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 別:三等考試 類 科:衛生行政
科 目:衛生法規與倫理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32060 頁次:1-1
一、請說明我國全民健康保險制度有關「給付」與「支付」的規定;並說明
「部分負擔」與「差額負擔」的差異;又目前全民健康保險允許「差額 負擔」的範圍為何?(25 分)
二、請說明藥事法第 102 條有關醫藥分業及醫師調劑權的條文內容;(10 分)
並請說明司法院大法官 108 年 6 月 14 日第 778 號解釋文,對醫藥分業 下之醫師藥品調劑權案之解釋文內容。(15 分)
三、請說明我國衛生福利部組織架構中,與福利領域相關的處、署及附屬機 構名稱,並說明其職掌範圍。(25 分)
四、請說明我國現行徵收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的評估方式,並列舉其分配 比率。(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