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 號 1082A021 校內申請 截止日期
109 年 4 月 10 日 16:30 前(逾時不受理) 獎助學金
名 稱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08-1】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申請對象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
(含夜校生)。高一新生學生,因無高中成績單無法申請高中職組部份‧
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 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
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 80 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 60 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申請方式
(請擇一申請勿重覆申請)
1、由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推薦。
2、由學校推薦。申請人請備齊資料於本校截止收件日109.04.10前繳 至教務處註冊組。
所需文件
1.108年第 1 學期成績單影本、
2.學生證影本。(證明目前在學)
3.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
4.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 金證書影本。
5.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
申請金額暨 名額
獎勵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高職組:每學期 24 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助獎學金名額及金額:(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殘廢、重傷等)
高中職組:每學期 05 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勵及獎助學金名額之分配,由審查委員於審查會前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