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類 科:地政
科 目:土地法規概要
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座號: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42530 頁次:1-1
一、私人取得土地所有權,基於所有權之權能,本可自由處分其土地,但在 所有權社會化的趨勢下,國家基於公共利益等政策之考量,對私有土地 之處分得依法予以限制。現行有關土地處分限制之情形為何?試列舉五 種特定之土地說明之。(25分)
二、土地總登記後,土地權利變動時,依土地法規定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會 同申請變更登記。今有甲向乙購買土地一筆,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有 丙在丁的土地設定之地上權存續期間屆滿,辦理地上權塗銷登記。試問 何謂「登記之權利人」、「登記之義務人」?上述二種情形,何者為登記 之權利人?何者為登記之義務人?請說明之。(25分)
三、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公有土地及建築物,依法如何配合辦理都市更 新?又可依那些方式處理?請依相關規定說明之。(25分)
四、何謂「土地徵收請求權人」?私人得否為徵收請求權人?又與司法院釋 字第747號解釋土地所有權人得請求徵收之意旨,有何不同?請說明之。
(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