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109 年棒球菁英培訓計畫」專任運動 教練(國中部)甄選簡章
依據: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1 月 6 日中市教體字第 1090000620 號函辦理。
(二)109 年度棒球菁英培訓計畫。
一、錄取名額: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二、 甄試資格:(提交證件或證明)
(一)基本資格:品德優良,無不良紀錄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 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
(二)資格條件:
1.大學畢業。
2.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持有棒球 C 級以上教練資格者。
三、 簡章公告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1 月 10 日(五)止,公告於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網站
(http://www.sshs.tcc.edu.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
請考生請自行下載。
四、 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得委託報名(需檢附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間:109年1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00,逾時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臺中市立新社高中體育組(臺中市新社區復盛里中和街三段國中巷10 號,電話:04-25812116-314)。
(四)報名應繳交證件(備正本及A4影本1份):
1.報名表(如附件1)。
2.黏貼證件資料表及戶籍謄本(如附件2)。
3.報考切結書(如附件3)。
4.學歷證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相關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專任運動教練證…等)
*以上證明文件依序夾訂成冊,正本當場驗還,收A4影本1份備查。
(五)繳費方式:
1.免報名費(需附限時掛號信封及郵資32元)。
2.完成驗證後,現場領取准考證(如附件4)。
*取得准考證,始完成報名手續。
*上述應檢附之文件,於報名時備妥審查,逾時不受理補件。
*報名資格請自行參閱本簡章三,並由報名人檢具相關證件接受資格審查並先自行檢核,工作人 員辦理書面審查,未符資格者,即不得參加甄試,不得異議。
六、證明文件如有偽造,縱因甄試前後未能察覺而錄取,一經查證屬實,立即予以解聘。又錄取後無 法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或其他相關辦法聘任者,亦予以解聘,並追究當事人相關 法律責任。
七、考試時間與方式:
(一)考試時間:109年1月14日(星期二)上午8:30起至結束。
(二)考試方式:試教、口試。
1.試教分數以原始分數計算,佔總分60%。
2.口試分數以原始分數計算,佔總分40%。
3.試教、口試時間各5分鐘,唱名3次未到場,視同棄權。
*注意事項:口試時應繳交專長證明文件(如:相關證照、獲獎或指導證明等)
八、甄試錄取方式:甄試正取名額按公告錄取之,如口試之原始分數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正取未 依期報到,由備取遞補。
九、放榜: 109年1月14日(星期二)17:00時前放榜。
十、複查日期:
成績複查請於109年1月15日(星期三)12:00時前。持國民身分證、准考證及成績複查申請 表(附件5)親自向本校申請複查,複查手續費100元整。另需檢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只,貼足32 元郵資並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
十一、報到:
(一)報到日期:109年1月16日(星期四)
(二)報到時間:請正取、備取人員持身分證、准考證及成績單,於109年1月16日(星期四)上 午9時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正取人員唱名3次未到場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額滿為止。如委託他人者,受委託者應持分發委託書(附件6)及雙方身分證正本。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甄試錄取人員其薪資待遇由「本市109年度棒球菁英培訓計畫」市府教育局執行計畫核定經費 項下支應。
(二)本次甄選錄取人員進用及敘薪自109年1月16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 十二、如遇天然災害或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時,於本校網頁公告之。
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109 年棒球菁英培訓計畫」專任運動教練(國中部) 甄選報名表
准考證編號: (請勿填) 109 年 1 月 日
姓 名
身 分 證 字 號 性別
(三個月內脫帽證件 照)2 吋 1 張,浮貼。
生日 年 月 日
現職 (請填服務單位及職稱) □非現職人員 住址 □□□□□
電 話
(O):( )
(H):( ) 手機:
項目 序號 檢 附 之 證 明( 請 於 空 格 內 填 入 資 料 ) 審核人員核章
基 本 證 件
1 □國民身分證(附件 2)
(未註明出生地者,應另檢附現戶個人戶籍謄本正本 1 分,黏貼證件資料表)
2 □畢業證書(最高學歷): 其他 3 □ C 級教練證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4 □ 委託書(無則免附)
□ 切結書
審核人員核章
以上證件影本請依序排列,並均以 A4 大小紙張影印
報名費 5 □ 自備限時掛號郵資 32 元回郵信封 收費人員核章
1. 發還證件正本(影本留存)
2. 核發准考證
報 考 人
簽 收
附件 1
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109 年棒球菁英培訓計畫」專任運動教練(國中部) 甄選
黏貼證件資料表
准考證號碼: (請勿填)109 年 月 日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未註明出生地者,應另檢附個人現戶戶籍謄本正本 1 分(黏貼於本表背面)
國民身分證
(正面)黏貼處
國民身分證
(反面)黏貼處
附件 2
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109 年棒球菁英培訓計畫」專任運動教練(國中 部)甄選
切結書
本人 報考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 109 年棒球 菁英培訓計畫專任運動教練(國中部)甄選,如獲錄取,其待遇 同意以「109 年度棒球菁英培訓計畫」敘薪,期限為 109 年 1 月 16 日至 109 年 6 月 30 日止。
特此切結
切結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月 日
附件 3
6
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109 年棒球菁英培訓計畫」專任運動教練(國中部)甄選 准考證
姓 名
(黏貼 3 個月內 2 吋脫帽證件照)
身分證號碼
審查核章 准考證號碼
試教 口試
1 月 14 日(星期二)
上午 8:30 起
(評審委員簽章)
1 月 14 日(星期二)
上午 8:30 起
(評審委員簽章)
依 報 名 順 序 進 行 口 試 測 驗
附件 4
7
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109 年棒球菁英培訓計畫」專任運動教練(國中 部)甄選
成績複查申請表(正表)
申請日期:109 年 1 月 日 ※收件編號:
准考證號碼 姓 名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聯絡地址 E-mail 信
申請複查項目 箱
□試教
□口試 申請複查費新臺幣 100 元整。
※本聯由甄選委員會留存。 申請人簽章:
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109 年棒球菁英培訓計畫」專任運動教練(國中 部)甄選
成績複查申請表(副表)
申請日期:109 年 1 月 日 ※收件編號:
准考證號碼 姓 名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聯絡地址 E-mail 信
申請複查項目 箱
□試教
□口試 申請複查費新臺幣 100 元整。
※本聯由甄選委員會加蓋戳印後,交還申請人留存。 申請人簽章:
注意事項:
附件 5
8
一、申請複查時間:109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三)中午 12:00 前。
二、申請方式:持國民身分證、准考證及填具本申請表親自向本校提出申請複查,複查手續費新臺幣 100 元整。
另須檢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一只,貼足 32 元郵資並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
三、複查成績以複查原始分數為限,不得要求調閱、影印試卷或申請重新閱卷及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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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109 年棒球菁英培訓計畫」專任運動教練(國中 部)甄選
委託書
本人________________ 因故無法親自辦理分發作業,今委託 ________________先生(小姐)代理相關手續。
此致
臺 中 市 立 新 社 高 中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評 審 委員會
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受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月 日
附件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