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IEYI 世界青少年創客發明展–
「未來科技世界」繪圖比賽辦法
壹、 活動宗旨
為使創造力教育能擴大宣導及向下扎根,以舉辦繪圖比賽方式邀請全國高中、
國中、小學生發揮創意,鼓勵並培養青少年的想像力、創造力與思考未來的能 力。
貳、 辦理單位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協辦單位:中華創意發展協會、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參、 比賽主題
為培養身心健康、社會關懷、多元創新、終身學習、全球視野的現代化公民,
期待透過 IEYI 的推動,實際並積極地為全國的青年學子們從根基打下創新、創
意思維的基礎。本年度 IEYI 除原本的六大類發明之外,新增第七類以「未來科 技世界」為主題的繪畫比賽,以培養學子多元創新及全球視野的觀察及重視,
落實多元、卓越、創新、前瞻的新教育。
肆、 執行作業時程
作業階段 預計時程 備註
報名 107 年 12 月 12 日前
作品 email 後請於 5 日後與 執行單位確認。
現場作品評選 108 年 1 月 26 日(國小)
108 年 1 月 27 日(國中、高中) 1 件作品創意說明 2 分鐘。
得獎名單公布 當天頒獎 10 個工作天公告於主辦單位網 站 http://www.ieyiun.org/
頒獎日期
國小組:108 年 1 月 26 日(六) 國高中組:108 年 1 月 27 日(日) 地點: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 業學校
註:作業時間如有更動,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準,並於世界青少年發明展網頁(官 網:http://www.ieyiun.org/)公告。
伍、 比賽辦法
1.參賽資格:全國高中、國中或國小在學學生。如冒用、違造身份或不符參賽資格 者,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
2. 報名方式:107 年 12 月 12 日前, 以 e-mail:[email protected]報名繳 交。
3.繳交作品格式(檔案格式以掃描或拍照為主,請依據報名附檔表格,含作品貼上掃 描檔解(析度至少 300DPI 以上)、「作品名稱」、「作者姓名」、「指 導老師姓名」、「學校/年級」、「聯絡電話」、「電子信箱」。
*報名截止後,活動承辦人會於 IEYI 官網公告作品編號,並以 email 通知各參賽者。
4.審查作品規格:現場審查時參賽作品統一繪於 B4 圖畫紙(38 公分 × 27 公分),不 接受剪貼、立體作品。以平面設計為主,繪畫紙請自行準備,主辦單位不另提供畫 紙。現場審查作品背面或另作卡片說明張貼於適當之處。請註明「作品編號」、「作 品名稱」、「作者姓名」、「指導老師姓名」。
5.佈展時間:108 年 1 月 26 日、108 年 1 月 27 日早上 10 點以前至競賽現場佈置。
6.佈展方式:以平放桌面為原則,可以自行𢹂帶畫架(請報名時註明)
圖 1:
架子尺寸:150*50 以內的畫架
7.組別:今年不分國小、國中、高中/職。
8.繳費方式:報名費新台幣 1,000 元整,請在 107 年 12 月 12 日前繳交。
玉山銀行 (銀行代碼: 808):
帳號:0576-440-001983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創意發展協會 郵政劃撥:帳號-1923-2015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創意發展協會
陸、 競賽獎勵:
(1)金牌總隊伍前 10%:獎狀乙紙。
(2)銀牌總隊伍前 20%:獎狀乙紙。
(3)銅牌總隊伍前 30%:獎狀乙紙。
(4)佳作總隊伍前 40%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獎狀乙紙。
註 1: 獲得金牌作品,代表台灣參加世界青少年發明展(2019 印尼主辦單位已 列入參展)。
註 2: 獲獎作品的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乙紙。
註 3: 金、銀、銅牌獎狀暫定由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發。
柒、 評審辦法:
(1)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創造力教育、美術設計、視覺傳達等相關領域專家,
組成評審小組,依據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進行評選。
(2)評審標準:主題性 40%、創意性 30%、構圖色彩性 30%。
捌、 得獎公布:
國小組、國高中於 1 月 27 日辦理頒獎儀式。請得獎者出席頒獎儀式,並領取獎狀。
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惟活動主辦單位擁有最終解釋權)
玖、 活動洽詢
活動詳情可上世界青少年發明展網頁查詢,或撥打以下電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系-陳先生 02-2351-5032 壹拾、 參賽注意事項:
1. 每位參賽者以 1 幅作品為限,且不得為共同創作。
2. 作品可以水彩、蠟筆、版畫、水墨、彩色筆等各種繪畫方式表現,勿用素描及剪 貼方式參賽,不需裝裱切勿華麗,亦不接受立體作品。
3. 建議勿於畫作內容中書寫文字及各種環保標章(省水標章、環保標章、碳足跡標章 等),以繪畫方式呈現為主。
4. 作品寄送過程如有損毀,恕不負責,請小心包裝。
5. 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選,且不得違反智 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違者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 提出異議時,除依法追回獎勵外,並為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概與主 辦單位無關。
6. 參賽者不得以翻拍、拷貝、合成、剽竊、盜用、抄襲他人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作 品參賽,如有違反情事經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追回其所 領之獎金及獎狀,獎項不予遞補。
7. 參賽者不得以任何關係或理由,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 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獎狀和獎品,並公佈姓名,其 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8. 參賽作品概不退件,經評選出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典藏、展覽、出版等之 權利,並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不得異議。
9. 參賽作品一經公佈得獎之後,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10. 參賽者創作時可自行發揮,但勿過度偏離主題。
11. 獎狀上姓名等資料均採用繳送作品時,所提供之資訊,請以正楷仔細填寫,如有 誤植,請立即與聯絡人反應。
12.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13.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宜,
主辦單位有權依需求以公告方式隨時修改、變更、中止本活動、本活動辦法或本 活動獎金或獎品之權利,無需另行通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
修正之。
14. 報名參賽即表遵守評選規則及主辦單位最後評選結果,針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 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