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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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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供学校校长及教师参考 )

(一) 教师专业阶梯

问 1 : 教师专业阶梯有何目的及作用为何?教育局如何配合教师 专业阶梯以支持教师专业发展?

答 1 : 教育局建立香港教师专业阶梯,旨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及 提升教师专业地位。教师专业阶梯以「T-标准+」描述的 教师及校长专业角色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目标,并以三个 核心元素为基础,包括教学专业能力、专业操守和价值 观、反思求进以达自我完善的精神。教师可根据所处的专 业阶段,以实践「T-标准+」的专业角色为目标,反思个 人专业成长并策划专业发展计划。

为落实教师专业阶梯及支援教师的专业成长,教育局为新 入职教师及在职教师提供有系统的培训,并优化教师晋升 的培训要求,以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及专业能力应对不同 岗位的职务和要求。

问 2 : 现行持续专业发展政策有否改变?学校应如何推行教师专 业阶梯?

答 2 : 现行持续专业发展政策没有改变。所有配合教师专业阶梯 的培训课程,均在现行持续专业发展政策下推行。

学校可参考教师专业阶梯,检视教学团队的整体专业发展 需要,订定校本策略,按教师在不同专业成长阶段的需 要,与他们共同订定切实可行的专业发展计划,支援他们 按要求完成。学校应定时检视教师参与持续专业发展活动 的情况,促导他们于三年内完成有关培训,以达到培训要 求,并向校董会/法团校董会汇报。

(2)

(二) 新入职教师培训课程 A. 培训目的及内容

问 3 : 为什么新入职教师必须参与培训课程?有关课程内容为 何?

答 3 : 新入职教师培训课程是为配合新入职教师的专业成长需要 而设。核心培训主要促进新入职教师反思专业角色,加深 他们对本地教育政策和措施、国家及国际教育发展的认 识;选修培训能让新入职教师按个人专长、兴趣或职涯发 展需要,聚焦修读相关的课程或活动。有关新入职教师培 训课程详情,请参阅教育局通告第6/2020号附件二。

问 4

(新增)

: 新入职教师课程核心培训包括什么内容?一般会在什么时 候举办?

答 4 : 下表为新入职教师课程有关核心培训的摘要:

请注意:各课程只需修读一次,重复修读相同内容的课程 将不获计算作进修时数。

内容 日期 进修时数 修读

期限

核心培训范畴一 教 师 专 业 身 份 - 角 色、 价值观及操守

「 教 师 专 业 身

份」工作坊 恒常举办 6

共12 小时

入 职 首 三 年 内

「T-标准+」网 上课程

将于2023年 初推出 3

《 宪 法 》 、

《 基 本 法 》 及

《 香 港 国 安 法》培训课程

恒常举办 3

核心培训范畴二 教师专业学习-最新 教育发展及相关政策

教 师 专 业 学 习

待定 18 另行

通知

问 5 : 部分新入职教师在首两三年或会修读教育文凭或硕士课 程,有关时数可否用作计算新入职教师培训课程?

答 5 : 教育局鼓励新入职教师按个人专业和学校发展需要,修读 合适的课程或活动,只要是有系统的学习,并由教育局、

师资培训大学、办学团体或学校提供,均可用作计算选修 培训的时数。因此,新入职教师在首三年修读教育文凭或 硕士课程的时数,亦可计算于选修培训部分之内。

(3)

问 6

(更新)

: 一般学校均会为新入职教师提供启导课程或支援计划,该 些校本专业发展课程和计划的时数可否算作教育局的核心 课程?另外,是否所有在教育局培训行事历上的课程均属 选修课程?

答 6 : 一般学校为新入职教师提供的启导课程多以校本发展需要 为主,而教育局提供的核心课程,目的是协助新入职教师 掌握其专业角色,展现专业操守和价值观,并汲取最新的 教育政策和措施的资讯,两者的内容及目的不尽相同。故 此,新入职教师必须参与教育局提供的核心课程,而学校 提供的启导课程则可计算于选修培训部分之内。

选修培训课程主要包括学习领域或学科为本的专业发展课 程、以及促进学生全人发展的专业发展课程/活动。一般而 言,上载于教育局培训行事历的大部分课程均属选修课 程。为帮助教师识别核心和选修两部分的培训课程/活动,

课程提供者会在培训行事历及课程/活动详情中提供清楚的 显示(见下图),以方便教师选报。

在教育局培训行事历中,只有标示为「新教师(核心)」或

「新教师(选修)」的课程,才能分别用作计算新入职教师的 核心或选修培训时数。而其他课程(包括只标示为「所有教 师(核心)」课程),并不能用作计算新入职教师的培训时 数。

B. 培训对象

问 7

(更新)

: 哪些教师是新入职教师培训课程的对象?

答 7 : 新入职教师培训课程的对象为于2020年9月1日或以后首次 于公营学校(包括官立学校、资助学校、按位津贴学校)或直 接资助计划学校任教的全职教师,包括编制内教师、合约 教 师 、 月 薪 临 时 教 师 和 「 以 英 语 为 母 语 的 英 语 教 师 」 (NET)。任职私校的教师于2020年9月1日或以后转职本地公 营学校或直资学校担任全职教师,不论其教学经验,亦须 按规定于转职首三年内完成新入职教师培训课程。

(4)

问 8

(新增)

: 新入职的「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师」(NET) 及非华语教 师是否需要完成有关培训?如果需要,是否有适合他们修 读的课程?

答 8 : 新入职的全职「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师」(NET)及非华语 教师需要完成新入职教师培训课程,教育局将会提供以英 语讲授的课程供他们报读。

问 9

(新增)

: 为 什 么 我 未 能 在 教 育 局 电 子 化 服 务 入 门 网 站 (e-Services Portal)中找到「新入职教师培训课程」页面?

答 9 : 新入职教师培训课程的培训对象为2020年9月1日或以后首 次于公营学校(包括官立学校、资助学校、按位津贴学校)或 直接资助计划学校任教的全职教师。如你目前是担任教学 助理或半职教师,而非全职教师,又或你于2020年9月1日 前已曾于公营学校或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出任全职教师,则 不属于此培训要求的对象。故此,你登入教育局电子化服 务入门网站后,网站并不会展示「新入职教师培训课程」

页面。

C. 培训要求

问 10

(新增)

: 新入职教师可以如何检视自己的培训进度?

答 10 : 新 入 职 教 师 可 以 登 入 教 育 局 电 子 化 服 务 入 门 网 站 (http://eservices.edb.gov.hk/),在「教师专业阶梯」「新 入职教师培训课程」内检视自己的培训进度,详情如下:

1. 选择「新入职教师培训课程」页面。

(5)

2. 检视自己已完成的「核心培训」和「选修培训」的详 情,包括完成日期、进修时数等。

问 11

(新增)

: 学校可以如何检视教师的培训进度?

答 11 : 学 校 可 以 登 入 教 育 局 电 子 化 服 务 入 门 网 站 (http://eservices.edb.gov.hk/),在「教师专业阶梯」「新 入职教师培训课程」内检视新入职教师名单及其培训进 度,详情如下:

1. 选择「新入职教师培训课程」页面。

2. 检视学校的「新入职教师」名单、他们的「新入职日期」

以及已完成的新入职教师培训课程时数。

2021學校發展日

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開放示範課堂」計劃 — 數學科 2022年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普通話課程 (網上課程) 在小學數學科運用資訊科技工具促進電子評估

(6)

问 12

(新增)

: 新入职教师需在「入职首三年」完成培训。如我在这段期 间离职,学校应如何计算修读期限?我在复职时需要重新 修读已完成的课程吗?

答 12 : 新入职教师的修读期限会按教师的实际任职全职教师的累 积日数计算(不包括日薪代课),并以1095日为期限(3年 x 365日)。因此,若教师在新入职期间离职,系统会将其修 读期限暂时冻结,待复职后才继续计算。另外,有关教师 亦只需要报读未完成的课程,无须重新修读已完成的课 程。

问 13

(新增)

: 我在培训行事历中未能找到核心培训范畴二的课程,新入 职教师培训课程的修读期限会否延长?

答 13 : 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核心培训范畴二—教师专业 学习团须延期举行。就此,教育局会延长修读核心培训范 畴二的期限,待疫情及通关等条件许可后,教育局会在首 团出发前公布有关详情。

至于核心培训范畴一课程及选修课程的进修期限则维持不 变,新入职教师须于入职后首三年内完成。

D. 报读课程

问 14

(新增)

: 新入职教师可以如何报读核心培训课程和选修培训课程?

答 14 : 教师可于培训行 事 历 系 统 (

tcs.edb.gov.hk

) 报 读 有 关 课 程 。 培 训 行 事 历 系 统 已 加 入 以 下 新 按 钮 , 教 师 可 透 过 点 击 相 关 按钮(见下图)辨识及检视相关课程。

除教育局主办的课程外,一些由师资培训大学、办学团体/

学校主办的有系统学习课程/活动(包括本地/非本地举行的 会议、研讨会、专题讲座、工作坊、网上课程、境内外考 察学习,以及与教学资历相关的课程),亦可计算作选修培 训。教师在完成有关课程后,需自行输入至电子化服务入 门网站(e-Services Portal)内并呈交校方审核。核实后的活动 方可归入自己的持续专业发展活动中。

(7)

E. 其他

问 15 : 学校需向校董会/法团校董会提交教师培训时数纪录, 校董 会/法团校董会应如何跟进或运用有关资料?

答 15 : 学校应定时检视新入职教师参与持续专业发展活动的情 况,并向校董会/法团校董会汇报,以便适当跟进。如新入 职教师未能达到培训要求,校董会/法团校董会须持续跟 进,促导他们尽快达到培训要求。除此之外,校董会/法团 校董会也可利用教师的培训资料分析,以订定校本的教师 专业发展计划。

问 16 : 校本专业发展活动,例如共同备课、同侪观课、校内科组 会议等的时数是否可计算在选修部分?

答 16 : 新入职教师培训课程中的选修部分必须是有系统的学习模 式,包括参加本地/非本地海外举行的教育会议、研讨会、

专题讲座、工作坊、境内外考察学习。其他持续专业发展 模式的活动,如共同备课及同侪观课等,不属于选修部 分,但可以计算于核心(30小时)及选修(60小时)课程时数之 外的其他培训时数,以达每三年参与150小时持续专业发展 活动的目标。

(三) 优化在职教师培训

问 17 : 为何需要优化在职教师培训?

答 17 : 配合教师职位全面学位化,所有教师均需分担多元化的专 业职务,因此,教育局因应教师在不同专业成长阶段及工 作岗位的需要,策划更聚焦的培训课程,期望教师更有系 统地规划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建立教学专业团队的反思文 化,以配合学校的发展,提升学与教的质素。

问 18

(新增)

: 学校如何协助教师优化在职培训?

答 18 : 学校应参考教师专业阶梯以检视教学团队的整体专业发展 需要,订定校本策略,按教师在不同专业成长阶段的需 要,与他们共同订定切实可行的专业发展计划,促导他们 按要求完成;并应定时检视教师参与持续专业发展活动的

(8)

情况,包括教师于每三年周期内,完成不少于30小时参与 有关「教师专业角色、价值观及操守」及「本地、国家及 国际教育议题」两大范畴的专业发展课程/活动;其中,每 范畴须最少占6小时。

问 19

(更新)

: 教育局何时会发放有关在职教师培训的课程资料、培训资 源供学校或教师使用?有否具体的指引或示例如何推行?

答 19 : 教育局由2020/21学年起,已为在职教师提供两大范畴的培 训课程,教师可透过教育局培训行事历搜寻及报读合适的 课程。为便利学校安排有系统的范畴一校本培训活动,本 局会于2022/23学年内推出有关「教师专业操守」,以及

「T-标准+」的培训资源套,为学校提供培训材料。培训资 源套提供了具体指引和示例,学校可因应校本和教师的发 展需要,灵活运用各材料,安排有关范畴一的校本专业发 展活动。

问 20

(更新)

: 除参与教育局所提供的在职教师培训课程/活动外,教师可 选择其他机构提供的培训课程/活动作为持续专业发展活动 吗?

答 20 : 除教育局主办的课程/活动外,在职教师亦可参与一些由师 资培训大学、办学团体/学校主办的有系统学习课程/活动,

包括本地/非本地举行的会议、研讨会、专题讲座、工作 坊、网上课程、境内外考察学习,与教学资历相关的课 程,以及教师专业发展日活动。办学团体/学校亦可利用教 育局所提供的培训资源套,作办学团体/学校为本的专业发 展活动之用。

问 21 : 教师开展持续专业发展的三年周期各有不同,学校如何协 助教师达至培训要求?

答 21 : 每三年周期内参与不少于150小时持续专业发展活动的「软 指标」已落实多年,不少学校已确立完备的持续专业发展 政策,能有效地确认和计算持续专业发展的时数。学校可 按校本情况,灵活调整,协助教师将优化在职教师培训要 求融入原有的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之内。

(9)

问 22 : 教师可否在转职时,把累计参与的专业发展课程/活动时数 带到新任职学校计算?

答 22 : 按持续专业发展的原则,教师可在转职时将个人于同一个 三年周期内所累计的时数带到新任职学校计算。

问 23

(更新)

: 新入职教师及在职教师是否分别只须满足90及30小时的持 续专业发展时数便可?

答 23 : 现行持续专业发展政策并无改变,即教师每三年参与150小 时的持续专业发展活动仍是「软指标」。于2020/21学年,

教育局为新入职教师及在职教师提供核心课程及有关时数 要求,旨在协助他们按个人专业发展及职涯发展需要,订 定更有系统的专业发展计划。除了完成指定的核心培训课 程外,教师应持续进修,以达每三年参与150小时的「软指 标」,促进专业成长。

问 24

(更新)

: 优化在职教师培训的对象是哪些教师?

答 24 : 优化在职教师培训的对象是于官立学校、资助学校、按位 津 贴 学 校 和 直 接 资 助 计 划 学 校 任 教 的 全 职 教 师 亦 包 括 NET。

问 25 : 优化在职教师培训范畴一的专业发展课程/活动可包括哪些 课题?

答 25 : 优化在职教师培训范畴一专业发展课程/活动的课题可包括 教师专业角色、价值观及操守,《宪法》、《基本法》和

《香港国安法》,价值观教育范畴如公民教育、国民教 育、《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家安全教育。

(四) 优化晋升培训安排

问 26 : 为什么要改变已推行多年的晋升培训要求?

答 26 : 政府十分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一直透过不同措施提升他 们的专业素养,维持香港卓越的教育水平。现时教学工作 越趋复杂,教师特别是中层领导必须具备专业能力和视野 (例如掌握社会及政策发展、了解国际教育趋势等),以应付 晋升岗位的需要。优化教师的晋升培训要求能确保教师有

(10)

足够的专业能力及知识,与时并进,以应付晋升后职位的 需要。有关优化晋升培训要求的详情,请参阅教育局通告 第6/2020号附件四。

问 27 : 为何要将教师晋升培训的修读年限缩短至五年?

答 27 : 现时教学工作越趋复杂,教师特别是中层领导必须具备专 业能力和视野(例如掌握社会及政策发展、了解国际教育趋 势等),以应付晋升岗位的需要。教育局缩短晋升培训的年 限,以确保晋升教师所接受的培训内容能紧贴社会发展和 教育趋势,使教师能应付晋升后的工作需要。

问 28 : 校董会/法团校董会能否考虑接纳高级学位课程、教师证书 或学位教师教育文凭课程,作为选修部分的培训课程?

答 28 : 在优化晋升培训安排下,校董会/法团校董会须根据教育局 通告第6/2020号附件四中所定的原则,考虑是否接纳高级 学位、教师证书或学位教师教育文凭课程作为选修部分的 培训课程。校董会/法团校董会可按课程的内容、学习模 式、授课时数及开办机构等因素作审批。然而, 教师仍须 完成教育局提供的指定核心部分培训课程,方符合晋升培 训要求。

问 29 : 教育局是否会继续提供复修课程及管理训练课程,作为晋 升培训课程?

答 29 : 教育局为教师提供的复修课程会纳入为优化晋升培训的选 修部分。至于管理训练课程,教育局仍然会开办,直至优 化晋升培训要求于2023年9月1日全面推行为止。

问 30 : 在优化晋升培训安排下,当学校拟晋升的教师未符合晋升 培训要求时,学校应如何处理?

答 30 : 学校拟晋升教师时,应整体考虑包括符合晋升培训要求等 一篮子因素而作出决定。《资助则例》列明,教师必须已 接受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指定或认可的训练课程,方可实任 晋升职位。教师未符合晋升培训要求,但符合所有其他的 晋升条件,只可署任晋升职位。有关详情,请参阅《资助 则例》及相关的教育局通告。

(11)

问 31 : 校董会/法团校董会在检视教师符合晋升培训要求时,是否 必须使用由教育局提供的「教师晋升培训要求纪录表」?

答 31 : 教育局为方便学校检视教师符合晋升培训要求情况,提供

「教师晋升培训要求纪录表」供学校使用。我们欢迎学校 以校本方式记录,或于教育局网页1下载该表格并按需要自 行修改。无论什么形式的纪录,学校都必须妥为保存教师 晋升培训要求纪录及相关的文件(例如:出席课程的证明文 件,培训证书的核实副本等),以供查核。

专业发展及培训分部 2022年9月

1 学 校 可 于 教 育 局 网 页 ( 主 页 > 教 师 相 关 > 资 格 、 培 训 与 发 展 > 发 展 ) 下 载 「 教 师 晋

升 培 训 要 求 纪 录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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