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
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管道一】報名表件填寫 及 學 校 特 推 會 檢 核 注 意 事 項
報告人:臺中市立黎明國民中學
【國小端】
承辦學校
110學年度國中資優學生鑑定承辦學校及試場
ㄧ般智能:黎明國中、成功國中
數理性向:漢口國中、大雅國中
語文性向:光明國中、惠文高中
與往年的差異
一、初複選報名方式:
家長自行線上報名並 自行列印報名表、入 場證
二、初複選日程提前:
初選提前至5月22日 複選提前至6月26日
國小端協助流程
公告110學年度國中各類資優學生鑑定簡章於學校網 站(請自行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下載) 。
通知符合鑑定初選報名資格的學生家長【初選報名 通知書暨家長回條 】。
協助學生家長線上報名,填寫報名表、觀察推薦表 並核章。
配合鑑定日期,報名作業皆提前,國小生尚未畢業,
故需國小端多方協助。
日期 辦理項目 重點工作內容 109年
12月 簡章公告 國小端自行公告於學校網頁
3月22日 至 4月7日
學生家長線上 登錄初選報名 資料,及檢齊 相關報名資料
協助符合資格的學生家長:
1. 自行至線上報名系統登錄報名資 料(上傳最近6個月內數位證件 照),並列印推薦報名表後簽名。
2. 檢齊推薦報名表及觀察推薦表 (附件五),附件三視實際需求提 出。
3. 瞭解簡章及初複選工作日程。
4月14日 前
各國小完成報 名資料檢核並 核章
1. 召開特推會檢核初選報名資料。
2. 報名資料核章,將正本交還學生。
3. 因初選時間提前,請務必於期限 內檢核資料,以利家長報名。
日期 辦理項目 重點工作內容
4月26日 前
學生報到後於 各國中初選校 內個別報名
1. 報名時間:
1) 公立學校:同新生報到 (4/25-4/26)
2) 私立學校:4月中至4/26前。
2.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600元。
3. 提醒家長務必配合國中端公告報 名時間。
4月30日 前(以郵 戳為憑)
初選各國中完 成校內審查及 團體報名
1. 各國中完成校內初審,並至線上 報名系統登錄初審結果。
2. 各國中列印團報繳費單,4/29前 完成繳費。
3. 各國中於4/30前郵寄初選團體報 名表、推薦報名表、觀察推薦表
日期 辦理項目 重點工作內容 5月18日
學生或家長自 行列印「初選 鑑定入場證」
1. 鑑定入場證自5/18起開放列印。
2. 請至線上報名系統自行列印,不 另寄發。
5月21日 公布初選試場 位置圖
1. 中午12:00前公告於承辦學校。
2. 因應防疫,不開放查看考場。
5月22日
(六) 初選
提醒應考學生及家長:
1. 確實攜帶應考用具(含鑑定入場 證)
2. 遵守鑑定時間及規範 3. 配合防疫措施
6月2日 公告初選結果
1. 中午12:00前公告於教育局及承 辧學校網頁
2. 公告後至7/15前可於線上報名 系統自行列印鑑定初選結果通 知書。
日期 辦理項目 重點工作內容 6月4日 初選成績
複查
1. 請學生家長親自至應試學校申請。
2. 每科100元
3. 受理時間上午9:00-11:30
6月8日 前
學生家長線 上複選報名
1. 初選結果公告(6/2)後即開放複 選報名系統。
2. 請符合資格的家長自行列印報名 表,並簽名。
6月9日
複選各國中 校內個別報 名
1. 地點:依各國中公告 2. 時間:13:00-16:30 3. 報名費:1,500元
4. 提醒免繳報名費之家長,繳交證 明文件
6月16日前 (以郵戳為 憑)
複選各國中 完成校內收 件及團報
1. 各國中於6/15前完成團報繳費 2. 各國中於6/16前郵寄複選團體報名
表、複選報名表至承辦學校。
日期 辦理項目 重點工作內容
6月23日
學生或家長 自行列印
「複選鑑定 入場證」
1. 鑑定入場證自6/23起開放列印。
2. 請至線上報名系統自行列印,不 另寄發。
6月25日 公布複選試 場位置圖
1. 中午12:00前公告於承辦學校。
2. 因應防疫,不開放查看考場。
6月26日
(六) 複選
視情況提醒應考學生及家長:
1. 確實攜帶應考用具(含鑑定入場 證)
2. 遵守鑑定時間及規範 3. 配合防疫措施
7月7日 公告複選結 果
1. 中午12:00前公告於教育局及承 辧學校網頁
2. 公告後至7/15前可於線上報名系 統自行列印鑑定複選結果通知書。
日期 辦理項目 國小端協助重點 7月9日 複選成績
複查
1. 請學生家長親自至應試學校申請。
2. 每科100元
3. 受理時間上午9:00-11:30
7月15日
通過鑑定者,
於期限內向 原就讀學校 完成報到
1. 時間:7/15(四)中午12:00前 2. 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動放棄資
優學生身份暨其享有之相關服務。
校 內 檢 核
報名鑑定學生應符合下列三項報名資格其中之一 鑑 定 報 名 資 格
資格1
通過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 置之應屆畢業生,須持續接受資賦優異教育 相關服務,且110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 學報到者。資格2
通過110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 業年限鑑定之應屆畢業生,且110學年度已向 本市國中完成入學報到者。資格3
具有一般智能或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潛能之應 屆畢業生(細目見下頁) ,且110學年度已向本 市國中完成入學報到者。校 內 檢 核
資格 3:
具有一般智能或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潛能之應屆畢業生 1. 其資賦優異學生家長觀察推薦表、資賦優異學生
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觀察推薦表(簡章附件五)
均達80分以上。
2. 六年級第一學期指定科目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
自轉換成標準分數(T分數)後加總,達全校六年級
學生(扣除資格1資優學生人數)前15%( 詳見
下頁) 。
校 內 檢 核
資格 3:
具有一般智能或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潛能之應屆畢業生
六年級第一學期指定科目定期評量平均成績
( 標準分數:T分數,計算至小數點第4位,第5位四捨五入) (15%指扣除資格1資優學生人數)
類別 檢核科目 成 績 資 格 一般智能 國語、數學、
自然與生活科技
各自轉換為標準分數後加總,達全校 六年級學生前15%
數理性向 數學、自然與生 活科技
各自轉換為標準分數後加總,達全校 六年級學生前15%
語文性向 國語、英語 各自轉換為標準分數後加總,達全校 六年級學生前15%
列印「 初選 」報名表件注意事項
一、初選推薦報名表:
1.
家長至線上報名系統登錄報名資料並上傳學生6 個月內數位證件照。
2.
家長自行以白色A4紙列印(不分顏色),並簽名。
3.
特推會檢核並核章。
4.
若有檢附「影本」文件,請學生以A4紙影印,
另請國小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承辦人職
章」(備正本供各國小檢核後發還)
家長簽章 國小導師簽章
國 小 特 殊 教 育 推 行 委 員 會 核 章
•
國 小 端 填 寫
•
證 明 文 件
「 影 本
」
, 請 蓋
「 與 正 本 相 符
」 及
「 承 辦 人 職 章
」
附件二: 推薦報名表(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後列印)
填寫「初選」報名表件注意事項
二、初選觀察推薦表(附件五,共3頁):
1.
紙本填寫。
2.
務必填寫完整,均達80分以上。
3.
特推會檢核並核章。
4.
可雙面列印,並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夾好即可,
勿用釘書機,以便資料抽取。
附件五: 觀察推薦表(紙本填寫,共3頁)
可空白 家長簽名
請家長依 實際情形 勾選,總 分需達80 分以上始 可報名!
附件五: 觀察推薦表(紙本填寫,共3頁)
請專家學 者或指導 老師依實 際情形勾 選,總分 需達80分 以上始可
報名!
可空白
附件五: 觀察推薦表(紙本填寫,共3頁)
v
國小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核 章
附件四: 初選 鑑定入場證(5/18後線上報名系統列印)
數 位證 件 照
系統 自 動 帶出
, 不用 填 寫
系統自動帶出
僅須列印
收費情況
繳交方式:由家長或學生自行向就讀國中進行校 內個別報名時繳交。由國中開立繳費證明給學生。
一般學生:初選600元,複選1500元。
免收情形(需繳驗證明文件,詳如下頁):
1.
中低收入戶子女、低收入戶子女
2.
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原住民、
身心障礙學生
3.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人士之子女 。
免收情形
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區公所核發於有效期 限內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影本。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 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 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 準)。
原住民、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人士之子女:
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影本。
報名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國小端檢核時自行查驗正本。
考生特殊需求
對象:身心障礙學生對試務有特殊需求者(含調整 評量工具及程序)
請於各國小檢核報名資料時即檢具:
1.
有效期限內縣市鑑輔會核發之鑑定暨就學安置 結果影本
2.
「或」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3.
服務需求申請表(附件三)
提請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採個案審 核。
服務項目之提供,以不影響整體鑑定公平性為原則
23
「 初選 」報名表件注意事項
表件整理:每位學生報名表件,按簡章頁碼順序 排列,並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夾好即可,勿用釘書 機,以便資料抽取。
觀察推薦表塗改處
:需請學生或家長或承辦人簽 章。
影本資料證明
:請原國小務必蓋上「與正本相符」
及「承辦人職章」。
核章後:建議可掃描或影印留存備用。
告知通過檢核的學生與家長,並將初選報名證明
文件正本交還學生【初選報名資料檢還通知書暨
家長回條】。
「 初選 」報名表件注意事項
線上報名系統點選「確認報名」後:
不得更改報名資料
不得更改鑑定類別
不得更改鑑定地點
若報名人數過多致鑑定地點有變更,以鑑定入場 證(線上報名系統)載明之鑑定地點為準。
填寫「 複選 」報名表件注意事項
複選報名表:
1.
因學生尚未畢業,請協助提醒具資格學生完成,
或提供家長詢問。
2.
家長至線上報名系統確認資料無誤後列印,僅 通過初選者可列印。
3.
家長自行以白色A4紙列印(不分顏色),並簽名。
4.
列印期限:6/2-6/8。
5.
報名:6/9(三) 13:00-16:30,向就讀國中報名。
附件六: 複選報名表(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後列印)
國 中
承 辧 處 室
核 章
附件七: 複選 鑑定入場證(6/23後線上報名系統列印)
數 位證 件 照
系統 自 動 帶出
, 不用 填 寫
• 系統自動帶出,
僅須列印
• 一般智能複選梯 次由線上報名系 統隨機抽籤決定,
不得有異議
「 初選 」鑑定方式、內容及標準
一般智能
p.7學術性向:
語文
p.11學術性向:
數理
p.11實 施
1. 團體智力測驗 2. 學科成就測驗 (國文、數學 兩科)
語文學科成就測驗 (國文、英語兩科)
數理學科成就測驗 (自然、數學兩科)
通 過 標 準
團體智力測驗得分 及學科成就測驗成 績均達平均數正 1.5個標準差以上,
或百分等級93以上
學科成就測驗成績 各科均達平均數正 1.5個標準差以上,
或百分等級93以上。
學科成就測驗成績 各科均達平均數正 1.5個標準差以上,
或百分等級93以上
「 複選 」鑑定方式、內容及標準
一般智能
p.8學術性向:
語文
p.11學術性向:
數理
p.11實
施
個別智力測驗語文性向測驗 (國語文、外語文)
數學及自然 性向測驗
通 過 標 準
1. 個別智力測驗成績 達平均數正2個標 準差以上,或百分 等級97以上 2. 經本市鑑輔會兼採
學生所具之觀察推 薦表及相關申請資 格證明進行綜合研 判
1. 性向測驗成績兩科 均達平均數正1.5 個標準差以上,或 百分等級93以上。
2. 且其中一科須達平 均數正2個標準差 以上,或百分等級 97以上。
3. 併同觀察推薦表及
1. 性向測驗成績兩科 均達平均數正1.5 個標準差以上,或 百分等級93以上。
2. 且其中一科須達平 均數正2個標準差 以上,或百分等級 97以上。
3. 併同觀察推薦表及
安 置
若經綜合研判通過者安置於原就讀國中分散式資 源班,如原就讀國中未設置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則由該校提供校內資優學生特殊教育方案。
放棄安置者視同自動放棄資賦優異學生身份暨其 享有之相關服務,不得再要求重新安置於分散式 資源班或另外實施特殊教育方案。
資優學生申請重新安置依據「臺中市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重新安置作業要點」辦理。
31
成 績 複 查
表件:若有疑義,請填妥鑑定成績複查申請表暨鑑定 成績複查回覆表(一般智能附件八、學術性向附件十)。
家長親自到場申請複查,不受理郵寄申請。
日期:
初選:6/4(五)上午9:00-11:30,逾時不予受理
複選:7/9(五)上午9:00-11:30,逾時不予受理
申請地點:應試地點之學校
初、複選之複查每人以1次為限,不得要求觀看、影印 及重閱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評選委員姓名或其他。
應檢附鑑定結果通知書影本(亦可至線上報名系統列
印),並附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貼妥35元郵票並寫明收件學生姓名及住址)。
費用:每科100元 32
如有疑問,請電洽 黎明國中輔導室 22510983
輔導主任740 特教組長745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