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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优教育基金 申请资助为资优学生提供校外进阶学习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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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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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优教育基金

申请资助为资优学生提供校外进阶学习课程 申请指引

1. 宗旨

1.1 资优教育基金资助开办校外进阶学习课程 1,旨在支持本港不同机构为资优学生提供 优质的教育课程。

2. 背景

2.1 教育局于 2016 年首次设立资优教育基金(下称基金),至今共向基金注资 16 亿元。基 金的投资收入除用作优化香港资优教育学苑 2的服务外,亦提供资源以落实资优教育 咨询委员会 3建议的措施,包括邀请不同的资优教育服务机构为中小学的资优学生提 供优质的进阶学习课程。自 2019/20 学年开始,基金资助开办不同的校外进阶学习课 程,以进一步发展资优学生的潜能。

3. 申请资格

3.1 以下四类机构符合资格申请基金资助,以提供校外进阶学习课程:

(a) 专上院校(包括相关学院、学系、中心等或获得专上院校有关单位支持的人员)

(b) 非政府机构 (c) 专业团体 (d) 科技企业

3.2 申请可以由单一机构提交;若有需要,也可以与其他符合申请资格的机构合作。协办 机构的参与,可促进不同背景的机构协作,有助发展涵盖更广阔学科范围的学与教活 动,或提供跨学科的学习/研究机会,有助拓宽资优学生的视野。

4. 优先主题

4.1 若申请机构提交的建议书主题属以下四个类别,将获优先考虑:

(a) 与 STEAM 相关的良师启导研究课程

- 让资优学生在专上院校学者/科研人员及/或业界专业人士的启导下,协助 进行研习,相关范畴涵盖但不限于:

生物科技

1 校外进阶学习课程是指为资优学生设计的教育课程,旨在让学生在他们具才能的领域,或在合适的情况下,

在更多的学科或跨学科中,获得高质素且具挑战性的学习经验,以展现他们的潜能。

2 香港资优教育学苑于 2008 年开始营运,为资优学生提供校外资优教育服务,并自 2017 年起成为教育局受 资助机构。

3 资优教育咨询委员会于 2017 年成立,就「资优教育基金」的运用和管理、香港资优教育的发展,以及推动

(2)

人工智能

智慧城市

金融科技

信息保安

艺术科技

(b) 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研究课程

- 就教育、历史与文化遗产、环境、城市规划、心理学、语言学等课题提供课 程或研究活动。

(c) 实习及企业体验学习课程

- 为高中学生提供在金融与信息科技、法律服务、建造与建筑、医疗与保健服 务、工程与测量、传媒、艺术及设计等不同企业的真实工作体验。

(d) 由学生主动提出的研习

- 在学者及/或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提供学习机会,让资优学生在感兴趣的范 畴进行研习。

课程建议书可涵盖多于一个上述的主题/范畴/领域。

5. 受惠对象

5.1 校外进阶学习课程为香港中、小学的资优学生而设。学校需甄选和提名资优生参加课 程。家长/监护人亦可自行为其子女报名参加课程,而有关申请只需获得子女就读学 校校长的签署和盖印认可。

5.2 为更有效宣传课程及招收学生,申请机构须在申请书上清楚列明他们与本地中、小学 的网络。若申请机构在申请时未有任何网络,则须在申请书提议宣传计划,当课程启动 的时候,说明会如何向学校宣传课程。获批申请的机构会设立甄选机制,审视申请人所 提交的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文件及/或安排学生进行短测/会面,以确定申请的学生 是否符合资格/适合参加课程。若出现新一波的2019 冠状病毒病疫情,短测/会面可 能转以网上形式进行。

5.3 一般而言,拟办课程如以大班教学/讲座的形式进行,为了照顾学生的多样性,所拟定 的受惠对象宜属于同一学习阶段4或就读的年级相差不多于三年。若学生年纪分布较广,

申请机构可按学生年龄分拆成不同的组别分班上课,以确保学与教的成效。

6. 课程时限及规模

6.1 拟办课程的预计推行时期应介乎六个月至十二个月。此外,课程开始前须预留三至五

4 学习阶段是指由小学至中学,共分四个学习阶段:第一学习阶段(小一至小三)、第二学习阶段(小四至小 六)、第三学习阶段(中一至中三)、第四学习阶段(中四至中六)。(摘自《基础教育课程指引-聚焦‧深化

(3)

个月筹备工作,例如招聘培训人员、确定课堂日期和场地、安排信息发布和推广课程、

招收和甄选学员、准备学与教材料等。一般情况下,课程多在每年的五月或六月开始。

6.2 拟办课程的规模大小取决于多项因素,包括课程设计、参与课程的资优学生人数、课 程所需时期、会见学生频次、有否安排学生参加本地/国际活动等。就拟办课程的规 模,并无硬性规定,惟申请机构在设计课程时需小心考虑,避免参加课程的资优学生 承受过重的工作量。

7. 财政预算

7.1 申请机构需要提供详细的财政预算,以说明筹办课程的各项开支。预算项目应划分为 六个项目,即薪金、设备、服务、一般开支、应急费用及其他。为拟办课程拟定财政 预算时,申请机构应参阅附件I「财政预算指引」,以了解详细要求。

8. 申请表格和参考数据

8.1 申请机构应填妥指定表格(GEForm_2022),可使用中文或英文版 本。申请表格可于申请资助为资优学生提供校外进阶学习课程网 页 (https://www.edb.gov.hk/tc/curriculum-development/curriculum- area/gifted/ge_fund/gef/asp.html)下载。本年度的申请表格已更新,

旧有的申请表格不再适用。除本指引外,网页上还有关于校外进

阶学习课程的常见问题及其他文件,可提供具参考价值的信息,有助申请机构填写申 请表格。如有需要,申请机构稍后可能会被要求提供更多数据,以便审批有关申请。

9. 审批建议书

9.1 收到的建议书会一律给资优教育咨询委员会作考虑。

9.2 资优教育咨询委员会作出推荐前,会仔细审阅收到的建议书。如有需要,资优教育咨 询委员会会邀请申请机构作简介或进一步讲解建议书内容及/或响应成员的提问。

9.3 获资优教育咨询委员会推荐的拟办课程,会提交教育局局长或其代表作考虑。获批的 申请机构会收到拨款通知,并须在课程开始前与由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法人作代表的基 金受托人签订服务协议。

10. 审批准则

10.1 拟办课程若切合上文第 4 段所列的主题,又或在培育参加课程的资优学生方面,能产 生理想的作用,将获优先考虑。

10.2 审批拟办课程建议书的准则,涵盖但不限于下列三个范畴:

(I) 课程需要

理念

课程应辨识资优学生的需要,并有实证支持。

(4)

目标和目的

课程的目标和目的应清晰具体,并与资优教育基金和政府相关政策的方针和涵盖 范围一致。

知识、技能、价值观和态度

拟办课程除发展资优学生的知识和技能外,亦须培养他们的正面价值观和态度。

此外,宜包含资优学生的情意教育元素,以加强对双重特殊资优学生的支持。

(II) 课程可行性

受惠对象

申请机构应清楚说明受惠群组和参与课程资优学生的名额,并详述课程如何令受 惠群组得益。提议的甄选机制应清晰公平,能有效辨识合适的学生参加课程。由 于资优学生的能力、兴趣、性向和学习模式各有不同,申请机构须在建议书内说 明照顾学生多样性的适切策略,例如安排足够的助手/或启导者以支持学生。

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课程建议书应结构完善,并附有明确可行且能在合理时间内落实的推行计划。推 行计划应包括合适的学习内容/学习活动/上课模式/课节、课程所需的合资格 导师/讲者/辅导员/专业人士/启导者的角色和职责、详细的财政预算和理据,

以及按类别和不同阶段划分的分项开支。申请机构草拟财政预算时,除参考附件 I「财政预算指引」,亦可参考服务协议附表 III 各附件,例如「课程管理及监察指 引」、「允许开支费用的原则」等文件。

申请机构的能力

申请机构须详述在相关范畴和教育领域的专业知识,以及在研究/产品开发/教 育/学生支持、资源开发和运用、与专业人士/企业家/学者/教育界建立网络 方面的经验,以展示机构在提供课程方面的能力。

(III) 预期课程成果

预期学习成果/学生作品

课程的预期学习成果/学生作品,应切合课程目标和对资优学生有正面的影响,

并值得向业界推广及可在日后作进一步发展。建议书内应清楚陈述课程的预期学 习成果/学生作品。为保护环境,必须避免印刷小册子或刊物以记录/展示学生 的成果。教育局提供网页,可以电子方式展示学生的作品,方便公众查阅。

课程评鉴与质素保证

申请机构须确保课程的质素。课程建议书应提出适切和详细的质素保证机制,并 说明在推行课程期间如何运用该机制以确保课程质素。提议的评鉴模式应以实证 为本,并制订合适的成效指标。此外,评鉴结果/观察所得应适时透过质素保证

(5)

会议和课程进度/总结报告反映。申请机构需于申请表格内订明质素保证团队的 组成、评鉴的模式及次数。

11. 申请机构的责任

11.1 申请机构须在申请表格清楚说明与协办机构(如有)分别在课程中所担当的角色。获 批申请的机构须与基金受托人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将详述发放和运用拨款的条款和条 件、课程预期成果/成品,以及提交报告的时间表。服务协议的部分内容会由提交予 教育局的申请表格,连同其后的补充资料(如有)组成。

12. 课程监察与报告

12.1 教育局会按建议书所载的课程目标、成效指针和预期学习成果,评估每个课程的质素 和成效。可行的评估方法包括实地观课、与获批申请的机构进行讨论/会面、会见参 与课程的资优学生(如有需要),以监察和收集实证,适时为获批申请的机构提供回馈。

13. 知识产权和宣传

13.1 除非事先订明,否则在基金资助课程中制作的内容、成果/成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 文本、图像、图画、图表、照片、影音档案、数据或其他材料汇编),全属教育局所有。

有 关 知 识 产 权 规 定 的 详 情 , 请 参 阅 校 外 进 阶 学 习 课 程 管 理 及 监 察 网 页 (https://www.edb.gov.hk/tc/curriculum-development/curriculum-area/gifted/ge_fund/gef/pmm.html) 内的课程服务协议模板。

13.2 教育局会拍摄照片或录像一些课堂或学与教活动,以用作宣传用途。课程提供者需在 拍摄活动前,协助教育局向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和收回已填妥的拍摄同意书。拍 摄的照片及录像片段由教育局拥有。

14. 非具约束力协议

14.1 本指引所载的数据并非巨细无遗,会按需要适时更新。本指引的任何部分不应视为合 约条文。尽管本指引其他段落作出规定,政府与获批申请的机构之间并无具约束力的 协议,除非及直至有关各方妥善执行签订的协议。申请机构如有疑问,需要澄清,欢 迎联络资优教育基金秘书处。

15. 收集个人资料

15.1 资优教育基金秘书处将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处理所有申请表格和建议书内 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有关收集个人资料的详情,请参阅附件 II「有关收集个人资料的 声明」。

16. 查询

16.1 如需查询申请及相关事宜,请联络资优教育基金秘书处〔经办人:课程发展主任(资 优教育)10〕

地址: 九龙九龙塘沙福道19 号

(6)

如中、英文两个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须以英文版本为准。

资优教育基金秘书处 二零二二年八月

教育局九龙塘教育服务中心 东座3 楼 E328 室

资优教育基金秘书处 电邮地址: cdoge10@edb.gov.hk 电话号码: 3698 3486

传真号码: 2490 6858

(7)

附件 I

资优教育基金

申请资助为资优学生提供校外进阶学习课程 财政预算指引

1. 制定预算时,须遵守审慎理财的原则,考虑各项开支的成本效益。课程的所有拨款必 须只用于支付该课程在进行期间的开支,而未使用的拨款(如有)应根据服务协议归 还。

2. 申请机构须提供预算中各项开支项目的明确分项及理据,理由不充分或没有理据的开 支将可能不获基金拨款。申请机构亦须参考服务协议附表III所订明的《允许开支费用 的原则》。

3. 制定预算时,申请机构应参考最新的市场价格,包括与建议聘用人员的资历及经验相 称的薪酬方案。推行课程时应尽量节省开支,避免浪费。

4. 申请机构通常应委任一名课程负责人,负责监督及领导课程。该名人员不可以任何身 份获得现金津贴作为报酬。倘若课程负责人的日常职务因推行课程而受到影响(例如:

担任讲师/指导员),应考虑重新编配其职务,而非提供现金津贴作为报酬。

5. 所有获聘推行课程的全职员工,在整个课程进行期间须支取固定的薪酬。在一般情况 下,他们不会获得增薪。员工的附带福利,例如教育津贴、医疗保险、房屋津贴等,

不应包括在课程的预算内,亦不应以课程拨款支付。建议书应提供有关职位的工作简 介及学历要求。

6. 某些课程若须聘用短期或兼职人员以执行课程内的各项职务,例如客席讲者、工作人 员及技术人员,该等人员的酬金应以实际用于该课程的时间作为计算准则,以及按他 们具备的资历及经验计算。如需要外聘导师、讲师或讲者,酬金应以时薪计算。

7. 有关在课堂中必须使用的设备(例如:计算机),在可能的范围内,申请机构须尽可能 调配现有的资源推行课程。在申请购买上述设备及其他资产时,申请机构必须提出充 分理由,包括购买设备的建议数量及如何使用这些设备以促进课程的推行。如申请获 得批准,相关机构须拟定一项资产运用计划,以交代在课程结束后如何调配可再用的 设 备 及 资 产 。 申 请 机 构 可 参 考 校 外 进 阶 学 习 课 程 管 理 及 监 察 网 页 (https://www.edb.gov.hk/tc/curriculum-development/curriculum-area/gifted/ge_fund/gef/pmm.html) 内的《资产处理指引》。

8. 所有货品及服务的采购(例如:安排学生到科技企业作短期考察)必须以公开、公平 及具竞争性的方式进行。

(8)

9. 不能列入其他项目的费用(例如:消耗品、印刷笔记、场地租金等),均可列入预算计 划中的「一般开支」。申请机构须提供预算中各项开支项目的分项及理据。为保护环境,

必须避免印刷小册子或刊物以记录/展示学生的成果。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 专上院校可于预算内包括推行课程的行政费用,并清楚列明该项目的详情及有关理据。

视乎不同院校订的收费标准,有关费用一般不应超过总项目开支(不包括应急费用)

的百分之二十。

10. 申请机构须就拟举办的学与教活动进行风险评估。有关科学实验及户外活动的安全措 施 , 可 参 阅 教 育 局 出 版 的 《 科 学 实 验 室 安 全 手 册 》 (https://cd1.edb.hkedcity.net/cd/science/laboratory/safety/SafetyHandbook2013_Chinese.pd f) 、《 学 校 实 验 室 的 微 生 物 及 生 物 工 程 实 验 安 全 指 引 》 (https://cd1.edb.hkedcity.net/cd/science/laboratory/safety/11_SG_C_with_cover.pdf )及《户 外活动指引》(https://www.edb.gov.hk/attachment/tc/sch-admin/admin/about-activities/sch- activities-guidelines/Outdoor_TC.pdf)。政府已为资助学校(包括未完全变成为直资学校 的原资助学校)及按额津贴学校购买综合保险计划。私立学校(例如:国际学校和直 接资助计划下的学校)须按教育局指引,为其学生购买保险。为进一步保障学生及课 程相关人士或符合场地提供者的要求,申请机构可于递交的建议书内,提议购买公众 责任保险及/或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然而,申请机构须在财政预算中提出强而有力的 理据,反映课程涉及高风险的学与教活动、场地提供者的强制要求或其他有力因素,

以供资优教育咨询委员会成员考虑。就是否批准有关保险的建议,资优教育咨询委员 会保持最终决定权。

11. 获拨款超过100,000元的课程,受款人须于课程完结时,提交经审计的账目,有关的审 计费用,可列入「一般开支」。对于获拨款1,000,000元或以下的课程,「资优教育基金」

最多会支付5,000元的审计费用。至于获拨款超过1,000,000万元的课程,「资优教育基 金」最多会支付15,000元的审计费用。

12. 申请机构可预留应急费用,应付设备/服务/一般开支的开支升幅,及/或支付其他 不可预计的紧急开支,但数额一般不应超过扣除员工开支后的总预算额的百分之五。

13. 以下是一个预算计划示例:

项目 详情及理据 分项 款额

薪金 - 1 名全职课程统筹员,负责计划和领导 课程

资历:与 XX 范畴相关的硕士学位及 具备至少3 年相关的教学经验

- $X(月薪)x X个 月 x 1.05(薪金加 强积金)

港币$

X

- x 名兼职讲师,负责教学和指导学生进 行研习

资历:与 XX 范畴相关的博士学位及

- $X(时薪)x X小 时/日x X日x X

港币$

X

(9)

项目 详情及理据 分项 款额 具备至少3 年相关的培训/研究经验

- 1 名全职课程助理,以协助推行课程

(例如联络学生和家长)

资历:与 XX 范畴相关的学士学位或 以上学历

- $X(月薪)x X个 月 x 1.05(薪金加 强积金)

港币$

X

- X 名兼职学生助理/工作人员,在课 堂和实验期间向学生提供支持和指导 资历:与XX范畴相关的大学本科生

- $X(时薪)x X小 时/日x X日x X

港币$

X

设备 - X 台笔记本计算机及随附的软件,以 供学生上课和研习时使用(硬件和软 件规格:XX

- $X(单价)x X 套 港币$

X

服务 - 向服务供货商采购服务,组织一日XX 考察团,安排学生到访本地的科技企 业,与研究人员交流

- $X(单价)x X

(预计参加人数:

X学生及X工作人 员)

港币$

X

一般开支 - 消耗品(器具、实验所需的消耗物料如 XX

港币$

X - 培训场地租金,包括专上院校/机构

的演讲室、工场和实验室

- $X(时租)x X小 时/日x X日

港币$

X - 印刷 XX 套讲义(每套 XX 页)以供

学生使用

- $X(单价)x X套 港币$

X - 支付开办课程所属机构的行政费用

(只适用于专上院校)

- 总项目开支(不包 括 应 急 费 用 ) 的 X%(实际百分比 以 专 上 院 校 所 定 的标准比率为准)

港币$

X

- 审计费用(只适用于拨款超过 100,000 元的课程)

港币$

X 应急费用 - ( 不 应 超 过 扣 除

薪 金 后 的 总 预 算

港币$

X

(10)

项目 详情及理据 分项 款额 额的5%)

其他

(请说明)

港币$

X 申请资助总额 港币$

X

备注:本预算计划只属示例,藉以说明如何陈述各项开支项目和相关理据,以及如何展示各 分项的计算。由于每个课程均有其独特性及需要达成的目标,上述预算计划所列的分项不应 被视为申请机构必须纳入的人力资源和其他开支的提示。

如中、英文两个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须以英文版本为准。

***

(11)

附件 II

资优教育基金

申请资助为资优学生提供校外进阶学习课程 有关收集个人资料的声明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1. 你在本表格提供的个人资料,会供教育局用于以下一项或多项用途:

(a) 处理、核实及查证就资优教育基金资助的申请;

(b) 就上文(a)项所述申请的处理、核实及查证,将个人资料与政府相关政策局/部门资料库 进行核对;

(c) 将个人资料与教育局资料库进行核对,以核实/更新教育局的记录;

(d) 培训及发展,包括发出计划/活动邀请、处理发还课程费用申请、评审提名、奖项和奖 学金,以及监察达标进度;

(e) 处理及审核拨款/补助/津贴申请、发放拨款/补助/津贴,以及审计;

(f) 编制统计资料、研究及政府刊物;以及

(g) 执行规则及规例[包括《教育条例》(香港法例第 279 章)及其附属法例(例如《教育规例》、

《补助学校公积金规则》、《津贴学校公积金规则》)和《资助则例》)]。

2. 你必须按本表格的要求及于本局处理本表格的过程中提供个人资料。假如你没有提供该 等个人资料,本局可能无法办理或继续处理申请。

可获转移资料者

3. 你提供的个人资料会供教育局人员取阅。除此之外,本局亦可能会向下列各方或在下述 情况转移或披露该等个人资料:

(a) 政府其他政策局及部门,包括教育局,以用于上文第 1 段所述的用途;

(b) 与本表格相关的学校,以用于上文第 1 段所述的用途;

(c) 你曾就披露个人资料给予订明同意;以及

(12)

(d) 根据适用于香港的法例或法庭命令授权或规定披露个人资料。

查阅个人资料

4. 你有权要求查阅及更正教育局所持有关于你的个人资料。如需查阅或更正个人资料,请 以书面向行政主任(资优教育)提出(地址:九龙九龙塘沙福道 19 号教育局九龙塘教育服 务中心东座3 楼 E328 室或电邮:exoge@edb.gov.hk)。

如中、英文两个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须以英文版本为准。

***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就资助 (包括开设高中班级的特殊学校)、按位津贴和直接资助计划中 学,本局将根据学校填写的资料、核准的高中班级结构,以及修读其他语言 课程的学生数目,分别在 2022、2023 和 2024 年的

[r]

2.1 教育局於 2016 年首次設立資優教育基金(下稱基金),至今共向基金注資 16 億元。基 金的投資收入除用作優化香港資優教育學苑 2 的服務外,亦提供資源以落實資優教育 諮詢委員會

况下,他们不会获得增薪。这些员工的附带福利,例如教育津贴、医疗及牙科保险

 教育局透过关爱基金,由 2018/19 学年起资助 就读于推行「自携装置」学校的清贫中小学生 购买流动电脑装置。所有推行电子学习的公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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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额教师工作表现管理是一个鉴定、评估及发展教师工作表现的持续过程。代课教师的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