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藝術教育貢獻獎推薦表(個人獎項)
四、活動奉獻獎
被 推 薦 個 人
姓
名 性
別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服 務 單 位
(請寫全稱)
聯 絡 方 式
地址:□□□□□(請加郵遞區號)
電話:( )(電話請加註區域碼及分機)
手機:傳真:( ) E-mail:
個人簡介
(請以第三人稱撰寫,需有主標題(15 字為限)及內文(250 字為限))
顯著事績
(請依事蹟發生先後分點條列說明並以第三人稱撰寫,每點以 30~50 字為限,如獲獎項前 8~10 點將放入典 禮手冊)
佐證資料
(請擇要精簡,並請加製封面與目錄後裝訂成冊,每冊限300 頁,每頁大小以 A4 為主,限送 3 冊。
受推薦人所送之資料,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得獎感言
(限350 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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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貼最近 六個月內二吋彩色 半身照片 一張
推薦 單位
名稱 負責人
簽 章 通訊地址及聯絡方式
(請加郵遞區號)(電話請加註區域碼及分機)
地址:□□□□□
電話:( ) 傳真:( ) E-mail:
推薦意見
推薦單位
(推薦單位請加蓋印信)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縣市及 機關名稱
機關首長或 單位主管
簽章
通訊地址及聯絡窗口
(請加郵遞區號)(電話請加註區域碼及分機)
地址:□□□□□
聯絡人:
電話:( ) 手機:
傳真:( )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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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推薦意見
推薦機關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請加蓋印信)
附 註
一、請就藝術教育之行政規劃、藝術活動辦理或培訓志工及社團之推展,有具體貢獻 者予以推薦。
二、請依「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推薦程序逐級推薦。
三、推薦單位請加蓋印信並填妥相關基本資料(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加蓋印信),如有 不齊全者,退回不予受理。
四、檢附之佐證資料可為獎狀、教材教案、書籍、媒體報導、影像資料等。
五、本推薦表及申請推薦繳交之證明文件等資料,於評審完成後逕行銷毀,不予退 還。
六、表格填列方式詳見填表說明。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
註:本表可自行延伸,但以4 頁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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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一、 本表格一律使用A4 紙張,如不敷填寫時,請依格式增頁填寫,但以 4 頁 為限。表格內各欄位填寫內容請依照填寫說明與限制填寫,並同意授權由 初審、決審機關潤飾。
二、 字型限制:
(一) 字 型:標楷體(姓名一律以正楷繕打)。
(二) 字級大小:12。
(三) 行 距:固定行高25pt。
三、 個人獎項推薦表右上角請黏貼當事人最近半年內2 吋半身光面照片 1 張,
背面書寫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四、 為製作典禮手冊及於表揚典禮中播放,團體獎項請提供團體或活動照片6 張;個人獎項請提供近半年「正面個人生活照」1 張(身體比例至少佔照 片的1 半,以半身照為宜)及「與學生互動的照片」5 張,以上均需繳交 電子檔並簡易敘述照片內容。
(一) 電子檔版面:以橫式繕打為宜,以利編排。
(二) 檔案名稱:以單位名稱或姓名為主並編號。
(三) 相片解析度:至少300dpi。
(四) 圖片大小至少2M,照片清晰度要高,儘量提供大圖片為最佳。
五、 本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倘無相關資料請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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