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七 章 再 生 能 源(Ⅲ)
7-1 生質能
7-2 都市廢棄物
7-3 生質物轉換
7-4 能源造林
生質能係指生物所產生的生質物,經熱、化學或生 物方式轉換而獲得的有用能源。生質能與風能、太陽能 相同,都具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特性,因而生質能 為再生能源的一種。
生質能與化石燃料不同的地方在於化石燃料在地下 深處經長期的地質化學作用才形成的,一經開發後,無 法迅速再生。而生質能係由CO
2
與H2
O經光合作用而成,使用後又變回CO
2
與H2
O,其僅靠簡單的生化作用便可重 覆再生,不需長期的地質作用。生質能
7-1 生質能
生 質 能 係 由 CO
2
與 H2
O 經 光 合 作 用 (photosynthesis) 而成,使用後又變回CO2
與H2
O,其僅靠簡單的生化作用 便可重覆再生,不需長期的地質作用。光合作用可以用以下簡單的反應式表示:
式中hν代表著光能的吸收,植物每生成一莫耳的
CH
2
O,約需112 kcal的光能。以葡萄糖 (glucose) 生 成為例,其藉光合作用每合成一莫耳,需要674 kcal的 光能,而其反應式表示如下:生質能
2 6
12 6 2
2 h C H O 6 O
O H 6 CO
6 + ⎯ ⎯ → ⎯ ν +
2 2
2 2
2 h CH O H O O
O H 2
CO + ⎯ ⎯ → ⎯ ν + +
7-1 生質能
據估計,當陽光入射至植被的地球表面時,所有波 長光線中約25% 的光能可被利用於光合作用,其中又約 60到70% 的能量被植物的葉片吸收,而葉片平均每吸收 15 eV的光能後,約轉換成含5 eV之碳水化合物,其能 量的效率約為35%。綜合上述各項因子,光能轉換成化 學能而儲存在生質物的效率約為6%(=0.25×0.70×0.35) 左右。
依統計,目前生質能為全球第四大能源,僅次於石 油、煤及天然氣,供應了全球15% 的初級能源需求,也 提供了開發中國家35% 的能源,為目前最廣泛使用的再 生能源,約佔世界所有再生能源應用的三分之二。
生質能
7-1 生質能
廣義而言,生質能包含了:
1. 木材與林業廢棄物 ( 如木屑 )。
2. 農作物與農業廢棄物 ( 如黃豆、玉米、稻穀、蔗 渣 )。
3. 畜牧業廢棄物 ( 如動物屍體、廢水處理所產生的沼 氣 )。
4. 工業有機廢棄物 ( 如有機污泥、廢塑橡膠、廢紙、
黑液 )。
5. 垃圾與垃圾掩埋場與下水道污泥處理廠所產生的沼 氣。
7-1 生質能
7-1 生質能
印度鄉間生質能-牛糞
與其他再生能源比較,生質能具有下列優勢:
1. 技術成熟,具有商業化運轉能力。
2. 經濟效益較高,使用廢棄物的生質能,更兼具處理 廢棄物與回收能源的雙重效益。
3. 生質能可利用傳統能源供應架構,例如生質柴油可 與市售柴油混合使用,氣化系統可與汽電共生或複 循環發電系統結合。
7-1 生質能
國 別 生質物總產量 (ktoe) 利用生質物發電之數量 (ktoe)
瑞 典 7,458 2,272
德 國 5,903 1,767
芬 蘭 5,698 1,350
法 國 10,473 1,159
荷 蘭 1,438 1,047
丹 麥 1,541 911
英 國 1,638 847
奧地利 3,508 772
西班牙 3,788 562
比利時 623 367
義大利 6,722 328
葡萄牙 2,406 153
愛爾蘭 162 22
希 臘 911 0
盧森堡 40 23
總 計 52,309 11,661
7-1 生質能
回顧過去百年以來,垃圾處理的方法主要有棄置於土 地上、丟棄於水體中、掩埋、廚餘餵猪、堆肥及焚化等。
台灣早期工業尚未發達之時,垃圾的處理以掩埋為主。但 隨著人口的增加,由於台灣地狹人稠,掩埋場日趨飽和,
加上民眾環保意識的抬頭,其所衍生的惡臭問題造成各地 民眾皆要求既有的掩埋場早日封閉,並反對設立新的掩埋 場。事實上,垃圾掩埋除有惡臭問題外,也涉及到滲出水 (leachate) 的管理。所謂滲出水係指液體滲經固體廢棄 物並萃取出溶解性及懸浮性物質,而大部份掩埋場的滲出 水是由外界進入的液體 ( 如表面排水及地下水等 ) 及廢 棄物分解產生的水份所組成。因此,以焚化方式處理都市 廢棄物乃成為近年來較佳的選擇。
7-2 都市廢棄物
都市廢棄物(Municipal Solid Waste, MSW)
焚化係創造一高溫及充足氧氣的環境,利用劇烈的氧化反 應將廢棄物燃燒破壞。焚化去除廢棄物的同時,也能夠 滿足
1. 減量化:一般而言,產生灰渣的體積僅有原來垃圾體積 的5%~10%。
2. 安定化:當垃圾經焚化後,高溫燃燒將能殺死各種微生 物並分解惡臭氣體。
3. 安全化:醫療廢棄物及其他有害的事業廢棄物經焚化後 由於分子重組而轉變成氣體及灰渣,因而達到無害化。
4. 資源化:焚化廠的設立常具有前處理單元,能將資源性 廢棄物先行回收。垃圾燃燒所產生的熱能將可作為能源 回收利用。
7-2 都市廢棄物
焚化 (Incineration)
焚化發電廠
7-2 都市廢棄物
由於垃圾的燃燒屬於放熱反應,其所產生的熱能將可作為能 源回收利用,例如製程蒸汽、空間加熱及汽電共生發電等。
因此焚化發電廠一般又稱為廢棄物轉化能源廠。
7-2 都市廢棄物
高雄市中區資源回收廠
7-2 都市廢棄物
7-2 都市廢棄物
由於廢棄物能源利用兼具能源與環保雙重貢獻,且使 用廢棄物能源可減少因使用煤炭、石油所產生的二氧 化碳排放量,因此世界各國皆將其納入再生能源範疇 中。雖然焚化具有上述各項的優點,但都市廢棄物經 過焚化後,原有物質所含的元素將重排而形成各類的 氣體及固體灰渣,其對環境仍有相當程度的衝擊。當 廢棄物與空氣中的氧氣完全反應,碳元素將與氧形成 二氧化碳,氫元素則形成水,因此廢氣中以二氧化碳 及水分子為主要的產物。但廢棄物中除了碳及氫元素 外,尚有硫、氯及氮元素等,這些原子經反應後則可 能形成硫氧化物、氯化氫及氮氧化物等空氣污染物。
7-2 都市廢棄物
至於都市廢棄物中所含有的重金屬成份如鉛、鎘、
汞、鋅及砷等,雖然焚化過程這些重金屬會揮發成氣 態,但當廢氣冷卻後,這些重金屬將凝結在飛灰上。
而較不易揮發的金屬成份如銅、鋁、錫、鉻及鎳等則 傾向於留在底灰中。當然,若燃燒條件控制不良時,
除了生成前述的空氣污染物及重金屬外,也有可能形 成其他有害的稀有物質如多環芳香烴化合物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PAHs)、夫 喃 (furan)、甚至戴奧辛 (Dioxin)。因此焚化爐之 操作管理也是污染防治上極重要一環。
美國ASTM (American Society of Testing Materials) 將垃圾衍生燃料製品分類成7種:
1. RDF-1:以廢棄燃料型態使用之廢棄物。
2. RDF-2:前處理成一定粗粒徑之廢棄物。
3. RDF-3:將都市垃圾除去金屬、玻璃及其他無機物後 製成之燃料,95% 重量通過2英吋角篩之廢棄物。
4. RDF-4:粉碎加工,製成95% 重量能通過10號篩之廢 棄物。
5. RDF-5:壓縮成塊狀、棒狀等成型之可燃物。
6. RDF-6:加工成液態燃料之可燃物。
7. RDF-7:加工成氣體燃料之可燃物。
7-2 都市廢棄物
垃圾衍生燃料(RDF)
燃 料 等 級
能 源 效 率 RDF-1
重垃圾
RDF-2 粗粒徑燃料
RDF-3 中粒徑燃料
RDF-4 細粒徑燃料
RDF-5 塊狀 / 棒狀燃料
RDF-6 液態燃料
RDF-7 氣態燃料
7-2 都市廢棄物
整體而言,廢棄物前處理做 得越少,成本將越低,但是 燃料效率也越低。反之,燃 料等級隨數字越大而越高,
因此RDF-7等級最高,而其能 源效率也隨數字愈大而代表 能源效率愈高。一般而言,
RDF-1的能源效益小於15%,
而RDF-7氣體燃料的效率則大 於35%為最高。
7-2 都市廢棄物
RDF-5之外觀
生質物轉換為能源的方式
7-3 生質物轉換
一般而言,生質物轉換為能源的方式可概分為熱轉換 (thermal conversion)、化學轉換 (chemical conversion) 以及生物轉換 (biological
conversion) 三種。
1.熱轉換:如直接燃燒 (direct combustion) 以生 產蒸汽或熱能,例如前述之焚化及RDF之應用,或 以氣化 (gasification) 及裂解 (pyrolysis) 方 式產生合成燃氣或燃油。
2. 化學轉換:如經發酵 (fermentation)、脂化等化 學轉換程序產生酒精、汽油、沼氣或生質柴油。
3. 生物轉換:如利用生物菌種等方法產生沼氣、甲醇 及氫氣等燃料。
生質物轉換為能源的方式
7-3 生質物轉換
垃圾掩埋是都市廢棄物處理中極重要一環,而垃圾掩 埋場除了會產生臭味、爆炸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 放問題外,也會製造出沼氣,而沼氣的主要氣體是甲 烷。以台灣而言,甲烷最重要的排放源即為垃圾掩埋 場。甲烷是溫室氣體之一,而其造成的溫室效應約為 二氧化碳的24.5倍。目前台灣地區衛生掩埋及堆置等 垃圾處理場約有300處左右,這些地方若不加規劃,任 其產生出的甲烷、惡臭飄散在空氣中,對於環境無疑 是一大傷害。相反地,倘若能自垃圾掩埋場回收沼氣 之甲烷,並將其資源化應用於發電,此舉不但能減少 溫室氣體的排放,更能為缺乏自產能源之台灣創造出 具經濟價值的綠色能源,因此沼氣發電堪稱為一舉數 得的再生能源。
7-3 生質物轉換
垃圾掩埋
7-3 生質物轉換
沼氣的產生過程
100 80 60 40
20 0
氣體成分,體積百分比%
相
Ⅰ Ⅱ Ⅲ Ⅳ Ⅴ
H2
N2 CO2
CH4
N2
O2
O2
時間
Ⅰ:最初調整期、Ⅱ過渡期、Ⅲ酸化期、
Ⅳ甲烷醱酵期、Ⅴ成熟期
一般來說,沼氣的產量在掩埋場關閉後的5年達到最 高峰,而發電時間約可持續15至40年之久,但台灣因為 含水量加上空氣溼度較高等因素,所以沼氣的生成也較 國外掩埋場早。
台灣沼氣發電廠有台北市山猪窟及福德坑垃圾掩埋 場、高雄市之西青埔及台中市文山等四座掩埋場,皆已 設置沼氣發電廠。垃圾所產生的沼氣經過氣化處理後,
再進行發電截至2001年9月底止,累計處理的沼氣量為 7,770萬立方公尺,累計產生的綠色能源電力已高達 11,884萬度。
7-3 生質物轉換
沼氣發電
醇類產生
7-3 生質物轉換
由於將生質物轉換成酒精可做為汽油的替代品,因 而該技術近年來深受矚目。酒精裡最重要的二種成份是 甲醇及乙醇,甲醇及乙醇二者皆為無色的液體,前者的 沸點是65℃,而後者的沸點為78℃。
甲醇可從任何含碳物質中產生而得,而除了生質物 外,也可利用煤及天然氣作為甲醇產生的原料。對內燃 機而言,甲醇是優良的燃料,因而目前是賽車的燃料。
從天然氣轉換成甲醇是最便宜的方式,和汽油的製造成 本比較並沒有貴太多。而如果自煤或木材中轉換,成本 則約兩倍。使用甲醇作燃料的好處是可以減少管末空氣 污染物的排放,特別是氮氧化物,但在溫室氣體排放的 減量方面則沒有太大的貢獻 ( 和汽油比較 )。若甲醇滲 入汽油中使用,汽車並不需要太大的修正。
醇類產生
7-3 生質物轉換
乙醇的產生可由甘蔗、玉米及木材轉換而得。早在 1970年代發生石油危機時,汽油酒精 (gasohol,汽油中 含5% 到10% 的酒精 ) 用於汽車的使用量即逐漸增加並 取代部份石油。使用乙醇的好處是其能改善汽車的運轉 情形並減少污染物的排放,而如果自木材中轉換乙醇,
由於樹木成長時會自空氣中吸收CO2,因而乙醇的使用能 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但若自農作物如玉米中產生乙醇,
由於作物的耕種、施肥及收割等程序皆會使用大量的能 量,因而無助於能源的節省及溫室氣體的減量。而前述 汽油酒精產生的成本甚至可能高於從石油中產生汽油的 成本。
玉米轉換成乙醇的 流程圖
7-3 生質物轉換
巴西乙醇計劃
7-3 生質物轉換
巴西是西半球第三大能源消耗國,其亞馬遜
(Amazon) 雨林目前約佔全球熱帶雨林的30%。該國95%
的電力來自於水力,在石油方面有35% 仍仰賴進口。在 1973年第一次能源危機發生,致石油價格急遽增加後,
巴西在1975年啟動乙醇計劃。該計劃要求所有賣出的汽 油必須滲入22% 由甘蔗所產生的乙醇。然而,由於後來 石油價格的下降,使得該計劃難以維持,例如1997年所 賣出的新車,不到1% 使用乙醇。但是,由於該計劃能減 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產生較清淨的燃燒、增加甘蔗工業 的工作機會及減少石油的進口,因而目前乙醇計劃正逐 漸復甦中。現今較新的嘗試作法是逐年增產使用100% 乙 醇的新汽車量。目前巴西41% 的交通燃料是乙醇,然
而,現在乙醇的價格仍然偏高。
以能源觀點視之,生質物成長所提供的能量比非再 生燃料 (nonrenewable fuels) 具有更多的優點。例如 生質物能夠減少我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從而減少燃料 進口所造成支出。藉由增加各式各樣農作物的產生將能 提高農業經濟,進而減少政府對農業的補貼。此外,生 質物的種植也能減少土壤損失、產生較佳的水質、提供 野生生物較佳的棲息地、增加新能源的工作機會及提高 環境科技等。
生質能造林係指致力於在農場上將太陽光轉換成能 源。當評估能源造林時,重要的考慮因子有產率、單位 質 量 的 能 源 含 量 、 種 植 的 難 易 度及 作物 的維 護需 求 ( 如氣候、水源及土壤條件等 ),而上述的產率係指農 場單位面積生質物的產出噸數。
7-4 能源造林
能源造林
希望藉由廣大的耕作土地,以黃豆及玉米分別作為 生質柴油及乙醇的產生基礎,進而取代部份需求龐大的 家庭用燃料油及柴油引擎用油。
7-4 能源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