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應屆畢業 生
畢業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休閒事業管理系
適用 104 學年度課程規劃表
一、應屆畢業生規定:
• 應屆畢業生規定:
• 未修足學期數,但學分已修足欲畢業者,須 依學則第 54 條規定申請提前 1 學期業,審核 通過者始得畢業。
• 申請提前畢業,請依「本校行事曆」規定時 間辦理,約為期中考後 1 週內申請。
四技
8 學期皆在學
註:休學之學期不算在學。
二、畢業自審:
• 畢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係依入學時之課程規劃 表修習。
• 至【學生資訊系統\畢業審核自審】自我審核各 應修類別是否有漏修。
• 「畢業審核自審」自三上起,即可自行上網查看
。
• 校訂必修及專業必修,若為重補修課會對應至
「自由選修」頁籤,請先與通識中心老師或系辦 助教確認後,再於〔自審異動〕註記即可。
• 自審異動後,須經系辦助教確認並審核通過後,
三、休閒系(四進)畢業資格應修學分數:
◎
適用課規:104學年度入學適用※ 畢業自審:請至【學生資訊系統 \ 畢業審核自審】先進行自審作業。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應修類別 校訂必修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自由
選修 總學 分數 應修科目數及學分
12 科 28 學分
17 科 44 學分
最少應選 修 54 學
分
6 學
分 132 學分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應修類別 校訂必修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自由選修
備註 表列課程 以系上開 設之課程 為主
以系上開 設之課程 為主
包含外系 學分、課 程規劃中 未有之本 系課程、
超修的專 業選修或 校訂、選 修學分
四、休閒系 (四進)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五、休閒系 (四進) 畢業資格:
注意事項 -1 :
• 非學年度課程,同一科目名稱重複修習,第 2 門不得認列為畢業學分,如:
選項體育選修 2 次 [ 籃球 ] 課,第 2 次修習的 [ 籃球 ] 不 得列計至畢業學分中,須再補修 1 門非籃球課之選項體育。
• 專業必、選修課程務必修習系上開設之課程,
延修等因素經系主任同意,始得修習系上規定 之相近課程替代。
五、休閒系 (四日) 畢業資格:
注意事項 -2 :
• 請班代於大四下學期開學時至進修教學組領取
「畢業調查表」。
• 請同學於大四上學期學開時上網自審,於【◎
自我審查】頁籤確認是否能如期畢業,並於
「畢業調查表」勾選是否畢業及簽名。
• 「畢業調查表」請依表件期限內完成簽章並送 系辦公室賡續辦理審查作業。
• 詳細規定依註冊組公告應屆畢業生畢業資格審 查流程及時程。
Q&A
是否仍有問題?
• 專業必修、專業選修及自由選修之認列,請洽系 辦助教確認(分機 7458 )。
• 通識課程,請洽通識中心老師(分機 7246 )。
• 畢業資格審查系統問題 ( 如已修科目未出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