 境 的 回 應 所 產 生 的 改 變 , 最 好 是 連 續 性 且 較 小 規 模 。 而 學 校 的 鬆 散 特 質 卻 因 受 到 學 區 的 保 護 , 不 愁 學 生 的 來 源 , 因 此 成 果 缺 乏 競 爭 ( Johnson, 1970)。

Fennell( 1984) 認 為 權 威 控 制 結 構 的 連 結 ( structural linkages)、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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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協 調 的 連 結 ( cultural linkages) 及 人 際 的 連 結 ( interpersonal linkages)

三 種 連 結 方 式 , 可 發 揮 有 效 內 部 結 構 結 合 的 功 能 。 若 有 一 套 垂 直 式 的 協 調 及 水 平 的 有 效 的 溝 通 網 絡 , 將 可 結 合 人 員 協 調 成 員 之 間 的 互 動 、 分 享 學 校 發 展 的 目 標 以 實 現 學 校 的 效 能 。

綜 合 上 述 本 研 究 歸 納 高 中 學 校 組 織 氣 氛 有 下 列 特 徵 : 一 、 學 校 組 織 氣 氛 具 有 鬆 散 連 結 的 性 質 。

二 、 學 校 組 織 的 溝 通 應 兼 重 垂 直 的 協 調 及 水 平 的 溝 通 。 三 、 學 校 的 鬆 散 特 質 受 到 學 區 的 保 護 , 成 果 缺 乏 競 爭 。

肆 、 學 校 組 織 的 雙 回 饋 結 構

  Weick( 1982)認 為 學 校 的 創 新,為 避 免 引 起 成 員 太 大 的 壓 力 與 抵 制,

一 般 而 言 , 連 續 性 的 優 於 插 入 式 的 方 式 、 小 規 模 的 優 於 大 規 模 的 改 革 、

即 興 式 的 改 革 優 於 計 畫 性 的 改 革 , 而 適 應 式 的 改 革 甚 於 強 迫 性 的 改 革 。

  Hoy & Miskel( 1991)認 為 學 校 的 組 織 行 為 受 到 科 層 體 制 的 期 望、非

正 式 的 規 範 與 價 值 及 個 人 的 需 求 動 機 等 三 個 重 要 因 素 的 影 響 , 社 會 系 統

呈 現 出 是 有 機 式 的 甚 過 於 機 械 式 的 ; 建 議 學 校 系 統 出 現 預 定 期 望 與 實 際

產 有 過 當 的 距 離 時,可 以 運 用「 雙 回 饋 機 制 」,協 商 達 成 外 部 環 境 的 需 求

與 期 望 。「 雙 回 饋 機 制 」, 一 為 內 部 回 饋 循 環 系 統 , 二 為 外 部 回 饋 循 環 系

統 。 內 部 回 饋 系 統 由 資 源 、 技 術 的 輸 入 , 除 受 歷 史 傳 統 、 社 區 需 求 及 國

家 教 育 安 全 標 準 的 影 響 外 , 成 員 工 作 的 內 部 環 境 是 科 層 體 制 架 構 , 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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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工 作 的 認 知 及 動 機 是 影 響 產 出 品 質 良 窳 的 重 要 因 素 , 內 部 回 饋 對 產 出 的 成 品 進 行 檢 核 , 當 與 預 期 出 現 實 際 差 距 過 大 時 , 必 須 重 回 到 現 場 實 施 補 救 , 以 作 為 與 外 部 回 饋 相 諧 和 的 機 制 。 藉 科 技 的 新 技 術 善 盡 社 會 的 責 任 , 有 計 畫 自 外 部 環 境 補 充 新 的 資 源 , 包 括 新 技 術 的 創 新 能 力 , 並 藉 內 部 及 外 部 的「 回 饋 作 用 」( feedback), 偵 知 系 統 的 情 況 , 有 效 調 整 並 作 自 我 調 適 ( self-regulation) 維 持 系 統 的 平 衡 、 穩 定 狀 態 。 如 圖 2-3 所 示 。

機構:

科層體制的 期望

個人:

工作動機

工作群體:

非正式規範

行為結果 1 調適 2 目標成就 3 統整

預期與實際的差距

內部回饋

外部回饋

資料來源:Hoy & Miskel(1991)

輸入 1 資源 2 技術 3 歷史 4 社區、國家 的安全標準

環 境

外部回饋

    環   境

圖 2-3 學 校 系 統 的 雙 回 饋 機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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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欽 榮 ( 1992) 認 為 , 組 織 是 開 放 性 的 , 受 外 部 社 會 技 術 體 系 的 影 響 至 鉅 , 社 會 技 術 的 來 源 為 現 代 新 科 技 的 系 統 工 程 師 、 電 腦 工 程 師 及 電 子 資 料 處 理 人 員 等 。 由 於 技 術 的 創 新 , 促 使 產 品 方 法 與 製 程 大 為 進 步 , 迫 使 組 織 的 永 續 競 爭 需 要 爭 聘 更 多 的 系 統 工 程 師 、 電 腦 工 程 師 及 電 子 資 料 處 理 人 員 予 以 因 應 。 這 些 影 響 造 成 生 產 的 機 器 與 工 具 的 技 術 必 須 更 新 , 組 織 結 構 受 到 影 響 , 如 重 新 分 配 技 術 人 力 、 調 整 部 門 、 更 動 工 作 職 位 、 調 整 工 作 人 員 等 , 造 成 人 際 關 係 的 改 變 。 如 圖 2-4 所 示 。

組 織 的 運 作 技術創新

社會新技術來源 1 系統工程師 2 電腦工程師 3 電子資訊員

製程及方法進步 1 重分配人力 2 調整部門 3 更動工作職位 4 調整工作人員 5 調整激勵方式

產出:

新產品

新服務

圖 2-4 組 織 的 開 放 性 受 社 會 技 術 體 系 影 響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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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 夢 群 ( 1997、 1998a) 認 為 學 校 組 織 雖 受 開 放 系 統 的 影 響 , 具 有 動 態 社 會 、 非 線 性 的 動 態 複 雜 形 式 ( complex forms), 並 非 如 牛 頓 學 派 強 調 可 予 以 預 測 、 控 制 的 靜 態 線 性 觀 ; 故 , 雙 回 饋 機 制 無 法 立 即 性 的 線 性 反 應 , 需 要 較 長 的 時 間 進 行 檢 核 及 改 善 時 程 。    

黃 昆 輝 ( 1988) 認 為 高 中 教 師 的 養 成 與 分 科 教 學 , 屬 於 專 業 自 由 頗 高 的 領 域 , 成 員 需 要 不 斷 的 在 職 進 修 不 僅 提 升 專 業 知 能 的 成 長 , 且 能 因 應 外 界 的 期 望 。

綜 合 上 述 , 學 校 組 織 的 雙 回 饋 結 構 , 具 有 下 列 幾 項 特 質 :

一、學 校 需 運 用 雙 回 饋 結 構 協 商 外 部 環 境 與 內 部 成 員 的 需 求 與 期 望 。 二 、 學 校 需 因 應 現 代 新 技 術 對 內 部 組 織 及 成 員 運 用 技 術 的 問 題 。 三、學 校 需 運 用 回 餽 作 用 偵 測 系 統 平 衡 與 穩 定 狀 態,自 我 調 適 的 狀 況。

四、學 校 動 態 是 非 線 性 結 構,無 法 立 即 性 配 合 雙 回 饋 機 制,需 要 較 長 的 時 間 進 行 檢 核 及 改 善 時 程

五、學 校 是 高 水 準 的 專 業 自 由 化 組 織,應 重 視 成 員 的 專 業 成 長 以 有 效 雙 回 饋 機 制 功 能 。

本 節 為 學 校 組 織 特 質 的 內 涵 探 討 , 本 研 究 歸 納 學 校 組 織 所 具 有 的 特 質 如 下 :

一 、 學 校 組 織 具 有 多 層 級 權 威 科 層 體 制 的 性 質 。

二 、 學 校 組 織 具 有 專 業 化 的 性 質 , 應 重 視 專 業 成 長 訓 練 。

三、學 校 組 織 具 有 鬆 散 與 連 結 性 質,運 用 結 構 的、文 化 的 及 人 際 的 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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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 可 發 揮 垂 直 協 調 及 水 平 溝 通 的 功 能 。

四 、 學 校 組 織 具 有 行 政 專 業 與 教 學 專 業 之 雙 重 系 統 。

五 、 學 校 組 織 結 構 具 有 有 機 式 組 織 轉 化 機 械 式 組 織 刻 板 的 功 能 。 六 、 學 校 組 織 享 有 獨 占 市 場 的 受 養 護 的 優 勢 , 缺 乏 民 營 機 構 需 要 革 新 的 壓 力 , 因 此 學 校 組 織 缺 乏 競 爭 力 。

七 、 學 校 組 織 必 須 倡 導 成 長 與 創 新 , 增 進 永 續 經 營 的 能 力 。 八 、 學 校 組 織 受 到 科 技 技 術 的 創 新 , 具 有 不 斷 發 展 創 新 的 性 質 。

第 二 節 創 新 領 導 與 創 意 、 創 新 的 關 係

全 球 化 的 競 爭 , 讓 追 求 卓 越 的 企 業 組 織 如 臨 大 敵 , 有 運 用 團 隊 目 標 追 求 品 質 精 進;有 注 重 創 新 管 理 獲 取 短 期 新 產 品,開 拓 佔 有 市 場 率。惟 , 一 旦 輕 忽 投 資 在 成 員 創 新 專 業 的 研 究 與 發 展 , 或 營 造 組 織 支 持 創 新 的 文 化 , 終 將 因 成 員 創 新 能 力 不 足 、 或 抵 制 創 新 的 壓 力 過 強 , 無 法 使 組 織 進 行 突 破 性 創 新 ( disruptive innovation), 喪 失 創 造 新 價 值 的 競 爭 力 。 這 些 遭 受 失 敗 的 例 子 , 已 發 生 在 許 多 原 來 經 營 甚 佳 的 優 秀 企 業 ,

( Christensen,1999)。 究 其 原 因 , 多 係 未 能 做 好 整 體 組 織 的 創 新 領 導 , 若 能 培 育 出 更 多 具 有 未 來 世 界 的 創 新 思 維 人 才 , 應 能 以 適 應 新 社 會 的 競 爭 力 開 拓 創 新 的 版 圖 ( James,1996; Kimberly & Evanisko,1981)。

創 新 有 其 原 則 與 鍛 鍊 的 方 法 , 可 經 由 教 學 系 統 發 展 學 生 的 創 新 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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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rlson & Wilmot, 2006; 郭 有 遹 , 1994)。 學 校 教 育 最 重 要 的 功 能 即 是 教 學 , 教 師 對 創 新 的 原 則 、 方 法 愈 瞭 解 、 愈 熟 悉 , 才 能 發 揮 專 業 承 諾 , 共 同 營 造 支 持 創 新 、 產 生 創 新 ( 黃 武 雄 , 1996)。 數 位 科 技 問 世 後 , 資 訊 技 術 影 響 層 面 創 造 出 消 費 者 的 新 價 值 , 同 時 引 發 學 生 追 求 數 位 科 技 的 新 需 求 , 學 校 必 須 全 面 進 行 知 識 管 理 , 創 新 事 務 實 際 上 已 擴 及 組 織 整 體 , 領 導 者 除 具 有 創 新 特 質 外 , 必 須 學 習 創 新 領 導 的 技 術 及 策 略 , 高 中 校 長 的 創 新 領 導 必 須 由 提 升 教 師 瞭 解 創 新 的 原 則 開 始 , 營 造 學 校 整 體 願 意 追 求 創 新 、 願 意 創 造 新 價 值 , 才 能 真 正 對 學 生 發 生 新 價 質 的 作 用 。

壹 、 創 新 領 導 的 內 涵 及 層 面

一 、 創 新 領 導 ( innovation leadership) 的 內 涵

組 織 為 了 讓 創 新 發 生 , 歷 程 中 需 要 重 整 資 源 分 配 , 包 括 人 力 與 經 費 的 重 組 , 用 來 協 助 產 生 創 意 , 成 員 對 創 新 總 會 出 現 意 見 紛 歧 與 矛 盾 , 這 些 現 象 對 一 向 長 治 久 安 的 組 織 來 說 , 創 新 的 變 革 氣 氛 及 工 作 程 序 , 對 組 織 固 定 的 節 奏 造 成 不 確 定 的 威 脅 , 也 許 是 成 員 適 應 的 危 機( christensen &

Raynor,2003) ;但 是 當 創 新 工 作 已 成 為 國 際 先 進 國 家 經 濟 實 體 最 重 要 的 生

存 條 件 時,創 新 製 程、增 刪 績 效 標 準、重 訂 獎 懲 辦 法 等,這 些 創 新 工 作 ,

對 組 織 的 永 續 競 爭 力 就 是 重 要 的 轉 機 。 創 新 過 程 的 必 經 途 徑 則 是 對 傳 統

作 法 產 生 質 疑 , 領 導 者 面 對 成 員 的 疑 問 , 必 須 提 供 成 員 公 開 自 由 的 討 論

與 對 話 , 讓 討 論 互 動 的 過 程 能 增 加 成 員 對 組 織 發 展 目 標 的 瞭 解 對 願 景 達

成 困 難 的 體 驗 , 所 激 盪 產 生 共 識 的 感 情 , 即 是 團 體 凝 聚 力 , 領 導 者 可 以

整 合 用 以 達 成 創 新 ( Claxton,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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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 , 領 導 者 的 創 新 領 導 , 即 在 運 用 創 新 技 術 及 創 新 策 略 , 領 導 成 員 面 對 創 新 問 題、讓 創 意 發 生、讓 創 新 產 品 成 為 組 織 優 勢 的 競 爭 力。Carlson

& Wilmot( 2006) 認 為 創 新 領 導 是 完 整 的 創 造 出 一 個 新 價 值 的 過 程 , 營 造 一 個 支 持 及 鼓 勵 產 生 創 意 的 情 境 , 讓 成 員 可 以 發 揮 創 造 力 、 新 點 子 、 新 的 設 計 。 James( 1996) 則 認 為 領 導 者 需 要 理 解 成 員 對 創 新 情 境 自 然 會 有 無 法 預 料 風 險 的 心 理 壓 力 , 這 些 不 穩 定 的 情 緒 將 形 成 對 創 新 工 作 的 干 擾 , 若 領 導 者 能 善 用 成 員 心 裡 對 創 新 的 期 待 與 奮 鬥 , 追 求 創 新 所 產 生 的 壓 力 , 是 刺 激 成 員 表 現 出 最 佳 成 績 的 好 策 略 。

綜 上 所 述 , 創 新 領 導 是 在 提 供 成 員 參 與 重 要 創 新 決 策 的 諮 詢 , 讓 成 員 理 解 創 新 的 方 向 , 為 了 強 化 安 定 的 工 作 情 緒 , 組 織 部 門 應 設 置 研 發 專 責 單 位,偵 測 及 評 估 創 新 試 辦 的 風 險,以 協 助 組 織 支 持 創 新 的 合 作 氣 氛 。 創 新 是 針 對 不 確 定 的 未 來 創 造 新 價 值 , 傳 統 實 證 理 性 典 範 , 將 宇 宙 現 象 以 物 理 靜 態 理 論 闡 述 , 人 們 對 世 界 的 理 解 是 簡 易 的( simplicity)、 線 性 的 ( linearity) 與 明 確 的 ( certainty)。 然 至 一 九 七 0 年 代 的 教 育 行 政 理 論,現 代 社 會 實 體,再 也 不 是 二 分 法 的 世 界。動 態 歷 程 是 混 沌( chaos)、

隨 機 性 ( randomness) 與 非 線 性 ( non linearity), 新 科 技 改 變 工 作 流 程 及 成 品 的 型 態 , 人 與 人 、 人 與 環 境 是 難 以 預 測 、 混 沌 不 明 充 滿 了 不 確 定 性

( uncertainty)( 秦 夢 群 , 2002), 這 些 不 確 定 的 情 境 即 是 產 生 創 意 的 最 佳 時 機 , 領 導 者 為 了 創 造 未 來( competing for the future)的 機 會 , 即 應 制 訂 核 心 競 爭 優 勢 發 展 項 目、 偵 測 潛 在 風 險 的 機 制,訓 練 成 員 具 備 因 應 創 新 變 革 的 技 術 ( Hamel & Pahalad,1994)。

依 據 上 述 , 創 新 是 創 造 未 來 獨 創 性 的 競 爭 優 勢 , 用 在 高 中 學 校 的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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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 功 能,則 有 以 下 的 啟 示:1.教 師 的 專 業 能 力,創 造 了 今 日 學 生 的 成 就 、 預 約 明 日 整 體 社 會 的 創 新 能 力;2.領 導 者 創 新 領 導 的 首 要 任 務,在 營 造 組 織 的 創 新 文 化,提 昇 成 員 對 組 織 未 來 發 展 的 責 任 感;3.領 導 者 必 須 提 供 成 員 認 識 組 織 願 景 的 未 來 及 發 展 優 勢,協 助 組 織 不 斷 創 新;4.領 導 者 需 重 視 成 員 互 動 、 有 效 的 溝 通 , 讓 成 員 提 供 建 言 、 進 行 修 正 及 回 饋 。

綜 合 上 述 , 歸 納 與 創 新 領 導 有 關 的 重 要 關 聯 性 , 說 明 如 下 : ( 一 ) 現 代 組 織 成 員 應 學 習 更 大 的 彈 性 思 維

傳 統 的 理 性 理 論 對 價 值 的 多 元 、 非 線 性 的 現 代 社 會 , 實 際 的 學 校 行 政 情 境 已 產 生 矛 盾 , 組 織 領 導 者 與 成 員 都 應 學 習 彈 性 思 維 , 以 化 解 彼 此 互 動 時 極 易 出 現 在 言 語 溝 通 的 衝 突 , 或 消 極 的 抵 制 行 為 。

( 二 ) 創 新 歷 程 需 成 員 合 作 的 承 諾

學 校 組 織 的 運 作 歷 程 與 結 果 同 樣 重 要 , 成 員 之 間 互 動 的 品 質 , 往 往 影 響 成 員 決 定 要 對 組 織 奉 獻 深 淺 的 程 度 , 成 員 實 踐 的 承 諾 對 學 校 效 能 達 成 與 否 , 具 有 關 鍵 性 的 影 響 力 ( Dubin,1968)。

  基 於 領 導 者 與 成 員 之 間 的 互 動 及 承 諾 是 創 新 領 導 的 關 鍵 因 素 , 組 織 領 導 者 應 親 身 參 與 所 有 的 創 新 過 程 , 從 經 營 支 持 性 的 環 境 開 始 , 鼓 勵 成 員 發 表 創 意 , 讓 成 員 對 創 新 的 事 務 有 興 趣 ( Carlson & Wilmot,2006)。

( 三 ) 創 新 需 要 改 變 進 步 遲 緩 的 工 作 流 程

除 了 上 述 成 員 的 承 諾 之 外 , 創 新 流 程 也 是 促 進 創 新 領 導 的 重 要 因

素 , 如 Gottfredson & Aspinall( 2005) 指 出 , 創 新 領 導 者 應 以 簡 單 有 利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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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 程 產 出 新 服 務 或 新 物 件 , 過 程 需 避 免 層 層 節 制 或 繁 複 的 官 僚 作 業 體 系 而 傷 害 了 組 織 的 利 益。此 即 說 明 從「 整 合 資 源 」到「 創 意 體 現 」的 過 程 , 讓 新 的 流 程 改 造 既 有 傳 統 型 的 產 品,創 新 領 導 達 成 了 預 期 想 改 革 的 目 標。

組 織 工 作 流 程 含 有 成 員 合 作 的 默 契 及 協 商 的 歷 史 情 感 , 新 的 模 式 或 流 程 都 需 要 成 員 初 步 的 適 應 期 及 技 術 的 純 熟 期 。 Geus( 1988) 指 出 , 組 織 創 新 變 革 需 要 領 導 者 改 變 組 織 成 員 的 行 為 、 文 化 或 結 構 , 所 用 的 策 略 通 常 存 在 著 組 織 績 效 與 同 行 競 爭 間 的 關 係。Cooper( 1998)也 認 為,創 新 領 導 者 進 行 創 新 時 , 以 促 進 結 構 、 過 程 、 人 員 及 技 術 改 變 與 發 展 等 都 是 重 要 且 有 效 的 方 法 。 故 , 創 新 領 導 者 應 審 慎 理 解 傳 統 以 來 成 員 所 建 立 的 文 化 與 原 有 處 事 的 價 值 觀 , 尤 其 流 程 牽 涉 到 成 員 能 否 細 緻 的 合 作 ? 能 否 合 理 處 理 資 源 分 配 ? 能 否 以 組 織 最 大 福 利 為 判 斷 ? 這 些 需 要 綜 合 性 質 的 思 考 力 , 併 同 矛 盾 與 領 導 者 並 存 在 創 新 領 導 的 情 境 與 過 程 。

本 研 究 歸 納 上 述 創 新 領 導 的 內 涵 , 定 義 創 新 領 導 ( innovation leadership) 為 高 中 校 長 在 學 校 組 織 出 現 不 確 定 ( uncertainly ) 的 變 遷 , 整 合 所 有 可 用 的 資 源 ( resources), 營 造 一 個 鼓 勵 創 意 、 重 視 創 新 的 組 織 氣 氛 , 提 供 成 員 學 習 新 資 訊 及 新 技 術 , 提 昇 成 員 的 專 業 成 長 及 承 諾 , 並 創 造 出 具 新 價 值 的 教 育 服 務 。

二 、 學 校 創 新 領 導 的 層 面

新 科 技 的 轉 變 改 變 社 會 工 作 流 程 的 型 態 , 也 改 變 學 校 教 學 工 作 流 程

的 技 術 。 如 更 精 確 的 電 腦 , 代 替 了 人 力 的 監 督 , 許 多 無 人 廠 房 可 以 自 行

運 轉 , 產 生 大 量 、 精 緻 的 產 品 。 雖 然 突 破 性 創 新 ( disruptive inno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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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 要 較 長 時 間 研 究 技 術 的 創 新 , 一 旦 成 功 推 銷 到 市 場 , 原 來 維 持 性 的 主 流 產 物 極 容 易 被 取 代 而 遭 淘 汰 ( Christensen,2003)。 基 於 此 , 學 校 創 新 領 導 的 時 代 已 來 臨 , 學 校 是 培 養 未 來 的 青 年 , 面 臨 更 新 技 術 的 社 會 , 學 生 有 資 訊 科 技 學 習 急 迫 性 需 求 , 未 來 生 涯 選 擇 也 充 滿 了 未 知 , 學 校 的 領 導 者 及 成 員 有 必 要 與 學 生 一 起 學 習 創 新 , 適 應 各 行 業 講 究 創 新 的 社 會 。 James( 1996) 即 指 出 創 新 領 導 可 以 引 導 成 員 學 習 挑 戰 未 來 的 思 考 力 , 學 習 如 何 創 造 未 來 的 世 界 。 故 , 學 校 領 導 者 責 無 旁 貸 應 訓 練 學 生 具 有 未 來 觀 的 學 習 。 許 多 企 業 追 求 創 新 是 以 產 品 的 獨 創 性 作 為 特 色 , 用 於 學 校 獨 創 的 特 色 , 則 可 從 「 塑 造 學 校 文 化 」 做 起 , 示 範 持 續 學 習 , 獲 取 創 新 理 念 、 鼓 勵 創 新 支 持 變 革 、 鼓 勵 同 僚 專 業 分 享 ( 林 明 地 , 2004)。

學 校 行 政 體 系 可 支 援 教 師 教 在 教 材 、 教 法 及 評 量 等 創 新 教 學 ; 鼓 勵 學 生 勇 於 呈 現 創 意 作 品 的 創 新 。 學 校 流 程 的 創 新 , 則 以 行 政 程 序 、 會 議 流 程 、 活 動 創 新 為 主 。 故 , 學 校 的 諸 多 創 新 工 作 , 可 從 技 術 創 新 、 產 品 創 新 、 服 務 創 新 、 流 程 創 新 、 活 動 創 新 、 特 色 創 新 等 進 行 學 校 內 部 創 新 的 工 作 ( 吳 清 山 、 林 天 祐 , 2003)。 現 代 學 校 是 一 個 開 放 的 系 統 , 學 校 的 評 鑑 及 其 進 步 因 素,均 與 社 區 的 關 切 及 組 織 成 員 追 求 開 放 進 步 有 關。故 , 校 長 的 創 新 領 導 應 涵 蓋 學 校 內 部 整 體 事 務 的 創 新 , 在 創 新 管 理 模 式 、 創 新 課 程 與 教 學 、 創 新 學 生 活 動 、 創 新 校 園 環 境 美 化 設 計 及 創 新 社 會 與 環 境 資 源 應 用 等 , 創 新 過 程 非 常 需 要 學 校 全 體 成 員 如 行 政 人 員 、 教 師 、 學 生 、 家 長 與 社 區 人 士 共 同 參 與 , 才 能 具 體 協 助 教 師 教 學 及 學 生 學 習 收 得 創 新 之 效 果 ,( 黃 昆 輝 1988; 張 明 輝 , 2004; 謝 文 全 2003)。

本 研 究 歸 納 上 述 創 新 領 導 的 內 涵 如 表 2-1 所 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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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創 新 領 導 的 內 涵 分 析 一 覽 表

項 目 項 目 內 容

領 導 資 源 的 重 整 與 分 配 進 行 詮 釋 、 儲 存 、 重 新 創 造 領 導 營 造 一 個 鼓 勵 創 意 的 情 境 領 導 創 造 出 一 個 新 價 值 的 過 程 領 導 提 供 成 員 新 資 訊 、 新 技 術

提 供 過 去 經 驗 、 引 導 成 員 學 習 發 現 問 題 引 導 成 員 找 出 傳 統 不 利 競 爭 的 威 脅 因 素 引 導 成 員 形 成 瞭 解 創 新 組 織 願 景 的 共 識 創 新 領 導 內 涵

引 導 成 員 發 掘 未 來 具 有 優 勢 競 爭 的 機 會 技 術 創 新

產 品 創 新 服 務 創 新 流 程 創 新 活 動 創 新 特 色 創 新 創 新 管 理

課 程 與 教 學 創 新 學 生 活 動 展 能 創 新 校 園 環 境 美 化 創 新 創 新 領 導 涵 蓋

事 務 的 層 面

社 會 與 環 境 資 源 應 用 創 新

參 與 創 新 人 員 校 長 、 行 政 人 員 、 教 師 、 學 生 、 家 長 、 社 區 人 士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貳 、 創 新 領 導 在 高 中 教 育 的 功 能

高 中 學 生 的 年 齡 已 是 青 年 後 期 , 獨 立 判 斷 的 思 考 能 力 正 在 蓬 勃 發

展 , 藉 著 探 索 生 命 、 釐 清 自 我 概 念 等 知 覺 活 動 發 展 天 賦 能 力 , 持 續 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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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 段 成 年 期 生 命 的 任 務( Erikson,1968)。故,高 中 教 育 對 青 年 期 具 有 關 鍵 影 響 力 , 高 中 校 長 應 營 造 有 利 於 學 生 創 造 未 來 生 活 的 組 織 文 化 , 進 行 開 展 學 生 創 意 的 能 力 、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以 下 分 述 之 。

一 、 營 造 有 利 於 學 生 創 造 未 來 的 文 化 環 境

在 人 類 學 的 研 究 指 出 , 人 類 的 文 明 及 技 術 的 進 步 , 是 具 創 造 力 者 所 創 新 出 來 的 產 品 而 服 務 了 全 人 類 , 進 而 影 響 人 類 的 文 明 繼 續 不 斷 的 向 前 共 演 化 而 再 產 出 新 的 文 化,受 益 於 全 人 類( 詹 棟 樑,1989;黃 乃 熒,1990) 。 但 是 傳 統 的 學 校 組 織 文 化「 太 官 僚 」 、 「 太 死 板 」 、 「 太 老 化 」 、 「 太 不 合 作 」、

「 太 傳 統 」、「 太 過 嚴 肅 」 等 刻 板 印 象 , 對 喜 歡 創 新 、 創 造 的 人 類 自 由 心 靈 , 是 宰 制 的 、 限 制 的 環 境 , 不 利 於 培 育 具 個 殊 抒 性 的 學 生

( Morgan,1986) 。高 中 學 校 長 久 以 來 具 階 層 化、科 層 體 制 的 組 織 氣 氛 需 要 創 新 , 對 學 生 需 要 一 個 具 有 寬 容 心 、 重 視 自 由 的 環 境 , 除 正 面 的 開 展 創 造 力 外 , 同 時 應 著 力 在 引 導 學 生 去 除 人 云 亦 云 ( conformity)、 成 見 、 思 路 閉 塞 、 眼 界 狹 小 等 影 響 創 造 力 的 負 面 阻 礙 。

多 元 及 文 化 的 深 層 學 習 , 有 助 於 開 拓 學 生 受 限 的 眼 界 , 培 養 綜 合 思 考 與 判 斷 等 較 高 層 次 的 能 力 , 如 果 高 中 學 校 教 師 的 教 學 觀 念 , 仍 秉 持 傳 統 簡 單 的 、 刻 板 的 、 具 尊 卑 的 、 嚴 肅 的 教 學 思 維 , 學 生 提 問 的 勇 氣 及 可 能 犯 錯 的 機 會 , 會 被 學 校 便 宜 行 事 、 程 序 僵 化 的 行 政 作 風 影 響 下 , 阻 礙 創 造 性 思 考 的 發 展 , 甚 為 可 惜 ( 吳 靜 吉 , 1996; Adams,1996)。

依 據 有 關 創 意 、 創 造 力 及 發 明 家 在 產 地 及 年 代 的 統 計 分 析 , 研 究 指

出 多 出 自 環 境 之 故( 郭 有 鷸 , 1994)。 的 確 有 的 環 境 壓 抑 了 天 才 潛 能 的 發

揮 , 有 的 環 境 是 具 有 啟 發 創 造 力 的 誘 因 , 學 者 認 為 培 養 創 意 、 創 造 力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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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明 家 的 環 境 , 需 要 環 境 中 具 有 創 新 、 自 由 及 寬 容 的 思 維 , 一 為 具 有 文 化 價 值 及 心 理 自 由 的 環 境 ; 二 為 父 母 、 教 師 、 學 校 及 政 府 具 有 寬 容 之 心

( permissiveness), 提 供 一 個 無 憂 慮 、 自 由 、 敢 去 夢 想 及 感 觸 , 勇 敢 去 成 為 自 己 ( to be himself) 的 自 信 。 由 此 看 來 , 環 境 是 開 展 創 造 力 的 關 鍵 因 素 , 學 校 應 營 造 有 利 於 學 生 創 造 未 來 的 文 化 環 境 , 藉 著 訓 練 創 造 思 考 力 減 緩 學 生 的 從 眾 性 , 進 而 培 養 出 更 具 創 造 力 、 對 自 己 有 自 信 具 獨 創 性 的 學 生 ( 郭 有 鷸 , 1994; Rogers,1983)。

二 、 有 利 於 開 展 學 生 的 創 意 能 力

富 於 創 造 力 的 學 生 , 經 研 究 統 計 發 現 , 除 了 學 校 成 績 比 智 力 高 組 還 要 高 之 外 , 表 現 在 語 言 表 達 方 面 較 具 有 幽 默 感 、 富 於 幻 想 , 喜 歡 選 擇 富 於 挑 戰 性 的 職 業 , 如 發 明 家 、 藝 術 家 及 太 空 人 等 ( 郭 有 鷸 , 1994)。 創 造 力 起 源 於 創 意 的 展 現 , 創 意 的 特 質 表 現 在 無 限 性 、 跳 躍 式 、 幻 想 性 、 純 真 性 及 獨 立 性 等 自 信 的 思 維,教 師 應 予 以 重 視,如 學 生 對 有 冒 險 精 神 的 、 不 同 意 見 的、異 於 常 人 的、有 超 越 的 願 望 及 通 常 鼓 勵 學 生 自 動 自 發 學 習 、 提 出 建 設 性 批 評 、 表 現 多 才 多 藝 、 及 培 養 自 我 的 使 命 感 等 都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指 導。學 者 認 為 培 養 學 生 具 有 幽 默 感、熱 情、多 問、真 誠 等 人 格 特 質 , 都 有 益 於 創 造 力 發 揮 的 人 格 特 質 。

三 、 培 養 學 生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主 動 ( intuitive)、 創 新 ( innovative)、 想 像 ( imaginative) 及 激 勵

( inspirational)等 能 力,可 以 開 發 人 類 創 新 的 潛 能,激 發 創 意 的 產 生( 郭

有 遹 , 1994)。 為 了 藉 著 培 養 直 覺 力 , 可 以 提 供 資 訊 及 過 去 經 驗 作 為 行 動

的 指 導 ; 為 了 促 進 創 新 力 可 以 學 習 解 決 問 題 ; 為 了 增 進 想 像 力 則 可 學 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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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 象 及 審 美 ; 最 後 為 了 激 勵 貢 獻 給 社 會 則 必 須 學 習 社 會 變 遷 及 再 建 構 的 原 理 ( Rowe,2004)。

高 中 校 長 的 重 要 職 責 即 在 促 進 成 員 反 省 傳 統 與 社 會 進 步 自 由 的 差 異 、 檢 討 學 校 刻 板 文 化 與 環 境 不 相 容 的 元 素 、 包 容 學 生 出 現 新 學 習 的 需 求 , 多 運 用 有 效 溝 通 模 式 , 減 緩 成 員 對 創 新 事 務 的 情 緒 抵 制 。 據 此 , 若 想 改 善 阻 礙 創 造 思 考 , 端 賴 校 長 在 學 校 文 化 方 面 的 創 新 領 導 。 為 了 達 成 創 新 的 功 能 , 校 長 需 關 懷 成 員 及 學 生 是 否 出 現 創 新 學 習 的 需 求 , 尤 其 是 教 師 對 創 意 內 涵 的 認 識 及 培 養 創 意 的 方 法 , 是 否 需 要 專 業 研 習 成 長 的 機 會 , 在 執 行 創 新 融 入 於 教 學 時 , 是 否 已 遇 到 心 理 適 應 的 問 題 。 創 新 是 一 個 動 態 過 程 ( Mohr,1987; Wolfe,1994), 教 師 需 要 行 政 團 隊 及 校 長 在 文 化 及 環 境 層 面 的 支 援 , 營 造 學 校 迎 接 創 新 文 化 、 有 利 於 創 新 的 環 境 。

本 研 究 歸 納 創 新 領 導 在 高 中 教 育 的 功 能 內 涵 為 : 一 、 有 利 於 學 生 創 造 未 來 的 文 化 環 境 。

二 、 有 利 於 開 展 學 生 的 創 意 能 力 。

三 、 有 利 於 培 養 學 生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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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研 究 歸 納 創 新 領 導 在 高 中 教 育 的 功 能 原 則 及 可 用 如 表 2-2 所 示 。 表 2-2 創 新 領 導 在 高 中 教 育 的 功 能 內 涵 分 析 及 可 用 指 標 一 覽 表

核 心 指 標 可 用 指 標

領 導 者 真 心 關 懷 成 員 、 學 生 創 新 學 習 的 需 求 、 真 心 關 懷 學 校 創 新 效 能 的 達 成

真 心 關 懷 師 生 創 新 學 習 環 境 組 織 文 化 創 新 宣 導 成 員 瞭 解 創 意 的 內 涵

宣 導 成 員 瞭 解 培 養 創 意 的 方 法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參 、 創 新 領 導 可 以 實 現 創 意

由 上 述 一 個 注 重 多 元 、 開 放 系 統 的 文 化 環 境 擴 展 學 生 的 創 能 力 , 單 靠 學 生 個 人 、 或 教 師 個 人 、 或 行 政 團 隊 等 , 均 無 法 有 效 整 合 學 校 整 體 資 源 分 配 及 組 織 文 化 影 響 力 。 因 此 端 賴 校 長 的 創 新 領 導 , 予 以 整 合 學 校 內 外 資 源 及 營 造 有 利 於 創 新 的 組 織 文 化 。 創 新 領 導 的 宗 旨 在 營 造 促 進 創 意 產 生 的 環 境 , 讓 新 技 術 及 新 文 明 能 同 時 發 生 , 且 併 存 在 同 一 個 組 織 文 化 中 , 以 造 福 組 織 中 的 全 體 成 員 及 機 構 。 以 下 分 述 之 。

一 、 促 進 創 意 的 產 生

創 意 是 一 種 有 跡 可 依 循 的 心 靈 過 程 , 可 以 透 過 有 效 的 訓 練 及 學 習 予

以 增 強 , 因 此 在 生 活 中 接 受 困 難 的 題 目 與 解 題 目 的 歷 程 , 有 益 於 成 員 產

生 創 新 的 想 法 , 即 創 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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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 意 是 一 種 生 活 中 得 來 的 智 慧 , 不 能 從 僵 化 的 型 式 中 求 得 。 創 意 決 定 於 一 種 更 寬 廣 人 性 關 懷 的 動 機 , 其 動 機 及 所 為 並 不 僅 是 求 新 、 求 變 在 外 型 謀 取 新 穎 而 已( 賴 聲 川,2006) 。創 意 也 是 一 種 來 自 創 造 智 能( creativity intelligence)的 智 慧,用 以 描 述 我 們 所 看、所 瞭 解 的 世 界,形 成 了 我 們 的 信 念 ( beliefs) 及 人 格 ( personality)( Rowe,2004)。

上 述 此 種 具 有 創 造 力 的 創 造 智 能 , 不 同 於 一 般 智 能 , 對 所 獲 得 的 資 訊 進 行 詮 釋 、 儲 存 、 重 新 創 造 出 新 的 條 件 後 再 運 用 之 , 是 一 種 提 升 生 命 品 質 朝 向 更 精 緻 化 的 動 力 。 具 有 創 造 智 能 者 , 通 常 會 發 現 問 題 並 集 中 心 力 完 成 問 題 的 解 答 。學 習 發 現 問 題 、解 答 問 題 可 以 培 養 創 意 能 力( Rowe, 2004)。

由 上 述 創 意 的 闡 述 可 知 , 具 有 創 造 力 者 , 是 人 類 創 造 新 文 明 、 新 技 術 的 先 知 , 創 造 了 人 類 生 活 更 為 便 捷 、 精 神 更 為 豐 富 的 創 造 者 , 此 乃 學 校 教 育 應 特 別 重 視 的 功 能 , 學 校 應 營 造 一 個 適 合 產 生 創 意 的 人 文 環 境 , 促 進 創 意 的 產 生 。

賴 聲 川 ( 2006) 認 為 培 養 創 意 的 過 程 及 細 節 , 關 鍵 在 於 培 養 獨 立 思 考 及 行 動 的 能 力 。 需 要 大 量 的 觀 察 及 融 會 導 向 性 的 學 習 , 學 習 慎 重 對 待 每 一 項 選 擇,才 能 破 除 社 會 既 定 的 界 限,擴 大 原 有 認 知 自 我 設 限 的 疆 界 。 對 如 何 運 用 創 意 , 可 以 運 用 逆 向 思 考 、 轉 移 、 組 合 法 、 改 變 方 向 、 延 伸 及 分 割 等 創 新 方 法 , 改 變 既 有 產 品 的 外 觀 或 功 能 而 作 創 意 的 改 變 ,

是 一 種 有 效 的 學 習 。 二 、 實 現 完 整 的 創 新 歷 程

創 新 的 歷 程 往 往 來 自 創 意( creation) ,過 程 需 要 成 員 願 意 學 習 新 知 、

改 變 僵 化 的 思 維、接 受 創 新 觀 念、嘗 試 創 新 方 案,直 到 讓 創 新 發 生 變 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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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終 產 出 新 產 品 、 新 服 務 。 此 完 整 的 創 新 歷 程 對 組 織 才 具 新 價 值 。 即 新 的 思 維 及 實 作 等 歷 程 循 環 , 才 足 以 引 發 完 整 的 創 新 歷 程 。 如 Schumpeter 的 經 濟 景 氣 循 環 , 當 景 氣 失 衡 時 , 唯 有 藉 創 新 歷 程 讓 傳 統 作 法 與 新 觀 念 產 生 衝 突 , 整 合 後 再 起 景 氣 繁 榮 ; 惟 無 法 避 免 景 氣 在 繁 榮 之 後 相 繼 產 生 衰 退 與 蕭 條 的 現 象 , 直 到 下 一 個 創 新 歷 程 讓 景 氣 復 甦 ( 施 建 生 , 2005)。

當 組 織 出 現 生 存 競 爭 或 被 邊 緣 化 的 危 機 時 , 為 求 生 存 之 需 , 領 導 者

需 引 導 成 員 學 習 創 新 的 方 法 以 解 決 危 機 ( Christensen,2003)。 如 運 用 在 調

整 、 實 驗 、 或 變 革 等 歷 程 讓 創 新 產 生 功 能 ; 改 變 組 織 原 有 傳 統 的 意 識 或

價 值 觀 , 以 新 的 行 為 回 應 危 機 , 也 讓 失 衡 的 秩 序 重 新 掌 控 組 織 的 緊 張 氣

氛 。 然 而 創 新 總 需 要 新 技 術 、 新 製 程 或 新 設 計 , 實 現 創 意 所 欲 達 到 的 理

想 ( Carlson & Wilmot,2006), 故 , 創 新 領 導 者 必 須 重 視 創 新 的 歷 程 , 調

查 市 場 的 新 需 求 、 回 應 新 需 求 , 處 理 回 收 利 益 及 瞭 解 競 爭 對 象 為 何 等 。

大 多 數 具 創 新 特 質 的 領 導 者 充 滿 熱 情 與 天 賦 , 常 以 為 週 邊 的 人 都 瞭 解 其

所 表 達 的 想 法 。 事 實 不 然 ! 許 多 創 意 , 最 初 幾 乎 得 不 到 他 人 的 認 同 , 在

創 新 執 行 期 間 遭 逢 的 挫 折 , 常 與 創 新 領 導 者 如 影 隨 形 。 職 此 之 故 , 創 新

領 導 者 應 具 備 堅 忍 的 特 質,才 能 面 對 同 儕 從 眼 神、語 言 所 拋 過 來 的 輕 視 、

拒 絕 或 羞 辱 , 不 放 棄 堅 持 , 要 有 直 到 產 生 創 新 成 品 發 生 價 值 後 , 才 完 成

了 一 項 創 新 的 體 認 。 創 新 的 價 值 是 一 項 有 益 世 人 的 貢 獻 , 1927 年 Philo

Farnsworth 即 發 明 了 黑 白 電 視 機,但 是 那 時 僅 止 於 創 造 發 明 一 項 有 趣 的 物

品 , 直 到 1939 年 David Sarnoff 結 合 照 相 機 、 網 路 站 、 節 目 內 容 及 廣 告 商

的 贊 助 , 藉 著 網 路 ( network) 將 節 目 直 接 傳 送 到 觀 眾 面 前 , 才 看 到 一 項

創 新 對 世 人 的 貢 獻 。 眾 所 周 知 David Sarnoff 運 用 創 新 , 組 合 了 相 關 的 元

素 及 物 件 , 創 造 了 一 項 工 業 , 產 生 具 有 娛 樂 、 認 知 及 學 習 的 新 價 值 。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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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 內 容 說 明 了 創 新 不 能 止 於 一 個 創 意 , 必 須 啟 動 創 新 的 過 程 , 讓 創 意 逐 步 實 現 新 價 值 並 於 實 際 生 活 上 發 生 了 新 意 義 的 作 用 。

上 述 分 析 可 知 創 新 是 一 個 實 作 的 完 整 歷 程 , 創 新( innovation)具 有 創 造 智 能 , 是 一 股 強 大 的 驅 力 , 能 激 發 努 力 及 熱 情( driving passion), 發 揮 創 造 力 將 新 點 子 、 新 設 計 在 新 製 程 中 產 出 新 產 品 , 是 一 個 希 望 達 成 比 原 來 狀 況 更 好 ( better) 有 目 的 性 的 歷 程 , 過 程 中 擴 大 原 有 的 認 知 界 限 , 開 展 更 遼 闊 的 視 野 與 美 好 經 驗 ( Carlson & Wilmot, 2006; Rowe, 2004;

吳 清 基 , 1998)。

綜 合 上 述 可 知 , 創 新 具 有 強 大 的 驅 力 , 可 經 由 後 天 導 向 學 習 , 於 觀 察 、 獨 立 思 考 及 行 動 後 , 完 成 所 欲 達 到 的 更 為 精 緻 、 卓 越 的 目 的 。

本 研 究 歸 納 上 述 創 新 的 動 態 失 衡 與 復 甦 的 循 環 系 統 歷 程 如 如 圖 2-5

所 示 。 在 圖 2-5 可 知 , 舊 有 的 組 織 產 生 新 的 需 求 及 矛 盾 。 創 意 的 產 生 及

創 新 歷 程 開 啟 了 與 傳 統 對 話 的 機 會 , 刺 激 舊 有 的 平 衡 狀 態 盡 力 適 應 新 的

情 境 , 在 失 衡 狀 態 下 出 現 矛 盾 的 挫 折 , 最 後 在 新 秩 序 中 重 新 維 持 組 織 的

存 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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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

創意

繁 榮

退

復 甦

創 新 歷 程

圖 2-5 創 新 歷 程 在 失 衡 與 復 甦 中 的 關 聯 性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三 、 增 進 生 存 的 競 爭 力

人 性 永 遠 出 現 想 追 求 更 精 緻( exquisiteness)、 更 卓 越( excellent)的 理 想 ; 在 原 有 的 生 活 品 質 投 入 更 多 的 資 源 及 努 力 , 企 圖 換 取 更 精 緻 的 產 出 , 說 明 人 一 旦 擁 有 較 佳 的 條 件 就 想 要 擁 有 更 好 的 品 質 , 即 「 好 , 還 要 更 好 」 的 需 求 ( 吳 清 基 , 1998)。

新 技 術 的 登 場 , 多 變 的 消 費 者 使 市 場 品 味 出 現 更 多 的 不 確 定 性 與 競 爭 , 未 來 社 會 所 依 靠 的 是 誰 敢 有 夢 想 、 以 強 烈 的 自 信 讓 夢 想 實 現

( Rowe,2004; James,1996)。 創 新 來 自 市 場 在 科 技 的 發 展 中 , 擴 大 了 需 求

的 斷 層 , 因 此 許 多 企 業 組 織 為 提 升 市 場 佔 有 率 , 尋 求 增 加 創 新 能 力 保 持

優 勢 的 競 爭 版 圖 , 積 極 在 提 升 組 織 成 員 創 新 能 力 、 參 與 創 新 事 務 者 , 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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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組 織 對 外 競 爭 力 的 優 勢 。 組 織 最 大 的 資 產 在 於 其 創 新 能 力 。 此 說 明 學 術 界 與 產 業 界 亟 需 縮 短 新 產 品 的 開 發 時 程 , 使 其 更 接 近 消 費 者 的 需 求 。 擁 有 創 新 能 力 的 人 才 是 產 業 界 急 需 的 人 力 資 源 , 組 織 領 導 者 應 重 視 創 新 領 導 , 培 養 具 有 創 新 思 維 及 創 新 能 力 的 人 才 。

綜 上 所 述 , 創 新 是 完 成 更 精 緻 、 更 卓 越 品 質 的 理 想 工 具 。 個 體 的 批 判 精 神 及 創 見( original view),常 超 越 現 況,當 創 意 體 現 後 讓 生 存 的 環 境 或 條 件 更 臻 完 善 。 人 就 因 存 在 著 不 斷 反 省 、 修 正 , 才 能 創 造 另 一 個 嶄 新 的 力 量 , 攀 向 另 一 個 自 我 實 現 的 需 求 。

本 研 究 歸 納 上 述 創 新 在 需 求 壓 力 及 理想體現的 關 聯 如 圖 2-6 所 示 。

人不斷出現需求的 壓力:

1 適應性問題 2 更精緻、更卓越 的需求

3 自我實現的需求

嘗試解決壓力

創意出現

得到理想 的體現:

人得到暫 時性的平 靜

圖 2-6 創 新 在 需 求 壓 力 及 理想體現的 關 聯 圖 創新歷程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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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研 究 歸 納 上 述 創 新 幾 點 特 質 , 如 下 所 列 :

( 1) 創 新 是 解 決 傳 統 與 現 代 產 生 失 衡 後 恢 復 平 衡 的 較 佳 策 略 。 ( 2) 創 新 是 一 個 完 整 協 助 實 踐 創 意 的 動 態 歷 程 。

( 3) 創 新 是 完 成 更 精 緻 、 更 卓 越 品 質 的 理 想 工 具 。 ( 4) 創 新 是 人 類 追 求 自 我 實 現 的 必 經 歷 程 。

四 、 可 以 促 進 學 生 的 創 造 力

學 生 的 創 新 能 力 需 要 學 校 教 師 教 導 及 鍛 鍊 , 因 此 教 師 在 學 習 及 專 業 成 長 , 對 創 新 而 言 值 得 校 長 重 視 。 許 多 具 有 百 年 歷 史 的 企 業 組 織 仍 活 躍 於 商 場 舞 台 上,及 在 危 機 造 成 前 即 早 確 認,並 提 早 因 應 外 在 環 境 的 改 變 , 這 種 卓 越 的 適 應 力 來 自 於 懂 得 學 習 新 事 物 , 具 備 比 競 爭 者 更 快 的 學 習 能 力 , 是 能 持 久 保 持 優 勢 的 唯 一 原 因 ( Geus, 1988)。 但 是 團 隊 學 習 速 度 及 思 考 層 次 均 屬 於 個 人 , 尤 其 是 具 有 本 位 主 義 時 , 領 導 者 很 難 整 合 資 源 、 促 進 成 員 合 作 。 透 過 討 論 時 , 成 員 可 能 必 須 改 變 自 己 原 有 的 想 法 , 而 與 其 他 人 建 立 一 個 共 識 。

Geus( 1988) 提 出 運 用 遊 戲 及 模 擬 可 能 發 生 的 情 境 , 讓 成 員 開 始 快 速 的 學 習。問 題 是: 「 未 來 可 能 會 發 生 什 麼 事 」及「 如 果 發 生 了 特 定 事 件 , 該 怎 麼 辦 ? 」, 讓 組 織 成 員 在 模 擬 情 境 中 展 開 思 考 。 Bentey( 1998) 強 調 處 於 沒 有 規 則 、 混 沌 的 遊 戲 的 參 與 競 爭 者 , 必 須 站 在 以 他 人 為 中 心 的 立 場 看 事 情 , 跳 出 本 來 受 限 制 的 框 架 , 才 能 學 習 到 整 體 性 的 問 題 , 並 從 關 鍵 處 找 到 雙 贏 的 因 應 策 略 。

常 見 的 腦 力 激 盪( brainstorming)、 實 驗 實 作( experimentation)甚 至

解 決 問 題 時 的「 靈 光 乍 現 」,都 需 要 回 到 教 室 練 習,當 學 生 學 習 能 專 注 在

(28)

焦 點 ( focus) 想 問 題 時 ( thinking at the edge), 讓 學 生 學 習 表 達 「 自 己 的 想 法 」,並 與 同 儕 藉 著 冒 險、探 索 的 討 論( exploratory conversation),學 生 將 對 探 索 後 的 重 新 組 合 或 創 新 知 識 展 現 高 度 的 興 奮 與 興 趣 , 過 程 中 提 昇 學 生 的 創 造 思 考 力 ( Claxton,2006)。

本 研 究 綜 上 所 述 , 歸 納 如 下 :

( 1)創 新 解 決 傳 統 與 現 代 產 生 失 衡,可 以 解 決 傳 統 教 學 的 困 難,符 合 現 代 教 育 需 求 的 平 衡 。

( 2) 創 新 的 體 現 創 意 完 整 動 態 歷 程 , 可 以 協 助 教 師 體 現 教 學 、 教 材 的 重 視 交 與 學 的 動 態 特 性 , 提 升 教 學 決 定 的 妥 適 性 。

( 3) 創 新 是 追 求 更 精 緻 、 更 卓 越 品 質 的 理 想 工 具 , 可 以 協 助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能 力 的 成 長 。

( 4) 創 新 追 求 自 我 實 現 的 必 經 歷 程 , 可 以 協 助 教 師 發 展 自 我 實 現 的 教 育 理 想 。

為 了 創 新 學 校 組 織 的 文 化 必 須 在 專 業 方 面 實 踐 : ( 1) 鼓 勵 成 員 瞭 解 創 意 的 內 涵 。

( 2) 鼓 勵 成 員 瞭 解 培 養 創 意 的 方 法 。 ( 3) 鼓 勵 教 師 創 新 的 行 動 研 究 。

( 4) 多 辦 理 知 識 創 新 的 演 講 活 動 。

( 5) 多 辦 理 技 術 創 新 的 研 習 活 動 。

( 6) 鼓 勵 成 員 到 外 部 進 修 學 習 。

(29)

本 研 究 彙 整 歸 納 創 新 領 導 實 現 創 意 、 創 新 的 內 涵 分 析 結 果 , 如 表 2-3 所 示 。

表 2-3 創 新 領 導 與 創 意 、 創 新 的 關 係 內 涵 分 析 一 覽 表

項 目 內 涵

創 意 出 題 目 與 解 題 目 的 歷 程 是 創 造 力

是 新 點 子 發 現 問 題 並 解 決 問 題

創 新 實 現 比 原 來 得 更 好 的 境 界 逆 向 思 考 、 改 變 方 向 研 發 轉 移 、 組 合 新 技 術 創 新 領 導 促 進 創 意 產 生

協 助 產 生 創 新 的 過 程 與 目 的 產 出 新 技 術 、 新 產 品 、 新 服 務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本 研 究 根 據 創 新 領 導 與 創 意 、 創 新 的 關 係 內 涵 分 析 , 歸 納 出 可 用 指 標 , 如 表 2-4 所 示 。

表 2-4 創 新 領 導 與 創 意 、 創 新 關 係 可 用 指 標 一 覽 表

核 心 指 標 指 標 細 項

宣 導 成 員 瞭 解 創 意 的 內 涵 宣 導 成 員 瞭 解 培 養 創 意 的 方 法 重 視 教 師 創 新 的 行 動 研 究 重 視 教 師 教 學 創 新 的 動 力 多 辦 理 知 識 創 新 的 活 動 多 辦 理 技 術 創 新 的 研 習 活 動 重 視 教 師 培 養

創 新 人 才 的 專 業 成 長

鼓 勵 成 員 到 外 部 進 修 活 動

推 動 教 師 研 發 教 材 的 能 力

(30)

肆 、 創 新 領 導 與 創 新 管 理

一 、 創 新 管 理 ( innovation management)

組 織 管 理 人 員 運 用 策 略 及 控 制 績 效 方 法,進 行 組 織 的 管 理 工 作( 葉 惟 禎 ,2006) 。目 前 成 功 的 創 新 管 理 以 企 業 界 為 多,在 學 校 由 於 中 小 學 校 長 及 環 境 較 為 保 守 , 故 創 新 管 理 的 案 例 較 少 。 國 內 「 青 創 楷 模 」 之 一 的 金 錩 製 鞋 工 業 總 裁 何 樹 滋 先 生 , 2006 其 生 產 的 工 業 鞋 訂 單 贏 得 為 全 球 最 大 廠 , 故 摘 要 其 獨 到 的 創 新 管 理 為 例 。

何 樹 滋 先 生 運 用 的 創 新 管 理 策 略 一 , 是 採 取 「 不 獨 食 策 略 」 以 穩 住 人 才 , 讓 重 要 核 心 幹 部 自 由 認 股 , 成 為 股 東 與 企 業 經 營 的 未 來 發 展 連 結 , 並 與 組 織 形 成 共 同 的 願 景,即「 擴 大 成 員 組 織 參 與 原 則 」 。策 略 二,為「 深 耕 與 承 諾 」: 每 年 提 撥 10%的 營 收 利 益 分 予 幹 部 、 生 產 線 平 分 各 5%, 以 鼓 勵 生 產 線 員 工 的 忠 誠 與 承 諾 後 公 司 的 回 饋 報 酬 , 激 勵 員 工 為 承 諾 而 努 力 的 士 氣 。 何 樹 滋 的 成 功 創 新 管 理 , 在 於 重 要 時 機 「 提 供 員 工 參 與 」 及

「 掌 握 成 員 承 諾 」, 終 能 建 立 有 效 的 創 新 管 理 制 度 。

又 如 生 產 全 世 界 第 一 個 掌 上 型 ( PDA) 手 機 的 宏 達 電 企 業 公 司 , 藉 著 主 導「 創 造 」價 值,在 技 術 上 整 合 3G 等 通 訊 規 格,領 先 其 他 企 業 對 手 , 贏 得 得 消 費 者 青 睞 、 投 資 者 信 賴 。 故 , 宏 達 電 企 業 的 創 新 管 理 是 以 「 自 己 定 義 產 品 的 品 質 」, 重 視 在 消 費 者 「 覺 得 好 用 、 喜 歡 用 」 的 品 質 管 理 , 建 立 「 品 牌 的 差 異 化 」 終 於 贏 得 全 世 界 使 用 者 的 信 賴 ( 孫 佩 瑜 , 2006)。

綜 合 上 述 創 新 管 理 的 內 涵 , 歸 納 創 新 管 理 的 原 則 是 :

( 一 ) 重 視 組 織 管 理 層 面 策 略 擬 定 、 功 能 規 劃 技 術 等 事 務 性 工 作 。

( 二 ) 創 新 管 理 策 略 擬 定 範 圍 以 行 銷 策 略 、 財 務 策 略 為 主 。

(31)

( 三 )「 提 供 員 工 參 與 」 及 「 掌 握 成 員 承 諾 」 落 實 決 策 的 執 行 力 ,

( 四 ) 主 導 「 創 造 」 價 值 , 建 立 令 人 信 賴 的 品 牌 。

二 、 創 新 領 導

組 織 領 導 者 在 指 揮 組 織 內 人 力 及 資 源 , 於 協 調 和 控 制 等 策 略 , 創 造 出 消 費 者 新 服 務 的 新 價 值 , 滿 足 新 的 需 求 或 解 決 新 問 題 的 過 程 。 內 涵 包 括 組 織 文 化 、 成 員 承 諾 、 需 求 創 新 及 回 饋 檢 核 等 系 統 化 的 領 導 過 程 。 其 中 以 領 導 技 術 及 創 新 的 領 導 策 略 , 為 最 重 要 的 關 鍵 元 素 。 因 此 領 導 者 不 僅 需 採 用 適 當 的 管 理 策 略 , 進 行 規 劃 、 執 行 到 讓 創 新 發 生 並 產 生 創 新 後 的 價 值 。 換 言 之 , 創 新 領 導 的 工 作 為 組 織 全 面 性 的 創 新 工 作 。

成 功 的 創 新 領 導 從 企 業 界 實 例 可 以 擷 取 適 用 的 經 驗 及 原 則 。 如 國 內

「 青 創 楷 模 」 之 一 宏 碁 創 辦 人 施 振 榮 先 生 , 其 產 業 已 是 全 世 界 第 五 大 市

場 佔 有 率 。 宏 碁 企 業 獨 創 品 牌 為 電 腦 品 牌 , 施 振 榮 以 「 多 S 成 長 曲 線 」

理 論 作 為 創 新 領 導 過 程 的 重 要 依 據; 「 多 S 成 長 曲 線 」理 論 認 為 企 業 的 成

長 在 20 年 的 極 限 前 必 須 進 行 「 創 新 變 革 」, 否 則 將 慘 遭 淘 汰 。 因 此 領 導

者 必 須 於 企 業 第 10 年 執 行 「 多 S 曲 線 時 間 表 」, 實 施 企 業 變 革 。 施 振 榮

的 具 體 作 為 採 以 二 個 重 要 關 鍵 提 振 企 業 再 造 , 其 一 是 : 領 導 人 對 重 要 生

產 仍 須 長 期 投 資 ; 其 二 是 : 領 導 人 必 須 退 於 第 二 線 放 棄 原 有 的 成 功 , 進

行「 成 功 典 範 轉 移 」轉 入「 創 新 管 理 」 ,讓 出 經 營 權 交 由 專 業 經 理 人 管 理 ,

施 振 榮 認 為 這 二 項 創 新 管 理 缺 一 不 可 ( 施 振 榮 , 2000; 吳 婉 瑜 , 2006)。

(32)

基 於 上 述 , 歸 納 施 振 榮 的 創 新 領 導 成 功 關 鍵 有 三 項 原 則 :

( 一 ) 投 入 組 織 文 化 掌 握 重 要 生 產 , 維 持 長 期 投 資 維 持 性 組 織 存 在 。

( 二 ) 最 高 峰 時 以 「 突 破 式 創 新 」 進 行 創 新 變 革 的 管 理 , 創 新 組 織 生 產 另 一 種 服 務 的 新 形 式 與 新 價 值 , 藉 再 創 造 組 織 的 創 獨 性 。

( 三 ) 領 導 者 需 重 視 專 業 , 安 排 專 業 經 理 人 進 行 創 新 管 理 。

施 振 榮 的 「 多 S 成 長 曲 線 」 理 論 , 提 醒 領 導 者 需 在 組 織 最 高 峰 進 行 創 新 變 革 , 再 造 組 織 的 獨 創 性 ; 一 般 組 織 總 沈 迷 於 過 去 短 暫 的 成 功 , 忽 略 組 織 必 需 投 入 研 究 發 展 才 能 有 所 創 新 ,

周 永 明 的 創 領 導 則 直 接 以「 主 導 價 值 創 造 」作 為 經 營「 宏 達 電 」公 司 , 拋 棄 國 內 長 久 以 來 靠 著 模 仿 、 複 製 的 破 壞 性 競 爭 , 採 取 外 商 想 辦 法 「 創 造 價 值 」 滿 足 別 人 無 法 做 到 的 需 求 原 則 。

這 種 運 用「 共 同 創 造 價 值 」的 理 念, 整 合 規 格, 製 造 出 全 全 世 界 第 一 台 3GPDA 宏 達 電 智 慧 型 手 機 後,又 創 新 技 術 生 產 更 輕 型、更 美 觀,為 了 創 造 獨 創 性 品 牌 , 讓 產 品 具 有 超 高 標 準 的 美 學 進 行 把 關 , 新 產 品 是 全 世 界 最 薄 的 折 疊 式 智 慧 型 手 機 , 卻 連 遭 三 次 退 回 實 驗 室 才 正 式 推 銷 到 市 場。因 此,「 品 牌 是 宏 達 電 差 異 化 的 唯 一 籌 碼 」靠 著 品 牌,為 消 費 者 創 造 出 功 能 更 新 穎 、 外 型 更 精 緻 的 產 品 , 且 獲 得 投 資 者 更 大 信 賴 與 投 資 意 願

( 孫 佩 瑜 , 2006)。

基 於 上 述 , 歸 納 周 永 明 經 營 「 宏 達 電 」 創 新 領 導 的 成 功 關 鍵 有 以 下 三 項 原 則 :

( 一 ) 掌 握 主 導 價 值 創 造 , 開 拓 組 織 在 市 場 佔 有 率 的 重 要 地 位 。

(33)

( 二 ) 嚴 格 要 求 產 品 同 時 具 有 技 術 與 美 學 品 質 , 開 拓 獨 創 性 品 牌 。

( 三 ) 提 供 多 款 式 符 合 小 眾 市 場 需 求 的 產 品 , 提 高 品 牌 市 場 佔 有 率 。

周 永 明 經 營「 宏 達 電 」的 獨 創 品 牌 成 功 經 驗,再 加 上 Anderson( 2006)

的「 長 尾 理 論 」,周 永 明 重 視 市 場 出 現 客 製 化 的 需 求,生 產 線 能 提 供 客 製 化 多 樣 的 產 品,即 是「 長 尾 理 論 」所 提 出 20/80 理 論。與 傳 統 常 見 的 80/20 理 論 不 同 處 , 是 「 少 量 多 樣 」 符 合 許 多 小 眾 市 場 需 求 的 現 象 , 原 理 來 自 人 們 有 更 多 選 擇 的 機 會 自 由 度 後 , 將 傳 統 上 營 收 不 到 1% 的 各 式 各 樣 商 品 , 增 加 了 需 求 總 量 , 佔 了 組 織 營 業 額 的 80% 。 足 見 若 可 以 為 小 眾 市 場 提 供 一 個 交 換 意 見 的 平 台 , 則 可 以 獲 得 更 多 的 肯 定( Anderson,2006)。 如

「 亞 馬 孫 網 站 www.amazon.com 」 提 供 小 眾 市 場 的 書 , 將 每 位 購 書 者 的 書 評 加 以 排 序 , 用 各 種 方 法 邀 請 客 戶 餐 與 分 享 , 紀 錄 用 戶 行 為 改 善 搜 尋 結 果 。 又 如 「 You Tube 網 站 」( www.youtube.com), 利 用 網 路 平 台 分 享 影 片 , 當 楊 士 駿 克 服 影 音 的 技 術 介 面 後 , 節 省 傳 統 須 由 消 費 者 先 行 下 載 影 音 程 式 的 技 術 問 題 , 讓 消 費 者 輕 鬆 即 能 便 捷 下 載 影 片 立 即 欣 賞 , 這 種 便 捷 性 的 的 娛 樂 價 值 , 目 前 佔 有 40% 的 市 場 價 值 已 由 google 以 超 過 500 億 元 買 下 , 可 知 一 個 創 新 技 術 在 全 球 化 的 認 同 下 , 可 以 創 造 出 極 大 的 經 濟 價 值 。 因 此 , 提 供 獨 創 性 技 術 、 結 合 小 眾 市 場 需 求 的 企 業 , 正 在 蓬 勃 發 展 ( 楊 千 , 2006)。

綜 合 上 述 ,「 長 尾 理 論 」 提 供 的 創 新 技 術 有 以 下 三 項 原 則 :

( 一 ) 以 科 技 結 合 便 捷 性 的 創 新 產 品 , 具 有 獨 創 性 技 術 的 經 濟 價 值 。

( 二 ) 創 新 領 導 者 需 研 究 發 展 出 多 樣 化 、 符 合 不 同 需 求 的 技 術 。

( 三 ) 小 眾 的 多 樣 化 需 求 能 積 少 成 多 , 累 積 龐 大 的 商 機 與 經 濟 效 益 。

(34)

本 研 究 根 據 上 述 有 關 創 新 領 導 的 原 則 , 歸 納 創 新 領 導 的 原 則 如 下 , 創 新 領 導 者 需 :

( 一 ) 投 入 組 織 文 化 掌 握 重 要 生 產 , 維 持 長 期 投 資 以 維 持 組 織 存 在 。

( 二 ) 整 合 人 力 及 資 源 , 掌 握 「 突 破 式 創 新 」 主 導 價 值 創 造 。

( 三 ) 掌 握 時 機 進 行 創 新 變 革 的 管 理 , 創 新 組 織 文 化 。

( 四 ) 重 視 專 業 , 安 排 專 業 經 理 人 進 行 創 新 管 理 。

( 五 ) 需 研 究 發 展 出 多 樣 化 、 符 合 不 同 需 求 的 創 新 產 品 。

( 六 ) 需 運 用 技 術 與 美 學 , 開 拓 獨 創 性 品 牌 。

( 七 ) 需 結 合 科 技 與 便 捷 性 功 能 , 開 拓 獨 創 性 技 術 。

由 於 創 新 管 理 的 層 面 集 中 於 決 策 的 執 行 力 , 重 視 製 造 部 門 的 技 術 管 控、成 本 效 益 分 析、資 源 投 資 研 發、行 銷 績 效 檢 核,行 銷 市 場 的 佔 有 率 等 屬 於 績 效 層 面,對 組 織 的 發 展 無 法 全 面 照 應,如 創 新 管 理 技 術 及 策 略 輕 忽 組 織 文 化 的 塑 造、溝 通 管 道 的 建 立、成 員 承 諾 的 激 勵、成 員 技 術 的 訓 練 等 人 性 生 活 及 工 作 的 需 求。換 言 之,創 新 管 理 所 執 行 的 事 務 可 以 有 效 提 昇 創 新 領 導 的 績 效 面,但 無 法 直 接 取 代 創 新 領 導 對 組 織 永 續 發 展 的 重 要 性。更 無 法 解 決 創 新 領 導 承 擔 組 織 的 生 存 機 會 與 成 員 生 存 的 社 會 責 任 ( 張 忠 謀 , 2006)。 故 , 學 校 領 導 者 為 實 踐 對 學 校 組 織 發 展 及 師 生 學 習 之 社 會 責 任,學 校 校 長 除 實 施 創 新 管 理 的 事 務 外,還 需 創 造 彼 此 信 賴 及 支 持 的 文 化、擴 大 成 員 參 與 校 務 決 策 的 機 會、督 促 成 員 專 業 知 能 的 成 長 、 激 勵 成 員 積 極 貢 獻 的 承 諾 等 工 作 , 藉 以 增 加 學 校 培 育 人 才 的 功 能 , 及 開 創 學 校 獨 創 性 的 特 色 。

(35)

本 研 究 歸 納 上 述 有 關 創 新 管 理 的 內 涵 與 創 新 領 導 的 內 涵 比 較 一 覽 表 , 如 表 2-5 所 示 。

表 2-5 創 新 領 導 與 創 新 管 理 的 內 涵 分 析 比 較 一 覽 表

創 新 領 導 的 內 涵 創 新 管 理 的 內 涵

一 、 實 踐 對 學 校 組 織 發 展 及 師 生 學 習 之 社 會 責 任

一 、 辦 理 組 織 既 定 決 策 之 執 行 二 、 創 造 彼 此 信 賴 及 支 持 的 文 化 ,

進 行 重 要 的 組 織 文 化 創 新

二 、 創 造 營 收 利 益 之 成 長

三 、 督 促 成 員 專 業 知 能 的 成 長 三 、 重 要 技 術 限 於 重 要 幹 部 學 習 四 、 創 造 成 員 自 由 需 求 的 組 織 氣 氛

五 、 擴 大 成 員 參 與 校 務 決 策 的 機 會 六 、 重 視 獨 創 性 新 價 值 之 開 發 七 、 激 勵 成 員 積 極 貢 獻 的 承 諾 八 、 人 力 及 資 源 的 重 整 與 分 配

九 、 對 原 有 人 才 施 以 知 識 管 理 訓 練 1.成 員 學 習 新 資 訊 技 術

2.提 供 過 去 經 驗

3.引 導 成 員 學 習 發 現 問 題 4.引 導 成 員 學 習 解 決 問 題 5.引 導 成 員 學 習 抽 象 及 審 美 6.引 導 成 員 學 習 社 會 變 遷

四 、 建 立 目 標 單 一 管 理 氣 氛 五 、 各 部 門 重 要 幹 部 參 與 決 策 六 、 重 視 技 術 獨 創 性 營 收 成 長 七 、 運 用 獎 懲 激 勵 成 員 承 諾 八 、 創 新 製 程 成 本 效 益 分 析 九 、 雇 用 有 能 力 的 人 才 , 淘 汰 能

力 弱 勢 者

十 、 辦 理 創 新 管 理 的 管 控 1.新 需 求 調 查

2.回 饋 意 見 處 理 及 回 應 3.檢 核 創 新 能 力 成 長 4.檢 核 創 新 方 案 試 辦 風 險 5.檢 討 創 新 的 備 選 方 案

十 、 辦 理 顧 客 端 意 見 調 查 1.新 需 求 調 查

2.回 饋 意 見 處 理 及 回 應 3.檢 核 創 新 能 力 成 長 4.檢 核 創 新 方 案 試 辦 風 險 5.檢 討 再 投 資 意 願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數據

表 2-1 創 新 領 導 的 內 涵 分 析 一 覽 表       項 目   項 目 內 容   領 導 資 源 的 重 整 與 分 配   進 行 詮 釋 、 儲 存 、 重 新 創 造   領 導 營 造 一 個 鼓 勵 創 意 的 情 境   領 導 創 造 出 一 個 新 價 值 的 過 程   領 導 提 供 成 員 新 資 訊 、 新 技 術   提 供 過 去 經 驗 、 引 導 成 員 學 習 發 現 問 題   引 導 成 員 找 出 傳 統 不 利 競 爭 的 威 脅 因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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