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104 年度國民中小學環境教育紀錄片甄選辦法
壹、辦法依據:
一、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輔導團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桃園市104 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環境教育增能實施計畫 貳、辦法目標:
甄選優質紀錄片,感動全市教師,觸發投入環境教育的熱情。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二、協辦單位: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輔導團課程發展組、桃園市立龍興國民中學、桃園市 龍潭區石門國民小學。
肆、競賽方式:
一、報名對象及組別:本市國民中小學教師 (一)教師個人組。
(二)教師指導組:歡迎教師帶著學生用影像記錄探討環境議題。
二、作品繳交日期:104 年 9 月 3 日前,寄送(以郵戳為憑)或逕送「桃園市立龍興國民 中學總務處收」,註明:參加環境教育紀錄片甄選賽。
三、寄送地址:32095 桃園市立龍興國民中學(桃園市中壢區龍勇路 100 號)。
四、繳交資料:
(一)書面資料:
1.授權同意書(附件 1)。
2.作品說明書(附件 2,以一頁呈現)。
(二)光碟:封面黏貼作品說明表(附件二-3)。
五、評選標準:合組評選,環境教育內涵(60%)、拍攝技巧(20%)、後製編輯和配樂 (20%)。
六、執行期間:104 年 9 月,預定3 日收件,17 日評審完成,24 日公佈成績。
伍、送件作品規格:
一、紀錄片中所有內容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有任何法律責任由 參賽者自行負責。
二、作品製作儘量避免使用特殊工具,以利未來推廣使用。
三、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作品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
四、請勿以得其他獎項作品重複送件,如經發現取以取消資格論處。
五、授權同意書和作品說明書以單張呈現,並將作品電子檔案光碟附於後。
陸、獎勵:
一、所有作品經評審後取特優三名,優等五名,甲等六名。
二、獎勵方式:
(一)特優:嘉獎壹次,授權費6000 元。
(二)優等:獎狀壹紙,授權費5000 元。
(三)甲等:獎狀壹紙,授權費3000 元。
三、依實際評選結果獎勵之,若未達評選標準得從缺。
柒、本案聯絡人:桃園市立龍興國中吳聲欣,聯絡電話:03-4575200 轉 510, e-mail:
t002 @ lsjh.tyc.edu.tw
附件1
【授權書】
本人(團隊)參加桃園市環境教育紀錄片甄選
,同意將研發之紀錄片
名稱: , 永久授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享有使用權,得以運用至各類宣傳、推廣、展覽及一 切出版品(含編輯、印製、重製、引用、發行等),提供各級學校教學參考使用,不 另付酬勞或任何費用,願意全部權益授予。
此致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桃園市立龍興國民中學
立書暨授權人簽章(一):
立書暨授權人簽章(二):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2
作品說明書
名稱
內容簡介 (條例式)
設計人 1:
設計人 2:
附件3
光碟片應黏貼作品說明表
學校 姓名 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