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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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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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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中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

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管道一】報名表件填寫 學 校 特 推 會 檢 核 注 意 事 項

報告人:臺中市立黎明國民中學

【國小端】

承辦學校

110學年度國中資優學生鑑定承辦學校及試場

ㄧ般智能:黎明國中、成功國中

數理性向:漢口國中、大雅國中

語文性向:光明國中、惠文高中

(2)

與往年的差異

一、初複選報名方式:

家長自行線上報名並 自行列印報名表、入 場證

二、初複選日程提前:

初選提前至5月22日 複選提前至6月26日

國小端協助流程

公告110學年度國中各類資優學生鑑定簡章於學校網 站(請自行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下載) 。

通知符合鑑定初選報名資格的學生家長【初選報名 通知書暨家長回條 】。

協助學生家長線上報名,填寫報名表、觀察推薦表 並核章。

配合鑑定日期,報名作業皆提前,國小生尚未畢業,

故需國小端多方協助。

(3)

日期 辦理項目 重點工作內容 109年

12月 簡章公告 國小端自行公告於學校網頁

3月22日 至 4月7日

學生家長線上 登錄初選報名 資料,及檢齊 相關報名資料

協助符合資格的學生家長:

1. 自行至線上報名系統登錄報名資 料(上傳最近6個月內數位證件 照),並列印推薦報名表後簽名。

2. 檢齊推薦報名表及觀察推薦表 (附件五),附件三視實際需求提 出。

3. 瞭解簡章及初複選工作日程。

4月14日 前

各國小完成報 名資料檢核並 核章

1. 召開特推會檢核初選報名資料。

2. 報名資料核章,將正本交還學生。

3. 因初選時間提前,請務必於期限 內檢核資料,以利家長報名。

日期 辦理項目 重點工作內容

4月26日 前

學生報到後於 各國中初選校 內個別報名

1. 報名時間:

1) 公立學校:同新生報到 (4/25-4/26)

2) 私立學校:4月中至4/26前。

2.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600元。

3. 提醒家長務必配合國中端公告報 名時間。

4月30日 前(以郵 戳為憑)

初選各國中完 成校內審查及 團體報名

1. 各國中完成校內初審,並至線上 報名系統登錄初審結果。

2. 各國中列印團報繳費單,4/29前 完成繳費。

3. 各國中於4/30前郵寄初選團體報 名表、推薦報名表、觀察推薦表

(4)

日期 辦理項目 重點工作內容 5月18日

學生或家長自 行列印「初選 鑑定入場證」

1. 鑑定入場證自5/18起開放列印。

2. 請至線上報名系統自行列印,不 另寄發。

5月21日 公布初選試場 位置圖

1. 中午12:00前公告於承辦學校。

2. 因應防疫,不開放查看考場。

5月22日

(六) 初選

提醒應考學生及家長:

1. 確實攜帶應考用具(含鑑定入場 證)

2. 遵守鑑定時間及規範 3. 配合防疫措施

6月2日 公告初選結果

1. 中午12:00前公告於教育局及承 辧學校網頁

2. 公告後至7/15前可於線上報名 系統自行列印鑑定初選結果通 知書。

日期 辦理項目 重點工作內容 6月4日 初選成績

複查

1. 請學生家長親自至應試學校申請。

2. 每科100元

3. 受理時間上午9:00-11:30

6月8日 前

學生家長線 上複選報名

1. 初選結果公告(6/2)後即開放複 選報名系統。

2. 請符合資格的家長自行列印報名 表,並簽名。

6月9日

複選各國中 校內個別報 名

1. 地點:依各國中公告 2. 時間:13:00-16:30 3. 報名費:1,500元

4. 提醒免繳報名費之家長,繳交證 明文件

6月16日前 (以郵戳為 憑)

複選各國中 完成校內收 件及團報

1. 各國中於6/15前完成團報繳費 2. 各國中於6/16前郵寄複選團體報名

表、複選報名表至承辦學校。

(5)

日期 辦理項目 重點工作內容

6月23日

學生或家長 自行列印

「複選鑑定 入場證」

1. 鑑定入場證自6/23起開放列印。

2. 請至線上報名系統自行列印,不 另寄發。

6月25日 公布複選試 場位置圖

1. 中午12:00前公告於承辦學校。

2. 因應防疫,不開放查看考場。

6月26日

(六) 複選

視情況提醒應考學生及家長:

1. 確實攜帶應考用具(含鑑定入場 證)

2. 遵守鑑定時間及規範 3. 配合防疫措施

7月7日 公告複選結 果

1. 中午12:00前公告於教育局及承 辧學校網頁

2. 公告後至7/15前可於線上報名系 統自行列印鑑定複選結果通知書。

日期 辦理項目 國小端協助重點 7月9日 複選成績

複查

1. 請學生家長親自至應試學校申請。

2. 每科100元

3. 受理時間上午9:00-11:30

7月15日

通過鑑定者,

於期限內向 原就讀學校 完成報到

1. 時間:7/15(四)中午12:00前 2. 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動放棄資

優學生身份暨其享有之相關服務。

(6)

校 內 檢 核

報名鑑定學生應符合下列三項報名資格其中之一 鑑 定 報 名 資 格

資格1

通過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 置之應屆畢業生,須持續接受資賦優異教育 相關服務,且110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 學報到者。

資格2

通過110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 業年限鑑定之應屆畢業生,且110學年度已向 本市國中完成入學報到者。

資格3

具有一般智能或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潛能之應 屆畢業生(細目見下頁) ,且110學年度已向本 市國中完成入學報到者。

校 內 檢 核

資格 3:

具有一般智能或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潛能之應屆畢業生 1. 其資賦優異學生家長觀察推薦表、資賦優異學生

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觀察推薦表(簡章附件五)

均達80分以上。

2. 六年級第一學期指定科目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

自轉換成標準分數(T分數)後加總,達全校六年級

學生(扣除資格1資優學生人數)前15%( 詳見

下頁) 。

(7)

校 內 檢 核

資格 3:

具有一般智能或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潛能之應屆畢業生

六年級第一學期指定科目定期評量平均成績

( 標準分數:T分數,計算至小數點第4位,第5位四捨五入) (15%指扣除資格1資優學生人數)

類別 檢核科目 成 績 資 格 一般智能 國語、數學、

自然與生活科技

各自轉換為標準分數後加總,達全校 六年級學生前15%

數理性向 數學、自然與生 活科技

各自轉換為標準分數後加總,達全校 六年級學生前15%

語文性向 國語、英語 各自轉換為標準分數後加總,達全校 六年級學生前15%

列印「 初選 」報名表件注意事項

一、初選推薦報名表:

1.

家長至線上報名系統登錄報名資料並上傳學生6 個月內數位證件照。

2.

家長自行以白色A4紙列印(不分顏色),並簽名。

3.

特推會檢核並核章。

4.

若有檢附「影本」文件,請學生以A4紙影印,

另請國小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承辦人職

章」(備正本供各國小檢核後發還)

(8)

家長簽章 國小導師簽章

國 小 特 殊 教 育 推 行 委 員

附件二: 推薦報名表(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後列印)

填寫「初選」報名表件注意事項

二、初選觀察推薦表(附件五,共3頁):

1.

紙本填寫。

2.

務必填寫完整,均達80分以上。

3.

特推會檢核並核章。

4.

可雙面列印,並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夾好即可,

勿用釘書機,以便資料抽取。

(9)

附件五: 觀察推薦表(紙本填寫,共3頁)

可空白 家長簽名

請家長依 實際情形 勾選,總 分需達80 分以上始 可報名!

附件五: 觀察推薦表(紙本填寫,共3頁)

請專家學 者或指導 老師依實 際情形勾 選,總分 需達80分 以上始可

報名!

可空白

(10)

附件五: 觀察推薦表(紙本填寫,共3頁)

v

國小特殊教育推行委員

附件四: 初選 鑑定入場證(5/18後線上報名系統列印)

系統自動帶出

僅須列印

(11)

收費情況

繳交方式:由家長或學生自行向就讀國中進行校 內個別報名時繳交。由國中開立繳費證明給學生。

一般學生:初選600元,複選1500元。

免收情形(需繳驗證明文件,詳如下頁):

1.

中低收入戶子女、低收入戶子女

2.

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原住民、

身心障礙學生

3.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人士之子女 。

免收情形

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區公所核發於有效期 限內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影本。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 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 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 準)。

原住民、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人士之子女:

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影本。

報名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國小端檢核時自行查驗正本。

(12)

考生特殊需求

對象:身心障礙學生對試務有特殊需求者(含調整 評量工具及程序)

請於各國小檢核報名資料時即檢具:

1.

有效期限內縣市鑑輔會核發之鑑定暨就學安置 結果影本

2.

「或」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3.

服務需求申請表(附件三)

提請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採個案審 核。

服務項目之提供,以不影響整體鑑定公平性為原則

23

「 初選 」報名表件注意事項

表件整理:每位學生報名表件,按簡章頁碼順序 排列,並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夾好即可,勿用釘書 機,以便資料抽取。

觀察推薦表塗改處

需請學生或家長或承辦人簽 章。

影本資料證明

請原國小務必蓋上「與正本相符」

及「承辦人職章」。

核章後:建議可掃描或影印留存備用。

告知通過檢核的學生與家長,並將初選報名證明

文件正本交還學生【初選報名資料檢還通知書暨

家長回條】。

(13)

「 初選 」報名表件注意事項

線上報名系統點選「確認報名」後:

不得更改報名資料

不得更改鑑定類別

不得更改鑑定地點

若報名人數過多致鑑定地點有變更,以鑑定入場 證(線上報名系統)載明之鑑定地點為準。

填寫「 複選 」報名表件注意事項

複選報名表:

1.

因學生尚未畢業,請協助提醒具資格學生完成,

或提供家長詢問。

2.

家長至線上報名系統確認資料無誤後列印,僅 通過初選者可列印。

3.

家長自行以白色A4紙列印(不分顏色),並簽名。

4.

列印期限:6/2-6/8。

5.

報名:6/9(三) 13:00-16:30,向就讀國中報名。

(14)

附件六: 複選報名表(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後列印)

承 辧 處 室

附件七: 複選 鑑定入場證(6/23後線上報名系統列印)

• 系統自動帶出,

僅須列印

• 一般智能複選梯 次由線上報名系 統隨機抽籤決定,

不得有異議

(15)

「 初選 」鑑定方式、內容及標準

一般智能

p.7

學術性向:

語文

p.11

學術性向:

數理

p.11

實 施

1. 團體智力測驗 2. 學科成就測驗 (國文、數學 兩科)

語文學科成就測驗 (國文、英語兩科)

數理學科成就測驗 (自然、數學兩科)

通 過 標 準

團體智力測驗得分 及學科成就測驗成 績均達平均數正 1.5個標準差以上,

或百分等級93以上

學科成就測驗成績 各科均達平均數正 1.5個標準差以上,

或百分等級93以上。

學科成就測驗成績 各科均達平均數正 1.5個標準差以上,

或百分等級93以上

「 複選 」鑑定方式、內容及標準

一般智能

p.8

學術性向:

語文

p.11

學術性向:

數理

p.11

個別智力測驗

語文性向測驗 (國語文、外語文)

數學及自然 性向測驗

通 過 標 準

1. 個別智力測驗成績 達平均數正2個標 準差以上,百分 等級97以上 2. 經本市鑑輔會兼採

學生所具之觀察推 薦表及相關申請資 格證明進行綜合研

1. 性向測驗成績兩科 均達平均數正1.5 個標準差以上, 百分等級93以上。

2. 且其中一科須達平 均數正2個標準差 以上,百分等級 97以上。

3. 併同觀察推薦表及

1. 性向測驗成績兩科 均達平均數正1.5 個標準差以上, 百分等級93以上。

2. 且其中一科須達平 均數正2個標準差 以上,百分等級 97以上。

3. 併同觀察推薦表及

(16)

安 置

若經綜合研判通過者安置於原就讀國中分散式資 源班,如原就讀國中未設置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則由該校提供校內資優學生特殊教育方案。

放棄安置者視同自動放棄資賦優異學生身份暨其 享有之相關服務,不得再要求重新安置於分散式 資源班或另外實施特殊教育方案。

資優學生申請重新安置依據「臺中市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重新安置作業要點」辦理。

31

成 績 複 查

表件:若有疑義,請填妥鑑定成績複查申請表暨鑑定 成績複查回覆表(一般智能附件八、學術性向附件十)。

家長親自到場申請複查,不受理郵寄申請。

日期:

初選:6/4(五)上午9:00-11:30,逾時不予受理

複選:7/9(五)上午9:00-11:30,逾時不予受理

申請地點:應試地點之學校

初、複選之複查每人以1次為限,不得要求觀看、影印 及重閱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評選委員姓名或其他。

應檢附鑑定結果通知書影本(亦可至線上報名系統列

印),並附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貼妥35元郵票並寫

明收件學生姓名及住址)。

費用:每科100元 32

(17)

如有疑問,請電洽 黎明國中輔導室 22510983

輔導主任740 特教組長745

3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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