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宣導影片徵選簡章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110 年 5 月 12 日核定
壹、 青年體驗學習計畫緣起
為使我國青年學生在進入大學前,能有多方面探索性向與興趣的機會,
以利後續求學與生涯的規劃,教育部透過跨部會合作推動「青年教育與 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包含「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及「青年體驗學習計 畫」。「青年體驗學習計畫」由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辦理,係鼓勵高級中 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參與學習及國際體驗,協助青年開拓視野、增廣見聞、
探索自我以發展未來生涯志向。
貳、 徵選目的
藉由辦理影片徵選,鼓勵學校及學生認識並協助推廣「青年體驗學習計 畫」,使社會大眾了解計畫內涵,進而支持高中職在校學生自主學習、
探索自我及生涯規劃,鼓勵參與計畫以探索並確立人生規劃方向。
參、 辦理單位
主辦機關: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承辦單位:天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肆、 活動網站 :https://ydayouth.weebly.com/
伍、 活動時程
時程 內容
自即日起至 110 年 8 月 31 日下午 5 時
截止收件 報名收件時間
110 年 9 月至 10 月 評選作業 110 年 10 月下旬 得獎名單公告
110 年 11 月 得獎者繳交文件、請撥獎金
陸、 報名資格
一、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至收件截止日前仍具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
生(含應屆畢業生)資格者,得以個人或團隊方式報名(可由不同學校
學生組成)。
二、 「青年體驗學習計畫」歷年申請且審查通過青年。
三、 報名影片須未經公開發表,同一報名影片不得重複投稿參加,如已 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或該作品正參與其他類似競賽,均不得參 賽。由營利、非營利單位或由其他政府部門出資或使用其相關補助 經費製作之影片,亦不得報名參賽。
柒、 徵選作品規格與內容說明
一、 影片內容
(一) 推廣「青年體驗學習計畫」,使社會大眾了解計畫內涵,進而支 持高中職在校學生自主學習、探索自我及生涯規劃,鼓勵參與計 畫以探索並確立人生規劃方向。
(二) 影片可就志願服務、壯遊探索、達人見習、創業見習、社區見習 等體驗學習類型,呈現體驗學習動機、過程、心得等內容。
(三) 計畫內容可參考壯遊體驗學習網(
https://youthtravel.tw/) 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專區。
二、 報名影片規格
(一) 影片長度:1-5 分鐘為原則之創作影片。
(二) 影片名稱及簡介:影片需有片名,並提供 100 至 200 字之內的影 片內容簡介。
(三) 影片類型:可為劇情片、戲劇、採訪、紀錄片…等各種影音方式,
以實景人物或動畫呈現皆可。影片內容需有中文字幕、文字說明 及配樂,片頭標示影片名稱,片尾加入字卡說明影片中所有使用 之照片、音樂的確切來源出處。
(四) 拍攝器材:不拘,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錄影機等器材均可。
(五) 影片規格:影片解析度須達 1280x720、HD 畫質 720p(含以上,以 可支援上傳至 Youtube 檔案格式為主如 avi/mov/mpg/mp4 等格式)。
(六) 影片中或 Youtube 資訊欄註明:片名、報名者名單或受訪者名單、
引用之影片、音樂、圖文資料出處等相關資訊。
(七) 影像素材:
1. 有涉及他人創作或人物肖像權,均需取得授權才可使用。
2. 影像內容若運用本署網站刊載之資料,應註明出處,並配合本署 網站資料開放宣告事項(詳網址https://reurl.cc/qmWjXy)。本 署提供之資料與素材,不得惡意變更其相關資訊,若利用後所展 示之資訊與原資料與素材不符,使用者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八) 音樂素材: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影音(如附件 6 音樂 授 權 使 用 同 意 書 ) , 或 選 用 「 創 用 CC (Creative commons,creativecommons.org.tw) 」授權音樂,並依作品授權 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捌、 報名方式
一、 報名費用:本徵選免報名費用。
二、 報名期間及網址:自即日起至 110 年 8 月 31 日下午 5 時止,請至活 動網站(網址 https://ydayouth.weebly.com/ )上傳以下資料,缺件、
資料不全、格式不符或逾期申請者,恕不受理:
(一) 線上填寫報名表單(欄位如附件 1),所填資料須確實。
(二) 上傳報名文件檢核表(如附件 2),於檢核欄位勾選及簽名後,掃描 上傳。
(三) 影片需自行上傳至 Youtube(設定非公開) ,標題註明[青年體驗學 習計畫宣導影片徵選_片名],並於報名表填寫雲端下載連結及 Youtube 連結網址。
(四) 上傳「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如附件 3) 、 「著作財產 權使用授權同意書」 (如附件 4) 、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如附件 5) 及「音樂授權使用同意書」 (如附件 6)等正本掃描為 PDF 檔或拍照 圖檔上傳。
1. 以團隊方式報名,團員每人皆須簽署「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 同意書」 、「著作權使用授權同意書」。
2. 報名者於報名截止日(110 年 8 月 31 日,含當日)前未滿 18 歲者,
法定代理人須簽署同意書。
3. 如配樂為有註冊版權,須與版權所有者(如:唱片公司或音樂工作 室簽署)音樂授權使用同意書。
(五) 個人報名者或團隊全員之在學證明(學生證正反面圖檔/需有最新
學期註冊章,國際學生則另附居留證證明文件)。
三、 報名資料經審核後,若有缺件及待補正之事實,請於通知後 3 日內補 件完成,未能於時間內繳交資料視為放棄資格,將取消報名資格。
四、 報名者/團隊須提供真實姓名,並保證所有填寫資料真實且正確、無 造假、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將取消報名資格。
五、 報名者/團隊繳交之資料恕不歸還,請自行保留原始檔案。
玖、 評選方式
本徵選由主辦機關邀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評分項目與比 重:
項目 比例
內容構思與敘事技巧 35%
主題及內容契合度 30%
創意表現 20%
剪輯及聲音設計 15%
壹拾、 獎勵方式
一、 獎項及獎金包含以下
(一) 金獎:1 名,新臺幣 10 萬元及獎狀依團隊人數 1 人 1 張。
(二) 銀獎:2 名,新臺幣 8 萬元及獎狀依團隊人數 1 人 1 張。
(三) 銅獎:3 名,新臺幣 6 萬元及獎狀依團隊人數 1 人 1 張。
(四) 佳作:數名,新臺幣 2 萬元及獎狀依團隊人數 1 人 1 張。
二、 實際獎勵名額由評審小組視報名者作品之件數及內容決定,主辦機 關有權更動獎項,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
三、 得獎者/團隊應參考評審小組意見,於得獎後將影片內容進行調整及 必要之剪輯後製,以利本活動成果推廣。
四、 承辦單位將以電話及 E-MAIL 同步通知,得獎者/團隊須於通知後之 指定期限內,請以掛號或快遞郵寄資料至承辦單位【青年體驗學習計 畫宣導影片徵集專案小組收】(以郵戳為憑,收件郵遞區號/10356、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二段 35 號 3 樓之 2)。如因資料填寫不
全或錯誤導致無法通知,或未依期限繳交資料之得獎者/團隊,視同
放棄得獎資格。需繳交正本資料如下:
(一)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若為團隊,每位團員皆須簽署)。
(二) 著作財產權使用授權同意書(若為團隊,每位團員皆須簽署)。
(三)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110 年 8 月 31 日,含當日前未滿 18 歲者,法定 代理人需簽署)。
(四) 音樂授權使用同意書(如配樂為有註冊版權,需檢附)。
(五) 參考評審小組意見調整後影片光碟 1 份,檔案名稱為「青年體驗學 習影片計畫宣導影片徵選/影片名稱/報名者(代表人)姓名」 。 (六) 得獎者收據(如附件 7)、存摺影本。若為團隊需加附獎金分配同意 書(如附件 8)及每位領獎者收據、存摺影本,以辦理撥款作業。
五、 得獎學生,由主辦單位函請就讀學校依權責予以獎勵。
壹拾壹、 注意事項
一、 報名者於報名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簡章規範。如有違反活動簡章之 情事,主辦機關得取消其報名或得獎資格(得獎者取消獎項、追繳獎 金、獎狀),並對於任何破壞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二、 報名影片如有仿冒或抄襲、冒名頂替、運用他人非經授權或有版權之 影片、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等情事,或涉及第三人著作權、專利 權或其他權利之侵害屬實者,除取消報名資格或撤銷得獎資格(並追 繳獎金、獎狀),並由報名者自負法律責任。
三、 報名者倘未依徵選流程投遞作品致影響徵選權益時,如有任何因電腦、
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機關之事由,而使報名者所寄出 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發生,主 辦機關及承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報名者不得異議。
四、 報名者(得獎者)須簽署「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如附 件 3)。不同意簽署者即不符合報名(得獎)資格。
五、 報名者(得獎者)須簽署「著作財產權使用授權同意書」(如附件 4),
不同意簽署者即不符合報名(得獎)資格。
六、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臺幣 2 萬元及其
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獎項金
額若超過新臺幣 1 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 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七、 主辦機關因故取消某得獎者資格後,主辦機關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
所有報名者皆不得異議。
八、 得獎者有義務應邀出席本署青年體驗學習相關活動進行分享、展示、
受訪等義務。
九、 本活動訊息請至「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宣導影片徵選」網站(網址:
https://ydayouth.weebly.com/)瀏覽; 「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內容可 至壯遊體驗學習網(網址:https://youthtravel.tw/)瀏覽。
十、 主辦機關保留活動解釋、修改、終止、變更活動之權利,若有未盡事 宜,得隨時補充說明,將以最新公告為主。
壹拾貳、 聯絡資訊
聯絡人:天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林珊宏專員、洪意涵專員 聯絡電話:02-2552-393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郵遞區號:10356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二段 35 號 3 樓之 2
附件 1 報名表單 (請至報名網站 https://ydayouth.weebly.com/線上填寫)
「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宣導影片徵選」報名表
影片資料 報名影片名稱
報名影片雲端下載連結 (影片標題-標示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宣導影片徵選_片名,上傳 雲端並設定可編輯權限,填寫下載網址)
報名影片 Youtube(設定非
公開)網址 (影片標題-標示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宣導影片徵選_片名,需設 定為「非公開」 。取得影片連結網址後,填寫連結網址)
影片簡介
(提供100至200字之內的影片內容簡介) 報名團員基本資料 (若為個人報名,僅需填寫團員1資料) 報名方式 □個人 □團隊
團員1(團隊代表人、聯絡人)姓名: 團員1影片製作分工:
團員1學校名稱、科系、年級: 團員1出生年月日:
團員1手機號碼: 團員1室內聯絡電話:
團員1電子郵件: 團員1通訊地址:
團員2姓名: 團員2影片製作分工:
團員2學校名稱、科系、年級: 團員2出生年月日:
團員2手機號碼: 團員2室內聯絡電話:
團員2電子郵件: 團員2通訊地址:
團員3姓名: 團員3影片製作分工:
團員3學校名稱、科系、年級: 團員3出生年月日:
團員3手機號碼: 團員3室內聯絡電話:
團員3電子郵件: 團員3通訊地址:
團員4姓名: 團員4影片製作分工:
團員4學校名稱、科系、年級: 團員4出生年月日:
團員4手機號碼: 團員4室內聯絡電話:
團員4電子郵件: 團員4通訊地址:
團員5姓名: 團員5影片製作分工:
團員5學校名稱、科系、年級: 團員5出生年月日:
團員5手機號碼: 團員5室內聯絡電話:
團員5電子郵件: 團員5通訊地址:
團員6姓名: 團員6影片製作分工:
團員6學校名稱、科系、年級: 團員6出生年月日:
團員6手機號碼: 團員6室內聯絡電話:
團員6電子郵件: 團員6通訊地址:
團隊團員超過6人,請以電 子檔上傳每位團員基本資 料
(請列表每位團員姓名、出生年月日、就讀學校名稱、科系、年 級;手機號碼;連絡電話、電子郵件、通訊地址等資訊) 報名者個人資料蒐集、處理
及利用同意書
(以團隊方式報名,團員每人皆須簽署「個人資料蒐集、處理
及利用同意書」 ,掃描為一個 PDF 檔案上傳)
報名者著作財產權使用授 權同意書
(以團隊方式報名,團員每人皆須簽署「著作財產權使用授權 同意書」 ,掃描為一個 PDF 檔案上傳)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報名者於報名截止日/110 年 8 月 31 日含當日前未滿 18 歲 者,法定代理人須簽署同意書,以團隊方式報名,請掃描為一 個 PDF 檔案上傳)
音樂授權使用同意書 (如配樂為有註冊版權,須與版權所有者,如:唱片公司或音 樂工作室簽署音樂授權使用同意書掃描後上傳)
在學證明
(報名者或團隊全員之在學證明,學生證正反面圖檔需有最新 學期註冊章,國際學生則另附居留證證明文件,掃描為一個 PDF 檔案上傳)
報名文件檢核表 (請於檢核表欄位勾選、團隊代表人簽名後,掃描上傳)
附件 2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宣導影片徵選 報名文件檢核表
檢核 應備文件 說明
線上報名 線上報名各欄位皆須填寫完整內容 報名影片 需將網址上傳報名網站
影片簡介 需上傳 100 至 200 字之內的影片內容簡介 團隊報名/團員基本資
料
需填寫每位團員基本資料(若 7 人以上請以檔 案填寫後上傳)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 利用同意書
需上傳報名網站
(以團隊方式報名,團員每人皆須簽署「個人資 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掃描為 PDF 檔或 拍照圖檔上傳)
著作權使用授權書
需上傳報名網站
(以團隊方式報名,團員每人皆須簽署「著作權 使用授權書」 ,掃描為 PDF 檔或拍照圖檔上傳)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如報名者於報名截止日/110 年 8 月 31 日(含當 日)前未滿 18 歲者,法定代理人須簽署同意書 掃描上傳
(以團隊方式報名,掃描為一個 PDF 檔案上傳)
音樂授權使用同意書
如配樂為有註冊版權,須與版權所有者,如:
唱片公司或音樂工作室簽署音樂授權使用同意 書,掃描為 PDF 檔或拍照圖檔上傳
在學證明
報名者或團隊全員之在學證明,學生證正反面 圖檔需有最新學期註冊章,國際學生則另附居 留證證明文件,掃描為一個 PDF 檔案上傳 本人/團隊已確認以上
資料上傳齊全
請於本檢核表欄位勾選、團隊代表人簽名後,
掃描上傳
團隊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
附件 3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宣導影片徵選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告知下列事項,
敬請詳閱:
一、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本同意書之目的係為保障報名者(得獎者)的隱私權益,
報名者(得獎者)所提供予本署之個人資料,受本署妥善維護並僅於本署管理、
推廣與執行業務之合理範圍內使用。本署將保護報名者(得獎者)的個人資料並 避免損及其權益。
二、蒐集目的:「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宣導影片徵選」報名、活動通知與聯繫、評選、
領獎、分享及推廣。
三、個人資料類別:含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手機號碼、電話號碼、電子郵件、
學校/科系/年級等(如報名表所列)。
四、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報名者(得獎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活動起始日至民國116 年。
五、個人資料利用地區:本署所在地區執行業務所需,依中華民國法令得合法傳輸 個人資料之地區。
六、個人資料利用對象及方式:由本署或本署委託之執行活動時必要相關人員利用 之,利用人員應依執行本活動作業所必要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七、報名者(得獎者)若不同意提供上揭個人資料,將無法參與前述蒐集目的所列各 項內容,本署將無法受理本件報名。
本人已詳閱本同意書內容,瞭解且同意上述事項
立同意書人: (團隊報名者,每位團員均應簽名。欄位不足請自行加列。)
簽名 身分證字號 通訊地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 4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宣導影片徵選 著作財產權使用授權同意書
為參加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宣導影片徵選」之各項行政業 務需要,本人同意著作財產權授權予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主辦機關)使用,授 權內容說明如下:
一、 報名影片為本人產出之原創作品,作品如有仿冒或抄襲、冒名頂替等違 反相關法令,或涉及著作權之侵權或其他不法行為,概由本人負責,主 辦機關得取消本人報名或得獎資格,本人願無條件歸還所領取之獎項及 獎金、獎狀,如因而致主辦機關受有損害者,應負賠償責任。
二、 本人同意將報名影片(得獎影片)之著作財產權授權予主辦機關及其授 權之人、機構單位及因法律規定承受主辦機關業務之法人、自然人,且 主辦機關享有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地域之永久無償使用權(包括但 不限於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公開播送、重製、編輯、改作、製作為光 碟片等),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推廣,且主辦機關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
本人絕無異議。
此致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授權人: (團隊報名者,每位團員均應簽名。欄位不足請自行加列。)
報名者簽名 身分證字號 通訊地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 5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宣導影片徵選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本人____(法定代理人姓名)為________(學生姓名)(學生身分證字 號: )之法定代理人,與該員之關係:______,
茲承諾本人同意子女參加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辦理「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宣導影 片徵選」,本人與該員已詳閱活動簡章內容,同意遵守本次活動所有規定及 注意事項。
此致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立同意書人(簽名) 法定代理人姓名:
身分證字號:
聯絡手機號碼:
聯絡地址:□□□-□□
報名學生(簽名) 姓名:
身分證字號:
手機號碼:
報名影片名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 6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宣導影片徵選 音樂授權使用同意書
(音樂版權所有人姓名或公司名稱) 本人/公司擁有著作財產權之「 (音樂曲名)
版權音樂」著作,授權 ( 青 年 姓 名 ) 在其製作之「青年體驗學習計畫 宣導影片徵選」影片中,以非營利目的予以剪輯、公開播送。
本人/公司並同意上開著作財產權授權予「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亦適用。
授 權 期 間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
授權人姓名/單位名稱: (音樂版權所有人簽章) 身份證字號/統一編號:
通訊電話/手機號碼:
通訊地址:
被授權人姓名:
代表人: (報名者簽章) 身份證字號:
通訊電話/手機號碼:
通訊地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 7 獎金請款收據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收據
姓名 領 款
事 由
「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宣導影片徵選」得獎 獎金
費用 別
□出席費 □審查費 □撰稿費 □鐘點費 □鐘點費 (有隸屬關係) □鐘點費 (內聘)
▓獎金 □其他:
□交通費(起: 迄: ;搭乘工具: ) 金額
(大寫) 新臺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補充保費
(詳備註)代扣稅款
(詳備註)身分證統一編號 領款人
簽 章
地 址 市(縣) 市區鄉鎮 村(里)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之
匯 入 行 庫
銀行/郵局 分行/局號 帳號:
(領現者免填,如需匯款請覈實填列)
日
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備註
1.獎金所得高於所得稅法訂定金額,應代扣所得稅 10%;領取兼職所得單次給付未達基本工資免扣健保補 充保費,若超過依中央健康保險署訂定之補充保險費率計算。
2.未居住滿 183 天外籍人士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基本工資 1.5 倍以下代扣所得稅 6%,以上代扣所得稅 18%,獎金所得代扣所得税 20%,請將稅款(現金)及護照、居留證影本一份,於給付酬勞次日送秘書室(出 納)申報所得稅。
3.以上欄位(如交通費等)務請覈實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