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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优教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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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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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优教育基金

申请资助为资优学生提供校外进阶学习课程 常见问题与答案

优先主题

1. 问 : 何谓校外进阶学习课程?

答 : 校外进阶学习课程是指为资优学生设计的教育课程,旨在让学生在他们具才能的领 域,或在合适的情况下,在更多的学科或跨学科中,获得高质素且具挑战性的学习 经验,并展现他们的潜能。

2. 问 : 本年度的课程涵盖哪些优先主题?

答 : 若申请机构提交的建议书主题属以下四个类别,将获优先考虑:

(a) 与STEAM 相关的良师启导研究课程 (b) 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研究课程

(c) 实习及企业体验学习课程 (d) 由学生主动提出的研习 3. 问 : 各优先主题的目的为何?

答 : 四个优先主题的目的如下:

(a) 与STEAM 相关的良师启导研究课程

- 让资优学生掌握 STEAM 相关领域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以便日后进行进 阶研究或从事相关行业。

(b) 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研究课程

- 让资优学生参与研究为本的社会科学探究活动,以掌握社会科学研究所 需的知识和技能。

(c) 实习及企业体验学习课程

- 在专上院校与商界的协作下,为资优学生提供在大型企业的真实工作体 验,以汲取专业知识和经验。

- 为资优学生提供团队协作学习经历,以掌握创立和经营业务的知识和技 能。

- 通过具挑战性的情境,发展资优学生的创造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d) 由学生主动提出的研习

- 在资优学生感兴趣的领域,提供个人化学习机会,在良师启导和支持下 进行研习,以建立自主学习的能力和习惯。

拟办课程除发展学生的知识和技能外,亦须培养他们的价值观和态度,宜包含资 优学生的情意教育元素。

4. 问 : 申请机构可否就优先主题以外的课程提交资助申请?

答 : 优先主题现时已涵盖广泛领域。申请机构应选择最适切的优先主题以拟定课程,课 程可跨越不同学科或涵盖多于一个优先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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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问 : 如申请机构的现有课程已涵盖优先主题,可否以该课程申请资助?

答 : 除开办全新的课程外,申请机构可更新/修订涵盖优先主题的现有课程,并提交资 助申请以开办所述课程。惟申请机构须避免该课程获得双重资助,应在申请表格内 清楚说明课程的相关发展背景。

受惠对象

6. 问 : 就读私立/国际学校的学生是否符合资格参加校外进阶学习课程?

答 : 所有于申请日在香港就读中学日校或小学(包括公营学校、直资学校、英基学校、

私立学校)的学生,均符合资格参加校外进阶学习课程,但夜校学生、自修生、持 学生签证来港就学及持有入境事务处发出担保书的学生并不符合资格。

7. 问 : 甄选参加校外进阶学习课程学生的准则为何?

答 : 教育局会透过通函通知本地中小学有关校外进阶学习课程的事宜。课程资料和报名 表 格 将 上 载 至 「 资 优 教 育 基 金 」: 校 外 进 阶 学 习 课 程 ( 本 学 年 ) 网 页

(https://www.edb.gov.hk/sc/curriculum-development/curriculum-area/gifted/ge_fund/gef/asp.html)。 教育局会要求学校甄选和提名资优生参加课程。另外,家长/监护人亦可自行为其 子女报名参加课程,而有关申请只需得到子女就读学校校长的签署和盖印认可。获 批申请的机构会设立甄选机制,审视申请表格内容和相关证明文件及/或安排学生 进行短测/会面,以确定申请的学生是否符合资格/适合参加课程。

8. 问 : 校外进阶学习课程可采用哪种授课语言?

答 : 可采用的授课语言为英文或中文。申请机构应在申请表格内清楚说明拟于课程教材 和教学/讨论中采用的语言。申请机构拟定课程时,须留意香港中、小学教育普遍 采用的授课语言,以及参与课程的资优学生所属的学习阶段1

与申请相关事宜

9. 问 : 哪类机构符合资格,申请资助为资优学生提供校外进阶学习课程?

答 : 以下四类机构符合资格申请基金资助,以提供校外进阶学习课程:

(a) 专上院校(包括相关学院、学系、中心等或获得专上院校有关单位支持的人员)

(b) 非政府机构 (c) 专业团体 (d) 科技企业

10. 问 : 资优教育基金会否接受由多个符合申请资格的机构合办课程的申请?

答 : 申请可以由单一机构提交;若有需要,申请机构也可以与其他符合申请资格的机构 合作。课程若有其他协办机构参与,可促进不同背景的机构协作,有助发展涵盖更 广阔学科范围的学与教活动,或提供跨学科的学习/研究机会,有助拓宽资优学生 的视野。

1 學習階段是指由小學至中學,共分四個學習階段:第一學習階段(小一至小三)、第二學習階段(小四至小六)、

第三學習階段(中一至中三)、第四學習階段(中四至中六)。(摘自《基礎教育課程指引-聚焦‧深化‧持續(小一 至小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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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问 : 课程建议书应以哪种语文撰写?

答 : 申请机构可以中文或英文撰写课程建议书。

12. 问 : 申请机构每年最多可提交多少个申请?

答 : 每间申请机构每年可提交的申请数目不限。

13. 问 : 拟办课程的预计推行时期有否上限?

答 : 一般而言,拟办课程的预计推行时期应介乎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及于课程开始前预 留三至五个月作筹备。按照现行做法,获批的申请机构会获安排于一月中与基金受 托人签订服务协议。招聘培训人员、招收和甄选学员等准备工作若于二月至四月中 进行,课程最早可于五月开始。

14. 问 : 申请机构在设计课程时须注意什么?

答 : 申请机构须对香港的资优教育政策和发展有透彻认识,拟定的课程建议书需有内涵 和独特性,能切合资优学生的需要。拟办的课程除关注学习知识和技能外,亦须着 重学生的情意发展和培养他们正面的价值观。

课程的目的应清晰具体,并与推行的策略配合。校外进阶学习课程相对一般增润课 程应有更高要求,设计的学与教活动须为资优学生提供具挑战性的学习体验。个人 化学习是校外进阶学习课程的其中一个特点,申请机构需在拟办的课程安排良师启 导,以照顾学生的学习需要和照顾学习者差异。课程亦应为学生提供合适机会,让 他们展示学习成果/成品。为保护环境,宜避免印刷小册子以记录/展示学生的成 果。

申请表格须提供详细的课程时间表、清晰的财政预算和理据。申请机构应在课程建 议书详述所有培训人员的资历和专长。

15. 问 : 申请机构可否与海外学者或专业人士合办课程?

答 : 申请机构可与海外学者或专业人士进行协作,以促进创新的课程设计和增加课程安 排的灵活性。然而,若可在本地找到所需的专长/经验,申请机构应尽可能与本地 专才合作。如申请机构认为确有需要与海外学者或专业人士协作,让资优学生得益,

申请机构须提供充分理据,并在建议书内说明海外学者或专业人士的专长和担当的 角色,以供资优教育咨询委员会考虑。

申请机构亦须在财政预算内,清楚列出与海外机构或专业人士协作的成本细项,所 占的开支不可以多于财政预算的50%。

16. 问 : 审批课程建议书的准则为何?

答 : 审批课程建议书的准则,涵盖但不限于下列三个范畴:课程需要、课程可行性及预 期课程成果。拟办课程必须符合这三个范畴的准则。申请机构须提供课程的概念架 构、推行计划、切实可行的时间表,以及详细的财政预算和理据。详情可参阅上载 于 申 请 资 助 为 资 优 学 生 提 供 校 外 进 阶 学 习 课 程 网 页

(https://www.edb.gov.hk/sc/curriculum-development/curriculum-area/gifted/ge_fund/gef/asp.html)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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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申请指引》。

17. 问 : 每宗获批申请的最高资助金额为何?

答 : 由于每个课程的性质、推行时期、会见学生频次等各有不同,因此每宗获批申请的 资助金额不设上限。申请机构须在建议书内提供足够理据,并在财政预算说明申请 资助金额的用途。如有需要,资优教育基金秘书处会联络申请机构,要求进一步说 明。

18. 问 : 获批申请的机构如何收取拨款?

答 : 获批申请的机构须与资优教育基金受托人签订服务协议,拨款将按协议内的时间表 分期发放。除特殊情况外,获分配的拨款只供服务协议所载的课程生效日至结束日 期间作开支。

19. 问 : 拟办课程可包括境外考察活动吗?

答 : 拟办的课程可以包括境外交流活动及具教育性质的探访,以拓宽学生的视野和丰富 他们的学习体验。这些探访/交流活动须配合优先主题,切合参加课程的资优学生 的需要,以及与相关课程的目的和学习内容一致。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的情况和不同地方的检疫安排,申请的机构须慎重考虑举办境 外学习团的实际需要。若申请的机构有意于拟办课程中举办境外探访或交流活动,

须考虑可能遇到的困难。

20. 问 : 如何厘定因课程而聘用的雇员的薪酬水平?

答 : 课程若需聘用短期或兼职人员以执行课程内的各项职务,这些雇员的薪酬应以实际 用于该课程的时间和雇员所具备的资历及经验计算。资优教育基金咨询委员会将审 视申请机构在财政预算内建议的员工薪酬水平。如以较高薪酬聘用员工,申请机构 必须提供充分的理据。

21. 问 : 课程负责人可在课程中获发工资或其他形式的薪酬吗?

答 : 一般而言,申请机构须指明一位课程负责人,负责监督及领导课程及领导课程。该 名人员不可以任何身份获得现金津贴作为报酬。倘若课程负责人的日常职务因推行 课程而受到影响(例如:担任讲师/指导员),应考虑重新编配其职务,而非提供现 金津贴作为报酬。

22. 问 : 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专上院校若需收取行政费用,会否获得资助?

答 : 申请机构若来自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专上院校,可于财政预算内预留因推 行课程而须缴交的行政费用,但需清楚说明该项目的详情及有关理据,以供资优教 育咨询委员会考虑。

23. 问 : 因课程而聘用的雇员,其附带福利(例如强积金供款、医疗及牙科保险、酬金、代 替假期的薪酬等),会否获得资助?

答 : 所有获聘推行课程的全职雇员,在整个课程进行期间须支取固定的薪酬。在一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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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下,他们不会获得增薪。这些员工的附带福利,例如教育津贴、医疗及牙科保险 等,不应包括在课程的预算内,亦不应以课程拨款支付。雇用条款方面,应根据《雇 佣条例》、《雇员补偿条例》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如适用)加以订明。

24. 问 : 申请机构可否把审计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内?

答 : 获拨款超过 100,000 元的课程,受款人须于课程完结时,提交经审计的账目。因此,

申请机构可将审计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内,以供资优教育咨询委员会考虑。

25. 问 : 哪些开支项目不会获得资优教育基金资助?

答 : 申请机构考虑课程的开支项目是否可以获资助时,应参考下列一般原则:

(a) 开支符合服务协议书所订明的条款和条件;

(b) 开支并不超越核准预算的涵盖范围和规模;

(c) 开支是在课程期间产生;

(d) 开支切合提供基金所设的目标;

(e) 开支合理,并符合稳健理财的原则,以及物有所值和具备成本效益;及 (f) 开支是真实和可证的支出,并有充分的会计记录和文件(例如发票、收据、薪

酬记录和工时登记等)作凭证。

如差饷、修葺、酬酢开支和奖品、食物费用、保险费(在特殊和具备有力理据的情 况下,可提出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及/或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的建议)等开支均不会获 得基金资助。

获批申请机构的权责

26. 问 : 获批申请的机构可以向参与课程的学生收取额外费用吗?(例如:境外交流的交通 费用、讲义费用、保险费用等)

答 : 获批申请的机构不可以向参与课程的学生收取额外费用。他们应谨慎计划课程活 动,并将所需开支列入建议书的财政预算内。

27. 问 : 会否设定开办课程的最低收生人数?

答 : 为资优学生提供的校外进阶学习课程,需求殷切。此外,为照顾学生的学习多样性,

小班形式的教学较值得鼓励。故此,暂时不设开办课程的最低收生人数。然而,教 育局期望获批的申请机构善用其已有的中、小学网络,向学校和家长积极推介其课 程。

28. 问 : 获批申请的机构须作出甚么承诺?

答 : 获批申请的机构须与基金受托人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会详述运用拨款的条款和条 件。获批申请的机构须在确保课程质素方面担当积极的角色。申请机构应在建议书 和详细的推行计划中拟定质素保证机制,供资优教育咨询委员会作考虑。

29. 问 : 获批申请的机构须就课程提交哪些报告?

答 : 获批申请的机构,须按照与基金受托人所签协议书内订定的安排及时间表,提交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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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一般要求如下:

提交进度报告 首份进度报告:签订协议书后六个月 第二份进度报告:签订协议书后一年

提交中期财政报告 签订协议书后,每六个月提交一次中期财政报告 提交总结报告

课程完结后提交总结报告及财政总结报告 提交财政总结报告

30. 问 : 获批申请的机构在课程完结后,如有未用拨款,是否必须退还?

答 : 获批申请的机构在课程完结后,如有未用拨款,必须退还予资优教育基金。

如中、英文两个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须以英文版本为准。

资优教育基金秘书处 二零二二年七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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