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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特殊奧林匹克 B 級、C 級教練年度研習-1 實 施 辦 法
一、依
據:國民體育法暨本會特奧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實施計畫第十二條:「教練證有
效期間為 4 年;經參加本會辦理之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 48 小時,並每年至 少 6 小時。」,特舉辦特殊奧林匹克 B 級、C 級運動教練年度研習。
二、目 的:為提昇特奧運動人口及持續推展特奧運動項目,因應國內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教
練在教學及訓練的實際需要,透過增能研習,提昇教練素質。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五、協辦單位:新北市立新北特殊教育學校。
六、研習日期:110 年 5 月 22 日(六)至 5 月 23 日(日)
七、地點與人數:新北市立新北特殊教育學校,以50人為上限,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 為止。
八、報到時間:請參加講習會人員於當日上午 8:40 逕至研習地點報到。
九、參加對象:
(一)於 102 至 108年取得B 級、C 級教練證,且參加本會 109 年 B 級、C 級教練年 度研習者。
(二)於 109 年取得本會各種類運動 B 級、C 級教練證者。
十、課程內容:詳見課程表。
十一、辦理方式:
(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活動實施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1. 參加人員請自備口罩,現場不提供口罩,入場前須進行雙手消毒及量測體溫。
2. 如發現高燒(額溫37.5度,耳溫38度)情狀者,本會將要求配戴口罩並逕行就醫,
且終止參加活動。
(二)本活動由講師依照場地進行規劃設計。
(三)教材、文具、講義資料由主辦單位提供。
(四)參加人員活動期間午餐、保險由主辦單位統籌供應,所提供之保險範圍為活動期間 國內旅遊平安意外責任險。保險理賠:意外身故 300 萬暨意外醫療 15 萬元之額度。
(五)報名參加學員需全程參與研習課程。
(六)參加人員請所屬單位給予公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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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報名方法:
(一)報名程序:請上本會網站 http://www.soct.org.tw 點選「網路報名」>「研習報名登 入」,進行線上報名,未在報名截止日完成線上報名者,不予錄取。
(二)報名日期:公告日起至5月14日(星期五)截止。
聯絡電話: 02-25989571,傳真:02-25989491,聯絡人:吳宗翰專員
(三)報名費用:新台幣 600 元整。
(四)報名費繳交方式:
1. 郵局匯票或現金袋方式郵寄至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吳專員收
(地址:10363 台北市大同區昌吉街 55 號 2 樓 213 室)
2. ATM、臨櫃匯款至本會帳戶,請備註參加者姓名,並於匯款後通知本會。
(台北富邦銀行士林分行 帳號 00300-102089042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五)所填報參加本活動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活動相關用途使用。
(六)若報名人數未達預期,將會通知延期或取消。
十三、本活勳遭遇不當性騷擾申訴管道(通報處理流程詳如附件):
申訴電話:02-25989571 申訴傳真:02-25989491
申訴信箱:[email protected] 服務人員:吳宗翰 專員
十四、本辦法經教育部體育署 110年4月26 日臺教體署全 (二) 字第1100014030 號函核備後實 施,若有未盡事宜或修正時將送核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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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年特殊奧林匹克 B 級、C 級教練年度研習-1 課程表
地點: 新北市立新北特殊教育學校
時間 5月22日(六) 5月23日(日)
08:40-08:50 報到、領取資料
相見歡 08:50-09:00 開訓儀式
09:00-12:00 融合運動 跨領域課程-
運動營養學
12:00-13:30 餐敘及經驗分享
13:30-16:30 參加賽事活動準備與
賽事經驗分享 運動防護及放鬆技巧
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通報處理流程
第一類:性侵害事件通報順序:
一、法定通報:地方家暴中心或社政單 位或衛生福利部社會安全網-關懷e 起來,線上求助平台
(http://ecare.mohw.gov.tw/) 二、本會:
(一)協助通知疑似被害人所屬單位通 報或報警處理,並視案件需要協 助疑似被害人。
(二)若雙方當事人符合性別平等教育 法第2條第1項第7款規定範圍,
協助通知疑似行為人及疑似被害 人所屬學校進行校安通報或報警 處理。
第二類: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通報順序:
一、由疑似被害人所屬單位依據性別平 等教育法第21條、性騷擾防治法第 13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3 條等 規定辦理,本會視案件需要協助被 害人。
二、若雙方當事人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2條第1項第7款規定範圍,協助 通知疑似行為人及疑似被害人所屬 學校進行校安通報或報警處理。
本 會 知 悉 參 與 活 動 人 員 遭 受 性 侵 害 、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事 件 後 , 於 2 4 小 時 內 進 行 通 報
備註:
以下虛線流程係屬協助被害人及配合機制
醫院
(驗傷、醫療照顧)
警察局 (協助驗傷與採證、
詢問與調查)
由活動單位 啟動危機處 理機制,指 定專人對外 發言及聯繫,
並提供被害 人相關專業
協助
家庭暴力暨(及) 性侵害防治中心 (醫療服務、保 護扶助、法律諮
詢、暴力防治)
呈報教育部體育署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申 訴 管 道 : 0 2 - 2 5 9 8 9 5 7 1