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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公廁評比「如廁 EASY 巡(尋)拿好禮」
活動辦法
壹、活動目的
透過滿意度調查之公廁評比活動,全民共同找出特優或 待改善之公廁,由公廁管理單位及縣市政府加強維護,以利 提供國內外民眾及遊客更舒適整潔的公廁環境。
貳、活動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
(二)承辦單位: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 環資國際有限公司
參、活動規定 一、活動期程
(一)活動期程:108 年 4 月 18 日至 108 年 6 月 5 日
(二)評比對象:全國列管公廁 二、評比方式:
(一)參與民眾請至公廁體驗,利用手機進入本活動網站,對 該座公廁進行投票。每人每天可評比不同之公廁,但同 一座公廁每人每天僅能評比 1 次。
(二)評比投票操作流程:
1.進入活動網站。(https://ppt.cc/f565Sx)
2.開啟手機定位功能,自動定位搜尋周邊公廁或透過行 政區域、關鍵字輔助搜尋。
3.選擇所使用公廁進行星級評比:
(1)特優:5 顆星。
(2)優等:4 顆星。
(3)普通:3 顆星。
(4)加強:2 顆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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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待改善:1 顆星。
若點選五顆星及一顆星者,應留下確實評語,給予 管理單位鼓勵或改善建議,例如:「特優」廁間清理確 實、有馬桶坐墊紙或坐墊消毒液;「待改善」廁間有臭 味、馬桶髒污、垃圾桶衛生紙滿溢等。
4.可上傳一張評比公廁照片,供管理單位瞭解優點或缺失 所在。
5.填寫正確且可聯繫本人之手機及電子郵件資訊,以利 主辦單位連絡得獎人。
6.送出評比資訊。
(三)評比結果公布:108 年 5 月 15 日及 6 月 12 日二次於活 動網頁,以縣市別自我比較轄內公廁之評比結果,108 年 5 月 15 日公布 108 年 4 月 18 日至 5 月 14 日評比結 果,108 年 6 月 12 日公布 108 年 5 月 15 日至 6 月 5 日 評比結果。
三、參加活動獎勵方式:
(一)完成 1 座公廁評比即可獲得 1 次抽獎機會,惟 1 個手機 門號 1 天最多累計 10 次。
(二)抽獎日期:
1.108 年 5 月 15 日(採計 108 年 4 月 18 日至 5 月 14 日) 2.108 年 6 月 12 日(採計 108 年 5 月 15 日至 6 月 5 日)
(三)獎項:超商禮券,每次抽出 15 名 1000 元、40 名 500 元、75 名 200 元。
(四)領獎方式:
1.本活動將於活動官網公布抽獎結果,並於抽獎日後 10 天內以簡訊及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並提供得獎序 號,參加抽獎民眾可於官網確認抽獎結果。
2.第一次抽獎得獎人應於 108 年 6 月 5 日前回覆郵寄資 料,第二次抽獎得獎人應於 108 年 7 月 5 日前回覆郵 寄資料,領獎前需先回傳承辦單位獎品領據,並填具 相關基本資料(包含姓名、身分證字號、身分證正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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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影本等相關領據資料),未成年人得獎需填具未滿 18 歲得獎人之法定代理人代領領據;非境內居住者,
一律預扣繳 20%的所得稅,並提供護照影本,未於期 限前回覆者視同放棄該得獎權益。
3.得獎者所獲獎項之獎金,稅額未超過 2,000 元者,所 得將併入得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申報,餘依所得稅 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補充事項
1.請填寫真實手機資料,中獎者若提供資料不正確造成 無法聯繫或獎品無法領取,則視為自動棄權。
2.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 辦機關之事由,致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 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發生,主辦機關不 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者亦不得因此產生異議。
3.本活動如有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機關保 有取消、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4.本活動規定載明於活動頁面中,參與者於參加本活動 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規定,如參與者有違反 活動規定之情事(例如:惡意評比、灌票等情形),主 辦機關得取消其參與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活動之行 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5.本活動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主辦 機關、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獎品及中獎審核保有 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於活動官網 公告。
6.本次活動業務相關單位(環保署、各縣市環保局及委託 執行單位)之人員參與活動不具抽獎資格。
四、活動資訊
(一)活動網站:行政院環保署全球資訊網 (www.epa.gov.tw)\焦點議題或
https://ppt.cc/f565Sx
(二)QR Code 條碼:
4
(三)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電話:02-23117722 分機 2794 郭先生。
(四)聯絡單位: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2)2515-0369
簡先生分機 266、游先生分機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