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證明書(含申請書)填寫說明
1. 本證明書各欄位必須填寫完整。 1 of 1 2. 本證明書內所填各欄位資料,不得塗改,其經塗改者,無效。
3. 本證明書係提供國外政府及相關單位使用,各欄應以繕打英文為原則,如有特殊需要,可 繕打中文。
項次 欄位名稱 填寫說明
CERTIFICATE NO.
證號 由產證系統自動帶出證明書編號,申請人不須填寫。
Page
頁碼 請繕列頁碼(例如:1 of 2, 2 of 2)
1 Exporter’s Name and Address
出口人名稱及地址 請繕列出口人名稱及地址。
2 Importer’s Name and Address 進口人名稱及地址
請繕列國外廠商名稱及地址(檢附相關交易證明文 件,可填列「To Order,目的地國別」)。
3 On Board Date
裝船日 請視需要依「西元年/月/日」順序填列。
4 Vessel/Flight No.
輪船或飛機名稱/班次 請視需要填寫運輸工具名稱(航次)。
5 Port of Loading
裝貨港 請填寫裝貨港口。
6 Port of Discharge
卸貨港 請填寫卸貨港口。
7 Country of Destination
目的地國 請填寫目的地國家。
8
Description of Goods; Packaging Marks and Numbers
貨品明細
請繕列貨品名稱、貨品分類號列(最少填寫 6 碼)、型號、
規格,包裝標誌及編號及相關出口貨品資料。
9 Quantity/Unit
數量/單位 請填寫出口貨品之數量或計量單位。
10
Certificate of Origin No. or Import Declaration No. or Import document Ref No.
原產國之原產地證明書號碼、原進 口報單號碼或經貿易局許可之進 口證明文件
請填寫原產國之原產地證明書號碼、原進口報單號碼或 經貿易局許可之進口證明文件。
11 Processing firm’s Name and Address
加工廠商名稱及地址 請繕列國內製造商名稱、地址及工廠登記編號。
原產國
Country of Origin
申請人須填出口貨品之原產地國家,此欄不得填寫為 臺灣。
Stamp of exporter
申請人(出口人)印章
申請人(出口人)請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若非以輸 出入為常業之個人請蓋私章,公司、商號、或團體請蓋
其印章及負責人章,外國人則須親自簽名。
Applicant’s Business Account Number
申請人(出口人)統一編號
請繕列申請人(即出口人)之統一編號;若申請人為 個人,請繕列身分證號碼;若申請人為外國人,請繕 列護照號碼。
Applicant’s Name and Address 申請人(出口人)名稱及地址
請繕列申請人名稱、地址、電話。若申請人即出口人可填
「同出口人(Same as Exporter)」。
簽發單位簽章欄 加工證明書必須由簽發單位依規定加蓋加工證明書簽
證章戳並由有權簽章人員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