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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宗祖師傳承之研究 —從初祖到五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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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台宗祖師傳承之研究

—從初祖到五祖

林 志 欽**

摘 要

天 台 宗 為 中 國 佛 教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宗 派 之 一 , 對 其 初 期 祖 師 傳 承 之 了 解 固 是 重 要 而 不 可 或 缺 者 。 本 文 即 以 天 台 立 宗 大 師 智 顗 為 基 準 , 上 溯 其 師 承 關 係 與 法 門 之 相 傳 , 下 探 智 顗 後 宗 脈 之 遞 衍 , 以 詳 細 探 討 天 台 宗 自 初 祖 至 五 祖 的 傳 承 問 題 。

智 顗 最 重 要 的 業 師 為 慧 思 , 智 顗 在 其 下 習 得 天 台 宗 最 重 要 的 法 華 三 昧 , 並 證 得 前 方 便、旋 陀 羅 尼。慧 思 並 傳 授 智 顗 三 陀 羅 尼、三 三 昧、三 觀、三 智 、 一 心 三 觀 、 一 心 三 智 、 圓 理 、 圓 教 、 圓 位 ( 或 尚 兼 通 、 別 二 教 位 ) 之 基 本 架 構 、 三 種 止 觀 、 四 種 三 昧 等 , 種 種 天 台 宗 之 根 本 要 義 , 助 成 智 顗 建 立 天 台 教 觀 雙 備 的 宗 門 系 統 , 並 明 確 地 將 法 脈 傳 給 智 顗 。 故 慧 思 為 天 台 宗 三 祖 。

慧 思 主 要 在 慧 文 座 下 證 悟 法 華 三 昧 , 故 慧 文 得 為 天 台 二 祖 。

慧 文 之 師 承 雖 自 灌 頂 論 定 為 依 思 想 而 遠 承 印 度 龍 樹 , 並 成 為 後 世 主 要 說 法 。 但 經 筆 者 之 研 究 , 發 現 唱 說 一 心 三 觀 、 四 運 推 檢 的 善 慧 大 師 傅 翕 乃 有 可 能 即 是 天 台 宗 真 正 的 初 祖 。

傅 翕 所 得 之 天 台 學 法 要 一 心 三 觀 可 能 是 無 師 自 悟 者 。 而 龍 樹 真 正 並 未 有 天 台 所 言 之 三 諦 三 觀 思 想 , 故 嚴 格 言 不 能 作 為 天 台 宗 之 初 祖 。

智 顗 之 後 的 眾 多 弟 子 中 , 以 灌 頂 在 對 天 台 著 作 的 紀 錄 整 理 與 補 述 、 對 天 台 教 觀 的 領 悟 、 對 天 台 教 學 的 弘 揚 、 對 《 涅 槃 經 》 等 的 疏 解 , 四 方 面 的 重 要 成 就 , 確 實 應 為 天 台 宗 真 正 的 五 祖 。

本文曾發表於現代佛教學會、台北大學中國語文學系、東西哲學與詮釋學中心聯合主 辦「第二屆法華思想與天台佛學研討會」(台北:台北大學民生校區,2005 年 12 月 10 日)。經作結論之補充,並將一註釋移於正文後,投稿本刊。感謝本刊匿名審查委員之 費心審閱,並提供寶貴意見,依之再做補充說明。

** 真理大學宗教學系暨碩士班助理教授。

(2)

以 上 諸 論 之 中 , 本 文 尤 其 是 對 於 天 台 初 祖 究 為 何 人 、 慧 思 對 智 顗 傳 授 的 法 義 、 灌 頂 所 以 得 為 五 祖 之 因 由 等 , 有 較 為 充 分 之 論 述 , 相 信 能 有 助 於 相 關 之 了 解 。

關 鍵 詞 :龍樹、傅翕、慧文、慧思、智顗、灌頂、智越、天台宗

(3)

一 、 前 言

天 台 宗 為 中 國 佛 教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宗 派 之 一 , 對 其 初 期 祖 師 傳 承 之 了 解 固 是 重 要 而 不 可 或 缺 者 。 向 來 一 般 接 受 由 龍 樹 、 慧 文 、 慧 思 、 智 顗 至 灌 頂 相 承 的 說 法 , 但 是 天 台 宗 的 初 祖 是 否 果 為 印 度 的 龍 樹 ? 慧 思 所 傳 予 智 顗 的 究 竟 有 哪 些 ? 在 智 顗 的 眾 多 弟 子 中 , 又 為 何 原 非 首 座 弟 子 的 灌 頂 能 成 為 五 祖 ? 這 些 問 題 都 是 有 待 進 一 步 之 研 究 考 查 的 。

天 台 宗 義 無 疑 地 是 由 智 顗 所 成 立 的 , 因 本 文 在 考 究 天 台 祖 師 之 認 定 問 題 , 因 此 不 採 取 自 初 祖 以 下 之 思 想 史 發 展 的 論 述 方 式 , 而 以 最 無 疑 問 的 智 顗 為 基 準 , 上 溯 其 師 承 關 係 與 法 門 之 相 傳 , 下 探 其 後 宗 脈 之 遞 衍 , 以 詳 細 探 討 天 台 宗 自 初 祖 至 五 祖 的 傳 承 , 尤 其 是 上 述 諸 問 題 。

二 、 天 台 宗 宗 派 的 形 成

天 台 宗 的 整 體 教 義 思 想 體 系 是 由 智 顗 (538-597)所 建 立 的,這 是 眾 所 公 認 的 事 實。天 台 宗 名 稱 之 由 來 亦 以 智 顗 久 居 浙 江 天 台 山( 位 於 浙 江 天 台 縣 北 方 ) 傳 法 度 眾 而 得 名。智 顗 即 被 尊 稱 為 天 台 大 師。而 天 台 宗 宗 派 意 識 的 形 成 與「 天 台 宗 」一 詞 的 正 式 行 世,則 可 能 遲 至 中 晚 唐 之 間。依 藍 吉 富 先 生 的 研 究 指 出 , 儘 管 智 顗 的 學 說 已 足 以 作 為 一 個 新 宗 派 的 理 論 基 礎 , 其 天 台 山 的 徒 眾 也 有 成 為 新 宗 派 基 本 教 團 的 足 夠 人 數 , 但 其 師 弟 中 均 未 存 自 成 一 宗 的 宗 派 意 識 。 當 時 之 一 般 佛 教 界 也 未 以 一 特 殊 宗 派 視 之 。 隋 煬 帝 時 , 柳 顧 言 撰 〈 天 台 國 清 寺 智 者 禪 師 碑 文 〉 , 稱 智 顗 為 「 會 稽 天 台 山 大 禪 師 」 。 智 顗 著 作 之 主 要 記 錄 整 理 者,其 重 要 弟 子 灌 頂( 561-632),在 所 記 諸 書 中,亦 均 署 名「 天 台 智 者 大 師 說 」 , 而 未 稱 之 為 「 天 台 教 祖 」 或 「 天 台 第 幾 祖 」 。 直 至 中 唐 時 , 唯 一 有 少 許 徵 兆 的 是 中 興 天 台 的 荊 溪 湛 然 (711-782)之 著 作 《 止 觀 輔 行 傳 弘 決 》 卷 一 之 一 說 到 : 「 智 者 二 字 , 即 是 教 主 … … 。 法 名 智 顗 。 」1

1 此處湛然所說智顗為「教主」是就《摩訶止觀》記為「隋‧天台智者大師說」(T46.1a) 作疏解。意為《摩訶止觀》是智顗(智者大師)所創說,是為說教之主,故云「教主」,

而非指其為一獨立教派之祖師的「教祖」之意。此由《止觀輔行傳弘決》之原文文脈可

知:「前代未聞斯言有在,故南山歎云:『唯衡岳(按:指南岳慧思)、台崖(按:

指天台智顗)雙弘禪慧!』豈南山謟(諂)附而虛授哉?『智者』二字即是教主。

(4)

至 於 「 天 台 宗 」 一 詞 於 中 晚 唐 之 間 唐 文 宗 時 (827-840)已 有 人 正 式 使 用 。 如 日 僧 圓 仁 之《 入 唐 求 法 巡 禮 行 記 》記 載 文 宗 開 成 三 年 (838)之 事 已 提 及「 長 安 千 福 寺 天 台 宗 惠 雲 」 。 「 可 見 至 遲 在 唐 文 宗 時 , 『 天 台 宗 』 一 名 已 正 式 在 佛 教 界 通 行 」2。到 宋 代 時,佛 教 界 之 宗 派 觀 念 即 很 強 烈。由 於 禪 宗 學 者 不 斷 刊 行 有 關 禪 宗 歷 史 著 述 的 刺 激 , 敘 述 天 台 宗 道 統 的 史 書 也 陸 續 出 現 。 如 宗 鑑 的 《 釋 門 正 統 》 、 士 衡 的 《 天 台 九 祖 傳 》 、 志 磐 的 《 佛 祖 統 紀 》 等 , 都 有 壁 壘 分 明 的 宗 派 名 詞 出 現 。 真 正 具 有 宗 教 與 道 統 意 義 的 「 天 台 宗 」 這 一 佛 教 宗 派 乃 告 鮮 明 地 矗 立 。3

實 則「 天 台 宗 」一 詞 已 見 於 唐 代 圭峰宗 密 (780-841)之《 禪 源 諸 詮 集 都 序 》:

「 故 天 台 宗 依 此 三 諦 修 三 止 三 觀 成 就 三 德 也 。 」 (T48.407a) 而 雖 然 說 「 天 台 宗 」 一 名 之 正 式 行 世 頗 晚 , 但 是 其 祖 師 間 相 傳 的 觀 念 實 早 已 具 有 。 以 下 即 由 立 宗 之 智 者 大 師 上 溯 其 祖 師 之 傳 承 。

三 、 智 顗 之 師 承

天 台 宗 實 際 由 智 顗 所 立 宗 , 智 顗 則 師 承 於 南 岳 慧 思 (515-577)。 慧 思 是 智 顗 十 分 重 要 之 授 業 師,不 僅 啟 發 智 顗 之 慧 悟,並 傳 授 根 本 之 重 要 思 想 與 法 門。

智 顗 最 初 於 七 歲 時 蒙 僧 口 授 《 觀 世 音 菩 薩 普 門 品 》 , 首 度 接 觸 佛 法 。 後 於 十 八 歲 時 從 法 緒 出 家 , 受 十 戒 , 學 律 儀 。 二 十 歲 ( 或 十 九 歲 ) 師 事 慧 曠 律 師 , 受 具 足 戒 , 精 通 律 藏 , 可 能 亦 學 《 成 實 論 》 。 在 此 期 間 又 自 行 潛 居 於 大 賢 山 專 心 誦 讀 法 華 三 部 經,進 一 步 修 方 等 懺,獲 得 勝 相 現 前。4但 對 智 顗 之 修 行 證 悟 與 建 立 天 台 學 言 , 最 重 要 的 求 學 階 段 與 師 承 乃 是 二 十 三 ( 或 二 十 二 ) 至 三 十 歲 之 間 , 在 慧 思 的 座 下 所 得 。

(T46.142b)

2 藍吉富《隋唐佛教史述論》,頁 185。

3 以上參見藍吉富前揭書,頁 183-185。又,一般認為「宗派」產生的主要標誌有四:

1.高度發展的寺院經濟、2.系統的學說體系、3.相對固定的傳教地域、4.嚴格的法嗣制度 和寺院規範。以此與僅通過學說的傳承而形成的鬆散的師徒、師友關係之「學派」不同。

此於天台宗已具備。參見潘桂明《中國佛教百科叢書 4‧宗派卷》,頁 90。

4 詳見拙著《智者大師教觀思想之研究》第一部第二章第一節。

(5)

慧 思 與 智 顗 早 有 宿 世 之 緣5。 智 顗 拜 慧 思 為 師 後 , 即 蒙 傳 授 「 普 賢 道 場 」 及「 四 安 樂 行 」6。二 者 即 是 慧 思《 法 華 經 安 樂 行 義 》( 以 下 簡 稱《 安 樂 行 義 》)

所 言 修 習 《 法 華 經 》 法 門 之 有 相 、 無 相 兩 種 行 , 依 之 能 得 法 華 三 昧 。

「 有 相 行 」 是 依 《 法 華 經 》 〈 普 賢 菩 薩 勸 發 品 〉 ( 及 《 觀 普 賢 菩 薩 行 法 經 》 ) 所 說 , 持 誦 《 法 華 》 經 文 ( 有 文 字 相 ) 。 若 能 不 論 行 住 坐 臥 , 一 心 專 唸 《 法 華 經 》 , 努 力 精 進 , 不 顧 身 命 , 當 成 就 時 , 即 能 見 普 賢 菩 薩 乘 六 牙 象 王 現 前,除 障 滅 罪,得 眼 根( 六 根 )清 淨,見 十 方 佛7,乃 至 能 得 一 者 總 持 陀 羅 尼 、 百 千 萬 億 旋 陀 羅 尼 、 法 音 方 便 陀 羅 尼 等 三 種 陀 羅 尼 門 。8

「 無 相 行 」 是 《 法 華 經 》 〈 安 樂 行 品 〉 所 說 之 四 安 樂 行 。 但 是 乃 以 悟 入 實 相 空 理 為 主 軸 , 因 此 是 「 一 切 法 中 心 不 動 , 故 曰 『 安 』 ; 於 一 切 法 中 無 受 陰 , 故 曰 『 樂 』 ; 自 利 利 他 , 故 曰 『 行 』 。 … … 無 相 行 者 即 是 安 樂 行 。 一 切 諸 法 中,心 相 寂 滅,畢 竟 不 生,故 名 為『 無 相 行 』也。」9不 同 於 有 相 行 之「 不 修 禪 定 , 不 入 三 昧 」 , 散 心 讀 經 精 進 , 慧 思 強 調 的 是 須 有 定 的 成 就 : 「 常 在 一 切 深 妙 禪 定,行、住、坐、臥、飲 食、語 言,一 切 威 儀,心 常 定 故。」10然 而 此 定 非 指 一 般 共 外 道 世 間 法 之 四 禪 八 定 , 而 是 悟 得 諸 法 畢 竟 無 生 滅 之 空 理 下 的:「 行、 住、 坐、 臥、 飲 食、 語 言, 一 切 威 儀 心 常 定 」,「 畢 竟 無 心 想 」

11。

慧 思 於 《 安 樂 行 義 》 言 : 「 《 法 華 經 》 者 , 大 乘 頓 覺 。 無 師 自 悟 , 疾 成 佛 道。」(T46.697c)「 菩 薩 學《 法 華 》,具 足 二 種 行:一 者 無 相 行,二 者 有 相 行。」(T46.698a)有 相 行 與 無 相 行 即 是《 法 華 》法 門 之 實 踐。其 後《 安 樂 行 義 》 闡 釋 《 法 華 經 》 之 法 門 乃 是 :

5 灌 頂《 隋 天 台 智 者 大 師 別 傳 》曾 記 慧 思 初 見 智 者 即 曰:「 昔 日 靈 山 同 聽《 法 華 》,

宿 緣 所 追 , 今 復 來 矣 ! 」 (T50.191c)

6《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即示普賢道場,為說四安樂行。」(T50.191c)《國清百錄》

〈天台國清寺智者禪師碑文〉亦記言:「令我進普賢道場,為說四安樂行。」(T46.817b)

7 依《觀普賢菩薩行法經》(T9.390c-391a),先見十方佛,後得六根清淨。

8《法華經安樂行義》(T46.700b)。

9《法華經安樂行義》(T46.700a-b)。

10《法華經安樂行義》(T46.700a)。

11 同前註。

(6)

「 一 心 一 學,眾 果 普 備。一 時 具 足,非 次 第 入。… … 從 一 地 至 一 地 者 , 是 二 乘 聲 聞 及 鈍 根 菩 薩 , 方 便 道 中 次 第 修 學 。 不 從 一 地 至 一 地 者 , 是 利 根 菩 薩,正 直 捨 方 便,不 修 次 第 行。若 證 法 華 三 昧,眾 果 悉 具 足。」

(T46.698c)

此 「 不 修 次 第 」 , 「 一 時 具 足 」 , 「 眾 果 普 備 」 , 直 以 深 妙 禪 定 直 觀 實 相 而 頓 契 佛 道 者,以 天 台 義 言,即 是 圓 頓 之 觀,圓 教 之 法。因 此「 若 證 法 華 三 昧 , 眾 果 悉 具 足 」 。12

有 相 、 無 相 行 是 二 法 門 , 亦 是 一 法 門 , 可 於 精 進 誦 唸 《 法 華 經 》 之 中 , 同 時 直 觀 實 相 無 相 。 因 此 慧 思 「 示 普 賢 道 場 , 為 說 四 安 樂 行 」 , 智 顗 即 依 教 奉 行 。 經 十 四 日 之 晝 夜 苦 修 後13, 在 誦 《 法 華 經 》 至 〈 藥 王 菩 薩 本 事 品 〉 :

「 諸 佛 同 時 讚 言 : 善 哉 ﹗ 善 哉 ﹗ 善 男 子 ﹗ 是 真 精 進 ﹗ 是 名 真 法 供 養 如 來 ﹗ 」 (T9.53b)時,即 入 定 發 悟( 陀 羅 尼 ),對《 法 華 經 》旨、諸 法 實 相,洞 然 明 白 。

14智 顗 將 所 證 稟 陳 慧 思,慧 思 印 證「 所 入 定 者,法 華 三 昧 前 方 便 也;所 發『 持 』

( 總 持,即 陀 羅 尼 )者,初 旋 陀 羅 尼 也。縱 令 文 字 之 師 千 群 萬 眾,尋 汝 之 辯 , 不 可 窮 矣 。 於 說 法 人 中 , 最 為 第 一 ! 」15並 為 詳 加 開 演 教 門 , 徹 夜 達 旦 , 以 此「 自 心 所 悟 及 從 師 受,四 夜 進 功,功 逾 百 年 」16(T50.192a)。「 初 旋 陀 羅 尼 」

12 有相行終能證得三種陀羅尼,慧思將之分別對應於五眼、三慧而為:「一者,總持 陀羅尼,肉眼、天眼、菩薩道慧。二者,百千萬億旋陀羅尼,具足菩薩道種慧、法眼清 淨。三者,法音方便陀羅尼,具足菩薩一切種慧、佛眼清淨。」(《法華經安樂行義》

(T46.700b))則除了無相行,有相行終亦能證得究竟圓滿佛智。

13《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與〈天台國清寺智者禪師碑文〉皆言「經二七日」(T50.191c)、

「停二七日」(T46.817b),《續高僧傳》則說是「始經三夕」(T50.564b),應以前二者為 是。

14《國清百錄》〈智者禪師碑文〉言智顗「寂然入定,明慧便發。」(T46.817b)《續高 僧傳》說是:「解悟便發,見共思師處靈鷲山七寶淨土,聽佛說法。」(T50.564b)灌頂

《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言其「到此一向,身心豁然,寂而入定。『持』(總持,即陀 羅尼)因靜發,照了《法華》,若高輝之臨幽谷;達諸法相,似長風之游太虛」

(T50.191c-192a)。

15《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T50.192a)。

16 同前註。

(7)

即 是 《 法 華 經 》 所 說 三 陀 羅 尼 之 「 初 」 者 「 旋 陀 羅 尼 」 。17依 天 台 之 義 , 證 法 華 三 昧 、 發 三 陀 羅 尼 為 證 中 道 ( 三 諦 ) ; 入 法 華 三 昧 之 前 方 便 、 發 旋 陀 羅 尼 即 是 入 空 三 昧 、 證 空 諦 。18

智 顗 於 慧 思 之 門 修 法 華 三 昧 , 證 得 法 華 三 昧 前 方 便 、 旋 陀 羅 尼 , 並 盡 受 慧 思 之 教 , 成 為 玄 辯 無 窮 , 說 法 第 一 人19。 智 顗 深 為 慧 思 所 賞 識 , 爾 後 即 常 代 慧 思 宣 講 《 大 品 般 若 經 》 。20智 顗 依 己 之 領 悟 解 說 , 無 所 滯 礙 , 唯 對 「 三 三 昧 」 及 「 三 觀 智 」 之 義 曾 諮 詢 慧 思 。21《 摩 訶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 卷 一 提 到 兩 種 「 三 三 昧 」 : 「 空 三 昧 、 無 相 三 昧 、 無 作 三 昧 。 … … 三 三 昧 : 有 覺 有 觀 三 昧、無 覺 有 觀 三 昧、無 覺 無 觀 三 昧。」(T8.219a) 隨 後 續 言:「 菩 薩 摩 訶 薩 欲 以 道 慧 具 足 道 種 慧 , 當 習 行 般 若 波 羅 蜜 ; 欲 以 道 種 慧 具 足 一 切 智 , 當 習 行 般 若 波 羅 蜜 ; 欲 以 一 切 智 具 足 一 切 種 智 , 當 習 行 般 若 波 羅 蜜 ; 欲 以 一 切 種 智 斷 煩 惱 習 , 當 習 行 般 若 波 羅 蜜 。 」 (T8.219a)即 是 一 切 智 、 道 種 智 、 一 切 種 智 之

「 三 智 」 。 「 三 觀 智 」 即 是 「 三 觀 」 與 「 三 智 」 — 修 三 觀 而 證 三 智 , 此 二 者

17《國清百錄》〈天台國清寺智者禪師碑文〉(T46.817b)記慧思印可智顗之言與《隋天 台智者大師別傳》幾近全同,唯不言「旋陀羅尼」而說是「聞持陀羅尼」。按依《觀普 賢菩薩行法經》釋旋陀羅尼之意,即相當於聞持陀羅尼。詳見拙著《智者大師教觀思想 之研究》,頁 22。

18 智顗《妙法蓮華經文句》即將三陀羅尼對應於空、假、中三觀之證三諦:「陀羅尼

(按:前應加「旋」字),旋假入空也;百千旋者,旋空出假也;方便者,二為方便道,

得入中道第一義諦也。」(T34.148c)。

又,《觀普賢菩薩行法經》(T9.390c-391a)言,獲旋陀羅尼後,更復懺悔,即能得

「諸佛現前三昧」,見十方佛。再由普賢菩薩為說六根清淨懺悔之法,依之行一至七日,

即漸得「六根清淨」,由之更得百千萬億旋陀羅尼。依天台圓教位義,「六根清淨」為 圓教十信位,之前為「五品弟子」位。智者證得旋陀羅尼,臨終前自言位居五品,於此 是相一致的。

19 慧思印證智顗所得為法華三昧前方便、旋陀羅尼,並言:「縱令文字之師千群萬眾,

尋汝之辯,不可窮矣。於說法人中,最為第一。」(《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T50.192a))

20《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思師造金字《大品經》竟,自開玄義,命令代講。」(T50.192a)

《續高僧傳》:「爾後常令代講,聞者伏之。」(T50.564b)

21《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唯有三三昧及三觀智用以諮審,餘悉自裁」(T50.192a)。

《續高僧傳》〈智顗傳〉:「惟於三三昧、三觀智用以諮審,自餘並任裁解,曾不留意。」

(T50.564b)。

(8)

智 顗 最 初 是 從 慧 思 處 得 解 其 義 的 。22推 斷 智 顗 之 所 以 不 能 自 裁 而 須 問 於 慧 思 , 固 不 應 僅 是 詢 問 字 面 之 詞 義 解 釋 , 而 可 能 即 是 以 一 心 三 觀 證 一 心 三 智 之 圓 教 義 理 。 因 《 大 品 般 若 經 》 之 釋 論 《 大 智 度 論 》 必 為 智 顗 所 知 , 其 解 釋 上 述 一 段 經 文 處 , 乃 說 及 「 三 智 一 心 中 得 」 的 意 涵 。23此 由 《 續 高 僧 傳 》 〈 慧 思 傳 〉 之 記 載 亦 可 得 到 旁 證 。 其 記 智 者 之 疑 云 :

「 智 顗 代 講 『 金 經 』 ( 按 : 即 金 字 《 大 品 般 若 經 》 ) , 至 『 一 心 具 萬 行 』處,顗 有 疑 焉。思 為 釋 曰:『 汝 向 所 疑,此 乃《 大 品 》次 第 意 耳 , 未 是 《 法 華 》 圓 頓 旨 也 。 吾 昔 夏 中 苦 節 思 此 , 後 夜 一 念 頓 發 諸 法 。 吾 既 身 證 , 不 勞 致 疑 ! 』 」 (T50.563b)

《 大 品 般 若 經 》並 無「 一 心 具 萬 行 」之 句,所 指 的 是 卷 二 十 三〈 一 念 品 〉(T8.386c) 所 說 , 菩 薩 行 般 若 波 羅 蜜 時 , 於 「 一 念 」 中 具 足 菩 薩 道 : 六 波 羅 蜜 、 十 二 門 禪 ( 四 禪 、 四 無 量 心 、 四 無 色 定 ) 、 三 十 七 道 品 、 三 解 脫 門 、 佛 之 十 力 、 四 無 所 畏 , 乃 至 八 十 隨 形 好 等 。 此 「 一 念 」 是 指 般 若 波 羅 蜜 之 「 無 相 心 、 無 漏 心 」 , 能 「 於 諸 法 無 所 著 」 , 「 一 切 法 不 受 」 。 龍 樹 《 大 智 度 論 》 即 稱 此 品 為「 一 念 具 萬 行 品 」(T25.670b)。智 顗 之 疑 應 是:此 一 心( 念 )具 萬 行 是 否 即 是 圓 教 義 ? 因 為 講 「 一 念 具 萬 行 」 猶 如 圓 頓 之 旨 , 但 經 論 之 文 卻 又 似 是 說 次 第 具,如 前 一 品〈 三 次 第 行 品 〉所 說 之 次 第 道。又,若 是 圓 教 義,則 一 心( 念 ) 果 真 能 具 萬 行 ? 對 此 智 顗 疑 而 未 決,乃 諮 審 於 慧 思。慧 思 的 回 答 表 示 所 疑《 大 品 般 若 經 》 文 之 意 , 只 是 以 無 分 別 心 次 第 修 行 以 至 具 足 萬 行 , 尚 未 到 達 《 法 華 經 》 所 表 示 的 一 心 同 時 圓 具 萬 行 之 圓 頓 之 理 。 至 於 此 真 正 的 一 心 具 萬 行 是 否 可 能 ? 能 否 證 得 ? 慧 思 則 舉 其 親 身 之 證 悟 「 一 念 頓 發 諸 法 」 ( 即 是 證 法 華 三 昧 )證 明 確 有 其 義( 其 境 ),無 庸 置 疑。因 此《 續 高 僧 傳 》接 著 續 說:「 顗

22 智顗臨終前不久,夢見慧思令其說法,「即自念言:餘法名義,皆曉自裁,唯三觀 三智最初面受。」(《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T50.195c))

23《大智度論》:「一心中得一切智、一切種智,斷一切煩惱習。……實一切[智]一 時得。此中為令人信般若波羅蜜故,次第差[別]品說。……雖一心中得,亦有初、中、

後次第,如一心有三相。……以道智具足一切智,以一切智具足一切種智,以一切種智 斷煩惱習,亦如是。」(T25.260b)

(9)

即 諮 受 法 華 行 法 , 三 七 境 界 難 卒 載 敘 。 」 (T50.563b)

以 上 依 慧 思 、 智 顗 之 傳 記 , 知 智 顗 從 師 慧 思 習 得 法 華 三 昧 、 三 陀 羅 尼 、 三 三 昧 、 三 觀 、 三 智 , 以 至 於 一 心 三 觀 、 一 心 三 智 、 《 法 華 》 圓 頓 之 理 等 。 又 , 智 顗 曾 問 慧 思 之 行 位 , 慧 思 自 言 : 「 吾 是 十 信 鐵 輪 位 耳 。 」24「 望 入 銅 輪 , 領 眾 太 早 , 但 淨 六 根 。 」25「 銅 輪 」 指 圓 教 十 住 位 ; 「 淨 六 根 」 即 是 前 一 階 位 之 圓 教 十 信 六 根 清 淨 位 , 又 稱 「 鐵 輪 位 」 。 故 慧 思 必 已 立 圓 教 、 圓 位 思 想 , 深 明 圓 理 , 以 之 傳 授 智 顗 。

此 外 , 智 顗 亦 提 及 慧 思 之 圓 位 說 , 可 視 為 是 智 者 圓 位 觀 念 基 本 架 構 之 啟 發 者 。 一 是 以 《 法 華 經 》 (T9.7a)所 言 「 開 、 示 、 悟 、 入 」 佛 知 見 即 分 別 表 示 圓 教 之 四 十 心 位 : 十 住 、 十 行 、 十 迴 向 、 十 地 及 等 覺 地 ; 「 唯 佛 與 佛 乃 能 究 盡 諸 法 實 相 」 (T9.5c)即 是 妙 覺 位 。26二 是 解 《 大 品 般 若 經 》 之 「 四 十 二 字 門 」 即 為 圓 教 四 十 二 位 。27若 依 湛 然 《 法 華 玄 義 釋 籤 》 所 說 : 「 經 中 具 釋 四 十 二 字 功 德 互 足,具 如 南 嶽 兩 卷 中 釋。釋 兼 三 教,今 意 在 圓。」(T33.890a)「 南 嶽 兩 卷 」 指 南 嶽 慧 思 所 著 之 《 四 十 二 字 門 》 一 書 ( 今 不 存 ) ; 「 釋 兼 三 教 」 指 通、別、圓 三 教。則 慧 思 傳 智 顗 之 行 位 說 或 不 只 是 圓 教 位,尚 兼 通、別 二 教 。

灌 頂 在 《 摩 訶 止 觀 》 之 序 言 中 提 到 : 「 天 臺 ( 按 : 即 天 台 智 顗 ) 傳 南 嶽 三 種 止 觀 : 一 、 漸 次 , 二 、 不 定 , 三 、 圓 頓 , 皆 是 大 乘 , 俱 緣 實 相 , 同 名 止 觀。」(T46.1c)可 知「 三 種 止 觀 」之 說 亦 是 慧 思 傳 予 智 顗,由 之 再 加 闡 釋 發 揮 者 。

再 者 , 智 顗 建 構 天 台 實 踐 法 門 系 統 時 , 網 羅 了 諸 經 所 說 當 時 之 重 要 的 三 昧 行 法 ( 及 懺 法 ) , 依 身 儀 之 區 分 , 提 出 「 四 種 三 昧 」 說 : 1.常 坐 三 昧 , 即

「 一 行 三 昧 」;2.常 行 三 昧,即「 般 舟 三 昧 」;3.半 行 半 坐 三 昧,包 含「 方 等 三 昧 」 、 「 法 華 三 昧 」 ; 4.非 行 非 坐 三 昧 , 包 括 「 隨 自 意 三 昧 」 、 「 覺 意 三

24《續高僧傳》(T50.563b)。

25《止觀輔行傳弘決》(T46.348a)。

26 參見《維摩經玄疏》(T38.541c-542a)、《四教義》(T46.764b-c)、《妙法蓮華經玄義》

(T33.735b)。

27 參見《維摩經玄疏》(T38.542a)、《四教義》(T46.764c)、《妙法蓮華經玄義》(T33.735a)。

(10)

昧 」 、 「 請 觀 世 音 懺 法 」 , 及 其 他 非 限 於 行 或 坐 之 行 法 。28而 此 四 種 三 昧 實 亦 源 出 慧 思。 如 所 提 及 的 三 昧( 及 懺 法 )即 為: 1.一 行 三 昧、2.般 舟 三 昧、 3.

方 等 三 昧、4.法 華 三 昧、5.隨 自 意 三 昧、6.覺 意 三 昧、7.請 觀 世 音 懺 法 等 七 種 。 其 中 第 4.法 華 三 昧 即 如 前 述 , 為 智 顗 於 慧 思 座 下 修 習 有 相 、 無 相 行 而 證 得 法 華 三 昧 前 方 便 及 旋 陀 羅 尼 者。而 慧 思 作 有《 隨 自 意 三 昧 》一 書,其 中 云 :

「 凡 是 一 切 新 發 心 菩 薩 , 欲 學 六 波 羅 蜜 , … … 欲 得 疾 入 菩 薩 位 , 得 佛 智 慧,先 當 具 足『 念 佛 三 昧 』、『 般 舟 三 昧 』,及 學『 妙 法 蓮 華 三 昧 』,

是 諸 菩 薩 最 初 應 先 學 『 隨 自 意 三 昧 』 。 」 (卍 98.344b)

所 提 到 的 有「 念 佛 三 昧 」, 即 是 常 坐 之 1.一 行 三 昧29、 2.般 舟 三 昧、 4.法 華 三 昧 、 與 5.隨 自 意 三 昧 。 此 外 , 《 續 高 僧 傳 》 〈 慧 思 〉 傳 記 載 慧 思 臨 將 終 時 告 訴 門 人 曰 :

「 若 有 十 人 , 不 惜 身 命 , 常 修 法 華 、 般 舟 、 念 佛 三 昧 、 方 等 懺 悔 , 常 坐 苦 行 者,隨 有 所 須,吾 自 供 給,必 相 利 益。如 無 此 人,吾 當 遠 去。」

(T50.563c)

此 處 又 提 到 「 方 等 懺 悔 」 , 即 是 3.方 等 三 昧 。 又 , 慧 思 弟 子 惠 ( 慧 ) 成 曾 往 建 業 ( 南 京 ) 聽 《 成 實 論 》 師 講 經 十 年 , 後 遇 慧 思 , 向 之 學 定 習 禪 十 五 年 , 而 後 慧 思 乃 令 其 修 方 等、觀 音、法 華、般 舟 等 三 昧,歷 時 三 年 而 銷 業 障。30「 觀 音 三 昧 」 應 即 是 7.請 觀 世 音 懺 法 。 至 於 6.覺 意 三 昧 , 《 摩 訶 止 觀 》 云 : 「 南 岳 師( 按:慧 思 )呼 為『 隨 自 意 』:意 起 即 修 三 昧。《 大 品 》稱『 覺 意 三 昧 』:

意 之 趣 向 皆 覺 識 明 了。雖 復 三 名,實 是 一 法。」(T46.14b-c)31可 知 四 種 三 昧 皆

28 參見《妙法蓮華經玄義》(T33.793c)、《四教義》(T46.761c)、《摩訶止觀》(T46.11a-15b)。

29 常 坐 之 一 行 三 昧 與 常 行 之 般 舟 三 昧 皆 可 稱 為 「 念 佛 三 昧 」 , 而 此 處 應 指 一 行 三 昧 。 如 日 僧 證 真 之 《 止 觀 輔 行 私 記 》 引 言 : 「 《 圓 頓 》 ( 按 : 《 圓 頓 止 觀 》 , 即 《 摩 訶 止 觀 》 之 前 治 本 ) 云 : 『 常 坐 三 昧 』 出 《 文 殊 問 般 若 經 》 , 論 其 事 相 … … 即 是 『 念 佛 三 昧 』 , 更 無 餘 法 。 脅 不 柱 床 , 無 休 息 意 , 心 心 相 續 , 終 不 間 念 , 稱 為 『 一 行 三 昧 』 也 。 」 (B22.400-401)

30 參見《續高僧傳》〈釋惠(慧)成傳〉(T50.557a-b)。

31 慧思著有《隨自意三昧》一卷(卍 98.344a-354a),對照所說與智顗《摩訶止觀》

(T46.14b-15b)闡釋非行非坐三昧之法,可見智顗立此三昧確實也多少受到慧思之影響。

(11)

為 慧 思 已 立 , 當 亦 將 之 傳 予 智 顗 , 並 成 為 此 後 天 台 宗 徒 深 為 重 視 奉 行 的 修 行 法 門 。32

其 他 如 智 顗 於 《 妙 法 蓮 華 經 玄 義 》 ( 簡 稱 《 法 華 玄 義 》 ) 論 「 法 」 , 亦 承 慧 思 依 《 華 嚴 經 》 : 「 心 、 佛 及 眾 生 , 是 三 無 差 別 。 」 (T9.465c)以 說 一 切 法 即 是 「 眾 生 法 、 佛 法 、 心 法 」 (T33.693a)。

總 之 , 天 台 宗 的 建 立 , 智 顗 之 師 慧 思 實 居 關 鍵 性 的 啟 發 與 奠 基 之 地 位 。 其 傳 予 智 顗 者,如:法 華 三 昧、三 陀 羅 尼、三 三 昧、三 觀、三 智、一 心 三 觀 、 一 心 三 智 、 圓 理 、 圓 教 、 圓 位 、 三 種 止 觀 、 四 種 三 昧 等 , 皆 是 天 台 重 要 之 事 理 , 幫 助 智 顗 奠 立 其 學 說 的 基 本 體 系 , 再 由 之 作 更 圓 滿 完 整 的 理 論 建 構 。 故 慧 思 理 所 當 然 地 是 天 台 宗 的 重 要 祖 師 。 慧 思 亦 明 白 地 將 法 脈 付 予 智 顗 : 「 吾 久 羨 南 衡 , 恨 法 無 所 委 。 汝 粗 得 其 門 , 甚 適 我 願 。 吾 解 不 謝 汝 , 緣 當 相 揖 。 今 以 付 屬 汝 , 汝 可 秉 法 逗 緣 , 傳 燈 化 物 , 莫 作 最 後 斷 種 人 也 ! 」33

四 、 慧 思 之 師 承

慧 思 之 修 學 最 主 要 的 就 是 其《 法 華 經 安 樂 行 義 》所 說 的 有 相 行 與 無 相 行,

及 證 得 法 華 三 昧。《 佛 祖 統 紀 》記 其 童 年 時 見 同 伴 讀《 法 華 經 》,深 樂 其 法 , 但 因 無 人 教 授 , 不 解 其 義 , 乃 自 鑿 穴 棲 身 , 夜 夜 對 經 流 淚 , 頂 禮 不 休 。 因 之 感 得 夢 中 見 普 賢 菩 薩 乘 白 象 王 前 來 摩 頂 , 自 然 得 解 《 法 華 經 》 之 意 。34其 自 著 之 《 南 嶽 思 大 禪 師 立 誓 願 文 》 自 言 「 年 十 五 出 家 修 道 , 誦 《 法 華 經 》 及 諸 大 乘,精 進 苦 行。」(T46.787a)35《 續 高 僧 傳 》〈 慧 思 傳 〉言 慧 思 受 具 足 戒 後 , 杜 絕 往 來,專 心「 誦《 法 華 》等 經 三 十 餘 卷,數 年 之 間,千 遍 便 滿。」(T50.562c) 此 等 即 是 實 踐 有 相 普 賢 行 。

32 智顗甚為重視四種三昧,臨終前亦如慧思遺教弟子當以四種三昧為明導,以之歷行 十乘觀法:「吾常說:四種三昧是汝明導,教汝捨重擔,教汝降三毒,教汝治四大,教 汝解業縛,教汝破魔軍,教汝調禪味,教汝折慢幢,教汝遠邪濟,教汝出無為坑,教汝 離大悲難。唯此大師,能作依止。」(《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T50.196b))

33《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T50.192a-b)。

34《佛祖統紀》(T49.179a)。

35《續高僧傳》〈慧思傳〉言其受具足戒後,「常坐綜業,日惟一食」,杜絕往來,專 心「誦《法華》等經三十餘卷,數年之間,千遍便滿」(T50.562c)

(12)

慧 思 自 述 年 二 十 時 見 世 事 無 常 而 發 菩 提 心 , 立 大 誓 願 。 爾 後 「 遍 歷 齊 國 諸 大 禪 師 , 學 摩 訶 衍 。 恒 居 林 野 , 經 行 修 禪 。 … … 從 年 二 十 (534)至 三 十 八 (552), 恒 在 河 南 習 學 大 乘 , 親 覲 供 養 諸 大 禪 師 。 」36《 續 高 僧 傳 》 記 載 慧 思 刻 苦 精 進 , 修 習 坐 禪 、 誦 經 為 常 業 , 曾 「 得 見 三 生 所 行 道 事 。 又 夢 彌 勒 、 彌 陀 說 法 開 悟 」37。 其 後 因 讀 《 妙 勝 定 經 》 讚 歎 禪 定 之 功 德 , 便 發 心 修 定 , 因 此 前 往 歸 依 當 時 之 著 名 禪 師 慧 文 ( 生 卒 年 不 詳 ) , 從 受 正 法 。 智 顗 《 摩 訶 止 觀 》 言 慧 文 於 北 齊 (550-577)之 時 「 獨 步 河 淮 」38, 故 慧 思 可 能 即 在 西 元 550 年 至 552 年 之 間 求 學 於 慧 文 。 此 時 慧 思 努 力 精 進 修 習 定 慧 。 到 第 三 年 , 於 長 坐 繫 念 時 「 發 少 靜 觀 」 ( 些 許 宿 命 通 ) , 「 見 一 生 來 善 惡 業 相 」 。 更 加 勇 猛 精 進 後 , 證 得 初 禪 。 此 時 生 起 禪 障 , 四 肢 軟 弱 無 力 不 能 行 。 即 自 觀 察 病 從 業 生 , 業 由 心 起 , 而 心 外 無 境 , 返 見 心 源 則 業 不 可 得 , 身 亦 如 雲 影 。 因 此 了 悟

「 相 有 體 空 」,顛 倒 想 滅,心 性 清 淨,病 即 消 除。又 證 得 空 定( 四 空 定 之 一 )。

最 後 在 傷 感 慚 愧 於 道 無 所 獲 之 際 , 「 放 身 倚 壁 , 背 未 至 間 , 霍 爾 開 悟 。 法 華 三 昧、大 乘 法 門 一 念 明 達。十 六 特 勝39、背 捨40、除 入41便 自 通 徹,不 由 他 悟。」

42此 即 是 行 無 相 行 , 悟 法 華 三 昧 。

雖 然 文 獻 未 明 言 慧 文 授 予 慧 思 法 華 三 昧 之 法 , 但 慧 思 確 實 是 在 慧 文 座 下 證 得 此 天 台 學 最 重 要 的 三 昧 。 故 慧 文 確 為 其 重 要 老 師 。 其 後 慧 思 又 「 往 鑒 、

36《南嶽思大禪師立誓願文》(T46.787a-b)。

37《續高僧傳》(T50.562c)。

38《摩訶止觀》(T46.1b)。

39「十六特勝」屬亦有漏亦無漏禪,為數息觀一類之修法,能得解脫。詳見智顗《釋禪 波羅蜜次第法門》(T46.525b-528c)。

40「背捨」指八背捨,屬無漏禪,為對治破除(背離)對欲界五欲及諸禪定(欲界定、

未到地定、四禪、四空定)之貪著煩惱,以助達於無漏解脫。詳解參見《釋禪波羅蜜次 第法門》(T46.540c-543c)。

41「除入」指八除入,即八勝處。八勝處亦屬無漏禪。八背捨是初行;八勝處是中行;

十一切處是後行。此三門皆為對治對根本味禪(四禪、四無量及四空定)的貪著(參見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T46.540c))。八勝處亦能破除對欲界五欲及諸禪定之貪著,

此點與八背捨同。而八勝處較八背捨猶更能善調觀心。當依八勝處而斷煩惱時,此時八 勝處即變名為八除入。詳細解說參見同書(T46.543c-545a)。

42 參見《續高僧傳》(T50.562c-563a)。

(13)

最 等 師,述 己 所 證,皆 蒙 隨 喜 」43。但 此 只 是「 隨 喜 」於 慧 思 所 已 證 者 而 已 。

《 續 高 僧 傳 》 另 於 〈 智 顗 傳 〉 又 言 : 「 思 ( 慧 思 ) 又 從 道 於 就 師 , 就 又 受 法 於 最 師 , 此 三 人 者 皆 不 測 其 位 也 。 」44則 最 師 、 就 師 與 慧 思 三 人 亦 有 師 徒 關 係 。45如 是 慧 思 不 僅 師 事 於 慧 文 , 亦 曾 學 法 於 就 師 。 但 是 畢 竟 慧 思 最 重 要 的 證 悟 —法 華 三 昧 是 在 從 學 於 慧 文 時 所 得 , 且 以 天 台 宗 之 立 場 而 言 , 慧 思 所 以 傳 智 顗 之 法 門 , 即 是 依 於 此 三 昧 , 智 顗 亦 曾 在 慧 思 座 下 證 之 ( 雖 未 究 竟 證 ) , 此 三 昧 可 以 說 是 天 台 立 宗 的 根 本 三 昧 , 故 若 論 天 台 宗 相 承 之 祖 師 , 則 慧 思 之 上 當 舉 慧 文 而 非 就 師 。

五 、 慧 文 之 師 承

至 於 慧 文 之 師 承 並 不 很 清 楚,依 照 灌 頂( 561-632)記 錄 整 理 其 師 智 顗 所 說 《 摩 訶 止 觀 》 之 序 文 來 看 , 乃 將 慧 文 定 位 於 自 悟 心 法 而 遠 承 於 印 度 龍 樹 。 其 記 言 :

「智者(智顗)師事南岳(慧思)……南岳事慧文禪師,當齊高之世,

獨步河淮,法門非世所知。履地戴天,莫知高厚。文師用心一依《釋

論》(《大智度論》)。論是龍樹所說,付法藏中第十三師。」46

這 是 以 慧 文 之 法 門 是 依 照 龍 樹 之 《 大 智 度 論 》 , 自 行 解 讀 而 了 悟 的 。 灌 頂 又 引 智 顗 最 後 口 囑 之 遺 教 《 觀 心 論 》 言 : 「 稽 首 龍 樹 師 ! 」47以 此 「 驗 知 龍 樹 是 高 祖 師 也 」48。按 龍 樹 之《 大 智 度 論 》確 實 是 天 台 學 所 依 之 重 要 根 本 論 典 。 如 湛 然 《 止 觀 義 例 》 言 : 「 所 用 義 旨 以 《 法 華 》 為 宗 骨 ; 以 《 智 論 》 ( 《 大 智 度 論 》 ) 為 指 南 ; 以 《 大 經 》 為 扶 疏 ; 以 《 大 品 》 為 觀 法 。 」49尤 其 是 智

43《續高僧傳》(T50.563a)。

44《續高僧傳》(T50.564b)。

45 最、就二師(與前述鑒師)之生平事蹟皆不明,亦無著作傳下。

46《摩訶止觀》(T46.1b)。

47《觀心論》(T46.585c)。

48《摩訶止觀》(T46.1b)。至於對龍樹「高祖師」之稱呼是以其為始祖而作之尊稱,表 功德無上之意。若採世間父、祖、曾祖、高祖之排輩意,則依灌頂而非智顗來說,稱龍 樹為高祖師。參見湛然《止觀輔行傳弘決》(T46.149b)、《摩訶止觀輔行搜要記》(新卍 續 55.745a)及志磐《佛祖統紀》(T49.178a)。

49《止觀義例》(T46.452c)。

(14)

顗 早 期 於 金 陵 弘 法 之 代 表 作 《 釋 禪 波 羅 蜜 次 第 法 門 》 即 相 當 程 度 參 考 了 《 大 智 度 論 》 。 但 是 僅 以 智 顗 一 句 「 稽 首 龍 樹 師 ! 」 就 斷 定 其 認 為 龍 樹 是 高 祖 師 似 乎 過 於 牽 強 。 且 以 灌 頂 此 記 尚 須 另 引 智 顗 之 說 法 作 為 佐 證 來 看 , 可 見 慧 文 之 前 為 直 承 龍 樹 的 說 法 並 非 來 自 智 顗 親 口 所 說,而 是 由 灌 頂 所 確 立 的。50 又 由 灌 頂 「 高 祖 師 」 之 用 詞 , 可 知 灌 頂 即 已 具 有 祖 師 相 承 之 想 法 。 雖 然 沒 有 明 言 , 但 是 可 以 說 由 灌 頂 而 確 認 天 台 宗 門 的 初 、 二 、 三 、 四 祖 是 龍 樹 、 慧 文 、 慧 思 到 智 顗 。

然 而 , 除 了 以 慧 文 遠 紹 龍 樹 外 , 湛 然 (711-782)於 《 止 觀 輔 行 傳 弘 決 》 中 提 到 另 有 九 師 相 承 說 :

「若准九師相承所用,第一諱明,多用七方便。恐是小乘七方便耳,

自智者已前未曾有人立於圓家七方便故。第二諱最,多用融心。性融 相融,諸法無礙。第三諱嵩,多用本心。三世本無來去,真性不動。

第四諱就,多用寂心。第五諱監,多用了心。能觀一如。第六諱慧,

多用踏心。內外中間心不可得;泯然清淨,五處止心。第七諱文,多 用覺心。重觀三昧、滅盡三昧、無間三昧,於一切法心無分別。第八 諱思,多如(按:「如」應作「用」)隨自意安樂行。第九諱顗,用

次第觀,如《次第禪門》51;用不定觀,如《六妙門》;用圓頓觀,如

《大止觀》52。」53

這 是 以 明 、 最 、 嵩 、 就 、 監 ( 應 即 是 「 鑒 」 ) 、 慧 、 文 、 思 、 顗 九 位 為 師 資 相 傳 。 最 後 之 「 文 、 思 、 顗 」 三 師 顯 然 就 是 慧 文 、 慧 思 及 智 顗 。 「 最 、 監 」

50《摩訶止觀》經灌頂前後整理過三次,故內容有少部分可能是灌頂所補充加添者,非 全書皆完全是智顗所說。

又,安藤俊雄認為,智顗逝世後,從《國清百錄》所見當時天台山與隋煬帝往來之 多封書信,可見天台山智越與灌頂等人,為因應當時地論宗與三論宗之興盛,己宗卻頓 失偉大之宗師,已有須多方努力以確保天台教學權威之心。尤其從灌頂之《摩訶止觀》

序文可見,智顗過世多年後,天台宗已失當年之榮景,因此其提出龍樹為祖師說(金口 相承與今師相承二說之連結)或許即是為了表示天台與三論及四論宗同樣屬龍樹之中觀 派思想,以設法保持天台教學之權威。參見氏著《天台學——根本思想展開》,

頁 8。

51《次第禪門》即是《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

52《大止觀》即是《摩訶止觀》。

53《止觀輔行傳弘決》(T46.149a)。

(15)

二 師 為 慧 思 曾 往 印 證 所 悟 者 ; 「 就 」 師 為 最 師 弟 子 , 亦 曾 為 慧 思 之 老 師 。 此 三 師 之 生 平 事 蹟 均 不 詳 。 其 他 之 「 明 、 嵩 」 二 師 未 知 是 何 人 。 至 於 被 認 為 是 慧 文 師 承 的 「 慧 」 師 , 依 日 本 學 者 安 藤 俊 雄 的 推 斷 , 也 許 是 指 善 慧 大 師 傅 翕 (497-569)。54

以 慧 思 與 最 、 就 、 監 三 師 的 關 係 來 看 , 慧 文 以 前 諸 師 , 除 了 第 一 位 明 師 外 , 皆 是 同 時 行 世 之 著 名 禪 師 , 而 其 弟 子 亦 會 互 往 諮 議 者 。 而 湛 然 所 引 九 師 相 承 說 是 依 據 當 時 猶 流 傳 於 世 的《 國 清 廣 百 錄 》。其《 摩 訶 止 觀 輔 行 搜 要 記 》 言 :

「准《國清廣百錄》,後人所記,云有九師:一、明,二、最,三、

嵩,四、就,五、監,六、慧,七、聞,八、思,九、顗,而不云慧 聞(按:即慧文)稟承龍樹。」55

《 國 清 廣 百 錄 》 顧 名 思 義 應 是 在 灌 頂 接 續 智 寂 編 成 《 國 清 百 錄 》 之 後 , 繼 續 再 增 廣 編 錄 所 成 。 因 其 書 現 已 不 存 , 無 法 知 其 情 況 。 但 是 依 照 《 國 清 百 錄 》 的 體 例,且 該 書 能 繼 續 留 存 至 湛 然 時 代,其 所 錄 之 文 章 應 當 是 頗 為 可 靠 的。56 如 是,則 慧 文 之 師 為「 慧 師 」,「 慧 師 」又 可 能 即 是 善 慧 大 師 傅 翕( 傅 大 士 ),

這 將 非 常 值 得 重 視 。 因 為 依 照 湛 然 《 止 觀 義 例 》 的 說 法 , 傅 大 士 以 三 觀 四 運 為 心 要 , 倡 導 一 心 三 觀 、 四 運 推 檢 之 說 , 而 二 者 即 是 天 台 觀 門 的 核 心 教 義 之 一 。 《 止 觀 義 例 》 云 :

「東陽大士(傅翕)位居等覺57,尚以三觀四運而為心要。故〈獨自詩〉

云:『獨自精(按:應作「情」)58,其實離聲名;三觀一心融萬品,

荊棘叢林何處生59?獨自作,問我心中何所著?推撿四運併無生,千端

萬累(緒)何能縛?』況復三觀本宗《纓絡》,補處大士(傅翕)金

54 參見安藤俊雄《天台學—根本思想展 開》,頁 9。

55《摩訶止觀輔行搜要記》(新卍續 55.745a)。

56 雖然依照湛然之見,仍應「以龍樹而為始祖,非明、最也」。但是其理由只是:「今 是大師(按:指灌頂)之言,深可信矣。」(新卍續 55.745a)並無其他足資否定該說之 根據。

57 據言傅翕為彌勒菩薩之化身,故稱「等覺」菩薩,即是一生補處菩薩。

58 依傅翕之《善慧大士語錄》(新卍續 69.116c),「精」應作「情」。

59 《善慧大士語錄》(新卍續 69.116c),「融萬品」作「離萬品」;「何處生」作「皆 自平」。

(16)

口親承。故知一家教門遠稟佛經,復與大士宛如符契。」60

將 此 與 九 師 相 承 說 結 合 , 大 大 提 高 了 傅 大 士 為 慧 文 之 師 「 慧 師 」 的 可 能 性 。 且 以 天 台 一 心 三 觀 法 門 之 相 承 而 言 , 傅 翕 即 當 為 天 台 宗 之 初 祖 。61

對 於 九 師 相 承 說 , 安 藤 俊 雄 曾 舉 智 顗 於《 摩 訶 止 觀 》 強 烈 論 難 批 評 當 時 修 禪 之 代 表 人 物 :「 又 一 種 禪 人 , 不 達 他 根 性 , 純 教 乳 藥 。 體 心 、 踏 心 、 和 融、覺 覓、若 泯、若 了,斯 一 轍 之 意。」62推 斷 所 說 之「 踏 心 」即 是 指 慧 師 ,

「 和 融 」 指 最 師 , 「 覺 覓 」 指 文 師 , 「 泯 」 指 就 師 , 「 了 」 指 監 師 之 禪 法 , 因 此 認 為 難 以 認 定 文 ( 慧 文 ) 師 以 前 諸 師 相 承 天 台 系 之 法 門 , 亦 即 否 定 其 祖 師 相 承 說 。63但 是 如 前 引 湛 然 所 言 , 所 言 諸 師 之 法 只 是 其 所 「 多 用 」 者 , 表 示 其 非 僅 此 法 耳 。 又 智 者 此 言 在 凸 顯 化 他 之 法 門 有 多 途 , 當 因 機 施 教 , 不 能 但 教 一 法 , 並 未 抹 煞 諸 師 教 說 之 意 義 與 價 值 。 且 若 因 此 即 認 為 諸 師 之 法 門 非 天 台 之 傳 承 , 則 其 中 亦 說 及 慧 文 禪 師 , 豈 非 連 慧 文 亦 否 定 其 為 天 台 祖 師 ? 實 則 慧 文 被 認 定 為 天 台 宗 祖 師 , 除 了 他 是 慧 思 的 重 要 老 師 外 , 主 要 還 在 其 「 用 心 一 依 《 釋 論 》 」 , 而 非 此 處 所 言 「 多 用 覺 心 」 ; 同 樣 地 若 傅 翕 確 為 天 台 祖 師 亦 不 在 其 「 多 用 踏 心 」 , 而 是 一 心 三 觀 、 四 運 推 檢 之 主 張 。 因 此 九 師 相 承 說 之 可 信 與 否 , 不 能 以 智 顗 在 《 摩 訶 止 觀 》 中 的 批 評 來 斷 定 之 。

不 過 由 於 灌 頂 在 《 摩 訶 止 觀 》 中 確 立 了 龍 樹 到 智 顗 的 祖 師 相 承 關 係 , 而

《 摩 訶 止 觀 》 是 天 台 宗 最 重 要 的 根 本 典 籍 之 一 , 故 後 世 多 即 秉 承 此 說 , 如 荊 溪 湛 然 言 : 「 今 是 大 師 之 言 , 深 可 信 矣 」64。 而 對 於 同 樣 由 湛 然 所 提 到 的 九

60《止觀義例》(T46.452c)。另,湛然之《止觀輔行傳弘決》亦有:「傅大士〈獨自詩〉

云:『獨自作,問我心中何所著?巡檢四運併無生,千端萬緒何能縛?』」(T46.197b)

61 此處所引傅翕〈獨自詩〉與天台教義相關,而大陸學者張勇之博士論文《傅大士研 究》即斷定為:「〈獨自詩〉中的台宗成分是由湛然或其以前的天台禪僧羼入的。」(頁 237)乃失之武斷。其言詩中「調直箇身心」(新卍續 69.116c)的「調直」是台宗之術語

(頁 236)亦未必然。如梁‧曼陀羅仙共僧伽婆羅(460-524)譯《大乘寶雲經》:「一 向默念,其心調直。令身調直,結跏趺坐。」(T16.269b) 真諦(499-569)譯 《四諦論》

「調直心相續,名三摩提。」(T32.398a)陳‧月婆首那於西元 565 年譯《勝天王般若波 羅蜜經》:「心行調直,遠離諂曲。」(T8.699c)等。

62《摩訶止觀》(T46.49a)。

63 參見安藤俊雄,前揭書,頁 10。安藤俊雄亦提到湛然《止觀輔行傳弘決》以諸師之 禪法法門各異,無一貫特定法門之相承的說法,此將於本文後詳。

64《摩訶止觀輔行搜要記》(新卍續 55.745a)。

(17)

師 相 承 之 異 說 , 湛 然 乃 解 說 為 : 所 列 諸 師 或 曾 為 師 生 , 但 自 各 人 所 立 之 法 門 來 看,至 慧 文 已 然 改 轉 而 依 於《 大 智 度 論 》,故 可 說 其 前 無 師 承。其 言:「 以 此 觀 之,雖 云 相 承,法 門 改 轉。慧 文 已 來 既 依《 大 論 》,則 知 是 前 非 所 承 也。」

65後 來 南 宋‧志 磐( 生 卒 年 不 詳 )於 所 撰 天 台 宗 之 重 要 史 籍《 佛 祖 統 紀 》( 1271)

亦 秉 承 此 說 。 其 文 中 註 解 道 :

「按《高僧傳》:『南岳悟法華三昧,往鑒最師,述己所證,皆蒙隨 喜。』又云:『智者受業思師;思師從道就師;就師受法最師。』今 詳思師本承文師,今又言從就師,是知諸師多同時互相咨稟。而法門 改轉,後多勝前,非復可論相承也。至北齊(慧文)已降,依《論》

立觀,自此授受,始終不異,始可論師承耳。」66

這 是 對 於 天 台 師 承 之 判 準 的 進 一 步 補 充 說 明 。 確 實 , 慧 文 與 慧 思 雖 然 都 尚 有 其 他 師 承 , 但 是 要 判 定 其 是 否 為 天 台 宗 之 祖 師 則 應 當 從 法 門 的 傳 承 延 續 與 宗 門 之 立 教 而 言 , 而 不 只 是 曾 受 學 於 之 而 已 。 依 此 而 論 , 其 以 為 天 台 自 慧 文 依

《 大 智 度 論 》 建 立 觀 法 之 後 , 方 以 此 代 代 相 傳 始 終 不 異 , 成 為 宗 門 之 法 要 , 因 此 天 台 祖 師 應 自 慧 文 開 始 , 而 此 觀 法 則 是 慧 文 自 由 龍 樹 之 論 中 悟 得 者 , 故 是 前 無 師 承 。 至 於 慧 文 所 自 得 於 龍 樹 以 傳 慧 思 , 成 為 天 台 一 脈 相 承 的 法 門 , 湛 然 只 說 「 慧 文 已 來 既 依 《 大 論 》 」 , 並 無 詳 說 。 其 所 依 之 《 摩 訶 止 觀 》 亦 只 言 : 「 文 師 用 心 一 依 《 釋 論 》 」

至 宋 ‧ 贊 寧(919-1002)之 《 宋 高 僧 傳 》 (996)67〈 湛 然 傳 〉 則 有 :

「昔佛滅度後,十有三世至龍樹,始用文字廣第一義諦。嗣其學者號 法性宗。元魏高齊間,有釋慧文,默而識之,授南嶽思大師,由是有 三觀之學。」68

慈 雲 遵 式 亦 曰 : 「 得 龍 樹 《 智 論 》 一 心 三 智 之 文 , 依 論 立 觀 。 」69即 是 立 一

65《止觀輔行傳弘決》(T46.149b)。

66《佛祖統紀》(T49.178b)。另在此之前的宗鑑《釋門正統》(新卍續 75.263a)亦言及此 九師相承說,但其將明師之「多用七方便,恐是小乘七方便」誤為從明師至慧文「凡七 世只修小乘七方便耳」,再言慧文之另自依《大智度論》而悟一心三智。

67《宋高僧傳》於西元 988 完成,996 年又重治補充始成定本。參見《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頁 2498-2499。

68《宋高僧傳》(T50.739b)。

69 見《釋門正統》(新卍續 75.263b)。

(18)

心 三 觀 。 後 志 磐 之 《 佛 祖 統 紀 》 亦 引 此 言70, 以 此 定 為 天 台 一 家 之 傳 承 。 然 而 , 筆 者 以 為 , 若 慧 文 以 一 心 三 觀 傳 慧 思 而 得 為 天 台 祖 師 , 則 曾 留 下

「 三 觀 一 心 、 推 檢 四 運 」 詩 句 的 傅 翕 豈 非 亦 很 有 可 能 以 之 啟 發 了 慧 文 乃 至 慧 思 而 毫 無 疑 問 地 堪 為 天 台 宗 之 祖 師 ? 對 此 , 大 陸 學 者 張 勇 以 在 世 期 間 及 弘 法 活 動 區 域 之 因 素 由 , 認 為 慧 文 、 慧 思 和 智 顗 與 傅 翕 無 任 何 關 涉 之 可 能 。 因 為 傅 翕 為 東陽郡烏傷縣(今浙江省義烏市)人,生活於 497-569 年間,而 「 慧 文 一 直 在 東 魏、北 齊 弘 法,未 曾 南 傳;三 祖 慧 思 北 齊 武 平( 後 主 高 緯 年 號,五 七 ○ — 五 七 五 ) 初 方 領 徒 南 逝 ; … … 不 僅 慧 文 不 可 能 與 大 士 有 牽 扯 , 大 士 逝 世 又 早 於 慧 思 南 遷 和 智 顗 得 道 於 思 之 時 」,故「 傅 翕 根 本 不 可 能 與 他 們 有 何 關 涉 」。

71然 而,依 相 關 人 物 之 活 動 年 代,傅 翕 於 三 十 歲 (526)得 道 後 返 鄉 行 化72,曾 三 度 至 京 師( 梁 都 健 康 , 即 南 京 )73, 至 西 元 569 年示寂; 慧 文 於 北 齊 (550-577) 之 時 「 獨 步 河 淮 」74; 慧 思 可 能 即 在 西 元 550 年 至 552 年 之 間 求 學 於 慧 文 。 依 時 間 來 說 , 慧 文 非 無 於 成 道 弘 法 之 前 受 學 於 傅 翕 之 可 能 。 而 慧 文 後 來 雖 於 北 地 以 禪 法 著 稱 , 其 前 亦 非 不 可 能 前 往 傅 翕 之 處 或 梁 都 而 聞 法 學 道 , 其 後 傳 予 慧 思 。 故 張 說 並 不 能 成 立 。 而 慧 思 或 許 與 傅 翕 無 直 接 之 接 觸 。 至 於 智 顗 則 於 陳 光 大 元 年 (567)前 往 金 陵 弘 法75, 更 有 聞 知 傅 翕 教 說 之 可 能 。

南 宋 . 志 磐 則 說 道 :

「東陽(傅翕)顯於梁而終於陳。當北齊、南岳、智者以此道相傳之 際尚無恙也。昔承佛口之親宣,今值諸師之授受,於是作而言曰:大 哉!三觀之道行於震旦,其在斯時乎!乃述為二詩,從旁而讚之,宜 也。世人不考為同時,遂指東陽為前人,而謂其能預談三觀。故晁景

迂為〈明智碑〉亦謂:『前乎智者以導其教者,曰梁‧傅大士。』76

言未的也。今當易之云:與文禪師同時,旁贊其道者,曰傅大士。以

70《佛祖統紀》:「慈雲云:得龍樹一心三智之文,依論立觀。」(T49.179a)。

71《傅大士研究》,頁 240。

72 參見前揭書,頁 27。

73 參見前揭書,頁 37。

74《摩訶止觀》(T46.1b)。

75 參見《續高僧傳》(T50.563b)。

76 晁景迂〈明智碑〉即是晁說之所作之〈明智法師碑論〉,收於《佛祖統紀》。其文 云:「前乎智者導其教者,曰梁‧傅大士、北齊‧稠禪師。」(T49.445a-b)

(19)

大士無授受之迹,今但附見於傳首云。」77

從 這 段 文 字 可 以 知 道 : 在 慧 文 ( 活 躍 於 北 齊 時 代 ) 、 慧 思 (515-577)、 智 顗 (538-597)道 法 相 傳 之 際 , 亦 是 傅 翕 (497-569)弘 法 之 時 , 此 正 印 可 前 述 傅 翕 以 一 心 三 觀 啟 發 慧 文 之 可 能 性 。78又 , 所 提 到 的 「 晁 景 迂 為 〈 明 智 碑 〉 」 之 碑 文 亦 正 顯 示 當 時 亦 有 此 說 。 而 志 磐 將 之 解 說 為 傅 翕 只 是 在 當 世 聞 知 慧 文 顯 發 三 觀 之 道 以 傳 慧 思 , 慧 思 再 傳 智 顗 , 而 從 旁 讚 揚 之 而 已 。 但 是 以 傅 翕 〈 獨 自 詩 〉 之 詩 文 來 看 , 皆 是 描 述 一 己 自 在 無 著 之 境 界 :

「獨自山……獨自居……獨自眠……獨自作,問我心中何所著?推撿 四運併無生,千端萬緒何能縛?……獨自情,其實離聲名;三觀一心離 萬品,荊棘叢林皆自平。」79

此 分 明 是 自 述 其 心 法 與 境 界 , 斷 非 意 在 讚 他 。 故 志 磐 之 說 失 之 牽 強 。

若 就 經 典 中 明 言 三 觀 , 亦 是 智 顗 自 言 三 觀 之 名 所 出 自 的 《 菩 薩 瓔 珞 本 業 經 》( 簡 稱《 瓔 珞 經 》)80來 說,即 使 如 日 本 學 者 佐 藤 哲 英 所 推 斷 的,不 是 出 自 印 度,而 是 在 南 齊 (479-502) 時 代 於 中 國 所 成 立 的81,亦 可 能 為 傅 翕 (497-569) 所 見 , 進 一 步 得 出 一 心 三 觀 說 。82

此 外 , 傅 翕 並 有 〈 還 源 詩 十 二 章 〉 , 其 中 數 章 云 :

「還源去!生死涅槃齊。由心不平等,法性有高低。」

「還源去!觸處可幽棲。涅槃生死是,煩惱即菩提。」

77《佛祖統紀》(T49.245a)。

78 當梁陳之世,傅翕之聲名正盛於金陵之教界,其時智顗初入金陵,於瓦官寺講說經 論,指導禪法(568 至 575 年間)。在此期間,智顗著有《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覺意三 昧》一書,其中即用「四運心」為觀相(T46.623a)。這是否即是得自傅翕之四運推檢說,

亦是值得注意的。參見佐藤哲英《天台大師研究》,頁 718。

79《善慧大士語錄》(新卍續 69.116c)。

80 智顗《摩訶止觀》言:「觀有三[種]:從假入空,名『二諦觀』;從空入假,名

『平等觀』;二觀為方便道,得入中道,雙照二諦,心心寂滅,自然流入薩婆若海,名

『中道第一義諦觀』。此名出《瓔珞經》」(T46.24a-b)。

《維摩經玄疏》亦言:「三觀之名出《瓔珞經》云……。」(T38.525b)

《瓔珞經》本身言:「三觀者,從假名入空二諦觀、從空入假名平等觀,是二觀方便道。

因是二空觀,得入中道第一義諦觀。」(T24.1014b)

81 參見《天台大師研究》,頁 699-703。

82《瓔珞經》雖言三觀,但是為各別陳述而尚未及一心三觀之義。

(20)

「還源去!何須更遠尋?欲求真解脫,端正自觀心。」

「還源去!心性不思議。志小無為大,芥子納須彌。」

「還源去!解脫無邊際。和光與物同,如空不染世。」

「還源去!何須次第求?法性無前後,一念一時修。」

「還源去!心性不浮沈。安住王三昧,萬行悉圓收。」83

「 涅 槃 生 死 是 , 煩 惱 即 菩 提 」 為 天 台 言 圓 教 常 引 用 之 語84。 「 芥 子 納 須 彌 」 為 《 維 摩 詰 經 》 (T14.546b-c)所 說 , 亦 是 天 台 言 圓 教 一 念 具 足 一 切 法 ( 一 念 三 千 )之 不 可 思 議 境 時,引 以 為 說 明 之 例。如 智 顗《 三 觀 義 》云:「 此 經( 按 :

《 維 摩 詰 經 》 ) 明 不 思 議 , 須 彌 入 芥 子 , 不 相 妨 礙 。 無 情 之 物 尚 得 如 此 , 況 心 神 微 妙,一 念 具 足 一 切 三 世 諸 心 諸 法,何 足 致 疑 ﹖ 」(卍 99.42c)「 和 光 與 物 同 , 如 空 不 染 世 」 是 從 空 入 假 之 行 , 而 「 何 須 次 第 求 」 , 「 一 念 一 時 修 」 , 更 透 顯 出 天 台 圓 教 圓 頓 不 假 次 第 , 一 念 同 時 作 三 觀 之 「 一 心 三 觀 」 的 理 趣 。 最 後 之「 安 住 王 三 昧,萬 行 悉 圓 收 」亦 顯 一 行 一 切 行 的 原 義。故 從 這 些 義 理 , 再 再 旁 證 而 彰 顯 傅 翕 確 實 已 能 有 一 心 三 觀 之 功 夫 與 境 界 。85

83《善慧大士語錄》(新卍續 69.116b)。

84 如《四教義》與《維摩經玄疏》言圓教之六即位:

「涅槃即生死,菩提即煩惱,此是『理即』。若知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是為『名 字即』。因此觀行分明,成五品弟子,即是『觀行即』。得六根清淨,名『相似即』。

成四十一地,即是『分證真實即』。證妙覺果,即是『究竟即』。」(T46.762a-b)(T38.531a-b)

85 張勇《傅大士研究》以為,〈還源詩〉及〈獨自詩〉是「經過了天台人士的刻意點 竄,已然在相當程度上改變了傅翕禪學的原貌。」(頁 225)亦即以為傅翕作品中與天 台思想相近部分乃是天台宗人(湛然)竄改加入,並非傅翕原有者。但觀其論理:「一念 一時修」與慧思、智顗一心具萬行之思想合拍;「煩惱即菩提」是湛然「無情有性」論 的發展;「芥子納須彌」向為禪家所習用,故〈還源詩〉為出現於唐代(參見張書,頁 227-228),其理由實不能成立。按「煩惱即菩提」之思想早在鳩摩羅什(344-413 或 350-409)所譯之《維摩詰所說經》(更早有三國吳‧支謙之譯)已有,如云:「不斷 煩惱而入涅槃。」(T14.539c)「示行諸煩惱而心常清淨。」(T14.549a)「一切煩惱為如來 種。」(T14.549b)「一切眾生即菩提相。」(T14.542b)《大智度論》亦有:「婬欲即是道;

恚癡亦如是。」(T25.107c) 豈能說傅翕不能即有此說?又,天台智顗已明確說:「煩惱 即菩提,名道諦。」(《妙法蓮華經玄義》(T33.701b))、「菩提即煩惱,此是『理即』。」

(《四教義》(T46.762a)、《維摩經玄疏》(T38.531a))如何說它是湛然「無情有性」論 的發展?「芥子納須彌」亦是出自《維摩詰所說經》(14.546b)。故因此說〈還源詩〉為 出現於唐代,「實乃對台宗觀念的刻意演繹,應屬後世天台僧侶的託名之作」(頁 230),

(21)

而 在 傅 翕 〈 行 路 難 二 十 篇 〉 第 十 五 章 之 〈 明 空 有 不 違 〉 中 , 更 有 此 語 :

「 路 難 非 空 亦 非 有 ; 有 無 雙 遣 兩 俱 存 。 」86「 非 空 非 有 」 即 是 中 道 ; 「 有 無 雙 遣 」 又 「 兩 俱 存 」 , 顯 示 雙 遮 又 雙 具 的 中 道 觀 , 而 此 即 是 天 台 所 有 之 中 道 觀 。 空 、 有 加 上 中 道 , 亦 即 是 三 諦 、 三 觀 。87

由 以 上 之 討 論 可 知 , 天 台 宗 由 智 顗 立 教 , 其 無 疑 地 是 天 台 宗 之 祖 師 。 再 往 前 追 溯 其 師 承,智 顗 曾 有 某 僧88、法 緒、慧 曠、慧 思 諸 師;慧 思 亦 有 慧 文 、 就 師 、 鑒 師 、 最 師 諸 師 ; 慧 文 可 能 曾 受 傅 翕 ( 慧 師 ) 之 指 點 ; 傅 翕 之 師 或 許 為 鑒 師 等 等 ( 依 九 師 相 承 說 ) 。 但 若 要 論 天 台 祖 師 之 傳 承 , 自 應 從 天 台 法 門 之 承 續 與 傳 衍 來 界 定 。 在 此 之 下 , 智 顗 為 受 法 於 慧 思 ; 慧 思 受 業 於 慧 文89; 慧 文 則 或 是 自 讀 龍 樹 著 作 而 得 啟 發 , 或 是 承 法 於 傅 翕 。 傅 翕 之 前 的 明 、 最 、 嵩 、 就 、 鑑 諸 師 則 是 當 時 著 名 之 禪 師 , 但 與 天 台 之 教 未 見 有 進 一 步 關 係 。 因 此 , 慧 文 、 慧 思 、 智 顗 作 為 天 台 宗 之 二 、 三 、 四 祖 是 確 切 可 考 的 。 而 天 台 宗 之 初 祖 是 慧 文 從 其 著 作 私 淑 了 悟 的 印 度 龍 樹 , 還 是 中 土 可 能 提 出 一 心 三 觀 、 四 運 推 檢 說 的 傅 翕 , 則 未 能 定 言 。 雖 然 由 智 顗 弟 子 灌 頂 確 立 了 從 龍 樹 到 智 顗 為 天 台 宗 之 初 祖 到 四 祖 , 成 為 後 世 認 同 的 主 要 說 法 , 但 是 如 果 傅 翕 確 曾 提 出 一 心 三 觀 ( 及 四 運 推 檢 ) 說 , 且 啟 迪 了 慧 文 , 則 傅 翕 即 當 該 是 中 國 天 台 宗 實 際 的 初 祖 。 而 這 點 則 是 有 相 當 高 之 可 能 性 的 。

至 於 傅 翕 之 前 , 可 言 無 師 。 因 為 據 其 傳 記 所 說 , 傅 翕 乃 兜 率 天 宮 彌 勒 菩 實無道理。而其說傅翕之說與慧思、智顗等天台思想相合者,又豈能斷定一定是後來之 天台宗人竄改,而非傅翕能有者?該書其他之理由皆類此(參見張書,頁 227 及 229)。

又,張書以為:「〈還(源)詩〉乃湛然改造大士原作而成,〈獨自詩〉亦已經過湛然 的藻飾,《錄》(《善慧大士錄》)中他處的天台痕跡也是荊溪(湛然)漬墨的。」(頁 244)實無道理。設想:若湛然改造傅翕作品以便引之為天台祖師,如張書所言:「荊 溪湛然雖僅謂大士與天台宛如符契,但卻實指之為傳法藏正脈」(頁 244),則又如何 會說:「雖云相承,法門改轉。慧文已來既依《大論》,則知是前非所承也。」(T46.149b)?

此分明是否定慧文之前的諸師相承說。

86《善慧大士語錄》(新卍續 69.119c)。

87 此處引傅翕〈行路難二十篇〉所言,但是此文學者認為是唐代牛頭宗之慧忠(682-769)

(關口真大觀點)或遺則(751-830)(張勇觀點)之作(參見《傅大士研究》,頁 167-197),

故此點暫僅供參考耳。

88 指於智顗七歲時傳授其《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之僧人,未詳為何人。

89 就師之法門不詳,對慧思是否有重要影響亦無資料可參考。

(22)

薩 之 示 現 , 年 二 十 四 時 ( 普 通 元 年 ,520) 遇 一 胡 ( 天 竺 ) 僧 嵩 頭 陀 問 之 何 時 當 還 兜 率 天 宮,指 示 臨 水 觀 影,自 見 己 身 有 圓 光,乃 悟 前 因( 為 彌 勒 菩 薩 )。

於 是 問 頭 陀 修 道 之 地 , 即 自 結 庵 修 道 , 後 得 首 楞 嚴 三 昧 。90依 《 首 楞 嚴 三 昧 經 》 , 此 三 昧 唯 十 地 菩 薩 及 佛 能 得91。 此 中 並 未 言 及 傅 翕 有 何 師 承 。 且 若 傅 翕 為 彌 勒 補 處 菩 薩 , 當 開 悟 前 因 之 後 , 自 不 需 師 承 , 如 其 答 梁 武 帝 問 其 師 事 何 人 時 言 : 「 從 無 所 從 , 師 無 所 師 , 事 無 所 事 。 」92故 可 為 初 祖 。

此 外,尚 該 提 出 說 明 的 是,雖 說 慧 文 可 能 由 閱 讀 龍 樹 之 論 典《 大 智 度 論 》

( 與 《 中 論 》 ) , 依 之 修 觀 而 獲 得 天 台 宗 重 要 根 本 法 門 之 證 悟 , 故 以 思 想 之 啟 發 而 遙 承 龍 樹 為 天 台 初 祖。但 是 事 實 上 慧 文 所 悟 得 的 一 心 三 觀( 一 心 三 智 ) 與 龍 樹 之 原 意 卻 是 有 距 離 的 。 龍 樹 的 主 要 思 想 是 空 觀 、 二 諦 。 其 倡 說 的 「 中 觀 」 是 緣 起 性 空 而 不 壞 假 名 的 中 道 觀 ; 其 「 二 諦 」 是 世 俗 諦 與 勝 義 諦 ( 第 一 義 諦 ) , 即 俗 諦 與 真 諦 , 真 諦 即 是 空 義 。 這 並 不 內 具 有 天 台 宗 所 說 的 一 心 三 觀、三 諦 圓 融,以 中 道 為 獨 立 之 第 三 諦,含 容 而 超 出 於 二 諦 之 上,而 後 言 空 、 假 、 中 三 諦 一 即 三 、 三 即 一 , 相 即 不 二 的 圓 教 思 想 。 所 以 嚴 格 而 言 , 中 國 之 天 台 宗 是 有 中 國 佛 教 之 特 殊 義 理 發 展 , 龍 樹 並 不 能 直 接 作 為 天 台 宗 之 初 祖 。

六、智顗之傳—天台五祖

以 上 溯 源 了 天 台 宗 自 智 顗 以 上 的 傳 承 。 以 下 則 探 討 智 顗 之 後 的 天 台 宗 傳 承 問 題 。

智 顗 在 世 時 , 聲 名 達 到 顛 峰 。 他 不 僅 是 陳 、 隋 二 朝 之 國 師 , 國 君 對 之 非 常 敬 重 恭 謹 , 且 門 下 弟 子 非 常 眾 多 。 如 灌 頂 《 隋 天 台 智 者 大 師 別 傳 》 言 智 顗 親 手 度 僧 一 萬 四 千 餘 人93,「 傳 弟 子 三 十 二 人 」,得 法 而 自 行 者 不 可 勝 數。94

《 續 高 僧 傳 》 亦 言 「 傳 業 學 士 三 十 二 人 」 , 「 五 十 餘 州 道 俗 受 菩 薩 戒 者 不 可

90 參見《善慧大士語錄》(新卍續 69.104b-c)。

91《佛說首楞嚴三昧經》:「首楞嚴三昧,非初地、二地、三地、四地、五地、六地、

七地、八地、九地菩薩之所能得,唯有住在十地菩薩乃能得是首楞嚴三昧。」(T15.631a)

92《善慧大士語錄》(新卍續 69.105c)。

93《續高僧傳》(T50.568a)則記智顗造寺三十五所,度僧四千餘人。後《景德傳燈錄》

(1004)(T51.432c-433a)所記則同於《別傳》為造寺三十六所,度僧一萬五千人(此可能 取整數而將「一萬四千餘人」作一萬五千人)。

94 參見《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T50.197c)。

(23)

稱 紀 」95。 志 磐 《 佛 祖 統 紀 》 記 載 「 智 者 旁 出 世 家 」 , 列 傳 或 具 名 者 即 有 僧 四 十 八 人 、 俗 十 七 人 。96然 而 , 智 顗 之 師 慧 思 生 前 曾 明 言 將 法 脈 付 予 之 :

「吾久羨南衡,恨法無所委。汝粗得其門,甚適我願。吾解不謝汝,

緣當相揖。今以付屬汝。汝可秉法逗緣,傳燈化物,莫作最後斷種人 也!」97

而 智 顗 於 臨 終 前 三 日98口 授 〈 遺 書 與 晉 王 〉 , 回 顧 其 一 生 弘 法 之 歷 程 , 則 五 嘆 無 傳 法 委 業 之 人 : 初 則 「 留 滯 陳 都 ( 按 : 金 陵 ) , 八 年 弘 法 。 諸 來 學 者 , 或 易 悟 而 早 亡 , 或 隨 分 而 自 益 , 無 兼 他 之 才 , 空 延 教 化 , 略 成 斷 種 。 」 再 則 「 師 與 學 徒 四 十 餘 , 僧 三 百 許 , 日 於 江 都 行 道 。 … … 而 不 見 一 人 求 禪 求 慧。與 物 無 緣,頓 至 於 此 ! 」三 則「 又 作 是 念:此 處 無 緣,餘 方 或 有 先 因。… … 於 湘 潭 功 德 , 粗 展 微 心 。 雖 結 緣 者 眾 , 孰 堪 委 業 ? 初 謂 緣 者 不 來 , 今 則 往 求 不 得 。 」 四 則 「 於 荊 州 法 集 , 聽 眾 一 千 餘 僧 , 學 禪 三 百 。 州 司 惶 慮 , 謂 乖 國 式 。 … … 故 朝 同 雲 合 , 暮 如 雨 散 。 設 有 善 萌 , 不 獲 增 長 。 」 五 則 最 終 嘆 道 :

「 東 歸 ( 按 : 歸 天 台 山 ) 而 吳 會 之 僧 , 咸 欣 聽 學 。 山 間 虛 乏 , 不 可 聚 眾 。 束 心 待 出 , 訪 求 法 門 。 暮 年 衰 弱 , 許 當 開 化 。 今 出 期 既 斷 , 法 緣 亦 絕 。 」99這 些 或 許 只 是 智 顗 自 認 化 他 之 業 未 成 的 謙 虛 之 辭 , 但 智 顗 弟 子 雖 然 如 是 眾 多 , 確 實 未 見 其 傳 燈 何 人 之 記 載 。100而 此 或 以 當 時 尚 無 人 如 慧 思 、 智 顗 之 圓 證 法 華 三 昧 、 獲 圓 教 之 位 故 。

雖 然 如 此 , 非 表 示 智 顗 法 脈 無 傳 。 就 智 顗 之 門 人 觀 之 。 首 先 , 灌 頂 於 智 顗 入 寂 後 三 年 , 開 皇 二 十 一 年 (601)所 撰 之《 隋 天 台 智 者 大 師 別 傳 》提 到 智 顗 之 弟 子 有 : 陳 尚 書 毛 喜 常 行 方 等 懺 , 後 於 瓦 官 寺 端 坐 入 滅 。 「 慧 瑫 因 聽 法 而 發 定 。 道 勢 因 領 語 而 觀 開 。 淨 辯 強 記 , 有 瀉 瓶 之 德 , 於 佛 隴 燒 身 。 慧 普 修 懺

( 按 : 法 華 懺 ) , 象 王 便 現 ( 按 : 普 賢 菩 薩 騎 象 王 現 身 ) 。 法 慎 學 禪 , 微 發 持 力 」 。 但 是 「 此 二 三 子 不 幸 早 亡 」 。 此 外 「 門 人 行 解 兼 善 , 堪 為 後 進 師 者 多 矣 」 , 卻 是 「 皆 內 祕 珍 寶 不 令 人 識 」 。 另 有 在 家 弟 子 : 智 顗 之 長 兄 陳 鍼 ,

95《續高僧傳》(T50.568a)。

96 參見《佛祖統紀》(T49.194c-200c)。

97《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T50.192a)。

98《國清百錄》〈王答遺旨文〉:「先師天台智者內弟子灌頂、普明至,奉接十七年十 一月二十一日遺書七紙、手跡四十六字,并《淨名義疏》三十一卷。」(T46.810c)可知 遺書作於智顗入滅十一月二十四日之前三日。

99《國清百錄》(T46.809c)

100 湯用彤先生言:「此或智者臨死撝謙之辭,而其不視其師承間有付法繼統之事,則 固可斷言也。」(《隋唐及五代佛教史》,頁 16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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