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證明書(含申請書)填寫說明
1. 本證明書各欄位必須填寫完整。 1 of 1 2. 本證明書內所填各欄位資料,不得塗改,其經塗改者,無效。
3. 本證明書係提供國外政府及相關單位使用,各欄應以繕打英文為原則,如有特殊需要,可 繕打中文。
項次 欄位名稱 填寫說明
CERTIFICATE NO.
證號 由產證系統自動帶出證明書編號,申請人不須填寫。
Page
頁碼 請繕列頁碼(例如:1 of 2, 2 of 2)
1 Exporter’s Name and Address
出口人名稱及地址 請繕列出口人名稱及地址。
2 Importer’s Name and Address 進口人名稱及地址
請繕列國外廠商名稱及地址(檢附相關交易證明文 件,可填列「To Order,目的地國別」)。
3 Port of Loading
裝貨港 請填寫裝貨港口。
4 Port of Discharge
卸貨港 請填寫卸貨港口。
5 Country of Destination
目的地國 請填寫目的地國家。
6
Description of Goods; Packaging Marks and Numbers
貨品明細
請繕列貨品名稱、貨品分類號列(最少填寫 6 碼)、型號、
規格,包裝標誌及編號及相關出口貨品資料(可視需要 填 寫 裝 船 日 期 On Board Date 、 輪 船 或 飛 機 名 稱 Vessel/Flight No.)。
7 Quantity/Unit
數量/單位 請填寫出口貨品之數量或計量單位。
8
Certificate of Origin No. or Import Declaration No. or Import document Ref No.
原產國之原產地證明書號碼、原進 口報單號碼或經貿易局許可之進 口證明文件
請填寫原產國之原產地證明書號碼、原進口報單號碼或 經貿易局許可之進口證明文件。
9 Processing firm’s Name and Address
加工廠商名稱及地址 請繕列國內製造商名稱、地址及工廠登記編號。
原產國
Country of Origin
申請人須填出口貨品之原產地國家,此欄不得填寫為 台灣。
Stamp of exporter
申請人(出口人)印章
申請人(出口人)請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若非以輸 出入為常業之個人請蓋私章,公司、商號、或團體請蓋 其印章及負責人章,外國人則須親自簽名。
Applicant’s Business Account Number
申請人(出口人)統一編號
請繕列申請人(即出口人)之統一編號;若申請人為 個人,請繕列身分證號碼;若申請人為外國人,請繕 列護照號碼。
Applicant’s Name and Address 申請人(出口人)名稱及地址
請繕列申請人名稱、地址、電話。若申請人即出口人可填
「同出口人(Same as Exporter)」。
簽發單位簽章欄 加工證明書必須由簽發單位依規定加蓋加工證明書簽
證章戳並由有權簽章人員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