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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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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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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61

附錄五、109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報名表(填寫範例僅供參考)

填寫範例A-1

109 學年度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報名表 一般生

※國中報名序號 ※報名編號 〈請勿填寫〉

姓名

胡 凱 妹

性別

大陸長期探親子女(僅限大陸長期探親子女勾選,並填具居留證號或入出境許可證統一證號)

身分證

統一編號

A 2 3 4 5 6 7 8 8 8

在臺已具有合法居留身分之外國學生(填具居留證號或入出境許可證統一證號)

出生

年月日 民國

94

3

25

就讀

國中

臺北

/市

信義

國中

3 2 3 5 0 5

學校代碼

應屆畢業生: 9 年 2 班 非應屆畢業生 同等學力 通訊

地址

郵遞區號: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1 號

市內電話

(02)27725182

行動電話

0900-888-999

已報考109 年國中教育會考 准考 證號

1 2 3 4 5 6 7 8 9

此欄由招生委員會填寫

未報考109 年國中教育會考

比序項目 證明文件說明 浮貼證明文件 國中學校 證明單 積分

上限 核算

積分 初核 複核

多元 學習 表現

競賽 競賽得獎證明或獎狀

 

7 15 服務學習 就讀國中或校外服務單位出具之服

務學習時數證明

 

15

技藝優良 技藝教育課程成績證明

 

3

弱勢身分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直系血親尊 親屬支領失業給付或特殊境遇家庭證

3

均衡學習 國民中學學生個人成績證明單

 

21

報名及填表注意事項:

1. 證明文件類別欄位請務必勾選,若證明文件係由免試生自行提供,請勾選「浮貼證明文件」並將證明文件黏貼於本表背 面「積分證明單浮貼處」,若免試生就讀國中提供加蓋學校戳章的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則請勾選「國中學校證明單」並 將證明單釘於報名表後。

2. 免試生僅需自行提供就讀國中出具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中未出具之積分項目證明文件。

3. ※欄位由國中報名學校或招生委員會填寫,其餘欄位請免試生親自正楷詳實填寫。

4. 免試生完成報名作業時,已詳閱簡章第 6 頁有關本會對於免試生個人資料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

並同意本委員會逕行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索取會考成績,並進行後續處理。

5. 免試生完成報名作業時,已詳實檢閱國中提供之「109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內 各項積分登載正確,及所檢附之國中學校積分證明單及各項證明文件皆已符合簡章所列規定。

6. 免試生完成報名作業時,已詳閱簡章第 16 頁有關網路選填登記志願之相關規定,同意遵守在家長(監護人)陪同下,於規 定時間內共同完成網路選填登記志願並確定送出。

免試生 確認簽章

家長(監護人) 確認簽章

(2)

162

109 學年度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相關證明文件黏貼表

隨報名表附上下列文件共

4

件:

(1)

報名費繳款證明文件影印本 (參加國中集體報名者由學校統一繳納)

(2)

學歷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影印本 (參加國中集體報名者免繳)

(3)

低收入戶證明、

中低收入戶證明、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女證明、

特殊境 遇家庭子女證明 (擇一繳附)

(4)

109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正本

(5)

大陸長期探親子女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影印本 (6)

其他

(7)

其他

註:免試生報名之各項證明資料請影印浮貼於本黏貼表規定處,若項目不敷使用請自行註明並向下黏貼。

(1)報名費繳款證明文件影印本

.……….……….浮…….…….…….貼……….………….處……….……….………

(2)學歷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影印本

.……….……….浮…….…….…….貼……….………….處……….……….………

(3)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或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證明影印本 .……….……….浮…….…….…….貼……….………….處……….……….………

(4)109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正本 .……….……….浮…….…….…….貼……….………….處……….……….………

(5)大陸長期探親子女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影印本

.……….……….浮…….…….…….貼……….………….處……….……….………

(6) 其他

.……….……….浮…….…….…….貼……….………….處……….……….………

(7) 其他

.……….……….浮…….…….…….貼……….………….處……….……….………

浮貼免繳或減繳證明影印本

浮貼國中學校出具之積分證明正本 填寫範例A-2

浮貼學歷或同等學力證明影印本 浮貼繳費證明影印本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上傳證明文件檔 (PDF、JPG、PNG)

(二十五)請依相關證照或證明文件輸入相關資料(如專長項 目、證照名稱、證件日期文號等) ,並上傳相關證照

1.考生請於110年4月21日(星期三)攜帶甄試通知單、身分證明文件(正本)、2B

1.考生請於108年8月31日(星期六)攜帶甄試通知單、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學

1.考生請於 111年5月7日(星期六)

1.考生請於 111年1月15日(星期六)

1.考生請於109年4月18日(星期六)攜帶甄試通知單、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學

2.考生請於 110年9月4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