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簡章自辦區檢附資料
特教學校簡章
辦理區
應繳資料 臺北區 新北區 桃園區 臺中區 高雄區
集體報名名冊 ˇ ˇ ˇ ˇ ˇ
學生報名資料檢核表 ˇ ˇ ˇ ˇ
報名表 ˇ ˇ ˇ ˇ ˇ
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
本影本 ˇ
1.非應屆畢業 生必附
2.志願選填欲 填寫戶籍所 在地志願學 校者
ˇ (申請在家
教育者)
ˇ (或身分證
影本)
學歷(力) 證件影本
應屆 畢業生
就讀國中報名 名冊 非應屆
畢業生
ˇ ˇ ˇ ˇ ˇ
資格證明文件黏貼表
跨區及非應屆畢業生必附
鑑輔會證明文件 ˇ ˇ ˇ ˇ
身心障礙證明 ˇ
(無者,免附)
ˇ
生涯規劃意見表 生涯轉銜建議表 能力評估應考服務申請 表或學習能力評估特殊
需求服務申請表 學生相關轉銜資料、轉 銜輔導及相關會議紀錄
(請自辦區在打勾下方 敘明需檢附之轉銜資料
表格)
ˇ需附 例如特教通報 網轉銜資料,
未限定格式
ˇ需附:
轉銜輔導及 相關會議紀 錄
ˇ
ˇ需附 轉銜資料內 容需含學習 能力、學習 情形、特殊 行為表現概 況、及未來 安置建議等
評估通知單 ˇ
標準化個別智力測驗及
相關檢核表 ˇ
國中 9 年級個別化教
育計畫 ˇ
在家教育申請表件
ˇ申請在家教
育者
其他佐證資料
國中相關輔導資料
2 吋正面 半身照
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簡章
辦理區
應繳資料 臺北區 新北區 桃園區 臺中區 高雄區
集體報名名冊 ˇ ˇ ˇ ˇ ˇ
學生報名資料檢核表 ˇ ˇ ˇ ˇ
報名表 ˇ ˇ ˇ ˇ ˇ
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
本影本 ˇ
1.非應屆畢業 生必附 2.志願選填欲 填寫戶籍所 在地志願學 校者
ˇ
(或身分證影本)
學歷(力) 證件影本
就讀國中 報名名冊
就讀國中報名 名冊
ˇ ˇ ˇ ˇ ˇ ˇ
資格證明文件黏貼表
跨區及非應屆畢業生必附
鑑輔會證明文件 ˇ
跨區及非應屆畢業生必附
ˇ ˇ ˇ
身心障礙證明 ˇ
(無者,免附)
ˇ
生涯規劃意見表 生涯轉銜建議表 能力評估應考服務申請 表或學習能力評估特殊
需求服務申請表
ˇ
(無者,免附)
ˇ需附:
申請能力評估 應考服務者必 附
ˇ
(無者,免附)
ˇ
(無者,免附)
ˇ
(無者,免附)
學生相關轉銜資料、轉銜 輔導及相關會議紀錄 (請自辦區在打勾下方敘
明需檢附之轉銜資料表 格)
ˇ需附 例如特教通報 網轉銜資料,
未限定格式
ˇ需附:
轉銜輔導及 相關會議紀
錄
ˇ
ˇ需附 轉銜資料內 容需含學習 能力、學習情 形、特殊行為 表現概況、及 未來安置建 議等
其他佐證資料
評估通知單 ˇ
標準化個別智力測驗及 ˇ
相關檢核表 國中 9 年級個別化教育
計畫 ˇ
在家教育申請表件
其他佐證資料
國中相關輔導資料
2 吋正面 半身照
高級中等學校簡章
辦理區
應繳資料 臺北區 新北區 桃園區 臺中區 高雄區
集體報名名冊 ˇ ˇ ˇ ˇ ˇ
學生報名資料檢核表 ˇ ˇ ˇ ˇ ˇ
報名表 ˇ ˇ ˇ ˇ ˇ
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 本影本
ˇ
非臺北市國民中 學畢業或具同等 學力且設籍臺北 市,需繳交:
1.全戶戶籍謄本 正本或新式戶 口名簿(詳細記 事)影本。
2.居住地水費或 電費收據證明
非應屆畢業生 必附
ˇ
(或身分證影本)
學歷(力) 證件影本
應屆 畢業生 非應屆
畢業生
ˇ ˇ ˇ ˇ ˇ
資格證明文件黏貼表
跨區及非應屆畢業生必附
鑑輔會證明文件 ˇ
跨區及非應屆畢業生必附
ˇ ˇ
身心障礙證明 ˇ
生涯規劃意見表 ˇ ˇ ˇ
生涯轉銜建議表 ˇ ˇ
ˇ
(含適性化職 涯性向測驗結果 報表及情境式興 趣測驗結果報表)
ˇ
學生相關轉銜資料、轉 銜輔導及相關會議紀錄
(請自辦區在打勾下方 敘明需檢附之轉銜資料
表格)
ˇ需附:
例如特教通報 網轉銜資料,
未限定格式
ˇ需附:
1.學生資料 表
2.鑑定安置 紀錄 3.各教育階 段身心障 礙學生個 案轉銜服 務各類資 料表 4.轉銜輔導 及相關會 議紀錄
ˇ
ˇ需附 轉銜資料內 容需含學習 能力、學習 情形、特殊 行為表現概 況、及未來 安置建議等
學生相關轉銜資料、轉
銜輔導及相關會議紀錄 ˇ ˇ ˇ
學生學習情形表 ˇ
(無者,免附)
國中學生生涯輔 導紀錄手冊、最 近一次 IEP 能力 現況、國中一年 級上學期至國中 三年級上學期總 成績單、綜合表
現紀錄
評估通知單
標準化個別智力測驗及 相關檢核表
ˇ需附 腦性麻痺學 生、情緒行為 障礙組、學習 障礙組、自閉 症及其他障礙 組之學生必附
國中 9 年級個別化教
育計畫
ˇ長期乘坐輪椅 學生選填符合 就近入學條件 之學術群志願 者必附
ˇ需附:
學年及學期 目標需評量 完畢,且需 含學生課表
在家教育申請表件
ˇ其他佐證資料
ˇ需附:
1.性向及興趣 測驗
2.學業表現 3.技能檢定證 照及技藝教 育表現(無 則免附)
4.其他能佐證 學習優勢之 資料
ˇ
需附:1.超額比序積 分表
2.性向測驗結 果分析表影 本
3.服務學習證 明
4.多元學習領 導能力證明 表
5.多元學習特 殊表現證明 表
6.7、8 年級學 業成績單 (含七大領 域)正本 7.未填滿 8 個 志願者,另
※必附:
1. 七年級 至九年 級上學 期之各 學期成 績單影 本(需含 獎懲紀 錄及教 務處核 章、如有 提供評 量調 整,需加 註評量 調整方 式之說 明。
2. 第一志 願選填 學術群 者,需加 附該區 109 學年
ˇ需附
2 吋正面半 身照、學生 優勢能力、
技能檢定、
參加國中技 藝教育班等
需檢附志願 未填滿切結 書
度高級 中等學 校免詴 入學詴 模擬測 驗成績 單影本)
※有則附:
國中學生生 涯輔導紀錄 手冊影本、
學生優勢能 力、技能檢 定證照/證 書影本、國 中技藝教育 班表現證 書、其他特 殊表現證明 或獎狀影 本、其他特 殊表現獎 牌、獎盃之 照片等 台北區備註:
一.第四項有關戶籍資料,臺北市自辦區為「非臺北市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且設籍臺北市,需繳 交 1.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詳細記事)影本。2.居住地水費或電費收據證明。」
二.相關資料第四項標準化智力測驗,臺北市自辦區為「腦性麻痺學生、情緒行為障礙組、學習障礙組、
自閉症及其他障礙組之學生」。
三.其他佐證資料:1.性向及興趣測驗 2.學業表現 3.技能檢定證照及技藝教育表現(無則免附) 4.其 他能佐證學習優勢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